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2024年学校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校门口外。
5、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外来人员未经带班领导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6、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校园防控“二十到位”
1、责任落实到位。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应急演练,健全学校、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制度,责任到人。
2、监测排查到位。全面掌握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出行动态,督促湖北及境外返金师生严格落实“到达前3天向社区(村)、学校报备,到达后遵守2次核酸检测和相关隔离要求。
二、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换取车辆进校证;进入校园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上级领导,机关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等乘坐的车辆,应由校务办公室提前通知门卫放行,在指定地点停放。
三、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门卫要事先报告校务办并由校务办报告校长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3、入校管理到位。在学校门口建立测温通道,规范入校程序,严格执行晨午检、缺课登记、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4、封闭管理到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校园管理。教职工进出校园、宿舍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和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5、日常管理到位。加强教室管理,尽量拉开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分楼层定时按规定消毒、通风。
20、管控检查到位。做好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具体到部门和人员,组织开展防控制度落实、错峰开学、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监管检查。
2024年车辆出门证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车辆出门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出门证的分类共包含四种,即商品车出门证、维修服务出门证、外来车辆出门证及公务车辆出门证。
第二条:商品车出门证的管理。
1. 销售部内勤在大厅交接商品车时,需开具出门证并注明车架号。
门卫需依据出门证上的车架号与车辆实际车架号进行核对,无误后允许车辆离开。
2. 试乘试驾车出门需在每日早晨由销售部开具,晚上返回。
试驾管理由销售部自行制定,报备综合部,并作为本制度的一部分。
非试驾行为的使用需经销售总监或大用户经理批准,门卫负责晚间检查试驾车入库情况并做记录。
第三条:维修服务车辆出门证的管理。
1. 维修服务车辆出门证分为维修结算出门证、车间路试车辆出门证、洗车出门证、救援车辆出门证、年检验车车辆出门证。
2. 维修结算出门证由收银员在核对服务顾问开具的结算单(含索赔、返工、内部维修)并在R3系统中确认无误后开具。
服务顾问有权对一定金额以下的维修车辆免费结算。
返工车辆需服务经理或服务总监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后,收银员方可开具出门证。
零结算车辆需在R3系统显示结清为零的状态下方可开具。
未实施维修的车辆,需凭车间任务委托书并由服务顾问消除委托书号,收银审核后开具出门证。
门卫凭收银员开具的出门证,核对车牌无误后放行。
3. 车间路试车辆出门证由技术经理、质检员、车间主管开具,试车人员签名。
门卫需核实试车人员后放行,试车完毕车辆回车间时,门卫需将出门证归还给测试人员。
如试车人员私自放行未结算车辆,试车人员需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4. 救援车辆出门证由救援人员在工具库领取,交于门卫放行。
门卫需记录出门和返回时间。
夜间救援车出门,由门卫登记并按售后服务相关管理执行。
5. 年检、验车车辆出门,由技术经理或质检员签署出门证,门卫凭签字认可的出门证放行。
第四条:外来车辆出门证的管理。
1. 运送备件车辆出门证由备件经理签署,门卫凭签字认可的出门证放行。
2. 运送油漆车辆出门证由车间主管开具,门卫凭签字认可的出门证放行。
公司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公司人员及车辆的出入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停车场的人员及其驾驶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访客以及其所属的各类车辆。
三、管理职责1. 安保部门负责日常的出入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向新员工宣传本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
3. 各部门负责人需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管理,确保遵守出入管理规定。
四、车辆出入管理1. 公司车辆: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公司核发的车辆通行证,按照安保部门的指引停放在指定区域。
2. 员工私车:员工私人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前,须提前向安保部门申请登记,并获取临时停车证。
3. 访客车辆:访客须在前台登记后,由安保人员引导至指定停车区域,并在离开时收回停车证。
五、人员出入管理1. 公司员工:员工进出公司须佩戴工作证,自觉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
2. 访客:访客进入公司须在前台进行登记,并领取访客证后方可进入。
六、违规处理违反本出入管理制度的个人或车辆,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或禁止再次进入公司的严厉后果。
七、其他事项1. 特殊车辆(如送货车辆、维修车辆等)须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
2. 紧急情况下,安保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管理进出车辆及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园区或公共场所的安全与秩序,保障人员、车辆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园区或公共场所内所有进出车辆及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所有进出车辆及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进出规定1. 车辆进出应遵循指定路线,严禁逆行、乱停乱放。
2. 车辆进出时,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出入证(如有)。
3. 外来车辆进入,需向门卫说明事由,登记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领取临时通行证。
第五条车辆停放规定1. 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等。
2. 车辆停放应保持整齐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妨碍他人通行。
3. 车辆停放期间,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第六条车辆通行规定1. 车辆在园区或公共场所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3. 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逆向行驶、超车、穿插、抢行。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人员进出规定1. 人员进出应遵守指定路线,不得擅自翻越围墙、栏杆等。
