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三级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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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专科医院设置基本标准(2023年版)

耳鼻喉科专科医院设置基本标准(2023年版)

耳鼻喉科专科医院设置基本标准(2023年版)耳鼻喉科专科医院设置基本标准(2023年版)本文档旨在提供耳鼻喉科专科医院在2023年设立时应满足的基本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证医院设施的安全性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1. 机构设置1.1 医院应具备一位有耳鼻喉科医学资历的主任医师,负责医院的管理和决策。

1.2 医院设有临床科室、门诊部和住院部,以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1.3 医院设有耳鼻喉科专科护士团队,负责协助医生进行诊疗工作。

2. 资质和设备2.1 医院应具备合法的执业许可证,并遵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2.2 医院应配备先进、专业的耳鼻喉科诊疗设备,以保证医疗技术的先进性和准确性。

2.3 医院应具备完备的医疗器械、药品和设备管理制度,保证其安全使用和质量控制。

3. 医疗服务3.1 医院应提供耳鼻喉科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鼻窦炎、中耳炎、喉炎等。

3.2 医院应开展耳鼻喉科手术,并具备相应的手术室和相关设备。

3.3 医院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4. 安全管理4.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2 医院应制定和执行细致的感染控制措施,以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4.3 医院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环境设施5.1 医院应提供清洁、明亮和舒适的医疗环境,以提供良好的治疗体验。

5.2 医院应设立合适的候诊区、诊室和住院房间,满足患者的需求。

以上是耳鼻喉科专科医院设置基本标准(2023年版),旨在保证医院设施的安全性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医院应根据本标准进行合理布局和设备配置,以提供专业的治疗和关怀。

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方案

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方案

卫生部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6〕第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作为《条例》配套文件我部制定了《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作为审定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级眼科医院一、床位:8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屈光眼肌和肿瘤整形专科、麻醉科、眼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化验室、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室、验光视野室、超声波室、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每专科至少有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3人。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测仪心脏除颤器麻醉机手术床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麻醉监测仪高频电刀双极电凝器检眼镜视力表裂隙灯眼压计验光仪及镜片箱视野计角膜曲率计眼肌力仪眼底照相机超声波仪手术显微镜冷冻仪玻璃体切割仪激光治疗仪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电烤箱紫外线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三级综合医院;(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医院眼科标准

三级医院眼科标准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准入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部分地区确因地域或服务需求等因素达不到本标准要求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出规定,并报卫生部备案。

本标准是各级综合医院申请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诊疗科目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校验相应诊疗科目的依据。

附件: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试行)二○一○年十一月五日眼科基本标准(试行)一级综合医院一、科室和床位(一)眼科可不单独设置,与耳鼻咽喉科共同以五官科的形式执业。

(二)单独设置眼科的,应当设置眼科门诊、眼科换药/手术/治疗室、眼科检查室和5张眼科病床。

二、人员(一)以五官科形式执业的,由具备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和眼科基本技能的医师负责诊疗工作,并由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护士1名负责护理工作。

(二)单独设置眼科的,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1名具有眼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眼科医护比应当为1:1以上。

三、设备视力表、眼压计、裂隙灯、直接检眼镜/带状光检影镜、色觉检查表、眼科用球后注射针、泪道冲洗针、睫毛拔除镊、手术床、手术灯、常规外眼手术器械等。

四、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眼科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工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二级综合医院(含县区级及部分地市级综合医院)一、科室和床位(一)科室:至少设有眼科门诊与眼科病房。

因医疗服务需求和医疗机构布局原因,不需单独设置眼科病房和门诊的,可与耳鼻咽喉科共同设立五官科病房和门诊。

(二)床位:眼科床位至少10张。

二、人员(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眼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1名具有眼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设置标准

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设置标准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准入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部分地区确因地域或服务需求等因素达不到本标准要求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出规定,并报卫生部备案。

本标准是各级综合医院申请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诊疗科目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校验相应诊疗科目的依据。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眼科基本标准(试行)一级综合医院一、科室和床位(一)眼科可不单独设置,与耳鼻咽喉科共同以五官科的形式执业。

(二)单独设置眼科的,应当设置眼科门诊、眼科换药/手术/治疗室、眼科检查室和5张眼科病床。

二、人员(一)以五官科形式执业的,由具备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和眼科基本技能的医师负责诊疗工作,并由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护士1名负责护理工作。

(二)单独设置眼科的,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1名具有眼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眼科医护比应当为1:1以上。

