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总规则的基本内容和运用
归类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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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五(解释)
符合以下规定的包装物应和所包装的货物一同归类
不适用规则五(一)的 通常用于包装有关货物的 与所装货品一起进出口,一同报验。 不属于明显可以重复使用的。
这类型的包装物有:包装电器的纸箱、盛装饮料、酒 的容器、盛装大型设备的木箱等等。
制成特定形状的,专门用于盛装某一物品或某套物品的,即专门按 所要盛装的物品进行设计的,或专门制成所装物品的特殊形状的。
适合长期使用的,即容器的使用期限与所装的物品相比是相称的, 在物品不使用期间(例如运输或储存期间),这些容器还起到保护 物品的作用。
与所装物品一同进出口,一同报验。 通常和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 容器本身不构成整个货物的基本特征
所列名称不那么明确地述及该货品的其他品目更为具体 对于混合或组合、零售的成套的货物,更为具体的描述应该是指
对此类货物总体的描述,而不是单对其中货物某些物质或组合部 分的描述。如果两个或以上的编码都只涉及对其中货物某些物质 或组合部分的描述,则应视为同样具体,而不是更为详细。
实例:
汽车用的簇绒地毯,则协调制度中簇绒地毯比汽车用品具体 燕麦和大麦组成的混合物,重量各占50% 则协调制度中燕麦和
此条规律适用于两个或以上品目的描述都符合货物特征 的情况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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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三(解释)
按构成商品基本特征的部分对商品进行归类
在实践中,可按下面的要素判断货物的基本特征
外观形态、结构、功能、用途、使用的最终目的、商业习惯、 社会习惯
实例:
在实践中,当出现了协调制度中没有描述的新产 品,这些新产品进出口贸易量较大,但协调制度 未来得及调整时,就会考虑运用这条规则
1 归类总规则讲解
商品归类总规则规则一1、条文内容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体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2、规则解释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本身不是归类依据,归类的法律依据应该是品目条文和类注、章注,如果按品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还无法确定归类的,才依次按规则二,三,四,五,六来归类。
规则二1、条文内容品目所列货物,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本质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
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2、规则解释规则二(一) :所有列出某一物品的品目范围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还应扩大到包括:(1)不完整品(是否缺少关键部件) 例如:缺少电池的笔记本电脑,仍然按照笔记本电脑的基本特征进行归类。
(2)未制成品(主要看其是否具有制成品的特征) 例如:齿轮毛坯,虽需要进一步加工方可成为制成品,但是已具有制成品的大概形状或轮廓,则可以判断为具有齿轮的基本特征。
(3)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尚未组装或已拆散) 例如:组装木制家具,为了方便搬运拆开了,也应按家具归类,而不是木板。
规则二(一)要点:只要具备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本质特征,就按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
规则二(二) :两层含义(1)是针对混合及组合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归类。
规定品目所列材料或物质,还应该扩大到该材料或物质中可以加入其他材料或物质;但是条件是加入材料或物质并不改变原来材料或物质或其所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
例如:品目40"天然软木制品"应该包括天然软木制成的或者天然软木和其他材料制作成的,比如,53 "涂蜡的热水瓶软木塞子" (涂了蜡,加入了其它材料) ,但仍然归入品目40"天然软木制品" 53 ,因为涂蜡并未改变软木塞子(天然软木)的基本特征。
归类总规则详解
规则二:
品目条文狭义还是广义理解
进出口货品比品目条文所列货品“少” 总规则二 (一)
例:8703汽车 缺少车门的汽车(少)
进出口货品比品目条文所列货品“多” 总规则二 (二)
例:3907.4000聚碳酸酯 90%聚碳酸酯,10%ABS(丙烯腈-
丁二烯-苯乙烯)(多)
规则二
(一)税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 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 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 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 为包括该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 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 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规则一
按品目条文归类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 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税目 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税目、 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归类方法
1、确定商品性质(询问货主、开箱查验、查等)
3、研究西方人的习俗(肠、胃、血归入第五 章不可食用动物产品;铜质领带夹归入7117仿首饰)
4、防止片面依赖商品名称归类 5、查找海关归类决定
有效范围
WCO归类决定 缔约国
我国归类决定 全国
归类裁定
全国
预归类
直属海关关区
归类指导意见 直属海关关区
归类建议
直属海关关区
制定机构 HS委员会 总署 总署 直属海关职能部门 直属海关职能部门 预归类中介
6、找共同点(通过举例寻找HS制定者思路)
铝质锅盖 8309 贱金属制的塞子、盖子(包括冠形瓶塞、螺口 盖及倒水塞)、瓶帽、塞子帽...