2. 人员进出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3. 外来人员进入,需向门卫说明事由,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第八条人员行为规定1. 人员应保持衣着整洁,不得赤膊、穿拖鞋等。
2. 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吐痰、乱扔垃圾。
3. 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争吵、斗殴。
4. 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人员特殊规定1. 重要宾客、重要会议等特殊场合,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
2. 未成年人、孕妇、老人等特殊群体,需有成年人陪同方可进入。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十条门卫职责1. 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车辆、人员进出安全有序。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3. 定期检查车辆、人员进出记录,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4篇)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保障社区居民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来人员是指来自本社区以外的地区在本社区居住的人员。
第四条外来车辆是指来自本社区以外的车辆在本社区停放或经过的车辆。
第五条社区居民有权依法举报外来人员及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每人每事一次奖励100元。
第二章外来人员管理第六条外来人员在进入社区后,应主动到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登记,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并附有本人照片,由物业管理办公室保存。
第七条外来人员进入社区后,应遵守社区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八条外来人员在社区内居住期间,应按照规定时间办理临时居住登记,如超过规定的居住时间,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外来人员在离开社区时,应主动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离开登记手续,归还由物业管理办公室发放的临时居住证。
第十条物业管理办公室应对外来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外来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章外来车辆管理第十一条外来车辆进入社区时,应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办理入区登记手续,提供有效的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填写《外来车辆登记表》,并附有车辆照片,由物业管理办公室保存。
第十二条外来车辆进入社区后,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压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外来车辆停放在社区内,应按照规定的地点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办公室应对外来车辆进行日常巡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外来车辆,应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并协助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外来车辆在离开社区时,应主动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离开登记手续,归还由物业管理办公室发放的临时停车证。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章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工作措施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人员物品车辆进出管理制度范本
人员物品车辆进出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人员、物品和车辆的进出行为,确保企业的安全和秩序。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和离开企业的人员、物品和车辆。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人员进出管理1.所有人员进入企业需佩戴有效的工作证或访客证,在进入时需向保安处报告并登记个人信息。
2.访客需事先申请并获得允许后方可进入企业,被访者需提前通知,并由被访者负责接待和陪同。
3.离岗或离开企业期间,员工须随身携带工作证或离岗证明,以备随时查验。
4.临时离岗或长期离岗员工需事先向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报备,并将工作证交由主管或人事部保管,离岗期间不得擅自进入企业。
三、物品进出管理1.进出企业的物品必须通过正式的入库和出库手续,并实行核对制度。
2.所有物品出库必须经过申领和审批程序,申领者需提供详细的申领理由和用途,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3.进出企业的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包括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责任人等信息,并由指定人员进行管理和核对。
4.员工个人物品的进出需经过个人申报并登记,保安处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放行。
四、车辆进出管理1.企业内部车辆需提前申请和登记,包括车辆的品牌、牌照号码和使用人等信息,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2.进出企业的车辆必须经过保安处的核对和登记,包括车辆的驾驶员和乘坐人员等信息。
3.企业外部车辆进入企业需提前申请,并经过保安处的严格审核和登记,进出车辆需佩戴有效的通行证。
五、保密管理1.所有进出企业的人员、物品和车辆必须遵守企业的保密规定和安全要求,不得擅自携带、传递或泄露机密信息。
2.外部人员进入企业需签署保密协议,并由企业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保密教育和监督。
3.企业内部人员在离岗或离职期间,需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接触或传递机密信息。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物品和车辆,将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情况将移交给相关执法机关处理。
七、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本制度由企业的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024年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请示报告与会客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请示报告与会客制度范文一、劳动保护与安全规定1. 明确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场合,违反者每次将处以____元罚款。
2. 严禁未安装阻火器的车辆进入生产区,违者将对运输司机处以____元罚款,并对门岗人员处以____元罚款。
若运输司机未按规定安装阻火器,亦将处以____元罚款。
二、外来车辆管理4.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在门岗处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未履行此程序者,将对当班门岗处以____元罚款。
5. 严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外来自行车类交通工具进入生产区,违者将处以____元罚款。
6. 外来施工的履带式机动车辆在厂区道路行驶时,将视其对路面的损坏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7. 厂区道路限速设定为____km/h,其他道路限速为____km/h。
