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
【最新公文】安徽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安徽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一、总则(一)为指导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做好建筑设计文件的节能审查工作,特制定安徽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二)建设单位要把实施建筑节能标准作为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的基本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企业违反建筑节能的强制性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各种材料设备。
报送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等,必须包括建筑节能的设计内容并且符合有关标准,不得擅自变更经过审查的设计文件。
(三)勘察设计单位要遵循建筑节能法规、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要把节能设计落实到建筑热工和机电设备等各个专业;不符合节能标准的设计为不合格设计。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违反建筑节能标准为建设单位搞另一套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把建筑节能设计作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重点,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设计标准进行审查,在施工图审查报告中专列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对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颁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把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关。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二、审查依据(一)《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三)《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4/1466-2011(四)《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4/1467-2011(五)《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六)《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七)《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八)《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九)《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376-2012(十)《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十一)《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十二)《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十三)《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十四)《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06(十五)《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十六)《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 176-2009(十七)《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十八)《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十九)《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二十)《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二十一)《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0-2010(二十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 50362-2005(二十三)《节能建筑评价标准》GB/T 50668-2011(二十四)《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 34 854-2008(二十五)《汽车库照明节能设计规范》 DB 34/T1116-2009(二十六)现行国家、地方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和规程三、审查要点(一)建筑热工设计1.节能设计执行标准与节能设计专栏审查⑴根据项目设计,确定建筑属性,检查项目节能设计的执行标准与节能目标的正确性;⑵检查节能设计专栏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⑶检查节能设计一览表填充数据与节能计算数据、节能设计做法、用料、厚度的统一性与正确性;⑷检查主要结构构件用料和节能材料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值(包括导热系数、蓄热系数、干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修正系数等)。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3.3
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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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设计说明
9.建筑防火设计说明 1)项目建筑物消防特征一栏表中防火分类、耐火等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等是否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视项目情况进行说明); 3)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视项 目情况进行说明); 4)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 沟、水池、生化处理构筑物及地下车库顶板(包括设于架空绿地中消防车登高 操作场地的覆土层),应能承受消防车的压力,并明确荷载大小要求; 5)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停靠和操作障碍物,如 花池、树池、高大乔木、架空管线等; 6)建设用地与公安消防队(站)的最近距离; 7)疏散宽度计算公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建筑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特殊部位的防火构造(如玻璃幕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无障碍设计说明。 11.施工图对初步设计主要的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12.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13.根据工程需要采取的安全防范和防盗要求及具体措施,隔声武振武噪、防 污染、防射线等的要求和措施。 14.需要专业公司进行深化设计的部分,对分包单位明确设计要求,确定技术 接口的深度。 15.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16.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
第三章 建筑专业
序号 3.1 3.2 项目 审 查 内 容
施工图设计文 1.设计图纸齐全; 件 2.图纸内容的表达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 详见相关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设计说明是否列出依据性文件名称和文号,如批文、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 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及设计合同 等。 2.项目概况内容应包括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建筑基底 面积、项目设计规模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建筑防火分 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人防建筑面积、屋面防水等级、地 下室防水等级、主要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 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包括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 的客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床位数、车库的停车泊位数 等。 3.是否说明设计标高,工程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4.表达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 5.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的建筑构造的说 明。 6.列门窗表(见表4.3.3-2)及描述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 、隔热、气密性、水密性等)、窗框材质和颜色、玻璃品种和规格、五金件等 的设计要求。 7.表达幕墙工程(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屋面工程(金属、玻璃、膜结构 等)的特点,节能、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防水、防火、防护、隔声的设 计要求、饰面材质、涂层等主要的技术要求,并明确与专项设计的工作及责任 界面。 8.表达电梯(自动扶梯、自动步道)选择及性能说明(功能、额定载重量、额定 速度、停站数、提升高度等)。
合肥市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要点
