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电力市场跨省集中竞价交易规则
售电公司参与跨省区交易对电网企业的影响及相关建议
售电公司参与跨省区交易对电网企业的影响及相关建议胡全贵;郭翔;李喜军;杨立兵;李晓刚【摘要】新一轮电力体质改革下,随着售电公司所能参与的交易类别的增多,给电网企业等原市场主体带来了巨大变化。
本文就售电公司参与跨省交易带来的影响进行了讨论:首先介绍了售电公司参与跨省区交易对电网公司利益产生的影响,然后着重从经营发展、安全运营、市场体系三方面分析了售电公司参与跨省区交易对电网公司产生的影响,最后,对售电公司参与跨省交易提出市场机制建设的相关建议。
【期刊名称】《电气技术与经济》【年(卷),期】2018(000)001【总页数】4页(P67-69)【关键词】售电侧开放;售电公司;跨省区交易;经营影响;市场机制【作者】胡全贵;郭翔;李喜军;杨立兵;李晓刚【作者单位】[1]北京国网信通埃森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北京国网信通埃森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北京国网信通埃森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2]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26.610 引言随着售电侧市场的放开,售电公司的数量与参与交易类型增加,除了最初的代理大用户交易、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以外,售电公司还增加了合同电量转让、电量互保、跨省跨区交易等多种业务类型。
另一方面,普通的大用户无法参与跨省区交易,这时就可由售电公司来代理执行。
委托售电公司代理是一种效率很高的市场行为,有利促进了跨省跨区电力交易。
在我国目前的体制机制下,跨省跨区短期交易特别需要售电公司的委托代理交易机制。
在此背景下,电网公司将不仅面对众多的售电企业,还要面对更多的用户企业。
市场中不确定性因素越来越多,运行条件和扰动场景更为复杂和不可预测,一旦售电侧放开,交易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十分复杂,电网将面临多种风险。
就此情况,文献[1]讨论了售电侧开放后,对电网企业利益的影响,构建了电网企业利益分析模型,提出了电网企业平衡利益的相关策略,文献[2]对售电侧开放对市场主体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识别和研究,并从多个维度针对售电侧开放建立了市场机制,文献[6-7]结合电力大用户跨省区直购电的特点,通过分析我国跨省区交易的现状,提出促进我国跨省区交易的对策建议。
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
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通过交易平台开展集中竞价交易,实现电能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江苏省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开展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第三条集中竞价交易坚持平等自愿、公开透明、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四条集中竞价交易包括年度、季度、月度交易。
第五条集中竞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应提前在交易平台注册,取得交易资格。
电力交易平台在交易组织前公告市场准入名单及相关要求。
第六条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电力交易平台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第二章交易组织第七条省经信委、江苏能源监管办根据年度直接交易电量总量确定集中竞价电量规模、电力用户及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上限,由电力交易平台发布。
第八条电力交易平台提前3个工作日发布集中竞价交易日期以及相关市场信息。
市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电力供需形势;(二)集中竞价交易电量规模;(三)关键输电通道潮流极限情况;(四)电力用户及发电机组允许申报的电量上限;(五)交易申报起止时间、交易出清结果公告时间;(六)必要时公布直接交易允许申报价差上下限;(七)出清方式。
第九条集中竞价交易采用交易双方分别申报交易电量和价差的形式,按照“价格优先、容量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
发电企业申报上网价差时,以参加直接交易的机组上网电价为基准,电力用户以自身执行的目录电度电价为基准。
第十条发电企业按机组申报上网电量和上网价差,电力用户按户号及电压等级申报用电量和用电价差。
申报价差的最小单位为0.001元/千瓦时,电量最小单位为100万千瓦时。
价差为正数(负数)时,表明直接交易申报的发电价格高于(低于)现行发电上网电价,直接交易申报的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高于(低于)现行目录电价。
国内外典型电力市场中的输电损耗分摊方法
国内外典型电力市场中的输电损耗分摊方法目前对损耗分摊问题的研究仍处于摸索、探讨阶段,在已经实现电力市场的国家,实际采用的损耗分摊方法各不相同。
1 英国电力市场英国电力市场采用的是一种基于平均网损的统一定价,即按照邮票法分摊损耗,与所发生的交易、市场成员的位置无关。
英国在建立电力联营体Pool之初,由于市场建设重点放在了市场主体结构的设计上,对损耗分摊问题的考虑以简单为目标,故选择了邮票法。
在英国电力市场的的发展过程中,有些市场成员曾对邮票法提出异议并向市场相关部门提出采用边际损耗系数法的议案,但时值英国电力市场运营模式的变更,从Pool到NETA模式,直至现在的BETTA模式,有关损耗分摊的问题一直处于搁置状态[92]。
对于采用边际损耗系数法的议案,相关研究部门也做了深入分析[4,92],暂时仍继续采用邮票法进行损耗分摊。
之前,发电与负荷分摊的比例为50%:50%。
目前发电与负荷分摊的比例改为45%:55%,这样比例的确定是由于发电是在发电出口变压器高压侧测量,则意味着变压器损耗已由发电自身承担,而负荷则是在配电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负荷没有承担变压器损耗[92]。
英国电力市场现行市场模式中,鼓励市场成员签订双边交易合同,并尽可能通过双边交易实现功率平衡。
对于损耗,其结算是在不平衡计算中考虑的。
发用电的能量不平衡量计算如下:不平衡量=测量值⨯TLM—调整量⨯TLM—合同量目前各点的网损系数TLF(transmission loss factor)均相同,网损乘子TLM(transmission loss multiplier)就是按照45%:55%的比例将总损耗在发电与负荷中分摊。
所有的发电量和负荷水平均按相应的网损乘子进行修正。
市场成员可以自行决定其合同电量中是否包含网损,如果不包含网损,则他们将按平衡市场中的不平衡价格付费,并根据自己的预测和经验估计整个系统是否会发生供需不平衡以及发生的时间和不平衡量。
