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物的化学式及命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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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物的化学式、命名原则
一配体位次(“原则”)
1化学式
“原则”在IUPAC1970规定一致,即:
(1)“在配位个体中如既有无机配体又有有机配体,则无机配体排列在前,有机配体排列在后。”
例:cis-[PtCl2(Ph3P)2]。因此,如[Cr(en)2Cl2]Cl,[Co(en)2(NO2)(Cl)]SCN,[Pt(en)CO3]等都不符合(1)。
(2) “无机配体和有机配体中,先列出阴离子,后列出阳离子和中性分子。”例:K[PtCl3NH3],[Co(N3)(NH3)5]SO4。因此如[Co(NH3)5Cl]Cl2,[Pt(NH3)2Cl2],[Co (NH3)5(CO3)]+, [Co(NH3)3(OH2)Cl2]+,[Co(en)2(NO2)(Cl)]+,[Pt(en)(NH3)(CO3)]等都不符合(2)或(1)和(2)以及“原则”(见下文)。
(3) “同类配体的名称,按配位原子元素符号的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例:[Co(NH3)5H2O]3+。据此不能写成[CoH2O(NH3)5]3+。
(4) “同类配体中若配位原子相同,则将含较少原子数的配体排在前面,较多原子数的配体列后。”
例:[PtNO2NH3NH2OH(Py)]Cl。因此,[Co(NH3)3(NO2)3]不符合(4)。
2 命名
配体命名的顺序,按“原则”示例可知,与配位个体中中心离(原)子后的配体书写顺序(化学式)完全一致;IUPAC的规则却不同,是按配体的英文名称词头字母(例中有底线者)的英文字母顺序命名,故与化学式的顺序不一致;日本
则按阴离子配体、阳离子配体、中性分子配体的顺序命名[2],与我国的“原则”大体一致。
例:(1)K3[Fe(CN)6]
六氰合铁(Ⅲ)酸钾(stock方法),
六氰合铁酸(3-)钾(Ewen—Basett方法);
potassium hexa cyanoferrate(Ⅲ)或potassium hexa cyanoferrate(3-)(英)以下仅用stock方法。
(2) [Co(N2)(NH3)5]SO4
硫酸叠氮·五氨合钴(Ⅲ)
penta ammine azidocobalt(Ⅲ)sulfate
(3) NH4[Cr(NCS)4(NH3)2]
四(异硫氰酸根)·二氨合铬(Ⅲ)酸铵
ammonium di ammineterakis (isothiocyanato) chromate (Ⅲ)(英)(4) Na2[Fe(CN)5NO]
五氰·亚硝酰合铁(Ⅲ)酸钠
sodium penta cyano nitrosylferrate(Ⅲ)(英)
有的教材中,将K4[Fe(CN)6]称为六氰合亚铁(Ⅱ)酸钾,其中的“亚”字实无必要;而有的则称之为六氰合铁酸(Ⅱ)钾,并将K[Co(NH3)2(NO2)4]称为四硝基·二氨合钴酸(Ⅲ)钾,这些显然不是笔误。至于如将[Co(NH3)3(H2O)Cl2]
称为一氯化二氯·一水三氨合钴(Ⅲ),则从化学式到命名均无符合“原则”之处。
二配体命名(“原则”)
“原则”规定,“带倍数词头的无机含氧酸阴离子配体命名时,要用括号括起来,如:(三磷酸根)。有的无机含氧酸阴离子,即使不含倍数词头,但含有一个以上直接相连的代酸原子,也要用括号,如:(硫代硫酸根)、……。”对于有机配体,也“一律用括号括起来。”据此[Ag(S2O3)2]3-应称为二(硫代硫酸根)合银(Ⅰ)离子;[Fe(NCS) 6] 3-应称为六(异硫氰酸根)合铁(Ⅲ)离子,不应称为六异硫氰合铁(Ⅲ)离子。事实上,“硫氰”、“异硫氰”、“硫代硫酸”等的叫法,在各教材中出现的频率不低,而且括号也常被忽略。
其他与命名有关的例如配位个体的化学式,应该用“[]”号括起来,但不少书中误用了“〔〕”号;又如Fe3+离子与SCN-离子所形成的一系列配合物,根据“HSAB”原理,已用[Fe(NCS)n]3-n,(n=1-6)表示,但至今仍不乏用[Fe(SCN)n]3-n来表示者。
最后尚须说明,当讨论配合物的结构和反应时,其化学式可以根据需要而不必拘泥于“原则”所规定的顺序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