合肥市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目录1总则 (1)2规划阶段 (2)2.1居住建筑 (2)2.2公共建筑 (7)3 施工图阶段 (11)3.1居住建筑 (11)3.1.1建筑专业 (11)3.1.2结构专业 (13)3.1.3给排水专业 (14)3.1.4暖通专业 (16)3.1.5电气专业 (17)3.2公共建筑 (20)3.2.1建筑专业 (20)3.2.2结构专业 (22)3.2.3给排水专业 (23)3.2.4暖通专业 (25)3.2.5电气专业 (28)1总则1.1为落实合肥市推行绿色建筑的政策,在方案报批和施工图审查环节进行绿色建筑审查,为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奠定基础,制定本审查要点。
1.2本审查要点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绿色建筑规划方案及施工图审查。
1.3本审查要点编制依据主要有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市政府令第167号)、《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合政[2013]76号)、《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规[2012]104号)等有关规范、标准及地方政策文件。
1.4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与常规施工图审查同时进行,施工图除应符合本审查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1.5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的建筑,满足绿色建筑基本要求。
2规划阶段2.1居住建筑2.2公共建筑3 施工图阶段3.1居住建筑3.1.1建筑专业3.1.2结构专业3.1.3给排水专业3.1.4暖通专业3.1.5电气专业3.2公共建筑3.2.1建筑专业3.2.2结构专业3.2.3给排水专业3.2.4暖通专业3.2.5电气专业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30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29•【字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年(五十一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一号)《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经2021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9月29日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1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运行与改造第四章技术推广应用第五章引导激励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节约资源,降低碳排放,促进碳中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规划、建设、运行、改造、技术推广应用、引导激励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
第三条绿色建筑发展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全面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金融、土地、规划、建设等支持政策,将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行政、交通运输、科技、财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工程监理导则》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工程监理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5.04•【字号】建市[2014]90号•【施行日期】2014.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工程监理导则》的通知(建市〔2014〕90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皖政办〔2013〕37号)要求,规范绿色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绿色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绿色建筑工程监理导则》,现印发给你们,供绿色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参照应用。
2014年5月4日附件:安徽省绿色建筑工程监理导则前言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规范绿色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绿色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由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本导则。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安徽省绿色建筑工程监理的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与完善,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和3个附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理工作内容;绿色建筑监理要点;绿色施工监理要点;监理文件资料管理;检查记录;设计阶段监理内容;运营阶段监理内容。
本导则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701室;邮编:230061;传真:*************),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安徽省绿色建筑协会参编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恒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鲁长权张行远朱力杨金来王章虎宋执新郑文法忻鸣和梁德江鹿中山黄先庭朱仁芳叶长青何秀娟罗芳李璐主要审查人:张启兵刘兰戴伟力李善志丰建国何利廖绍峰颜志仁目录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监理工作内容5 绿色建筑监理要点5.1 节地与室外环境5.2 节能与能源利用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5.5 室内环境6 绿色施工监理要点6.1 施工管理6.2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6.3 节能与能源利用6.4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6.5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6.6 环境保护7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本导则用词说明本导则引用标准名录附件一检查记录附件一设计阶段监理内容附件二运营阶段监理内容1总则1.0.1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规范绿色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绿色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导则。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4]162号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4〕16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4〕64号),现就开展我省施工图审查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制度,规范勘察设计质量行为。
坚持强化勘察设计人员执业资格的导向,落实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工程质量职责,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二、工作目标1.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促进勘察设计企业加强自身质量管理,明确其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牢固树立工程质量安全的“红线”意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2.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探索勘察设计单位信用差别化管理的经验,形成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正向激励机制。
3.健全勘察项目负责人对勘察全过程成果质量负责制度。
研究勘察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探索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告知制度和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三、开展自行组织施工图审查活动试点工作选择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作为我省自行组织施工图审查活动(简称“自审”)的试点单位。
自审工程范围,仅限于试点单位设计的除本文第五条以外的工程项目。
四、试点方式1.经建设单位认可,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可由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或安徽省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实施;2.经建设单位认可,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可由安徽多维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
