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工作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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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工作条例(一)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宗旨学生会是校党支部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力,进行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在政教处的直接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进行工作。

学生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开展以学习为中心,以“三好”为目标,努力造就自己早日成为祖国需要的“四有”新人。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在校党支部的领导和政教处的指导帮助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带领广大学生树理想、守纪律、创三好,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保证《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反映学生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创造稳定的、优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会员第三条会员条件凡取得本校学籍,承认本条例的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权利(一)在本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开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三)在本会内有参加各种业余活动的权利。

(四)有向上一级学联组织,直至全国学联提出建议、申诉和声明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义务(一)积极上进,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三)组织和职权第六条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一)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如有特殊情况,可延期或提前。

(三)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按学生人数的比例分配。

(四)代表大会的职权1. 听取和审查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2.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3.选举新的学生会委员。

第八条学生委员会(一)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本会的最高领导机关,并向大会负责。

(二)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按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17篇)

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17篇)

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17篇)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7篇)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篇1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

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学生会简介(一)、学生会全称:京山中学学生会(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2、树立尽责意识;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三)、学生会指导思想: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四)、学生会管理模式:学生会学生会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一)、学生会团:学生会学生会团(简称学生会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团由学生会学生会、副学生会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学生会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2、副学生会协助学生会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

学生会不在时,由秘书代理学生会职责;3、学生会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

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二)各部职责监察部: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4、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学习部: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7、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关于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关于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关于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团委学生会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团委学生会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组织结构团委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

1. 主席团:由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和主席团委员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 常务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学生会干事组成,负责落实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决策。

3. 部门:包括文艺部、宣传部、组织部、体育部、外联部等,各部门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会议制度团委学生会设主席团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

1.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讨论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宜。

2.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干事参加,每周召开一次,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及时解决问题。

第四条领导班子团委书记为学生会的领导者,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

主席团成员为学生会的执行者,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

各部门负责人为学生会的管理者,负责各自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工作职责1. 团委书记: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审核各部门工作成果。

2. 团委副书记:协助团委书记进行工作,担任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3. 主席团委员:负责组织学生会各项活动,协助团委书记落实工作计划。

4. 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组织部门成员开展相关活动。

5. 学生会干事: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具体任务,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纪律要求1.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在学生会活动中损害学校形象。

2.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学生会工作纪律,保守学生会内部信息。

3.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和同学们服务。

第七条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突出、工作积极的学生会成员,学生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学生会利益的学生会成员,学生会将给予批评和惩罚。

3. 学生会成员可参加学生会干事选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选拔优秀学生为学生会干事。

学校团委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学校团委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学校团委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校风监察部管理制度第一条部门简介:校风监察部是校团委学生会的直属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内学生行为规范的检查和宿舍的管理工作,包括早晨的晨检和晚间巡视校园和寝室等,同时对学生的违纪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和规劝。

平时也为学校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和后勤保障。

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

第二条岗位职责:(一)负责早上晨检工作。

(二)负责校园内日常纪律巡逻,对校园内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制止不文明行为。

(三)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寝室纪律管理工作。

(四)配合学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持活动现场秩序,做好志愿者服务工作。

(五)其他学校或团委老师布置的工作。

第三条部门管理制度:(一)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服务队纪律,部长、副部长的决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改正错误和缺点,自觉维护团结,坚决反对校风监察部内部的一切派别和小团体组织;(三)坚持个人服从集体,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奉献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

(四)校风监察部成员有退部的自由,队员要求退出,应当经所属部门织讨论,再宣布除名,校风监察部成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屡次不部门工作的或不做分配的工作被认为自行脱队,部长有权对其除名。

(五)成员参加会议,不能无故推迟和旷会,有事须提前请假,并提交书面假条。

第四条部门执勤区域:校园第五条执勤时间:每天早上7:40〜8:20;每天晚上7:30~8:45,9:00~9:30,10:00~10:30第二章社团管理部管理制度第六条部门简介:社团管理部是我校团委下属的职能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学校社团工作、服务社团发展。

