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无合同劳务纠纷赔偿
未签订劳务合同如何补偿?一、未签订劳务合同如何补偿?1、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这种情况一般是没有补偿费的,因为劳务关系主要适用于民法,而不是属于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公司里面的员工没有签订合同就可以直接要求双倍赔偿。
2、没有签订合同职员可以获得双倍工资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
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
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离职补偿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离职补偿问题”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4.12.12•【文号】•【施行日期】2014.12.12•【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离职补偿问题”的答复2014年12月12日经济补偿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即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不至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
正是由于这种社会责任是国家强加给用人单位的义务,因而,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担责,需要由法律的明确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七种情形,这七种情形只要满足其中之一,用人单位就得无条件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您在信中提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我们认为,您的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类型的劳动合同,完全基于劳动者自愿,这也是劳动合同签订时所必须遵循的自愿原则。
尤其是在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并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类型的当下,双方既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很难说是发生在劳动者并不知情的情况下。
其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只要劳动者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也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就有权在用人单位一直工作下去,这是劳动者获得的职业稳定与保障的权利。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劳动者任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则与经济补偿的性质相悖。
再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劳动者经常碰的到问题,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错吗?下面!一、假如单位不续签,需要进展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假如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回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假如员工不续签,要看详细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假如单位维持或者进步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那么不进展经济补偿。
2、假如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那么单位还要进展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程度等。
三、假如不续签,如何进展经济补偿,补多少理论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场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局部计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展经济补偿;第二局部是20xx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展经济补偿。
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那么其对20xx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
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展裁判的。
从20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进步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展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进步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场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早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1、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就无过错性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员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就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此外,单位超过一个月不签约的,员工可以依法向其主张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企业辞退员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1. 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惩罚性赔偿。
2. 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将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劳动者享有长期稳定的工作保障。
3. 赔偿劳动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遭受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无法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公积金待遇等。
4. 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
5. 承担劳动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无法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法享受法定的福利待遇,如年假、病假等,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除了上述经济赔偿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等。
7. 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 用人单位的补救措施:如果用人单位意识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错误,应及时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
9. 劳动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并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
广州不签劳动合同
广州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以下是一份符合广州地区不签劳动合同情况下可能涉及的法律后果和处理建议的模板内容:广州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及处理建议一、法律后果1. 双倍工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两倍支付工资。
2.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 行政处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处理建议1. 及时补签:用人单位应当尽快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法律风险。
2. 明确合同条款: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3. 遵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 建立劳动争议预防机制: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5. 法律咨询:在处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时,用人单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和指导。
三、附则1. 本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
2. 本建议不构成法律意见,用人单位在处理未签订劳动合同问题时,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请注意,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法律环境和具体案件进行调整。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以下是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的详细说明。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 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赔偿的计算方法1. 双倍工资的计算: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算,直至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者劳动关系终止之日。
计算公式为:应支付的双倍工资 = 劳动者月工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月数。
2.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赔偿的申请流程1. 协商解决:劳动者首先应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2. 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法院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证据的收集在申请赔偿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 工资支付记录:证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支付情况。
2. 工作证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3. 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曾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保存通知书的副本。
4. 其他相关证据:如同事证言、工作记录等,证明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补偿问题的答复
金家整理培训师最高人民法院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补偿问题的答复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离职补偿问题”的答复经济补偿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即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不至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
正是由于这种社会责任是国家强加给用人单位的义务,因而,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担责,需要由法律的明确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七种情形,这七种情形只要满足其中之一,用人单位就得无条件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您在信中提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我们认为,您的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类型的劳动合同,完全基于劳动者自愿,这也是劳动合同签订时所必须遵循的自愿原则。
尤其是在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并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类型的当下,双方既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很难说是发生在劳动者并不知情的情况下。
其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只要劳动者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也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就有权在用人单位一直工作下去,这是劳动者获得的职业稳定与保障的权利。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劳动者任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则与经济补偿的性质相悖。
