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街道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街道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1)宣传、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2)制定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和监督;(4)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

3. 各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协助食品安全办公室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1)宣传食品安全知识;(2)巡查本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3)上报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1. 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 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检验等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2)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 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4. 食品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包装、标识管理,确保食品信息真实、准确。

5. 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四、食品安全检查与整治1. 食品安全办公室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合法资质;(2)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检验等环节的卫生情况;(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4)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2. 食品安全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食品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3.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食品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五、信息报送与通报1. 食品安全办公室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及时报送食品安全信息。

街道食安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安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安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街道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公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2. 适用于街道范围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单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街道食安办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食安办下设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日常检查和应急处理。

三、食品安全标准1. 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定期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更新和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了解并遵守。

四、食品采购与储存1. 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五、食品加工与销售1. 加工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

2. 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六、餐饮服务1. 餐饮服务单位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2. 提供的餐具和饮具应符合卫生标准,定期进行消毒。

七、食品安全检查1. 食安办应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机制。

2. 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报告食安办。

九、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2. 通过多种渠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十、奖惩机制1. 对于食品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街道食安办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上级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食品安全实行监督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实行监督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实行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公众健康。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

3. 基本原则: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和监督管理计划。

2. 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3.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内部食品安全管理。

三、监督管理内容1. 食品生产许可:对食品生产单位实施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生产食品。

2. 食品标签与广告:确保食品标签信息准确无误,禁止虚假宣传。

3. 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确保不超过国家标准。

4. 食品召回: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召回并处理。

四、风险评估与控制1.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

2.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对高风险食品实施重点监管。

五、监督检查1. 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3. 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六、信息公开与报告1.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状况。

七、应急管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

八、法律责任1. 对违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对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街道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1. 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都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纷纷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

作为社会基层组织之一的街道办,也肩负着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对于保障社区居民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强化街道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居民健康。

3. 职责3.1. 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全面负责街道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2.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对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4.加强与上级和同级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2. 监督部门街道办事处同时设立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街道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具体职责如下:1.对新开设的食品经营户进行备案登记,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对食品经营户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和技术培训,提高其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3.对食品的生产、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抽检,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户,根据情况进行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

3.3. 居民居民是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最终受益者,也是监管工作的重要参与者。

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对发现问题的食品经营户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举报,协助监管部门加强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学习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避免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从自身做起。

3.拒绝购买、食用过期食品,及时销毁有异味、有变质现象的食品,防止食品安全问题扩大化。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五篇)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五篇)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一、成立、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工作片书记、各职能办负责人、西城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

明确责任,分工。

主要领导亲自抓,负重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各工作片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工作片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为第一时间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

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三、投诉举报处理制度1、街道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街道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堂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堂内食品安全、员工健康和顾客利益,维护正常的食堂运营秩序,确保食堂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街道食堂的所有员工和顾客。

第三条街道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食堂经理是食堂的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面的食堂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经理是各自部门的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堂员工参加食堂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教育培训,熟悉本食堂的安全规章制度,学习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用具、消防设施、安全防护用品。

第七条食堂员工进食应遵守食品安全卫生制度。

禁止携带未经检验合格的疑似变质食品进入食堂。

第八条食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在配餐区用餐,但应规范进行,并按规定收费。

第九条顾客在食堂就餐时,应文明用餐,禁止吸烟、随地吐痰、随地乱丢废弃物等行为。

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进入食堂。

第十条食堂每月应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和整改工作。

第十一条食堂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器操作培训和消防逃生演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第十二条食堂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人员在不同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处理程序。

第十三条食堂应及时妥善处理员工的安全事故和相关安全事件,并严格执行事故处理报告程序。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食堂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食堂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和外来者,将依据职业健康危害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食堂应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开展餐饮服务,并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开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第十七条食堂使用的食品原材料应当具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合格证明,明确货品来源和流向。

第十八条食堂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严格查验,对不合格产品应当退回或者报废,并做好记录。

乡政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乡政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乡政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政街道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政街道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活动。

第三条乡政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乡政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乡政街道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食品安全信息收集等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乡政街道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九条乡政街道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乡政街道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查验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单位的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乡政街道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四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二条乡政街道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程序、责任分工、应急措施等。

第十三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乡政街道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乡政街道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乡政街道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街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街道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范围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六条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组织对本街道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三)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组织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五)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六)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七)定期向上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

第九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主要包括食品污染、食品中毒、食品欺诈等方面,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第十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要包括食品中危害因素的性质、程度、范围等方面,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风险防控建议。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主要包括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方面,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