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2014年1月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填表总说明1.本表为绿色建筑进行施工图审查时,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及《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 229-2010,对《评价标准》中的各相关条文在施工图中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2.表1.1-表1.7为居住建筑填写内容,表2.1-表2.7为公共建筑填写内容;3. 表中项目简介、设计满足项及设计措施由设计单位或绿建咨询单位填写,对设计满足选项,需介绍设计措施、有关数据计算结果,或指向相关证明文件,或附相关计算书等资料,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须同步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备查;4. 表中编号和审查结论相关内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填写;5.表中各类别条文均不含设计阶段不参评条款,不同星级需满足条文项数已在汇总表中按比例调整;如因项目自身特点,按《评价标准》规定可不参与评价的条文,则需满足项数的要求可按《评价标准》规定调整,并在汇总表中说明不参评项情况。
表1.1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建筑专业(居住建筑)1 / 21续表1.12 / 213 / 21续表4 / 215 / 216 / 21表1.4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暖通专业(居住建筑)7 / 21表1.5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电气专业(居住建筑)编号: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交叉专业(居住建筑)8 / 21表1.7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汇总(居住建筑)9 / 21编号:2.当表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这时表中对需满足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调整方法如下:设六类指标中某类指标的一般项数共计为a,某星级要求的一般项数为b,则比例为p=b/a。
当有某些一般项不参与评价时,可按原比例p将一般项数的要求调整为:参评的一般项×p,并对所得结果进行舍尾取整。
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
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建科综[2008]61号)及《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9]109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指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按照确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进行绿色建筑星级评定的建筑物,确认其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设计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运行标识”)。
其中:“设计标识”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依照程序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有效期为1年,颁发证书。
“运行标识”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依据程序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颁发证书和标志(挂牌)。
第四条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组织管理与实施,以及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初审。
第五条评价标识的申请遵循自愿原则,评价标识工作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全省范围内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和管理。
第七条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本地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申请、初审和标识的使用监督工作。
第八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安徽省绿色建筑协会作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受理、咨询服务、形式审查、组织评审、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公告及证书发放等具体工作;负责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初审等工作;负责专业评价与专家评审等有关工作程序的组织和衔接;建立并管理评价工作档案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据库;负责绿色建筑宣传与培训;并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与管理。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4.28•【字号】建科[2012]86号•【施行日期】201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建科〔2012〕8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为规范和加强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管理,我厅制定了《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建科综[2008]61号)及《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9]109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指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按照确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进行绿色建筑星级评定的建筑物,确认其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设计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运行标识”)。
其中:“设计标识”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依照程序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有效期为1年,颁发证书。
“运行标识”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依据程序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颁发证书和标志(挂牌)。
关于发布《绿色建筑工程咨询、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1-粤建节协〔2013〕09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会员单位绿色建筑工程咨询、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收费行为,促进绿色建筑工程设计与咨询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并征求物价部门的意见,制定了《绿色建筑工程咨询、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试行)》,经理事长办公(扩大)暨专家论证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请参照执行。
附件:绿色建筑工程咨询、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此页无正文)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2013年6月28日-2--3-附件: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与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绿色建筑工程设计与咨询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近年来各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实际开展咨询工作的具体情况,经征求省物价部门和相关专家论证意见,我会制定了绿色建筑工程咨询、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供我省项目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设计、咨询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绿色建筑项目立项、概预决算、招投标活动中参照执行。
一、 绿色建筑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做出的咨询服务、设计内容的各项工作应达到相应的技术深度,确保工程咨询、设计工作质量。
二、 为确保咨询、设计工作成果的质量,项目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在进行招标活动中,应参照本指导价确定招标文件的价格权重,价格上浮最高不得超过本指导价格的5%,价格下浮最低不得超过本指导价格的10%。
三、绿色建筑项目申请单位应参照本收费标准与咨询、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签署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抬高价格,避免工程造价不合理增加,不得擅自压低价格,以确保绿色建筑工程服务质量。
在绿色建筑咨询、设计活动中如对咨询、设计服务质量产生争议,或发生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可向我会提出申诉,我会将组织专家取证评议,结果将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表1 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4-续表1表2 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5-报: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协环资委省住建厅省物价局发:建筑咨询、设计、施工图审查、房地产等相关单位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印发共印500份-6-。
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要点包括
