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合规性评价报告
2018合规性评价与衡量资料报告材料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编制:审核:批准: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第一项目部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为了确认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一、评审时间:2018年5月15日。
二、参加人员:黄伟修、艳武、高德丰、海迪、玉瑞、群、新州、柏松、王智超。
三、评价目的: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就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检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对应法律法规遵循的符合性、自觉性、有效性;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检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状况。
四、评价围: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1、GB/T24001-2015标准,GB/T28001-2015标准;2、公司体系文件;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综述:在2018年5月15日,对我国道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A1-5工区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1、项目安全部主持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标准容,集体学习安全部编制的2018年适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清单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通过学习,使项目员工对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对应的法律法规容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能够用自己的自觉行动来保证我公司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符合性、有效性。
2、项目的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包括:1)废水排放;2)粉尘排放;3)噪声排放;4)固体废弃物排放;5)能(资)源使用;6)化学品管理;7)落后产能淘汰;8)安全管理;9)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0)消防安全管理;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3)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安全。
2018年合规性评价报告——监督监理公司
合规性评价报告编码:QHJD/JL-06-017
批准人:张明
审核人:费春元
编制人:孙亚青
**监督监理公司
二0一八年八月
一、评价目的
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通过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条款的搜集、整理和学习,对各条款进行识别、评审,查找日常作业和
管理过程中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在公司领导的全面协调下,
与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交流、与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学习和讨论,查阅有关基础资料,对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进行符合性评审,界定责任部门、相关部门和相关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各专业和
单位判定符合性,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消除违规现象,达到保护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实现本质安全。
二、评价范围
公司所评价的范围包含生产、安全、办公、人事、计划、财务专
业部门,包括****田地下工程监督(物探、钻井、地质、测井、试**工程监督);地面工程监理(****田地面工程建设、管道建设、公路建设、工业、民用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监理)以及环境监测、
特种设备检验等技术服务。
三、评价准则
1、**监督监理公司QHSE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
2、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合规性评价报告
合规性评价报告合规性评价报告编号为SDHF/CX/09/02,评价日期为2018年8月2日,受评价部门为公司内各部门。
评价组长为王占前,评价人员为XXX和XXX。
公司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评价目的遵循情况。
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内各车间、各部门、各场所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相关活动。
评价所适用的标准包括GB/T-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001《职业健康安评价依据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包括顾客要求)。
一、重要环境因素管控的合规性评价:1、废水排放:公司存在生活废水,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生活废水都经沉淀过滤,排入当地排水管道,符合法规、标准和相关方要求。
2、废气排放:公司存在电焊烟尘排放、粉尘等粉尘排放,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固体废弃物排放:公司存在一般固体废弃物,如办公垃圾、生活垃圾、废纸等;存在塑料编织袋、废塑料包装物等环境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公司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定点存放,并统一回收处理,基本符合法规、标准和相关方要求。
4、噪声排放:公司存在材料运输、加工设备、手动工具运转、现场零部件摆放、各岗位噪声等环境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GB-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声环境质量标准、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18年度ISO14001-2015及ISO45001-2018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报告.doc
12
安全
管理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重大危险源辨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按照ISO45001的规定建立了文件化的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重大风险进行了识别和控制,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了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轻伤以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事故。安全管理受到了市政府部门的肯定。
一、评审时间:
2018年8月30日。
二、参加人员:
李R. 钟S. 翟R. 李R. 万S. 郭R.。
三、评价目的:
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
四、评价范围:
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
1、ISO14001:2015标准,ISO45001:2018标准;
满足要求
10
用电
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用电安全导则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60
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编制了各类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所有电工持证上岗;所用验电、操作、检修工具、绝缘防护用品按时检定,处于有效状态;对电气设备、线路等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触电隐患的及时整改。未发生上触电事故。
满足要求
合规性评价报告
合规性评价报告合规性评价报告评价时间:2018年6月6日评价地点:公司会议室主持人:未说明参加人员: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生产技术部、安环部、采购部、经营部、综合管理部、运输部1、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评价内容:对公司的法律法规收集、评价、更新、实用性、适用性、沟通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结论:A、法律法规的收集和评价的职责和权限已在管理手册、法律法规控制程序、岗位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能够满足要求。