三、设备视力表、眼压计、裂隙灯、直接检眼镜/带状光检影镜、色觉检查表、眼科用球后注射针、泪道冲洗针、睫毛拔除镊、手术床、手术灯、常规外眼手术器械等。

四、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眼科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工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二级综合医院(含县区级及部分地市级综合医院)一、科室和床位(一)科室:至少设有眼科门诊与眼科病房。

因医疗服务需求和医疗机构布局原因,不需单独设置眼科病房和门诊的,可与耳鼻咽喉科共同设立五官科病房和门诊。

(二)床位:眼科床位至少10张。

二、人员(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眼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1名具有眼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二)每增加10张床位,至少增加4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眼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增加20张床位,增加的医师中至少有1名具有眼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1名具有眼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评审标准实施细则1. 绪论本文档旨在制定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以确保医院耳鼻喉科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标准化。

该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的耳鼻喉科部门。

2. 评审标准2.1 专业人员- 耳鼻喉科医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执业证书,并定期参加进修培训。

-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耳鼻喉科研究团队,推动学术交流和科研工作。

2.2 诊疗设备- 医院应配备先进的耳鼻喉科诊疗设备,如内窥镜、听力检测仪等。

- 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2.3 服务流程- 全科医生应能够基本了解和判断常见耳鼻喉科疾病,及时发现并转诊给专科医师。

- 耳鼻喉科医师应与其他科室紧密配合,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

-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预约和就诊流程,提供便捷的服务。

2.4 诊疗质量- 医院应积极参与耳鼻喉科相关的质量控制和评估活动。

- 医院应制定标准化的诊疗方案和手术操作规范,并加强对医师的培训和监督。

2.5 安全管理- 医院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耳鼻喉科诊疗过程中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 医院应加强感染控制工作,保持诊疗环境的洁净和卫生。

3. 评审与认证3.1 评审机构-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评审工作由相关部门或委托的评审机构进行。

- 评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威性,能够对医院的耳鼻喉科服务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

3.2 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包括医院的机构设置、专业人员配备、诊疗设备、服务流程、诊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 评审机构将根据评审标准对医院进行评估,并出具评审报告。

3.3 评审周期- 评审周期一般为三年,医院需按时重新进行评审并提供相应资料。

4. 管理与改进4.1 管理机制-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耳鼻喉科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和职责。

-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耳鼻喉科工作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2 改进措施- 医院需根据评审结果和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

- 医院应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不断提高耳鼻喉科服务质量。

XX省三级呼吸病医院基本标准

XX省三级呼吸病医院基本标准

XX省三级呼吸病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300张以上,其中呼吸介入科床位占总床位比不低于6%。

二、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呼吸内科(含呼吸危重医学科)、结核病科、呼吸介入科、肿瘤科、胸外科、急诊室(并设重症监护室)、预防保健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可设变态反应专业、老年病专业、心血管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传染科、职业病科、临终关怀科等。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肺功能检查科、呼吸内镜诊疗中心(室)、心电图室、放射科(包括X线诊断、CT诊断、磁共振成像诊断、介入放射学及放射治疗专业等)、B超室、检验科、药剂科、病理科、输血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科、病案室等。

三、人员每张床位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配备0.4名护士);各临床专业科室至少配备1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不低于20%;至少具有3名临床药师、1名呼吸治疗师和1名营养师;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不低于1%。

四、房屋每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病房每张床位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呼吸内镜诊疗中心建筑面积应当与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功能相匹配,设立病人候诊室(区)、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内镜贮藏室等;诊疗室内的每个诊疗单位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医疗设备:呼吸球囊、中心供氧和负压吸引系统、电动吸引器、手术床、麻醉机、必备的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恒温培养箱、电冰箱、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去热源及热源监测设备、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无创和有创呼吸机、雾化机、心电监护机、心电图机、动态心电图仪、动态血压仪、DR、床旁X光机、螺旋CT、DSA、磁共振、胸腔镜、纵隔镜、电子支气管镜(含超声支气管镜)、大型肺功能仪、彩超(含心脏彩超)、冷冻切片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全自动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系统、血气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鉴定系统、全自动PCR仪、生物安全柜等。