7、找不同点
铲运机 8429 机动推土机、平地机、铲运机... 8430 泥土、矿物或矿石的运送、铲运、挖掘...机器 8429 self-propelled自推进(机动推进装置与铲运机一 体)
归类总规则-俞学伟分解
混合物归类举例
番茄炒蘑菇,按重量计算,其中番茄占70%、 蘑菇占30% 2002 番茄 2003 蘑菇
组合物归类举例
带计算器的手表 9102 8470 手表 计算器
零售成套货品归类举例
由速溶咖啡、咖啡伴侣、瓷杯组成的咖啡 礼盒 2101 咖啡浓缩精汁及以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1901 细粉制的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食品 6911 瓷餐具
规则二(一)分析
不完整品
未制成品
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不完整品
例1缺少车门的小轿车 例2 8703 8708 缺少发动机、底盘 的小轿车 小轿车 汽车的零件
8703
8708小Leabharlann 车小轿车的零件结论
税目条文所列货品的范围的扩大必须是 有条件的 条件:不完整品具有完整品的基本特征
未制成品
铝合金制齿轮毛坯
规则二(二)分析
某种材料或物质 + 其他材料或物质
某种材料或物质 构成的货品
+
其他材料或物质 构成的货品
某种材料或物质
喷洒过防腐剂的松木原木 4403 原木
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红漆木筷 4419 木制餐具
请您回答
下列商品应归哪个税目(四位数)? 依据是什么? 未安装座椅的面包车
8703 8708 载人的汽车 汽车的零件
归类总规则
--综合业务一处 张启明
归类总体介绍
海关业务工作有四大技能:归类、审价、 原产地、减免税
1.归类总规则的内容(规则一)
规则一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 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税目条文和有关类注 或章注确定,如税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 按以下规则确定。
规则一分析
归类总规则的理解
归类总规则的理解(绝对专业)归类总规则货品在协调制度中的归类,应遵循以下规则: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解释:一、本协调制度系统地列出了国际贸易的货品,将这些货品分为类、章及分章,每类、章或分章都有标题,尽可能确切地列明所包括货品种类的范围。
但在许多情况下,归入某类或某章的货品种类繁多,类、章标题不可能将其一一列出,全都包括进去。
二、因此,本规则一开始就说明,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据此,标题对商品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规则第二部分规定,商品归类应按以下原则确定:(一)按照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确定;(二)如品目条文或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则按规则二、三、四及五的规定确定。
四、以上三(一)所规定的已很明确,许多货品无需借助归类总规则的其他条款即可归入协调制度中五、以上三(二)所称“如品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旨在明确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是最重要的,换言之,它们是在确定归类时应首先考虑的规定。
例如,第三十一章的注释规定该章某些品目仅包括特定的货品,因此,这些品目就不能够扩大为包括根据规则二(二)的规定可归入这些品目的货品。
规则二(一)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规则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
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的原则归类。
注释:规则二(一)(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一、规则二(一)第一部分将所有列出某一些物品的品目范围扩大为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而且还包括该物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报验时它们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韩国HS商品分类的结构和基本原则
