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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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复习资料(3)

教育法学复习资料(3)

现代教育的目的指向:1指向全体社会成员2指向科学知识的传播3指向劳动者和管理者知识水平的提高。

现代教育的国家化趋势:1把教育纳入到国家活动之中2用立法的手段来保证国家对教育的影响和控制3用行政的手段发展公立学校体制4确立义务性质的国民教育制度。

国家的教育权力:1包括制定教育政策、法律2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3对教育领域中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司法调控4涉及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

并且这种国家职能正向着扩大化的趋势发展。

我国发展和管理教育的国家机关按其性质划分主要有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等。

其中国家权力机关具有全权性质,对于教育管理具有最高的和最终的决定权。

在教育方面,它的主要职权是:制定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规、任免和罢免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决定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经费的预算、监督法律、法令的遵守和执行等。

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是从属于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执行国家权利机关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国家权利机关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在教育方面的主要职权是: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和法律;发布有关教育工作的行政法规、规章、命令和指示;制定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教育改革工作;统筹和监督国家机关各部门的教育工作。

国家司法机关在教育方面的主要职权是:审判有关教育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以维护教育法制和教育秩序,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保护学校师生的教育权利、人身权和其他权利,保障教育事业的顺利进行。

特别是1990年10月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使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更加全面和统一,这就使法院的受案范围除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之外,还包括了行政诉讼案件,从而扩大了司法机关对于教育的管理职能。

我国现行的教育监督体制:我国形成了一个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职能部门监督、执政党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制,包括:1权利机关对教育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2行政机关对于教育的行政监督3司法机关对于教育的司法监督4教育督导机关对于学校的工作监督5执政党和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的社会监督。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1. 教师法简介教师法是指规范教师行为、保障教师权益以及营造良好教育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

它涵盖了教师的职责、权利、义务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 教师法试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哪项不是教师的基本权利?A. 获得公平的工资待遇B. 获得职业发展的机会C. 获得教学管理的主导权D. 获得教育教学活动的自主权2.教师的职责包括以下哪些方面?A.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B. 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C. 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D. 保障学校的安全环境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应当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活动,以下哪项不属于集体活动的形式?A. 教研活动B. 教学观摩C. 教学设计D. 学科竞赛4.教师应当遵循的教育职业道德准则包括以下哪些要求?A. 忠诚国家B. 提高自身素质C. 依法执教D.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有权提出教学改革和教育发展的建议,并依法得到支持和保护。

A. 正确B. 错误3. 教师法试题答案1. C. 获得教学管理的主导权2. A.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B. 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C. 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D. 保障学校的安全环境3. D. 学科竞赛4. A. 忠诚国家,B. 提高自身素质,C. 依法执教,D.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5. A. 正确4. 结语通过以上试题的解答,我们对教师法的基本内容和教师的权利与职责有了初步的了解。

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指导。

教育法学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教育法学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教育法学一、填空和选择1、了解世界最早、美国最早的、我国第一本教育法学著作是什么人编写的,书名是什么,主要内容是什么。

世界最早:汉斯·赫克尔与希普教授,于1957年合著的,《教育法学》;书的主旨是倡导教师在教育上的自由,由三编构成;美国最早:诺尔特和林恩于1963年编写出版的,《学校法—-教师手册》;以判例为主要素材编写的中国最早:米桂山、龚有明为北京市各类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编写的教材,《教育法概述》第一本以教育法学命名的专著—-张维平《教育法学》,阐述教育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2、了解我国教育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四个基本阶段。

P141.问题提出阶段,20C 70S末——20C 80S中.这一阶段在反思了以人治教的种种弊端的历史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校的主张;2.体系探索阶段,20C 80S中—-20C 80S末,这一阶段以我国颁布了对全国人民教育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义务教育法为契机,开拓了教育法学研究的新局面;3.学科基本定型阶段,20C 80年代末-—20C 90S初,专门阐述教育法规的专著终于在我国出版4.教育法学理论深化发展阶段,1993年以后,这一阶段某些专题研究获得较为充分的展开3、了解教育法规的本质特点:阶级性和公共性。

P331.教育法规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阶级性,这是教育法规最根本的本质特性;2.教育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具有社会性质。