山东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1.24•【字号】鲁发改能源〔2020〕1342号•【施行日期】2020.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社会信用中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华能山东发电公司、华电集团山东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公司、大唐山东发电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山东分公司、华润电力华东大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关企业:为贯彻国家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系列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力市场化改革决策部署要求,按照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市场主体准入(一)进一步规范电力用户准入条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的发用电计划放开“以发定用”原则,2021年我省电力用户市场准入条件维持2020年标准不变。
年内视跨省区优先计划放开情况,在确保市场电量发用平衡的前提下,适时放开经营性用户用电计划。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的有关要求,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在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和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后,方可参与市场交易(包括省内、跨省区交易)。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力用户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产品和工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的电力用户严格执行现有差别电价政策。
2021年,全省电力市场化用户用电规模约1900亿千瓦时。
(二)积极推进地方公用燃煤热电联产机组进入市场2021年,地方公用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仅安排供暖季“以热定电”优先发电量计划,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公用热电联产机组自主注册成为市场主体,“以热定电”优先发电量计划外的上网电量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按照山东电力市场相关规则执行。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50年(简)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50年一、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体制(1949-1978年)电力工业经历了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和水利电力部三个时期,在燃料部和电力工业部时期,对全国电力工业实行集中管理的体制;进入水利电力部时期,经历了两次分散、两次集中管理,多年来始终未能摆脱“一分就乱,一收就危”的怪圈。
1、燃料工业部时间(1949-1955年)。
1949年10月组建了燃料工业部,对全国煤炭工业,石油工业和电力工业实行统一管理。
当时电力工业方面直接领导的仅有华北电业公司及其所属的北京、天津、唐山、察中分公司,以及石家庄电灯公司和太原电力公司,其他各地的电力工业均由各地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的管理。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自1949年至1952年逐步将各地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的电力单位集中到燃料工业部管理。
1950年燃料工业部专门成立了电业管理总局,并先后组建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六个大区电业管理局,归电业管理总局统一领导,形成了垂直垄断、政企合一的电力工业管理体系。
2、电力工业部时期(1955年-1958年)。
1955年7月,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和石油工业部。
电力工业部继承了燃料工业部对全国电力工业的管理职能。
电厂的运行管理和输变电的运行统一由各电业局负责。
与此同时,撤销了电业管理总局和六大区电业管理局。
各省(市、自治区)的电力工业均由电力工业部直接领导和管理,这是由部直接领导省(市、自治区)电力工业惟一的一个时期。
3、水利电力部时期(1958-1966年)。
1958年初为加快水电建设,决定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合并。
将电力工业企业全部下放给各省(市、自治区)独立的工业体系,各省(市、自治区)仍然实行垂直垄断的电力工业管理体制。
当时的水利电力部只负责管理已形成跨省(市、自治区)电网的的京津唐电网和辽宁、吉林电网。
这种电力工业管理体制实施三年,分省的电力工业管理体制严重影响了电力工业的统一性和安全性,也影响了电力工业的发展,出现了严重的缺电局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6.29•【文号】发改价格[2008]1680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6月30日,实施日期:2011年6月30日)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80号)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省(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华东电网公司: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8〕207号)精神,决定适当提高华东电网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上网电价(一)为缓解煤价上涨的影响,适当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华东电网有关省(市)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上海市2.14分钱、浙江省2.12分钱、江苏省2.08分钱、安徽省1.2分钱、福建省2.33分钱。
同时适当提高部分电价偏低、亏损严重电厂的上网电价,有关电厂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一。
(二)三峡电站向华东有关省(市)送电价格每千瓦时分别调整为:上海市0.2686元、浙江省0.2862元、江苏省0.2424元、安徽省0.2287元;落地电价每千瓦时分别调整为:上海市0.3824元、浙江省0.4018元、江苏省0.3535元、安徽省0.3385元。
三峡电站输电价格及输电损耗率仍按发改价格[2003]10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提高符合国家核准(审批)规定的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省级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安装脱硫设施的新投产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调整为:上海市0.4368元、浙江省0.4407元、江苏省0.4108元、安徽省0.383元、福建省0.4023元。
