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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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二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全体志愿者自愿组成的学生组织,隶属于学院学生会的指导和管理。

第三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设立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协会的活动方案和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第五条志愿者招募应以自愿原则,所有在校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六条志愿者管理名单由协会主席团统一管理,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和参与活动的情况。

第七条志愿者参与活动必须按照协会的安排和分配,不得私自调换活动或缺席。

第八条志愿者应积极参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志愿服务水平。

第九条志愿者应遵守学院的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利用志愿者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章志愿服务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应按时参与并认真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和计划由主席团制定,通过协会内部公告和校内宣传渠道发布。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保证对志愿者的安全,并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

第十四条志愿者在活动过程中要尊重服务对象,维护良好的服务形象,不得私自接受或索取报酬。

第十五条志愿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总结活动经验,提交给主席团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六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志愿者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解决志愿者在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七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管理制度的志愿者,可由主席团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暂停资格或者开除等处理。

第十九条本规章管理制度由主席团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可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活动,搭建青年志愿者服务平台,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成立本协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领、服务、奉献。

通过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培养和发展青年志愿者队伍,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服务社会、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范围第五条协会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保护、教育支持、健康宣传、文化传承等公益领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荣誉会员三个层次。

第八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2. 热爱志愿者事业,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3.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和项目的权利;2. 享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3. 应当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决议;4. 应当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项目。

第十条会员的退出和除名:1. 会员有权自愿退出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即可;2. 会员违反协会章程或者严重损害协会利益的,经协会理事会审议,可以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分别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理事会由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设主席团。

第十三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项目策划、组织和执行。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1. 会员的会费和捐款;2. 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捐助;3. 项目筹款。

第十五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合法、公正、透明。

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为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学校成立了青年志愿者协会。

为保证协会的正常运行与秩序,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一、总则1.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由学生自愿组成的组织,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

2.协会遵循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发扬团结互助、奉献友爱的志愿者精神。

3.协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志愿服务提升自我,促进社会进步。

二、组织结构1.协会设立主席团和各部门,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

2.各部门负责策划、组织和推进志愿服务活动。

3.主席团和各部门应进行定期会议,落实各项任务,保持组织协调。

三、会员管理1.协会会员需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修养,热心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协会接受全日制在册学生报名加入,通过审核后成为正式会员。

3.会员要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会员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有参与组织决策的机会。

5.会员有义务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四、志愿服务活动1.协会将定期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贫帮困等。

2.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将提前通知会员,会员要积极参与。

3.志愿服务活动中,会员要遵守活动规定,服从组织安排,做好服务工作。

4.志愿服务过程中,会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区的习俗和风俗,文明礼貌待人。

5.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会员可以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参与。

五、奖励和惩处1.对于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出色的会员,协会将给予奖励,如荣誉称号、优秀志愿者证书等。

2.对于违反规定的会员,协会将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处,包括口头批评、书面警告、取消志愿者资格等。

六、变更和解释1.本规章制度由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负责修订和解释。

2.对于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应经过主席团的讨论和全体会员的表决通过。

七、其他事项1.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管理办法和制度,以保证协会的正常运行。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4篇)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4篇)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优秀品质和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志愿者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指在学院内注册成立的由广大学生自愿组成的、动员、组织、管理、激励和服务于学院以及社会公益事业的学生组织,是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坚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原则,倡导积极向上、热爱奉献的志愿服务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院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设总会和分会两个层级。

第五条总会为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全局工作。

分会为总会直接管理的下属单位,负责协会在各个具体领域的工作。

第六条总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工作委员会。

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人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和决策。

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以及分会负责人组成,负责协会运行的具体事务。

工作委员会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包括组织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分会工作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学院和协会的规章制度;(二)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愿意为他人和社会做出贡献;(三)具备相应的志愿服务能力和素质;(四)积极参加协会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五)按时履行会费义务。

第八条会员权益(一)参与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二)享受协会提供的培训和学习资源;(三)获得协会发放的荣誉证书和奖励;(四)参与协会组织的学术和文娱活动;(五)享受意外保险等福利待遇;(六)参与协会内部事务决策;(七)享受协会提供的其他服务和优惠。

第九条会员义务(一)遵守学院和协会的规章制度;(二)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三)按时缴纳会费;(四)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五)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六)按照协会的安排,完成各项志愿服务工作;(七)积极参与协会的内部事务决策。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志愿者行为,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内的所有会员。

