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保密制度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杭州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杭州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处室(单位)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制定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措施,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使所有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五条各处室(单位)工作人员发现国家秘密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当及时制止,举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保密机构第六条建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明确一名主任分工负责。
配备兼职保密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处室、直属单位保密工作由处室和单位负责人负责。
同时设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保密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增补。
第八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一)贯彻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二)制定修订局保密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三)开展保密宣传和保密检查,及时总结和借鉴保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四)负责审定我局的定密、调密、解密范围和项目,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五)负责指导和检查机要、通信、信息宣传、报道、会议、文书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
第五条 外单位人员以及本单位人员家属,不得使用本单位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跨室(委)使用计算机设备的,需征得该室(委)负责人的同意。
第六条 计算机及系统设置参数(如用户帐号、登录口令、IP地址、系统路径等)为单位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外泄露。
第十五条 涉及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的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
第十六条 携带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到被检查单位工作,携带人为该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我单位工作内部信息给被检查单位或其他人员查阅、转存等。
第十七条 携带有工作涉密信息的电脑、存储介质外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将单位电脑或存储介质带回家,不得用该电脑上互联网,且需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四条 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单位内使用。
第五条 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第六条 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县国家保密单位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县国家保密单位统一销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2、发至县团级的省委文件,可供科级以上职务的党员干部阅读。文件注明传达范围的,按规定办理。
(三)州委文件(包括州纪委监察局文件):
由单位领导决定阅读范围。文件注明传达范围的,按规定办理。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范本(2篇)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范本保密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制度是保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保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制定一套完善的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的范本进行探讨,旨在提供一个指导性的框架,帮助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的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保密法律法规的依据本制度的制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任何处理、知晓和接触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涉密科研院所人员等。
3. 基本原则(1)绝对忠诚原则:涉密人员要始终保持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坚决维护国家秘密。
(2)严格保密原则:涉密人员要严守保密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散布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3)责任追究原则:涉密人员在保密工作中,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旦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涉密人员的分类和权限管理1. 涉密人员的分类根据对国家秘密的接触程度和级别,涉密人员分为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
2. 权限管理(1)绝密级涉密人员:具有极高的行政、科研和军事决策权,负责重大涉密项目的决策和管理。
(2)机密级涉密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决策权,负责重要的行政、科研和军事任务的执行。
(3)秘密级涉密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执行权,负责一般的行政、科研和军事任务的执行。
三、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培训1. 保密教育所有涉密人员在职前应进行保密教育,了解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纪律。
2. 保密培训(1)定期培训:涉密人员需定期参加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2)离岗培训:涉密人员在离职前需要接受相应的保密培训,明确保密工作纪律和退出程序。
四、涉密人员信息管理1. 个人信息保护涉密人员的个人信息应进行严格保护,不得泄露和滥用。
2. 信息存储和传输(1)文件存储:涉密文件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存储,采取加密措施以防泄密。
2024年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2024年档案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保密工作,保障重要国家机密和其他涉密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密工作。
第三条档案保密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档案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可靠。
第四条档案保密工作应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治理、分类保护、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五条国家档案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档案保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工作机构,明确保密责任人。
第六条档案保密工作机构是档案保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档案保密的编织、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档案保密责任人是档案保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档案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安全巡视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第八条档案保密工作必须坚持保密与开放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档案进行分类保护和分级管理。
第九条档案保密工作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保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十条档案保密工作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档案保密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档案保密的保护措施第十一条档案保密的保护措施包括物理保护、技术保护和管理保护等多种手段。