4、了解教育法规的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P38●目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保障教育的平等与效率和教育的自由与秩序上;●工具价值体现在分配与确认,指导与评价,规范与保护等方面。

5、了解我国教育法规的纵向形式,了解各层次教育法规的主要制定机关.P431.教育基本法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并发布实施2.单行教育法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并发布实施的有关教育某一方面的法律,这一表现形式的规范性文件一般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

北京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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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1、简述法律的概念。

1)广义:与法的含义相同,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2)狭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2、简述教育法的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原则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3)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4、试述教育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纵向和横向结构(P12)5、试述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P19)6、我国有哪些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 七部1)1980:《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最新修改3)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4)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5)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教育法制与教育管理1、如何理解教育法制。

三种含义:1)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是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合.2)指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活动过程。

3)将其理解为依法治教,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和规范各种教育活动.2、试述教育法制的特征。

(P36)1)能保障国家教育权的有效行使2)能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3)能保障学校自主办学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法规体系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7)有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3、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依法治教.依法治教指依照法律管理教育事业。

具体而言,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

教育法学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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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模拟题一、填空题(每空 1 分,)1 、教育法学的任务主要有研究(教育法律问题),发现(教育法律规律),形成(教育法律理论),其目的是指导(教育法律)实践。

2 、教育法实质上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和规定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的系统的(行为)规则。

3 、教育法的价值是一定的教育主体的需要与教育法的关系的范畴,即表示教育法的属性对(教育法律)主体的需要的满足。

4 、教师法律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5 、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由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保护的(自由)和(利益)。

6 、有权进行教育立法的立法机构、经授权有权立法的国家组织、各种有权参与和实际上参与教育立法活动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总称是()。

7 、教育行政许可即(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经审查赋予其从事培训、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权利和资格,并予以注册或批准的行为。

8 、教育行政处罚即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教育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进行惩戒、制裁的行为。

9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当教育行政主体或其他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管理过程中侵犯了相对人的权益时,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调节)等方式获得法律上的(补偿)。

10 、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生的(权益)受到(学校或教育行政机关)的侵害时,可以依法向(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申诉理由,请求给予处理的制度。

1 、学校与上级政府或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生的关系受(行政法)调节。

2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3 、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4 、狭义的教育立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制定教育法律的专门活动。

5 、我国的教育立法程序包括教育(立法准备)、(提出立法议案)、(审议法律草案)、(表决和通过法律草案)和(公布法律)等五个步骤。

教育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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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法学:运用法学理论研究和解释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

2、教育法学最初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德国、美国和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3、现代教育立法萌芽于16世纪至17世纪的欧洲,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19世纪欧美各国的义务教育法。

19世纪末德国行政学家施泰因提出了教育的法律适应性原则,主张国家应以立法的形式对对教育事业进行干预,开创了对教育立法问题的理论研究。

4、1957年,德国·黑克尔《学校法学》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法学著作。

5、美国·爱德华兹《法院与公立学校》,最早的学校判例法研究著作之一;诺尔特和林恩《学校法——教师手册》,美国第一部成体系的教育法学著作。

6、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确立义务教育法律制度和依法治教的标志,也是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法制的开端。

7、199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教师的专门法律。

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义务、资格和任用、培养和培训、考核、待遇、奖励以及法律责任,规定了教师的资格制度、职务制度和聘任制度。

8、1995年我国的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里程碑。

9、教育法学体系:是指构成教育法学的相互衔接并有机结合的基本知识框架系统。

10、教育法体系:是指一个由多种教育法律规范和教育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效率高低有序、纵横协调统一的教育法律系统。

11、我国的教育行政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执行国家意志的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二是指国家教育事务的决策、组织和调控等活动或过程,以执行国家意志,即通常所说的国家教育行政管理。

我们所讲的教育行政是指国家的教育行政管理,简称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的特点:国家意志性;专业性;教育行政相对方的自治性。