韩国HS商品分类的结构和基本原则归类总规则概述总规则一、二、三、四——品目总规则五——包装总规则六——子目总规则一:按品目条文归类总规则二:品目条文狭义还是广义理解总规则三:找到几个品目条文怎么归类总规则四:找不到品目条文怎么归类归类方法1、确定商品性质(询问货主、开箱查验、查询资料等)2、重视资料查找(百度、谷歌、维基百科、牛津字典、大百科全书等)3、研究西方人的习俗(肠、胃、血归入第五章不可食用动物产品;铜质领带夹归入7117仿首饰)4、防止片面依赖商品名称归类5、查找海关归类决定6、找共同点(通过举例:寻找HS制定者思路)铝质锅盖:8309贱金属制的塞子、盖子(包括冠形瓶塞、螺口盖及倒水塞)、瓶帽、塞子帽...7、找不同点铲运机:8429机动推土机、平地机、铲运机...8430泥土、矿物或矿石的运快递、铲运、挖掘...机器8429self-propelled自推进(机动推进装置与铲运机一体)8、查看英文原文发卡:hairpins发夹:hair-slides8、先归品目,再归子目手机用线路板用抗腐蚀膜:37024422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光致抗蚀干膜37章照相及电影用品3702胶片及感光卷片9、不轻易归入其他规则二:品目条文狭义还是广义理解——进出口货品比品目条文所列货品“少”总规则二(一)例:8703汽车缺少车门的汽车(少)进出口货品比品目条文所列货品“多”总规则二(二)例:3907.4000聚碳酸酯90%聚碳酸酯,10%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多)(一)税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进出口货品比品目条文所列货品“少”规则二(一)分析不完整品未制成品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判定条件——不完整品条件:基本特征未制成品条件:基本特征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无条件不完整品/未制成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条件:基本特征(一)不完整品举例:某单位从泰国进口一批发动机零部件,有气缸、活塞、进气阀、排气阀,连杆没进,曲轴、外壳仅是毛坯,还有一些次要零件也由国内配套,经了解该套价格占整机的56%不完整品基本特征的确定结构:关键部件价格:60%【1987】署税字448号文“机电产品进口零件、部件每套到岸价格总和达到同型号产品整机到岸价格的60%及以上,应视为构成整机特征”关键部件or60%(二)未制成品举例:表面未镀铬的紫铜制厨房龙头毛坯,单价20美元,该品牌龙头成品价40美元未制成品基本特征的确定外形:能明显确认价格:一般不考虑(三)未组装件或拆散件举例:为方便运输而拆成几部分的已成型的卧室家具板SKD散件:部分散件CKD散件:全散件(四)不完整品/未制成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滑翔机(机场海关)分两批进口:1、发动机2、除发动机外其他部件归类:发动机,单独归其他部件,整机归拓展:如果分多批,关键部件分开,且每批价值低于60%?(高退税率部件单独出口,其余按整机)结论原则:按报验状态归类方法:结合不完整品和未制成品基本特征确定方法讨论问题1:多套散件的包装问题?机器=A+B+C三套包装:3A3B3C(情况假设:完整品税率高,企业分散包装,局限性导致我们无法判断是否为拆散件)问题2:如果其中有部分零件超出成套的数量,怎么归类?超出合理部分:忽略超出不合理部分:分开归类思路:符合原则的情况下,简化!(二)税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
归类总规则
归类总规则的知识一、六条归类总规则归类总规则共有六条。
规则一到四是关于四位品目的归类规则。
规则五是关于包装材料的归类规则。
规则六是关于子目的归类,比如六位数子目。
这些规则的目的是确保税则目录协调统一的运用以及对分类目录加以解释。
二、归类总规则的运用顺序规则一到四的运用是有先后顺序的。
当对商品进行归类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运用归类总规则,首先要考虑规则一是否能确定商品归类,如果可以,就不能用下一条。
如果不能,则继续考虑规则二是否能确定商品归类,以此类推。
归类总规则一总规则一有三层含义。
(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由于一类,一章及分章的商品很难简短而又准确地加以概括,标题只是大致将商品分组,仅仅是为查找方便而设的一种指南,不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15类标题为“贱金属及其制品”。
但很多贱金属制品却不归入此类。
机电设备归入第16类;车辆归入第17类;铜纽扣归入第20类等等。
再如:第44章标题为“木及木制品;木炭”,但是木制拐杖归入66章;木制家具归入94章等等。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章注确定。
一方面说明类注、章注、品目条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另一方面说明许多商品可直接按照类注、章注、品目条文确定归类。
例如:家禽归入0105;第三十章注释三所述的医用药品归入3006;贱金属合金的归类按照十五类类注五的规定确定等等。
(三)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换言之,品目、类注或章注在确定归类时是首先要考虑的,如果根据品目、类注或章注无法确定归类,才可使用总规则其它条款。
归类总规则二规则二总的精神是扩大品目的商品范围,分为两部分。
规则二(一)归类总规则二(一)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特征仍可按完整品或制成品归入相应品目;第二层含义:未组装件和拆散件同样适合于本条款。
