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年修订)浙理工研〔〕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学校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成果要求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论文答辩:(一)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署名在前六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研成果奖。
(二)发表与学位论文和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发表或录用二区及以上论文或顶级期刊论文篇;.发表或录用论文、期刊论文或一级论文篇。
第四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论文答辩:(一)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署名在前六位的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二)发表与学位论文和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发表或录用二级及以上论文篇;.发表或录用、、检索会议论文篇;.发表或录用二区及以上论文、特级或顶级论文篇(排名前三)。
第五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攻读学位期间,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论文答辩:.在正式出版刊物公开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和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篇,或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学术论文篇;.获得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奖励(具体标准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并报校学位办审核公布后执行);.实践(创作)成果经三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鉴定达到专业学位水平(具体鉴定程序另行制定)。
第六条为鼓励优秀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经本人和导师书面承诺,至少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和推荐,学院和校学位办同意后,研究生可进行论文答辩并申请学位,并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发表或录用高水平论文后,报校学位办备案。
浙江大学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浙江大学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2009年6月修订)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允许部分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的优秀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05〕123号)及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情况,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提前答辩是指按相应学科规定学制年限,春季毕业研究生在前一年12月及以前、夏季毕业研究生在当一年3月及以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一)课程学习成绩要求:申请人的研究生课程有80%以上成绩优良,其中学位课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
(二)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获得署名在前五位的国家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或获得署名在前两位的省部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
2.理、工、农、医类学科的博士生,学位论文相关的创造性研究成果至少在本学科TOP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应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最高级别的学术期刊(期刊目录另定)。
3.人文和社科类学科博士生,学位论文相关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在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有2篇学术论文被SSCI收录。
—1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一)课程学习成绩要求:申请人的研究生课程有80%以上成绩优良,其中学位课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
(二) 理、工、农、医类学科的硕士生,学位论文相关的创造性研究成果至少在本学科TOP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三) 人文和社科类学科硕士生,学位论文相关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在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有1篇学术论文被SSCI收录。
第五条上述研究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
第六条获得2项授权发明专利的,可折算1篇TOP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SSCI收录论文。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13]13号)精神和要求,针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学实践(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四个方面;(二)学位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三)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按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本学科、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且所有成绩全部合格;(四)科研成果要求:1.申请理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期刊目录见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表,下同)上发表1篇论文;2.申请工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其中在SCI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3.申请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或武汉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上发表;或在CSSCI(含扩展版、集刊)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4.申请医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并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者应至少在SCI收录刊物或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流程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流程博士学位是高等教育领域最高级别的学位,要获得博士学位,除了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和研究任务外,还需要经过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论文答辩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是为了检验学生论文答辩能力,让学生提前对自己的论文进行自审、修改和完善。
下面是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一般流程:一、准备工作阶段1.提交论文在预答辩之前,博士生需要首先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并按学校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给导师和学院相关部门。
学院会组织专家组对论文进行初审,确保论文内容满足学位要求。
2.确定答辩委员会学院会根据论文的研究方向和内容,从相关领域的专家中组建一个符合要求的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通常由导师担任主席,其他成员由导师提名并经学院审核和确认。
3.提交答辩材料在确认答辩委员会之后,博士生需要准备答辩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给委员会成员。
答辩材料通常包括论文摘要、研究背景、论文主要内容、创新点与贡献、论文结构等。
二、预答辩阶段1.宣布答辩通知学院会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发送答辩通知,并确定答辩时间和地点。
2.学生自审在答辩前,博士生需要对自己的论文进行认真自审和修改,确保论文的质量和内容达到要求。
3.答辩报告博士生需要根据答辩材料,准备一个详细的答辩报告,包括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实验结果和分析、创新性和应用前景等。
4.预答辩会议在预答辩会议上,博士生需要向答辩委员会成员介绍论文的研究内容和结果,回答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疑点。