12、依法治教的关键在于“依”字。

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法产生的经济根源,即法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的主体地位是指()A. 教师是对教育教学有组织地进行引导的人B.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对象C. 教师是学生的监督者D. 教师是学生的辅导员答案:A2.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基本权利包括()A. 参与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计划B. 指导学生参与学术竞赛C. 聘请和解聘其他教师D. 参与学生学籍管理答案:A3.教育教学中的教师责任主要包括()A. 教师有责任培养学生成为终身学习者B. 教师有责任维护学生的权益C. 教师有责任确保学生学习成绩优秀D. 教师有责任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答案:A、B、D4.教育教学中,教师的职业道德包括()A. 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和行为规范B.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人差异C. 教师应熟悉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D. 教师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答案:A、B、D二、简答题1.请简要描述教师法的基本内容。

答:教师法是我国对教师职业地位、权益、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的基本法律。

教师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总则。

明确了教师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

–第二章:教师的地位和权益。

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基本权利、职务晋升等。

–第三章:教师的责任。

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培养学生成为终身学习者、维护学生权益、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

–第四章:教师的培养和发展。

规定了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教师的职业道德。

强调了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人格和个人差异。

–第六章:教师责任追究和保护。

规定了教师违法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教师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

教师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职业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2.请简要谈谈教师的主体地位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性。

答:教师的主体地位在教育教学中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承担着培养学生成为终身学习者、传授知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责任。

教师职业道德 教育法律法规 复习整理材料

教师职业道德 教育法律法规 复习整理材料

(1)、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思考题2)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是指我国教育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所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它既是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我国教育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原则在教育法制建设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教育基本政策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基本性质和教育工作的基本规律。

具体讲有以下几点:⑴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是我国教育工作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的一项根本性原则;⑵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指公民受教育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不因公民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的不同或差别而受到歧视,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⑶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也是国家对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

应当做到:①在中国境内实施教育活动必须对国家和人民负责,而不是对是对个人或者小团体负责。

②我国的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

办学应该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办学。

③教育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和社会的依法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④教育的公共性原则还体现在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⑷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既要依法行使其教育权或者受教育权,又要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不能把权力和义务对立起来,片面地强调权利的享有或者义务的履行。

其体现在,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统一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行使权利的同时。

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教育领域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体现在:首先,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统一的。

接受义务教育既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他们的义务。

其次,权利和义务的相互依存。

权利人权利的享受依赖于义务人履行其义务,义务人如果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就不可能享受权利。

高等教育法规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法规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法规第一讲概论一、新时期依法治教(校)宏观背景(一)依法治国的体现依法治教(校)目标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现代学校制度、教师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救济、教育方针和教育公平的实现。

1999年12月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2003年7月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1、《宪法》1999年修宪关于依法治国方略以及2004年修宪“人权入宪”—以人为本2、《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教育的规定(政策本位—管理本位—权利本位)教育法“五修四立”(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学校法、考试法、教育投入法、终身学习法等)3、国际人权法如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和1966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关于受教育权的规定《公约》第13条规定“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应鼓励人的个性和尊严的充分发展,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并应使所有的人有效地参加自由社会,促进各民族之间和各种族、人种或宗教团体之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和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

”“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教育改革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教育关系主体及利益需求多元化政府依法行政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2、加入WTO的冲击—教育服务贸易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WTO。

《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0条第3款规定,除了由各国政府彻底资助的教学活动之外,凡收取学费、具有商业性质的教学活动均属于教育服务贸易范畴。

[相关联接]:教育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

我国签订WTO教育服务贸易减让表的具体承诺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服务(如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教育)不包括在教育服务中。

对跨境交付方式下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均不作承诺。

教育法律法规重点复习

教育法律法规重点复习

教育法律法规重点复习一、教育法律法规常考知识点分类颁布及施行时间1、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间是——2006年数字类考题1、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年限是—— 9年2、我国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权责类知识1、某小学为追求升学率,将低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小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2、某教学点张老师根据班级学生人数太少的情况,打破传统课堂讲授惯例,进行讨论式教学改革。

张老师这样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他的——教育教学权重点法条出处1、为了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我国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对此专设一章作了原则性规定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下列法律法规中将教师视为专业人员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二、重要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时间:1995年3月18日颁布,同年9月1日施行。

