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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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原理:合同的分类

合同法原理:合同的分类
举例:运输合同
无偿合同
一方当事人通过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 方要得到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 报酬的合同
举例:赠与合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
诺成合同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实践合同
除双方当事人意思 表示一致以外,还 须交付标的物才能 成立的合同。
举例:保管合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练物一练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BC ) A.单务合同 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 D.无偿合同
2.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
单务合同
合同当事人中一方只 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 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举例:赠与合同
双务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 权利并相互承担义务的合同。
举例:买卖合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3.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
有偿合同
一方当事人通过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 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支付相应 报酬的合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1.根据法律上是否有统一名称与规则分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有名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 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 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 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 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第三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第三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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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合同的订立程序(一)
要约邀请, 如: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拍卖公告、商 业广告
要约邀请
要约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 要约的意思表示,例 如工程建设中的中标 涵
承诺(生效)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该表示应内容 具体,且表明经受 要约人承诺,要约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 约束。如工程建设 中的投标报价
标准
范围
•履行抗辩规则适用不同;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之 事由致履行不能的风险负 担不同; •合同解除的后果不同。
区分意义
当事人履行给 付义务是否以 对方支付对价 为标准
•有偿合同:买卖、互易、租赁、承揽、 仓储、雇用、居间、行纪等;
•无偿合同:赠与、使用借贷等;
•既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委托、消费 借贷、保管、运输等。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属于民法的一部分,是调整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与转让、权利义务的 终止、违约责任等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特征:
1
合同法多为任意规范,贯彻 合同自由原则
2
合同法的强制性
合同法的作用: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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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合同法概述(二)
格式条款。
3.2 相关案例解析
格式条款的效力: 2013年3月,陈某购买了电信公司一张30元的手机充值卡。 卡背面有相关说明条款,其中有两条是“请在截止日期2014 年6月30日之前充值,逾期将被视为放弃卡上金额”;“中 国电信保留对本卡使用的最终解释权”。陈某认为该条款属 于霸王条款,请求法院确认无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 求。 分析:1、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2、充值期限的条款设置的 期间合情合理,并不具有合同法52条、54条无效或可撤销情 形,也不属于无效格式条款;3、最终解释权条款无明确指 向,并未损害对方合法权益,且电信公司对于技术不明处的 解释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同法完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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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竟合
第三章 合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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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具体的合同关系
买卖合同
借用合同
赠与合同
借贷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居间合同
行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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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
一、为什么开设合同法课程
*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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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合同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 (终止)、合同的变更及解除、合同的解 除。
第三部分:合同纠纷解决(合同利益的救济)
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合同诉讼、合同 解释、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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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
讲授大纲
一、为什么开设合同法课程
*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8、民法通则(156条)
9、民通意见(200条)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 题的规定(24条)
司法解释有“规定”、“解释”、“批复”、“决定”四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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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合同法教程》,黄少彬、张旭, 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行管专业)
《合同法教程》,苏号朋,人大出版社, 2008年版。(法学辅修专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47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8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28条)

