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南.doc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标准化工作2007-2010年规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标准化工作2007-2010年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琼府办[2007]127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7.12.07【实施日期】2007.12.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标准化工作2007-2010年规划的通知(琼府办[2007]12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农业标准化工作2007--2010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海南省农业标准化工作2007-2010年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保障食品安全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及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条主线,加快建立科学适用、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大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做大做强我省冬季瓜菜、热带水果、畜禽、水产养殖等优势产业,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水平,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现状“十五”期间,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的显著的成效,紧紧围绕培育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名、特、优农产品,促进农产品的出口创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加大了农业标准制定工作步伐。
制定发布实施农业地方标准114项,覆盖了种植、水产、畜牧、林业等行业,主要农产品的标准覆盖率达85%以上。
初步构建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组成的主要农产品标准体系。
同时还建立了一个运行有效的推广实施体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按照“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标准体系、培育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总体要求,全省共承担建设了33个国家级及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平均每个市县承担建设2个示范区项目。
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及附表-V1

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及附表-V1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及附表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愈加重视安全生产。
为了更好地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以下是全文及附表。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海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实际效果进行评定和认证。
三、定级实施的要求(一)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全面情况、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等因素,按照规定的详细说明,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评定。
(二)评定结果根据评定结果,划分为一级到四级,并给出评定结果的合理建议、整改措施等。
(三)评定结果的合理性:评定结果建立在评价标准的基础上,评价标准清晰明确,并且结合了海南省的实际情况。
(四)评定结果综合反映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反映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实际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四、评定办法按照《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标准进行评定。
五、信息发布评定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应当向企业公告,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六、实施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七、附表附表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表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定等级:_______(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评定标准:评估项目分值得分企业安全生产理念 20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30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0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 6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 50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70总分评定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定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改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论《海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规范了海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经济繁荣发展。
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海南热带作物产业发展,促进热带作物产业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海南热带作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海南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工作的有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包括热带作物和热带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建设,要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基地需要相结合,以发展优质高效热带作物和提升热带作物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实施农业标准为主要内容,运用标准化手段和方法,加快热带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种植方法推广应用,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努力提高海南热带作物标准化水平。
第三条示范园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证书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审批和颁发。
第二章示范园建设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市县农业农村局、热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域示范园的布局规划,制定示范园年度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区域示范园创建工作。
第五条示范园以一种热带作物或热带水果为主,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
第六条示范园建设优先选择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技术含量高、推广前景广阔的项目,要求区域连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商品优势。
第七条示范园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位于海南省热带作物优势区域内,符合当地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二)申报单位应为优势区域内的规模生产的企事业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有完整的生产管理制度,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熟练工人,具备实施示范园建设的基础和条件;(四)天然橡胶连片面积100O亩以上,槟榔、胡椒、香蕉、芒果、菠萝、火龙果等主要热带作物连片面积300亩以上,其他热带作物200亩以上。
第三章示范园建设的主要内容第八条示范园应制定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示范本行业国家、行业或地方农业标准,包括:(一)实施热带作物种子、种苗标准;(二)实施热带作物优质高效栽培技术标准(规程);(三)实施热带作物产品采收、质量分级等标准;(四)实施热带作物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冷藏等标准,提高热带作物产品附加值。
海南省标准化事项认领和完善操作手册【模板】

海南省标准化事项认领和完善操作手册为了统一全省标准化事项,统一拆分原则、统一拆分情形,实现同一事项主项名称、子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相统一。
通过事项系统标准事项库功能,各市县进行事项认领之后,标准化要素不可修改,实现全省同一事项要素统一,同事减少事项录入时间。
1.术语与定义基本目录基本目录包括国家基本目录和地方基本目录。
国家基本目录是国务院部门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编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目录。
地方基本目录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未设定的,地方通过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或地方政府规章创设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目录。