B、法律法规收集渠道明确、通畅,已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明确规定。
C、能够及时对法律法规进行更新,确保法律法规为当前有效版本。
D、对法律法规的实用性评价合理,方法已在法律法规控制评价程序中明确规定。
E、对收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适用性评价。
F、公司收集的法律法规已全面涵盖了公司管理体系的要求。
G、已确定了沟通渠道和方法。
H、已对法律法规进行了内部沟通,主要形式为会议和培训。
2、适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评价内容:对公司执行法律法规的严格性、执行结果是否满足要求、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A、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没有违法事件发生。
B、执行法律法规的结果能够满足要求。
C、已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评价。
3、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因素控制状况评价内容:对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确定方法、控制结果、监测依据和频次、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记录、日常环境检查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结论:A、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确定方法正确,已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明确规定。
B、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确定结果正确,已使用环境因素评价表、危险源辨别与风险评估表、环境因素清单和危险源清单进行确定。
C、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监测依据和频次合理,已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D、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置符合要求,已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记录符合要求。
F、已对工作环境和生产环境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完整版2018合规性评价报告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编制:审核:批准: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为了确认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一、评审时间:2018年5月15日。
二、参加人员:黄伟修、姜艳武、高德丰、苏海迪、孙玉瑞、李群、李新州、姜柏松、王智超。
三、评价目的: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就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检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对应法律法规遵循的符合性、自觉性、有效性;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检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状况。
四、评价范围: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1、GB/T24001-2015标准,GB/T28001-2015标准;2、公司体系文件;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综述:在2018年5月15日,对我国道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A1-5工区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1、项目安全部主持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标准内容,集体学习安全部编制的2018年适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清单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通过学习,使项目员工对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对应的法律法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能够用自己的自觉行动来保证我公司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符合性、有效性。
2、项目的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包括:1)废水排放;2)粉尘排放;3)噪声排放;4)固体废弃物排放;5)能(资)源使用;6)化学品管理;7)落后产能淘汰;8)安全管理;9)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0)消防安全管理;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3)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安全。
2018年度EHS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
德信诚培训网2018年度EHS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ISO14001-2015/ISO45001-2018)序号评价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评价内容执行情况评价结果1 废水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囯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的通知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2010)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部每月对污水排放进行检查、对排污管道进行检查。
所有污水均进入污水管道进行处理后排放。
公司部设置化粪池和污水排放沟进行排放。
满足要求3 噪声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1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设备噪声:全线设备噪声源采取封闭隔离等降噪措施;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加强噪音设备维护,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对噪声的控制实施目标管理;2、施工区工作车辆噪声:通过限速、禁鸣笛措施减少(小)噪声的产生。
满足要求4 固体废弃物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纸质、塑料、纤维、金属、耐火砖等类固废实施较旧领新,供应部回收;2、木质、含油布等类固废回收;3、办公产生的圆珠笔芯、日光灯管、电池、墨盒、色带、附印纸、电子产品等类固废回收处理。
满足要求准5 能(资)源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18年合规性评价报告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一、评价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11部国家环境保护法律、3部行政法规,7部部门规章、8部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5部国家安全法律、9部行政法规、22项部门规章和34项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5部国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法律、3部行政法规、12项部门规章,11项职业健康标准共计130条法条(包括标准)作为合规性评价的依据。
二、检查的对象和评价的内容根据国家环境、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设计了相应的检查表。
检查表共设定了环境保护、排污控制、能资源管理、危险废物控制、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计算机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工伤管理、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管理、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共十六项检查对象、54项需要建立的管理制度、117项需要建立的运行记录作为检查的内容。
三、评价的方法根据“合规性检查表使用指南”对评价的方法做了规定,当规章制度合规项>90% ;运行控制合规项>90%,则表示公司一年遵循法律法规的行为为合规,反之就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在组织开展合规性检查和评价的过程中,要求公司和分公司均需要进行合规性检查和评价,并结合环境管理体系所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确定的不可接受风险进行评价,同时进行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投入的数据统计,以证明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的过程中,获得了公司或分公司财力上的支持。