法律知识学习资料汇编

法律知识学习资料汇编

法律知识学习资料汇编第1章法律基本原理 (2)1.1 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2)1.2 法律的渊源与体系 (3)1.3 法律的效力与适用 (3)1.4 法律关系 (4)第2章宪法 (4)2.1 宪法的基本原理 (4)2.2 国家的基本制度 (4)2.3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4)2.4 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 (4)第3章民法 (5)3.1 民法的基本原理 (5)3.1.1 合法权益保护原则 (5)3.1.2 契约自由原则 (5)3.1.3 平等自愿原则 (5)3.1.4 公平正义原则 (5)3.1.5 诚实信用原则 (5)3.1.6 公序良俗原则 (5)3.2 自然人 (6)3.2.1 民事权利能力 (6)3.2.2 民事行为能力 (6)3.2.3 监护制度 (6)3.3 法人 (6)3.3.1 法人的设立 (6)3.3.2 法人的人格 (6)3.3.3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6)3.4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6)3.4.1 民事法律行为 (7)3.4.2 代理 (7)3.4.3 代理权的行使 (7)3.4.4 代理关系的消灭 (7)第4章物权法 (7)4.1 物权法的基本原理 (7)4.2 所有权 (7)4.3 用益物权 (7)4.4 担保物权 (8)第5章合同法 (8)5.1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8)5.2 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8)5.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8)5.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9)第6章侵权责任法 (9)6.1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理 (9)6.2 侵权行为的构成与责任 (9)6.3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9)6.4 特殊侵权责任 (10)第7章刑法 (10)7.1 刑法的基本原理 (10)7.2 犯罪与犯罪构成 (10)7.3 刑罚与刑罚适用 (10)7.4 刑事责任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1)第8章民事诉讼法 (11)8.1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 (11)8.2 诉讼参加人 (11)8.3 诉讼证据 (11)8.4 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 (11)8.4.1 审判程序 (11)8.4.2 执行程序 (12)第9章刑事诉讼法 (12)9.1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 (12)9.2 立案、侦查与起诉 (12)9.3 审判程序 (12)9.4 刑事执行与刑事赔偿 (13)第10章商法与经济法 (13)10.1 商法基本原理 (13)10.2 公司法 (13)10.3 破产法 (13)10.4 经济法基本原理 (14)10.5 市场监管法 (14)10.6 金融法 (14)第1章法律基本原理1.1 法律的概念与特征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对社会成员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的规范性文件。

合同法学习资料8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8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8篇篇1甲方(学习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对合同法的学习需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一、学习目的甲方希望通过学习,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提高合同意识和法律素养。

乙方同意提供相关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帮助甲方达到学习目的。

二、学习内容1. 合同法基本原理:包括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及法律地位等。

2. 合同订立:包括要约与承诺、合同的形式与内容、缔约过失责任等。

3. 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生效及效力范围等。

4. 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原则、履行方式、履行抗辩等。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包括协议变更、法定变更、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等。

6. 合同违约责任:包括违约行为的认定、违约责任的类型、赔偿损失的原则等。

7. 合同法的适用:包括合同法的适用规则、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

三、学习方式1. 乙方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材、案例、法律条文等。

2. 双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交流讨论,解答疑问。

3.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进行学习。

四、学习期限本合同协议的学习期限为______个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习期限内,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支持,甲方应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并按时完成任务。

2. 甲方应遵守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并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3.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学习进度,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4. 乙方应按时提供学习资料,并对学习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救并继续学习。

2.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完整的学习资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

3. 如因乙方提供的学习资料存在错误或缺陷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基本原理(PPT 63页)

合同法基本原理(PPT 63页)
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
律平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1 合同法概述
2.1.3 合同法律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 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者资格。我国 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章前案例
小明本科毕业了,到北京来考研,然后在中关村旁边自己租 房子,准备将近一年的时间,自己花钱来进行教育投资。于是在 学校附近找到了一家房主,跟房主也谈好了,租了他一间平房, 租期双方约定了,暂定一年时间,租金也约定好了,300元/月, 这样小明就住进去了。
住了不到两个月,中关村附近,房屋租金猛涨,房主觉得一 个月三百块钱把这个房子租出去很可惜,他要求把租金加到380块 钱一个月。小明说咱们当时说好了, 300元/月,一年期呀,现在 我们期限之内,所以他不同意涨。这时房主又就说,你不同意涨 的话,因为旁边很多人找我来,他们愿意出400,甚至出450,500 的,所以如果你要不愿意涨的话,那我这个房子就不租给你了。 小明说那不行,咱们当时说好了,说的是一年啊,你不能反悔。
灯具公司遂于当日通知装潢公司无货并要求退还其预付的定 金18万元。装潢公司拒绝接受退还的18万元汇票,坚持要货。同 年11月29日,装潢公司以灯具公司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灯具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装潢公司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 失。
2.1 合同法概述
2.1.3 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2.1 合同法概述
2.1.2 合同法简介
(6)合同法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内涵[工作范文]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内涵[工作范文]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内涵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以及立法者(统治阶级)在此领域所行政策进行集中反映,因而有贯彻合同法始终的效力的根本原理与准则。

