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市情感文章5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都市情感文章5篇
爱情需要包容,也需要理解,懂得对方的心,才能长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都市情感文章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都市情感文章1:最坚固的爱情,是懂得一个人的心
太过用力,会纠缠于内心,会让所有的饱满太过张力,是一张拉满了的弓,射得一定远吗?怕是会断掉。
一场情事,泼墨太多了,用力太猛了,自己都收不住。洪水泛滥的结果是将自己淹没了。
也许好的爱情应该是云淡风轻,安静地看着对方,对方是自己的一块清新的糖,想起时,安静地抿一下,就够了,有的时候,爱情需要距离,需要空间。
爱上一个人,总会动荡些时日,半夜跑去写情书,私情这东西总怕沉溺。但不沉溺又是错的。
爱这个人,哪怕知道他坏他烂,可是,因为贪恋这人世间的一点点爱一点点温暖,便飞蛾一样,扑向了火。这一场盛宴,是一个人的盛宴,与现实的爱情如此格格不入,不温暖,不体贴,不妥当,带着罂粟的邪恶与放荡但她一意孤行,一定要一意孤行。
最坚固的爱情是懂得一个人的灵魂与心,就像杨绛懂得钱钟书,这种懂得,似读一本值得读的好书,读一生,也不会倦。而他们的用力,是持续的温度,是持续的力度,一直是这样,不高,不低,不温,不火。
用力地爱一个人,趁着还有一颗爱的心,其实是幸福哪怕最后碎了灭了,而心里,永远会有这个人,永远会有。
女人总对事物有所迷恋,而迷人比迷东西更诱人。大体说来,一是迷恋衣服,二是迷恋男人。衣服和男人同时到来,则男人第一。
爱情是最不实用的东西,伤筋动骨的,不如迷恋别的东西实惠。迷恋这个东西,带着痴的成分,爱情这个东西,当个点缀时还好,可是,一用力起来就会盛大,又惊心动魄又无聊。
太浓烈的爱情,来得快,一定去得也快。
爱情原来是有条件的,原来是和别的气氛在一起的特别是人前,如果感觉到他们在相爱,一个眼神就足够了。
最干净的爱情,一定清淡似水,应该浓烈时浓烈,应该清淡时就清淡。
只剩下爱情,一定离分手很近了,因为再也没有别的话有趣的爱情,是和趣味、气味、气场相互联系的,比如两个人的共同爱好,哪怕一起爱上美食,其实最后拼的是生活习惯和灵魂距离。如果单纯色相吸引,爱情最难维持,时间最短的爱情一定是一见钟情只凭貌相,那样的爱情过于单薄,连维持下去都要努力。
最厚实的爱情,一定是踏实肯定,连缺点也要喜欢,连习惯都雷同,爱到忘记了爱是怎么回事,只记得他爱吃茴香馅,她爱穿安瑞井如果只是为爱而爱,哪怕私奔到天涯,一定还要离散。
爱一个人,需要傻到没有自己,和爱情相比,自己太轻了,太单了,太势孤了,而只有爱情,可以让人焕发了光彩,那样的熠熠夺目,
是自己没有过的样子。就像张中行老先生说,还是男女之情最有意思。因为像鸦片,有瘾,有毒,离不了,忘不了,相互吸引,又相互刺痛。
爱情之外的东西其实更能打动人。有一位大师说如何画好画,最让人动容的一句话是:没用的东西要多。特别是你喜欢的,越没用的东西最后会变成有用。而爱情也一样吧?那爱情之外的边边角角,终能形成一个巨大保护网,顺利把爱情转化成亲情。
一生中总有这些时日,是热恋着的,是黏着的,是情痴花痴一样,病态的缠绵,昼夜不分,朝也思暮也想全是他,全是他呀!
