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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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3篇)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3篇)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企业法》和《工会法》的基本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构。

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组织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支持经理正确行使职权,确保计划任务的全面完成,教育职工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职代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职权第五条公司职代会行使以下职权:1.提出合理化建议。

2.讨论通过与员工个人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重大人事奖惩。

3.其他企业认为有必要交由职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职工代表第六条职工代表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

第七条职代会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代表调出本公司其代表资格消失,原选举单位应及时补选。

第八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和替补制,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在任期内离职或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工代表职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____个月以上假期、退休、亡故、失踪等)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举部门补选;职代会届期内可根据需要增补和撤换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失去职工信任(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代表因违法乱纪、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而严重失职)时,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按程序予以撤换改选。

第九条职代会根据需要可临时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但不享受代表的权利。

第十条代表的权利1.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质询公司各单位执行职代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并对企业中层干部有评议监督权。

3.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时,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十一条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024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____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厂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厂部____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厂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和讨论厂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厂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3、讨论决定厂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____福利事项;4、评议监督厂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产生1、以班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厂工会批准。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办法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办法

附件xxx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提案管理,根据《工会法》、《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中国 xxxx 有限责任公司提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职代会代表提案是职工通过职代会直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职工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方法,是公司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认真征集和督办代表提案是职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公司职工和职代会代表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关心公司的改革、稳定和发展,提出高质量的提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为加强对提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xxxxx 公司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工会主席成员:各分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部长及其他成员。

第五条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公司工会的指导下,负责代表提案的征集、督办工作。

具体职责是:1 .征集提案;2 .对提案进行整理分类,审查立案;3 .对确定立案的提案,转承办部门办理,限期完成;4. 对未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5 .检查督促提案办理情况,根据需要,组织提案人参与提案落实工作;6. 向公司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7. 向代表通报提案工作进度;8. 对承办提案不力的单位提出意见,督促重新办理;9. 公开提案工作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0. 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向职代会报告提案工作。

第三章提案报送要求第六条职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

提出的提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 .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式两份)(见附表) ;2 .提案应由一人提议,两人或两人以上附议,提案人和附议人均应为正式代表;3 .提案应在提党群工作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上认真书写(或打印) ,字迹工整,内容具体应包括案由、案由分析说明、建议或措施;4 .提案必须由提案人和附议人亲笔签名;5 .提案应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6. 应具有全局性、严肃性、可行性。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1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使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1.2.1业务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内容。

1.2.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职工代表: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司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时应选那些有一定政治觉悟的、政治水平,有一定政策法律水平,主人翁责任感强,热心民主管理,联系群众,办事公道,有一定业务专长和工作能力的同志O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国工运1995年12期《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若干意见》总工办发[2011]53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总工发[2012]12号《企业民主管理规定》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六十号《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陕工发[2016]10号《陕西省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2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2.1.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支持企业行政依法行使经营管理和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2. 1.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1.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根据行使职权的需要,下设4个专门工作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一致。

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的组成由公司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确定,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详细见附录Io2.1.4公司工会是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8篇)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8篇)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一、工会专(兼)职干部管理守则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工会法》,积极贯彻__政策,认真完成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2、坚持党委的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分工负责制,积极开展工作。

3、热爱工会工作,坚持原则,不牟私利,维护群众利益。

4、密封同群众的关系,努力工作,甘当勤务员,做职工之友。

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

二、会议制度1、每三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工会委员。

2、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听取意见,做好总结。

3、由工会主席主持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总结、部署工作,讨论工作计划及工会建设等重大问题。

4、根据上级会议、公司的临时工作部署,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落实。

5、每年末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议,讨论部署评优工作。

三、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对上级工会和公司讨论研究有关工会工作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公司展开工作。

2、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3、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互相支持,紧密配合,杜绝依赖事件发生。

4、做好工会经费预算、决算,严格掌握开支,认真执行审核制度。

四、学习制度1、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工会委员参加,学习《工会法》,工会业务知识等,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2、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学习和交流等活动,促进工会工作的开展。

五、工会财务管理制度1、认真做好工会的经费使用,严格财务和财务管理,要置于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

2、要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精神,做到统筹安排,加强管理。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统一的收、支标准。

