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控制技术-第四章噪声评价方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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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控制工程期末复习知识点

环境噪声控制工程期末复习知识点

立立立立立第一章绪论噪声: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

环境噪声: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环境噪声污染: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生活和学习的现象。

噪声的来源:生产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噪声的分类:①<400HZ 低频噪声②400-1000HZ 中频噪声③>1000HZ 高频噪声听觉疲劳:人从高强噪声环境回到安静场所停留一段时间,听力尚能恢复,这种现象称为听觉疲劳。

噪声的特点:局部性不积累无残留再利用少噪声的影响:(1)人体的生理(2)人体的心理(3)对孕妇和胎儿(4)对生产活动(5)对动物(6)对物质结构噪声控制技术的优先次序声学系统一般是由声源、传播途径和接收器三个环节组成。

因此,控制噪声污染必须从上述三个环节分别采取控制噪声的技术措施。

首先,应在声源处抑制噪声。

其次,在声传播途径中控制噪声。

最后,在接收器上加载保护设施隔离噪声。

第二章声波的基本性质及传播规律1.纵波:媒质质点的振动方向是与声波的传播方向相一致,(在空气中)。

2.横波:将质点振动方向与声波传播方向相互垂直的波(声音即是)。

在固体和液体中既可能存在纵波,也可能存在横波。

3.4.声源:声音是由物体的振动而产生的,因此凡能产生声音的振动物体统称为声源。

5.声场:有声波传播的空间(自由声场、半自由声场、扩散声场)自由声场:在各向同性的均匀媒质中,界面影响可以忽略的声场。

混响声场:在大的室内,由各壁面多次强反射所形成的声场。

扩散声场:声能密度分布均匀,由各方面(墙面等)反射而来的声音其传播方向为无规律分布的声场6.媒质:传播声音的介质7.声强:把单位时间内通过垂直于声波传播方向单位面积的平均声能量称为声强I。

8.平面声波:当声波的波阵面是垂直于传播方向的一系列平面时的声波。

波阵面:是指空间同一时刻相位相同的各点的轨迹曲线球面声波:也就是在以声源点为球心,以任何r 值为半径的球面上声波的相位相同柱面声波:波阵面是同轴圆柱面的声波称为柱面声波,9. 声波产生和传播的条件:一是声源的机械振动,而是声源周围存在弹性介质。

环境噪声控制标准

环境噪声控制标准

环境噪声控制标准噪声是环境中常见的污染源之一,对人类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健康和安宁,各国纷纷制定了环境噪声控制标准,以规范噪声的产生、传播和限制。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环境噪声控制的标准和规范。

一、噪声的定义和特征噪声是指超出人们正常听觉范围的声音。

根据其产生来源和特点,噪声可以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社区噪声等。

噪声具有频率、振幅、时间变化等特点,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环境噪声的危害和影响1. 健康影响:长期暴露于高强度噪声环境下,可能导致听力损伤、心理疾病、代谢紊乱等问题。

噪声对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等身体机能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2. 生活干扰:噪声会干扰人们的学习、工作和休息,降低生活质量。

社区噪声对居民的睡眠和休息造成干扰,严重时还可能引发社会纠纷。

三、国际噪声控制标准为了促进环境噪声控制的国际合作,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一系列噪声控制标准,如ISO 1996-1:2016《声学-环境噪声测量》、ISO 140-4:2020《声学-建筑物中的室内声学测量》等。

这些标准旨在统一噪声测量方法和评价指标,为各国制定具体的噪声控制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四、国内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和国情,制定了适用于不同领域的环境噪声控制标准。

下面以举例的方式介绍几项常见的噪声控制标准。

1. 建筑物噪声控制标准按照《建筑噪声环境质量标准》(GB 16767-1997)的要求,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对于室内和室外噪声的控制有具体规定。