第三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有关规定,秉持公正、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第五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形式为自愿参加,入会即退出,不向成员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由协会理事会负责组织协调,所有会员应服从协会理事会的工作安排和指挥。

第二章入会管理第七条任何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经过报名、面试、培训等程序后,由协会理事会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

第八条申请加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备志愿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二)品德良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三)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九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每学年开展一次申请加入的招募工作,具体时间由协会理事会决定并公布。

第十条申请加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学生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协会理事会根据招募情况,进行面试和培训。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培训主要是关于志愿者服务的基本知识、技能和礼仪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二条经过面试和培训合格的学生,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即可成为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员。

第三章工作安排第十三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分为常规服务和特定活动服务两种。

第十四条常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义务劳动、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等活动。

第十五条特定活动服务是指协会组织的特殊项目或活动,包括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培训与交流等。

第十六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每学期组织定期的志愿服务活动,会员应积极参与,并按照协会理事会安排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完成相关工作。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运作,发挥志愿者在学院团体活动中的作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全体会员。

第三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学院内的志愿者组织,由自愿参加者组成,目的是进行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四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坚持全体会员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的原则,实行自选和团体协作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第五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

第六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宗旨是热爱祖国,积极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培养青年学生服务意识和组织能力。

第七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具体任务是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如社区义务劳动、文化进社区、帮扶贫困家庭等。

第八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机构由会长和理事部组成。

第九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长和理事部成员由全体会员自行推选产生。

第二章会员权利第十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协会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组织中的各项事务;2. 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的决策过程;3. 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4. 享有协会提供的志愿服务时的相关待遇;5. 享有学院和社会各方面对志愿者的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有被撤销会员资格的权利,会员具体事项由理事部会进行审议和决定。

第十二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享受参加会员活动、获取学院资源和成果等权益。

第三章会员义务第十三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员应严格遵守下列义务: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校内学生行为准则,不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2.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团队荣誉为重,不损害组织形象;3.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完整、准确地填写志愿服务记录;4.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组织活动,服从组织安排并按时参与;5. 保守协会的内部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非协会成员;6. 自觉爱护协会、学校和社区的公共场所设备和财物。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1.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学院团委直属的志愿者组织,由学院团委领导并协助管理。

二、会员要求1. 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请加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 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3. 志愿者应具备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的精神,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并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三、会员权益1. 享受学院团委统一组织的志愿者培训和教育活动。

2. 参与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志愿服务证书和荣誉称号。

3. 参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的团队建设和活动策划,参与决策和管理事务。

四、会员义务1. 完成学院发布的志愿服务任务,并按时上报相关志愿服务信息。

2. 遵守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规章制度,保护志愿者协会的形象。

3. 积极参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活动和培训。

五、志愿服务管理1. 学院团委根据需要,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并分配任务给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 志愿者根据学院团委指派的任务,自主安排时间和完成任务。

3. 志愿者在完成任务后,应及时向学院团委上报志愿服务信息,包括服务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等。

4. 志愿者应遵守学院和志愿服务对象的行为规范,保护志愿服务对象的权益。

六、组织建设1.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全体组织会议,讨论重要事宜。

2. 协会应设立主席团,由学院团委指派负责人和志愿者代表组成。

3. 协会应设立不同的部门,负责志愿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等。

七、违规处理1. 志愿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将被取消会员资格。

2. 志愿者如未按时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将影响其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推荐和评优。

3. 志愿者如有违规行为,将被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附则1. 本规章管理制度由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修订和执行,须经学院团委审核和批准。

2. 如有未尽事宜,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哈尔滨华德学院章程

哈尔滨华德学院章程

哈尔滨华德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障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依法治校,规范学院办学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学院、教职员工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和促进学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哈尔滨华德学院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5号;(邮政编码150025)学院网址:第三条学院由以顾德库为代表的投资者举办。

第四条学院是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院属于社会公益事业非盈利性教育机构,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办学积累所形成的资产及受赠的财产为学院所有。

第六条办学宗旨:学院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以服务社会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紧紧把握培养社会需求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部门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定位,创建民办高等应用型工科名校,培养高级应用型优秀专门人才,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发展思路第七条学院确立“侧重个性培养,全员成才教育”的育人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树立大众化教育下的多元质量观,坚持个性发展原则和创新原则,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八条学院在办学中确立下列定位:(一)类别定位:以工科为主、多学科的教学型院校。

(二)办学形式、层次定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学制为四年。

(三)学科专业定位:以工学为主,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各学科和专业之间互相支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