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街道作为基层政府,承担着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职责。

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

2.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3.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提高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素质。

4. 促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实施,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三、制度内容(一)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1. 负责本街道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2. 对本街道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4. 收集、整理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5. 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6. 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任务。

(二)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要求1. 食品安全协管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食品安全工作。

2. 食品安全协管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3. 食品安全协管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4. 食品安全协管员应保持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1. 新任食品安全协管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巡查方法等。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专业素质。

3. 对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食品安全协管员资格。

(四)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1. 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制度,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

一、制度目的1. 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3. 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制度内容1.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政府、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2.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分级管理,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划分;(3)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换发、吊销等管理。

3. 食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2)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质量;(3)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4. 食品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餐饮服务许可证;(2)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规范餐饮服务操作流程,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5.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2)加强对食品追溯体系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3)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提高食品安全追溯能力。

6. 食品安全抽检制度(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2)加强对抽检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3)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处置,确保食品安全。

7.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应急响应等措施;(2)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3)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三、制度实施1.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2. 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食品安全秩序;3.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4.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街道区域内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单位。

二、组织管理1. 成立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区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2. 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三、食品安全责任1.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2.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规范1.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2. 食品加工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3. 食品原料应从合法渠道采购,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五、食品安全检查1.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发现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小组。

七、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1. 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2.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检查结果。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管理需要进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社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社区居民的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管理机构1.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本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2.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对本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三、监督管理职责1.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1)组织制定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和宣传教育活动;(3)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5)向上级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2.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职责:(1)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报告;(2)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4)收集、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向上级部门报告;(5)接受社区居民的食品安全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

四、监督管理措施1. 严格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2. 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来源、加工过程、储存条件、销售渠道等环节;3. 加强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产品的监管,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4. 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予以处罚;5.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食品安全意识。

五、监督举报1. 社区居民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向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监督员进行举报;2.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监督员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3. 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为了加强本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4. 优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三、管理职责1. 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负责食品安全检查、监督、指导等工作。

3.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确保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资格等要求进行经营。

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退换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环节。

3.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进行进货查验,确保来源可追溯。

4.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6.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7.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8. 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宣传教育1.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2.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食品。

3. 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提高食品安全违法成本。

XX街道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XX街道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XX街道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其工作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夯实安全基础。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坚持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领导责任。

把食品安全纳入党委工作的全局和议事日程,作为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和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推动食品安全发展过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负责分管范围的食品安全工作。

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保障、监督管理、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等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行政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党政同责”制度实施范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社区和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的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实行该制度。

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其他业务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履行分管责任。

二、街道有关负责人安全责任(一)街道党工委书记对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是本街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其职责:1 .组织配备与其辖区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和办公设施,建章立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费用投入到位;2,组织研究制定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预案,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3.组织召开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内食品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搞好专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监督公示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监督公示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监督公示牌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民族未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问题。

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得招聘患有法定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采购制度,严格把关原料质量,不得使用非法原料、劣质原料或者有害物质。

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在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6.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标识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识真实、清晰、完整。

7.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8.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

9.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1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监督公示牌1.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由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统一制作,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名称、举报电话、监督邮箱等信息。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3.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应当保持整洁、完好,不得随意搬移、遮挡或者损毁。

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5.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和举报,并在处理结果上墙公示。

街道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街道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食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食堂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街道食堂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食堂安全管理工作。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等2. 食堂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堂安全管理制度,监督食堂工作人员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三、食堂设施与设备管理1. 食堂设施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卫生、有效运行。

2. 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施与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拆卸或损坏。

3.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滑地面、防滑梯等。

四、食品安全管理1. 食材采购(1)采购食材时,应选择合法、合格的供应商,确保食材来源可靠。

(2)食材应新鲜、无变质、无农药残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食材储存(1)食材应按照分类、分架、离地、离墙的原则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2)储存食材的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3. 食材加工(1)加工食材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材熟透,防止食物中毒。

(2)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

4. 食品留样(1)每餐留样不少于10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2)留样食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储存,防止污染。

五、人员健康管理1. 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2.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等。

3. 食堂工作人员在患病期间,应及时报告并暂停工作,防止病毒传播。

六、应急预案1.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 食堂安全管理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3. 食堂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街道食安委督查制度范本

街道食安委督查制度范本

街道食安委督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街道食安委,是指在本街道范围内,由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代表等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

第三条街道食安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二)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五)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六)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职责。

第四条街道食安委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二、督查内容第五条街道食安委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情况;(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三)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环境和设施设备情况;(四)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情况;(五)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的合法情况;(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七)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内容。