第十二条对重要国家机密和其他涉密档案,应采取严格的物理保护措施,包括专用保密库房、保密柜、门禁系统等设施。
第十三条对重要国家机密和其他涉密档案,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保密,包括密码保护、数据加密、信息安全等。
第十四条档案保密的管理保护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第五章档案保密的责任制第十五条档案保密工作的责任制要逐级落实,明确各级档案保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档案保密责任人应加强对档案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并落实档案保密工作方案。
第十七条档案保密责任人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档案保密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离退休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退休干部档案管理,保障离退休干部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离退休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离退休干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三)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离退休干部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离退休干部的基本情况档案,如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二)离退休干部的工作档案,如工作总结、表彰奖励、考核评优、职务任免等;(三)离退休干部的政治表现档案,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党费缴纳证明等;(四)离退休干部的个人简历、照片、荣誉证书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五条档案收集:(一)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与离退休干部沟通,了解其档案需求,收集相关档案材料;(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查阅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第六条档案归档:(一)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号;(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及时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防止档案损坏、丢失;(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二)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方便离退休干部查阅和使用档案。
第五章档案管理责任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有序。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
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我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方便工作的方针。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保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在局党委和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成立市民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机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是:根据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局保密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和适时调整民政工作中的国家秘密范围;负责对本局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监督和检查本局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保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失泄密事件。
第五条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局保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本局保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或调整民政工作中的国家秘密范围;负责保密教育和培训;指导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涉密人员做好保密工作;对通讯和办公设备及涉密计算机系统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组织开展保密检查;完成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局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向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具体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
第六条局属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制定本单位保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开展保密检查,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资格审查、教育、监督和管理,具体组织落实保密工作任务。
第三章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第七条本局各项工作的保密范围及密级,按照民政部具体规定执行。
第八条涉密文件资料遵循严格管理、严格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各科室、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涉密文件资料并报办公室备案。
老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老干部管理,保障老干部权益,充分发挥老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促进老干部在新时代继续发挥作用,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离退休老干部。
第三条老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服务宗旨,保障老干部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党委(党组)负责老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保障老干部政策待遇落实。
第五条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老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包括:(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老干部管理工作具体措施;(二)负责老干部的组织、宣传、教育和文体活动;(三)协调有关部门为老干部提供医疗、生活、住房等保障服务;(四)组织开展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五)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老干部的思想动态,解决实际困难;(六)负责老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三章生活待遇第六条老干部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待遇,包括:(一)退休金、养老金等经济待遇;(二)医疗、住房、交通等生活待遇;(三)政治待遇,如参加重要会议、参观考察等;(四)文体活动待遇,如参加老年大学、俱乐部等。
第七条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落实老干部各项待遇,确保老干部的生活水平。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八条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定期组织老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九条鼓励老干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条加强老干部之间的交流,促进老干部之间的友谊,形成良好的老干部团队氛围。
第五章思想政治工作第十一条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定期对老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老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二条及时了解老干部的思想动态,关心老干部的心理健康,解决老干部的实际困难。
