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基本知识原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增值税基本知识原理

增值税是国际上的重要税种,在我国已推行多年,然而增值税的计征依据是什么,计算公式是什么,乃是基本知识,必须清楚,不能不讲。没有增值税计算公式,就不能从销售价值中直接计算出具有真实意义的应缴增值税,就不能解答什么是增值税。

必须指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缴税额”,不是增值税计算公式,它是价外税计算公式,增值与价外,二者概念理论,计算公式皆不相同,不能混为一谈。

增值税与价外税的不同概念

一、增值税理论认定,增值税包含在销售价值之中。增值税计征依据(计税金额)是销售价值中的新增应税价值。增值税税率规定是新增应税价值的内含(税金)税率。

A、增值税原本计算公式

销售价值中的新增应税价值÷(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

=应缴增值税

B、增值税推演计算公式

销售价值×计征率×增值税率=应缴增值税

公式B,是依据公式A推演得出的。公式B应用于平常月份计提应缴增值税。公式A应用于年度结算。两个增值税计算公式都要用上,企业会计对增值税核算就有了正确理论,工作简便明快,对正常经济活动所作报告皆正确。

所谓“内含(税金)税率”,是指计税金额与税率的规定相乘方法。计税金额与税率的规定相乘方法有两种:

其一、计税金额与税率直接相乘,得出应缴税额,谓之直接税率。如营业税,其计税金额是营业收入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应缴营业税)。

其二、计税金额中的某部分与税率直接相乘,得出应缴税额,谓之内含(税金)税率,增值税税率即是如此。增值税的计税金额是新增应税价值,新增应税价值中的“计征值”与增值税税率直接相乘,得出应缴增值税。

【注:内含(税金)税率原理

新增应税价值与计征值,有着不同意义

新增应税价值÷(1+增值税率)=计征值

计征值×增值税率=应缴增值税

计征值+应缴增值税=新增应税价值】

二、价外税理论认定,价外税不包含在销售价值之中。价外税理

论将企业的销售收入,认定为不含税销售价值、销项税额两个内容;

将购入原材料,认定为不含税原材料价值、进项税额两个内容;价

外税理论没有价外税计征依据,没有价外税税率,价外税计算公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缴税额

增值税销售价值结构图(莫氏结构图)

为了对增值税基本原理阐述清楚,作此示意图

图注:

一、销售价值 100万元=56·5万元+24·5万元+19万元

二、新增应税价值43·5万元=24·5万元+19万元

或43·5万元=100万元-56·5万元

因为新增应税价值包含在销售价值之中,故称为“销售价值中的新增应税价值”。新增应税价值乃是增值税的计征依据,所谓税不重征,立意即在于此。

三、已税成本价值56·5万元,是由增值税率17%外购扣除项目构成。

四、未税成本价值24·5万元,是由非扣除项目成本费用构成。

五、已税成本价值、未税成本价值,是在生产、经营中实际发生的。(注:已税成本价值与未税成本价值划分是个政策问题,当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

六、新增应税增值额19万元,属于盈利升值范畴,以通过销售得到实现。新增应税增值额包含应缴增值税、利润两个内容。

七、双重性成本价值5000元,是由扣除率低于增值税率17% 的外购扣除项目构成,(如自来水费扣除率6%)。

八、双重性成本价值包含在未税成本价值内,是出于工作省便,在计算时该部分应按其扣除率如实扣除,只征收其中的部分税收,该部分税收谓之政策性成本拖带之增值税。双重性成本价值包含在未税成本价值内,但在图上只作显示。

九、应缴增值税62909元,包含在新增应税增值额内,但在图上只作显示。

十、图像显示,增值税包含在新增应税价值之中,即包含在销售价值之中,所以增值税征收,乃是国家按照预先的政策规定,对企业实现的销售价值依法进行分配。

实例展演

资料:某服装厂8月份发生

购入布料、纱线、纽扣等42万元,购入修理用配件2万元,支付电费12万元,购入包装物0·5万元,支付自来水费0·4万元(扣除率6%),支付购销运费0·1万元(扣除率7%),支付人员工资费用16万元,计提折旧费5万元,其他各种非抵扣项目费用3万元。

全部材料费用制成衣服5000套,每套卖价200元,共计销售价值100万元,企业适用增值税率17%,按增值税原理计算应缴增值税。

分析:整体销售价值 100万元,其中包含的内容。

(一)、已含增值税率17% 的成本价值56·5万元。

(具体为:布料等42万,配件2万,电费12万,包装物0·5万)(二)、未含增值税和低于增值税率17% 的成本价值24·5万元。(具体为:工资16万,折旧5万,其他3万,自来水费0·4万,购销运费0·1万)

扣除率低于增值税率17% 的成本价值,谓之双重性成本价值,(如自来水费、购销运费),双重性成本价值包含在未税成本价值内,是出于工作省便,在计算时该部分应按其扣除率如实扣除,只征收其中的部分税收。

(三)、新增应税增值额19万元。

(具体为:100万元-56·5万元-24·5万元=19万元)(四)、按增值税原本计算公式计算应缴增值税。

A、新增应税价值与计征值。

24·5万元+19万元=43·5万元(新增应税价值)

43·5万元÷(1+0·17)=371795元(计征值)

B、适用增值税率17%

371795元×17%=63205元(新增应税价值应缴增值税)

C、因为自来水费0·4万元(扣除率6%),购销运费0·1万元(扣除率7%),属于双重性成本,应当计算扣除。

0·4万元÷(1+0·06)×0·06=226元(自来水费应扣除税额)0·1万元×0·07=70元(购销运费应扣除税额)

D、扣除调整。

63205元-226元-70元=62909元(整体销售价值应缴增值税)(五)、按增值税推演计算公式计算应缴增值税。

(假定该企业测定的计征率为37%,套用公式)

100万元×0·37×0·17=62900元(整体销售价值应缴增值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