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moco中心总包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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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m o c o中心总包工
程招标文件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龙湖·M O C O中心(K17)
建筑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北岸星座6-7层
联系人:左莉
联系方式:
编制时间:2008年9月11日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文件、投标须知
一、投标邀请文件
(被邀请单位全称):
本工程招标由我司造价采购部招标及合同组负责组织进行竞争性比选。贵单位的投标资格预审已获通过,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有关主要事项如下:
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做出准确答复。
2、请凭本邀请文件于2008年9月16日14:00至16:30到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路4号北岸星座6楼造价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如有疑问,请于2008年9月19日17:30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询疑,由招标人安排进行答疑。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家羲,。
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0月6日上午11:30,对截止时间以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以招标人组织,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与)对项目施工策划讲解及交流时间:拟定2008年10月7日全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路4号北岸星座6楼。
联系人:左莉
电话:
传真:
Email:zuoli@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1日
二、投标须知
1.本次投标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冉家坝中心广场北侧。南邻新南路,东、北、西侧为尚源印象和劲力五星城等开发建设用地;
建设功能:3#楼为住宅;4#楼为写字楼,地下车库及小区配套设施;
总建筑面积:项目占地面积9154㎡;
总建筑面积:约91556㎡,其中3#楼约11755㎡,4#楼约46606㎡,商业13349㎡,车库17676㎡;
建筑层数:3#楼22层;4#楼40层;车库3层;商业4层(地上3层、地下1层);层高:住宅2.9m;写字楼3.9m;
结构形式:3#楼框支剪力墙结构其中商业3层为转换层;4#楼、商业、车库框架结构;
现状:施工围挡已完成,平基已完成。
2.投标工作内容
以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件及样本》中相关约定为准。
3.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以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件及样本》中相关约定为准。
4.工程期限
总工期:18个月,开工时间暂定:2008年10月28日
阶段时间节点要求:
开工:2008年10月28日
实施到正负零:2009年1月20日
3号楼实施到地面以上6层:2009年3月31日
4号楼实施到地面以上10层:2009年5月31日
主体封顶最迟时间:2009年9月30日
外架拆除最迟时间:2010年2月28日
5.投标日程安排
详招标邀请文件。
第二部份招标文件及组成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文件、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及组成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要求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的评审
第五部份其他说明
第六部份招标文件附件
第七部份图纸
6.2.招标文件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所发出的书面有效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或修订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提交书面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2.无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是否认真阅读,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已不存在疑义并已充分理解,其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到本招标工程所存在的各种风险。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收到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递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时,应以确认书方式确认收到的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8.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