那么,哪些法律原理与准则才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内涵法律原则指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法制活动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

它是储存于法律规定中的价值准则,不是法律规定本身,不直接涵摄案件事实,须被法律规定或法条承载。

但这种承载并非明白无误地直接宣示。

直接宣示只是部份法律原则的确定方式,但多数法律原则必须从法律规定中借助整体类推或回归立法理由的办法推求出来。

那些贯穿于某一类法中的最高层次的共同性价值准则,可称为该类法律的基本原则。

具体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中的价值准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

二、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合同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合同法的最高层次的价值准则,就应该能与整个合同法的内容和功能结合起来,既要适用于整个合同法规范,又能体现出合同法的基本价值;既不能将其他法律、特别是其上位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作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那样便体现不出其特殊性,同时,也不能将适用于某一合同制度的具体法律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此便丧失了其价值承载功能。

学者们有的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是宏观调上的自愿原则、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三项。

有人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为合同自由和自愿、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情势变更以及过错责任五项。

另有人将合同法中公平、平等及守法合而为一,并称为合同公正原则,从而认为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应为合同自由、合同公正和诚实信用三项。

笔者认为,这些关于原则的归纳各有其理,但其中有些并不合基本原则应有贯彻始终的效力的要求,情势变更与过错责任两项。

笔者认为,若能以合同自由、合同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四项原则来概括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乎情理的。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引言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原理是整个合同法体系的核心和基石。

本文将介绍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合同的自由意思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具体应用。

1. 合同的自由意思原则合同的自由意思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约定合同内容和方式。

合同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订立、变更和终止合同,法律不干涉其自由意思的形成。

自由意思原则确保了市场经济中合同自由的发挥,促进了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

合同当事人在自由意思原则的保护下,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约定合同内容,实现互利双赢。

2.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信守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违背约定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维护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了合同的正常履行。

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相互尊重、相互信任,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合法权益。

3.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基于平等地位,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同协议。

合同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平等协商,不存在强制、欺诈、胁迫等不平等行为。

平等自愿原则体现了合同法的公平性原则,确保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平衡。

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原则的约束下进行交易,可以保证交易过程的公正和合理性。

4.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公平地协商和履行合同。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约定合同条款时要体现相对平衡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单方面的利益偏倚。

公平原则保护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了合同中的不合理、不公平条款的存在。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也应当互相谅解、妥善处理纠纷,维护交易双方的公平权益。

5. 应用实例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在实际合同中起着重要作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用实例:•自由意思原则的应用: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自由协商合同条款,如价格、数量、质量等等。

合同法原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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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三)民法的适用范围 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在空间上 的适用范围和对人的适用范围。 1.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2.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我国领陆、领水、领 空的效力。 3.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对哪些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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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一)民法调整的对象 民法调整的对象,是指民法规范效力所涉及的范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规 定,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以下两方面: 1.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2.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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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 同指向的事物。在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很广,一 般包括有形财物、经济行为和智力成果。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经 济权利和应承担的经济义务。它包括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两 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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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三、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1.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 与义务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 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在 法律关系中,由于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从而会形成不同的 法律关系,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等。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 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 合同。 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 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 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 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 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保 证例)
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 : (1)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 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不可能是无偿的,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有些合同则相反, 如赠与合同;如果变有偿为无偿,或者相反, 就会使合同性质发生根本变化(买卖变为赠与 或相反)。也有的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 以是无偿的,例如保管合同、委托合同,是 否有偿并不改变其性质。
当支持?
在理解合同概念时,应将民法上的合同概念 与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加以区别。
《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 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这一规 定,并未否定该条第1款所确立的合同定义,亦即没 有否定上述“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的合同性质, 只是限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案情简介】2000年10月,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由被 告收养原告7岁的孩子,原告同时向被告一次性支付5万 元作为被收养人的生活补助。合同中还约定,任何一方 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随后双方在当地民政部 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一年后小孩上学,在校期间经常与 同学打架,被告遂以该孩子太顽皮为由提出解除收养协 议。原告起先拒不接受,后因考虑孩子已无法与被告共 同生活,故同意解除收养协议,但要求被告退还5万元 生活补助,并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则不同意退还5万元 人民币,也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
非典型合同在实践中大量存在,大体可归为三 类: (1)纯粹非典型合同,即以法律全无规定的事项 为内容,或者说其内容不属于任何典型合同 所涉事项的合同。----保镖协议 (2)混合合同,即由数个典型合同的部分所构成 的合同(如买卖合同附带借用合同、旅游合同)。 此类合同包含了数种不同的典型合同的内容, 但在性质上属于一个合同。 (3)准混合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规定其他 无名合同事项的合同。