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试点规则(试行)
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试点规则(试行)(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2017年8月14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精神,发挥市场配臵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跨区域省间通道输电能力,有效促进西南及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缓解弃水、弃风、弃光问题,规范开展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以下简称跨区域现货交易),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跨区域现货交易是指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会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在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通过跨区域输电通道,组织买方(含电网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与卖方(水电、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跨区域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开展的电力现货交易。
第三条跨区域现货交易定位为送端电网弃水、弃风、弃光电能的日前和日内现货交易。
当送端电网调节资源已经全部用- 1 -尽,各类可再生能源外送交易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如果水电、风电、光伏仍有富余发电能力,预计产生的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可以参与跨区域现货交易。
第四条跨区域现货交易需要满足送受端电网和跨省区通道安全约束,市场出清要闭环考虑电网安全约束条件,实现电网安全运行和市场有序运作的协调统一。
第五条参与跨区域现货交易的全部为水电、风电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跨区域现货交易,充分利用通道资源和全网调节能力,提高电网整体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第六条坚持市场化导向,买卖双方自主自愿参与市场,根据市场成员报价的优先级顺序,确定成交电量和成交电价,集中竞价出清。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市场运作规范透明。
第七条本规则适用于送受端本地现货市场尚未建立,为缓解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暂由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组织开展的跨区域现货交易。
参与跨区域现货交易的所有市场主体、电网企业调度机构必须遵守本规则。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1.28•【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市场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落实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进一步深化本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改革,加快构建能够有效反映电力供求变化、与市场化交易机制有机衔接的价格形成机制,为全面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加快确立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按照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稳步推进煤电市场化改革,分步实施改革政策,有序扩大价格形成机制弹性,防止价格大幅波动,逐步实现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坚持统筹谋划,保障供应。
充分考虑不同类型、不同环节电价之间的关系,统筹谋划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以及不同类型用户销售电价形成机制,强化配套保障措施,确保电力供应和价格稳定。
坚持强化监管,规范有序。
按照放管并重的要求,加强电力价格行为监管,建立价格异常波动调控机制,健全市场规范、交易原则、电力调度、资金结算、风险防范、信息披露等制度,确保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合理形成。
三、改革举措1、为稳步实现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目标,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省级电力市场建设中有关问题的研究
李 波
( 陕西 电 网电 力交 易 中心 , 陕西 西安 7 04 ) 10 8
试 运 行 .06 年度竞 价 后 . 20 年 由于 产生 较大 数额 市场
0 引 言
省 级 电 网电力交 易 中心 ,是 国家 电网公 司顺 应 电力市 场 化 改革 实 现 企 业 资源 优 化 配 置 的产 物 . 是 电 网企 业实 现市 场化 交 易行 为 ,实现 企业 经 济利 益
亏空 难 以消化 等 原 因 , 北 电力市 场暂停 了试运 行 . 东
进入 总结 阶段 。
华东 电力 市 场试点 工 作 于20 年6 0 3 月启 动 . 后 先 颁 布 了市 场建 设方 案 、 市场 运 营规则 、 术支 持 系统 技 功 能 规范 等基 础性 文件 ,分 阶段建 成 了华 东 区域主 站 系统 和省市 配套 系统 等 技术 支持 系统 ,成 功开 展
( ) 级 电力市 场是 国家 和 区域 电力 市场 的基 3 省 础, 主要 开展 省 内 电厂非 竞 争 电量 年 度合 同的双 边
交易 和现货 的集 中竞价 交易 。省级 电力 市场 可 同时
( ) 引 导 出台交 易 电价机 制 时不 仅要考 虑如 3在 何增 降 电价 。 为企 业科 学可持 续 、 和谐发 展提供 充足
的能 量补偿 ,还 要促使 电价 机制有 利于 电源 和 电网
作 为售 电 主体 ( 以委 托 代理 的方式 组织 省 内剩余 发
电资源) 与购电主体 . 自由选择参与国家月度合同市