例如,对于居住区,白天的等效声级不应超过50分贝,晚上的等效声级不应超过45分贝。

2. 工业噪声控制标准针对工业活动产生的噪声,我国制定了《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对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进行了严格规定。

根据该标准,不同产业和地区的工业噪声排放限值有所不同。

3. 交通噪声控制标准为了减少交通运输对城市噪声环境的影响,我国制定了《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标准》(GB 3096-2008)。

噪声第四章-噪声的评价及测量方法

噪声第四章-噪声的评价及测量方法
2类标准: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 、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持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标准: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 工作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 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 、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 域。 4b类: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聊城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
第四章 环境噪声与振动的 评价及测量方法2
李聪
licong@ 2013.10.29
本课内容
4.3 评价标准和法规 4.4 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本课的重点难点
了解噪声的评价标准和法规; 掌握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以及适用范围; 掌握A声级、噪声暴露率的计算;
噪声区划图图示

区域类别
颜色 阴影线

0类标准适用区 浅黄色 小点

1类标准适用区 浅绿色 垂直线

2类标准适用区 浅蓝色 斜线

3类标准适用区 褐 色 交叉线

4类标准适用区 红 色 粗黑线
声环境质量标准
昼间和夜间时间的划分,通常认为6:00—22:00为昼问,22:00 一6:00为夜间,标准中规定昼间和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 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地区) 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 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 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执行3类功能区要求 ♫ 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 境功能区要求
铁路干线:
♫ 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 昼间70 dB(A)、夜间55 dB(A)执行——穿越城区的既有铁 路干线,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 路建设项目。

汽车噪声声音品质主观评价及控制

汽车噪声声音品质主观评价及控制

汽车噪声声音品质主观评价及控制第一章绪论1.1论文研究的背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以及对高质量生活的不断追求,人们对车辆乘坐的舒适性要求越来越髙。

车内噪声不仅降低了乘坐的舒适性,还增加了驾驶员的疲劳感,容易使人烦躁,甚至危及行车安全。

除此之外,也影响到人们对汽车质量的评价,进一步影响到汽车的销售。

因此,如何控制和改善车内噪声就显得尤为重要。

传统的噪声控制,只强调噪声量级的大小,认为噪声级越低越好。

为了得到舒适的车内环境,以前主要采取降低车内噪声的声压级的办法。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传统的声压级不足以描述汽车噪声的全部特征,单纯地降低声压级并不能改善汽车乘坐的舒适性。

近年来人们提出了声品质(Sound Quality): 声品质是在特定的技术目标或任务内涵中声音的适宜性。

汽车声品质就是在满足人和环境的要求下,寻求符合汽车特性的产品声音。

声品质的研究实际上提出了现代噪声控制的理念,即噪声控制不仅仅是消极被动地降低噪声的声压级,而是能够根据顾客的主观评价,通过合理有效的措施,使特定产品的噪声听上去不仅仅安静,而且尽可能的悦耳,甚至调节噪声至理想状态,并使不同的产品有各自独特的声音特性。

除了频率及强度两大因素外,声品质的研究更强调心理声学及非声学因素等的直接影响。

1.2汽车NVH研究汽车噪声就要谈到XVH技术,汽车XVH是指汽车的Noise(噪声)> Vibration(振动)和Harshness (舒适性),主要是研究汽车噪声振动对整车性能及舒适性的影响。

Noise(噪声)是指引起人烦躁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

汽车噪声不但增加驾驶员和乘员的疲劳从而影响汽车的行驶安全,而且对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噪声常用声压级评价,其频率范围在20Hz-20kHzo汽车噪声主要包括结构噪声(车身壁板振动产生的噪声)、辐射噪声(如发动机、排气系统、制动器等辐射的噪声)、空气动力噪声(风噪、空气摩擦车身形成的噪声)等。

Vibration(振动)描述的是系统状态的参量(如位移)在其基准值上下交替变化的过程。

2024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2024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2024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城市范围内进行的建筑施工活动,包括房屋、道路、桥梁、管道等。