实施清单由政务服务实施主体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职责分工,对基本目录中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细化完善形成的清单。
业务办理项每个政务服务实施事项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可能根据不同的情形分成一至多项业务来办理,其中每项业务称之为业务办理项。
本操作手册中所称事项,都为业务办理项。
2.事项系统情形定义各业务部门对照认领事项清单,确认事项所属情形,严格按照情形操作,不可任意选择,以免造成数据重复。
2.1事项系统中已存在此事项事项系统中已存在相同事项是指事项系统中已录入该事项,在事项标准化工作之前,同一事项在不同市县可能存在叫法不一致等现象,因此,需要从业务上判断,只要是同一事项在系统中已录入,就认为是在事项系统中已存在相同事项。
比如标准事项库中发改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个别市县该事项名称为“国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对于发改部门这是同一事项,因此,需要在事项系统中基于该事项关联标准事项。
2.2事项系统中存在实施清单,但无此事项事项系统中各市县事项拆分规则不一致,因此事项系统中可能已存在实施清单,但是实施清单下业务办理项不全的情况。
比如“规划条件核实”,根据标准化梳理,标准事项库中拆分成“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非私人住宅项目)”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私人住宅)”两个事项,但是有些市县可能不拆分,事项系统中只有“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这一项。
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试点示范项目)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试点项目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组织,为建立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成果,在农村综合改革特定领域探索运用标准化方法、发挥标准化作用而开展的一系列相关联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示范项目是指由国家标准委组织,为巩固和扩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工作试点成果,在农村综合改革特定领域开展树立标准化先进典型,推广标准化工作经验,传播标准化理念而开展的一系列相关联的活动。
第四条试点项目管理工作按照“自愿申报、集中评定、分类考核”的原则开展。
示范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国家标准委负责试点示范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管理和目标考核。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与本省农村综合改革部门等相关部门(以下统称省级试点示范工作管理部门)建立协调机制,负责本省试点示范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省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 1 —第二章项目领域第七条可以在以下领域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一)美丽乡村建设领域:主要包括村镇建设规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设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生活环境治理,农业生态保护,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农业产业化经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文化传承,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治理等。
(二)农村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包括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教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事务与社会管理等。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主要包括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金融保险服务等。
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

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琼海市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农联[20**]7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根据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实现绿色崛起的要求,紧紧围绕“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琼海”总体工作思路,在总结近年来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基础上,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进行试点,加快推进实施。
到“十二五”末,全市建成30个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点,通过局部试点,从而达到“支部强、产业兴、乡村美、民风好、农民富”的预期目标,并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有效模式进行推广,形成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体系,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型旅游”美丽乡村城市。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始终坚持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让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二)坚持规划引导,突出地域特色。
立足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自然地理条件,适应资源禀赋和民族文化差异,突出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规划。
(三)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
鼓励各镇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在局部地区取得重点突破和经验模式后再逐步推开,从而确保试点工作成效。
(四)坚持多元投入,整合资源。
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农民和社会各界投入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五)坚持统筹规划,持续推进。
坚持系统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提升标准水平,扩大标准覆盖面,持续推进标准实施应用,形成标准有效支撑农村综合改革的长效运行机制。
(六)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03•【文号】国标委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气象局、粮食和储备局、林草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决策部署,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经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确定了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共128项,其中,第十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107项,第四批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12项,第四批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9项(见附件)。
现将项目下达给你们,请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3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二、项目计划分为I类项目和II类项目,市场监管总局将对I类项目计划给予经费补助。
I类项目补助经费分3年下达,每个项目的经费额度将根据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和预算经费总量酌情调整;相关部门和地方对项目配套经费不得低于1:1。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并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和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参照上述经费管理和使用规定执行。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围绕下达的项目建设重点开展工作,对项目建设成果和经验要及时总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11.2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制修订工作安排,现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n。
邮件主题请注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邮政编码:100088。
信封上请注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11月24日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了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标准化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企业标准的制定、自我声明公开,以及企业标准化的促进与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创新驱动、质量提升的原则。