场或 区域 年 、 月度 合 同市场 的交 易 : 并直 接参 与 国家 现货 市 场 的双边 交 易 。对 于省 问联络 线 薄 弱 、 区域 内经济 发展 和 电价 水平 差 别较 大 的省份 , 可独 立组 织 竞价机 组 的合 同市 场竞 价与 现货 市场 。 ()三级 电力 市场 体 系 的 建设 , 重 市场 自然 4 尊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华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华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30•【文号】电监市场[2004]10号•【施行日期】2004.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华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电监市场[2004]10号)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省(市)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公司:为规范华东电力市场,维护华东电力市场秩序,我会制定了《华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四年三月三十日华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华东电力市场秩序,保护各市场主体、市场运营机构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华东电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电监市场[2003]22号)和《华东电力市场试点方案》(电监市场[2003]42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华东电力市场。
第三条华东电力监管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华东电力监管机构依据国家电监会授权,按照依法、独立、公正、透明的原则履行电力监管职责。
第二章监管对象及内容第五条监管对象包括华东电力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营机构。
华东电力市场主体包括在华东电力市场注册的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经核准的区外购售电企业、独立配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市场运营机构包括华东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和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省(市)电力调度交易结算中心。
第六条华东电力监管机构监管的内容包括普遍监管和专项监管。
上海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
上海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推进上海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以下简称直接交易)工作,促进规范透明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实现电力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有关法津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直接交易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的市场交易行为,电网企业按规定提供输配电服务。
第三条直接交易根据上海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方案要求开展。
第四条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华东能源监管局)负责直接交易的实施工作;华东能源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直接交易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市场成员和权利义务第五条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中,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电力用户、售电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等。
第六条电力用户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一)按规则参与直接交易,签订和履行交易合同、输配电服务合同,提供直接交易电力电量需求、典型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信息。
(二)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按规定支付购电费、输配电费、政府性基金与附加等。
(三)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四)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在系统特殊运行状况下(如事故、严重供不应求等)按调度机构要求安排用电。
(五)遵守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有关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定,执行有序用电管理,配合开展错避峰。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发电企业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一)按规则参与直接交易,签订和履行交易合同、输配电服务合同。
(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三)确保发电机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电能和辅助服务。
(四)遵守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
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有关要求,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有序开展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工作,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南方五省(区)内(简称南方区域)跨区跨省协议交易、电力直接交易、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等,以及南方五省区与区域外的各类型电力交易。
第三条[成员分类]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
第二章术语定义第四条[售电主体]南方区域内并网运行并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或各省(区)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点对网送电电厂、具备市场化交易资格电厂以及各省(区)电网公司。
第五条[购电主体]1.第一类购电主体: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南方区域内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省(区)电网公司;2.第二类购电主体: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或所在省(区)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省(区)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