(四)办学规模定位: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以及质量与规模协调发展的原则,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控制在8000人左右。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依《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制订,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以规范本社团的事务。

第二条会名全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青协。

第三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及为人民服务的大学生自发组织成的团体,是非盈利性的学生组织。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宗旨是:传播校园文明,倡导社会爱心,关注社会发展,服务公益事业,扶助弱势群体,塑造健康自我。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口号是: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短期目标是:调动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在三到五年内实现干部调动无阻力,无剩余劳动力现象。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长远目标是: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规范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我校素质教育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组织广大会员从自身做起,坚持以人为本,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与高尚的思想境界。

第八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活动的思路:1.以志愿服务为主导思想,在积极参与学校活动、特困生爱心服务、基础文明工程、社会援助、参与社会焦点问题等项目上积极展开活动。

2.在协会活动的组织与宣传中为全体会员提供展现与锻炼自身的平台,全面提高会员素质,增强社会竞争力,从而带动身边同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用户本协会章程。

2.志愿加入本协会。

3.在本协会的服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入会程序:个人申请,书面材料,志愿者注册登记,组建青年志愿者档案。

退会程序:个人申请,书面材料,经协会审议,公示全校。

第二章会员第十条会员的权利:1.会员有参加本协会会员大会,在会议上有选举、被选举、发言、讨论、提议的权利。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结构和成员行为,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二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会长、副会长、部长、副部长和全体会员。

第三章会长第三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长由协会成员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一届。

第四条会长的职责第四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长具有以下职责:1. 负责召开和主持协会会议;2. 组织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协会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的实施;3. 代表协会与外部组织、个人进行联络和交流;4. 指导协会其他成员的工作,并组织开展培训;5. 审批协会的计划、报告和审批事项。

第五条副会长第五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副会长由协会成员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一届。

第六条副会长的职责第六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副会长具有以下职责:1. 协助会长进行协会的日常工作;2. 在会长不在的情况下代行会长职责;3. 协助会长联系外部组织和个人,并代表协会参加相关活动;4. 负责协会内外部事务的协调和沟通。

第七条部长第七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部长由部门成员推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一届。

第八条部长的职责第八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部长具有以下职责:1. 组织和领导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 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3. 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并及时向会长和副会长汇报工作进展;4. 负责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并促进协作。

第九条副部长第九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副部长由部门成员推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一届。

第十条副部长的职责第十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副部长具有以下职责:1. 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的工作;2. 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代行部长职责;3. 协调本部门成员之间的工作关系;4. 完成部长交办的任务,并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一条全体会员第十一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全体会员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 享有在会会员的权利;2. 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讨论;3.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决策;4. 遵守本规章制度和协会相关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5. 积极参与协会的志愿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扬我校青年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加强青年团结合作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自成立之日起成为一个独立、自主、非营利、社团组织,自觉地在学校各级领导及社会大众的关心和支持下,团结全校各族归学生,开展自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协会坚持“团结、奉献、互助、进步”的宗旨,旨在动员、组织和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正向校园文化和社会文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开展活动必须有序、文明,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五条本协会全体成员应当珍爱荣誉,保守协会内部事务的秘密,严谨、自律地开展工作,以出色的表现回报社会,展示我校的优秀形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协会本着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成立。

下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成员代表大会。

第七条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负责主持协会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的议程,监督和协调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定期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办公室主任、学术技术部、活动部、宣传部、服务部、志愿者服务工作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工作、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活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主席团安排的任务。

第九条成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选举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一年。

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处理协会的重要事宜,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等人员。

第十条协会成员代表大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共同领导和组织工作。

大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可以临时召开。

决议经过全体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全体成员凭个人志愿报名参加。

所有协会成员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条例》和我校相关规定,并通过志愿服务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后方可享受协会服务资格。

第十二条协会根据不同的服务需求和活动性质,将成员统一管理,根据协会工作需要分配具有不同专业、特长和风格的工作人员担任具体工作。

志愿者协会章程-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范本

志愿者协会章程-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范本

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组成的区域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是由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协会通过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志愿者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是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迎宾路**书屋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实施帮教、帮困。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拥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公民,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

经理事会同意,个人会员可担任协会理事。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六)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章程模板

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者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大学生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和管理,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第二条协会名称: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第三条协会性质:本协会是非营利性、自愿性、公益性学生组织,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志愿者组织的领导。