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要点包括绿色建筑方案审查是指对建筑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色建筑要求和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绿色建筑方案审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项目在能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从而促进可持续建筑发展。
绿色建筑方案审查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能源效率:绿色建筑方案应注重提高建筑的能源效率,包括建筑的节能设计、选择高效的建筑设备和系统等。
审查时应关注建筑的能源消耗水平,在设计方案中是否有采用节能措施,如采用高效的绝缘材料、隔热材料和节能设备等。
2. 环境保护:绿色建筑方案应考虑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减少建筑材料的污染和建筑废弃物的产生等。
审查时应关注建筑材料的选择,是否使用了环保材料,以及建筑废弃物的处理方式等。
3. 水资源管理:绿色建筑方案应关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包括减少用水量、收集和利用雨水等。
审查时应关注建筑的用水需求,是否采用了节水设备和系统,以及是否考虑了雨水的收集和利用等。
4. 室内环境质量:绿色建筑方案应注重提高室内环境的质量,包括空气质量、噪音控制和采光等。
审查时应关注建筑的室内环境设计,是否考虑了室内空气的流通和净化、噪音的控制以及采光条件等。
5. 建筑运营与维护:绿色建筑方案应考虑建筑的长期运营和维护,包括建筑设备的可维护性和维护成本等。
审查时应关注建筑设备的设计是否考虑了维护和维修的便利性,以及维护成本的可控性等。
另外,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还应关注建筑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即审查建筑方案中提出的绿色建筑要求和措施在技术上是否可实现,并且是否符合项目的经济预算。
总之,绿色建筑方案审查应综合考虑能源效率、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室内环境质量和建筑运营与维护等多个方面的要点,以确保建筑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1. 简介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并提供健康、高效、可持续的建筑环境。
在绿色建筑项目中,施工图审查是确保项目按照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的关键步骤之一。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是指在审查绿色建筑施工图纸时,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本文将介绍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的要点。
2. 建筑能源效率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建筑能源效率是一个重要的要点。
审查人员应确保建筑设计满足节能设计要求,并与相应的能源效率标准相符合。
审查人员还应检查施工图中是否包括合理的建筑隔热措施、通风系统、照明系统和太阳能利用设备等,以确保建筑在能源利用方面具有较高的效率。
3. 水资源管理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中,水资源管理也是一个重要的要点。
审查人员应确保施工图中包含合理的水资源管理措施,如雨水收集系统、节水设备和排水系统等。
此外,审查人员还应关注建筑物内外的水源和排水设施的合理性,以确保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4. 建筑材料选择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建筑材料选择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要点。
审查人员应确保施工图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符合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审查人员还应检查施工图中是否包含了可再生材料的使用、节约材料的措施以及有害物质减排的措施等,以确保建筑物在材料选择方面是环保的。
5. 室内环境质量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室内环境质量也是一个重要的要点。
审查人员应关注施工图中室内空气质量改善措施、室内采光和自然通风等的设置。
此外,审查人员还应确保施工图中包含了适当的室内装饰材料和家具选择等,以提供一个健康、舒适和环保的室内环境。
6. 废弃物管理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废弃物管理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要点。
审查人员应检查施工图中的废弃物处理措施,并确保包括废弃物分类、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理等在内的废弃物管理措施的完善性。
此外,审查人员还应关注施工图中有无适当的废弃物储存和运输设施的设置。
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要点
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要点绿色建筑方案审查是为了促进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评估和审查建筑方案的可行性和环境影响。
以下是绿色建筑方案审查的一些重要要点:1. 节能设计:审查方案的节能效果是评估绿色建筑的关键因素之一。
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能源使用效率,包括建筑外立面设计、绝缘材料、供暖和空调系统、照明设计等方面。
2. 材料选择: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还会关注建筑材料的选择。
审查人员会评估材料的环境影响,例如是否使用可再生材料、是否避免使用有毒物质等。
此外,审查人员还会考虑材料的生命周期成本和可持续性。
3. 水资源管理:绿色建筑方案审查也会关注建筑的水资源管理。
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水利设施,例如雨水收集系统、节水设备等。
此外,审查人员还会考虑建筑的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方法。
4. 室内环境质量:审查人员会关注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例如空气质量、照明条件和噪音控制。
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通风系统、室内材料选择和照明设计等方面。
5. 建筑生态系统: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还会考虑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景观设计、建筑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等。
6. 可持续交通:审查人员还会关注建筑的交通规划和可持续交通方式。
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停车设施、自行车道和公共交通连接等。
7. 废物管理: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废物管理计划。
审查人员会考虑建筑的垃圾分类系统、废物处理设施和回收利用设施等。
8. 绿色认证: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还会考虑建筑是否符合相关绿色认证标准,例如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和BREEAM(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等。
9. 社会责任:审查人员还会关注建筑方案是否考虑社会责任。
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社会影响,例如是否提供适应残疾人的设施、是否考虑社区需求等。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8.13•【字号】合建设〔2014〕38号•【施行日期】2014.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合肥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审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8月13日合肥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审管理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审行为,提高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和审查质量,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关于加强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合建【2010】8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审范围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接的勘察设计项目。
(二)施工图审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较多的或质量控制较差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接的勘察设计项目。
(三)《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专项治理范围内项目。
(四)列入年度专项检查计划范围内的项目(五)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限高程项目。
二、调审内容(一)勘察设计单位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勘察设计业务;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超越资质范围进行审查。
(二)勘察设计单位、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设计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三)超限高程项目是否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要求。
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