社团管理部下属涵盖文体类、生活类和职业类等近28个学生社团组织。

社团管理部致力于全面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努力提高学生们的综合素质。

第七条岗位职责:(一)负责新社团的成立申请工作;负责不合格社团的注销工作。

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XXX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XXX是在院党委领导和团委老师指导下成立的学生自治组织。

二、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三、工作宗旨1)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积极协助本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

3)活跃校园文化,倡导良好的院风、学风。

四、工作思路1)密切联系院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在做好本院工作的同时,积极的开展院院之间、院校之间、学院与社会之间的合作。

3)有重心、有方针、有步骤的开展工作,整个学生会上下一盘棋。

(4)积极搞好制度建设,以优秀的制度为基础进行各项管理工作,做到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5)狠抓落实,狠抓务实,克服浮躁的工作作风。

6)群策群力,增强民主建设。

7)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8)走精品战略,注重推出品牌活动,注意宣传。

五、全体团委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日常行为规范为了规范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学生会的工作达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目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一、基本准则:1、学生会成员应当在研究上刻苦努力,工作上认真负责,并且妥善处理研究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2、学生会成员在事情中应当本着为同学服务、为老师分忧的精神,依法办事、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大胆创新、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3、学生会成员不得因为事情或者借故事情而耽搁正常教学工夫;如果因事情确有必要耽搁,必须向指点员提出书面请假。

5、上级学生干部安排布置事情时,必须保证下级学生干部不因为完成事情任务而耽搁其正常研究工夫。

6、学生会成员应当按时、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研究任务,不得因为事情或者借故事情而拖延、弄虚作假。

7、学生会成员应当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为同学服务,不得脱离同学,不得有高人一等的心态,不得有官僚作风。

学校学生会与团委组织领导与管理方案

学校学生会与团委组织领导与管理方案

学校学生会与团委组织领导与管理方案一、引言在大学的校园里,学生会和团委是两个重要的组织,它们在学校的管理和领导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学校学生会与团委的领导与管理方案。

二、学生会的职责和作用学生会是由学校选举产生的学生组织,它的职责包括代表学生的利益、组织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

学生会拥有广泛的联系学生的渠道,能够更好地传达和反映学生需求。

三、团委的职责和作用团委是中国共青团的地方组织,主要负责学校团员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团委承担着组织和引导团员参与各类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团干部等重要任务。

四、建立学生会与团委之间的密切合作关系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会和团委的作用,建立学生会与团委之间的密切合作关系是必要的。

学校可以安排定期的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策略。

五、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学生会和团委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技巧。

学校可以组织专业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和校友分享经验和知识,提升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激励学生会和团委的积极性为了鼓励学生会和团委的积极性,学校可以设立奖励机制,对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这种正向激励可以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学生会和团委的工作需要与学校各职能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学校可以建立起定期交流的机制,如院系联络会、教务会议等,以便更好地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解决。

八、加强组织内部管理学生会和团委在组织内部也需要加强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可以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组织的效率和执行力。

九、发挥学生会和团委的组织力量学生会和团委作为学生组织,可以发挥组织力量,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校园活动。

通过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可以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

十、鼓励创新与改革学生会和团委应该鼓励成员在工作中提出新的想法和创新,推动组织的改革与发展。

学生会章程内容

学生会章程内容

兰州交通大学在新学期伊始,为确保 2022 年度下半学年兰州交通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积极发挥经济管理学院团委 学生会的作用, 办公室在创新的基础上制定 2022 年度制度试行条例。

旨在在安老师和主席团领导下, 通过各部长促进经济管理学院各项议程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确保学生会工作高效有 序进行。

现将各项制度发布如下, 希翼团委、 学生会各部门积极履行。

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实行两周一次的例会制度, 普通由主席 团及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副部长参加。