(2)地位:教育母法、教育根本大法。

(3)设立学校基本条件:组织机构和章程;合格的教师;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我国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5)受教育者的权利:参加教学活动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获得国家物质帮助的权利(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权。

(6)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时间:1986年4月12日颁布,同年7月1日施行,2006年修订。

(2)立法依据:宪法和教育法。

(3)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不收学费和杂费。

(4)第三条【实施目标】中首次规定我国实施素质教育。

(5)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6)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复习

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复习

《教师法》复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________b____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A、国务院B、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C、全国人大D、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___d_____确定并予以保障。

A、上级主管部门B、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C、举办者自行D、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3.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_____b__。

A、纪律处分B、行政处分C、经济处罚D、警告处分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___d____地位。

A、政治B、经济C、法律D、社会5.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_b______,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A、学校行政部门B、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C、学校工会D、学校党组织6.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__c_____。

A、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资格B、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C、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D、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7.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___b____考试。

A、国家学历水平B、国家教师资格C、普通话水平D、计算机等级8.教师的_____a__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A、考核结果B、工作成绩C、学历水平D、业务水平9.侮辱、殴打教师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_____c__。

A、给予治安管理处罚B、承担民事责任C、追究刑事责任D、给予行政处分10.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教师申诉的 c 内,作出处理。

A、三个月B、4 5日C、30日D、15日1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_____d_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及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及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一、填空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 年经人大审议通过并实施。

2。

教育法的调整对象中的各级教育关系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5。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6. 教育法律规范一般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7。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

8. 教育法律关系可划分为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两大类.9。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与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的聘用关系被列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10. 人身权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11。

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12。

教育民事争议是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就涉及教育事务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所发生的争议。

13. 人们俗称的“打官司”在法律上叫做“民事诉讼”。

14。

人们俗称的“民告官”在法律上叫做“行政诉讼”。

15。

国家机关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军事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

16. 教育部是最高的国家教育行政机关。

17。

教育行政行为有成立要件、合法要件和生效要件.18. 教育行政行为的程序有步骤、顺序、期限和方式。

19. 教育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可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20。

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是教育行政处罚中被处罚者的权利之一。

21。

教育行政确认是指教育行政机关依法对教育相对人的资质、条件、资历等进行甄别并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22。

教育行政侵权赔偿的程序有:附带程序和单独程序。

23. 目前我国的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主要实行校长责任制。

24. 校长承担的法律责任形式有:撤消行政职务、行政处分、罚款、刑事制裁等。

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复习资料汇总与答案

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复习资料汇总与答案

2018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试题汇总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 A)年义务教育制度。

A. 九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C)。

C. 学费、杂费3、义务教育实行( A) 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A.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 D)批准。

D.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B. 不低于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C. 培训和流动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C )津贴。

C. 艰苦贫困地区补助9、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D)予以保障。

D. 人民政府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A ),制定本法。

A. 宪法和教育法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

B、《教师法》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这是师德教育的( A)。

A、“双赢”协作原则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

教育法学__复习资料(重要)

教育法学__复习资料(重要)

第一章绪论一、法律与教育之间的关系(简答)法律在教育以及现代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1、它规定了国家机关在管理文化教育方面的职权和职责;2、保证了各种国家机关在组织调控教育方面的职能的实现,使教育事业真正做到有序发展.教育法对法律的作用:教育现代化的日益发展向法律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促使法律体系的完善,受教育者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形成将有助于法律的更加深入.现代教育的另一个特征就是教育教学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和有序化,这是教育日益普及化和社会化的一个直接结果。

法律的发展与完善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体现了社会进步。

教育法是现代教育发展的产物,是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的立法领域.二、现代教育: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一)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总的趋势是社会化、国家化。

随着19世纪以来教育的普及与发展,欧美各国纷纷对原有的国家体制作出相应变革,把教育纳入到国家活动中,用立法的手段保障国家对教育的影响和控制,用行政的手段发展公立学校体制,确立义务性质的国民教育体制,这就是近代史上的国家化趋势。