4、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月认真收缴会费。

六、工会财产管理使用制度1、认真管理,进出有手续,保管有专人负责。

2、增减有记录,年终有清查。

3、物员报损要查明原因,账、物要相符。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范本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范本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范本职工代表大会是一种重要的企业民主管理机制,通过代表选举、议题讨论、决策投票等方式,实现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为了规范职工代表大会的运作,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个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总则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部的民主议事机构,其目的是增强职工的参与意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程序和运作方式,保障职工代表的权益,确保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和产生1. 职工代表的选举应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进行,确保代表的选举公平、公正、公开。

2. 代表候选人应具备资格符合条件,例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良好的工作记录等。

3. 代表选举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确保每位职工都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4. 选举结果应公示,并及时通知当选的职工代表。

三、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 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2. 主席团由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大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3.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选举产生,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事务管理。

4. 专门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相关事务的调研、报告和建议。

四、代表大会的召开和议程1. 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确保与代表进行定期交流和沟通。

2. 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应提前向代表通知,确保代表参会的充分准备。

3. 大会的议程应包括企业发展情况汇报、项目决策、重要问题讨论、民主监督等内容。

4. 代表有权向大会提交提案,提案应提前提交并经过审核后列入议程。

五、代表大会的决策和表决1. 决策应实行多数原则,即按照出席代表的多数意见作出决策。

2. 重要决策应通过投票方式进行,确保每位代表都能有平等的发言和表决权。

3. 对于涉及职工根本利益的决策,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和评价1. 代表大会应建立健全的民主监督机制,保证代表行使权力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企业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形式。

职代会是企业内部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的任务是:听取和审议企业董事会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选举和监督企业董事会的成员;审议和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职代会代表取得代表资格后,享有以下权利:(一)提出对企业经营管理和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和审议企业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并提出质询;(三)参与选举和监督企业董事会的成员;(四)审议和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五)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各项活动;(六)享有其他根据法律法规享有的权利。

第二章成员第五条职代会代表应由职工自行推选产生。

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持有企业在职人员的工作证,并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四)在本企业的工龄不少于五年;(五)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第六条职代会代表的产生应当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代表的权益。

第七条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由企业的职工大会制定,并报企业董事会备案。

第三章职务第八条职代会代表的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九条职代会代表具有辞职权。

代表个人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辞去代表职务:(一)不再具备担任代表的条件的;(二)丧失工作和生活能力的。

第十条职代会代表的辞职应当提前向职工大会报告,并报企业董事会备案。

第四章职权第十一条职代会的权力机关为职工大会,由全体职代会代表组成。

第十二条职工大会有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业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选举和监督企业董事会的成员;(三)审议和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四)决定企业章程的修改;(五)决定企业合并、分立、转让、扩建或者停业;(六)决定企业的投资方向和策略;(七)审议和决定企业分配方案;(八)决定企业职工福利待遇;(九)决定企业的奖励惩处制度;(十)制定企业职工的监督制度;(十一)决定企业职工的工会工作经费总额;(十二)审议职工代表联络委员会和企业工会的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十三)职工大会可以决定其他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职代会应充分发挥职工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职代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三)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四)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职代会组织第六条职代会由企业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组成。

第七条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四)热心为职工服务,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第八条职工代表产生方式:(一)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企业,由全体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二)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由车间、科室、班组等基层单位推选产生。

第九条职工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职代会届期相同。

职工代表任期届满,应当重新选举产生。

第十条职代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职代会主席团职责:(一)召集和主持职代会会议;(二)组织实施职代会决议;(三)组织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四)负责职代会与上级工会组织的联系。

第十二条职代会设立办公室,负责职代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代会职权第十三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业工作报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二)审议和决定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 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企业改革、改制、兼并、破产等重大事项;3. 企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4. 企业工资、福利、奖惩等重大事项;5. 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重大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范文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范文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中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形式和途径。

为了规范职工代表大会的管理,促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开展,提高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程度和实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和职责1.组成: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职工代表应当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能够协调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熟悉本企业的情况,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和群众基础。

2.职责: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如下:(1)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2)参与制定和修改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3)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如企业发展规划、财务预算、薪酬福利方案等;(4)选举或罢免企业的管理人员;(5)接受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代表职工向企业管理层提出诉求。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1.召开原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会议次数。

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由会议组织委员会负责召集和组织。

2.会议议程: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议程由会议组织委员会提出初步方案,职工代表进行审议和修改后确定。

