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政策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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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有关政策问题的说明
一、基本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能源管理合同具体分类:分享型、承诺型、能源费用托管型。
在传统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二、关于公司资格及营业范围问题
政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经研究文件、咨询淄博市国税局、查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告
的“国家级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公司名称有类似“***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力科研院等,不一定是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只要公司有这方面的专业资质(如上所述),有相关节能产品的销售、服务等即可。设计院名称可以保留使用,只申请工商营业范围增加。
三、关于技术标准问题
政策要求: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关于合同格式问题
政策要求:双方签订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详见附件1)。
五、关于具体节能项目
政策要求:节能项目应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
具体项目:
1、既有高能耗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2、既有建筑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技术或浅层地能热泵技术改造项目;
3、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
4、工业锅炉、工业窑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5、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改造项目;
6、煤炭工业复合式干法选煤技术改造项目;
7、钢铁行业干式除尘技术改造项目;
8、有色金属行业干式除尘净化技术改造项目。
具体条件:
1、法人资质要求,同上。
2、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达到国家有关节能和环境标准;
3、建筑能效与公司关系不大;
4、经省级节能节水主管部门验收,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技术改造和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改造项目年节能量折算后不小于1000吨标准煤,煤炭工业复合式干法选煤技术改造、钢铁行业干式除尘技术改造和有色金属行业干式除尘净化技术改造项目年节水量不小于200万立方米;
5、项目计算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关于节能项目投资额
政策要求: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
七、关于人员问题
政策说明: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
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八、关于节能量的确定问题(详见附件2)
九、关于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
1、符合条件的节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即12.5%)征收企业所得税。
2、合同双方实施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1)用能企业按照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可以直接扣除。(2)合同期满后,节能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用能企业接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应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3)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转移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二)增值税、营业税相关政策
1、符合条件的项目服务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2、符合条件的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暂免征收增值税。
备注:税收政策基本执行事前备案,即按照文件资料要求在规定时间报送主管税务局。
(三)财政优惠政策
国家出台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可由节能企业按
规定进行申请,具体情况参照最新财政文件。(参考详见附件3、4)
十、实施建议
1、做好政策研究。合同能源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非常强的政策和工作,要求的文件多,限定的条件多,必须吃透所有文件的具体规定。建议相关技术、财务及专业管理部门应充分研究政策,注意政策实施的条件和具体规定,完善各项业务文件,做好各项工作的事前筹划和准备,以免事倍功半或因条件缺失不能享受政策。
2、合同细节很重要,管理流程很关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包括项目前期的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投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项目施工、节能量的确认、后期的维护等环节,与一般合同不同,节能服务合同是一个综合性合同的结合体。要认真研究、设计好合同的格式及筹款细节。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六个要素也是关键流程主要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能耗基准确定、节能措施、量化的节能目标、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测量和验证方案等。这六个要素是六个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环节,缺少一个环节或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可能导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法进行。
3、目前需要开展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范围变更、合作项目的确定、项目的技术标准认定及评审、合同文本格式及条款细节、节能量的确定、效益分享比例、财务核算准备等。
4、可以考研究目前分公司拟开展的多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转为按此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