耳鼻咽喉科基本标准

耳鼻咽喉科基本标准

耳鼻咽喉科基本标准耳鼻咽喉科基本标准(试行)一级综合医院一、科室和床位(一)耳鼻咽喉科可不单独设置,与眼科共同以五官科的形式执业。

(二)单独设置耳鼻咽喉科的,应当设置耳鼻咽喉科门诊和5张耳鼻咽喉科病床。

二、人员(一)以五官科形式执业的,由具备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和耳鼻咽喉科基本技能的医师负责诊疗工作,并由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护士1名负责护理工作。

(二)单独设置耳鼻咽喉科的,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具有1名耳鼻咽喉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医护比应当为1:1以上。

三、设备音叉检测设备、前鼻镜、间接喉镜、简易光源、气管切开包、专用的手术器械等设备。

四、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耳鼻咽喉科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工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二级综合医院(含县区级及部分地市级综合医院)一、科室和床位(一)科室:设有独立的耳鼻咽喉科病房和门诊。

因医疗服务需求和医疗机构布局原因,不需单独设置耳鼻咽喉科病房和耳鼻咽喉科门诊的,可与眼科共同设立五官科病房及门诊。

(二)床位:耳鼻咽喉科床位至少5 张。

(一)至少有4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耳鼻咽喉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每增加10张床位,至少增加4名医师,其中至少增加1名具有耳鼻咽喉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每20张床至少有1名医师具有耳鼻咽喉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科室主任应当具有耳鼻咽喉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至少有4名护士,其中至少1 名具有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增加床位后,每床至少有0.5名护士。

(五)与眼科共同设立五官科门诊和病房的,每床至少有0.4名医师,至少有1名具有耳鼻咽喉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每床至少有0.5名护士。

三、设备(一)专科设备。

前鼻镜、鼻内镜、间接喉镜、气管镜、食道镜、支撑喉镜、纯音测听仪、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脑干诱发电位仪、声导抗仪、手术显微镜、气管切开包、专用的手术器械等设备。

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

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

卫生部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6〕第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作为《条例》配套文件我部制定了《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作为审定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级眼科医院一、床位:8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屈光眼肌和肿瘤整形专科、麻醉科、眼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化验室、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室、验光视野室、超声波室、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每专科至少有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3人。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测仪心脏除颤器麻醉机手术床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麻醉监测仪高频电刀双极电凝器检眼镜视力表裂隙灯眼压计验光仪及镜片箱视野计角膜曲率计眼肌力仪眼底照相机超声波仪手术显微镜冷冻仪玻璃体切割仪激光治疗仪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电烤箱紫外线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三级综合医院;(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X光机B超多普勒成象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支气管镜食道镜胃镜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结肠镜直肠镜腹腔镜膀胱镜宫腔镜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通风降温、烘干设备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方案

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方案

卫生部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6〕第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作为《条例》配套文件我部制定了《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作为审定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级眼科医院一、床位:8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屈光眼肌和肿瘤整形专科、麻醉科、眼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化验室、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室、验光视野室、超声波室、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每专科至少有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3人。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测仪心脏除颤器麻醉机手术床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麻醉监测仪高频电刀双极电凝器检眼镜视力表裂隙灯眼压计验光仪及镜片箱视野计角膜曲率计眼肌力仪眼底照相机超声波仪手术显微镜冷冻仪玻璃体切割仪激光治疗仪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电烤箱紫外线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三级综合医院;(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XX省三级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

XX省三级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

XX省三级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和诊台住院床位总数150张以上,其中耳鼻咽喉诊台及诊椅不少于20台。

二、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耳科、鼻科、咽喉气管食管科、麻醉科、头颈肿瘤科、预防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可设儿科、外科、内科、眼科、口腔科、传染科、皮肤科、中西医结合科等,变态反应科和嗓音科不作要求。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CT)、听力及前庭功能检查室、符合规范的内镜室、手术室、治疗换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计算机室,MRI和激光设备不作要求。

三、人员每诊台(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应具有从事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专业不少于8年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至少有3名麻醉师、3名病理医师、1名营养师、2名听力检查技术人员、1名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护师;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每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每张诊台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诊室每个诊台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病房每张床位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医疗设备:专科检查台、给氧装置、手术显微镜、尿分析仪、纤维(或电子)喉镜及相应器械、鼻内镜显示系统、鼻内镜及鼻内镜手术器械、鼻科动力系统、硬质食管镜及相应器械、耳用电钻、显微镜、离心机、双极电凝器、纯音听力计、声阻抗、脑干诱发电位议、呼吸机、心电图机、麻醉机、体外除颤器、电动吸引器、自动血压监测仪、分析天平、恒温培养箱、抢救床、抢救车、心脏除颤器、电烤箱、体内(外)除颤器、电冰箱(冷藏柜)、血气分析仪、洗衣机、心电监护仪、应急发电机组(20KW以上)、煮沸消毒锅、救护车、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医院电子化办公及网络系统、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高频电刀、紫外线灯、酸度仪、紫外线灯、超净工作台。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细则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细则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细则一、医院基本信息。