第六条[发电合同出让主体]南方区域内售出电厂年度合同电量的电厂。
第七条[发电合同受让主体]南方区域内购入其它电厂年度合同电量的电厂。
第八条[输电主体]南方区域内已取得输电业务许可证的电网企业,主要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下面简称超高压公司)、各省(区)电网公司。
第九条[月度协议计划]为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跨省(区)年度购售电合同确定的月度送受电计划。
第十条[月度市场化交易]为促进西部省区富余电能消纳,开展东西部地区余缺调剂,实现南方区域内资源优化配置,组织东西部市场主体在月度协议计划外开展的电力交易。
根据参与交易市场主体不同,可分为月度发电合同转让、月度集中竞价、月度富余电能增量挂牌三类交易品种。
华东跨省集中竞价交易市场的实证分析
制 设 计 的关 键 性 问题 . 目前 已 经 有 大 量 文 献 从 理 论 上 探 讨 了 电 力 市 场 中 市 场 力 的 特 点 . 并 以 国 内 外 电力 市场 运 行数 据 为基 础进 行 了实证 分 析1 s - 6 1 。 正 是 在 这 些 理 论 和 实 践 的 基 础 上 . 华 东 跨 省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平 台 采 取 了 买 卖 双 方 同 时 竞 价 的 双 边 拍 卖 方 式 . 且 清 电 价 采 用 了 撮 合 电 价 方 式 。 对 该 市 场 的 运 行 数 据 进 行 实 证 分 析 . 总 结 相 关 的 经 验 教 训 .对 于 中 国 继 续 推 动 电 力 市 场 建 设 有 重 要 的 借 鉴 意 义
收 稿 日 期 :2 0 1 3 — 1 2 — 1 1
比( 如 l : 0 . 6) 分 配 到 全 天 各 时 段 该 市 场 的 运 作 流
程 如 图 1所 示
易 成 本 低 廉 等 特 点 . 同时 其 市 场 力 问 题 也 广 受 关
注 I , 能 否 有 效 抑 制 市 场 力 , 已 成 为 电 力 市 场 机
市 场 出 清 电 价 为 撮 合 电 价 。 其 过 程 为 : 将 最 高 购 电 报 价 与 最 低 售 电 报 价 配 对 .市 场 出 清 价 格
0 引言
华 东 跨 省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平 台 是 华 东 电 网 各 省
1 华东跨省 集中竞 价交易市场 简介
华 东 跨 省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市 场 建 立 的 目 的 是 利
之 间 进 行 电 能 交 易 的 市 场 该 市 场 采 用 集 中 竞 价
的方 式 进 行 交 易 .从 2 0 0 8年 1 2月 开 始 试 运 营 , 至 2 0 1 1年 6 月 暂 时 停 运 . 历 时 2 年 多 . 共 举 行 2 2 次 交 易 在 此 期 间 . 该 市 场 累 计 成 交 电 量
各省市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汇总
各省市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汇总目前,我国各省市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存在较大差异。
下面,我将对各省市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进行汇总总结,并进行详细介绍。
一、北京市北京市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较为完善,涵盖了电力交易的各个环节。
北京市电力市场实行基于竞争的交易机制,包括竞价交易、双边协商交易和零售市场在线交易。
交易规则明确规定了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产品等内容。
此外,北京市还制定了电力市场准入规则和电力市场禁止行为规则,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上海市上海市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相对较为灵活,实行统一的竞价交易。
交易规则规定了竞价交易的时间、方式、产品等要求。
上海市还建立了电力市场参与者信用评估机制,对参与者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参与者进行分类管理和差异化服务。
三、广东省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相对较为简单,主要以双边协商交易为主。
交易规则规定了交易时间、方式、产品等要求,但对交易主体的资质、信用等要求较为宽松。
广东省还在尝试推行电力市场竞价交易,但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
四、江苏省江苏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相对较为严格,实行多元化的交易方式。
江苏省电力市场主要包括竞价交易、双边协商交易和零售市场在线交易等。
交易规则对不同交易方式的时间、产品、参与者资质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市场监测机制,对市场交易的行为进行监控和监管。
五、浙江省浙江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较为灵活,采用竞价交易和双边协商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交易规则规定了交易时间、方式、产品等要求,并建立了交易主体的准入机制和信用评估机制。
此外,浙江省还鼓励电力市场的多元化发展,鼓励企业参与交易,提高市场竞争力。
六、山东省山东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相对较为严格,实行竞价交易和双边协商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交易规则明确规定了交易时间、方式、产品等要求,并制定了参与者准入规则和交易配额分配机制。
此外,山东省还建立了市场交易的违规违约惩罚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综上所述,各省市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存在差异,但总体上都注重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中国民族南方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监管办法
南方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南方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关于促进跨地区电能交易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05〕292号)、电监会《跨区跨省电力优化调度暂行规则》(电监输电〔2003〕20号)、《跨省(区)电能交易监管办法(试行)》(电监市场〔2009〕51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方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以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为基础,实行合同的刚性与交易的灵活性相结合,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作用,统筹兼顾交易各方的利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方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行为,跨省(区)电能交易包括长期合约交易及灵活交易。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南方区域”,包括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