例如:没有轮子的小客车应按完整的车归入8703;自行车以零件形式(轮子、挡泥板、车座、车架等)进口后再由零售商或购买者进行组装的,则视为成套散件,按自行车归入8712。
归类总规则
归类总规则货品在协调制度中的归类,应遵循以下规则: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解释:一、本协调制度系统地列出了国际贸易的货品,将这些货品分为类、章及分章,每类、章或分章都有标题,尽可能确切地列明所包括货品种类的范围。
但在许多情况下,归入某类或某章的货品种类繁多,类、章标题不可能将其一一列出,全都包括进去。
二、因此,本规则一开始就说明,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据此,标题对商品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规则第二部分规定,商品归类应按以下原则确定:(一)按照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确定;(二)如品目条文或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则按规则二、三、四及五的规定确定。
四、以上三(一)所规定的已很明确,许多货品无需借助归类总规则的其他条款即可归入协调制度中五、以上三(二)所称“如品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旨在明确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是最重要的,换言之,它们是在确定归类时应首先考虑的规定。
例如,第三十一章的注释规定该章某些品目仅包括特定的货品,因此,这些品目就不能够扩大为包括根据规则二(二)的规定可归入这些品目的货品。
规则二(一)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规则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
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的原则归类。
注释:规则二(一)(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一、规则二(一)第一部分将所有列出某一些物品的品目范围扩大为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而且还包括该物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报验时它们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归类总规则
关于归类总规则一个完善的分类系统必须将每一个单独的货品与单一的品目(有时是子目)相对应,依次便可简捷、准确地将该货品归位。
因此,必须用一些规则来保证某一货品总能归人一个品目(或子目),并排除似乎也值得考虑的其他品目(或子目)。
协调制度使用一系列序言性条款,将应遵循的原则加以规定,同时,为保证法定解释的统一性,制定了总规则。
这些规则共有六条,称为归类总规则。
总规则简介一共有六条总规则前四条规则涉及货物品目的归类;规则5涉及货物包装的归类;规则6涉及货物归类时的子目比较。
规定了协调制度的归类原则规定了统一的税则目录的运用方法是税则目录不可分割的部分如何归类?自问以下5个基本问题:1.这是什么?2.这是由什么材料或物质组成的?3.它的用途是什么?4.进口状态如何?5.是否是唯一的归类?归类总规则一1、根据税目条文和有关的类注、章注确定2、如税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定确定二层意思:1、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无法律效力;例:第十五类的标题为“贱金属及其制品”,但归类总规则一规定“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故有许多贱金属制品并不归入该类,如铜钮扣归入9606, 机械设备归入84章等2、具有法律效力的的归类,应按税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可以引申出以下两点:(1)具有法律效力的的商品归类,是按税目名称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2)无歧义的商品可按税目名称归类。
例一:水溶性肥皂归入税目3401,因为:1、税目条文指的是肥皂;2、第34章章注2规定“所称的“肥皂”仅指水溶性肥皂”总规则一的核心是其条目1:根据税目条文和有关的类注、章注确定要重视类注和章注,特别是一些排它性条款例二:用于治疗及预防感染的洗发精商品描述:含有2%酮康脞(广谱抗真菌剂)、十二烷基硫酸钠、椰子油酸、二乙醇酰胺、甲基葡萄糖二油酸酯、香水、盐酸等。
产品包装内含:一盒6小袋洗发液(每包6毫升)。
产品用于治疗及预防酵母菌感染,如皮炎、局部康疹、头皮屑等。
归类总规则.ppt
(4)只有在规则一无法解决时,方能运用规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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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实例