1. 医院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清晰准确。

2. 医院规模、床位数、科室设置等基本情况介绍完整。

3. 医院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齐全。

二、医疗设备及技术水平。

1. 医院拥有的医疗设备种类齐全,设备运行维护情况良好。

2. 医院医疗技术力量雄厚,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3. 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

三、医疗服务质量。

1. 医院医疗服务流程合理规范,患者就诊便捷顺畅。

2. 医院医疗服务态度热情友好,患者满意度较高。

3. 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稳定可靠,医疗事故率低,医疗纠纷少发生。

四、医疗管理水平。

1. 医院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2. 医院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得力。

3. 医院医疗信息化建设完善,医疗数据管理规范有序。

五、医院科研教学情况。

1. 医院科研实力雄厚,科研项目成果丰硕。

2. 医院教学工作开展有序,培养出一大批优秀医学人才。

3. 医院学术交流活跃,对外合作交流广泛。

六、医院财务管理状况。

1. 医院财务状况良好,经济效益稳定增长。

2. 医院收费标准合理公开透明,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3. 医院资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财务风险可控。

七、医院安全及环境卫生。

1. 医院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医疗安全风险把控有效。

2. 医院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无污染、无异味。

3. 医院消防设施齐全,安全出口畅通,应急预案健全。

八、医院社会责任履行。

1. 医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慈善活动。

2. 医院对社会公众开展健康宣教工作,提升公众健康意识。

3. 医院与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社会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即是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细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医院能够按照这些标准不断提升自身的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同时,也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能够加强对医院的评审监管,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可靠性,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设置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设置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设置基本标准引言本文旨在提供关于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设置的基本标准。

耳鼻喉科在医院中具有重要地位,为广大患者提供耳鼻喉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

为了确保医院耳鼻喉科的高效运作和患者的安全,制定一套明确的设置标准是必要的。

人员配置1.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的医疗团队应由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和资质的医生组成。

2. 至少应有一名主任医师和多名副主任医师,同时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住院医师和护理人员。

3. 医疗团队中应有合格的技师和放射技师,以支持相关的医疗检查和治疗。

设备和设施1. 耳鼻喉科应配备必要的诊断设备,如鼻窥镜、耳镜、喉镜等。

2. 应备有合适的手术设备和器械,以支持耳鼻喉科手术的进行。

3. 耳鼻喉科病房应具备适宜的空气净化和消毒设施,以确保患者住院期间的安全和卫生。

诊疗流程1. 耳鼻喉科的诊疗流程应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医院应制定明确的诊疗标准和指南,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评估。

2. 患者应按照预约制度就诊,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诊断和治疗。

3. 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诊疗信息的准确和合规。

安全保障1.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应配备合格的医疗器械并定期维护和保养。

2. 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对不良事件的及时处理和改进。

3. 医院应与其他科室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并在诊疗中进行协同工作,保障患者的综合医疗需求。

以上是关于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设置基本标准的介绍。

希望本文对医院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一些参考。

三甲医院(三级甲等)建设标准新

三甲医院(三级甲等)建设标准新

三级甲等医院 - 配备要求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X光机 B超、多普勒成像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支气管镜食道镜、胃镜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结肠镜、直肠镜腹腔镜、膀胱镜宫腔镜、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三级耳鼻喉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耳鼻喉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一、正确识别患者身份
3.1.2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核对患者身份,确保
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L有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动时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

核对时应让患者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

二、加强医务人员有效沟通
3.2.3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
四、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六、落实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
3.6.2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与流程。

[C] 1 .医技部门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

2 .医技科室相关人员按照危急值报告流程,即刻向临床发出危
急值信息。

3 .医护人员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记录患者信息、危急值内容和
报告者的信息,即刻向经治或值班医师报告,并做好记录。

4 .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按规定处置、追踪评价并在病历中记
3. 6. 2. 1
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
度与流程。

(★)
十五、临床检验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九、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