第三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措施,减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

第四条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应当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方制定详细的噪声控制方案,并按照该方案进行施工。

第六条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由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建筑施工噪声的限制第七条建筑施工期间,白天(07:00-22:00)的噪声限制为55分贝。

第八条建筑施工期间,夜间(22:00-07:00)的噪声限制为45分贝。

第九条建筑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限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噪声隔离设施,减少噪声向周围环境的传播。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现场中的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降低噪声的传播。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责任第十七条建筑施工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噪声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责任由施工方承担,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噪声。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噪声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十条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测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噪声,居民有权向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投诉要求整改或控制噪声。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的监测与评估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噪声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并记录施工现场的噪声数据。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噪声监测应采用专业的噪声监测设备和方法,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噪声评估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评估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2021版本-噪声防治法

2021版本-噪声防治法

2021版本噪声污染防治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第三章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四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噪声污染的防治,适用本法。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适用劳动保护等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四条噪声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声环境质量。

国家实行噪声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八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噪声的评价和测量

噪声的评价和测量

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参阅有关文件) 评价范围内现场踏勘
确定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等级,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噪声部分 环境噪声现状调查和测量
噪声源调查 环境噪声现状调查及测 量
受影响人口调 查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与噪声有关 的内容)
环境噪声现状评价
噪声级预测、受影响人口预测
噪声管理法规与标准
定点测量方法:
24小时连续监测,测量每小时的连续等效声级,昼间A声级能量平均值,夜间A声级能量 平均值,
该区的环境噪声水平由下式计算:
L
n i 1
Li
Si S
(2)道路交通噪声测量
测点:市区交通干线(机动车流量不小于100辆 )一侧的人行道上,距马路沿20cm处,此处距两交 叉路口应大于50cm
lg
r 1 r0
acr
tan
2r
l0 2r0
• r>l0且r0>l0时 • L(r)= L(r0)-20lg(r/r0) • r<l0/3且r0 <l0/3时 • L(r)= L(r0)-10lg(r/r0)
(2)遮挡物引起的衰减 (3)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 (4)附加衰减
• 2、公路噪声预测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噪声防治对策
噪声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基本原则
划分依据: • 投资额划分建设项目规模(大、中、小) • 噪声源的种类及数量 • 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的变化程度 • 建设项目噪声有影响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标准和人口分布
级别
项目规模 受影响范围属于的功能区 建设前后噪声级的变化 受影响的人口
LI=LW-10lgS=LW-10lg(2πr2) =LW-20lgr-8

lA环境噪声控制技术

lA环境噪声控制技术
环境噪声控制 工程
一绪论.
一.噪声及其危害 • 噪声对听力的损伤 • 噪声对健康的影响 • 噪声对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干扰
• 1.影响睡眠2.影响交谈和通讯3.影响工作。
• 特强噪声能损害仪器设备和建筑物
二、噪声的评价和标准
一、响度级和响度 二、声级和A 声级 三、等效连续A声级Leq 四、昼夜等效声级 五、噪声暴露量(噪声剂量) 六、累计百分声级(统计声级)LN 七、交通噪声指数 九、噪声评价数NR 十、感觉噪声级(PNdB)和噪度(呐)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14623-93)
①测量仪器:精度为2 型以上的积分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 ②气象条件:无雨、无雪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不大于5.5m/s。传声器应加风罩。 ③测点选择:选在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离任一建筑物距离不小于1m。传声器距地面 垂直距离不小于1.2m。传声器指向主要声源(道路交通噪声指向道路)。 ④测量时间:分昼间和夜间两部分进行。 ⑤采样方式:用“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数据连续采集。 ⑥不得不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10dB。测点距墙面和其他主 要反射面不小于1m,距地板1.2-1.5m,离窗户处1.5m,开窗状态下测量。 ⑦铁路两侧区域环境噪声测量,应避开列车通过的时段。 ⑧测量中应尽可能减少对声场的干扰。应防止人群围观。应尽可能使用三角架支撑仪 器,测量者尽可能远离(1 米以外)测点。 ⑨国家环保局环控声[1996]091 号文明确指出:人工读数的声级计不得再使用,从1996 年开始,要求各级环境监测站的有关环境噪声监测报表和数据传输软件中不再报送累计百 分声级结果。
等效连续A 声级定义为:在声场中某一定位置上,用某一段时间能量平 均的方法,将间歇出现的变化的A 声级以一个A 声级来表示该段时间内 的噪声大小,并称这个A 声级为此时间段的等效连续A 声级,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9.09.26•【文号】国务院令第四十号•【施行日期】1989.12.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发布日期:1996年10月29日实施日期:1997年3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国务院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四十号发布自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对策和措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村镇建设规划时,应当合理地划分功能区和布局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保障生产环境的安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辆、火车、船舶、航空器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部门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