合同法的原理

合同法的原理

合同法的原理
合同法的原理是指合同成立、履行和终止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以下是合同法的原理:
1. 自由原则:合同订立应基于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订立合同,也可选择合同的内容和方式,但不能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2.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协商和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处于平等地位,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或欺诈行为剥夺对方的平等权利。

3.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不当利益。

4. 国家保护原则:合同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无效的合同提供救济措施,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5. 等价原则:合同应具备相互权益对等的特性,即各方应给予相当的权益和义务,对合同条款的约定应基于公平合理的价值交换。

6. 自由转让原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转让,但必须依法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合同权益的保护。

7. 保护诚实人原则:对于合同当事人的善意行为,合同法提供
一定的法律保护,尽量减少可能的损失和不公平结果。

8. 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对于出于保护需要的弱势当事人(如消费者、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享有特殊的法律保护,以平衡力量的不对等。

以上是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它们约束和规范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的过程,确保了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艾森伯格合同法基础原理

艾森伯格合同法基础原理

艾森伯格合同法基础原理协议双方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因员工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条件及相关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得到清晰、合理的规定。

旷工定义3.1 旷工指员工在未获得甲方批准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工作。

3.2 旷工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3.2.1 未经批准的连续缺席工作。

3.2.2 没有事先请假的情况下缺席工作。

3.2.3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离岗。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4.1 解除合同的基本条件是员工旷工情况严重或持续存在。

4.2 旷工时间累计超过甲方规定的天数,即为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体为:4.2.1 如果员工旷工累计超过七天,甲方有权启动解除合同程序。

4.2.2 在达到解除条件前,甲方必须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并给予员工合理的解释机会。

4.3.1 收集并核实旷工记录及相关证据。

4.3.2 向员工发出正式书面警告通知,要求员工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解释或证明。

4.3.3 在员工提交解释或证明后,甲方应审查员工提供的材料,并作出决定。

通知程序5.1 甲方在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向乙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

5.2 通知内容应包括解除合同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生效日期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

5.3 书面通知应在决定解除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发出。

5.4 乙方应在接收到通知后,及时确认收到并签字。

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确认收到,甲方仍可按原通知内容执行合同解除。

证据和记录6.1 甲方有责任保存所有相关的旷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考勤记录、员工通讯记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以侵权责任法的扩张为视野

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以侵权责任法的扩张为视野

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以侵权责任法的扩张为视野一、概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作为民事法律体系中的两大核心部分,其界分与互动日益受到学者和实务界的关注。

侵权责任法主要关注的是因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问题,而合同法则主要调整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两者的界限并非总是清晰明确,尤其是在侵权责任法不断扩张的趋势下,其与合同法的交叉与重叠现象愈发显著。

侵权责任法的扩张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对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可、以及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等新型主体的责任认定等。

这些扩张趋势使得侵权责任法在某些情况下与合同法产生了竞合,甚至在某些问题上出现了替代合同法的趋势。

深入探讨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尤其是在侵权责任法扩张的视野下,对于维护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将从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并结合侵权责任法扩张的具体表现,探讨两者在实践中的界分问题。

同时,还将对侵权责任法扩张的合理性及其与合同法的协调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为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作为民法领域的两大基本法律制度,各自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侵权责任法主要涉及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当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侵权责任法为其提供救济途径。