1、缺少键盘的便携式计算机(整机特征)
(1)查阅类、章标题,可能属于84章内货品。 (2)按规则二(一),未制成品如已经具备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应按制成品归类。 (3)按规则一规定查阅第84章章注,未提到该物品有具体列名。 (4)按规则二(一),按整机归入8471.3000
(2)正确的归类应该是依据税(品)目条文和类注、章 世注纪及高教规则一以下的各条规则。4来自应用实例1、马尾毛
(1)查阅类、章标题,可归入第一类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 (2)税目0511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动物产品;不适合供人食用的第一 章或第三章的死动物”。 (3)最后归入0511.9940 。
2、牛尾毛
归类总规则一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 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 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 以下规则确定。】
世纪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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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总规则一
它包含了三层含义:
1、类、章、分章的标题不是归类的法律依据,其作用 仅为方便查找而已。
2、归类的法律依据是税(品)目条文和类注、章注。 类、章注是指为使各个品目之间的商品范围明确,界限分 明,不发生交叉归类而制定的专门针对某类、章的规定。 常用的方法有:
条件是它们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例如,“缺少轮子的轿车”仍具有轿车的基本特征,所 世以纪仍高按教 轿车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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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总规则二
商品编码归类总规则
商品编码归类总规则商品编码归类总规则归类总规则介绍归类总规则是为保证每一个商品,甚至是层出不穷的新商品都能始终归入同一个品目或子目,避免商品归类的争议而制定的商品归类应遵循的原则。
归类总规则位于《协调制度》的部首,共有六条构成,它们是指导并保证商品归类统一的法律依据。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 归类总规则的使用顺序为规则一优先于规则二,规则二优先于规则三,我们必须顺序使用。
下面,我们逐一介绍这六条归类总规则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规则解释: 第一段“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要将数以万计的商品归入编码表中的几千个子目之内并非易事,为便于查找编码,《协调制度》将一类或一章商品加以概括并冠以标题。
由于现实中的商品种类繁多,通常情况下一类或一章标题很难准确地对本类、章商品加以概括,所以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效力。
换句话说,类章中的商品并不是全部都符合标题中的描述。
例如: 第十五类的标题为“贱金属及其制品”,但许多贱金属制品并不归入该类,如铜钮扣归入第96 章“杂项制品” ; 贱金属制的机械设备归入第84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如第22 章的标题为“饮料、酒及醋”,但是通常被我们认为是饮料的瓶装蒸馏饮用水却不归入该章,而应归入第28 章“无机化学品”,类似的例子还很多。
第二段“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这里有两层含义。
第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归类,是按品目名称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商品编码; 第二,许多商品可直接按目录规定进行归类。
这里介绍一下类注、章注(简称“解释”)的作用。
解释的作用在于限定品目、类、章商品的准确范围,常用的方法有 : 1 、以定义形式来界定类、章或品目的商品范围及对某些商品的定义作出解释。
归类总规则-俞学伟
规则二(二)分析
某种材料或物质 + 其他材料或物质
某种材料或物质 构成的货品
+
其他材料或物质 构成的货品
某种材料或物质
喷洒过防腐剂的松木原木 4403 原木
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红漆木筷 4419 木制餐具
请您回答
下列商品应归哪个税目(四位数)? 依据是什么? 未安装座椅的面包车
8703 8708 载人的汽车 汽车的零件
03061311 03061319
03062110 03062190 03062310 03062391 03062399
请您回答
下列商品应归哪个子目(八位数)?
