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

合集下载

河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doc

河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doc

2019年河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河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一、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的一类特定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优惠税率。

在实务中被称为“小小微企业”则是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定金额,在享受减低税率(减按20%税率)的基础上,还给予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半征税优惠的的小型微利企业。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从起,享受该项优惠的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20万元。

刚刚发布的财税〔2015〕99号文件又规定从10月起,上限提升至30万元。

二、纳税年度界定及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新政对所得税计算的影响由于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而财税〔2015〕99号文件则规定从10月起,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享受“小小微企业”的减半征税优惠,那么在1月至9月份,能享受“小小微企业”的减半征税优惠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仍然为不超过20万元。

这样一来,就出现“一个年度中以两个所得额标准来判定能否减半征税”的局面。

2016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

2016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

2016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口径介绍(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减低税率政策(减按20%征收)以及减半征税政策(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除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1.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 万元;2.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 万元。

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 2 全年月平均值二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 12(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低税率政策。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3年12 月31 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 万元(含6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6年12 月31 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四)对上年度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或等于0 的企业,凡在当年预缴时获利(指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实际利润额大于0),预缴期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上一纳税年度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 万元(含 1 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 万元的,在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10 万元但小于30 万元(含30 万元)的,可享受减低税率政策;超过30 万元的,停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的标准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的标准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的标准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业。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是非常重要的,合理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可以有效地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企业的发展。

那么,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标准是怎样的呢?首先,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方面,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到相对较低的税率。

具体来说,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而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这意味着小微企业在纳税时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

其次,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起征点方面,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起征点为30万元。

这意味着小微企业的年利润在30万元以下时,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对于一些刚刚起步的小微企业来说,可以有效地减轻负担,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空间。

再次,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国家还对小微企业实行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有效地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最后,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方面,国家还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提出了一些简化措施。

比如,对于年度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简化了纳税程序,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总的来说,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标准相对来说是比较有利的。

国家在税收政策方面对小微企业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和优惠,这有利于激发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当然,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除了要了解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标准,还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合理规划税收筹划,做好税收合规,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经营中,小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利用企业所得税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同时,也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学习,确保企业的税收合规,避免因税收问题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2011年,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目前,对小微企业现行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有:一、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仍然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其中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设备、器具折旧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全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全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全2017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全汇总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稳定扩大就业和加快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

为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减轻了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了小微企业发展。

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的知识,欢迎阅读。

什么是小微企业?税收上的小微企业共涉及三个:1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型微利企业。

这一概念源自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或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或1000万元)。

2增值税上的小微企业。

源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小微企业,是指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企业性单位。

此外,二金一费的小微企业标准与增值税差不多。

3其他小型、微型企业。

源自《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小微企业。

相关税费及附加看看都有啥税收优惠政策?(一)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l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016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6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6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了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欢迎阅读。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集一、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的税种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二、当前小微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的主要内容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在3万元(含本数,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在3万元(含本数,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当前小型、微型企业印花税优惠的主要内容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何办理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纳税人,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可直接在申报表或电子税务局相关申报模块中自行填报即可享受减免。

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主要内容1、减低税率及减半征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016年最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

2016年最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

2016年最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作出进一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贴士: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一)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表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表

关指标。
同上
同上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 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3000万元;
同上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 超过1000万元。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 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1000万元。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 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 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 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 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 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 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
通知
财税[2018]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
5 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范围的通知
6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 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关于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梳理

关于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梳理

摘要:自2011年起,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与扶持政策,以实现小微企业健康、良好的发展。

因此,从提升对小微企业贷款额度、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增设金融服务机构、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六个方面对相关政策进行梳理。

关键词:融资成本;税收优惠;融资担保中国分类号: f27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1-0005-021.2011年,国务院出台九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

其中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政策如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

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2.2011年,银监会印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

《通知》指出:引导商业银行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按照四单原则(小企业专营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及资源配置力度,满足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努力实现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3.2013年,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充分发挥信贷资产流转、证券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将盘活的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相关部门要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按月监测、按季考核,确保各地区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4.2015年3月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税收优惠一直是各国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小微企业而言,税收优惠政策更是一项重要的利好措施。

本文将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小微企业可以选择适用3%简易征收率或者享受免税政策。

适用3%简易征收率的小微企业,在计税过程中可以按照销售额的3%进行计算纳税金额,无需单独核算进项税额。

享受免税政策的小微企业,则可以不缴纳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极大地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促使其更好地发展壮大。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适用简化征收方法,即按照销售收入的1%进行纳税。

同时,在小微企业的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减轻了企业创业初期的经济压力,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创业。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还推出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创业贷款,同时享受低利率、无担保等优惠条件。

这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助力其发展壮大。

四、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出账政策为了解决小微企业税负过重的问题,国家还针对小微企业推出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出账政策。

根据该政策,小微企业无需实际缴纳进项税额,而是可以直接从销售额中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了企业的税负。