(二)国家教育权力产生的必要性国家权力机关对教育管理具有最高的和最终的决定权。

在教育方面的主要职权是:(多选)1、制定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规;2、任免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的领导人;3、决定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经费的预算;4、监督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等.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是从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执行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在教育方面的主要职权是:(多选)1、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和法律;2、发布有关教育工作的行政法规、规章、命令和指示;3、制定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4、指导教育改革工作;5、统筹和监督国家机关各部门的教育工作。

国家司法机关在教育方面的主要职权是:(多选)1、审判有关教育的民事和刑事案件;2、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以维护教育法制和教育秩序,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保护学校师生的教育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证教育事业的顺利进行。

教育法规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教育法规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教育法规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填空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学校教育分为学前教育、 ________ 、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这几个阶段。

2.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行时间为 _____________ 。

3.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_________ 的建设。

4.要努力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 ________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学校不得分设________和非重点班。

5.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 __________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6.__________ 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7. 国家助学贷款属于_________ ,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 ________ 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9.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 __________ 。

10.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严格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法律义务和教师职业道德,严格禁止体罚或者__________学生。

11.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 _________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12.教师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是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 __________ ,或者解聘。

13.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以平等、自愿为基础的 __________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1、初等教育2、2006 年 6 月 29 日3、薄弱学校4、重点学校、重点班5、教书育人6、教职工代表大会7、信用贷款8、不低于或者高于9、教师资格 10、变相体罚 11 、损害后果 12、行政处分 13、民事二、单项选择1.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根据是( ) 。

教师法复习题及答案

教师法复习题及答案

教师法复习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 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A. 良好的思想品德B. 较高的文化素养C. 扎实的专业知识D. 以上都是答案:D2. 教师法规定,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原则。

A.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B.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C. 竞争、择优、公开、透明D.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答案:D3. 根据教师法,教师有义务()。

A. 遵守宪法和法律B. 遵守职业道德C. 完成教育教学任务D. 以上都是答案:D4. 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的权利包括()。

A.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B.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C.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D. 以上都是答案:D5. 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

A. 尊重学生人格B.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C.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D. 以上都是答案:D二、多选题6. 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具备的素质包括()。

A. 良好的思想品德B. 较高的文化素养C. 扎实的专业知识D. 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答案:ABCD7. 教师法规定,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A. 公开B. 平等C. 竞争D. 择优答案:ABCD8. 根据教师法,教师有义务()。

A. 遵守宪法和法律B. 遵守职业道德C. 完成教育教学任务D.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答案:ABCD9. 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的权利包括()。

A.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B.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C.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D. 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待遇答案:ABCD10. 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

A. 尊重学生人格B.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C.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D. 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答案:ABCD三、判断题11. 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文化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

()答案:正确12. 教师的聘任不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答案:错误13. 教师有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师德是教师的基本品质,其核心是()。

A. 爱岗敬业B. 专业素养C. 教书育人D. 与时俱进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立法目的是()。

A. 保障教师的权益和合法权益B. 规范教师的行为规范C. 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D. 加强学校管理3. 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师德行为是指教师在()方面的行为。

A. 尊重学生B. 尊重学科C. 尊重职业D. 以上都是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

A.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B. 定期评估教师的工作C. 为教师提供成长机会D. 以上都是5. 教师向学生灌输自己的个人观点属于()。

A. 教书育人的表现B. 独立思考的培养C. 非理性教学行为D. 成熟的教学策略二、简答题1. 阐述教师的专业发展与师德的关系。

教师的专业发展与其师德紧密相连。

师德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是教师职业发展的基石。

教师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的同时,也需要保持良好的师德修养。

只有具备了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教师才能更好地履行教育教学任务,做到言传身教,起到良好的榜样作用。

同时,教师的专业发展也需要具备扎实的师德基础,只有立足于职业操守,才能真正提升专业素养,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权益保障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权益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教师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受种族、性别、宗教、民族等因素的歧视。

(2) 教师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教师的合理休假制度。

(3) 教师享有职称评审的权利,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公正、公平的职称评审制度。

(4) 教师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为教师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5) 教师享有社会待遇的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合理的待遇和福利。

三、论述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于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了教育行政部门一系列的职责,主要包括: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招聘、选拔、培养等方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学校提供优秀的教师资源。