第二章交易主体及职责第五条跨省(区)电能交易的交易主体包括售电方、购电方和输电方。
其中,售电方为组织本省(区)发电企业集中外送的省级电网企业及国家统一分配电量的跨省(区)送电的发电企业;购电方为省级电网企业;输电方为南方电网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第六条南方电网公司负责组织南方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
在政府授权范围内,售电方负责组织落实电能资源,购电方负责落实电能消纳市场。
输电方负责输电通道畅通。
第三章长期合约交易第七条长期合约交易方式包括:省(区)电网企业间的长期合约交易及国家统一分配电量的跨省(区)发电企业直接参与的长期合约交易。
其中,省(区)电网企业间的长期合约交易包括:政府框架协议主导形成的长期合约交易及省(区)电网企业间协商确定的长期合约交易。
“西电东送”交易适用于政府框架协议主导形成的省(区)电网企业间的长期合约交易。
第八条省(区)电网企业间的长期合约交易。
购售电省(区)电网公司及输电方协商一致,于每年11月份前签订下一年度的年度合同(以下称年度合同),约定每月交易电力电量、96点送受电特性曲线等。
电力交易集中竞价交易规则
电力交易集中竞价交易规则一、电力交易集中竞价交易规则的基础概念电力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啊,就像是一场超级有趣的电力买卖大派对。
在这个派对里呢,有好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或者售电公司来参加。
大家都带着自己的“宝贝”,这个“宝贝”就是电力啦。
发电企业呢,就像是电力的生产者,他们希望把自己发出来的电卖个好价钱。
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呢,就像是电力的消费者,他们想买到又便宜又好的电。
集中竞价交易的规则,就是这个派对的游戏规则。
比如说啊,大家要在规定的时间里报价。
这个报价呢,就像是在市场上买菜讨价还价一样。
发电企业会报出自己想卖的价格,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会报出自己想出的价格。
然后呢,根据一定的规则来匹配,看看谁和谁能成交。
二、交易主体的参与方式1. 发电企业发电企业要参与这个集中竞价交易,首先得有一定的资质哦。
就像你要参加一场比赛,得先满足比赛的报名条件一样。
他们要把自己的发电能力、发电成本等信息都搞清楚,然后根据这些来报价。
而且呢,发电企业还要考虑市场的需求情况,如果市场上电力需求很大,那可能报价就可以高一点;如果需求小呢,报价可能就得低一些,不然就卖不出去啦。
2. 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这边呢,也是要先了解自己的用电需求。
他们要看看自己需要多少电,然后根据市场上的价格情况来报价。
如果他们觉得发电企业的报价太高,那可能就会再等等,或者找其他的卖家。
而且他们也要考虑自己的用电时间,如果是用电高峰期,可能价格就会高一些,这时候就得权衡一下是现在买还是等用电低谷的时候再买。
三、报价规则报价可是这个集中竞价交易的关键环节呢。
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的报价都得遵循一定的规则。
比如说,报价得有一个合理的范围,不能太高或者太低得离谱。
如果报价太高,可能就没有人愿意和你交易;如果报价太低呢,自己又会吃亏。
而且报价的格式啊,时间啊等等都有规定。
就像我们考试一样,得按照题目要求来答题。
在规定的时间里,大家把自己的报价提交上去,然后就等着系统来匹配啦。
电力市场电价概述
电力市场电价概述李XXXXX大学XX班【摘要】电力市场的兴起使电价理论研究日益受到重视。
电价在电力市场中起着优化资源配置、组织生产、促进流通、平衡利益等一系列重要作用。
本文主要通过对电力市场的简介,从中重点概述我国电力市场电价的改革、基本理论、影响因素、预测方法等,并给出了自己对现行电力市场电价的一些认识,希望有助于读者对电力市场电价的系统了解。
【关键词】电力市场电价理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电价因素电价预测0 引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如何打破垄断经营,引入有效的竞争机制,从而提高整体的社会效益成为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重大课题。
在电力市场中,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对电力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所有环节进行协调与控制。
电价的形成机制与电价的结构体系决定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运行。
电价既是电力供求的市场信号,又是电力市场发展的调节杠杆,还是关系国计民生、各行各业经济效益和切身利益的重要经济参数。
因此,电价问题一直令人关注。
我国近年来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也将电价及其形成机制列为重要内容。
我国电价虽经多次调整,但至今电价形成机制尚不明确、电价结构及水平确定方法尚不科学,从而造成电价名目繁多、水平不一。
为此,本文着重从整体方面概述了我国电力市场中的电价的相关问题,并阐述了对电力市场电价的基本认识及见解。
1电力市场简介1.1 电力市场基本概念电力市场的实质是通过建立电力系统商业化运营环境来提高整个电力工业的经济效益, 市场竞争机制和用户选择市场是电力市场的两个基本方面。
电力市场具有一般市场的基本内涵。
其特点表现为交易瞬间完成和以电网为场所。
电力市场的运营模式有:(1)垄断型运营模式:该模式中发、输、配、售电各个环节都实行垄断经营管理。
(2)买电型运营模式:该模式在发电领域实行竞争机制, 但只允许有一个买电机构负责从不同的发电公司购电, 不允许发电厂将电直接卖给最终用户。