所有外来车辆超速行驶者,将处以50至____元的罚款。
8. 外来车辆在厂区内发生事故,需赔偿公司或个人损失,并接受保卫、安环部门的处罚。
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外来施工单位与人员管理9. 外来施工单位若未按规定设置并确定安全责任人,将处以____元罚款。
10. 未经批准擅自开始施工的外来施工单位,将处以____元以上罚款。
施工所在单位若未制定相应安全措施,亦将处以____元以上罚款。
11.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违反者将处以____元/人次的罚款。
同时,施工现场需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每处未设标志者将处以____元罚款。
12. 未经安环部教育培训的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开始施工。
发现此类情况,将罚联系单位负责人____元、施工单位____元。
四、禁烟禁火规定13. 外来人员必须遵守禁烟禁火规定,在厂区内吸烟者将处以____元罚款。
施工区域内发现烟头者,每个烟头将处以____元罚款。
五、特殊作业管理14.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单位需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特殊危险作业(如登高、动火、吊装等)的告知,并督促其办理相关票证。
保安对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保安对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保障公司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区域的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
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一)登记制度1、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必须在保安室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联系电话、预计停留时间等。
2、保安人员应仔细核对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对于信息不完整或可疑的情况,有权拒绝其进入。
(二)身份核实1、对于初次来访的人员,保安人员应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以核实其身份。
2、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被访人员确认来访事宜的真实性。
(三)通行权限1、根据来访事由和被访人员的指示,给予外来人员相应的通行权限。
2、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应在被访人员的陪同下在指定区域活动。
(四)携带物品管理1、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公司时,保安人员应进行检查,防止携带危险物品或违禁物品。
2、对于携带贵重物品或大型设备的,应做好记录。
(五)安全告知1、保安人员应向外来人员告知公司的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如禁止吸烟、禁止随意触摸设备等。
2、提醒外来人员注意自身安全,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六)陪同与监督1、在必要情况下,保安人员应陪同外来人员前往指定区域,确保其行为符合公司规定。
2、对来访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七)离开登记1、外来人员离开公司时,应在保安室办理离开登记手续,记录离开时间。
2、保安人员检查其携带物品,确保与进入时的记录一致。
四、外来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登记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前,保安人员应要求驾驶员进行登记,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联系电话等。
2、发放临时停车证,并告知停车规定和注意事项。
(二)车辆检查1、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记录是否有损坏或异常情况。
2、检查车辆内部是否携带危险物品或违禁物品。
(三)停车管理1、指引外来车辆按照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外来车辆进厂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车辆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及外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厂区域的外来车辆,包括但不限于送货车辆、维修车辆、商务车辆等。
第三条外来车辆进厂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厂设立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外来车辆进厂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车辆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外来车辆进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负责外来车辆进厂登记、审查、引导和监控;(三)负责外来车辆停放、通行、离开的监督和管理;(四)负责对外来车辆违规行为的处理;(五)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外来车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车辆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共同维护厂区秩序。
第三章进厂手续第七条外来车辆进厂前,须办理以下手续:(一)填写《外来车辆进厂登记表》;(二)出示有效行驶证、驾驶证及车辆保险单;(三)接受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符合本厂安全要求。
第八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对进厂手续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外来车辆进厂证》。
第四章车辆停放第九条外来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通道及他人车位。
第十条车辆停放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调整;(二)保持车辆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三)不得占用他人车位;(四)不得在厂区内行驶,如需通行,应遵守厂内交通规则。
第五章车辆通行第十一条外来车辆在厂区内通行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厂内交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超车;(二)遵守厂内交通信号,不得闯红灯、越线停车;(三)注意行人,确保行车安全;(四)遇特殊情况,应主动停车让行。
第六章车辆离开第十二条外来车辆离开厂区时,应办理以下手续:(一)交还《外来车辆进厂证》;(二)办理车辆离开登记;(三)确认车辆已离开厂区。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外来车辆,车辆管理办公室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二)罚款;(三)暂扣车辆;(四)禁止进入厂区。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规章制度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公司生产和办公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形象和安全生产,减少外来车辆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内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来访车辆、物流运输车辆等。