第八条国家鼓励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防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对策和措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村镇建设规划时,应当合理地划分功能区和布局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保障生活环境的安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辆、火车、船舶、航空器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部门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

第八条国家鼓励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鼓励。

第二章环境噪声标准和环境噪声监测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各类适用区域,具体划定本行政区域中的各类生活环境区域。

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和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需要,对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因特殊需要,又具有经济、技术条件的,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地方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噪声源的评估与控制、噪声管理与监测等方面。

第三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便民的方法,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噪声源的评估与控制第四条建立噪声源的评估与控制机制,对噪声源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合理的控制措施。

第五条噪声源的评估应包括噪声源的类型、数量、产生的噪声水平等内容,通过专业设备进行测量和分析。

第六条噪声源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包括减噪装置的安装、声学设计的优化等,管理措施包括限制作业时间、加强巡查检查等。

第三章噪声管理与监测第七条建立噪声管理与监测制度,定期对生活区、工作区、公共场所等进行噪声监测。

第八条噪声监测工作应主要监测噪声源的产生水平、传播路径、影响范围等,监测数据应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九条对于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应加强噪声管理,要求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标准。

第四章机构与人员第十条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噪声污染防治法》: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针对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

2.噪声排放标准:________指国家或地方制定的噪声排放标准,用于衡量噪声源是否达到规定的噪声水平。

3.噪声监测:________指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环境中的噪声进行实时或定点测量、分析和记录的过程。

4.噪声源:________指产生环境中噪声的物体、设备、工艺等,是造成噪声污染的主要原因。

附件:________无。

噪声的评价和标准

噪声的评价和标准

声压级 响度级
痛阈曲线


等响曲线

线
听阈曲线
等响曲线是相等响度声音对应点的连线,相当于声压频级率、频率不同,但响度级相同的声音。
各曲线上的数字表示声音的响度级,即和这个声音同样响的1000Hz纯音的声压级。
L L 零方响度级曲线(虚线)是听阈曲线,虚线上的点表图明入1耳刚等能响听到曲声线音的频率和声N 压级,p 低于虚线的点所表示的一定频率和声压 级的声音都听不到。120 phon曲线是痛阈曲线。 任一曲线低频区声压级高,高频区声压级低,说明人耳对低频声不敏感,对高频声敏感。 声压级高于100dB,等响曲线渐平缓,说明人耳分辨高、低频声音的能力变差,此时声音的响度级与频率关系已不大,主要决定
传播距 离,m
对于不同温度,可采用下式来估算:
Aa(T,)A1a(20C T,f)
β=4×10-6
与20℃相差 的摄氏温度
3. 其它原因引起的衰减
地面吸收的附加衰减:
当地面是非刚性表面时:地面吸收将会对声传播 产生附加衰减,但短距离(30-50m)其衰减可以忽略, 而在70m以上应予以考虑。
下垫面
的指向性因数:
R
I I
考虑到声源的指向性,需要对声压级的计算 公式进行修正,自由声场中在某一方向θ上 的声压级公式可表示为:
Lp LW 10 lg S DI
LW 10 lg 4 r2 DI
LW 20 lg r DI 11
DI是指指向性因 数,DI 10lgR
几种典型声源的辐射特性
国际上已提出数十种噪声评价量或评价指标。
本章主要介绍几种最基本和常用的评价量。
一 噪声的评价量和评价方法
(一)响度、等响曲线和响度级 (二)计权声级 (三)A声级和等效连续A声级 (四)昼夜等效声级 (五)统计声级 (六)更佳噪声标准(PNC)曲线 (七)噪声评价数(NR)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环境噪声控制考试重点汇总