黑大豆种子
商品编码 1201 12010010
12010091 12010092 12010093 12010099
商品名称 大豆 ---种用 ---其他 ----黄大豆 ----黑大豆 ----青大豆 ----其他
洗衣机散件
归洗衣机一个税号 洗衣机的各种零件分别归多个税号
3.归类总规则的内容(规则三)
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 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优先于列名一般 的税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都仅述及混 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 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税目对该货 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税目的 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 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 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 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 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
归类总规则讲解
商品归类总规则规则一1、条文内容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体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2、规则解释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本身不是归类依据,归类的法律依据应该是品目条文和类注、章注,如果按品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还无法确定归类的,才依次按规则二,三,四,五,六来归类。
规则二1、条文内容品目所列货物,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本质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
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2、规则解释规则二(一):所有列出某一物品的品目范围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还应扩大到包括:(1)不完整品(是否缺少关键部件)例如:缺少电池的笔记本电脑,仍然按照笔记本电脑的基本特征进行归类。
(2)未制成品(主要看其是否具有制成品的特征)例如:齿轮毛坯,虽需要进一步加工方可成为制成品,但是已具有制成品的大概形状或轮廓,则可以判断为具有齿轮的基本特征。
(3)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尚未组装或已拆散)例如:组装木制家具,为了方便搬运拆开了,也应按家具归类,而不是木板。
规则二(一)要点:只要具备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本质特征,就按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
规则二(二):两层含义(1)是针对混合及组合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归类。
规定品目所列材料或物质,还应该扩大到该材料或物质中可以加入其他材料或物质;但是条件是加入材料或物质并不改变原来材料或物质或其所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
例如:品目40"天然软木制品"应该包括天然软木制成的或者天然软木和其他材料制作成的,比如,53"涂蜡的热水瓶软木塞子"(涂了蜡,加入了其它材料),但仍然归入品目40"天然软木制品"53,因为涂蜡并未改变软木塞子(天然软木)的基本特征。
归类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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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总规则三
二、规则三(二)基本特征归类法: 不能按前述规则归类的混合物、组合物和零 售的成套货品,如能确定构成其基本特征的材料 或部件,则按这种材料或部件归类。
A.混合物 B.不同材料的组合物或不同部件的组合物。 C.零售成套货品。
例如“由面饼、调味包、塑料小叉构成的碗面” 由于其中的面饼构成了这个零售成套货品的基本特征,所以应按 “面”归类。 一般来说确定货品的主要特征,可根据商品的外观形态、使用方式、 主要用途、购买目的、价值比例、贸易习惯、商业习惯、生活习惯 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世纪高教
归类总规则一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 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 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 以下规则确定。】
世纪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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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总规则一
它包含了三层含义: 1、类、章、分章的标题不是归类的法律依据,其作用 仅为方便查找而已。 2、归类的法律依据是税(品)目条文和类注、章注。 类、章注是指为使各个品目之间的商品范围明确,界限分 明,不发生交叉归类而制定的专门针对某类、章的规定。 常用的方法有: 3、如果按税(品)目条文、类注或章注还无法确定归 类,则按其他规则确定归类。 世纪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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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实例
1、缺少键盘的便携式计算机(整机特征)