会议议程应当涉及企业的重要事项和职工的关切点,充分体现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3.会议程序:会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主席宣布开始会议,说明会议议程和目的;(2)审查和批准上次会议记录;(3)审议企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4)讨论和决定企业的重要事项,如选举或罢免管理人员、调整薪酬福利方案等;(5)聆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回答疑问;(6)选举会议组织委员会和会议主席等;(7)宣布会议结束,总结会议成果。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罢免1.选举程序: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工作;(2)制定选举办法和选举公告,并向所有职工进行公示;(3)职工自愿报名,参选职工代表;(4)进行竞选活动,宣传自己的优势和政策主张;(5)进行选举投票,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职工代表名单;(6)公布选举结果,并开展相关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

新窑煤业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针,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规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制,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都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协调公司劳动关系的有效载体,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对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公司和区队(车间)二级会议制度。

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100人的,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同等效力。

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班组民主管理会。

班组民主管理会由班组工会小组长主持定期召开。

第五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领导和集团公司工会的工作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的路线、针、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围行使职权。

第六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行使职权的程序第七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对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案(包括拟订和修改企业章程、企业经营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安全生产管理、职工培训计划、资产增值案和投资案、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案、利润分配案、工资改革案,企业改制等)以及其执行情况,行使审议权。

其程序是:1.在公司职代会召开前7天,公司行政将有关事项初步案或相应的工作报告交工会,由工会发给职工代表,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由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综合研究后,以书面形式反馈行政进行修改、完善。

商业银行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推进新形势下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基层科学民主决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分行机关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行使民主管理权力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行机关。

第四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职代会接受同级董事会和上级工会的领导和指导。

第六条工会是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工会应支持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董事会要支持职代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各项职权。

第二章职代会职权第九条职代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单位负责人年度工作报告;单位重大工作部署总结决定;重要工作事项通报;其他需要职工周知的重要事项;(二)听取工会工作报告;(三)听取财务工作报告;(四)听取提案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五)审议通过上述有关工作报告;(六)听取涉及行务公开内容的相关事项;(七)经本单位确定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十条职工代表是职代会的主体。

职工代表的条件:(一)本单位在册职工;(二)关心本单位的发展,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三)热心为职工办事,能够真实、准确、全面、理性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职工拥护。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的产生:(一)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二)选举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与方为有效,被选代表获得全体参选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三)职工代表人数占当年职工总人数15%的比例;职工代表中,一般职工应占代表总人数的70%以上,中层干部人员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女职工、青年职工代表应占相应比例;(四)工会负责制定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按公平原则分配代表名额;负责组织对代表条件、产生程序、结构比例等进行审查,并将职工代表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w(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w(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w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是指对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下面是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1.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明确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和人员结构,并规定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和方法。

2. 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明确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事业单位中的权力范围和职责,包括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企业管理和经营、代表职工权益等。

3. 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程序、会议形式和议事规则,包括会议的召开、议程的确定、表决方式等。

4. 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规定职工代表的选举程序、选举规则和选举时限,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并规定代表的任期和连任制度。

5. 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包括对企业管理和决策的监督、对职工权益的保护以及对代表大会干部的监督。

6. 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运行:明确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机制和制度程序,包括会议的召开频率、决策程序、信息公开和意见征集等。

以上是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的制度内容可根据企事业单位情况进行相应的规定和调整。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w(二)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是一种组织形式,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中的职工代表大会。

该制度主要涉及职工代表选举、会议召开、决议通过等方面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内容:1. 职工代表选举:制定了职工代表选举的程序、要求和参选资格等,确保选举的公平性和代表性。

2. 职工代表会议召开:规定了职工代表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召开方式等,以便职工代表能够及时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

3. 职工代表权益保障:明确了职工代表的权益和义务,确保他们在履职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4. 职工代表决议通过:规定了职工代表决议通过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建立了对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包括对职工代表履职情况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

公司职代会管理制度

公司职代会管理制度

公司职代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职代会是公司员工依法享有的组织权利。

公司职代会是代表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公司重要事务决策的权利机构。

第三条公司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员工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保障公司职工各项权益。

第四条公司职代会依法行使权利,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职代会的管理机构由职代会主席团组成,职代会主席团成员为正职员工代表。

第六条公司职代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由职代会代表选举产生。

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职代会工作的开展,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职代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独立自主、平等协商,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员工的利益。

第八条公司职代会的选举和换届工作由职代会监督委员会组织实施,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

第二章职代会的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职代会主席团由职代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职代会主席团成员由职代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公司监督委员会由监督委员长、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监督委员会成员由职代会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公司职代会分设多个区域代表团,每个区域代表团由不少于10名正职员工代表组成。

第十二条公司职代会主席团和监督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连任一次。

第三章职代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职代会有权利向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公司重要事务的协商和决策。