第三章:外来车辆进入管理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前必须提前向公司申报,由公司派专人负责接待和引导,接待人员需核对来访车辆信息,确保车辆的合法合规。
2.提前一天向公司申报的外来车辆,公司有权进行核实信息,核实后考虑是否允许车辆进入公司内部。
3.外来车辆需遵守公司有关的交通管理规定和停车指引,不能随意停放,影响他人通行和公司生产。
4.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内部需经过公司门岗的检查,接受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
第四章:外来车辆出入登记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内部需在公司门岗登记,包括车辆牌照号码、来访单位、来访事由、预计停留时间等信息。
2.外来车辆在离开公司时需在门岗处再次登记确认离开时间,门岗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方可放行。
3.外来车辆在公司内部停留时间超过预计的,需提前向公司作出说明并延长登记停留时间,否则公司有权要求车辆立即离开公司内部。
第五章:安全管理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内部需服从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包括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装备齐全、不得在公司内部超速行驶等。
2.外来车辆如有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公司安保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公司安全。
3.外来车辆停放时需遵守公司停车规定,不得占用员工停车位,违者公司有权清理车辆或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违规处理1.对于未经公司允许擅自进入公司内部的外来车辆,公司有权要求其立即离开,并可能对其采取禁止进入公司内部的处罚。
2.对于违反公司交通管理规定、停车规定等违规行为的外来车辆,公司有权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罚款、禁止再次进入公司内部等。
3.如外来车辆在公司内部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公司有权追究外来车辆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2024年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2篇)
2024年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为了确保风电场的安全运行和管理,规范外来人员及车辆的进出和行为,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外来人员管理1. 外来人员进场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注册,并佩戴身份证或腕带。
2. 所有外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风电场的运行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
3. 外来人员须在指定的区域停留和工作,严禁进入禁区和危险区域。
4. 所有外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反光背心等。
5. 外来人员离场时必须办理离场手续,如需再次进场,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6. 若发现外来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风电场有权制止其行为或要求其立即离场。
7. 外来人员应遵守风电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如发生违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车辆管理1. 外来车辆进入风电场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和登记手续,须携带合法证件和相关车辆手续。
2. 外来车辆驶入风电场区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抢行、闯红灯等违规操作。
3. 外来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行车道、通道或其他禁止停车的区域。
4. 外来车辆驶入风电场后,必须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道或逆行。
5. 外来车辆进入风电场后,必须关闭发动机,不得在停车场内怠速或停放时间过长。
6. 外来车辆离场时需办理离场手续,如需再次进场,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7. 若外来车辆存在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风电场有权制止其行为或要求其立即离场。
8. 外来车辆驶入风电场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如安装避雷针、车辆防撞装置等。
三、管理措施1. 风电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和安全监督。
2. 风电场必须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3. 风电场应定期开展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检查和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 风电场要与周边社区和相关部门进行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做到及时互通有无。
2024年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请示报告与会客制度范例(二篇)
访客及车辆入校管理制度一、访客登记规定1、校外人士及学生家长进入校园,需在保安室完成登记手续,并在获得相关工作人员的内部确认许可后方可进入。
2、上课及课间时段,如学生因特殊原因需由家长接出,家长须出示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3、如家长需送物品给学生,门卫将对物品进行记录,并联系班主任亲自领取。
4、穿着不适当(如拖鞋、背心)的访客不得进入校园,同时禁止在校园内吸烟。
二、车辆准入规定学校在正常教学活动期间,应保持校门关闭,禁止机动车辆入内。
如因工作需要,车辆需在获得学校领导批准后,由门卫指引停至特定区域。
进入车辆需遵守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的规定,以保障师生安全。
三、物品查验规定1、校门卫应对所有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进行详细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物品进入。
2、对于携带大量物品离开学校的情况,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在门卫处完成登记查验手续后方可放行。
(二)为确保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切实加强,以及进一步优化学校安全管理,以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特制定以下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1、非教职工进入校园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明以供学校保安人员核实。
2、在课堂教学期间,如学生因特殊原因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离校许可证,保安验证后方可放行,并将许可证存档备查。
3、教师在教学活动期间一般不接待访客,如确有工作需要,需由教师本人至门卫室确认并登记后,访客方可进入。
4、家长来校与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需经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5、学生家长需进入学校寻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应在学校门卫室等待,不得直接前往学生班级。
6、对于任何意图在校内推销商品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准入。