环境噪声控制考试重点汇总

第一章绪论1.1.噪声及其危害、来源、特征1.1.1.噪声的定义:凡是人们不需要的和对人体有害的声音噪声的污染:第三大公害,(客观)噪声指声波的频率和强弱变化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音。

频率:3000~4000Hz强度:沃尔素斯基1.1.2.噪声的危害: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1.1.2.1.对听力的损伤:造成暂时性、永久性听阈偏移。

强噪声下暴露时间长:永久强噪声下暴露时间短:暂时1.1.2.1.1.听力阈级:指耳朵可以觉察到的纯音声压级。

与频率有关可用专用的听力计测定。

阈级越高,说明听力损失或部分耳聋的程度越大。

由噪声引起的阈级提高,称噪声性迁移。

1.1.2.1.2.慢性噪声性耳聋:听力损失是由于强噪声环境的影响日积月累缓慢发展形成的。

急性噪声性耳聋(爆震性耳聋):暴露在极强噪声(>150dB)环境中,引起鼓膜破裂,内耳出血,使人即刻失聪。

一次刺激就可使人耳聋。

1.1.2.2.对人体的生理影响长期暴露在强噪声环境中,会使人体健康水平下降,诱发各种慢性疾病。

心率加快、血压增高、高血压、动脉硬化、冠心病——心血管系统80dB肠蠕动减少37%,胀气,胃肠紊乱——消化系统神经衰弱、失眠、头晕记忆力减退——神经系统噪声公害事件 1981美国。

1.1.2.3.对睡眠的干扰年纪越大,熟睡状态越少睡眠周期:朦胧——半睡——熟睡——沉睡 90min连续噪声加快熟睡到半睡的回转,使人熟睡时间变短。

1.1.2.4.对语言交流和通讯联络的干扰环境噪声掩蔽语言声:不易察觉危险信号,造成工伤,使语言清晰度降低。

语言清晰度被听懂的语言单位百分数。

噪声级<语言声级无影响噪声级=语言声级受到干扰噪声级>语言声级有影响>10dB 谈话声会被完全掩蔽<90dB大声叫喊也难以进行交流噪声↑10dB,交谈声级↑7dB1.1.2.5.对仪器设备和建筑物的危害噪声级>135dB,损坏电子仪器,发生的故障或失效,声频交变负载作用产生声疲劳。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防止工业噪声的危害,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保证安全生产与正常工作,保护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新建、改建、扩建与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脉冲声除外)控制设计。

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第1.0.3条对于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以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代替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如仍达不到要求,则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控制措施。

第1.0.4条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应对生产工艺、操作维修、降噪效果进行综合分析,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以降低成本,提高效能,力求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第1.0.5条对于少数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如采取相应噪声控制措施后其噪声级仍不能达到噪声控制设计标准时,则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对这类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噪声控制设计应根据车间的噪声级以及所采取的个人防护装置的插入损失值进行。

第1.0.6条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标准第2.0.1条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的噪声A声级,按照地点类别的不同,不得超过表2.0.1所列的噪声限制值。