会议制度细则如下: 1 、 会议时间普通安排在单周周一, 特殊或者紧急事情另行通知;2 、 会议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无权发放通知(团委及各部门内部会议自行通知);3 、 办公室在每次例会之前进行考勤,记录未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考勤结果进入部室及个人综合测评。

4 、 各部长若有紧急事情或者身体不适等原因需在会议开始之前向办公室递交书面请假条并附有分管主席的签字,无书面 请假条或者分管主席签字均属无效,按缺勤处理。

5 、 部长需准备会议笔记一本,记录每次会议内容,由办公室定期统一采集审阅。

6 、 会议结束后需轮流打扫会议室,保持会议室的清洁。

二、经 济 管理学院兰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实行部室轮流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细则如下:1 、 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 2:30 至 5:30。

2 、 值班时须注意仪表,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室。

3 、 值班实行签到制,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的顺序按时值班,不得无故换班、迟到、早退,否则以缺席处理。

有事离岗不得超过 10 分钟, 否则以早退处理。

值班人员签到时 应注明来去时间,以便检查。

4 、 值班人员待人有礼貌,有外来人员办理工作,应主动热情提供服务。

5 、 值班人员应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

如有问题,及时向主席团反映。

6 、 值班人员必须保护好办公室所有物品, 不得私自外借东西,包括办公室用品、办公场地、办公室钥匙等。

广西大学林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广西大学林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收集精品文档============================= ================================= ==========================================广西大学林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学生工作向秩序化发展,提高团委学生会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平竞争的原则,对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成员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各部门的工作。

第三条学生干部须严格遵守《广西大学学生手册》内所规定的大学生行为规范准则,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踏实肯干和开拓进取的精神,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干部编制第四条团委设团委书记(教师)、副书记(1-2名教师,1名学生)、组织部、宣传部、社会实践部;学生会设正副主席、秘书处、学习部、纪检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部、勤工部、女==============================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收集精品文档============================================================== ==========================================生部、外联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4人。

常委编制九人左右,其中团委书记和副书记(教师)为固定常委,其他常委分别兼任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3人左右)、组织部长、秘书长。

常委会: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全委会:团委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

第三章岗位责任制度第五条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由团委学生会常委会主持,常委会负责学生干部的考核、讨论决定团委学生会一般日常事务,重大事务须提交全委会。

常委会对全委会负责并受全委会监督。

常委会和各部门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各部部长对常委会负责。

第六条常委会职责:讨论决定团委学生会重特大事务。

学生会团委规章制度

学生会团委规章制度

学生会团委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加强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激发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结构1. 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校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生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2.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3. 团委会团委会是学生会的下设机构,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团体活动和意见收集。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职责1. 组织和开展学校各类活动,包括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志愿活动等。

2. 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3. 代表学生参与学校各项决策,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 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治能力。

第四章学生会工作原则1. 以学校发展为宗旨,服务学生为宗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科学民主决策,尊重学生意见,促进学生自治。

3. 严格管理财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 加强团结协作,树立全体学生员工的团结精神。

第五章学生干部选拔和培训1. 学生干部选拔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 学生干部培训内容包括学生工作理论知识、管理技能和团队合作能力。

3. 学生干部定期考核,优秀者根据工作成绩晋升,并享受相关奖励。

第六章学生会工作规范1. 学生会工作要与学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进步。

2. 学生会工作要以服务学生为宗旨,真诚对待每一位同学。

3. 学生会工作要注重团队合作,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七章学生会工作纪律1. 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得违反校规。

2. 学生会工作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不得有私心私利。

3. 学生会工作要勤俭节约,不得浪费资源。

第八章学生会工作评估1. 学生会工作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生会工作评估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根据工作绩效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高校学生会管理制度5篇

高校学生会管理制度5篇

高校学生会管理制度5篇管理制度具有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 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校学生会管理制度,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高校学生会管理制度1一、部门职能办公室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的部门, 主要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财务及物资管理, 各社团档案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

二、社联和社团管理1、总体负责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协调社联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

