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模版.
中央企业规章制度清单模板
中央企业规章制度清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企业运行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清单。
第二条中央企业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秉承市场化运作、法治化管理、政府监管、社会责任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
第四条中央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和管理机制。
第七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高效的领导班子,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八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员工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能力。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中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定。
第十三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对市场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做出科学决策。
第十四条中央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十五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共同发展。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六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
第十七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拒绝腐败行为。
第十八条中央企业应当关注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十九条中央企业应当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二十一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二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当定期评估经营业绩,优化经营结构。
第二十三条中央企业应当公开经营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中央企业及其员工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五条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中央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法律监督。
国有公司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国有公司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公司,是指国家出资设立或者国家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国有公司应当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注重效益的原则,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科学、运营规范。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国有公司应当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六条股东会主要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七条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执行股东会的决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股东会。
第九条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出资与股份第十条国有公司出资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的债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国有公司股份转让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二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股份管理制度,明确股份的发行、转让、回购等程序和条件。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生产、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国有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国有公司应当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十六条国有公司应当加强市场营销,拓展业务领域,提高市场份额。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第十八条国有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运营合规。
第十九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第六章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第二十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信息。
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模板范文10篇
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模板范文10篇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模板精选篇1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江西分公司的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为今后江西分公司能适应组建行业集团公司开拓性的发展需要,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根据江西分公司的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
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 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3. 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国企规章制度文案范本简短
国企规章制度文案范本简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运作,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其制定、修改和解释由企业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国有企业应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模式。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企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职工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稳步提升。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企业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实行市场化经营,注重品质提升,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企业经济状况进行监控。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盈利能力,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形象。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激发员工工作热情。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和谐。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纪律管理制度,强化员工纪律教育,提高员工自律意识。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篇一: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适应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示、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
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三、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发扬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效率。
四、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
公司文件由总经办统一发放、传递、用印、保管和立卷归档。
第二节文件分类一、规定。
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用“规定”。
二、决定、决议。
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
三、通知。
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文件,要求下级办理和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四、通报。
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
五、请示、报告。
向上级请求批示与批准,用“请示”。
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六、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七、函。
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八、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守的,用“会议纪要”。
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
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第二节档案分类及编号一、档案按其内容及关联部门可分为六大类:1 、行政类2 、财务类3、人事类4 、业务类5 、工程类6 、拓展类二、机要档案须在档案编号后注明:绝密、机密、秘密。
国企规章制度模板范本大全
国企规章制度模板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确保企业正常运作,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国有企业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相关制度,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
第三条国有企业员工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应当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国有企业员工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与企业发展保持同步。
第六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坚决执行领导的决定和安排。
第七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机密性,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重要信息。
第八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挪用、私分和损坏公司的资产。
第九条国有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应当独立思考,勇于创新,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国有企业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第二章人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员工应通过正规程序录用,不得采取任人唯亲或其他不正当手段。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员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三条若国有企业员工有辞退、开除或降职等处理情况,须由企业人事部门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按时完成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被视为违纪。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纪律,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无故缺岗或私自离职。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不得擅自脱岗或擅自调整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岗位职责,不得违规私营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积极参与企业内部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将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国企规章制度墙画模板
国企规章制度墙画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企员工的行为,维护国企的正常运作秩序,提高国企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企所有员工。
第三条国企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
第四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职业操守,恪尽职守,忠诚履行职责,维护国企的利益。
第五条国企员工应当保守国企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国企的商业机密。
第六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国企员工应当爱护国企的财产,不得私自挪用国企资金。
第八条国企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第九条国企员工应当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国企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十条国企员工应当按照国企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国企员工应当保持岗位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二条国企员工应当保持工作效率,不得拖延工作,不得偷懒刁难。
第十三条国企员工应当保持工作质量,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泄露国企的商业机密。
第十六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纪律规定,不得违反纪律,不得私自行为。