7、学校保安应对进出校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进行查验,严格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可能威胁校园安全的物品进入。
外来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篇)
外来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外来人员及车辆的进出管理。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具体管理措施。
第四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外来人员及车辆的进出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外来人员管理第六条外来人员指非企事业单位内部人员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访客、施工人员、临时工等。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外来人员的准入准出程序,并进行备案登记。
第八条外来人员进入企事业单位前,应当进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
第九条外来人员应当佩戴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证明,没有有效身份证件的,应当出示经企事业单位允许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外来人员进入企事业单位后,应当按照规定的通行区域和时间进行活动,不得擅自进入限制区域。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内不得从事与准入事由无关的活动,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企事业单位。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离开企事业单位时,应当由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签退,并确认其所持物品与进入时一致。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三条车辆指进入企事业单位的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辆、工程车辆、私家车辆等。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的准入准出程序,并进行备案登记。
第十五条车辆进入企事业单位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车辆驾驶人应当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第十七条车辆进入企事业单位后,应当按照规定的通行区域和停放位置进行活动,不得擅自进入限制区域和停放非法地点。
第十八条车辆进入企事业单位时,应当按照指示停放,不得阻碍他人通行和正常工作。
第十九条车辆离开企事业单位时,应当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示有序离开。
第四章外来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责任第二十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是外来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制定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保障企业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安全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静态控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二章外来人员管理第六条外来人员指非企业职工,包括访客、业务合作伙伴、临时工作人员等。
第七条外来人员进入企业前,必须向企业提交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并进行登记。
第八条企业应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告知其应遵守的企业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外来人员在企业内活动时,必须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十条外来人员离开企业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经企业管理人员的确认后方可离开。
第三章外来车辆管理第十一条外来车辆指非企业所有车辆,包括访客车辆、业务合作伙伴车辆等。
第十二条外来车辆进入企业,必须向企业提交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并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企业应对外来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外来车辆在企业内行驶时,必须遵守企业的交通管理规定,服从企业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十五条外来车辆离开企业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经企业管理人员的确认后方可离开。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外来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对重点部位和敏感区域的管理,防止外来人员及车辆非法进入。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外来施工人员及施工车辆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外来施工人员及施工车辆管理制度1外来作业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1、外来作业人员及车辆在作业前,必须按照规定办理《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公司进行作业,凭证出入公司大门,接受公司管理。
2、《作业人员临时出入证》及《作业车辆临时出入证》由公司保卫科负责办理,办理费用为《作业人员临时出入证》每证15元,《作业车辆临时出入证》每证50元。
为了便于管理,《作业人员临时出入证》每证收取5元押金,《作业车辆临时出入证》每证收取50元押金,作业完毕,工程负责人将《作业人员临时出入证》及《作业车辆临时出入证》交回后,押金予以退还。
如保管不慎,将《出入证》遗失,押金不予以退还。
如在作业期间,不慎将《出入证》遗失,应及时到公司保卫科补办。
3、办理《作业人员临时出入证》需提交的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②本人近照一寸照片两张。
4、办理《作业车辆临时通行证》需提交的资料:①司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②行车证、营运证复印件一张。
资料齐全后,安全保卫科负责在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之内办理完毕。
5、外来作业单位在开工前,需将项目经理、主管安全、消防、治安等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书面上报公司安全保卫科,以便于在作业期间及时沟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6、作业人员作业期间一律佩戴《作业人员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公司大门,携带的物品要自觉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
凡有证未戴或未及时办理《作业人员临时出入证》及《作业车辆临时通行证》的,公司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大门,由此引起的延误工作等问题,由作业单位负责。
7、作业车辆拉运作业设备进入公司,需在进入公司前提供作业设备的清单(规格型号以及数量),以方便在作业完毕出场时保卫人员清点、盘查。
8、作业车辆在厂区道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微型汽车在公司内道路上行使,每小时不得超过20公里;出入公司大门,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
在通过道口、弯道、行人稠密地区以及载运危险物品不应超过每小时10公里;在出入车间大门或倒车时不得超过每小时3公里。
