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失重测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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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操作程序,使检验工作正常进行,保证结果准确。范围:原辅料的干燥失重测定。
责任人:QC员、QC主管。
内容:
1 仪器与用具
1.1 扁形称量瓶
1.2 烘箱:最高温度300℃,控制精度±1℃。
1.3 恒温减压干燥箱
1.4 干燥器(普通)
1.5 减压干燥器
1.6 真空泵
2 试药与试液
2.1 干燥剂: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与硫酸。干燥剂应保持有效
状态。
3 操作方法
3.1 称取供试品
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
小粒)。分取约1g或该药品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
恒重的扁形称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
超过10mm),精密称定。
3.2 干燥
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品项下规定和条件干燥。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
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须将称瓶盖好。
3.3 称重
3.3.1 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干燥失重测定法
编号ZL-C-504版次:01第 2 页共 2 页
3.3.2 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需30~60分钟)称定重量。
4 注意事项
4.1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4.2 当用减压干燥器或恒温减压干燥箱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20mmHg)以下。
4.3 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宜先将外部用较厚的布包好,再行减压。
4.4 减压干燥箱开盖时,因箱内压力小于外部,必须先将活塞旋开,使空气进入才能开盖。但活塞应注意缓缓旋开,以免造成气流,吹散供试品。
4.5 凡用减压干燥法,宜选用单层玻璃盖称瓶。如用双层中空的玻璃盖称瓶,减压时,称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另一普通干燥器内。
4.6 当用恒温减压干燥箱时,供试品应置于临近温度计部位,以避免因箱内温度不均匀造成的误差。
4.7 干燥失重测定往往几个供试品同时进行。称瓶应先用适宜的方法编码标记,瓶与瓶盖编码一致。供试品放入干燥箱的位置;取出冷却,称重的顺序应先后一致。则较易获得恒重。
5 记录和计算
5.1 记录干燥时的温度、压力,干燥剂的种类,干燥、放冷至室温的时间,称量及恒重数据,计算和结果等。
5.2 计算
W1+ W2 - W3
干燥失重=×100%
W1
W1:为供试品的重量
W2:称瓶恒重的重量
W3:(称瓶+供试品)恒重的重量
6 附注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 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