(1)查阅类、章标题,可能属于84章内货品。 (2)按规则二(一),未制成品如已经具备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应按制成品归类。 (3)按规则一规定查阅第84章章注,未提到该物品有具体列名。 (4)按规则二(一),按整机归入8471.3000
2、已剪成手套形状的针织棉布
(1)查阅类、章标题,软木制品属于第45章。 (2)按规则二(二)规定,未改变原物件特征的组合物仍按原物归类。 世纪高教 (3)最后归入4503.1000
归类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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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总规则三
一、规则三(一)具体列名归类法: 有两种情况: 1、同一类商品的比较。 商品的具体名称与商品的类别名称相比,前 者更具体。
例如,束腰胸衣是一种女式内衣,有两个税号可归,一 个是6802女式内衣,一个是6212妇女束腰胸衣, 前一个是类名称,后一个是具体商有规则一与规则二解决不了时,才能运 用规则三。
例如“豆油70%、花生油20%、橄榄油10%的 混合食用油”. 不能因为是混合物且豆油含量最大,构成基本 特征,就运用规则三(二),按豆油归入1507, 而是应该首先运用规则一,由1517的税(品)目 条文确定归入1517。
世纪高教
要点分析
(1)税(品)目所列货品范围的扩大是有条件的,即不管 是“缺少”[规则二(一)的情况]还是“增多”[规则二(二) 的情况],都必须保持“基本特征”。 (2)“基本特征”的判断有时是很困难的,例如缺少了多 少零部件的冰箱仍具有冰箱的基本特征,仍可以按冰箱归类。 对于不完整品而言,核心是看其关键部件是否存在,如 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箱体这些关键部件如果存在,则可 以判断为具有冰箱的基本特征。 对于未制成品而言,主要看其是否具有制成品的特征, 如齿轮的毛坯,如果其外型基本上与齿轮制成品一致,则可以 判断为具有齿轮的基本特征。 (3)规则二(一)一般不适用于第一类至第六类的商品。 世纪高教 (4)只有在规则一无法解决时,方能运用规则二。
(1)查阅类、章标题,软木制品属于第45章。 (2)按规则二(二)规定,未改变原物件特征的组合物仍按原物归类。 世纪高教 (3)最后归入450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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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类题]由80%铁、2%金、3%银、15%铜制 成的合金条(非货币用)。 2.[归类题]涤纶制针织紧身胸衣 3.[归类题]化学纯丙烷 4.[归类题]一套散装的带时钟收音机 5.[归类题]尚未缝领子的棉质机织女衬衫 6.[归类题]含20%柑橘皮的绿茶(每包净重6千克)
商品归类基础与归类总规则介绍
A归入B
A
B
总规则二(一)
B
A
总规则二(二)
规则三: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任何原 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 规则归类: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 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上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 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 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 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 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0203111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乳猪?0203119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其他?二注释?解释说明性的规定?子目注释?章注?类注?我国商品目录简介?税则?增加78位?归类总规则又称解释性总规则因考虑到国际贸易中商品种类繁多变化无穷为完善归类制度确保每一种商品可准确无误地归入某一固定编码排除其他模棱两可的情况协调制度设置了6条归类总规则?规则一
在品目0203下分为两个并列的一级子目: 02031 “鲜或冷的”猪肉 02032 “冻的”猪肉 其中一级子目“鲜或冷的(02031)”下又分为三个并列的二级子目: 020311 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 020312 鲜或冷的“带骨的前腿后腿及其肉类” 020319 鲜或冷的“其他”,指除整头及半头和带骨的前腿后腿及
其肉类以外的其他鲜冷猪肉 二级子目“整头及半头(020311)”下又分为两个并列的三级子目: 0203111 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乳猪” 0203119 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其他”
(二)注释 解释说明性的规定 子目注释 章注 类注
我国商品目录简介
税则 增加7、8位
各章分为不同的品目,同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所在章的 位置。如第一章的第1个品目写成“0101”表示马、驴、骡; 第一章的第2个品目写成“0102”表示牛;第八章的第5个品 目写成“0805”表示鲜或干的柑橘属水果;第二十五章的第 24个品目写成“2524”表示石棉。
HS归类总规则
HS归类总规则(Gener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Harmonized System)一、规则一(一)条文内容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体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二)规则解释1、“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没有法律效力)2、“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3、“如果按照品目条文、类注或章注无法确定归类,,按以下的其他规则(规则二、三、四、五、六)确定品目的归类。
