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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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城市花园一期5#8#13#楼

吴忠市永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项目部

一、一般规定

1、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3、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5、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6、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8、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9、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10、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人员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2、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13、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4、起重机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 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性、绑扎的牢靠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5、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6、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m)

17、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8、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型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弯折的钢丝绳。

19、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少于3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于钢丝绳直径匹配。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需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20、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看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原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下表规定应予以更换。

钢丝绳断丝更换标准(d=绳径)

21、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重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表面有裂纹;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22、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时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均应更换。

二、塔式起重机

1、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符合以下要求:

①、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为8~12T/M2;重型塔为12~16T/M2

②、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1/1000;

③、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1/1000;

④、两条钢轨的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之间,接头处应架设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2mm;⑤、距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⑥、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

⑦、起重机在施工期间,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调整。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有专业队在队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现场监督。

3、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4、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5、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6、起重机的塔身不得悬挂标语牌。

三、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1、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2、作业前重点检查: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缠绕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供电电缆无破损。

3、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施工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4、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5、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四、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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