委员会成员会对论文内容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5.修改论文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反馈意见,博士生需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准备正式答辩阶段1.修改论文博士生根据预答辩会议的讨论和建议,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2.打印绑定论文修改完成后,博士生需要按学校要求,将论文打印成一定数量的绑定本,提交给学院相关部门。
3.提交报告摘要除了绑定本论文,博士生还需要撰写一个报告摘要,并按学院要求提交。
博士预答辩相关流程和细则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发〔2019〕22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预答辩实施细则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学位【2014】3号)、《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号)等文件关于申请博士学位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在修满相应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分、撰写完博士论文初稿并满足学院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见院发【2017】06号文件)后,需通过预答辩后方可提交论文评阅。
预答辩的相关实施细则如下:一、预答辩时间学生需在提交论文评阅2周前完成预答辩。
二、预答辩考察内容1、提交的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是否规范;2、提交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申请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三、预答辩组织形式1、由各中心组织5-7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含主席1名,如导师参加需7位委员),其中至少有1位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委员,另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2、预答辩采用PPT口头报告及问答的形式进行,报告时间不短于25分钟,预答辩委员根据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提出具体修改建议;3、预答辩需提前一周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
四、预答辩结果及处理办法1、每位委员对学位论文的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预答辩评审表》(见附件1),经统计,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结论为“同意”的则通过预答辩,按照委员的意见修订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论文评阅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提交论文评阅;2、未通过预答辩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必须修改不少于3个月,方可再次申请预答辩。
此规定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12月03日主题词:印发研究生预答辩规定通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03日印发附录: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预答辩评审表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论文评阅申请表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预答辩评审表学位申请者姓名:专业名称: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
大学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XXXX大学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学位(1998)6号文件“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要求,对临床医学各专业的研究生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做以下规定:一、毕业考试前须完成的工作1、学位课程考试毕业考试前除完成第一阶段学位课程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还须完成第二阶段的专业课、专业英语考试。
(1)专业课:由三名以上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组成考核小组,考试形式为笔试,内容要在二级学科基础上加深三级学科知识,时间为2小时。
(2)专业英语:在原有阅读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写作及听说能力,翻译速度要求达到每小时550-600个词,考试时间为2小时。
2、研究生思想素质及工作表现评定由导师和导师指导小组进行评定,每人按《临床医学研究生毕业考试情况表》(二)中的项目要求评定成绩,取每人评定总成绩的平均值记入《XXXX大学专业学位申请书(临床医学专用)》中的“临床医学研究生毕业考试情况表”(二)。
二、毕业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要求1、委员会组成博士生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是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包括临床医学博士生导师2人)。
硕士生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的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包括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2人)组成。
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做委员会成员。
2、毕业考试步骤(1)指导小组和研究生事先准备好临床轮转考核手册,病历、专业英语和专业课试卷,发表文章及研究生思想素质和表现评定材料。
(2)导师向委员会介绍研究生情况,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理论知识水平,临床能力及论文工作。
(10-15分钟)。
(3)研究生本人汇报第二阶段临床训练及论文情况(l0分钟)。
(4)委员会对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考试。
3、临床能力考试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1)抽查病历(疑难病历,急诊和会诊病历)并评定成绩。
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XXXX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对此项工作须给予高度重视。
为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水平和博士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答辩程序,防止论文答辩中的形式主义,特对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做如下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
一、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凡我校博士学位申请者(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向校学位办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并进行学位论文的匿名外审工作。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内容1.导师介绍答辩人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学术作风、科研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情况;2.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对象和内容,研究的材料和方法、主要数据和结论,论文的创新点等;3.预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议;4.作出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要求1.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安排在论文初稿完成后,一般在正式答辩3个月之前;2.由导师或培养单位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5人(校内、校外不限)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并报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3.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举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4.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每位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不少于60分钟;5.预答辩委员会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6.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