2、负责联合会干部会议和社团负责人大会的会议记录, 配合各部门组织策划各种活动;以及社团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规定, 各条例实施, 做好记录。

4、社联所有物品的管理。

社联贵重物品使用须由主席签名通过, 拟定需购置物品并做好财务报表。

5、负责协助社联主席审批各社团大型或重点活动的方案;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并存档。

三、档案管理1、负责对各社团的成立批文、章程、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情况、大型活动策划和总结等各种文件进行存档管理;对各社团出版的刊物进行备份。

2、对学校有关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次会议记录进行书面和电子存档。

3、对档案进行管理, 档案要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 分类清晰, 定期检查、整理。

四、财务管理1、负责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 对社联和社团各项经费进行监督和审核;社团联合会重要物品的购置等。

2、每月定期向主席团汇报社团联合会及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 做财务总结。

3、学期初应有财务预算, 学期末有财务总结。

4、购置社团联合会物品时, 必须由主席签名通过。

5、制作经费使用一览表并对社联经费情况进行登记, 并实行钱账分离制度。

6、社团换届时负责办理社团设备和财务的移交。

五、内部管理1、工作认真负责、讲求效率, 待人诚恳热情。

2、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社团之间的关系, 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 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3、实行例会制度, 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 保证办公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学生干部的管理和培养,充分调动我院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使我院学生干部更好的履行职责,树立我院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提高我院学生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依据《丽水学院学生干部管理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坚持完善“选拔、培养、管理相协调,素质、能力、业绩相统一,特长、需求、发展相促进。

”的工作思路;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第三条分团委授权分团委组织部责解释实施,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范围第四条按照团管团学干部的原则,分团委书记负责全体团学干部的宏观指导管理,分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团学干部包括:(一)分团委副书记、书记助理、委员,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二)分团委各部门副部及以上干部,学生会各部门副部及以上干部;(三)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副会长,其他院属协会或社团的主负责人。

第三章考核和奖惩第六条建立团学干部考核制度,由分团委组织部制定团学干部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团学干部考核包括:(一)月考核是对日常工作进行的经常性考核,由组织部及有关部门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团学干部的有关情况;(二)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由相应的月考核成绩结合民主评议成绩,此类考核由分团委统一组织实施。

第八条团学干部考核办法应包括“德、能、勤、纪、学”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能力。

把这五个方面分解量化为若干具体要素进行考核。

第九条团学干部的考核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组织评鉴等程序进行。

第十条月考核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定(优秀不超过30%)。

考核结果作为其选拔任职、评优、推优、入党、综合测评、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辞职降职免职第一节辞职制度第十一条实行辞职制度:(一)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呈;(二)分团委书记或主要干部会议根据其工作表现(参考月考核),认定不再适合担任现职,责令其辞职;(三)因个人或其他原因,可以自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2023学生会规章制度

2023学生会规章制度

2023学生会规章制度2023学生会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学生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

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

在团委、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①选举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中学2023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中学2023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7篇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校团委办公室职能,规范其使用与管理,增强办公室使用的规范性与明晰性,提高办公效率,本着责权统一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办公室管理包括办公室职能、物资管理、档案管理、值班管理、会议管理。

第二章校团委办公室职能第三条办公室职能第一项团委指导老师、学生副书记办公、专职团干办公;第二项举行小型会议;第三项收发各项文件;第四项存放各部门文件档案,办公室设有各部门文件存放柜,可用于文件整理及归档;第五项日常办公,办公室可用于各部门日常办公,整理资料等事务;第六项物资管理,校团委物资借用、归还等管理均在此办公室进行;第七项收集材料,收集基层上交材料,包括报名表、申报书、方案、征文等等。

第三章办公室物资管理第四条校团委办公室所有物资归团委所有。

第五条校团委物资旨在方便老师办公、各组织举行活动。

第六条校团委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库房物资;办公用品包括笔、尺子、订书机、文件夹等常用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饮水机、书柜等设备;库房物资指团委内设机构办公室存放的所有物资,包括地毯、麦克风等。