耳鼻咽喉科基本标准完成

耳鼻咽喉科基本标准完成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咽喉科基本标准(试行)一、科室和床位(一)科室:至少设有独立的耳鼻咽喉科病房、耳鼻咽喉科门诊、内镜(鼻内镜、纤维喉镜)和临床听力检测的场所。

(二)床位:耳鼻咽喉科床位至少20张。

二、人员(一)至少有8名医师,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耳鼻咽喉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每增加10张床位,至少增加4名医师,其中至少增加1名具有耳鼻咽喉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科主任应当具有耳鼻咽喉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每床至少0.6名护士,其中至少2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每10张床至少有1名护士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设备(一)专科设备。

鼻内镜、纤维喉镜、手术显微镜、气管镜、食道镜、纯音测听仪、声导抗仪、听觉脑干诱发电位仪、微创手术动力系统、配套的微创手术器械、冷光源系统和工作站、其他专用的手术器械等设备。

(二)基本设备。

1.病房:氧气、吸引器、压缩空气、监护仪及消毒设备。

2.具有开展诊疗项目所需的其他设备。

四、疑难重症诊治(1)必须能够诊治的疑难重症膜检查中耳或外耳道恶性肿瘤纯音测听+声导抗+必要时听性脑干反应检测+多频稳态诱发电位检查+耳CT+耳部增强MRI+头MRI+腮腺检查+颈部淋巴结检查+鼓膜检查1-6天颞骨部分全部切除术+同期颈廓清术+同期腮腺切除术内耳畸形伴脑脊液耳漏纯音测听+声导抗+耳声发射+听性脑干反应检测+多频稳态诱发电位检查+耳CT+耳蜗MRI+必要时鼓膜穿刺液生化检查+鼓膜检查1-3天脑脊液耳漏修补术第一腮裂囊肿及瘘管病史+局部检查+颞骨薄层CT1-2天手术切除耳廓化脓性软骨膜炎病史+局部检查+血常规1-2天早期保守治疗+脓肿形成手术治疗外耳道胆脂瘤病史+耳部检查+颞骨薄层CT+病理学检查1-3天外耳道胆脂瘤切除术或乳突手术急性化脓性中耳炎病史+耳部检查+纯音测听+血常规+颞骨薄层CT1-2天保守治疗+手术治疗慢性化脓性中耳炎病史+耳部检查+纯音测听+听性脑干反应+颞骨薄层CT1-3天手术治疗中耳胆脂瘤病史+耳部检查+纯音测听+听性脑干反应+前庭功能检查+颞骨薄层CT+必要时头MRI1-3天手术治疗粘连性中耳炎病史+耳部检查+纯音测听+声导抗测试+听性脑干反应+颞骨薄层CT 1-3天手术治疗+保守治疗鼓室硬化症病史+耳部检查+纯音测听+声导抗测试+听性脑干反应+颞骨薄层CT 1-3天手术治疗+保守治疗中耳胆固醇肉芽肿病史+耳部检查+纯音测听+声导抗测试+听性脑干反应+颞骨薄层CT1-3天手术治疗耳源性颅外并发症病史+耳部检查+纯音测听+听性脑干反应+前庭功能检查+颞骨薄层CT+头MRI+血常规1-3天手术治疗耳源性颅内并发症病史+耳部检查+纯音测听+听性脑干反应+前庭功能检查+颞骨薄层CT+血常规+眼底检查+腰穿+脑脊液生化1-3天手术治疗+抗感染检查+头MRI 或增强MRI梅尼埃病 病史+耳部检查+纯音测听+声导抗+听性脑干反应+耳蜗电图+前庭功能检查+甘油试验+颞骨薄层CT+内耳MRI1-3天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前庭康复治疗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 病史+耳部检查+纯音测听+声导抗+前庭功能检查+颞骨薄层CT+内耳MRI1-3天 药物治疗+手法治疗突发性聋 病史+耳部检查+纯音测听+声导抗+听性脑干反应+前庭功能检查+颞骨薄层CT+内耳MRI1-3天 药物治疗+高压氧疗法周围性面瘫 纯音测听+声导抗+听性脑干反应+颞骨薄层CT +面神经MRI+面肌功能检查+面瘫定性检查1-3天药物治疗+中医治疗+手术治疗耳廓肿瘤 病史+局部检查+颞骨薄层CT+病理学检查1-5天 手术切除+放疗+化疗外耳道良性肿瘤病史+局部检查+颞骨薄层CT+病理学检查1-5天手术切除 鼻咽纤维血管瘤 影像学+鼻内镜检查 1-3天鼻内镜下鼻咽纤维血管瘤切除术+鼻侧或硬腭入路鼻咽纤维血管瘤切除术鼻腔鼻窦良恶性肿瘤 影像学+鼻内镜检查+病理 1-6天鼻内镜下鼻腔鼻窦肿瘤切除术+鼻内镜辅助下鼻侧切开或柯陆式+鼻侧切开上颌骨切除及眶内容取出术 慢性泪囊炎 CT 、MRI+鼻内镜检查+视力检查1-3天 鼻腔泪囊吻合术+鼻内镜下泪囊切开引流术 脑脊液鼻漏 脑脊液生化+影像学+鼻内镜检查1-3天 鼻内镜下脑脊液鼻漏修补术婴儿喉阻塞 喉镜+CT 1天 保守治疗+插管+气管切开重度喉阻塞物理检查+喉镜+CT1天气管切开+插管(2)还可以诊治以下疑难重症,如:侧颅底肿瘤耳声发射+纯音测听+声导抗+听性脑干反应+多频稳态诱发反应+颞骨CT+侧颅底MRI +血管造影+鼓膜检查1-6天侧颅底肿瘤切除术+侧颅底肿瘤切除皮瓣修补术双耳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耳声发射+声导抗+听性脑干反应+多频稳态诱发反应+40HZ听觉相关电位+小儿行为听力测试+纯音测听+言语测听+颞骨薄层CT+耳蜗水成像+头MRI+智力测试+学习能力测试+耳部检查1-3天人工耳蜗植入中耳或外耳道恶性肿瘤纯音测听+声导抗+必要时听性脑干反应+颞骨薄层CT+耳部增强MRI+头MRI+腮腺检查+颈部淋巴结检查+耳部检查+病理学检查1-5天手术治疗中耳畸形耳声发射+纯音测听+声导抗+听性脑干反应+颞骨薄层CT +局部检查1-3天手术治疗+助听器外耳道闭锁纯音测听+听性脑干反应+颞骨薄层CT +局部检查1-3天手术治疗+助听器听神经瘤耳声发射+纯音测听+声导抗+听性脑干反应+颞骨薄层CT+内耳MRI+头MRI或增强MRI +局部检查1-5天手术治疗+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观察内耳畸形伴脑脊液耳漏纯音测听+声导抗+耳声发射+听性脑干反应+颞骨薄层CT +耳蜗MRI+必要时鼓膜穿刺液生化检查+鼓膜检查1-3天中耳探查+脑脊液耳漏修补术视神经管骨折影像学+视功能检查1-3天鼻内镜下视神经管减压术鼻颅底交通性肿瘤影像学+鼻内镜检查+病理1-6天鼻内镜下鼻颅底肿瘤切除术+鼻内镜辅助下鼻侧切开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多导睡眠生理检查+内窥镜+CT1-3天呼吸机+手术晚期喉癌下咽癌喉镜+增强CT+病理4-6天综合治疗喉神经麻痹喉镜+影像1-4天物理+外科咽旁间隙肿瘤窥镜+CT+MRI 1-6天手术切除喉部肿瘤CT+喉镜+病理1-10天激光+开放手术3.7.2关键医疗技术(1)必须开展的关键技术同期乳突根治鼓室成形外耳道成形术中耳胆脂瘤中耳胆固醇肉芽肿中耳良性肿瘤中耳畸形听力重建术中耳畸形传导性聋脑脊液耳漏修补术脑脊液耳漏鼓膜修补术慢性中耳炎外耳道恶性肿瘤切除术外耳道恶性肿瘤乳突切开术急性化脓性中耳炎反复发作耳源性并发症乳突良性肿瘤乳突切开+鼓室成形术慢性化脓性中耳炎中耳胆脂瘤中耳胆固醇肉芽肿中耳良性肿瘤粘连性中耳炎鼓室硬化症不明原因传导性聋耳外伤、听骨链中断鼓膜修补术鼓膜穿孔鼻内镜技术鼻中隔偏曲鼻息肉慢性鼻窦炎腺样体肥大鼻窦囊肿等喉部分切除咽喉部良恶性肿瘤喉显微手术喉息肉囊肿白斑粘连气管异物取出术气管异物咽旁间隙肿瘤切除咽旁间隙肿瘤(2)还可以开展以下关键技术,如:颞骨部分、全部切除技术中耳、外耳道恶性肿瘤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双耳重度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人工镫骨技术耳硬化症侧颅底肿瘤切除技术侧颅底肿瘤内淋巴囊切开引流术梅尼埃病眩晕小耳畸形成形术先天性小耳畸形外耳道再造成形术外耳道闭锁面神经减压或吻合或移植术周围性面瘫听力学检查听力障碍前庭功能检查眩晕面神经功能检查面神经麻痹鼻内镜技术在鼻腔鼻窦肿瘤中的应用内翻性乳头状瘤出血性息肉血管瘤鼻腔鼻窦早期恶性肿瘤等鼻窦骨瘤鼻外进路晚期鼻腔鼻窦肿瘤切除术鼻窦恶性肿瘤晚期鼻腔IV期鼻咽纤维血管瘤等鼻内镜下鼻眼相关手术慢性泪囊炎视神经管骨折等鼻内镜下鼻颅底手术脑脊液鼻漏鼻咽纤维血管瘤垂体瘤鼻颅底交通性肿瘤等脊索瘤喉气管狭窄成形术喉气管狭窄腭咽成形术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咽喉激光咽喉部分良恶性肿瘤胃咽吻合术晚期喉下咽食道癌游离空肠修补下咽晚期喉癌下咽癌3.7.3代表性病种平均住院日化脓性中耳炎12粘连性中耳炎7分泌性中耳炎6先天性耳前瘘10外耳道胆脂瘤11乳突胆脂瘤13鼓室硬化症14外耳道闭锁14感音神经性聋11突发性聋 5中耳良性肿瘤13 鼻窦炎8鼻出血7鼻中隔偏曲8鼻骨骨折 6鼻息肉9上颌窦囊肿8鼻腔良恶性肿瘤12鼻前庭囊肿10慢性鼻炎 6鼻咽恶性肿瘤17慢性扁桃体炎7声带息肉 5 喉良、恶性肿瘤18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5 扁桃体和腺样体肥大7 食管异物 3下咽恶性肿瘤17支气管异物13 五、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耳鼻咽喉科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工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三级耳鼻喉科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三级耳鼻喉科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三级耳鼻喉科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三级耳鼻喉科医院基本标准 (2023年版)概述本文档旨在为三级耳鼻喉科医院设定基本标准,以确保医院的运营和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行业要求,并最大程度地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医院设施要求1. 医院应拥有现代化的医疗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室、门诊诊室、病房、影像学检查设备等。

