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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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

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2017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2017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2017年⼩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相关推荐2017年⼩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你是否对⼩型微利企业存在着⼀些误解?你是否不知道⼩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怎样的?下⾯⼩编为你详细的介绍。

什么是⼩型微利企业? 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型微利企业。

⼩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型”和“微利”上。

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限制和禁⽌的⾏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是资产总额,⼯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是从业⼈数,⼯业企业从业⼈数不超过100⼈,其他企业从业⼈数不超过80⼈;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是什么? 答:财税〔2015〕34号⽂件的主要内容是:⾃2015年1⽉1⽇⾄2017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件明确:⼩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数包括与企业建⽴劳动关系的职⼯⼈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数。

从业⼈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的主要内容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型微利企业,⽆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式,均可享受⼩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型微利企业在季度、⽉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本次新政策调整,主要有三个变化:⼀是将享受⼩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到20万元以下,进⼀步加⼤了优惠⼒度(举个简单的例⼦,A企业符合⼩微企业条件,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按法律规定可以享受20%的优惠税率,应纳税额为4万元,减免税额1万元。

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一、小型微利企业简介小型微利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二、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小型微利企业各行业划型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017-2018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

2017-2018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

2017-2018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认定标准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有什么优惠政策?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2018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如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司如下:月平均=(月初值+月未值)÷2; 年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贴士:“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我国在2017年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的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二、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政策演变三、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优惠?(一)查账征收企业。

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17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17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17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型微利企业在我国经济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017年,国家发布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以进一步规范和支持这一类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帮助企业了解标准内容,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企业规模。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了明确的划分。

其中,小型企业指年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利润不超过500万元,雇员不超过100人的企业;微型企业指年营业额不超过2000万元,年利润不超过200万元,雇员不超过50人的企业。

企业应根据自身规模确定所属类别,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经营管理。

二、财务管理。

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财务预测、成本控制等方面。

企业应及时、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合理规划财务预算,控制成本开支,确保财务稳健运行。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提高经营效益。

三、人力资源管理。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激励、考核等方面。

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市场营销。

标准要求企业要加强市场营销工作,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加强品牌建设,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市场份额,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五、创新能力。

小型微利企业要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

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社会责任。

标准要求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方面。

企业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

七、风险管理。

企业要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识别、评估和控制各类风险。

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很多财务人员都是信手拈来,导致在汇算清缴申报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简单的说小型微利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统称。

那么有什么具体的界限和认定标准呢?一、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二、财务人员在确认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时,经常犯的错误:1、资产总额部分企业,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企业资产总额: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或:资产总额=月资产总额合计÷12部分企业按照以上两种计算方法得到的资产总额数据来跟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中的资产总额比较,从而确认企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以上两种算法可能产生如下两种结果:1)、因为错误的资产总额计算方法,使原本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被错误确认为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政策优惠,在以后的税务检查中,面临处罚风险;2)、因为错误的资产总额计算方法,使本应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错误认定为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错失所得税政策优惠。

2、职工人数企业在计算职工人数时,所犯的错误跟资产总额的情况基本相似,不再多做分析。

需要注意的是,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应纳税所得小型微利企业的第三个指标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也就是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

2017国家小微企业政策新规定

2017国家小微企业政策新规定

2017国家小微企业政策新规定微小企业的发展是我国克服金融危机影响,推动产业结构实现升级的基础。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国家小微企业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国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知识点:小微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1.小微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优惠政策以及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减低税率优惠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具体包括: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申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其中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应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方式:预缴时享受,年度备案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

备案资料: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b.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享受方式:汇算清缴时享受,年度备案。

2017年国家统计局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2017年国家统计局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2017年国家统计局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

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和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和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和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一、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1.小型企业认定标准:
(1)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2)年度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中,从业人数的计算方式为:全日制雇员人数+为企业工作的非全日制员工人数。

年度销售额的计算方式为:企业境内和境外销售额之和。

2.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2)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率低于25%。

其中,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为:企业总收入减去可纳入总收入的税前扣除费用。

二、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微型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企业:
1.从业人数不超过20人;
2.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其中,从业人数的计算方式与小型企业的一样。