第四条协会宗旨:弘扬志愿精神,倡导文明风尚,服务社会,帮助他人,提升自我,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第五条协会活动范围:在校园内及社会范围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支教、环保、敬老、助残、社区服务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会员大会的职权:(一)审议和批准协会章程的修改;(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协会的解散和清算;(六)决定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协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五)决定协会重要事项;(六)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秘书处的职权:(一)组织实施协会理事会决议;(二)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三)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五)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会员第十二条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志愿服务资源;(四)享有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四)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促进青年志愿者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青年志愿者的组织性、规范性和专业性。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互助、奉献、进步。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平等互助、服务社会、发展创新。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教育支持、健康促进、文化传承等公益领域。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

第八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并主持。

第九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并监督协会的日常运作。

第十条秘书处是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协会的财务状况和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协会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

第十三条申请加入协会的志愿者经过审查合格后,可以成为普通会员。

普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参与会员大会选举等权利。

第十四条协会可以根据需要特邀一些对协会事业有重要贡献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成为特邀会员。

特邀会员享有与普通会员相同的权利,并可以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重要活动。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工作规定,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并为协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捐赠、社会捐助、项目赞助等。

第十七条协会的经费使用应当公开透明,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活动开展和项目实施。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管理,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搭建青年志愿者服务平台,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的内容包括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会费的收取与管理、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等。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具备志愿服务意识和基本素质。

第六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志愿服务的权利。

协会应当根据会员的特长和意愿,合理安排志愿服务项目。

第七条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对协会的事务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完成志愿服务的时间要求。

第三章会费第九条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

会费的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协会会议进行审议确定。

第十条会费的收取应当及时、公开、透明,不得侵犯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会费使用应当公开透明,用于协会的正常运营和志愿者服务项目的开展。

第四章志愿服务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当根据社会需求和志愿者的特长和意愿,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项目的确定应当经过协会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的讨论决定,并按照志愿者的意愿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协会应当建立志愿者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五章组织第十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等机构。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是协会会员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八条秘书处是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营和事务处理。

第六章纪律第十九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管理规定,保持良好的组织纪律。

第二十条会员不得损害协会的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散布谣言或者对协会进行诋毁。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四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四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协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透明的原则制定了以下制度与要求:一、例会纪律与要求:1、每次开会务必在所通知的时间前十分钟到达会场;2、到达会场后安静的等待点名;3、会议中严禁讲话与玩手机,要营造出安静的会场气氛,如有疑问可以询问相关人员;4、重要的会议精神要做好笔记,以备不时之需。

二、活动纪律与要求;1、想要参加活动的人员,首先应在相关负责人员处报名登记;2、听从协会的分配与安排,如果有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相关负责人申明(仅限于报名参加者);3、活动中要保持一名志愿者的纪律性和规范性,严格要求自己;4、活动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下与自己相关的资料与物件(比如:报到表是否填写,志愿者服务证等)。

三、积分规则:每参加一次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大小给予1-____分不等,一般的活动参加一次积两分。

四、奖惩制度:1、活动中表现积极与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加分奖励;2、如有违反青志协规章制度者将会得到相应的批评与处理;3、已经报名去参加活动的人,如因为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不请假者将会得到协会的相应惩罚。

大家如有宝贵的意见与建议可以直接向我们提出来,这样才能使我们协会的规章制度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

大家共同努力把我们的青志协建设好。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二)第一条:宗旨和任务1.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者自愿组成的团体,旨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提倡团队合作,促进社会进步。

2.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任务包括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和发展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年关注社会问题并参与社会实践。

第二条:会员资格与义务1.凡年满18周岁,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加入的青年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2.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服从协会的组织安排和管理,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3.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培训,提高自身的志愿服务能力和素质,为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贡献。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模板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和行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青年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和动员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协会接受共青团上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以下组织机构:1. 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2. 理事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下设的常设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4. 主席团:理事会下设的常设机构,负责协会的重大决策和执行。

5. 各个工作委员会:根据协会工作需要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六条会员大会的职权:1. 修改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4. 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5. 决定协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权: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会成员;3. 选举和罢免主席团成员;4. 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5. 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1. 执行理事会决议;2. 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3. 组织实施协会的工作计划;4. 督促各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九条主席团的职权:1. 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大决策;2. 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工作计划;3. 代表协会参加社会活动。

第十条各个工作委员会的职权:1. 根据协会的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2. 负责协会专项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3. 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会员资格:1. 拥护协会章程;2. 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 经协会理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4. 退会自由。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导和培养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倡导志愿服务精神,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培训和交流,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增进青年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成员由协会会员自愿报名,经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决策协会的重大事务。