进出门管理制度(五篇)
进出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公司大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出入本公司厂区的人员、物资、车辆的管理。
第一条、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到公司办理业务,需要到门卫处进行登记人员及车辆牌号,并由保安电话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领导或部门领导指定专人带领进入。
第二条、驻厂员工和临时工,进出厂区需要出示“临时出入证”,否则不予放行。
没有“临时出入证”的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三条、外来公司工作人员或监理经常到我司协助办公,由相关部门收集其证件,一并到行政部办理“临时出入证”。
第四条、需要经常进出厂区的外来车辆,填写“车辆出入证”申请表,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应车辆牌照的“车辆出入证”,进时出示此证方可进入。
第五条、上述未提及事宜按照公司原有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中冶东方钢能重工(珠海)有限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四篇:出门证管理制度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保证公司的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使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三、适用范围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资,均应遵循本规定。
三、职责行政部负责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的管理。
四、人员出入管理1、本公司人员(1)上下班时间。
公司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必须主动出示胸卡,并在考勤机上打卡,接受保安的查验,方可进出公司。
未携带胸卡的员工,在出入公司时应主动向保安说明,待保安与所在工作部门联系,确认系本公司员工后,方可进出公司。
(2)正常工作时间。
因公因事外出,需填写《人员临时出门证》,经部门直属领导审批后交保安,当班保安签注出厂时间;事毕回厂时,由当班保安签注入厂时间,如遇异常情况应即通知所属部门主管处理。
工作时间内人员进出厂门均需打卡。
(3)离职员工。
按规定出具《人员临时出门证》,如携带物品出厂,保安应通知行政部一起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后方可放行。
2、参观人员(1)政府机关、代表团、人民团体等进入公司参观时,由行政部填写《外来单位参观申请表》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参观人员佩戴参观证,由相关部门引导参观。
外来人员入厂管理规定(3篇)
外来人员入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工厂的管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承包商、临时工、派遣工等进入企业厂区的人员。
第三条外来人员进入企业厂区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接受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的管理制度,并向外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外来人员了解和遵守管理规定。
第二章进厂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外来人员进入企业厂区前必须提前向企业提出进厂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厂事由、进厂时间、预计停留时间等。
第六条进厂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人须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
第七条申请人应将进厂申请提交给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第八条审批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凡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被拒绝。
第九条被批准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应在进厂前进行登记,并在厂区内携带有效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第十条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进厂申请进行调整和变更。
第三章进厂管理第十一条进入企业厂区的外来人员应签订保密和安全责任书,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必须经过门岗进行登记,并佩戴有效证件。
未佩戴有效证件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厂区。
第十三条门岗负责对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物品携带检查和人身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必须按照企业的规定佩戴安全帽和防护设备,严禁进入禁止区域和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在厂区内必须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相关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生产车间、办公区等禁止区域,不得触摸、拆卸生产设备和生产工具。
第十七条外来人员在厂区内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不得随意乱丢垃圾。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模版(2篇)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维护单位的安全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单位范围的管理。
第三条外来人员指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访客、供应商、顾问等。
第四条外来车辆指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车辆,包括私家车、出租车、货车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由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并报单位领导审批后生效。
第二章进出单位的外来人员管理第六条外来人员进入单位前,必须向保安处登记并领取临时出入证。
第七条外来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进入单位之前必须经过保安处的身份核实。
第八条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单位的规定时间进入和离开单位,不得擅自停留或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第九条外来人员在单位内的活动必须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条外来人员离开单位时必须归还临时出入证,并在保安处登记离开的时间。
第三章进出单位的外来车辆管理第十一条外来车辆进入单位前,必须向保安处登记并领取临时停车证。
第十二条外来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不得占用单位的车位或其他区域。
第十三条外来车辆必须遵守单位的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闯红灯、乱停乱放等。
第十四条外来司机必须携带有效驾驶证件和车辆行驶证件,经过保安处的核实后方可进入单位。
第十五条外来车辆在离开单位前必须归还临时停车证,并在保安处登记离开的时间。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部门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限制进出单位、禁止进入单位等。