第十三条加强与老干部的沟通联系,倾听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老干部的诉求。
保密业务归口管理制度
保密业务归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和企业机密信息,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部门、员工以及与我院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单位,对于制定和执行具有普遍性、层次性的保密工作的基本规则和制度,统一保密工作归口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保密总则、保密工作组织架构、保密责任制、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工作考核和奖惩及附则等内容。
第二章保密工作组织架构第四条保密委员会是本单位最高保密领导机构,负责全院保密工作的决策和领导,保密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成员由保密牵头单位、各离退休干部联络办公室、保密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院保密办公室是本单位最高保密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执行工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指导培训等方式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保密工作业务部门由各部门组建,主要负责本部门内部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部门的保密工作计划、开展保密教育、做好涉密文件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责任制度第七条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企业机密信息的安全。
第八条保密领导人员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保证保密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总责。
第九条保密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做好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保密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规定,确保不泄密、不乱传、不误用,不得将秘密信息透露给任何无权知晓的人员。
第四章保密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保密工作人员要按照相应的权限和程序,办理机密、秘密和绝密文件,确保文件的安全传递和使用,杜绝信息泄漏的风险。
第十二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的风险。
第十三条本单位要加强对外部人员的管理,限制他们接触机密信息的范围和次数,加强对外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指导,确保信息泄露的风险尽量降低。
公司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干部的档案管理,包括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和离职干部。
第三条公司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干部的实际情况;2. 安全保密原则:严格保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3.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4. 便捷高效原则: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方便干部查询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公司干部档案收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全面性:收集干部在任职期间的各种材料,包括工作总结、考核评价、奖惩记录、教育培训、职务变动等;2. 实用性:收集与干部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的资料,确保档案的实用价值;3. 及时性:及时收集干部的新材料,保证档案的时效性。
第五条档案收集途径包括:1. 干部个人提供:干部在任职期间,应当主动提供个人档案材料;2. 工作单位提供: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提供干部的相关材料;3. 公开渠道收集:通过政府公开信息、媒体报道等渠道收集干部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公司干部档案整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干部工作、学习、生活等类别,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归档:对档案材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3. 精确记录:对档案材料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流程:1. 收集整理:按照档案收集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归档:对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3. 档案目录编制:编制档案目录,方便查询和利用;4. 档案装订:按照规定格式装订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美观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八条公司干部档案保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安全性: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2. 保密性: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干部个人信息;3. 规范性:按照档案保管规范,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制度为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精神,规范的推动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1?政治理论学习。
由机关老干党支部组织开展有关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2?阅读文件。
设立老干部阅文室,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人按照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和保密等有关制度负责组织机关离退休干部阅读本级或上级文件。
阅文时间为每月的第一周星期五。
3?阅读报刊。
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可自行到各办委阅读报刊。
?二、活动?4?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活动,由机关工会按照自愿、节约、愉快、安全的原则负责组织。
?5?政务活动。
每年组织机关离退休干部、除尘职工召开一次座谈会,其他邀请参加的有关活动,由主任会议决定。
?6?考察活动。
每年组织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开展一次考察活动。
活动费用按市内100元/人次、市外200元/人次标准包干,从机关在职公用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个人自负;不参加活动的按当次活动公费标准的一半发放。
?7?文体活动。
组织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郴州人大系统组织的有关文体活动。
活动费用从机关在职公用经费中列支,每年每人不超过200元。
参加郴州市人大系统组织的老龄门球赛队员服装每5年发一次,服装费每人次不超过15元。
?三、福利?8?用车。
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用车的费用,从机关在职领导公务用车费用中按每年处级1000元/人、办委主任500元/人的标准挤出,由办公室统一调派。
本人因病需紧急用车时,经常委会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可安排市内用车一趟(市外的可送到郴州),经费不超过150元/趟。
?9?节日慰问。
每年重阳节(老龄节)、春节期间由主任会议安排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活动。
慰问经费按100元/人次标准,从机关在职公用经费中列支。
?10?住院探望。
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常委会有关领导带队探望,慰问礼品金额为100元左右。
?11?丧葬活动。
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逝世治丧活动,由机关工会协助筹办。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
是指对干部个人的档案信息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干部档案的建立: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干部个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
2.干部档案的归档:对干部个人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查性。
3.干部档案的保密:对干部个人档案信息进行保密,严禁泄露干部个人隐私,保护干部合法权益。