第四条【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基本任务】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纲要、规划、政策;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推广应用标准化方法;实施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反馈标准实施信息;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完善企业标准体系,持续改进标准的实施及相关标准化技术活动等。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9.08•【字号】琼农字〔2022〕334号•【施行日期】2022.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334号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要求,现将《2022年海南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9月8日2022年海南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标函〔2022〕12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和“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但归根到底是产出来的”的要求,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际经贸规则,以高标准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全程产品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聚焦优势产业产区,高标准创建一批示范基地。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十四五”末,在全省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打造标准化引领农产品质量效益竞争力提升的发展典型和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的示范样板。
二、创建内容及责任分工根据《海南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三年(2022-2024行动方案)》,结合产业实际和海南特色,2022年拟从冬季瓜菜、芒果、荔枝、文昌鸡、东风螺五个全产业链创建标准化示范基地。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6•【字号】琼府[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琼府〔2011〕1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产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实力,现就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标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是实现产品、服务、管理与国际接轨的手段。
标准化工作是各领域应对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技术依据,是促进产业有效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标准化水平,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各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和谐社会;有利于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社会科学发展;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
当前,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在不断深入推进,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发展质量,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迫切需要,对海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化战略,紧紧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提升服务品质、促进产业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的,以促进标准的研制、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标准的实施、强化对标准实施的监督为着力点,以建立健全市场导向、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广泛参与、协调统一、面向国际的推进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提高城市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策导向和技术保障作用,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标准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府办[2016]55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3.18【实施日期】2016.03.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5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海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18日海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地方标准是国家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整合精简是开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整合精简。
为了确保我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我省强制性地方标准及制修订计划开展清理评估。
2016年5月底前,提出海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2016年12月底前,根据国务院联席会议审定结论,对不再适用的海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予以废止、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需要修订的进行修订、需要整合的进行整合,使我省强制性地方标准符合国家建立新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的要求。
二、工作范围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的范围包括省质监局审批发布现行有效的海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省卫生计生委审批发布(或管理)的海南省食品安全强制性地方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海南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
三、工作原则(一)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的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时间进度,组织开展海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整合精简工作。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0年3月23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青市监规〔2020〕1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背景和依据标准化试点示范是制修订和实施推广标准的重要手段。
试点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适用的标准体系,实现对区域或组织标准化管理模式的创新,提升经济社会效益;示范是指将标准化试点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创新成果等进行推广,起到典型引导作用。
1996年以来,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11类6000余项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内容涵盖了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
2015年以来,原山东省质监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了近1000项试点示范。
截止目前,我市承担了60项国家级、150余项省级试点示范项目,有9类项目我市都是全国率先开展,为全市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推广作用。
2018年1月1日实施的新《标准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为设立市级和区(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7年以来,我市有关区(市)政府如崂山、城阳和莱西等,相继出台了对青岛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进行资助奖励的政策。
为贯彻《标准化法》的要求,有必要组织开展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为规范项目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2018年1月1日实施的新《标准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为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市政府《青岛市“标准化+”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第四部分重点工程(一)标准化项目试点示范工程。
积极参与国家、省高端装备制造业、新型城镇化、服务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业、内贸流通改革、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美丽(生态文明)乡村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标准化建设,开展《企业标准体系》系列标准实施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01•【字号】琼府办〔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22〕1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全面加强我省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战略部署和“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标国际经贸规则,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标准供给结构、标准国际化水平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基本相适应,建立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标准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成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套,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相适应,由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规范性技术文件、地方性法规提出技术要求或引用标准构成,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标准供给结构。