而合同法则调整私人之间的交易关系,通过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并非总是清晰,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和模糊地带。

本研究的背景在于,近年来,侵权责任法呈现出一种扩张的趋势。

这种扩张不仅体现在侵权责任法适用范围的扩大,还表现在侵权责任法对合同法的逐渐渗透。

侵权责任法的扩张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合同法在某些领域调整的不足,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多的救济途径。

《合同法基本原理》课件

《合同法基本原理》课件

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义务得到全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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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履行主体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是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的 关键。
履行主体的变更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履行主体可能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由于各种 原因产生,如企业合并、分立等。在履行主体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 合同相对方,并确保合同义务得到继续履行。
可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 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 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撤销。
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的原则
合同解释的原则包括文义解释原则、 整体解释原则、历史解释原则、习惯 解释原则和诚信解释原则。
履行的期限和地点
履行期限
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节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以确保合同顺利完 成。
履行地点
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具体地点。在确定履行地点时, 应充分考虑各方实际情况,以便于各方履行义务和监督执 行。
提前履行与逾期履行
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会提前或逾期履行合同义务。在 这种情况下,应与合同相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相 关问题,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恢复原状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恢复原状,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如果 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后,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 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年-合同法课件

2024年-合同法课件

合同法课件一、引言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我国,合同法立法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合同法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同法的发展过程。

本课件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的介绍,帮助大家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应用。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理1.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指的是当事人有权依法自主订立、变更、解除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合同平等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二,指的是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

3.合同公平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三,指的是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平衡。

4.合同诚信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四,指的是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信守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5.合法性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五,指的是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的订立1.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当具备内容具体确定、表明要约人受约束的意思表示等要素。

2.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具备明确、无条件的同意要约的内容等要素。

3.合意:合意是指当事人双方在要约和承诺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合意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4.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的原则。

2.合同履行的顺序: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的顺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同履行的期限: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的期限,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履行的地点: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的地点,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6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6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6篇篇1一、前言本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旨在帮助学习者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通过本大纲的学习,学习者应能够全面了解合同法的核心内容,并在实际生活中合理运用。

二、大纲内容一、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2. 合同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 合同的成立条件3. 合同的形式与实质要件4. 合同的订立过程及效力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 合同的主要内容2. 合同的解释与履行3. 合同的形式要求与证据保全四、合同的效力1. 有效合同的条件2.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3.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合同履行的原则2.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3. 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4.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负担六、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 合同的变更2. 合同的转让与承受3. 第三方权益的保护七、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形式3.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与减轻责任事由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赔偿原则八、合同的解释与纠纷处理1. 合同的解释原则与方法2.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3. 诉讼中的合同证据规则九、特殊合同类型介绍与分析1. 买卖合同2. 租赁合同3. 劳动合同4. 承揽合同篇2一、前言本教学大纲旨在提供关于合同法学习的全面指南,帮助学习者深入了解合同法的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本大纲遵循严谨的法律逻辑框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通过本学习资料,学习者将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为将来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二、教学大纲一、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功能2. 合同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3. 合同的基本原则二、合同的成立1. 合同成立的要素a. 当事人主体资格b. 意思表示一致c. 合法目的2. 合同成立的方式与程序3. 合同成立的瑕疵与救济三、合同的效力1. 合同的生效要件2. 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效力待定的合同c. 无效合同d. 可撤销的合同3. 合同的履行原则与规则四、合同的履行1. 履行规则a. 适当履行b. 同时履行c. 先后履行2. 履行抗辩权3. 履行不当的救济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的变更a. 协商一致变更b. 法定变更2. 合同的解除a. 协议解除b. 法定解除c. 约定解除六、合同的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类型2.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3.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救济措施七、合同的终止1. 合同终止的原因与方式3.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清理八、特殊类型的合同1. 买卖合同2. 租赁合同3. 劳动合同4. 委托合同等常见合同的特殊规定与实践应用。