4.干部档案的利用:按照需要,对干部个人档案进行查询、调阅和利用,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5.干部档案的修订和整顿:对干部个人档案的内容进行定期修订和整顿,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6.干部档案的交接和移交:干部离退休或调离岗位时,需要进行档案的交接和移交,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保存。
7.干部档案的保管:对干部个人档案进行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
以上是一般的干部档案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单位和组织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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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一、制度的目的为了规范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干部的作用,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草拟,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后实行。
四、制度内容1.离退休老干部的定义及范围:离退休老干部是指公司离休、退休或享受高龄津贴的职工。
其范围包括:(1)正常退休的职工。
(2)早期预备退休,并达到规定条件,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
(3)因劳动能力或身体健康等原因被公司退休的职工。
2. 离退休老干部的权利及义务:(1)离退休老干部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待遇,并全面受到公司的关心和照顾。
(2)离退休老干部有权参加和使用公司组织的文体活动、各类培训、健身和旅游等活动,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优惠待遇。
(3)离退休老干部有义务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做出贡献。
(4)离退休老干部应积极支持公司各项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3.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离退休老干部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
(2)公司应定期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或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及需求。
(3)对于多年以来为公司做出过显著贡献的离退休老干部,应给予优待和表彰激励。
(4)公司应在必要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离退休老干部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4.违反制度的处理:(1)对于不遵守本制度规定的离退休老干部,应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或撤销其享受公司福利待遇的资格。
(2)对于侵犯离退休老干部合法权益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
五、责任主体1.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
2.公司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实施和解释工作。
3.全体职工都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积极支持公司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六、执行程序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按需要进行修订。
在制度执行中,如需解释或遇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班子并征求意见。
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制度1. 引言老干部是国家和党的宝贵财富,他们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老干部,制定了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制度,旨在维护老干部合法权益,提高老干部福利水平,激励老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工作内容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老干部档案管理每位老干部都有一份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奖励和荣誉、相关证件等。
老干部档案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及时更新,并严格保密。
2.2. 离退休费和福利待遇管理老干部的离退休费和福利待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且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管理。
离退休费和福利待遇的发放必须及时、准确,确保老干部的基本生活权益。
2.3. 照顾关怀和心理辅导针对老干部的特殊需求,需要对他们进行照顾关怀和心理辅导工作。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庆祝活动、文体娱乐活动以及开设心理咨询服务等,增强老干部的身心健康。
2.4. 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老干部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制定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体检和健康教育活动,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和紧急救助等各项服务,确保老干部的健康和安全。
2.5. 文化教育和学习培训老干部继续学习和培训的需求也需要得到满足。
建立学习培训机制,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提供学习资源和机会,满足老干部不断提升自我、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3. 工作流程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1. 信息收集和档案建立收集老干部的相关信息,并建立个人档案。
信息收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奖励和荣誉等。
档案建立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3.2. 定期评估和动态管理对老干部进行定期评估,了解老干部的身体状况、生活情况等。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管理措施和服务内容。
3.3. 离退休费和福利待遇发放按照规定,定期发放老干部的离退休费和福利待遇。
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2400
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摘要:随着医疗水平和国家养老基金的落实,我国老龄化速度越来越快,相应的离退休人员的数量日渐庞大,成为不能忽视的问题。
必须尽快加强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建立详细完整的信息系统,以便及时、准确、规范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全面的服务。
这项工程涉及范围大、人员构成复杂、信息登记不完全,如果采用人力去整理和归纳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必须采用更网络化信息技术进行管理,提高相关单位的办事效率和满足档案信息的交流。
关键词: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才建立起自己的离退休人员的档案库,初期的档案收集也只停留在大城市之间,然后随着社会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和离职,其退休后生活的保障以及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因此在当前老龄化趋势背景下,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具有重要的改革发展意义。
1.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的现状以目前来说,有不少中小型城乡地区仍然采用传统的、低效的人工登记和整理,存在信息来源不准确,信息完整性不高,易出错,信息不共享等诸多问题,而且人工处理这些档案时,信息资源不能及时有效的查询和调动,对已离退休和即将离退休的人员都存在很大的不便。
21世纪是网络的时代,是计算机飞速发展的时代,如果信息采集和管理任然不能建立信息网络话,那么就会影响整个社会发展的进度。
还可能对离退休人员的相关事迹和问题造成疏漏,对离退休人员的功过奖罚都会造成不小的影响[1]。
2.离退休干部档案管理网络系统建设的必要性我国社会已经进入后老龄化时期,城市中离退休人员已经达到将近总人口的15%左右,而离退休人员都是改革开发的执行者和先行者,必须对其加以重视和关心。
我国一贯秉承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更是推进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保障。
建立完整的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是我国信息化时代的工作重点,是以人为本的治国方针政策的体现,坚持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工作,既是新时期组织工作的要求,也是国家发展进程的必由之路,更能夯实国家实力,储备国家人才。