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7.预答辩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填入《XXXX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交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须知一、答辩前的准备1、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各培养环节。
2、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对预审意见已作相应修改。
学位论文预审须在答辩前二至三个月进行。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在本专业相关的杂志上发表三篇以上(含三篇)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公开发表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且与学位论文有一定的关联度。
4、学位论文格式按《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执行。
二、论文评阅1、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并在答辩前一个半月将论文及与学位论文有一定关联度的公开发表的至少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一起送交5-7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专家对关联度大小及学位论文作相应评价。
2、聘请的评阅人必须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名,校内专家至少2名。
评阅人中校内外至少各有2名博士生导师。
3、导师不可作为评阅人。
4、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在收到论文后,应在一个月内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及时将“博士研究生答辩评阅意见书”返回学生所在学院(系、所)。
三、答辩委员会的成员组成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2、答辩委员会的委员为5-7人,除本校专家外还应聘请2-3名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交叉学科的论文应聘请至少2位相关学科专家作为委员参加答辩会。
若导师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至少6人。
3.导师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则答辩委员会至少有6名委员,且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
4、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并尽可能聘请本学科、专业点和外单位相同学科、专业点的博士生导师。
5、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至少4人(不包括导师),校外专家2-3名中至少有1位是博士生导师。
6、如果聘请的答辩委员不是论文评阅人,应至少在答辩前两周将论文送交该答辩委员。
7、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应由我校在职人员担任。
秘书应在答辩前完成论文的送审评阅工作,答辩时协助***办理有关事务,做好答辩会的详细记录。
2.华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华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2012年3月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南农办〔2010〕13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就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参照执行。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要进行一次综合考试(含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主要考核博士生是否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考查博士生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委员会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3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本人不得担任考试委员会主席。
考试成绩由考试委员进行无记名打分并算出平均数得出。
考试成绩及评语经3名考试委员签名方有效。
(一)学位论文的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4-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部分摘录)、《华南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或《华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进行撰写。
所有毕业研究生都须在学位论文附录中最后一页注明本人对论文独创性的声明、以及版权使用授权书。
(从“研究生处主页→学位工作”中下载)(二)学位论文封面的要求论文封面为统一规格(可从我校校园网“研究生处主页→学位工作”中下载)。
论文封面请务必标明所列出的项目。
分类号的标注请查阅《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图书馆可查)。
(三)学位论文的提交学位论文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的份数由分委会秘书决定。
除交论文到学院外,研究生本人还应根据答辩材料清单要求交论文到学位办。
另外,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各研究生需将论文电子文档连同1份线装论文(论文中的图片应高清晰度彩色打印)交到学校图书馆(涉密论文则交到档案馆)。
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前答辩暂行规定
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前答辩暂行规定按照《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允许部分科研能力强、成果突出、学位论文质量高的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和标准如下:
一、全面完成培养计划,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
二、提前答辩时间最多不超过1年。
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成果满足如下条件:
1.达到《XX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申请相应学位的成果要求;
2.符合各学科自行制定的提前答辩相关条件。
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提前4个月,硕士研究生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
经导师和学位分委员会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同时提交学位论文,参加研究生部每年4月份或10月份组织的学位论文盲评(博士研究生送审3份,硕士研究生送审2份),只有全部盲评结论为优秀,才能进行提前答辩。
本规定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解释权归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
XX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为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博士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完善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体系。
根据《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调的意见》(教研[XXXX]1号)、《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第一条博士学位论文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符合学术规范的学术论文,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
论文应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和规范科学的研究方法,对所研究的课题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第二条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论文须用中文撰写(留学生学位论文的语言要求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字数为10 万字左右,以不超过15万字为宜。
论文一般应依次包括封面(论文题目和作者)、版权页(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
第二章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第三条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开题应具备的条件开题是博士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博士生进入学位论文写作前必须申请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申请条件为:(一)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二)通过博士学科综合考试。
