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条件确认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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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确认管理规定(试行)

1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工程项目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工作的管理要求和职责,以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项目、专业公司(分公司)自管项目现场作业前的安全生产条件确认。

施工现场安全条件确认所涉及的HSE管理体系规定需办理作业许可证特殊作业,可执行公司QHSE管理体系相关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公司QHSE管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石化四建【2010】5号)

公司《关于加强公司HSE管理工作的有关决定》(石化四建【2010】25号)

3职责

项目部经理负责本规定在本单位的全面贯彻执行。

项目部安全总监负责本规定在本项目的具体落实。

项目部施工经理负责本项目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具体落实。

专业项目经理、工程分包商负责人负责本规定在本单位的具体执行。

班组长、岗长负责本班组、本岗组日常作业安全条件落实和确认。

安监站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确认,对未做安全作业条件确认进行作业,应立即制止作业,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问责。

4管理内容

4.1 分级

按照作业危险性和各级安全生产职责,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实行三级负责

4.1.1一级:项目部安全总监(或施工经理)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和作业单位负责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作业内容包括:

a)专业工序交接过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和确认。

b)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c)搭设高度8m及以上和搭设跨度18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d)单件起吊重量在100吨以上的大型设备吊装作业。

e)脚手架高度50m以上的搭设作业,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作业。

f)涉及多个专业的结构、设备等拆除作业。

g)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作业。

h)符合下列条件的气压试验:管道系统公称直径≥300mm且试验压力≥0.6Mpa;管道

系统实验压力>1.6MPa的气压试验作业;压力容器气压试验。

i)其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作业。

4.1.2二级:项目部专业项目经理、工程分包商负责人负责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确认,涉及作业许可证制度的特殊作业按表格要求由项目相关人员确认。作业内容包括:

a)开挖深度超过3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b)搭设高度5m及以上和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c)750吨及以上履带吊、2500吨液压提升系统组装拆除作业。

d)中型吊装(40吨-100吨)作业

e)钢格板铺设作业。

f)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g)高度超过5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

h)拆除作业。

i)受限空间作业。

j)人工挖孔桩工程。

k)现场临时用电

l)用火作业。

m)现场射线作业。

n)吊篮作业

o)其他现场危险性较大的非常规作业。

4.1.3三级:由班组长、岗长负责本班组、岗组日常所有存在安全风险作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和确认。

4.2 确认范围

作业安全条件的确认范围应按照“人、机、料、法、环”的本质安全要求逐条检查确认,落实相关措施,包括人员资质、教育培训、设备、工机具、施工方案及危害性分析和交底、个体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环境、作业许可证及相关作业的特殊要求等内容。

4.3 确认原则

a)实行逐级确认的原则即需上级确认的,下级必须先进行确认后,方可交上一级进行

确认,但按照分级原则,其主要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实和确认负主要责任。

b)专业之间工序交接安全生产条件确认中,发现上一工序存在隐患的,应由施工负责

人组织整改直至满足安全要求并确认合格,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c)需办理作业许可证的相关作业,专业项目经理、工程分包商负责人需按照确认范围

及相关作业许可证要求内容落实具体安全作业条件,并确认合格后,方可按照程序

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项目施工经理需按作业许可证(或安全生

产条件确认表)要求和职责对具体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逐条核实后,方可签署作业

许可证(或安全生产条件确认表)。

d)班组长在安排日常施工任务时,应按照确认范围对安全作业条件进行逐条确认无误

后,方可安排岗组作业任务,并做到“三交一清”;岗长到作业现场后应再次确认

安全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在安全条件合格前不允许带岗作业;

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e)作业过程监督检查。各级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检查,当安全作业条件发生变化,

影响作业安全时,应及时组织整改,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f)一、二级作业确认人必须到现场进行确认后,签注具体的确认意见,交安监部门检

查符合安全要求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所有表格一式两联,第一联由作业单位留存,第二联由项目安监部门存档备查,保存到项目结束。

g)班组日常作业安全条件由班组长、岗长共同确认后,由班组长存档,保存到项目结

束。

5附则

5.4 凡是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度的,一经查实,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5.5 确认人未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程、规范、管理制度和确认事项要求进行确认的而发生事故的,按照《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追究其责任。

5.6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5.7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安全生产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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