第十四条职代会有义务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

第十五条职代会有权利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和决策,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职代会有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繁荣。

第十七条职代会有权利独立开展工作,不受公司管理层干涉。

第十八条职代会有权利制定自身的工作规则和会议议程,自行决策事务。

第四章职代会的工作方式第十九条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公司经营发展进行研究和意见提出。

第二十条职代会通过会议形式,讨论并决定公司的重要事务。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

托克逊县雨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为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在公司成立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现就产生办法规定如下:一、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人事负责人、部门经理、各矿井矿长组成,成员9-14人。

选举委员会负责分配代表名额、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组织职代会的选举。

总经理为选举委员会的总召集人。

二、代表名额结合公司实际需要,职代会拟设职工代表60人,占公司职工总数的10%左右。

三、代表结构职工代表中,普通员工代表占50%左右(即30人以上);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30%左右(18人以上);领导干部代表占20%左右(12人以上)。

四、代表条件(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三)关心集体,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四)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岗位上较为突出;(五)与同事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六)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发生。

五、职工代表产生办法(一)选举程序1、选举流程选举委员会确定候选人名单征求各部门及矿井负责人意见各部门及矿井负责人向员工介绍候选人选举公布选举结果2、具体实施办法(1)由选举委员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2)选举前三日内,选举委员会召开各部门及矿井负责人会议,对代表名额分配和候选人名单征求意见,并做选举中相关事项的说明和要求。

会议结束后,各部门及矿井负责人应当向员工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3)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职工代表选举,并以各部门和各矿井为选区。

各选区在选举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参加,方可举行选举,否则本次的选举无效。

(4)投票方式为举手表决通过,举手表示投赞成票,不举手表示投反对票。

每一位职工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候选人获得选区参加投票的职工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时,方可当选。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依法设立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内由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监督和决策公司的重要事项。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细则是组织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基本规范和程序。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公司指定的工作组负责。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的具体执行由公司内设的职工代表大会事务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选举和职权等涉及人事安排的具体事项,可由公司制定相关的规定并予以公示。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和选举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应广泛覆盖公司全体职工,确保各类岗位和部门的利益得到公平代表。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程序和方式应公开透明,保证选举结果的公正合法。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后需要重新选举。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用人单位应成立申请提名的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协助选举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一条选举过程中应充分保护职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禁止任何形式的干扰和操纵。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三)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要事项,例如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员工福利等;(四)推荐和监督公司领导层的任免;(五)处理职工之间的劳动纠纷;(六)审议和批准职工工会的设立和变更;(七)职工代表大会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重要事务。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决策的事项应采取民主、公开、公正和透明的程序,参与决策的权利应平等保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决策应遵循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在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多数代表的共识。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其他机构和个人应予以支持和执行。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健全公司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行使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公司职代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公司各级工会是公司各级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公司职代会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维护公司的总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司职代会建设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加强党组(党委)对职代会建设的统一领导,坚持重大事项事前请示,统筹协调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确保职代会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2.坚持依法依规建设。

切实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确保职工依法有序参与企业管理,持续加强职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让职代会制度更健全、运行程序更规范、作用发挥更有效。

3.坚持创新发展理念。

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职代会效率效能,创新拓展职工建言献策的渠道空间,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凝聚职工智慧力量,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4.坚持协同联动推进。

以职代会为牵引,建立与企业管理模式相适应、上下配套、层次清晰、各司其职、独立运行的企业内部多层级职代会制度体系,把民主管理制度融入到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发挥各层级职代会职能作用。

第四条公司职代会积极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和动员职工以主人翁的精神,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努力工作。

公司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支持公司职代会正确行使职权,为公司职代会履行职权提供必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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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新窑煤业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制,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都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协调公司劳动关系的有效载体,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对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公司和区队(车间)二级会议制度。

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100人的,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同等效力。

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班组民主管理会。

班组民主管理会由班组工会小组长主持定期召开。

第五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领导和集团公司工会的工作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行使职权的程序第七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对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包括拟订和修改企业章程、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安全生产管理、职工培训计划、资产增值方案和投资方案、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工资改革方案,企业改制等)以及其执行情况,行使审议权。

其程序是:1.在公司职代会召开前7天,公司行政将有关事项初步方案或相应的工作报告交工会,由工会发给职工代表,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由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综合研究后,以书面形式反馈行政进行修改、完善。