——发布的地方标准、规范性技术文件100%实行是否采用、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审核,重点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
——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建立健全高质量标准体系,制定发XXX参与制定发布国际国内标准400项以上。
——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初具规模,省标准化专家库中国内外高级专家不少于100人。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质量兴省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质量兴省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2•【字号】琼府办[2006]103号•【施行日期】2006.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质量兴省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6〕10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质量兴省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海南质量兴省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为了切实落实质量兴省的目标要求,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大力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促进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提升海南服务业整体形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坚持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优质服务的要求,努力夯实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两个服务标准化基础,通过贯彻实施各级服务标准,切实促进旅游、公共管理、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租赁商务、金融、电信、建筑房地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居民服务等重点行业的服务质量有明显的提高,培育一批国内知名度高的优质服务品牌,实现全省服务行业标准化、投资环境优质化、社会环境和谐化。
二、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范围服务标准是规定服务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
服务标准化涵盖了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服务企业提供的商业社会化服务,为满足要求对服务提供能力和行为制定标准和实施标准的过程,其内容包括了对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管理、服务提供者的资质、服务提供的程序、服务交付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以及围绕服务交付的硬件设施要求、服务交付的硬件环境要求、服务合同文本格式要求等方面的标准化。
海南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造价员考试.doc

海南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造价员考试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建质[2011]140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将《海南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一一年六月十七日海南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安委[2011]10号),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概念和参与范围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企业规程和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层级、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除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场容场貌外,更关注企业本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施工工艺或工人操作的标准化,达到提高安全水平的目的。
参与范围:在海南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包括省外入琼企业,必须按照省厅统一要求,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督导下,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以及《海南省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检查评分标》(琼建质【2011】103号)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对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强化管理、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征-V1

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征-V1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随着海南省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热带作物的产业化与标准化已经成为了热点话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已经被提出,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的管理和规范,进一步提高该园区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
下面就本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一一阐述:一、总则本办法是规范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管理的基本规范,是根据海南省《农业现代化规划》、《农业产业化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定的。
二、示范园区的范围和定义本办法规定的示范园区,指的是在海南省开展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产品加工、生态旅游等综合产业的区域。
三、示范园区的建设示范园区的建设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按照规划,统筹规划、科学规划、适度拓展,合理配备基础设施,增强示范园区的整体形象。
2. 按照标准,规范服务、高质量开展相关业务,提升示范园区的核心竞争力。
3. 按照特点,突出品牌、加强宣传,打造示范园区的独特品牌形象,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示范园区的管理示范园区的管理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变革思维,创新管理,加强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计划实施,高效运作示范园区的各类业务。
2. 严格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示范园区各项活动在法律规范范围内开展。
3. 重视服务,加强对示范园区企业的指导、服务、支持和协调工作,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五、示范园区的评价与奖励示范园区的评价与奖励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设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定期对示范园区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价和考核。
2. 颁发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以激励示范园区的企业和单位在标准化生产、环保、产品质量、品牌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 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制度,对示范园区的各项业务和运作情况进行定期抽查调研,以保证示范园区的运营效率和质量水平。
00Uovom海南经济特区标准化管理办法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
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
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
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
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海南经济特区标准化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3号题注:《海南经济特区标准化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3月1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南经济特区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技术进步和对外经济贸易,提高产品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益,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经济特区从事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活动的部门和从事科研、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企业应当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经销,禁止无标准生产。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措施,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完善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