买电机构对输电网和最终用户的电力供应实行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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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电力市场跨省集中竞价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第一一章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第第一一条条为进一步规范华东电力市场跨省电能交易工作,实现电能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确保华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关于促进跨地区电能交易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05〕292号)、《关于印发〈华东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的通知》(办市场〔2006〕18号)、《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关于印发<跨省(区)电能交易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电监市场〔2009〕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第二条第第二二条条跨省集中竞价交易是指由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在华东电力市场交易平台上组织市场主体通过集中竞价形式实现的跨省电能交易,是华东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第三条第第三三条条跨省集中竞价交易应坚持平等自愿、公开透明、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四条第四条第第四四条条跨省集中竞价交易以季度、月度交易为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逐步开展年度及月内集中交易。
第二章市场主体第二章市场主体第第二二章章市市场场主主体体第五条第五条第第五五条条在华东电力市场跨省集中竞价交易中,购电主体为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及华东区域内经国家批准的可以参加直接交易的电力大用户;售电主体为除购电省(市)外,华东网内拥有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上常规燃煤脱硫机组的发电企业及受发电企业委托的省(市)电力公司。
第六条第六条第第六六条条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负责华东电力市场跨省集中竞价交易的组织协调、交易信息发布、安全校核、计划编制、调度实施和结算管理等工作;同时向市场参与各方公平、无歧视的开放电网。
第七条第七条第第七七条条省(市)电力公司负责华东电力市场跨省集中竞价交易中本省(市)的组织协调、安全校核、计划编制、调度实施和结算管理等工作;同时向市场参与各方公平、无歧视的开放电网;根据本省(市)电力电量平衡情况提出购电需求;受发电企业委托参与跨省集中竞价交易。
第八条第八条第第八八条条发电企业根据市场规则直接参与跨省集中竞价交易,或委托所在省(市)电力公司代理。
第三章交易流程第三章交易流程第第三三章章交交易易流流程程第九条第九条第第九九条条根据购电需求,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通过华东电力市场交易运营系统向华东电力市场所有注册成员发布华东电力市场跨省集中竞价交易信息。
交易信息内容包括购电方、购电需求电量、购电需求电力曲线、交易时间、交易电力曲线、交易计量点与结算点、省(市)联络线稳定限额、省(市)联络线已安排计划情况。
第十条第十条第第十十条条省(市)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在交易信息发布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1:00前将核定的省(市)内发电企业跨省集中交易可申报电力电量上限报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汇总审核后,于12:00前通过华东电力市场交易运营系统向所有注册成员发布。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第十十一一条条交易信息发布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2:00至15:00,为跨省集中竞价交易申报时段。
在交易申报时段内,购电省(市)与发电企业可通过华东电力市场交易运营系统分别申报购电报价及售电报价。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第十十二二条条交易信息发布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0:00前,市场无约束出清。
交易信息发布后的第四个工作日17:00前,完成安全校核,得到最终出清结果,并通过华东电力市场交易运营系统公布出清结果。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第十十三三条条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在交易信息发布后的第五个工作日12:00前,根据分省(市)中标情况,与相关省(市)电力公司签订跨省电能交易单(协议)。
省(市)电力公司在交易信息发布后的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根据本省(市)发电企业中标情况,与省(市)内中标发电企业签订跨省电能交易单(协议)。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第十十四四条条对于月内开展的集中竞价交易,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可参照第九条到第十三条规定的步骤,并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调整时间节点进行组织。
第四章竞价与出清第四章竞价与出清第第四四章章竞竞价价与与出出清清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第十十五五条条在有效交易申报时段内,发电企业和受委托省(市)电力公司可通过华东电力市场交易运营系统申报售电信息,申报内容包括售电电量和售电电价;购电省(市)电力公司可通过华东电力市场交易运营系统申报购电竞价信息,申报内容包括购电电价。
交易电量最小报价单位为1 千千瓦时,交易电价最小报价单位为1元/千千瓦时。
在截止申报前,申报内容可修改。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第十十六六条条发电企业委托省(市)电力公司代理其参与跨省集中竞价交易的,需与省(市)电力公司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并报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备案。
省(市)电力公司受发电企业委托竞价的,申报内容为委托发电企业的交易电量和交易电价的汇总;可为多段报价,其中交易电价为发电企业的上网交易电价。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第十十七七条条交易平台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对购售报价进行集中撮合,即报价最低的售电主体与报价最高的购电主体优先配对,并依次类推。
成交电价取购电省(市)电力公司报价扣除售电省(市)电力公司输电费及跨省集中交易网损后与发电企业报价的中间价。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当购电省(市)电力公司报价减去发电企业报价及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跨省交易网损大于等于3分钱/千瓦时,售电省(市)电力公司输电费(含跨省交易网损)等于3分钱/千瓦时;不足3分钱/千瓦时但大于售电省(市)跨省交易网损时,售电省(市)电力公司输电费(含跨省交易网损)等于购电省(市)电力公司报价减去发电企业报价及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跨省交易网损;小于售电省(市)跨省交易网损时,不成交。