2.公司行政主要领导代表行政向职工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职工代表审议,大会主席团汇集各代表团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行政主要领导,必要时由公司行政主要领导对职工代表审议的意见和建议做出说明。

3.在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表决做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第八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对集体合同草案、工资调整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其程序是:1.起草上述方案,有关业务部门应提前通知工会,吸纳工会参与,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2.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7天,有关业务部门将初步方案提交工会。

3.工会将方案印发给各代表团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对初步方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与行政方面进行协商。

4.正式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查,进行表决。

如方案被否决,不得公布实施。

由行政方面继续进行调研修改,然后提请职代会复议,或提交下一次职代会审查。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公司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公益金使用方案、职工后勤管理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决定权。

其程序是:1.起草上述方案,有关业务部门应提前通知工会,吸纳工会参与,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2.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7天,有关业务部门将初步方案提交工会。

3.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后,由各职工代表团长和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本着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4.行政主要领导或有关业务部门向职工代表大会作报告及修改说明,由大会讨论表决。

5.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方案,行政若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议。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民主评议监督权。

民主评议在大会主席团主持下,每年进行一次。

评议的范围是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评议的内容是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以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主要评议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其程序是:1.领导干部分别对自己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向职工代表作述职述廉报告,由职工代表进行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无记名投定性评议票进行民意测验。

2.干部评议工作委员会对评议的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将定性评议结果报告大会主席团,在大会期间向职工代表报告。

将汇总出的职工意见建议交由大会主席团向公司党委报告,党委主要领导向被评议人员反馈。

3.干部评议工作委员会收集被评议人员书面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向下一次职代会大会报告。

大会主席团依据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提出对干部的奖惩任免建议和意见,由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工作委员会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一条对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进行修改、变更时,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经费由公司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改选换届一次。

公司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如遇特殊情况征得公司党委和集团公司工会同意,可提前或延期换届。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党政领导同意,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确定应当围绕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方面的重要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程产生的程序是:由工会集中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会同党政共同协商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的建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实行非常任制,在每次召开大会之前组成,主席团成员由代表团长会议协商,从职工代表中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充分酝酿后在预备会上讨论通过。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1.主持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各项活动;2.听取工作机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各代表团对议案的审议意见,提出大会决议草案;3.处理大会会议期间的其它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制,由执行主席轮流主持大会。

第十六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根据行使职权的需要,通过民主程序,相应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劳动竞赛与安全生产监督、职工生活福利监督、民主评议监督干部、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和提案审查等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成员若干名。

专门工作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产生,并聘请有一定业务专长和实践经验的职工组成。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经大会主席团提名和大会通过。

第十八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实际,在所属基层单位各设一个代表团,并由职工代表推选产生代表团团长一名。

第十九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负责大会的组织工作。

秘书长、副秘书长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提前向职工代表公开。

工会要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讨论或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征求意见。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都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组织召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公司党政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

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在事前广泛征集职工代表或职工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在每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公司工会或各代表团要引导职工代表围绕大会的中心议题提出议案。

职代会后由工会召集职代会各代表团长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审查立案,按照职责分别送有关业务部门进行落实、整改。

各业务部门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做出书面答复,上报处理结果;对于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提案,应及时做出答复。

第四章职工代表第二十四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加入工会组织成为会员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当选的职工代表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较好的群众基础,具有一定的生产、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参与民主管理工作能力。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第二十五条根据公司的实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控制在公司职工总数的8%以内(公司机关及各基层单位出席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公司工会具体分配)。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中的一线工人、技术人员、中层以及以上管理干部组成,其中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代表人数不得大于20%。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邀请未选为职工代表的公司党、政、工、团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劳动模范、退休职工等列席大会。

列席人员有发言建议权,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六条基层单位出席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选举单位工会组织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分配名额和要求,在充分酝酿和征求广大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代表名单,召开本单位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二十七条基层单位出席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调出原选举单位,代表资格不予保留,原选举单位应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并将补选结果及时上报公司工会备案。

职工代表离岗、退休,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应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并将补选结果及时上报公司工会备案。

职工代表违法、犯罪或受到严重以上警告纪律处分,撤销其代表资格,原选举单位应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并将补选结果及时上报公司工会备案。

补选职工代表的主要程序是:补选单位向公司工会汇报代表资格变化的职工代表情况并提出补选职工代表的报告;公司工会审核确定,通知补选单位补选;补选职工代表须经补选单位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将补选结果及补选的职工代表的基本情况报公司工会审查备案。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1.对涉及职工权益的公司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2.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对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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