再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明确规定。
考虑到有时是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资金积累,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的情形下,应当对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出一定的限制。
8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
8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赔偿计算方式对于8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首先需要计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
假设劳动者的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在第一年内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赔偿为5000元×12个月×2=120000元。
3.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第二年开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除非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或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4. 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在8年后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以5000元月工资为例,8年的经济补偿为5000元×8=40000元。
5. 社会保险问题用人单位还应补缴劳动者8年来的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补缴的金额根据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和缴费基数来确定。
6. 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依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基本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等。
7. 法律途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或补缴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明等,以备不时之需。
2024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2024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一、补偿原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经济补偿的支付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补偿条件
1.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
2.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
3. 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破产、解散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补偿标准
1.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 每满一年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经济补偿。
四、补偿支付
1. 经济补偿应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支付。
2. 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应按应付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
五、特殊情况处理
1. 劳动者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
济补偿。
2. 劳动者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不支付经济补偿。
六、争议解决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发生争议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 本补偿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 本补偿标准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注:本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补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计算。
劳动法关于不签合同
劳动法关于不签合同新劳动法不续签合同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
2、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3、公司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
2、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3、公司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
2、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3、公司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未签劳动合同案例,新劳动法不签合同1、未签合同容易引起纠纷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或经济行为时往往要与对方协商,并且对某些问题会有约定,但这些问题仅仅靠口头约定是不够的。
如果能把双方的约定内容固定下来,形成书面文字,这样就会使约定明确而不容易发生纠纷。
2、未签合同,对双方没有约束力没有合同,不利于双方按照事先的约定来履行约定的内容。
在具体的实践中,遇到了困难或某种利益上的冲突时,就不愿意按照事先双方约定来履行自己的承诺。
在此情况下,即使对方违反当初的约定,守约方由于没有合同,也将不那个约束对方的行为。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及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及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于补偿员工解雇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所遭受经济损失的一种金钱福利。
在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和支付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既关系到雇主的权益,也涉及到劳动者的利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和支付标准。
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1. 根据劳动合同的类型: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这两种合同的不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也有所区别。
- 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当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雇主不再继续续签合同,或者雇主与员工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每满一年工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为一个月工资。
不足一年的工龄按比例计算,一般为15天工资。
-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一般指员工被辞退或雇主提前终止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十年后,每多一年工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会递增,一般为一个月至三个月工资。
不足十年的工龄按比例计算,一般为15天至一个月工资。
2. 根据违法解雇:如果员工的解雇是由于雇主的违法行为引起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也会有所不同。
- 雇主违法解雇: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雇主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雇员工,员工有权获得2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
3. 根据双方协商:除了以上规定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也可以根据协商自行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指该福利金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如下:1. 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应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员工解雇后的30日内,以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给员工。
2. 其他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也可以将经济补偿金分期支付,但是分期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 不可抵扣:经济补偿金不可抵扣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的工资、社保费用等。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而不与劳动者,这样会导致劳动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那针对这样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哪些赔偿?现在赢了网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解答。
不签赔偿办法:一、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制作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
二、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相关知识阅读: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
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
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
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未签合同双倍赔偿金的6个条件
未签合同双倍赔偿金的6个条件在劳动用工领域,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
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权益保障,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则是需要严格遵守的法律规定。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未签合同双倍赔偿金的 6 个条件。
条件一:用工事实存在首先,要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必须存在实际的用工事实。
这意味着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接受了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并且用人单位也从劳动者的工作中获得了利益。
比如,小王在一家公司上班,每天按时打卡,按照公司的安排完成工作任务,公司给他发放工资。
这种情况下,就存在明确的用工事实。
条件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就满足了支付双倍赔偿金的时间条件。
假设小李于 1 月 1 日入职某公司,公司直到 3 月 1 日仍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 2 月 1 日起,就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条件三:劳动者主观上无过错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劳动者故意拖延、拒绝签订等自身原因导致的,那么用人单位可能无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但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是劳动者的过错。
例如,公司多次通知小赵签订劳动合同,小赵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并且公司能够提供相关的通知记录和小赵拒绝的证据,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无需承担责任。
