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大学二级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活动参与:学校、学院指定年级或班级参加的各项讲座、 报告会等团体活动,要求参加而无故不到者一次扣 2 分;年终将按照 参与次数实行专业内排名,学院根据参与情况划定标准,不符合标准 者,“记实”起评分降为 55 分。
(4)体育达标:不合格者扣 5 分。 (5)对未达到学校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受学校职能 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 2 分;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留校察看处分的,每次分别减 18、24、30、60 分。各项减分可以累 计,减完为止。 2、“评议”是指在学年末,依据“思想道德”、“身体素质”、 “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 出的评议。评议着重体现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学生 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以及团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品质。“评
院学生会 (1)及时上报并公示日常组织的文艺、体育、卫生检查等各项 活动的获奖及评比情况;(2)依据工作成绩,组织考核评比学生会 干部等级及组织优秀干事评选。 学生代表 (1)熟悉综合测评办法及相关文件材料;(2)配合完成相关工 作;(3)进行有效监督。 学生个人 (1)了解综合测评办法及相关文件材料(2)认真核对本人各加 减分项,若有未涵盖项目,本人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提供证明原件及出 处上交学习委员统一办理,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实施办法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 质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10%+发 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0%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为教务处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以下提到所有学 习成绩均不含任选课情况)。原则上直接依据教务系统导出的当学年 所修课程成绩为准,涉及特别情况,由学习委员对成绩进行进一步核 算。 需特别核算的成绩:
1、在外交流一学年的同学学习成绩按照交流上一年在校成绩绩 点计算;
2、在外交流一学期的同学学习成绩按照本学年在**期间学习成 绩绩点计算。
说明: 1、不及格课程成绩按照 0 分计算,重修成绩不计入内,亦不重 复计算,有不及格课程的同学,不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依据《山 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字【2011】14 号第三章第四条 (三)); 2、因各种原因参加缓考的同学,不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3、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后 50%的同学,不参与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依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学字【2011】14 号第三章第五条(四)) (二)基础性素质测评 基础性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 行为规范等测评指标,测评成绩由“记实”分值(60 分)与“评议” 分值(40 分)加和组成,满分为 100 分。 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 并根据此记录得出记实分值。需“记实”的主要行为包括“课堂纪律”、 “宿舍表现”、“集体活动”、“体育达标”等方面 每名学生自新学年 9 月开学记起评分 60 分。对以上几方面未达 到学校、学院要求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予以减分。减分细则如下:
(1)课堂纪律:辅导员对课堂出勤及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抽查到的无故旷课、或未开具经学院认定的请假条的旷课行为及其 他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发现一次扣 2 分。
(2)宿舍表现:在校、院卫生、安全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每 通报批评一次,宿舍成员扣 1 分(注:混住宿舍若经辅导员现场审核, 确属外院同学责任的,我院同学不扣分)。以校学生在线、院学生工 作网站公布为准。未经允许擅自校外住宿者,本人依据《山东大学学 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第十七条处理,宿舍成员知情不报, 扣 2 分/人,取消一切宿舍评优资格。
级)排名。 (三)学院审查: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
的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就细则未涵 盖内容进行讨论和答疑,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学校终审:学校对各学院上交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说明:职责分工 主要职责 班长、团支书 (1)是各班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熟悉综合测 评办法及相关文件材料;(2)就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各项目计算办 法向全体同学做出说明;(3)组织班级测评小组学生代表的选举; (4)依据工作成绩,组织考核评定班级学生干部等级;(5)负责计 算基础性素质测评中各减分项目并组织评议中的“同学互评”环节; (6)负责解答同学疑问及组织公示签字。 学习委员 (1)熟悉综合测评办法及相关文件材料;(2)负责从教务老师 处领取学习成绩单;(3)汇总本班发展性素质测评加减分项,并将 未涵盖项目列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于截至日期前一同提交至学院学工 办盖章鉴定。(4)负责各项表格的填写和录入工作。 组织委员 记录本班同学日常参与各类讲座、报告会等团体活动的出勤情况 并及时上报学院学工办。负责社会实践认定工作的相关内容。
**大学二级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学字〔2011〕15 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 法
一、宗旨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进一步推进 素质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 评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二)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组织实施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新学年开学后二周内完 成。分为班级测评、专业(班级)排名、学院审查和学源自文库终审四个步 骤进行。 (一)班级测评: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 表(5—8 人,由学生投票产生)组成的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 行测评。 (二)专业(班级)排名:辅导员带领各班级测评小组,结合学 业成绩,计算得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根据测评成绩进行专业(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