第七条校团委物资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必须在相应表格填写登记。

第八条物资使用与保管第一项办公用品的使用要以勤俭节约为原则,杜绝奢侈浪费;第二项所有校办公设备使用权属校团委所有,其他组织或个人不享有使用权;第三项所有办公用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原位;第四项办公设备若有损坏,需及时报修,以保证正常的办公室运作;第五项所有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恶意损坏或丢失现象,需作出相应赔偿;第六项值班结束后务必切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第七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未经相关人同意,一律不得删除、拷贝电脑资料;第八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应合理使用电脑,不得利用其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电脑正常运作;第九项未经老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老师的电脑;第十项打印机一般仅为团委学生副书记、专职团干使用,其他人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展现学校学生的风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自治能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选出的代表组成,担负着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学习交流等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校园内,是学生会的办公和活动场所,由学生会主席负责管理,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学生会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常秩序,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结构第六条学生会主席负责全面领导学生会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代表学生会出席各种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部门、班级三级组织架构。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及各部门主任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部门包括活动部、宣传部、体育部、文化艺术部、学习辅导部、外联部等,每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岗位。

第九条学生会班级代表由各班级推选出,每个班级代表负责联系班级同学,宣传学生会活动,反映同学意见。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内容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报告,协调解决问题,确定下一周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如演讲比赛、篮球赛、文艺晚会等,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制作校园广播、海报、宣传单,宣传学校政策和学生会活动,提高学生参与度。

第十三条学生会体育部负责组织体育比赛,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锻炼学生的身体素质。

第十四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负责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书法比赛、美术展览、戏剧表演等,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

第十五条学生会学习辅导部负责组织学习讲座、辅导班等,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解决学习问题。

第十六条学生会外联部负责联系协调学校、社会各方资源,筹集活动经费,拓展学生发展空间。

第四章学生会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学生会主席有权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预算,决定重大事项,对学生会全面负责。

团委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团委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团委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为了全面推进中学生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使学生干部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学生干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本条例所讲的学生干部管理,是针对学生干部在职期间的管理。

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学生会、各班团支部和班委在内的所有学生干部。

第二章学生干部基本要求第一条学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第二条学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种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执行并向同学们大力宣传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生干部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

第四条学生干部应及时掌握同学们的思想动态,积极收集同学们的意见,主动了解同学们的困难,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有针对性的结合每位同学的实际情况开展卓有成效的启发、引导和教育工作。

第五条学生干部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的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

积极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并诚恳的反应工作情况。

第六条学生干部必须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学生干部要关心同学、团结同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勇于揭发各种不良的现象。

第七条学生干部要集思广益,虚心听取同学们的意见,认真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虚心改正自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缺点。

不搞小集体主义、不计较个人得失。

第八条学生干部要切实作好文件的存档工作。

各部门制订的各项工作计划、总结、记录,及相应部门职责、管理条例等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处理好。

第九条学生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上应勤奋努力、保持较好的成绩,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第十条学生干部必须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

文明礼貌、讲究卫生、衣冠整洁,不讲粗话、不起哄、不煽动、不斗殴、不赌博、不吸烟、不酗酒,不在公共场所穿拖鞋等。

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工作条例(总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工作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学生会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发展,从而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组织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和校团委的直接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校规章制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凡取得安徽工业大学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学生会会员。

第三条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

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省学生会工作条例〈试行〉》。

第四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团结、求实、勤奋、创新”的校风和学习、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三)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遇到的实际问题;(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五条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校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三)修改学生会工作条例;(四)选举学生会委员会;(五)选举出席上一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六)讨论、决定应当由校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它重要事项。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一、组织条例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

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

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四、办公条例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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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团委、学生会的管理,加强团委、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建立民主管理和自我监督机制,体现团委、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发挥团结和服务学生的功能,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共青团教育科学学院委员会是学院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培养、锻炼广大团员青年的组织(简称:院团委);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受院团委指导的学生群众性组织,以倡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教育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们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活动。