第三章工作秩序第十七条国企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旷工旷课。
第十八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考勤制度,确保自己的考勤记录真实有效。
第十九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假期制度,不得擅自请假,应当按照规定请假。
第二十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加班制度,不得擅自加班,应当按照规定加班。
第二十一条国企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不得擅自乱扔垃圾。
第二十二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文明礼仪,不得言语粗鲁,不得打闹嬉戏。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三条国企员工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国企的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纪律处分的形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级、合同解除等。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通过,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
第八条国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九条国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制定。
第十条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第十一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文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出资设立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必要、操作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和动态管理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管理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临时性规定等。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五条国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体现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和不可或缺性,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易操作、易执行。
第六条国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规章制度制定计划;(二)履行规章制度立项审批手续;(三)组织规章制度编写与评审工作;(四)启动发文流程,履行批准与发布程序;(五)组织规章制度宣传培训,监控规章制度执行;(六)定期实施规章制度后评估工作,及时修订或废止与企业管理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部门内评审、部门间评审和上级审批等环节。
第八条国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范围和业务流程变化等情况进行及时修订或废止。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与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明确规章制度执行的责任主体,规定执行程序和执行标准,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规章制度管理的水平。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废止与修订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废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相关法律法规废止,规章制度无继续施行必要时;(二)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范围和业务流程发生变化,规章制度不再适应企业需要时;(三)定期评估或管理评审中发现存在缺陷,需要废止时。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细则模板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
第三条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设立规章制度管理机构,负责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发布、解释、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第五条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具有明确的目的、适用范围、内容、执行标准和监督机制。
第六条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充分听取员工意见,保证员工的参与和监督。
第七条企业修改规章制度,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员工的合理诉求,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八条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企业负责人审批后发布,并送达全体员工。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规章制度的内容。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机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废止和失效第十二条企业废止规章制度,应当经企业负责人审批,并公告全体员工。
第十三条企业规章制度失效,应当及时公告全体员工,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企业规章制度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企业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备案。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细则模板(续)第六章规章制度的内容第一节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
第十八条企业招聘员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素质。
企业规章制度公示模板范文
企业规章制度公示模板范文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运行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规章制度。
一、总则1.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1.2 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劳动纪律、考勤管理、员工招聘与辞退、工资福利、员工培训、安全生产、卫生与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秘密保护、员工关系管理等。
1.3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二、劳动纪律2.1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2.2 员工应按时到岗,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3 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调岗。
2.4 员工应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规定,注意安全,预防事故。
2.5 员工应爱护企业财产,不得损坏、浪费企业财产。
2.6 员工应遵守企业信息化管理规定,不得泄露企业信息。
三、考勤管理3.1 企业实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应按时打卡签到、签退。
3.2 员工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向上级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缺勤。
3.3 企业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进行考核,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3.4 员工请假、调休、出差等,应按照企业规定办理手续。
四、员工招聘与辞退4.1 企业实行招聘制度,招聘程序应公平、公正、公开。
4.2 企业对招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4.3 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4.4 企业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员工的晋升、奖惩、辞退等。
五、工资福利5.1 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5.2 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业绩、能力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奖金、提成等。
5.3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照规定给予员工假期、补贴等福利。
国有企业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考勤的宗旨是加强对员工工作时间的监管,保障企业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利益。
第四条考勤管理应该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存在偏袒或歧视的行为。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勤管理机制,明确考勤责任人,落实考勤制度。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员工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考勤。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期间需按照规定时间上班和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请假应当提前向部门主管报备。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需要外出办事或出差的,应当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填写外出请假单,报批后方可外出。
第九条员工需请假的,应当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属于旷工,应当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条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应当提供病假证明,不能提供病假证明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事假。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休息,违反规定的应当受到相应处理。
第三章考勤流程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考勤记录系统,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形成考勤表,用于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员工每天上班前需刷卡或者签到登记,下班前需刷卡或签退,上下班刷卡记录应当保存完整。
第十四条考勤记录应当由部门主管或考勤人员负责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考勤记录应当每月整理并归档,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六条考勤管理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可以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并有权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记录提出异议。
第十七条考勤管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不诚实或违规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被处罚的员工有权提出申诉,申诉应当及时处理,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考勤管理应当与员工绩效管理相结合,考勤情况将直接影响员工的绩效评定和奖惩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三篇)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板第一章總則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保管、调度、使用和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资产管理指的是指挥、控制国有资产的活动范畴。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是指组织机构为达到下列目标所采取的措施,以保证国有资产安全、资产使用的合理有效、资产流动的透明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和保证国家和企业法人经济利益的增强。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保管、合理配置和科学使用,及预防非法占有、流失,增加单位国家和企业法人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有:法治原则、规章制度原则、风险控制原则、全员参与原则、相互协调原则、持续改进原则。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应当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设立。
第八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
第九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应当定期向单位负责人和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报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第四章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第十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资产保管控制、资产调度控制、资产使用控制、资产监督控制。
第十一条资产保管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资产保管制度、制定资产保管责任制、建立健全资产盘点制度、确保资产安全。
第十二条资产调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资产调度制度、制定资产调度责任制、审批资产调度申请、统筹安排资产调度。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使用权限、加强资产使用监督、确保资产合理高效使用。
第十四条资产监督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资产监督制度、建立资产监督机制、加强资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和失职行为。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大全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持有全部或大部分股权,或者依法行使决策权和管理权的企业。