第八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选聘。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类。

第十条普通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协会并认同协会宗旨、愿意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

普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员是指在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成员。

理事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重要决策、监督协会工作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协会章程和决议,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工作。

第十三条会员有权自愿退出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理事会批准。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四条协会定期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活动、助残助老等。

第十五条协会可以与其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协会应当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方案,并及时向会员公布。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参与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十八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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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为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属哈尔滨市团市委直属服务队,本组织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参加全国青年志愿者的统一行动。

第二条本协会是学院团委指导的全院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积极推动我院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协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我服务,我快乐”为口号。

并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我院志愿者工作的有效落实,高效开展;促进协会的繁荣与发展,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改善校风,为建设和谐发展的广厦学院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

第七条培养在校青年的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青年健康成长。

第八条为学院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服务的范围包括扶贫济困、帮孤助残、青少年援助、医疗保健、环境保护等。

第九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我院师生员工以及校外社
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规划、组织全院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学院团委的授权和监督下,协调、指导各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联合相关社团组织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开展和加强与兄弟院校和全国各志愿者组织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面向全院青年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青年志愿者及协会的
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协会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
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十四条培训青年志愿者。

第三章组织
第十五条
会长:作为一个组织的总负责人,起到统筹兼顾的作用,负责带领各个部门的部长更加有效出色的执行志愿服务活动,负责总体的会内制度的管理工作。

副会长:协助会长共同管理会内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领导组织部和外联部的相应工作,起到引领指导的作用。

副会长:协助会长共同管理会内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领导宣传部和秘书处的相应工作,起到引领指导的作用。

组织部: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前期准备联系工作,和活动当天的执行工作。

负责活动的项目确定,建立一个长期的合作。

宣传部:负责志愿服务活动需要的志愿者的招募和宣传工作,及活动当天的相关宣传工作。

外联部:联系赞助商,为活动所需的费用进行拉取赞助,为活动在资金方面提供保证。

秘书处:负责活动的后期总结整理活动资料,和日常工作材料。

第四章志愿者注册管理细则
第十六条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志愿者是无偿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不能抱着获取利益的心态加入到志愿者,严禁在志愿者之间和服务对象之间推销各种商品、服务而获利。

为防止金钱纠纷影响到协会的声誉,请志愿者、服务对象之间切勿轻易借出金钱、物品等。

任何人利用青年志愿者组织或以志愿者的名义、标志进行非法活动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志愿者基本条件:
⑴年满16周岁。

⑵遵纪守法,富有爱心,具有奉献精神,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

⑶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身体、技能素质。

⑷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每年参加志愿者服务工作不少于总活动次数的一半,长时间不参加志愿活动者视为自动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

⑸承认并接受规章制度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八条志愿者基本权利:
⑴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⑵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⑶申请成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注册志愿者,领取相关证件;
⑷根据服务次数,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不同程度的服务。

⑸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⑹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⑺毕业生自动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第十九条志愿者基本义务:
⑴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⑵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⑶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

⑷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⑸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⑹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⑺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⑻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青年志愿者宣誓词:
我是一名光荣的青年志愿者,
我承诺:
服从指挥,立足岗位;
尽已所能,不计报酬;
传播先进文化;
在参与中体验,在服务中提升。

践行志愿者精神;
以饱满的工作热情,
良好的精神风貌,
为广厦学院志愿者服务事业贡献力量!
第二十一条奖惩制度:
1、有破坏部内团结的人员,将予以劝退
2、例会或集体活动无故缺勤累计三次, 将予以劝退.
3、在工作中被发现能力欠缺或积极性不高,如:工作效果差、工作与学习冲突严重、工作热情严重缺乏等情况,可以向协会理事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4、对于受到校纪处分者、成绩挂科严重者等,本协会有权利通过开会对其免职。

第二十二条评选制度:评选工作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1、成员之间必须相互尊重,团结协作
2、本部成员自进入部内开始就要严格服从部内规定
3、工作态度认真、端正。

注重仪表,举止文明,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十三条例会制度:
1、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会将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

2、每周定期举行例会,会长、副会长以及干事应当按时参加。

3、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不得代请和事后补假,不得无故缺席会议。

(干事每学期若无故缺席3次会议以上则做自动退出本协会处理)
4、做好会议迟到、缺席的登记工作。

5、做好笔记,开会时积极发表自己意见,严禁嬉戏打闹。

6、会议期间部门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对本部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对本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由哈尔滨华德学院院团委老师讨论通过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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