条件四:用人单位不存在免责情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存在免责事由,比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导致无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但这种免责情形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比如说,因为突发的自然灾害导致公司办公场所受损,相关资料丢失,无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并且公司能够提供相关的受灾证明,那么在这种极端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免责情形。
条件五:劳动者未超过仲裁时效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赔偿金,需要在法定的仲裁时效内提出。
一般来说,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
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放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但为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的相关内容:一、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情形1.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自愿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协商一致。
3.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如疾病、家庭等原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协商一致。
4.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协商一致。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约定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放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达成书面协议,放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书面确认放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原则1. 自愿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应基于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诱导。
2. 公平原则: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协议内容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合法原则: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协议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支付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协议生效后,劳动者不得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 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协议不影响劳动者依法享有其他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五、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监管1. 劳动行政部门对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协议进行监管,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公平性和自愿性。
2.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产生的争议进行仲裁。
3. 人民法院对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产生的纠纷进行审理。
总之,放弃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结果。
未签定劳务合同赔偿金标准
一、赔偿金适用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意味着,只要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后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赔偿金计算标准1. 二倍工资:这是未签订劳务合同最基本的赔偿形式。
用人单位应从用工之日起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之日止,每月向劳动者支付本人月工资的两倍。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满一年后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特殊情况下的赔偿金1.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的,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 公司解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解散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赔偿金。
四、赔偿金的支付时限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要求支付赔偿金之日起15日内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未签订劳务合同赔偿金标准主要包括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无固定期限合同 2n赔偿条件
无固定期限合同 2n赔偿条件引言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一种普遍存在于劳动关系中的合同形式。
与固定期限合同不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预先确定的工作期限,雇佣关系的终止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在无固定期限合同中,双方享有更大的灵活性,但也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
为了保护雇员的权益,有些国家和地区规定了2n赔偿条件,即当雇主解雇雇员时,需要支付特定倍数的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定义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一种定义不明确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这种合同,双方约定了雇佣关系的开始和工作内容,但没有明确指定工作的终止日期。
相反,双方可以随时根据协商达成一致的决定终止雇佣关系。
与固定期限合同相比,无固定期限合同给双方带来了更大的灵活性。
雇主可以更容易地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变化来调整雇员数量。
同时,雇员也可以更自由地选择在工作中停留的时间,以适应他们个人的需求和抱负。
2n赔偿条件的定义2n赔偿条件是一种在无固定期限合同中保护雇员权益的法律规定。
根据这个条件,当雇主解雇雇员时,雇主需要支付一定倍数的赔偿金。
这个倍数通常是根据雇员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
2n赔偿条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雇主滥用解雇权,对雇员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困扰。
赔偿金的支付可以帮助雇员在解雇后有更多的时间来寻找新工作,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实施2n赔偿条件的国家和地区2n赔偿条件的实施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存在差异。
有些国家和地区规定了具体的倍数来确定赔偿金的数额,比如说1倍或2倍雇员工资的标准。
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将赔偿金的倍数与雇员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挂钩,例如根据雇员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年递增一倍的方式来确定赔偿金。
举例来说,假设某国家的法律规定在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雇时需要支付2倍雇员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一个雇员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么在被解雇时他将获得他三年工资的两倍作为赔偿金。
然而,并非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实施了2n赔偿条件。
有些地方可能没有设定具体的倍数要求,而是依赖雇佣关系的公平和双方协商来确定赔偿金的数额。
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1994年,我国制定出台了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实践中,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切实贯彻劳动合同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里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订立的是口头的劳动合同,则也是违法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典型案例】人民司法案例: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的期间上限
【典型案例】人民司法案例: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的期间上限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11个月为限作者:王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是,该情形是否有11个月的期间上限,法无明文。
根据法律体系解释和司法的利益衡量原则,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因此,该情形下二倍工资的支付应有11个月期间的上限。
【案号】(2010)西民初字第10834号;(2011)一中民终字第18352号【案情】上诉人:陈毅龙。
被上诉人:北京华南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公司)。
陈毅龙诉称:其于1996年到华南公司工作,与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
后双方又分别于2006年、2007年订立了两次一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至2008年11月15日。
2008年10月14日,陈毅龙向华南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称其在公司已经连续工作12年,要求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被华南公司拒绝。
2008年10月27日,华南公司向陈毅龙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陈毅龙于当日至2008年10月31日不必再来公司上班,于2008年11月3日至2008年11月5日来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且公司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008年11月10日,华南公司向陈毅龙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2008年11月15日,华南公司再次向陈毅龙发送提前办理离职手续及结清相关费用通知。
陈毅龙于2009年3月23日申诉至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裁决:撤销华南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的决定;华南公司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其自2008年11月16日起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
仲裁委支持了陈毅龙的部分申诉请求,裁定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没有支持陈毅龙申请的自2008年11月16日起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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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将导致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后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指的是依法应当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而不签的经济补偿,而不包括视为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情形,针对视为无固定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已有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该条针对的是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措施。
具体补偿的时间和数额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依据该规定,“如果在《劳动合同法》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总共计算赔偿的时间应当是“1年”减去“1月”等于11个月的期间,此11月应当按照双倍的工资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