需要注意的是,小型微利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并不完全一样。

微型企业对于从业人数和年度销售额都有更低的限制,更强调企业规模的
小型化。

而小型微利企业是在小型企业的基础上,限制了企业的利润情况,强调企业的盈利水平。

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和优化,小型微利企业和微型企
业的认定标准也可能会有所调整和变化。

因此,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政
策法规的更新,及时了解最新的小型微利企业和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总的来说,小型微利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旨在提供税收和政策
优惠,鼓励和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经
营状况,合理申请小型微利企业或微型企业的认定,以享受相关政策的支
持和优惠。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

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

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17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17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17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一、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实行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51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

不符合规定条件、已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自1月1日起施行。

小型微利企业税率(1)属于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属于其他企业的,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符合以上标准的企业,适用20%所得税优惠税率。

(3)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所得额在6万元(含6万元)以下,按减除50%后的余额作为应税所得额,并适用20%所得税优惠税率。

(4)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且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符合相关标准,按实际利润额预交所得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可享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我国在2017年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的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二、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政策演变序号1政策变化依据文件《财政部、国家税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政策的通知》(财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1〕4号)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年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税收优惠

2017年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税收优惠

2017年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税收优惠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创新驱动和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认定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2017年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税收优惠进行详细介绍。

一、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国政府发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企业规模和企业性质。

1. 企业规模根据企业的从业人数和年度销售收入,中小微企业可分为不同的规模。

具体标准如下:- 小微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50人,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小型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中型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2. 企业性质为了进一步细分中小微企业的类型,认定标准还考虑了企业的所有制情况。

根据所有制形式的不同,中小微企业可分为以下两类:- 民营企业:由自然人或非国有法人投资或控股,具有独立承担债务和盈亏的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要投资者,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

二、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1. 减免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小微企业认定的规模和性质,享受不同程度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具体政策如下:- 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0%;- 小型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15%;- 中型企业:减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免征增值税中小微企业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一般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以选择免征增值税政策;- 普通纳税人:年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免征增值税政策。

3. 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中小微企业可以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享受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2017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2017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2017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是指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将企业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于监管和管理。

2017年,我国对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对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对2017年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2017年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根据企业的年营业收入和从业人数进行分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7年我国将企业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四个类别。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 微型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20人;2. 小型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3. 中型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4. 大型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300人。

这样的划分标准既考虑了企业的经济规模,也考虑了企业的规模大小,更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有利于企业的管理和监管。

其次,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调整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不同规模的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和发展机遇都不同,因此,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比如,对于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可以采取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降低其经营成本,促进其发展壮大;对于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可以加强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

因此,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调整有利于不同规模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整个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效益。

再次,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完善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根据规模划分标准,企业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所属的规模类别,从而更好地制定经营策略、管理方针和发展规划。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类别,提供相应的管理指导和服务支持,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这样,企业可以更加高效地进行管理,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大中小微企业标准(2017)

大中小微企业标准(2017)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

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2017年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017年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017年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017年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主要根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进行划分。

具体标准如下:
1.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2.建筑业:须符合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的条件。

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此外,小微企业的定义主要根据所属行业类别进行不同定义,例如农林牧渔行业的小微企业是指营业收入小于50万元;工业企业则定义在人数小于20人或营业额小于300万元;批发业是人数少于5人,或营业额小于1000万元;从事买卖的零售业,则是从业人员人数在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数量最多的餐饮业小微企业,是指人数小于10人或营业额小于100万元。

2017北京小微企业如何认定

2017北京小微企业如何认定

2017北京小微企业如何认定北京的小微企业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呢?北京小微企业的认定有什么标准吗?小编为你带来了“北京小微企业认定”的知识,一起来看看吧!北京小微企业认定的标准一、简介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二、划分标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1]。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各行业划型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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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目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5〕34号、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一、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实行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51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

不符合规定条件、已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自1月1日起施行。

小型微利企业税率(1)属于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属于其他企业的,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符合以上标准的企业,适用20%所得税优惠税率。

(3)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所得额在6万元(含6万元)以下,按减除50%后的余额作为应税所得额,并适用20%所得税优惠税率。

(4)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且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符合相关标准,按实际利润额预交所得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可享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政策。

新误区系列:一般纳税人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22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
税[2013]106号)规定,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元(含本数)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误区解析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不同,且属于不同税种的纳税人分类,存在交集,因此,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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