第二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设置、职能第二条团委、学生委员会是团学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团学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团委、学生会委员会行使团学代表大会赋予的职权,团委、学生会委员会的基本职权有九项:(一)执行团学代表大会的议程,实施团委、学生会章程,落实团学代表大会的各项任务;(二)选举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并在团委、学生会常委中选举产生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三)通过聘请最后由团委决议;(四)对团委学生会干部做出任免决定,并决定学生会干事的聘用,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做出增补或免去团委、学生会委员的决定;(五)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六)指导学院各团支部、班委开展工作;(七)推举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八)在下届团学代表大会召开前,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九)畅通为同学们服务的渠道。

第三条团委、学生会应设常委会,常委会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团委书记、副书记、主席、副主席是当然常委,常委数一般不超过委员数的1/3,并且必须是单数;常委会由团委书记或主席主持,其职责是:(一)讨论并决定团委、学生会重要工作;(二)讨论并决定团委、学生会人事安排;(三)讨论并决定团委、学生会经费预算安排及大额开支。

第四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团学代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第三章工作总结和计划第一条每学期末放假前两周,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应把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草案上交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作学期工作总结。

第二条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应依照学院该时期的工作重点,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制定好的计划,上交团委或学生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方能执行。

团委、学生会应在开学两周内下发工作计划,并上交一份给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第五章工作制度第一条团委、学生会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接受校团委、学生会的统一管理,执行校团委、学生会的决议,积极配合和完成校团委、学生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班委、团支部接受本校团委、学生会的直接管理。

第二条团委、学生会干事对部长负责,各部长对应向团委副书记、分管副主席负责,团委副书记和分管副主席对应向团委书记、主席负责,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越级上报。

第三条协助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完成工作,加强与校团委、学生会的联系,促进本系统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团委、学生会在完成校团委、学生会布置的任务的情况下,根据其自身的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开展有益的活动,凡开展的活动不得与校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活动相冲突,否则,必须报校团委、学生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会议制度(一)团委、学生会全体委员会学期始末各开一次,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每月单周星期五下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工作及学习。

(三)团委、学生会职能部门每月第一周召开一次本部门的工作会议。

(四)团委组织部每月周一下午召开各班团支书例会,各班团支书汇报学习、工作情况。

学生会学习部每月周一下午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例会,各班学习委员汇报学习、工作情况。

(五)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可向所属团委、学生会职能部门部长发出工作及会议通知。

学生会职能部门经请示学生会主席及分管副主席同意后,可向下级各班委、团支部发出工作及会议通知。

开会时,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备工作检查,与会者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场。

(六)团委、学生会每周尽量避免召开三次以上部长级会议,以免影响学生干部学习,每次开会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七)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1)会议(或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需当面解释,累计三次写书面检讨,并给予口头批评;(2)有病、有事不能按时例会者,需及时向主管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活动)者,给予通报批评;(3)三次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者,给予警告处分,并作留职查看处理;(4)对无故缺席,造成团委、学生会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团委、学生会处分;(5)对一学期内在团委、学生会的会议及活动中请假累计五次(含五次)以上者(实习、公事除外)给予警告处分,作留职查看处理;(八)活动考勤和记录制度参照《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第六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工作制度由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统一制定、安排,各部门根据安排进行值班。

第八条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为了加强团委、学生会档案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为今后的团委、学生会工作提供依据和经验,团委、学生会要加强团委、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管理,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

1、团委、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为团委、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月简报表、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及其形成的材料分类归档管理。

2、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应有专人专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需送一份到对应的团委或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3、“团委、学生会干部工作鉴定表”必须存档。

4、干部的奖罚情况必须记入“团委、学生会干部工作鉴定表”。

5、部长级以上干部每学期初必须递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即工作总结)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经验教训,并存入档案;6、凡团委、学生会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妥善处理,不得遗失;7、属于团委、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所属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8、各部门可在向学工办负责老师或主席团提出申请,并经批准登记后,向办公室借阅、复印资料档案。