评价还要求公司和各分公司提供由**区环保局(可能时)、**区安监局出具守法证明以见证2018年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人身伤害等事故事件。
四、评价发现一)根据公司和分公司递交的合规性检查表以及统计的数据,公司一年来没有发生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的事故事件,公司也没有受到因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各类处罚。
合规性评价报告(2018年)
合规性评价报告(2018年)第一篇:合规性评价报告(2018年)合规性评价报告一、评价目的评价公司在QEHS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遵循的情况,确保公司环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评价范围公司各处室、各项目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因素。
三评价准则1、GB/T24001-2016;GB/T28001-20112、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3、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四、评价时间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五、评价小组成员张子良、冯大圣、刘建国、邹清卓、陶红兵六、评价过程综述:1、职业健康安全因素:(1)临电存在线路布置不合格;开关箱、接头无防雨措施;负荷过大造成短路;设备接地不良,漏电伤人;手持电动工具无"一闸一保";线缆过路五保护,损坏伤人;乱拉电线、违章操作;用电器材有缺陷、漏电开关失效;违规接送电源,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有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在基础、主题阶段的施工中指定了安全运行控制措施,对作业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作有记录,施工现场设置的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并做到了“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均能持证上岗,无职业病患者,安全能达到保证。
(2)基础开挖、护坡处理、回填土方存在土方开挖及堆放破坏地下设施;发生坍塌;地基开挖后的护坡作业不规范支护;土方堆放没有按标准要求;使用机械没有检修、检查造成机械伤害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
2018年度ISO14001-2015及ISO45001-2018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报告.doc
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施工区工作车辆扬尘:定时洒水和清扫,减少地面尘源;限制车辆行速,减少物料抛洒和扬尘;经常检查实施目标管理。
满足要求
3
噪声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公司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评价结论:
我公司没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方面的规定,密切关注法
律法规的变化,并适时调整,严格按体系标准执行。公司和项目部都能够有效遵循法律法规进
行施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环境扰民事件,无个人或单位投诉,无环境污染事
2、施工区工作车辆噪声:通过限速、禁鸣笛措施减少(小)噪声的产生。
满足要求
4
固体废弃物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纸质、塑料、纤维、金属、耐火砖等类固废实施较旧领新,供应部回收;
满足要求
9
消防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编制了火灾应急预案,建立了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各场所配备的了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突发事故演练;项目部每日、每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未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
2018年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新)
xx公司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评价人员:编制:批准: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为掌握公司HSE管理体系运行是否符合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规定,达到绩效持续改进目的,现对相应的法律法规符合情况进行评价。
适用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共计245项,2018年新增、修订6项法律法规。
评价内容如下:一、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规性评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公司按照规定开展了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于2018年10月已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和其它员工的健康检查;从未使用童工;对工伤人员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孕、产妇按国家规定享受假期和保健。
二、特种设备方面的合规性评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及《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规的要求。
公司的特种设备有余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各设备均已办理压力容器登记并定期年检,操作人员经相关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合规性评价:每年在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7]第81号)要求。
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安健[2017]68 号)要求,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进行“危险废物焚烧处理扩能技改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衢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专家评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参考借鉴】2018合规性评价报告.doc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编制:审核:批准: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为了确认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一、评审时间:2018年5月15日。
二、参加人员:黄伟修、姜艳武、高德丰、苏海迪、孙玉瑞、李群、李新州、姜柏松、王智超。
三、评价目的: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就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检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对应法律法规遵循的符合性、自觉性、有效性;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检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状况。
四、评价范围:优质参考文档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1、GB/T24001-2015标准,GB/T28001-2015标准;2、公司体系文件;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综述:在2018年5月15日,对我国道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A1-5工区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1、项目安全部主持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标准内容,集体学习安全部编制的2018年适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清单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通过学习,使项目员工对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对应的法律法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能够用自己的自觉行动来保证我公司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符合性、有效性。