”在对商品进行归类的时候,如果按品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还无法确定归类的,才依次按规则二、三、四、五、六来归类。
二、规则二(一)条文内容(一)品目所列货物,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
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二)规则解释规则二(一):所有列出某一物品的品目范围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还应扩大到包括:1、不完整品(是否缺少关键部件)例如:缺少电池的笔记本电脑,仍然按照笔记本电脑的基本特征进行归类。
2、未制成品(主要看其是否具有制成品的特征)例如:齿轮毛坯,虽需要进一步加工方可成为制成品,但是已具有制成品的大概形状或轮廓,则可以判断为具有齿轮的基本特征。
3、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尚未组装或已拆散)例如:组装木制家具,为了方便搬运拆开了,也应按家具归类,而不是木板。
规则二(一)要点:只要具备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就按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
协调制度归类基础--概述、总规则一
• 直属海关经审核认为申请预归类的商品归类事项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 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 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 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 知申请人按照规定申请行政裁定。
“预归类决定书”的使用
• 为了帮助人们正确理解《协调制度》,海关合作 理事会还制定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 (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注释》),我国译为《商 品及品目注释》。
• 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是指在《协调制度公约》商 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进出口税则》为基础, 按照《商品及品目注释》、《本国子目注释》以 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 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 活动。
• 归类原则:客观、准确、统一 • 归类依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 释》、《本国子目注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 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和商品归类决定
归类的申报要求
《中华人们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2006年5月1日起实施
• 规范申报的目的:满足归类、审价、统计、监管 等海关工作的需要;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 关成本。 •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 名称、规格型号等,并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 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归类总规则的理解
归类总规则的理解(绝对专业)归类总规则货物在协调制度中的归类,应依照以下规则: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拥有法律效劳的归类,应按品目条则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立,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余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立。
解说:一、本协调制度系统地列出了国际贸易的货物,将这些货物分为类、章及分章,每类、章或分章都有标题,尽可能切实地列明所包含货物种类的范围。
但在很多状况下,纳入某类或某章的货物种类众多,类、章标题不行能将其一一列出,全都包含进去。
二、所以,本规则一开始就说明,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据此,标题对商品归类不拥有法律效劳。
三、本规则第二部分规定,商品归类应按以下原则确立:(一)依照品目条则及任何有关的类、章说明确立;(二)如品目条则或类、章说明无其余规定,则按规则二、三、四及五的规定确立。
四、以上三(一)所规定的已很明确,很多货物无需借助归类总规则的其余条款即可纳入协调制度中五、以上三(二)所称“如品目和类、章说明无其余规定”,旨在明确品目条则及任何有关的类、章说明是最重要的,换言之,它们是在确立归类时应第一考虑的规定。
比如,第三十一章的说明规定该章某些品目仅包含特定的货物,所以,这些品目就不可以够扩大为包含依据规则二(二)的规定可纳入这些品目的货物。
规则二(一)品目所列货物,应视为包含该项货物的不完好品或未制成品,只需在报验时该项不完好品或未制成品拥有完好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点;还应视为包含该项货物的完好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规则可作为完好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物)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开件。
(二)品目中所列资料或物质,应视为包含该种资料或物质与其余资料或物质混淆或组合的物件。
品目所列某种资料或物质构成的货物,应视为包含所有或部分由该种资料或物质构成的货物。
由一种以上资料或物质构成的货物,应按规则三的原则归类。
说明:规则二(一)(不完好品或未制成品)一、规则二(一)第一部分将所有列出某一些物件的品目范围扩大为不但包含完好的物件,并且还包含该物件的不完好品或未制成品,只需报验时它们拥有完好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