第四条开题时间(一)基本学制为三年的博士生,其学位论文的开题一般安排在博士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进行;(二)基本学制为四年的博士生,其学位论文的开题一般安排在博士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进行;(三)硕博连读生(含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学位论文的开题一般安排在其转入博士生阶段后的第一学期进行。
第五条开题工作的组织(一)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撰写,经导师同意,向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下同)提出开题申请,填写并提交《XX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关于博士研究生延期及提前答辩的相关手续
关于博士研究生延期及提前答辩的相关手续
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最长5年;硕博、本博连读生一般为5年,最长6年。
在一般培养年限之外答辩时须办理延期或提前答辩手续。
1. 延期答辩
博士生学习期限超过4年者(硕博连读生为5年),均应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答辩的博士生须填写《博士生延期申请》五联单并说明延期原因,经导师及院(系)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研究生院学籍办备案。
为使学校更好的调整、安排博士生住宿等事宜,延期答辩的博士生应在第4学年结束前1个月到研究生院备案。
2. 提前答辩
少数学业优异、科研能力强,且学位论文质量高的博士生,在满足博士生应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后,可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但提前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若提前时间在半年以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告,经导师和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同意,研究生院批准;若提前时间超过半年,则需在导师及学位分委员会同意后,由研究生院安排两位同行专家对申请者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只有在两位专家的评审意见均为优秀时方可批准其提前进行答辩。
专家评审费由学生或导师承担。
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 - 沈阳大学研究生
沈阳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允许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根据《沈阳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研究生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 1.课程学习成绩要求:申请人的研究生课程有80%以上成绩优良,其中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英语语种研究生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英语六级考试水平,小语种研究生外语水平必须达到相应语种的四级考试水平。
2.在学期间应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或录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研究成果均须以沈阳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3.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必须经研究生部进行匿名送审。
评阅结果良好以上,才可举行学位论文答辩。
第三条 学位论文答辩由学院组织举行。
答辩委员要求具有教授职称,该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外校答辩委员人数须占委员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毕业研究生正常的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规定学制年限最后学期结束前的2个月内,申请在此之前进行答辩的均作为提前答辩。
第五条 申请提前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年。
第六条 申请提前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报告,并同时提交学位论文,经预审专家和导师初审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意见,提前答辩时间在规定学制年限最后学期以内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进行;提前答辩时间在规定学制年限最后学期以前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部报学校审批。
第七条 学校硕士学位办公室(即研究生部)负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违规行为视情节报学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处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常规-学历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有关规定摘要
北航学历博士学位论文(常规)评阅、答辩有关规定摘要一、论文评阅专家由学位分委员会聘请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中至少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应是博士生指导教师,至少有1名本校博士生指导教师。
而且本校评阅人至少1名,校内和申请者单位以外的评阅人至少3名(同一单位一般只能有1名)。
申请者的指导教师、副指导教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分委员会委员至少1名参加评阅或答辩。
对于保密论文,应提前办理《北航涉密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聘请专家审查表(博士)》。
二、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由5~7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
其中评阅人中应有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参加答辩委员会,博士生指导教师占答辩委员会委员的2/3以上(不含2/3),答辩委员会主席须为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者的指导教师、副指导教师不能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而且本校博士生指导教师1~2名,其他单位专家至少3名(同一外单位一般只能有1名)。
分委员会委员至少1名参加评阅或答辩。
三、答辩委员会秘书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
秘书由分委员会在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后聘任。
答辩委员会秘书在保证评阅资料保密的前提下,应完成以下职责:(1)负责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的送审;(2)综合汇总评阅意见,对评阅人提出的问题、不足及建议不能遗漏和删减;(3)将学位审批材料报送学院和校学位办公室审批;(4)应在答辩前7个工作日将博士学位论文送达非评阅人的答辩委员会委员;(5)记录答辩委员会委员的提问及博士生回答问题的情况;(6)起草答辩委员会决议,经答辩委员会讨论后整理成文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7)于答辩后3个工作日内将整理完整的学位审批材料及表决票原件送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同时将答辩决议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校学位办公室 2012年11月(请复印后分别交导师、答辩秘书各1份)。
大连海事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或延期
大连海事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或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暂行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家关于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切实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或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做本暂行规定。
提前答辩相关规定第二条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最后学期结束前的2个月内举行学位论文答辩视为正常答辩。
申请在此之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均为提前答辩。
第三条研究生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一、课程学习成绩要求:申请人的研究生课程有80%以上成绩优良,其中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二、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原则上具体要求如下:(一)博士研究生应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获得署名在前6位的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署名在前3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