这些设施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2. 医院应配备专业的耳鼻喉科医生和护理人员,并提供持续的培训和技术更新,以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3. 医院应有合理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机制,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会议,提升医院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声誉。

服务质量要求1. 医院应提供全面的耳鼻喉科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

同时,医院应鼓励和支持复杂病例的转诊和合作,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治疗方案。

2.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医院内各项医疗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3. 医院应加强患者教育,提供专业的医学知识和健康指导,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疾病和治疗方案,促进患者的积极配合和康复。

安全管理要求1. 医院应制定和执行科学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医疗废物处理、消毒灭菌、手卫生等,以预防和控制医院相关感染疾病的发生。

2. 医院应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使用,包括药品的储存、配药、给药等环节。

3. 医院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定期组织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灾难,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和患者的安全。

法律法规要求1. 医院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管理、医务人员执业、患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 医院应制定和执行详细的治疗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医院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遵守相关隐私保护法规,妥善处理患者信息并防止泄露。

结论本文档所列基本标准是用于指导三级耳鼻喉科医院在2023年及以后的发展和运营。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细则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细则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细则一、医院规模和设施。

1. 三级医院应具备完善的医疗设施和设备,包括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能够满足各类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需求。

2. 医院应具备完备的科室设置,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眼科、耳鼻喉科等,能够全面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

3. 医院应具备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卫生条件,包括整洁的病房、洁净的手术室、舒适的候诊区等,能够给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体验。

二、医疗质量和安全。

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规范的医疗流程、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评估机制,确保医疗质量稳步提升。

2.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医疗差错预防和纠正机制,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3.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包括定期的医疗质量评估、医疗质量报告和医疗质量改进计划,确保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三、医疗服务和管理。

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包括规范的就诊流程、高效的医疗服务和贴心的患者关怀,确保患者满意度持续提升。

2.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院管理制度,包括科学的管理体系、规范的管理流程和高效的管理团队,确保医院的良好运转。

3.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化系统,包括电子病历、医疗影像存档和检索系统等,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四、人才队伍和培训。