五、小微企业创新产品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政府还推出了小微企业创新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通过技术创新或者新产品研发获得专利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免或者抵扣相应税款的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激励了小微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积极性,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对于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表2016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关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降低税率、减半征收)税收优惠的问题,本不是很复杂的事情,但近期有种说法,认为:“将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理解为将应纳税所得额减按50%是错误的,造成小型微利企业少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优惠”,并将原本正确的计税方法说成是“很大的误区”(以下称为“误区论”)。

为此,笔者试就此问题作如下分析。

例11:甲制造型居民企业,资产总额50万元,从业人数20人,从事非国家限制与禁止的行业,2014年度可弥补的亏损2万元,2015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20万元。

持“误区论”观点的认为应该这样计税:该公司应先将2015年纳税调整后所得20万元减按50%计算,即20×50%=10(万元),再弥补以前年度可以弥补的亏损2万元,得出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则该公司的应纳税额=8×20%=1.6(万元)。

笔者认为,上述计税方法恰恰是错误的。

(一)从“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分析。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在判别一个小型微型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时,应该是以收入总额减除了所有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后,自然也必须是减除了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以此作为判别的标准。

而按“误区论”的观点,却是以未减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不完全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来作为判别标准,对于符合年所得不超过20万元的先按50%减半,再以减半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016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6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6年小微企业所得税有什么新优惠政策?还是和2015年相同呢?我们一起来了解吧!1.小微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优惠政策以及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减低税率优惠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具体包括: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申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其中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应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方式:预缴时享受,年度备案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

备案资料: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b.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享受方式:汇算清缴时享受,年度备案。

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

备案资料: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b.研发项目文件。

(3)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016年最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6年最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6年最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作出进一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贴士: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一)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25/38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26/38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序号 1 2 3 4
5
6
分类指标 基本要求
评价指标 *企业成立年限
*知识产权
*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产品
收入比例
研发费用比例
科技人员比例
指标要求
企业需注册满一年以上(365个日历天数)。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4 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
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
… ……
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金额。
19 十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包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 二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33
33 三十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 部分减 征或免征( 免征减征:减征幅度_20_%)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30/38
涉税实务
解析: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 =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本年企业总收入 =【产品(服务)收入+技术性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4500÷(6000-800)=86.54%>60%,该指标满足条件。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31/38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均符合条件, 请问该企
业需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均符合条件, 其仅需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

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小微企业的几个分类:(1)企业所得税口径的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三个指标(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同时符合。

(2)增值税口径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是同时满足:小规模纳税人和月/季度销售额。

(3)其他口径的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版)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版)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版)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范围扩大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务〔2015〕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5〕34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优惠期间顺延一年财税〔2014〕34号)规定: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优惠期间财税〔2015〕34号规定: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优惠期间3.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指标或标准发生了变化财税〔2015〕34号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由此可见,财税〔2015〕34号通知仅是将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对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的规定,改为按照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但是,对于以上判断指标或标准,必须注意三点:一是注意掌握判断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的范围,仅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二是上述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指标或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三是企业不能为了满足相关指标或标准而故意人为调节与指标或标准相关的数据或信息,更不能为了相关指标或标准而弄虚作假,如不能故意压低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在会计上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该怎样处理

在会计上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该怎样处理

在会计上⼩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该怎样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型微利企业,⽆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式,凡符合⼩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减免税额计算⽅法:1.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

2.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30万元的,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

例1.甲公司属于查账征收的⼩型微利企业,2014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第23⾏“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元。

减免所得税额=60000×15%=9000(元),填列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符合条件的⼩型微利企业”为9000元,以及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第26⾏“减免所得税额”填列9000元。

企业本期只需按减免后的⾦额:60000×25%-9000=6000(元),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规定,⼩微企业从2014年第三季度起采⽤新的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例2.⼄公司是查账征收企业,2013年度是⼩型微利企业,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2014年第三季度预缴申报,《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10⾏“实际利润额”累计⾦额为5万元,之前累计预缴5000元,减免所得税额=50000×5%=2500(元)。

企业本期缴纳所得税额5000元(50000×25%-2500-5000)。

⼆、会计处理《财政部、⼯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商总局、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20号)从税收的⾓度提出,⿎励⼩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执⾏《企业会计准则》。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补贴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补贴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补贴申请条件)1、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15万元。

若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

需注意按月缴纳和季度缴纳享受的优惠可不同;2、企业所得税减征。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小微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注意的是,这里需要小微企业达到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三项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3、残保金免收。

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的在职员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这里由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微企业的印花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六税最高减征50%。

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可进行免征;5、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

娱乐服务类小微企业未达起征点的或广告业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不超过6万元)的都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6、支出小微企业融资。

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2016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2016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2016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答:目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5〕34号、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税政策。

减低税率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下同)的、自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口径介绍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减低税率政策(减按20%征收)以及减半征税政策(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除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低税率政策。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四)对上年度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或等于0的企业,凡在当年预缴时获利(指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实际利润额大于0),预缴期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上一纳税年度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在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10万元但小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享受减低税率政策;超过30万元的,停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享受减低税率政策;超过30万元的,停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六)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在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10万元但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享受减低税率政策;超过30万元的,停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