合同管理基础知识概述

合同管理基础知识概述

自然人作为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以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可以订立合同)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也可订立合同)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订立 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
行方式的变更。
3、标的数量的变更。
7、结算方式的变更。
4、标的价格的变更。
8、所附条件的增加或删除。
二、合同的转让:
1、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主体的变更,即当事人将 合同的权力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至第三人的行为。
2、合同转让的特点:
①、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也就是由第三人取代 原合同一方当事人。
2、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①、严格责任原则。 ②、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违约行为的分类 1、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 2、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 3、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4、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5、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6、债务人履行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7、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和因当事人原因造成的违约。
2、可撤销的原因 ①、重大误解。 ②、显示公平。 ③、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五、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②、须有过错。 ③、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第六节 合同的履行 一、概述 1、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法 律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2、履行合同应尽的基本义务: ①、通知。 ②、协助。 ③、保密。
3、同时履行抗辩权——互负债务,又有先后履行顺序 的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或者在对方 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享有的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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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 一个人把自己的财产送给别人,无偿地转移 自己的财产这就叫做赠与。它不是直接的市 场交换关系,但是它采取了和市场交换同样 的形式,赠与合同与市场经济有本质的联系, 因此在本法上也作了规定。
• 除了赠与以外,其他的合同关系可以说都是 市场交换,直接的市场交换关系,或者与市 场交换密切相关的关系。
订立的程 序
内容和形 式
合同的补 缺
履行抗辩 权
合同保全
解除、抵 消、提存、 免除、混