2、发表符合如下条件的论文:(1)工学学科博士生,除有3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被SCI、EI检索机构检索外;并要求在SCI、EI检索源期刊(含国际会议)或本专业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3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2)理学学科博士生,除有3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被SCI 检索机构检索外;并要求在SCI检索源期刊(含国际会议)或本专业统计源期刊上正式发表3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3) 管理学学科博士生,除有3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被SCI、EI或ISTP、CSSCI检索机构检索外;并要求在SCI、EI或ISTP、CSSCI检索源期刊(含国际会议)或本专业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3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4)人文社科类学科博士生,在国际重要刊物或国内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有6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并有2篇在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上转载。
(二)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其他成果按如下方法计算:1.每项授权发明专利按1篇SCI类收录学术论文,每项授权实用专利按1篇统计源期刊学术论文计;2.被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按统计源刊物论文计;3.撰写著作每满5万字可按1篇统计源学术论文计;4.博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参加人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每项计2篇检索论文;三、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攻读学位期间在国家核心刊物上至少正式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博士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doc
2 应办理的手续
2.1提交学位论文工作情况报告
博士生应将提前答辩的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写成书面报告,由指导教师对论文内容及完成情况写出评价意见,并提出推荐。
5论文评审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评议书返回13份肯定意见后方可提前答辩。若达不到要求,则需继续论文工作,并按《博士生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中的相关要求重新组织学位论文评审及其他事项。
2.2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提前答辩的博士生除了向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提交提前答辩申请书和学位论文工作情况报告外,还应提交符合提前答辩条件的相关材料(见本规定1)。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查同意签字后,送交学位办公室备案。
3 学位论文的送审
3.1论文送审条件
参阅《博士研究生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中相关要求。
士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早可提前半年毕业。因此, 博士生提前答辩的时间不能早于第五学期11月初。
1 应具备的条件
(1)学位课考试成绩优良,中期考核成绩优秀,均已完成其他培养环节。
(2)学位论文是取得学籍后本人所作的创新性研究,论文工作量符合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已通过导师审核。
3.2论文送审方式
提前答辩的博士生在学位论文送审前要提交15本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其中5本采取"公开学位论文"评审方式,10本学位论文采取"隐名学位论文"外送评审方式。
4 论文评阅专家组成
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名单由导师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共同提供,不少于30名。在送审的15本学位论文中,导师从评阅专家名单中选聘5名专家评阅"公开学位论文",学位办公室从名单中选聘10名专家评阅"隐名学位论文"。
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
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博士论文,取得明显的研究成果,均应按本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一)获得署名在第1—4位的省部级一、二、三等科技成果奖。
(二)发表符合如下条件的论文:1.理学、工学学科博士生,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CI、E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或在校科研处规定的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2.人文社科类学科博士生,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CS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或在校科研处规定的权威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第四条对博士研究生应获研究成果的说明(一)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其他成果按如下方法计算:1.每项授权发明专利按1篇SCI类收录学术论文,每项授权实用专利按1篇权威A类学术论文计。
2.被ISTP、ISSHP收录的学术论文按权威A类刊物论文计。
3.编写著作(不含教材)每满5万字可按1篇A类学术论文计。
4.博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参加人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每项计1篇一级或A类学术论文。
5.影响因子大于3.0(含3.0)的论文每篇按2篇SCI类学术论文计。
(二)个别二级学科认为上述标准不适合该学科情况,可说明理由,提出该学科适用标准,书面报告所在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分学位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学校审批。
(三)个别博士生因上述标准不足以对其成果作出恰当评价,而影响正常申请学位时,需由导师向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申明理由,由所在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评定其研究成果,审核其是否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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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早可提前半年毕业。
因此, 博士生提前答辩的时间不能早于第五学期11月初。
1 应具备的条件
(1)学位课考试成绩优良,中期考核成绩优秀,均已完成其他培养环节。
(2)学位论文是取得学籍后本人所作的创新性研究,论文工作量符合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已通过导师审核。
(3)在读期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已达到要求,并有3篇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或有3篇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
(以石油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2 应办理的手续
2.1提交学位论文工作情况报告
博士生应将提前答辩的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写成书面报告,由指导教师对论文内容及完成情况写出评价意见,并提出推荐。
2.2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提前答辩的博士生除了向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提交提前答辩申请书和学位论文工作情况报告外,还应提交符合提前答辩条件的相关材料(见本规定1)。
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查同意签字后,送交学位办公室备案。
3 学位论文的送审
3.1论文送审条件
参阅《博士研究生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中相关要求。
3.2论文送审方式
提前答辩的博士生在学位论文送审前要提交15本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其中5本采取“公开学位论文”评审方式,10本学位论文采取“隐名学位论文”外送评审方式。
4 论文评阅专家组成
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名单由导师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共同提供,不少于
30名。
在送审的15本学位论文中,导师从评阅专家名单中选聘5名专家评阅“公开学位论文”,学位办公室从名单中选聘10名专家评阅“隐名学位论文”。
5论文评审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评议书返回13份肯定意见后方可提前答辩。
若达不到要求,则需继续论文工作,并按《博士生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中的相关要求重新组织学位论文评审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