专项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专项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专项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护国家秘密,确保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包括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本单位有业务联系的人员。
第三条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维护本单位的利益。
第四条本单位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由主要负责人负责。
各部门要配合主要负责人开展保密工作,健全保密管理机构,在本单位内部建立保密工作组织体系。
第五条本单位保密工作应依法权威,全面落实及时公开和保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六条保密工作责任制: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各级保密工作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各级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所辖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保密责任:保密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本单位各级保密工作领导干部和保密工作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保安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保密工作水平。
第九条任职前和任职期间,保密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国家安全机关的审查和考查。
第十条本单位保密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任务中发现国家秘密泄密行为,应立即向有关保密工作负责人报告,采取措施处理,并追究泄密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单位保密工作人员对承担的保密工作,应按规定保守秘密,不得私自公开。
由于工作需要需要公开的,应事先报批才能实施。
第三章保密制度第十二条保密制度:本单位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三条保密级别:本单位将秘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级别,并规定各级保密资料的保存期限和处理办法。
第十四条机要工作:本单位的机要活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保证机要资料的安全。
第十五条秘密传递和存储:秘密信息的传递和存储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防止泄漏。
第十六条秘密会谈和机密文件处理:举行秘密会谈和处理机密文件时,保密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信息安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信息技术安全:本单位建立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止信息被删除、泄露、篡改和破坏。
做好离休干部服务工作
做好离休干部服务工作离休干部服务工作是对退休干部的关心和关怀的具体体现,为了保证离休干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做好离休干部服务工作至关重要。
下面是关于如何做好离休干部服务工作的一些参考内容。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离休干部信息档案管理系统。
建立离休干部信息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履历、奖惩记录等,能帮助了解离休干部的实际情况,为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同时,要严格保密,确保离休干部的个人信息不外泄。
其次,要定期组织离休干部的生活活动。
可以定期组织离休干部集体活动,如文艺演出、旅游观光等,增进干部之间的交流与感情,丰富离休干部的生活。
同时,还可以组织离休干部参加各种培训班、讲座等,提升干部的知识水平和技能。
第三,要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为离休干部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做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对需要治疗的离休干部,及时安排去医院就医,并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和医疗服务。
此外,也可以开展一些健康宣教活动,提升离休干部的健康管理意识。
第四,要提供法律援助和精神慰问服务。
对于需要法律援助的离休干部,要及时派遣工作人员提供咨询和帮助,保护其合法权益。
同时,要定期对离休干部进行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需求,及时给予帮助和关怀。
第五,要建立健全的离休干部返聘制度。
对于一些有能力、愿意继续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的离休干部,可以通过返聘的方式让他们继续发挥余热。
返聘可以采取工作岗位、顾问专家、义务咨询等形式,发挥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第六,要为离休干部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
可以与相关高校、培训机构合作,为离休干部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让他们不断充电,不断更新知识。
此外,还可以组织一些文化艺术、手工艺、体育运动等兴趣班,满足离休干部的精神文化需求。
最后,要建立健全离休干部服务投诉和反馈机制。
为离休干部提供便捷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他们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要定期收集离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离退休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离退休人员保密管理,保障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离退休人员,包括离休干部、退休职工及其家属。
第三条离退休人员保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保密;(二)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三)预防为主,防范结合;(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保密教育第四条离退休人员应当接受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规定。
第五条单位应定期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一)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二)保密工作基本知识;(三)保密工作纪律要求;(四)典型案例分析。
第六条离退休人员在保密教育培训中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提高自身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保密要求第七条离退休人员在离休、退休后,仍需遵守以下保密要求:(一)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二)不得擅自复制、记录、传播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三)不得擅自携带涉密载体离开单位;(四)不得将涉密载体用于个人用途或转借他人;(五)不得在互联网、手机等公共信息平台上发布涉密信息;(六)不得在对外交流、发表论文、接受采访等活动中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第八条离退休人员在参加社会活动时,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第九条离退休人员在境外活动时,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第四章保密管理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落实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对离退休人员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离退休人员因工作需要接触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单位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加强管理。
第十三条离退休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离退休人员,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一)干部人事档案由反映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构成。
由人事处派专人集中统一保管。
其工作接受人事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二)厅级干部档案,正本送组织部保管,校人事处保管其副本。