(二)如售电省(市)电力公司输电费(含跨省交易网损)已经按照发改价格〔2009〕2474号文有关精神由售电省(市)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则售电省(市)电力公司可向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提交协商确定后的输电费(含跨省交易网损),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据此在市场公告中发布。
在这种情况下,当购电省(市)电力公司报价减去发电企业报价及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跨省交易网损小于公告中发布的售电省(市)电力公司输电费(含跨省交易网损)时,不成交。
(三)中标发电企业上网结算电价=((购电省(市)电力公司报价-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跨省交易网损-售电省(市)电力公司输电费(含跨省交易网损))+发电企业报价)/2。
(四)购电省(市)电力公司购电结算电价=中标发电企业上网结算电价+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跨省交易网损+售电省(市)电力公司输电费(含跨省交易网损)。
(五)目前跨省交易网损率暂按2%考虑。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跨省交易网损=售电省(市)跨省交易网损=购电省(市)火电上网标杆电价(含脱硫)×1%;当购电方为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时,购电方火电上网标杆电价(含脱硫)暂按华东统销电价基价计算。
(六)皖电东送发电企业中标的,售电省(市)输电费由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收取。
(七)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按调度管辖范围对分省中标结果进行安全校核。
若安全校核不通过,则根据相关输电线限额及发电企业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对中标情况进行调整,直至安全校核通过为止。
(八)省(市)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按调度管辖范围对省(内)发电企业中标情况进行安全校核。
若安全校核不通过,则根据省内主要输电断面限额及省内发电企业报价情况向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提出省(市)内发电企业中标电量调整建议。
(九)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根据省(市)电力调度机构提出的发电企业中标电量调整建议及发电企业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对发电企业中标情况进行调整,直至安全校核通过为止。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第十十八八条条当发电企业可申报电量上限总额大于总购电量需求的1.5倍时,在单次跨省集中交易中单个发电企业的中标电量不能超过总购电需求电量的25%。
但如执行上述限制后,出现部分购电需求未能达成交易的情况,则未成交电量可与已中标发电企业剩余申报电量进行撮合,直至其申报电量全部成交为止,不受上述限制。
第十九条第第十十九九条条委托省(市)电力公司代理其参与跨省电能交易的发电企业,其中标电量、上网结算电价,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确定。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第二二十十条条电力大用户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的流程与购电省(市)电力公司一致,交易成功后应支付中标发电企业上网结算电费、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跨省交易网损、售电省(市)电力公司输电费(含跨省交易网损)、本省市输配电费。
第五章交易计划的执行与调整第五章交易计划的执行与调整第第五五章章交交易易计计划划的的执执行行与与调调整整第二十一条第第二二十十一一条条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根据分省中标情况,将跨省集中竞价交易结果纳入省(市)联络线计划。
送电省(市)电力公司根据省(市)内发电企业中标情况,将中标电量纳入中标发电企业发电计划。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第二二十十二二条条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和省(市)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应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保证交易计划的执行。
当发生中标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等原因需要调整跨省电能交易计划时,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如发电企业所在省(市)参与该次跨省交易的其他发电企业仍有富余出力,则根据原先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调增相应发电企业发电出力,同时保持省(市)联络线口子不变。
增出力发电企业的上网结算电价按本规则第十七条(五)之规定确定。
上网电费增加部分,根据计划调整责任由相应的责任方承担。
上网电费增加量=(调整后上网的发电企业上网结算电价-原发电企业上网结算电价)×计划调整电量。
(二)如发电企业所在省(市)参与此次跨省交易的其他发电企业已无富余发电出力,则由省(市)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向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提出调减交易计划的申请,由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从其他省(市)参与此次跨省交易的发电企业组织跨省交易电力,根据原先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调增相应发电企业的出力。
增出力发电企业的上网结算电价和上网电费增加部分的确定方式同本条(一)之规定。
(三)如华东网内参与此次跨省交易的发电企业已无富余出力,则由华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根据情况调减跨省交易计划。
为弥补购电方损失,根据调减电量,按购电价的10%,由计划调减的责任方补偿购电方。
(四)如因购电方原因需减少跨省交易电量的,由购电方省根据调减电量,按购电价的10%补偿发电企业与送出省(市)电力公司,其中发电企业和送出省(市)电力公司各为5%。
(五)由不可抗力引起的交易计划调整,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可依法免责。
(六)现有的网省、网厂运行考核、安全责任关系保持不变。
第六章交易结算第六章交易结算第第六六章章交交易易结结算算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第二二十十三三条条省(市)电力公司根据跨省电能交易单(协议)及交易计划调整记录与本省(市)发电企业进行跨省集中竞价交易电能电费结算,并出具电能电费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