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中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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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中的几个问题

在学校管理中,规章制度的建设是一项主要内容,要把学校里的人、财、物、时空、信息等管理因素,根据各种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实现最优组合,形成科学运行机制,发挥整体效益,就必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不仅是校长的教育思想、工作作风、领导艺术的具体反映,也是衡量学校全部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本文在简要阐明学校规章制度的涵义及其在学校管理常规系列中的地位的基础上,着重对学校规章制度运用中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学校规章制度的涵义及其在管理常规系列中的地位

学校规章制度的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学校的实施,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的落实;二是校内规章制度的制订、实施和修改。上级制度的实施也必须从学校实际出发,必要时要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从系统论的角度来讲,我们可以把学校管理常规划分为三种基本形式,即口授型常规规范、习俗型常规规范和制度型常规规范。

制度型常规规范,即条文化的制度、规范。习俗型常规规范,即非文化的群体积淀而形成的习俗、习惯、风气等。口授型常规规范,这一类常规既不是成文的规章,又非人们已经形成的行为习俗,而是由领导人和管理者通过会议等形式经常、反复强调的常规要求。这类常规规范是前两类常规规范的过渡形式或准备形式。一般说来,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管理中的多要素、多层次、多结构、多边活动所组成的管理常规系列中的一种高级形态。

二、学校规章制度运用中的几个问题分析

(一)运用规章制度的有效性问题

运用各项规章制度来进行学校管理,是现代管理的要求,领导者能否正确的运用规章制度,决定其领导活动是否具有有效性。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无以成方圆”。因此,这说明任何一个集体,要实现其既定目标,离不开规章制度的有效约束力和强制力。也就是说,一个群体有了完善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代替领导者直接行使领导或管理职能活动,从这个角度讲,合理的规章制度就象是一位看不见但人人都能感觉到它在起“组织”作用的无形的“领导者”。因为它能凭借自己的强制性力量促使人们按照一定的标准状态和要求,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进行有效地活动。

“人治”的领导方式,处理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常常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君主一道令”,对同一问题,这个人和那个人处理的方式往往不一致,即使是同一个人处理类似的问题由于主观随意性作用、也往往会发生不一致的情况。其结果是这边处理了一个问题,那边又可能引起其他问题;前头的问题处理了,后面的问题又发生了。而由于缺乏制度,部门没有处理的统一规范和标准,又唯领导的指示而动,这样就迫使领导事必躬亲,而造成领导效能低的局面。此外,“人治”往往容易使领导者将个人的意志强加于人,奖亲罚疏,任人唯亲之类的事情很难避免,而且往往领导张口就是政策,会造成下级对上级形成封建社会的人身依附关系。

实行法治则不同,由于各项制度是约束学校内部所有人员,包括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行为规范,因而具有平等性;由于各项规章制度都有着标准化、合理化的、程序化的具体内容,并且这些内容是已经经过本单位全体人员认可的,那么,运用制度管理具有权威性;在执行过程中具有强制性;同时,它又具有例行性和自动性。

(二)运用规章制度的灵活性问题

因此,学校领导者在强调不折不扣坚持执行规章制度的同时,又要十分注意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富有创造性地运用规章制度。

首先,坚持运用制度的灵活性,要克服千篇一律,生搬硬套的倾向。例如,某学校,对

教师的考勤制度作了三条规定:一是在学生每天六节课时间中,除必要的家访外,教师不得离校;学生课外活动时间,除班主任和有指导任务的教师外,都可自行安排。二是教研组长负责本组的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平时教师外出,只要教研组长打招呼就行了,不必作什么记录登记。三是在每次教师会议上,都要表扬一些平时勤恳工作、不计时间的教师,以激励后进。不久,邻校的领导打算仿效该校的做法,区教育局知道此事后,认为取消上下班制度不合时宜,不利于提高教育质量,还可能把稳定的学校工作秩序搞乱,为了不影响别校、不影响全局,该校的做法要改一改。(注:肖宗六.学校管理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197—198.)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在管理工作中,要避免执行制度过程中的弱点,如“整齐划一”、“对号入座”等。因为现实中的事情是纷繁复杂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而作为规范性的制度都是刚性的,生硬、僵化的作法很难奏效,这就要求领导者加以正确的引导。

其次,坚持运用制度的灵活性,要防止执行不力,不讲原则的“假象”。例如某学校有教职工近两百人,约50个教学班,共计学生2000人左右。由于摊子大,人员多,风气不够好,经常有些教工迟到早退,被称为“ 老油条”。于是学校领导研究决定,一方面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一方面重申考勤制度,明文规定上下班时间。具体做法是:在校门挂考勤登记表,教职工进出要签到签退,同时学校几位领导轮流在上下班时间到门口督查,月统计公布,并对全勤者增发全勤奖,对缺勤和迟到早退者则给予扣发奖金的制裁。开始,效果很好。后来有人认为,在校门口挂考勤牌,“太难看”。此后,考勤牌被移到各教研室或办公室,由各组组长负责统计,上报人事部门。不久,有的组长“顶真”,有的组长则当“好人”,出现弄虚作假现象,造成组与组之间的矛盾。(注:肖宗六.学校管理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197—198. )由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制度对人们的要求,只是一般的标准,人们若以消极的态度执行,虽然表面没违反制度,但往往引起极坏的不良后果。在现实管理中,也有一部分在制度的约束下,能保证工作有序进行,而确有一些人专寻找制度的薄弱环节,钻制度不完备的空子,从而使某些错误的东西反而得到制度的保护。

(三)运用规章制度的规范性问题

制订出制度后,艰苦的工作是落实,毛泽东同志说:“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把它束之高阁,只是把它空谈一阵,并不实行,那么,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注:毛泽东选集(第2 版)第一卷,292.)一个符合实际的制度也是要花大力气才能落实的。并且要考虑其规范性。

首先,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领导者要严于律己。一项制度出台,在其适用范围内必须是人人遵守,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以身作则。如果领导干部带头不执行制度,就等于用实际行动向师生员工宣布,该制度失效了。因此,一个领导者能否做到严于律己,不分亲疏,既是对自己是否具备领导者素质的检验,又是维护制度权威性的关键。

其次,谨防中层干部失职。中层干部失职的表现主要有:一是为迎合部属心理,与上层领导分庭抗礼;二是有意在部属面前显示自己;三是企图让部属知道自己是他们的保护神,从而使部属对自己形成人身依附关系;四是以原则作交易,企图达到某种目的等。对此,上层领导者不可姑息迁就,必须制订有关配套的条文用来约束有关违背制度的行为,否则,所订制度就不可能贯彻到底。

其三,制订和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必须按一定的程序。(1 )调查清楚,弄清情况;即对团体内部的情况要认真了解,找出主要症结,这是制订切实可行制度的前提。(2)发扬民主,充分讨论。最主要的是让教职工参加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这样既可以避免制度脱离实际,从而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又有利于统一认识,沟通感情,从而为制度的贯彻执行奠定心理基础,减少执行制度的阻力。否则,会使师生员工认为是“管、卡、压”,认为领导是有意在“整人”,从而产生对抗心理。事实上制订学校规章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使群众广泛了解其内容,反复讨论其可行性,因此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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