第十七条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部门有权报告上级领导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领导。
对于本制度未能覆盖的情况,由管理部门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修改、增补或废止,需由单位领导审批后实施。
外来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2篇)
外来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企业的人员、财产和信息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企业的外来人员和车辆。
第三条定义1. 外来人员:指没有与企业建立劳动或居住关系的人员。
2. 外来车辆:指不属于企业或企业员工所有的车辆。
3. 管理人员:指负责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工作的专门岗位人员。
第四条基本要求1. 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企业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核和申请手续。
3. 外来人员和车辆必须在规定区域内停放和活动。
第二章外来人员管理第一条外来人员进入企业的审核程序1. 外来人员必须向企业提交申请,在确定进入企业的日期和事由后,由企业审核部门审核,并发放进门证或访客证。
2. 申请材料包括外来人员的身份证明、住址证明和与企业的联系人员。
第二条外来人员的临时工作许可1. 对于需要在企业内进行临时工作的外来人员,必须事先向企业申请临时工作许可,并按规定交纳相应的费用。
2. 临时工作许可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的需要重新申请并交纳费用。
第三条外来人员的行为规范1. 外来人员必须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企业的安排进行工作。
2. 外来人员必须保护企业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界。
3. 外来人员必须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范、应急措施等。
第四条外来人员离开企业的程序1. 外来人员在离开企业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开手续,并归还进门证或访客证。
2. 企业有权对外来人员在企业内的行为进行评估,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绝其再次进入企业。
第三章外来车辆管理第一条外来车辆的申请和审核程序1. 外来车辆必须向企业提交申请,在确定进入企业的日期和事由后,由企业审核部门审核,并发放进门证或车辆通行证。
2. 申请材料包括车辆的登记证、驾驶证、保险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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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1长兴岛初级中学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维护学校师生安全,使外来人员及车辆保持有序性,特制定长兴岛初级中学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1、本制度由学校政教处负责监督和检查,校门口及室内保安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2、校门口保安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保安负责车辆的有序停放;室内保安对外来人员进一步确认、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征得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上楼。
3、如有特殊情况,如家长会、政府办公会议、教师培训、现场会、上级检查等,保安人员应详细询问后方可放行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同时注意在执行过程中的文明礼貌。
4、如有接送因病学生的车辆,保安人员应确认核实后再放行。
5、外来施工人员及车辆,保安人员要登记,向有关部门核实后,方可进入施工地点。
同时保安人员应告知进入校园内的车辆应注意的事项,如限速5公里/小时,禁止鸣喇叭,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等。
6、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员工宿舍、食堂、仓库、实验室、水房等重地。
7、保安人员有权对任何人及车辆的可疑物品进行询问检查,如情况可疑要及时报警。
对不通过校门而跳围栏进入校园者要立即驱离,并视情节可采取报警等方法。
8、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的批条,并回收保留,上课期间,禁止家长找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必须与班主任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9、保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讲文明、讲礼貌,不得故意刁难,不得徇私枉法,如有发现不按规定执行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长兴岛初级中学2016年3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行政许可]企业按照资质标准规定要求申请相应资质,经审查合格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
第二章企业资质分类第四条[工程勘察]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活动,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包括: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岩土工程治理(含地质灾害治理等))、水文地质(水文地质测绘、勘探、测试与试验、成果整理等)、工程测量(平面、高程控制测量,白纸测图,航空、地面摄影测量,专业工程测量,制图等内容)、海洋工程勘察等。
第五条[工程设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活动,是指根据建设工程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包括:(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建筑智能化、安全、卫生、节能、防雷等的设计。
(二)从事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
第六条[工程施工]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维修(护)、拆除活动。
第七条[工程监理]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建设工期、费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的活动。
第八条[资质分类]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
建设工程勘察分为三个序列,综合、专业、劳务资质;工程设计分为四个序列,综合、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工程施工分为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设若干专业工程类别。
第九条[资质分级] 建设工程勘察、监理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等级;工程设计资质设综合、甲、乙、丙四个等级;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设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
第十条[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组织制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进行重大修改或调整时,至少应在标准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实施。