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企业改革创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企业各项运作活动,明确职责权利,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第五条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由企业法人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条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应当及时更新和完善,根据经济形势、政策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
第七条国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应当认真执行,不得擅自违反或者变通规定。
第八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当模范执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规定行为,对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企业组织管理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层职责和权力范围,保证企业决策权顺畅执行。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履行企业的股东监督、公司监督和经营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国有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合法、有效地履行职责,保护公司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层是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决策,确保企业运营顺利。
第十四条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应当依法适时召开会议,进行决策和监督,及时向高层管理者和股东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工作分工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范围,保证管理决策科学合理。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管理层之间的互动合作,避免信息不对称和内耗现象。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第四条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
出资人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由企业依法自主。
(二)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
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三)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
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员工平均薪酬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政策及不可比因素产生的效益,不得作为增加薪酬的依据。
企业领导人员与企业其他员工的薪酬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二章薪酬总额的确定第五条企业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一年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总额为基础,参照以下因素确定:(一)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二)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情况;(三)企业近三年平均劳动生产率及人均实际薪酬水平;(四)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二年后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的总额为基础,参照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人员增减变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总额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与企业净利润额挂钩。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格式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行为,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国有企业的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国有企业在执行本规章制度时,还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监督,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应当公开、透明,便于员工了解和执行。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内部通知、公告、培训等方式将规章制度传达给全体员工。
第五条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国有企业所有,在执行规章制度时,应当联系相关部门,遵循规章制度的规定,保障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国有企业的领导层应当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对规章制度进行具体细化和操作指导,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七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设置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关系。
第九条国有企业的机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遵循节约资源、高效管理的原则,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机构和规范的决策程序,保证企业管理的便捷和高效。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的机构设置应当在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灵活调整,适应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的变化。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聘、考核、培训以及激励机制等方面。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的人员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在任用人员时,应当按照岗位需求和人才素质,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拔。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和能力提升,建立健全的培训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国有控股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国有控股企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控股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有控股企业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企业财产。
第四条企业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企业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企业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国有控股企业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分别负责企业的决策、监督和日常经营管理。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并监督经理层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第九条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组织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企业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和企业的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第十五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纳税。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七条企业应对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
第六章安全生产第十九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司制度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提高规章制度的体系化水平,规范规章制度的各个环节,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效果评价,为公司各项工作提供完善的制度依据,持续提高公司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本制度依据公司《章程》结合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主要用于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体系设计、组织领导、评估、制订、会签评审、法律审核、审批发布、培训宣传、实施与监督、评价、解释、修订、废止以及梳理、汇编等工作。
各所属投资公司应参照本制度执行,推进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相互衔接,提升公司整体规章制度管理水平。
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中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本制度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依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结合改革发展和运营管理实际需要,以公司名义制定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规则、基本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指导意见等。
公司的制度建设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合法合规原则、管理需求导向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原则、规范与执行并重原则、实效性原则。
第二章公司制度的体系公司制度体系包含上位制度、中位制度和下位制度三个层级。
顶层设计以公司《章程》为统领。
公司成立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其他经营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和综合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牵头负责对公司规章制度实施定期整理、汇编,并发布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领导小组对制度管理决策机构负责。
各部门每年年初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管理需要,提出本部门负责业务范畴的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并报办公室。
某一业务领域管理涉及多部门的,由领导小组指定的牵头部门列入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统筹其他部门共同制定该项制度。
办公室将各部门所提计划进行汇总,形成规章制度年度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评审后的计划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经批准后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计划、新增计划或取消计划,可由相关部门按制度计划调整表完成审批后执行。
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负有最终决策责任。
第四条国有企业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负责企业的全面管理。
国有企业董事长由国务院任命。
第五条国有企业董监高应当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党性原则,关注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发展利益。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开展经营活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员工素质,确保企业的长期发展。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遵循市场规则,维护国有资产。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第九条国有企业董事会是企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企业的重大事项决策。
第十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和企业发展战略,定期审议和决定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对企业进行监督,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偏差,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定期评估企业领导班子和管理层的工作绩效,对绩效不合格的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审议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合法。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审议企业的重大投资和融资项目,确保企业的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审议和决定企业的资产重组、重大合同和重要决策事项。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董事会工作制度,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高效有序。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接受企业监事会的监督,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董事会成员第十九条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批准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