所借资料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归还。

如有遗失,就其所借档案重要程度给予处分;第九条团委、学生会印章管理(一)团委公章由团委书记保管,用印章需经团委书记同意,否则拒绝用印;学生会公章由主席或委托主席助理保管,用印章须经由学生会主席批准,否则拒绝用印。

(二)团委、学生会公章的使用范围:1、组织各种活动的通知、各类证书、奖状。

2、团委、学生干部任免、奖励和处分的文书。

3、与学校或兄弟院系团委、学生会的文字联系。

4、其他方面的事务性联系。

(三)除团委、学生会工作外,团委、学生会印章不能代表学校及各部门用于团委、学生会工作以外的联系。

第十条团委、学生会的重要决议、通知必须以文件形式下发;第十一条团委、学生会文件由所属办公室起草、校对,团委书记或学生会主席审核签署后打印,最后交所属办公室主任复印、下发。

下属各职能部门的事务须以文件形式下发的,须由部门起草后交由所对应的团委或学生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团委、学生会的办公室应做好大事记,每学年末做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项活动记录,文档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六章团委、学生会干部的任免第一条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干部应从当选的团学代会委员会成员中产生,并报同级党组织审批。

团委、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干事采取聘任制,先由各部部长对各班推荐的同学或自荐的同学进行考核,并把任命议案上交团学代会常委会,经常委会讨论通过聘任,聘期一年,聘期满后视工作情况解聘或留用提拔。

第二条受聘的各级学生干部,必须是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必须是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有为同学们服务的品质和意愿。

第三条各级团委、学生会干部在工作期间不胜任或因工作需要免去该职的,属副部长和干事的由部长提出免职议案,部长级以上干部的由团委副书记或分管副主席提出免职方案,交团委、学生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属副部长和干事的可立即执行,属部长以上的干部要上报同级团组织最后省核。

第四条辞职或免职的部长级以上干部在未正式发文公布之前,不得玩忽职守;(注:对无故不服从办公室协调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第七章学生会干部的职责、义务及纪律团委、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典范,在校内必须佩戴学生会工作卡,接受同学们的监督;必须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成绩。

(一)职责1、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始善终,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为同学服务2、对于上级布置的任务除了自己坚决完成外,还应该积极主动的带领其他同学按质完成3、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主动参加和组织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4、监督团委、学生会工作,积极向团委、学生会提出良好的工作建议和要求,诚恳的提出团委、学生会工作的不足之处(二)义务1、勤奋学习,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习团委、学生会的有关文件精神;2、做好工作,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3、团结同学,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主动向校有关部门准确及时反映同学们的各种意见。

(三)纪律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2、不得做任何有损本会名誉的事;3、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打架骂人;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名誉。

第八章考核奖惩制度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制定本规定;团委、学生会各部学生奖惩及考核纪录统一由办公室管理;(一)奖励制度1.奖励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直至院内奖励;2.对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3.对表现突出的团委、学生会干部,向院团委递交政绩优异通知单,优秀个人可提名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二)惩罚制度1、团委、学生会组织内部处分分为: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警告,留职察看,开除五种处分;2.对于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例会的惩罚依本条例相关规定执行;3.会议通过分配给个人的任务,由于自身主观因素,没有完成并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者,由主席团讨论给予恰当处分;4.处分签署后,如有情况失实或本人不服,可提出申诉,并享有相应组织的解释权。

若被处分人无理取闹,不服从组织决议,经批评教育仍无效,经团委、学生会讨论,作开除出会处理;5.处分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干部权利;6.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三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干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团委、学生会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若在留职查看期内再次违反纪律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干部,对其作开除处理。

(三)考核制度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参照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注:以上所有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一经触犯,严格处理决不留情)第九章附则第一条本条例如与校有关规定向抵触,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第二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属于共青团川南职业技术学校校委员会第三条本条例自分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团委、学生会2012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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