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知识产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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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知识产权教育

篇一:惠州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惠州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制定和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因地制宜地开展中小学知识教育”的要求,以及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知?20XX?76号)精神,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

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及《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

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我市中小学(包括职业中学,下同)素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普及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

二、工作目标

在我市各类中小学校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树立知识产权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小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权意识。

惠州市知识产权局、惠州市教育局、共青团惠州市委员会、少先队惠州市工作委员会、惠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科协)决定在我市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培

育和认定工作,培育一批能带动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试点、示范学校,通过试点促推广,通过示范促深化,整体推进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试点学校的申报条件

1、校领导重视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2、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知识产权师资队伍的培育工作;

3、已开设或计划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

4、积极支持学校团队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5、积极开展发明创新、科技竞赛活动,鼓励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发明创新热情;

6、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省内外的青少年发明创新比赛。

(二)示范学校的申报条件

1、建立校领导负责制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呈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发展态势;

2、拥有一支能熟练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3、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4、小学(四、五年级)和初中(一、二年级)知识产权教育活动每学年不少于4学时,高中(一、二年级)每学年不少于3学时,职业中学(一、二年级)每学年不少于6学时;

5、利用学校网络、宣传橱窗、墙报、校报等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师生喜闻乐见的知识产权宣传,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氛围;

6、依托“雏鹰争章”、“争当科技小能手”等竞赛活动平台,积极开展各类与知识产权教育相关的体验实践活动,鼓励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发明创新热情;

7、建立对学生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和奖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学生将创新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8、积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

9、知识产权教育成效明显,师生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学校发明创新活动积极踊跃。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申报试点、示范的学校,应据实填写申报表,制定工作方案,经所在县、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科协筛选,推荐上报市知识产权局。

(二)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科协组成“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考核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依据本工作方案对各区县上报的学校进行考核、评定,必要时进行现场考核,确认试点、示范学校。

(三)对被确认的试点、示范学校,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和市科协联合下发批准文件,并颁发“惠州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惠州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牌匾。

五、扶持措施

(一)对纳入试点示范的学校,由市知识产权局给予适量的引导经费,专项用于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二)市知识产权局为试点示范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知

识产权教育读本;对中小学生申请的专利予以申请费资助;对每年专利申请总计超过10件的试点学校、超过20件的示范学校,再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

(三)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教育局联合为本区县培育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

(四)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对试点、示范学校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广泛宣传。

(五)适时组织试点示范学校师生开展省内外知识产权教育交流活动。

(六)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科协每年在市级试点学校中,择优推荐申报市示范学校。

(七)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科协每年在示范学校中,择优推荐申报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

六、组织管理与考核评价

(一)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科协负责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总体

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考评小组负责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的评定及考核。

(二)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科协每年根据工作安排,发出申报通知,并在自愿申报、区县推荐和组织考核的基础上,确定试点、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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