第2.0.2条工业企业由厂内声源辐射至厂界的噪声A声级,按照毗邻区域类别的不同,以及昼夜时间的不同,不得超过表2.0.2所列的噪声限制值。

第三章工业企业总体设计中的噪声控制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应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噪声环境影响的预估,环境保护篇章中噪声部分的编写,施工图设计中各种噪声控制设施的设计,以及建设项目竣工后,对于未能满足噪声控制设计目标要求的部分作出必要的修改与补充设计。

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可根据建设项目的主要声源特性,以及类似企业的噪声环境影响状况,作出建设项目噪声环境影响的预估。

第四章 环境噪声与振动的评价及测量方法

第四章 环境噪声与振动的评价及测量方法

Leq 10 lg
4 10
0.1*90
2 10 8
0.1*100
94.8dB
4 2 D ti/Ti 3.2 1 8 3/4 工作日噪声暴露率超标
一.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
1.网格测量法
2.定点测量法
作业
在铁路旁测得:当货车经过时,在2.5min内的 平均声压级为72dB;客车通过时在1.5min 内的平均声压级为68dB;无车通过时的环 境噪声为60dB;该处白天12h内共有65列货 车通过,其中货车45列,客车20列,计算该 点白天的等效连续声级。
中心频率 ( Hz ) 声压级 ( dB ) A计权修 正值 修正后频 带声级 63 90 -26.2 125 97 -16.1 250 99 -8.3 500 83 -3.2 1000 76 0 2000 65 1.2 4000 84 1.0 8000 72 -1.1
63.8 80.9
90.7 79.8
解:根据所给出倍频带声压级在等感觉噪度曲线上 查出相应的噪度值
中心频率 ( Hz ) 声压级 ( dB ) 噪度值 noy 63 42 0 125 40 0 250 47 2 500 54 3 1000 60 4 2000 58 6 4000 60 8 8000 72 15
Nn=Nnmax+F(∑Nni-Nnmax)=15+(2+3+4+6+8)=38 noy
6. 噪度(Na)和感觉噪声级(LPN) (等噪度曲线)
噪度 Nn
(noy)
噪度:人耳对声音强度所产生的主观感觉量,它与 人对声音吵闹程度的主观感觉成正比 . 噪度:在中心频率为1kHz的倍频带上,声压级为 40dB的噪声的噪度为1noy 噪度与感觉噪声级(LPN)的关系: LPN=40+10log2Nn (dB) Nn=20.1(LPN-40) (n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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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的声波反应的敏感程度不同。对1000~5000Hz 的声音比较敏感,对低频和很高频率的声音不敏感。 1. 计权声压级-- 为了使声音的客观度量与人耳听觉的主观感受近似取得一致,通 常对不同频率声音的声压级进行特定的计权修正,再叠加计算得到噪声的总声 压级。此声压级即为计权声压级。 2. 计权网络—近似以人耳对纯音响 度级频率特性设计的频率修正特 性。 A计权网络--模拟40方等响曲线 A计权声级单位:dB(A) 与人耳感觉最接近,常用,适 用于稳态宽频带噪声的评价。 B计权网络—模拟70方等响曲线 B计权声级单位:dB(B) 修正量较小。 C计权网络—模拟100方等响曲线 C计权声级单位:dB(C) 修正量最少。
图4.2 A、B、C计权网络的衰减曲线
噪声控制技术
4.3.2 A声级
即A计权声级。能较好的反应人耳对噪声强度对频率的主 观感觉。 是对连续的稳定噪声是一种较好的评价方法。 称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评价噪声的 主要指标。 缺点: 缺少时间参量,A声级不能直接用于非稳态、不连续 的噪声源评价; 对于低频成分占优势的强噪声环境,其A声级负荷噪 声劳动卫生标准,但长期暴露于该环境中可能会有高 血压、心脏病等症状。
工程机械噪声标准
《工程机械噪声限值》GB16710-1996 《内河船舶噪声标准》GB5980-2000 《城市港口及江河两岸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噪声控制技术
4.3 噪声的评价量和评价方法
4.3.1计权网络