(三)干部职工离退休以后,其档案仍由人事处保管。
(四)干部离退休后易地安置的,如工作需要,其档案可转至负责管理该干部的组织人事部门代管。
(五)干部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人事处保管五年后,移交院综合档案室保管。
(六)干部职工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未就业的,其档案仍由人事处保管。
另就业的,将档案转呈其有关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转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七)干部职工在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期间,其档案仍由人事处保管。
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养后,重新安置工作的,其档案由有关的人事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凡经过劳动部门就业的,其档案由有关的劳动部门保管。
(八)干部职工出国不归、失踪、逃亡后,其档案仍由人事处保管。
(九)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及其在本单位的直系亲属的`档案,由组织部指定专人保管。
(十)人事处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去湿机、空调,保持库房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
(十一)人事处应设阅档室,查阅档案有监督,防止泄密。
(十二)人事档案库房和档案箱的钥匙,要严密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十三)档案管理人员下班前要将提出的档案全部入库,并检查门窗、电源关闭情况。
(十四)干部人事档案是党的重要机密,人事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管理人员一律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准擅自向他人提供和泄露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稍毁。
(十五)严禁用普通电话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离岗离职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离岗离职保密管理离岗,是指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但未离开原工作机关单位,只是调入本机关单位的非涉密岗位,如晋升、轮岗等情形。
离职,是指涉密人员既离开涉密岗位,也离开工作机关单位,如工作调动、干部交流、辞职、辞退、解聘、因私调离、离退休等情形。
作为涉密人员管理的最后一环,离岗离职保密管理涵盖一系列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申请、核准、清退涉密载体、确定脱密期期限、保密承诺和提醒、择业从业限制、出国(境)审批等环节。
如何确定脱密期期限1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为两年至3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为1年至两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为6个月至1年。
机关单位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涉密人员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密级、知悉范围、保密期限等具体情况,对脱密期的具体时限进行适当延长。
脱密期内有关择业从业限制、出国(境)限制,也可以做出针对性调整,对特殊行业、涉密程度较深的人员,可以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
各类人员脱密期管理22018年6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国有企业员工李某通过互联网邮箱传递涉密文件资料。
经核查鉴定,其中有12份机密级国家秘密,虽涉案邮箱未发现特种木马,但文件一旦泄露,将对我国经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案件发生后,李某受到了严厉处罚。
在案件核查过程中,李某表示,其对涉密文件资料的性质、管理要求等没有正确认识,将涉密文件发送到自己邮箱,仅为存储文件,方便自己随时下载使用。
1. 轮岗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涉密人员调整到本机关单位非涉密岗位工作的,或在本机关单位离退休的,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单位负责。
2. 交流调动人员。
涉密人员调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调出机关单位应在办理干部交流或涉密人员调动手续的同时,出具《脱密期委托管理书》,委托调入机关单位负责其脱密期管理。
3. 借调、挂职人员。
涉密人员因借调、挂职,调动到用人单位涉密岗位的,用人单位按照涉密人员确定和审查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并在借调、挂职期间对其进行涉密人员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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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陕西省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库工作暂行验收标准(100分)
一、建立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组织领导、基础设施情况,20分
1、领导重视、支持,经常过问、指导检查建库工作,5分;
2、有建立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5分;
3、能按照工作需要,组织好信息员学习培训工作,5分;
4、计算机等硬件设施配置齐全,使用规范、安全,5分。
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信息维护、有效使用及其他情况,20分
1、有专职人员(或专人)负责信息库工作,建库单位至少1人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软件,5分;
2、建立健全有关信息库使用维护的规章制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5分;
3、根据有关政策和退休干部各项信息的变化,及时准确更新、完善信息库内容,5分;
4、利用信息库中数据完成相关统计工作,并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5分。
三、采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化以及信息采集、信息上报的及时性,60分
1、按计划时间完成信息采集和入库工作,按时上报数据,5分;
2、信息采集表填写规范、完整,即时生成的统计报表、日常管理使用名册等资料与信息库中信息相符,5分;
3、个人信息、档案资料、计算机存储信息完整、规范、一致,50分。
得分=50-扣分*
扣分标准为:
(1)按规定数据库中必填项目漏填,每漏填一项扣1分;其中,下列22项为每个人均不得缺少的信息,缺少一项扣1分:a.姓名b.性别c.出生时间d.民族e.籍贯f.政治面貌g.入党时间h.学历i.参加工作时间j.退休时间k.现享受待遇及批准时间l.健康状况m.退休时职级n.退休时单位及职务o.月收入总额p.基本费
q.补贴r.身份证号s.医保号t. 婚姻状况u.现居住所在地v.联系电话。
(2)库中信息与采集表不符的,每项扣1分;
(3)信息项填写不规范,有下列情况的,每项扣1分:a.单位代码为非标准代码;b.单位名称、退休时单位名称不是全称或规范简称;c.日期型信息项中出现汉字、小数点或未填满8位;d.姓名中出现空格。
附件2:
陕西省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
保密制度
一、严格执行文件、档案、资料等保密制度,确保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和保密。
二、无关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信息和数据。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将离退休干部信息泄露给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三、严格数据查询制度,对各有关单位查询、索取数据资料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干部统计资料管理等有关规定做好审批工作,认真办理登记手续。
四、严格执行系统及数据备份制度,防止信息的意外损坏或丢失。
五、建立计算机病毒防范机制。
不准使用、复制来历不明的移动设备,不准使用非国家安全部门认定的病毒防治程序。
对设备要定期检测,及时消除病毒。
附件3:
陕西省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
数据维护使用制度
一、全省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定期、分级维护。
三级库的维护每年不少于二次,四级库的维护每年不少于四次。
二、三级库每年按要求以报表及光盘方式上报省委老干部工作局。
其中,省级离休干部、厅局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增减情况每年要以报表形式上报省委老干部工作局。
三、三、四级库建库单位在完成上报上级库信息维护要求的前提下,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好所需数据项目的维护。
四、要注意发挥系统的作用,利用系统为老干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领导和有有关部门提供有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