问了一遍又一遍,傻子一样:你想我吗?你爱我吗?其实内心里早就知道答案,可是,有什么用?就是不能肯定,就是想要让他说出来。他说了,还是再问,有多爱,有多想。真是傻呀。缱绻到最后,被爱情围困了,总以为会有多浓稠,却闻到了凉意,最简单、最干净的信爱上一个人,当然会有清凉意。
情到深处,却总是欲说还休,欲说还休。最深情的缱绻,倒不一定是身体的缠绵,到了灵魂的纠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片刻分离都觉得难以割舍,才真是更要命。
情到深处,何以表达?无语是最高境界。千沟万壑,都不记得了,时光掉落地板的声音,砸在两个人身上,似在前世的惊梦里,两个人静默成一幅明媚的山水画,人还是那个人,景还是那个景,却因为无语,而起了一片喜悦,所有时光,乱云飞渡,飞云也无语,飞雨也无语,用手轻轻地拨开那夜晚的底色,居然是一片蓝色,透明而惆怅。
都市情感文章2:最美好的事情是我这辈子暗恋你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怀,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16岁的时候,他梳莫西干头,喜欢看古惑仔,并像大哥陈浩南一样,在学校收了一群小弟,很有几分威望。一个初冬的下午,他逃了课在校外游荡,被隔壁技校的一群混混看到。他暗暗骂了一句脏话,心想,自己的兄弟正巧不在,今天怕是要见血了。
可是没有。就在混混们逐步逼近的时候,她骑着摩托车停在他的身边,让他上车。
他回头,看见穿白色棉衣的年轻女子对他笑说:大白天的,穿着校服,怎么不好好待在学校上课?
他觉得很奇怪,因为自己压根不认识她。更奇怪的是,他鬼使神差地上了她的摩托车。
再次见到她,是在一周后,彼时她站在讲台上,笑意盈盈地作为新班主任介绍自己他所在的这个班,是学校里有名的老鼠窝,女生只知道化妆打扮,男生个个是横行的霸王,而他就是那只领头羊。就在不久前,他领头气走了最后一个班主任,自此学校里再没老师愿意来接这个烫手山芋。
她刚进学校,人事不知,懵懵懂懂就被领导推进了火坑。
可是对她,他却做不出任何恶作剧了。他告诉自己,因为她曾经也算是救了一次自己,当大哥嘛,好歹要讲江湖义气。
没想到,过了一阵,怂恿他做恶作剧的同学,便全体倒戈,偃旗
息鼓了。因为,在一群古板枯燥的女老师中,只有她永远挂着温和的笑容;当全校都对他们班横眉冷对不屑一顾时,她仍带着全班气势雄壮地走过升旗台,似乎把他们当成最大的骄傲;找她说话的学生哪怕成绩再差,她都会用含笑的目光看向对方;她在课堂上讲文学,那些古诗词从她嘴里出来,如涓涓细流,一群从不学习的孩子,个个如痴如醉地盯着她。
女生们下课和她聊服装和星座,男生们围着她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他一向能说会道,总是故意说些吊儿郎当的笑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当他看到她也被自己逗乐时,就会难以抑制地欣喜。她的名字里有个雅字,大家叫她雅姐。他也跟着喊,雅姐。
有一天下午,他和班上的男生在操场上打篮球,突然听到她叫了自己的名字,他一回头,看见正从操场路过的她笑着对他说:篮球打得不错,很帅噢。他瞬间觉得甜蜜漫过心尖。
他看金庸小说,看到杨过感叹,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又望一眼讲台上的她,终于明白,如果杨过没有遇到小龙女,那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铁骨柔情的真正的大侠。
他真的收敛了很多。旷课、迟到、打架,统统成为过去。可是,和技校混混的仇怨不是一天两天,收到对方的挑战书时,他还是带着一帮兄弟去迎战了。在那种热血的年纪,这叫为光荣而战。
没想到对方这次是有备而来,他自己做掩护,让兄弟逃跑,打完架,他带着满身的伤和血,不知道该去哪儿。
他打了她的电话。她很快就来接他了,看到他的样子,又震惊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