为利用仪器直接测量出人对声音响度的主观 感觉,根据计权网络衰减特性的不同,分为 A、B、C。 分别记为计权A声级dB(A)、计权B声级 dB(B)、计权C声级dB(C)等。 其中A计权声级测出的声级更接近人耳对噪 声总的评价,以广泛使用。
0类区: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4类区:
环境噪声限值
噪声控制技术
(2)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图4.1
噪声控制技术
等响曲线
4.1.2 响度
响度 N :
正常听者判断一个声音比响度级为40 phon参考 声强响的倍数,规定为响度级为40 phon时响度 为1sone。单位是“宋” (sone)。 ※ 响度是与主观轻响程度成正比的参量。 ☆ 响度与响度级的关系:
LN 4010 log2 N
4 噪声评价方法及标准
4.1 人耳的听觉特性 4.2 噪声允许标准 4.3 噪声评价量和评价方法 4.4 声环境影响评价 4.5 典型工程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评价
噪声控制技术
4.1 人耳的听觉特性
4.1.1 响度级 人耳很灵敏,可以进行频率分析。 声音给人的感觉,主要是响的感觉。 不同频率的声音,即使声压相同,人耳的感觉的响度 也不同。
例如:
空压机与电锯,同是100dB声压级的噪声,电锯听 起来要更响。(电锯声属高频声,空压机属低频 声。)
噪声控制技术
4.1.1 响度级
响度级 LN :
当某一频率的纯音与1000Hz的纯音听起来同样响时,这时 1000Hz纯音的声压级就定义为该声音的响度级。单位为方
(phon)。
例如:某风机噪声听起来与声压级85dB、频率1000Hz的基 准声音同样响,则该噪声的响度级就是85方。 表示声音强弱的主观量,把声压级和频率用一个单位统一 起来。
噪声控制技术
等响曲线:
对各个频率的声音作试听比较,得到达到同样响度
级时频率与声压级的关系曲线。 鲁滨逊和达逊通过测试得到的。也称为ISO等响曲 线。 对于60方响度级的声音,1000Hz时的声压级就是 60dB,100Hz时的声压级为67dB,30Hz时的声压级就 是90dB。
噪声控制技术
噪声控制技术
例题:
某噪声各倍频程中心频率声压级如表,式计 算出该噪声的A声级。
中心频率 63 声压级 90 125 85 250 80 500 75 1000 75 2000 72 4000 58 8000 46
噪声控制技术
解答
由表查出A计权修正值列于
中心频率 声压级 63 90 125 85 -16.1 250 80 -8.6 500 75 -3.2 1000 75 0 2000 72 1.2 4000 58 1.0 8000 46 -1.1
噪声控制技术
N 2
LN 40 10
响度级与响度的关系曲线P65
响度级与响度的关系列线P66
噪声控制技术
4.2 噪声允许标准 4.2.1环境噪声标准 4.2.2劳动卫生标准 4.2.3声源噪声控制标准
噪声控制技术
4.2.1 环境噪声标准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 功能区分为5种类型:
噪声控制技术
例题:P74
噪声控制技术
4.2.3 声源噪声控制标准
机动车辆噪声标准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对GB12525-90进行了修 正。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45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 《三轮汽车和低俗火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6169-2005
噪声控制技术
4.2.2 健康保护和听力保护标准
我国《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表4.15;4.16。 噪声暴露率是将暴露声级的时数除以暴露声级的允 许工作时数,该暴露在Li声级的时数为Ci,允许暴 露时数为Ti(查表确定)。
Ci D= Ti
若D>1,表明8h工作的噪声超过允许标准; 若D<1,表明8h工作的噪声低于允许标准。
A计权修正值 -26.2
LA =10lg (10 )
i 1
n
LA 10
=10lg(100.1(9026.2) +100.1(8516.1) +100.1(808.6) +100.1(753.2) +100.1(750) +100.1(721.2) +100.1(461.1) ) =8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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