2、项目的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包括:1)废水排放;2)粉尘排放;3)噪声排放;4)固体废弃物排放;5)能(资)源使用;6)化学品管理;7)落后产能淘汰;8)安全管理;9)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0)消防安全管理;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3)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安全。
ISO20000:2018合规性评价报告
合规性评价报告单位/项目部:量子数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评价方式:专题会签评价小组成员:组长:宋仲伟成员:常亚敏、张庆、张金卫、张冬娜、吕月影、一、评价目的:公司在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信息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的遵循情况。
二、评价范围: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技术服务因素。
三、评价准则:1、ISO/IEC20000-2018;2、公司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3、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
四、评价时间:2019年4月10日五、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概述:公司及所属项目在经营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关于信息技术服务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互联网技术服务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技术服务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信息技术服务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等。
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设专人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方规定进行收集和跟踪,及时收集新增和替换的法规、标准、规定,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六、评价内容:公司针对相关法规标准:建立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程序》,规定互联网使用策略和如何保障互联网的运行技术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要求。
建立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程序》,规定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技术服务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技术服务、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建立和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程序》,规定员工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技术服务、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
ISO20000:2018合规性评价报告
合规性评价报告单位/项目部:量子数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评价方式:专题会签评价小组成员:组长:宋仲伟成员:常亚敏、张庆、张金卫、张冬娜、吕月影、一、评价目的:公司在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信息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的遵循情况。
二、评价范围: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技术服务因素。
三、评价准则:1、ISO/IEC20000-2018;2、公司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3、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
四、评价时间:2019年4月10日五、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概述:公司及所属项目在经营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关于信息技术服务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互联网技术服务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技术服务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信息技术服务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等。
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设专人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方规定进行收集和跟踪,及时收集新增和替换的法规、标准、规定,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六、评价内容:公司针对相关法规标准:建立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程序》,规定互联网使用策略和如何保障互联网的运行技术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要求。
建立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程序》,规定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技术服务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技术服务、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建立和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程序》,规定员工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技术服务、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
2018合规性评价与衡量报告材料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编制:审核:批准: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为了确认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一、评审时间:2018年5月15日。
二、参加人员:黄伟修、姜艳武、高德丰、苏海迪、孙玉瑞、李群、李新州、姜柏松、王智超。
三、评价目的: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就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检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对应法律法规遵循的符合性、自觉性、有效性;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检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状况。
四、评价范围: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1、GB/T24001-2015标准,GB/T28001-2015标准;2、公司体系文件;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文案大全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综述:在2018年5月15日,对我国道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A1-5工区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1、项目安全部主持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标准内容,集体学习安全部编制的2018年适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清单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通过学习,使项目员工对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对应的法律法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能够用自己的自觉行动来保证我公司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符合性、有效性。
2、项目的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包括:1)废水排放;2)粉尘排放;3)噪声排放;4)固体废弃物排放;5)能(资)源使用;6)化学品管理;7)落后产能淘汰;8)安全管理;9)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0)消防安全管理;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3)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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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为了确认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一、评审时间:2018年5月15日。