教师法复习题及答案

教师法复习题及答案

教师法复习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A. 良好的身体素质B. 良好的思想品德C. 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D. 以上都是答案:D2. 根据教师法,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A.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B. 完成教育教学任务C. 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D. 以上都是答案:D3. 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以下哪些权利:A.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B.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C. 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D. 以上都是答案:D二、填空题4. 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_______,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答案:遵守职业道德5. 教师法明确指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_______,不得歧视、体罚学生。

答案:尊重学生人格6. 教师法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_______。

答案:侵犯三、简答题7. 简述教师法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

答案:教师法要求教师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不歧视、不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8. 教师法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哪些具体规定?答案: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案例分析题9. 某教师在课堂上因学生不遵守纪律而对其进行了体罚,根据教师法,该教师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答案:该教师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教师法,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体罚学生。

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教师法的相关规定。

五、论述题10. 论述教师法对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性。

答案:教师法对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维护学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规定了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职责,促使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从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大纲—教育法

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大纲—教育法

《教育法教程》复习资料选择:2分×10=20名词解释:3分×5=15简答:7分×5=35论述:15分×1=15案例分析:15分×1=15第二章教育法基本理论教育法的概念:国家拥有教育立法权的专门机关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依据教育立法的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法律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规定社会主体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①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原则。

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必须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首先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这是思想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

还要进行法制和纪律,人生理想等方面的教育。

②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与吸收人类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原则。

植根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之中的现代教育,要正视历史,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同时又要给传统文化注入时代精神。

③教育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所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教育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和社会的依法管理和合法监督。

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宗教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教育领域的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在学校这一非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宗教思想,发展宗教教徒。

⑤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⑥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

⑦教育以汉语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的原则。

法的渊源,又称“法源”或“法律渊源”。

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①宪法关于教育的法律规范。

②有关教育的法律。

③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教育的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

④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

⑤地方性教育法规。

⑥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

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有关教育法的司法解释,我国政府加入的及其与外国政府缔结的有关教育的国际公约和条约。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所构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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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师法》复习题
1、《教师法》制定和实施的时间分别是什么?
答:制定时间:1993年10月1日实施时间:1994年1月1日
2.《教师法》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3、《教师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

4、依据《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答:(1)进行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

5、依据《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6.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答: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7、申请教师资格需要哪些程序?
答(l)本人提出申请;(2)提交证明材料:A、学历证明或教师资格考格合格证明;B、身份证明;C、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D、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或工作单位、学校出具的本人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的鉴定证
明材料;(3)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

8.依据《教师法》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用有试用期吗?
答: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有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9、依据《教帅法》规定各级帅范学校毕业生必须从事教育工作吗?
答:《教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另外,我省规定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服务期自毕业参加工作之日起不少于5年,任教服务期未满的。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不得聘用,任教服务期满后,要求调离教师岗位的,须经行署、省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10.依据《教师法》规定,学校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吗?
答:《教师法》第十七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11、在什么情况下,公民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答:《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12、在什么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3。

丧失教师资格的教师能否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答: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14.教师被撤销教师资格后有何影响?
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
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15、教师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答:考核的内容:政治思想。

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

16、教师考核的原则有哪些?
答:原则:客观、公正、准确。

17、教师考核通过哪些途径?
答:途径:听取教师本人、学生、其他教师的意见。

18、教师考核的后结果有哪些?
答:考核的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19、依据《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哪些待遇?
答:(1)教师工资水平: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年提高;
(2)教师享受的津贴: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3)教师住房问题的解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4)教师的医疗保障: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5)教师退休所享受的待遇,教师退休或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20、教师违反哪些规定,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答: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21、《教师法》对教师的身体和使命是如何规定的?
答: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
培养社会主义算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22.依据《教师法》,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什么,
答:(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发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有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3、依据《教师法》,教师享有哪些津贴?
答: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24、依据《教师法》,教师退休后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答:教师退休后或退职后,享受国家现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安徽省规定,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教师,退休时按原工资的100%计发退休金;
25。

依据《教师法》,城市教师在住房方面有哪些优惠?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26.《教师法》对于拖欠教师工资行为,规定怎样处罚?
答:拖欠教师工资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7.《教师法》对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的人员,规定如何处罚?
答:对于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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