第三章企业资质许可机关第十一条[许可机关]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建设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监理甲级资质,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相关行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和丙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部分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有专业承包二、三级资质及劳务分包资质,监理乙、丙级资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相关行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第十二条[许可原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与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许可工作应当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章企业资质许可程序第一节申请与受理第十三条[申请内容] 建设工程企业申请资质,包括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资质的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方式]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企业可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中的一类或多类企业资质。
取得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无需申请勘察专业、劳务资质,即可从事相应的勘察活动。
取得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无需申请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即可从事相应的设计活动。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无需申请专业承包资质,即可从事相应施工承包活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资质。
劳务分包企业只能在本资质序列内申请相近的劳务资质。
第十五条[受理机关]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对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资质,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三层以内全资控股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资质,由各地确定受理方式。
第十六条[受理方式] 资质受理部门应当随时受理企业的资质申请。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1长兴岛初级中学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维护学校师生安全,使外来人员及车辆保持有序性,特制定长兴岛初级中学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1、本制度由学校政教处负责监督和检查,校门口及室内保安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2、校门口保安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保安负责车辆的有序停放;室内保安对外来人员进一步确认、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征得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上楼。
3、如有特殊情况,如家长会、政府办公会议、教师培训、现场会、上级检查等,保安人员应详细询问后方可放行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同时注意在执行过程中的文明礼貌。
4、如有接送因病学生的车辆,保安人员应确认核实后再放行。
5、外来施工人员及车辆,保安人员要登记,向有关部门核实后,方可进入施工地点。
同时保安人员应告知进入校园内的车辆应注意的事项,如限速5公里/小时,禁止鸣喇叭,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等。
6、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员工宿舍、食堂、仓库、实验室、水房等重地。
7、保安人员有权对任何人及车辆的可疑物品进行询问检查,如情况可疑要及时报警。
对不通过校门而跳围栏进入校园者要立即驱离,并视情节可采取报警等方法。
8、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的批条,并回收保留,上课期间,禁止家长找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必须与班主任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9、保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讲文明、讲礼貌,不得故意刁难,不得徇私枉法,如有发现不按规定执行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长兴岛初级中学2016年3月004 外来人员接待管理制度1 佳木斯三江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伟地发(2013)004号★外来人员接待管理办法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为了提高公司的业务接待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对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同时强化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外来人员的接待和协调、处理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其前台工作人员是接待外来人员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接待、登记、分类、沟通、协调、引导、服务或直接处理等职责。
公司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办公室共同做好外来人员接待工作。
售楼处的接待工作由销售部根据其自身特点,另行制定管理办法予以规范。
第二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后,接待人员应立即起身相迎,主动询问,并将外来人员引领到接待区,做好登记工作,做到登记准确、分类科学、热情周到、礼貌大方、沟通及时、协调有力、处理得当、保守秘密。
第三条登记结束后,接待人员要根据外来人员的来访要求,安排具体接待、处理或答复的部门和人员。
需要董事长接待和处理的,要联系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主任予以安排;需要总经理接待和处理的,要联系总经理助理或办公室主任予以安排;需要副总经理接待和处理的,应根据其分工,经请示后引导外来人员到有关副总经理的办公室,由其自行接待,办公室负责做好具体服务工作;需要各部门接待和处理的,可直接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接待和处理。
第四条需要同一个领导或部门接待的外来人员较多时,相关部门的接待和处理人员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确定接待的顺序,报公司领导接待和处理或自行处理。
第五条公司领导人员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外出时,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的其他人员要将外来人员的要求记录清楚,等待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遇有紧急事项,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邮箱或微博等方式请示,请示后可直接进行处理,在事后再补办审批手续,以提高接待效率。
第六条对于上级领导和专项检查团、组及公司重要客户或合作伙伴,要由办公室统一接待或相关部门对口接待,按照公司接待标准进行安排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