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包括科学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确保医院的人才储备和队伍稳定。

2.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务人员培训机制,包括定期的培训计划、系统的培训课程和有效的培训评估,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3.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机制,包括定期的学术讲座、学术交流和学术合作,提升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五、医疗费用和收费。

1. 医院应建立透明公正的医疗收费制度,包括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规范的医疗费用清单和公开的收费标准,确保患者的权益。

2.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费用管理机制,包括严格的费用控制、规范的费用核算和合理的费用分配,确保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级耳鼻喉科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

三级耳鼻喉科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

三级耳鼻喉科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三级耳鼻喉科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1. 引言为了提高我国耳鼻喉科医疗服务质量,规范三级耳鼻喉科医院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特制定三级耳鼻喉科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三级耳鼻喉科医院,旨在为医院建设提供参考和指导。

2. 医院规模与床位2.1 医院占地面积不应小于20亩,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5000平方米。

2.2 耳鼻喉科床位不少于50张,其中重症床位不应少于10张。

2.3 耳鼻喉科门诊面积不应小于1000平方米,设有专门的发热门诊、急诊室、听力检测室、过敏性疾病检测室等。

3. 医疗设备3.1 基本设备- 内窥镜系统- 听力检测设备- 过敏性疾病检测设备- 鼻窦导航系统- 低温等离子手术系统- 高频电刀- 微波治疗仪- 激光治疗仪- 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 呼吸机- 监护仪3.2 急救设备- 心电图机- 除颤仪- 吸氧装置- 紧急呼叫系统3.3 影像设备- 计算机断层扫描(CT)- 磁共振成像(MRI)-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 超声波设备4. 专业技术人员4.1 医生- 耳鼻喉科专业医生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中级职称不少于8人。

- 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者优先。

- 具备耳鼻喉科相关领域临床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各类耳鼻喉科手术。

4.2 护士- 耳鼻喉科专业护士不少于20人,其中主管护师不少于3人,护师不少于10人。

- 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耳鼻喉科护理经验。

4.3 技术人员- 设备管理员、医学影像师、听力检测师等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

- 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5. 医疗服务能力5.1 开展各类耳鼻喉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诊疗服务。

5.2 能够独立开展耳鼻喉科各类手术,如内窥镜手术、听力重建手术、过敏性疾病治疗手术等。

5.3 提供耳鼻喉科相关领域的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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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三级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和诊台
住院床位总数150张以上,其中耳鼻咽喉诊台及诊椅不少于20台。

二、科室设置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耳科、鼻科、咽喉气管食管科、麻醉科、头颈肿瘤科、预防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可设儿科、外科、内科、眼科、口腔科、传染科、皮肤科、中西医结合科等,变态反应科和嗓音科不作要求。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CT)、听力及前庭功能检查室、符合规范的内镜室、手术室、治疗换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计算机室,MRI和激光设备不作要求。

三、人员
每诊台(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应具有从事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专业不少于8年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至少有3名麻醉师、3名病理医师、1名营养师、2名听力检查技术人员、1名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护师;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每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每张诊台椅建筑面积
不少于40平方米;诊室每个诊台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病房每张床位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医疗设备:专科检查台、给氧装置、手术显微镜、尿分析仪、纤维(或电子)喉镜及相应器械、鼻内镜显示系统、鼻内镜及鼻内镜手术器械、鼻科动力系统、硬质食管镜及相应器械、耳用电钻、显微镜、离心机、双极电凝器、纯音听力计、声阻抗、脑干诱发电位议、呼吸机、心电图机、麻醉机、体外除颤器、电动吸引器、自动血压监测仪、分析天平、恒温培养箱、抢救床、抢救车、心脏除颤器、电烤箱、体内(外)除颤器、电冰箱(冷藏柜)、血气分析仪、洗衣机、心电监护仪、应急发电机组(20KW以上)、煮沸消毒锅、救护车、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医院电子化办公及网络系统、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高频电刀、紫外线灯、酸度仪、紫外线灯、超净工作台。

(二)门诊每台单元设备:多功能耳鼻喉科诊台1台、一般耳鼻喉科诊台1台、立灯1个、器械盘1个、常规检查用具每套包括:枪状镊、鼻镜、耳镜、间接喉镜、鼻咽喉镜、压舌板等1套、电动吸引器1台、常规局部用药盘1个、喷雾器2个、电烧器1台、痰盂1个。

(三)病房每张床位单元设备:除增加中心给氧设备和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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