第二章标准的制定第七条制定本经济特区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第八条对下列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本经济特区统一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一)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二)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的安全、卫生和技术要求;(三)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四)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下同)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及生产、管理技术要求;(五)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服务质量要求;(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制定地方标准的其他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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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精神科住院病历模板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婚姻:宗教:职业:职务职称: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家属姓名:关系:地址:电话:病史报告者姓名:与病人关系:了解病情程度:可靠程度:第次入院时间:病历书写时间:主诉:【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结合护送人员介绍的病情。
】现病史:【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
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6与现病史密切相关的以往精神疾病病史应在现病史中描述。
7对于再次入院病人,应记录末次出院日期,出院后学习、工作情况及服药情况。
8患有器质性疾病尚未痊愈者,不论病史多久,均应在病史中另起一段叙述。
】既往史:【既往患过何种疾病,如各系统疾病、传染病及头部外伤、手术史,有无药物过敏史。
】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月经婚育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
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T: ,P: ,R: ,BP: ,体重: 。
一般状况:皮肤、粘膜:淋巴结:头颅:眼睛:耳部:鼻部:口部:颈部:胸部:肺部:心脏:腹部:脊柱:四肢:肛门及外生殖器:神经系统检查:意识:颅神经:Ⅰ:Ⅱ:Ⅲ、Ⅳ、Ⅵ:Ⅴ:Ⅶ:Ⅷ:Ⅸ、Ⅹ:Ⅺ:Ⅻ:共济运动:深浅感觉:反射:生理反射:浅反射:病理反射:脑膜刺激征:植物神经系统检查:精神检查:一、一般情况:【包括意识状态(清醒、朦胧、浑浊、谵妄、昏睡、昏迷),服饰(平常、整洁、不洁、奇异),接触(合作、多礼、谦逊、倔强、粗暴、骄横、恐惧、退缩、孤僻、拘泥),注意力(集中、散漫、增强、随境转移、迟钝),精神检查合作情况】二、感觉知觉:【可以采用直接询问方式,或通过观察病人的表情或行为表现而间接获悉,注意当时的意识状态是否清晰,症状持续或者间断出现,以及病人对症状的反应。
】1.感觉:2.错觉:3.幻觉:4.感知综合障碍:三、思维活动:1.思维联想活动:【音调、语速,检查有无语言增多、减少或中断,回答是否切题,前后连贯性如何,中心内容是否明确,有无病理性赘述,音联意联,持续语言、重复语言、刻板语言、模仿语言】2.逻辑思维:【有否象征性思维、语词新作、逻辑倒错性思维及诡辩性思维】3.思维内容:【妄想:通过接触交谈,了解有无被害、关系、夸大、罪恶、疑病、物理影响等妄想,具体内容应该按照病人的原话记录下来。
强迫:注意有无强迫观念、强迫情感及强迫行为等】四、情感反应:【注意观察面部表情及其对外界事物的反应,如喜悦、欣快、迟钝、淡漠、忧郁、惊恐、焦躁及病理性激情,注意情感反应与当时的客观环境及内心体验是否协调,注意观察了解有无悲观、消极、沮丧、绝望情绪的流露】五、意志行为:【低级意志:睡眠、饮食、性、生活自理情况等,高级意志:信念、理想、追求等,包括意志增强、意志减退、意志缺乏、意向倒错、矛盾意向等。
行为:运动抑制:孤僻退宿、缄默不语、木僵等,运动兴奋:坐卧不宁、兴奋激动、伤人自伤等,奇异动作和紧张综合征:蜡样屈曲、违拗。
模仿动作、刻板动作、被动服从、乔装等】六、智能水平:【根据病人的文化程度、生活经历、工作性质及风俗习惯等情况进行检查】1.记忆力:【近记忆及远记忆,通过对近日发生的事情及以往生活经历的回忆进行了解】2.计算力:【可用心算及笔算测试】3.一般常识:【包括对时事、史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专业有关方面的基础知识】4.理解力判断力:【包括判断事物的正确性、鉴别能力、成语解释及对一般事物理解】七、自知力:【病人对自身精神疾病的认识能力和态度,对治疗有无要求,对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何打算,检查结果分为存在、部分存在及缺失。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
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1.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生化检查:2.放射检查;3.功能检查;病历小结:【简介病人一般情况,主诉、专科检查的阳性症状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症状、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中有意义的情况】最后诊断:【一般入院三天后作出,初步诊断:【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
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
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对于疑难病例可以在病例讨论后作出。
】住院医师签名住院医师签名上级医师签名上级医师签名时间:时间:首次病程记录模板入院时间:书写时间:一、病历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1.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婚否:。
2.主诉:3.病情演变及诊疗经过:4.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5.体格检查:6.精神检查:7.辅助检查:二、拟诊讨论:【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一)初步诊断:诊断依据:(ICD-10)症状学标准:病程标准:排除标准:(二)鉴别诊断:三、治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四、预后估计:住院医师:上级医师:出院记录模板姓名:门诊号:性别:年龄: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住院天数:入院诊断:入院经过:治疗经过:出院时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住院医师:精神科门诊病历模板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婚姻:文化程度:宗教:职业:职务: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护送人姓名:关系:家庭住址:电话:病史报告者姓名:与病人关系:了解病情程度:可靠程度:初诊日期:过敏药物: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及婚育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精神检查:诊断:治疗意见:医师签名:【相关项目参照精神科住院病历模板要求书写】阶段小结模板入院日期:小结日期:入院诊断:目前诊断:患者、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诊疗经过、目前情况、诊疗计划。
医师签名:【阶段小结是指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由经治医师每月所作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
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小结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注:上述病历模板书写依据参照国家卫生部2010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模板讨论时间:讨论地点:主持人:参加者姓名:【要注明专业技术职务】患者姓名:年龄:科别:入院时间: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最后诊断:主管医师汇报病史:具体讨论意见: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签名主治医师查房记录【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意见【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查房的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交(接)班记录【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
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交(接)班记录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交班或接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班注意事项或接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转科记录【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医师分别书写的记录。
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转出、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会诊记录【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
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
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死亡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死亡时间、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
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1.根据《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该表由责任报告单位填写。
同一患者如有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多次入院,仅第一次入院填写本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