缔约过失 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注意:合同一词在不同的法律部门均得到应
用,如劳动法上的合同、行政法上的合同、
民法上的合同等。 本章所指的合同,仅限于民法意义上的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二、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即契约,基本意义相同。 《合同法》第2条第1款规定: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为什 么不沿用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 议,不是我国合同法上所讲的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 施的一种法律行为【行政合同之区分关键点】
(3)准混合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规定其他 无名合同事项的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区分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意义: 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
对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在确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首先,应
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其次,若无 名合同涉及某些有名合同的内容,应当比照 类似的有名合同规则,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 及当事人的意思等予以处理。F124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例题: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 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 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无名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这是依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 价关系所作的分类。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非典型合同在实践中大量存在,大体可归为三 类:
(1)纯粹非典型合同,即以法律全无规定的事项 为内容,或者说其内容不属于任何典型合同 所涉事项的合同。----保镖协议
(2)混合合同,即由数个典型合同的部分所构成 的合同(如买卖合同附带借用合同、旅游合同)。 此类合同包含了数种不同的典型合同的内容, 但在性质上属于一个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案情简介】1999年,经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户个体户到该 局投资兴建的轻工业批发市场设摊经营,工商局为他们颁发 了临时营业执照和摊位证,并分别收取了三年管理费和摊位 费。工商局收取的摊位费主要用于市场建设及偿还兴建该批 发市场时的贷款。2000年1月,工商局根据有关部门疏通轻 工业批发市场消防通道的要求,将该200户个体户的摊位移至 该批发市场后面的露天地,同年9月又移至不属于工商局所有 的“星星市场”。这两次摊位移动均未征求200户个体户的意 见,为此,双方发生纠纷。200户个体户诉至法院请求工商局 返还摊位费,赔偿营业损失。工商局则认为其与200户个体户 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收取的摊位费属于行政收费,法院不 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分析
• 工商局对于批发市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又是该市场的投资开办主体。作为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工商局对该批发市场进行的市场监 督等行政执法行为不受合同法的调整;作为该批发 市场的投资开办主体,工商局则成为民事主体,它 与其他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收取摊 位费的行为是民事行为,而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 为,因而应受到民事法律的调整。故法院作为民事 案件对此进行了审理。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2)注意义务程度不同。 在无偿合同中,利益出让人原则上只承担较 低程度的注意义务,如无偿保管合同中,保 管人因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酌情 减轻责任;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 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为重,例如,有偿保 管合同的保管人因其过失造成保管物灭失时, 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F374\F406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由上可知,判断是否为合同的标准是“合 意(共同的意思)+权利义务(追求某种具有 民法意义的后果)”。 • 例一: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 应。二人之间是否成立合同?如果乙没有依约 赴宴,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 例二:甲乙二人为非婚姻同居的男女,双方 约定在同居期间,女方应当服用避孕药。但 是,女方在没有向男方发出警告的情况下停 止了服用,导致女方怀孕并生下一个孩子。 法院判决男方负担这个孩子的抚养费。男方 则要求女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法院是否应 当支持?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 上尚未确立一定的名称和规则的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在不违反强行法及社会 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 订立任何内容的合同,此即合同类型自由。 因此,当事人订立法律未作规定的非典型合 同并无不可。实际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和交易关系的日益复杂,当事人往往不得不 在法定合同类型之外另创新的合同形态,以 满足现实需要。非典型合同产生后,经过一 定的发展阶段,法律应适时地加以规范,使 之成为典型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 政府采购合同 • 财政包干合同
思考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4)合同关系以相对性为原则(存在例外)
• 所谓相对性,大陆法中通常被称为债的相对 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 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 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与合同当 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 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也不 应承担合同的义务或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 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案情简介】2000年10月,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由被 告收养原告7岁的孩子,原告同时向被告一次性支付5万 元作为被收养人的生活补助。合同中还约定,任何一方 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随后双方在当地民政部 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一年后小孩上学,在校期间经常与 同学打架,被告遂以该孩子太顽皮为由提出解除收养协 议。原告起先拒不接受,后因考虑孩子已无法与被告共 同生活,故同意解除收养协议,但要求被告退还5万元 生活补助,并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则不同意退还5万元 人民币,也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 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有偿合同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实践 中常见的买卖、租赁、运输、承揽等合同, 均属有偿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 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 合同。 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 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 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 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 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保 证例)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3)对当事人行为能力的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 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限 制行为能力人非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不能 订立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的较为重大的有偿 合同;而对于一些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如 接受赠与等,限制行为能力甚至无行为能力 人也具有缔约能力。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4)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之意义不同。根据合同 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其对 象仅限于债务人无偿处分和以不合理的低价 转让财产权益的行为,故以合理对价有偿处 分财产权益的合同不能作为债权人撤销权的 对象。 注:对善意取得制度有什么影响?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2020/1Βιβλιοθήκη /7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本节课授课顺序
• 第一节 合同总则体系 • 第二节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 第三节 合同的重要学理分类 • 第四节 合同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一、合同法总则体系
合同法总则
合同的订 立
合同的效 力
合同的履 行
合同的变 更与转让
合同的终 止
合同责任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事 法
事件
律 人的
事 实
行为
违法 行为
适法 行为
事实 行为
民事法 律行为
单方 行为
多方 行为
双方 行为
产生债权、债 务关系的合意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第三节 合同的重要学理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名称并设有规范, 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上 已设有规范并赋予名称的合同。如我国合同 法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均为有名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 : (1)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 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不可能是无偿的,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有些合同则相反, 如赠与合同;如果变有偿为无偿,或者相反, 就会使合同性质发生根本变化(买卖变为赠与 或相反)。也有的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 以是无偿的,例如保管合同、委托合同,是 否有偿并不改变其性质。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 相对性的例外主要表现在: (1)赋予某些债权以物权的效力使其可以对 抗第三人。如预告登记可以对抗所有第三人、 “买卖不破租赁” 。 (2)附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债的保全制度。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 【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项粮食购销合同,合同的 附则约定“有关交货事宜由丙公司出面协调解决”。该合同第 5项约定:应在天津某粮库交货。后来,甲公司因嫌交货地点 及交货时间不合适,便找到丙公司,要求变更时间和地点。丙 公司即与甲公司达成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将交货地点由天津 变更为石家庄,将交货时间由2006年12月变更为2006年10月。 补充协议订立后,甲公司将该协议送交给乙公司,要求乙公司 于2006年10月将货物发往石家庄某粮库。乙公司收到该协议 以后,提出因交货时间提前而无法准备货源,并提出交货地点 变更,使其费用增加。甲公司必须为此提供补偿。双方不能达 成协议,甲公司便以乙公司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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