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目录1总则1.1为贯彻执行××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5043-2015,推进绿色建筑全面、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编制本要点。
1.2 本要点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充分考虑地域特点、气候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对××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5043- 2015进行整合、优化而形成的,适用于新建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时可指导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3控制项应全部满足本要点的要求。
“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5类评价项,每类最多允许有1项不达标,即可判定为总体达标。
1.4设计单位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依据本要点进行自我评判,并填写施工图设计审查表(见附录)。
当评价项不满足1.3要求时,设计单位应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进行评分判断,并提供自评报告。
1.5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本要点,分专业对设计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1.6绿色建筑的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除执行本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建筑专业2.1 节地与室外环境(1)控制项2.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审查内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对场地区位、原主要用途、原地形进行简要的介绍,写明规划用地的性质;(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以项目的环评报告、地勘报告等为依据,写明项目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等)。
2.1.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
目录1总则1.1为贯彻执行××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5043-2015,推进绿色建筑全面、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编制本要点。
1.2 本要点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充分考虑地域特点、气候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对××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5043-2015进行整合、优化而形成的,适用于新建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时可指导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3控制项应全部满足本要点的要求。
“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5类评价项,每类最多允许有1项不达标,即可判定为总体达标。
1.4设计单位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依据本要点进行自我评判,并填写施工图设计审查表(见附录)。
当评价项不满足1.3要求时,设计单位应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进行评分判断,并提供自评报告。
1.5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本要点,分专业对设计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1.6绿色建筑的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除执行本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建筑专业2.1 节地与室外环境(1)控制项2.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审查内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对场地区位、原主要用途、原地形进行简要的介绍,写明规划用地的性质;(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以项目的环评报告、地勘报告等为依据,写明项目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等)。
2.1.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审查内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以项目的环评报告、地勘报告、土壤氡检测报告为依据,写明场地内自然条件,如有无洪涝、滑坡、泥石流、土壤氡最高浓度、电磁辐射等潜在威胁;(2)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措施,对场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护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符合各项安全标准;(3)场地的防洪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的规定;抗震防灾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土壤中氡浓度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电磁辐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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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
2014年1月
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填表总说明
1. 本表为绿色建筑进行施工图审查时,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及《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 229-2010,对《评价标准》中的各相关条文在施工图中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2. 表1.1-表1.7为居住建筑填写内容,表2.1-表2.7为公共建筑填写内容;
3. 表中项目简介、设计满足项及设计措施由设计单位或绿建咨询单位填写,对设计满足选项,需介绍设计措施、有关数据计算结果,或指向相关证明文件,或附相关计算书等资料,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须同步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备查;
4. 表中编号和审查结论相关内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填写;
5. 表中各类别条文均不含设计阶段不参评条款,不同星级需满足条文项数已在汇总表中按比例调整;如因项目自身特点,按《评价标准》规定可不参与评价的条文,则需满足项数的要求可按《评价标准》规定调整,并在汇总表中说明不参评项情况。
表1.1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建筑专业(居住建筑)
编号: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结构专业(居住建筑)
编号: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给排水专业(居住建筑)
编号: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暖通专业(居住建筑)
编号: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电气专业(居住建筑)
编号: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交叉专业(居住建筑)
注:本表中条文为建筑、设备专业交叉内容,设计满足选项须相关专业均审查通过,方可视为审查合格。
表1.7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汇总(居住建筑)
编号:
注:1.本表中各类别评价条文已不含设计阶段不参评条款;
2.当表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这时表中对需满足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调整方法如下:设六类指标中某类指标的一般项数共计为a,某星级要求的一般项数为b,则比例为p=b/a。
当有某些一般项不参与评价时,可按原比例p将一般项数的要求调整为:参评的一般项×p,并对所得结果进行舍尾取整。
表2.1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建筑专业(公共建筑)
编号: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结构专业(公共建筑)
编号: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给排水专业(公共建筑)
编号: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暖通专业(公共建筑)
编号:
表2.5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电气专业(公共建筑)
编号: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交叉专业(公共建筑)
注:本表中条文为建筑、设备专业交叉内容,设计满足选项须相关专业均审查通过,方可视为审查合格。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汇总(公共建筑)
编号:
注:1.本表中各类别评价条文不含设计阶段不参评条款;
2.当表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这时表中对需满足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调整方法如下:设六类指标中某类指标的一般项数共计为a,某星级要求的一般项数为b,则比例为p=b/a。
当有某些一般项不参与评价时,可按原比例p将一般项数的要求调整为:参评的一般项×p,并对所得结果进行舍尾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