二、参加人员:黄伟修、姜艳武、高德丰、苏海迪、孙玉瑞、李群、李新州、姜柏松、王智超。
三、评价目的:
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就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检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对应法律法规遵循的符合性、自觉性、有效性;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检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状况。
四、评价范围:
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
1、GB/T24001-2015标准,GB/T28001-2015标准;
2、公司体系文件;
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综述:
在2018年5月15日,对我国道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A1-5工区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1、项目安全部主持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标准内容,集体学习安全部编制的2018年适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清单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通过学习,使项目员工对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对应的法律法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能够用自己的自觉行动来保证我公司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符合性、有效性。
2、项目的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包括:1)废水排放;2)粉尘排放;3)噪声排放;4)固体废弃物排放;5)能(资)源使用;6)化学品管理;7)落后产能淘汰;8)安全管理;9)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0)消防安全管理;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3)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安全。
3、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重大
事故隐患管理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环境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节约能源法》等。
4、检查中发现的事项记录:
①、“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项目采取了集中收集处置的办法,有专用的存放地点或容器,硒鼓、墨盒与供货厂家联系回收,废电池、笔心、色带由物业管理直接送到大院专设的垃圾站处置,未发生遗撒固体废弃物的现象,同时制定废弃物控制程序,未倾倒法律法规禁止的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
②、“油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泄漏”:项目目前在施工中使用的氧气、乙炔、稀料等,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主要负责人保证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化学品仓库)符合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雷、防渗漏、防泄压的要求。
③、“扬尘和烟尘排放”:已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程序,施工现场有扬尘排放,采取的控制方法是对员工进行控制扬尘的教育,对各种扬尘现象采取不同的控制方法,如:对扬尘进行撒水降尘控制,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木材及杂物,机动车选择烟尘排放达标的车辆,每年年检进行控制。
④、“能源资源消耗”:项目已制定了节能降耗管理办法,采用节水器具,对员工进行节约能源的教育,增强节
能意识,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原材料、钢材、木材的消耗,依据预算指定了消耗的定额,以降低成本,节约资源,同时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来提高对资源的节约,对司机班司机节油给予奖励,同时向业主推荐有关节能的建议,提高建筑物的保温隔热性能,减少照明、采暖、制冷能耗。
⑤、“噪声排放”:针对这项重要环境因素,我项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控制,防止污染周围的环境。
建筑施工现场的建筑施工机械使用时产生的噪声较大,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所以在施工平面布置时,应远离场界和生活、办公区域,或者对产生噪音较大的木工锯房、砼输送泵给予封闭控制噪音,执行已制定的《噪声控制方案》,并配备噪音监控设备,尽量避免在同一时间使用噪声大的施工机械,避免夜间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定期检测场界噪声值,对超标噪音采取措施给予控制,项目施工项目到目前为止,尚未接到群众的有关噪音的投诉。
⑥、“污水排放”:建筑施工中污水排放是不可避免的,依据建设部及天津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首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防止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对“污水排放”的管理办法,项目部基本作到砼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污水不直接排入沟渠,经两次沉淀后实施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项目设置污水沉淀池,食堂产生的污水能够得到有效处理,避免造成的污染事件。
⑦、“消防安全管理”:项目上编制了火灾应急预案,建立了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各场所配备的了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突发事故演练;项目部每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对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未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
⑧、“安全用电管理”:对临时用电的管理,我们严格按照JGJ46-2012的要求,在编制并完善审批手续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编制了各类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所有电工持证上岗;所用验电、操作、检修工具、绝缘防护用品按时检定,处于有效状态;对电气设备、线路等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触电隐患的及时整改。
未发生上触电事故。
⑩、“特种设备管理”:针对施工现场普遍使用施工电梯、氧气瓶、乙炔瓶、塔式和汽车起重机的实际情况,我们分门别类地编制了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
目前没有发生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七、评价结论:
从本年度检查的结果来看,我项目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并适时调整,严格按体系标准执行。
项目部都能够有效遵循
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环境扰民事件,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未发生尘肺病、传染病及其他卫生防疫问题事件,无个人或单位投诉。
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于合规性评价分析所发现的薄弱环节,项目部将制定改进措施,以持续改进项目的安全管理绩效。
对在合规性证据收集过程中发现的个别不符合,项目部均能够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积极开展纠偏活动。
通过对纠偏结果的考核,表明纠正措施制订是适宜的,执行结果是有效的。
对项目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附:评价记录综述: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综述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综述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综述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综述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