第六条街道食安委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整改。

三、督查方式第七条街道食安委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督查:(一)查阅资料: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证照、资料、记录等;(二)现场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查看;(三)抽样检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四)访谈了解:与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消费者等进行交流,了解情况;(五)其他必要的方式。

四、督查结果处理第八条街道食安委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后续监管。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障社区居民的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单位。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2. 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社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社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来源等。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进行后续跟踪检查。

五、信息公示1. 社区应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2. 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单位,应予以公示,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六、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 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七、应急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理流程。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2. 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相关内容,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流动食品安全摊点管理制度

流动食品安全摊点管理制度

流动食品安全摊点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规范流动食品安全摊点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公共场所、街道、市场等流动经营的食品摊点。

二、经营者资质1. 经营者必须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经营者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三、食品卫生与安全1. 流动摊点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清洗消毒。

2. 食品原料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保证新鲜安全,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食品。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四、设施与设备1. 流动摊点应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和销售设备,如冷藏设施、加热设备等。

2. 所有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1. 流动摊点应在显眼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

2. 对外销售的食品应明码标价,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八、监督检查1. 流动摊点应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其工作。

2.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巡查检查制度
(一)协管员、信息员负责本网格内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检查。

(二)巡查检查对象是本网格内从事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种植养殖场单位(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超市(副食品店)、食品批发企业、食品配送中心、集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等。

定期巡查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重点要把好“证、人、物、票、洁”五个方面。

1、“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
2、“人”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3“物”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的食品是否处于保质期或有效期内,并查看食品颜色是否正常,标签标识
是否齐全;
4“票”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料的票证,要留存供货方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及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确保
可溯源;
5“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内外环境要整洁,食品放置要隔墙离地,分类有序摆放,食品
和非食品要分架分区摆放。

在巡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做好
现场巡查检查工作记录,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危害食
品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及时上报乡镇(街道)食安办
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积极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
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食用移动监管云平台的地方,协管员、信息员还要对巡查的现场进行拍照或二维码扫描,对食品
生产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应及时拍照并上传乡镇(街道)
食安办信息处理平台,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隐患排查制度
(一)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社区协管办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隐
患排查工作。

(二)街道食安办应结合本部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组织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对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
消费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经行排查,并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每季度至少集中排查一次。

(三)社区协管办应组织协管员、信息员对本辖区食
品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做到每月有排查,季度全覆盖。

(四)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街道食品安全监管
部门、社区协管办应及时报告街道食安办。

对排查中发现
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超出职责范围,应立即报辖区市场所
和街道食安办。

(五)在开展日常巡查中,各社区协管办应及时向街道食安办通报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填写《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表》报街道食安办。

(六)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后应及时填写《食品安全预警通知书》给隐患所在单位,督促整改,并加大对此单位的巡查频次查看整改情况。

(七)街道食安办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明确各隐患所在单位的监管责任单位。

监管责任单位要对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

对长期整改不到的隐患单位,要采取进一步的监督、查处措施。

三、信息报送制度
(一)全面掌握辖区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基本情况(包括种养殖、生产、定点屠宰、流通、餐饮等)以及动态变化情况,定期整理和汇总,上报上级网格及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二)在日常巡查、排查中,发现辖区内有生产、销
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从
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线索,要立即报告上级辖区食品安全监
管部门和上级网格。

(三)及时向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馈网格内食品
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为迅速及时地报告食品安全有关信息,可采取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有效方式。

四、宣传制度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

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二)加大对我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广泛宣传;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

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
自我保护能力;
(四)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
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
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社区,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各社区居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

五、“四员”培训制度
(一)根据食品安全“四员”(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及性质,街道食安办对协管员、信息员应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岗前培训由食安办统一组织。

同时开展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二)街道食安办每季度组织“四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档案记录。

教育培训方式可采取分期、分批轮训和印发材料集体学习等方法。

(三)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举办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技能。

(五)食品安全“四员”要积极协助各食品安全监管
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主要从业人员教
育培训工作。

六、档案管理制度
(一)协管员应在乡镇(街道)食安办和相关监管部
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网格分布、网格人员、网格内食品
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等。

(二)完善日常巡查、排查记录和图片,建立日常检
查巡查管理的连续性档案。

(三)及时收集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参加或召开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以及相关照片等,建
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推进情况档案。

(四)建立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培训等工作
档案。

(五)档案资料要存放于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
妥善管理,管理相对人及单位提供的要求保密的材料要严
格保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