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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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我们是公民》测试卷附参考答案(黄金题型)

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我们是公民》测试卷附参考答案(黄金题型)

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我们是公民》测试卷一.选择题(共10题,共20分)1.祥鹏程在教育局局长留言板上就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提出建议。

他享有()。

A.人权B.义务教育权C.建议权D.平等权2.身份证上的前6位数字表示居民的()A.户口所在地B.电话号码C.邮政编码D.家庭关系3.李某在公司的微信群里谩骂同事张某,造成很坏的影响,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向张某公开道歉。

这体现了我国法律中的()。

A.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B.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C.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D.国家机关不可以滥用权力4.有人将客户个人信息偷偷出售,侵犯了他人的()。

A.生命健康权B.人身自由权C.隐私权D.财产权5.沈一诺的爷爷今年80岁了,他领取了当地政府发放的高龄津贴。

这享受了公民的()。

A.休息权B.物质帮助权C.平等权6.下面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没有界限的B.国家应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C.公民享有广泛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7.公民身份证上没有的信息是()。

A.姓名B.婚姻情况C.家庭住址D.公民身份号码8.下列选项中,谁没有尽到公民义务的?()A.王海亮同学乘公交车按照顺序上车B.张文华的奶奶瘫痪在床,她妈妈经常虐待奶奶C.李波的爸爸是企业家,每年都积极纳税9.我国自主设计、自主集成研制的作业型深海载人潜水器是()。

A.蛟龙号B.鹦鹉螺号C.阿尔文号10.作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我们应自觉履行的义务有()。

①按时入学②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中途辍学③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④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A.①②③B.①②③④C.①③④D.②④二.填空题(共10题,共44分)1.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是()的重要职责,也是()和()的共同责任。

2.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和()。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练习测试题及1套参考答案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练习测试题及1套参考答案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练习测试题一.选择题(共10题,共20分)1.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是()的职责。

A.市场监督管理部门B.教育管理部门C.公安交通管理部门2.下列行为属于公民基本义务的是()。

A.无偿献血B.遵守公共秩序C.参与爱心志愿服务3.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983人,实到2932人,缺席5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这些代表的产生方式是()。

A.直接选举产生B.间接选举产生C.县级人大选举产生D.乡级人大选举产生4.某小学门前的街道上挤满了卖烧烤、小吃的摊位,严重影响了该校师生的出行。

于是有人打电话到市人大“亲民热线”反映情况,市人大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进行报道。

材料体现了我国公民行使建议权、监督权的渠道是()。

①向人大反映②通过电子邮件向有关部门举报③采用电话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④通过媒体进行A.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③D.①②④5.去这些地方必须携带身份证()。

①商场买东西②快递点邮寄物品③饭店吃饭④火车站自助取票⑤去电影院看电影A.①⑤B.②④C.①③6.世界上侨民最多的国家是()。

A.中国B.美国C.日本7.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句话是指()。

A.三权分立B.民主和法治C.网络反腐D.舆论监督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职责的是()。

A.多方调研,了解民情B.设立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C.去人民大会堂提交议案和建议9.方超的爸爸每次赌博输钱就会殴打妈妈,为了保护妈妈,方超可以依照()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A.《行政诉讼法》B.《刑事诉讼法》C.《反家庭暴力法》10.对于校园欺凌行为,说法合理的是()。

A.我们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请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B.已经习惯了,不知道该如何改变C.被人欺负过,想报复二.填空题(共10题,共46分)1.国家机构包括()和()。

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

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期末测试卷(名师精选题)含答案 (61)

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期末测试卷(名师精选题)含答案 (61)

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期末测试卷(名师精选题)含答案一.选择题(共5题,共10分)1.对于包含个人信息的火车票,下面处理妥当的是()。

A.随意乱扔B.送给陌生人C.涂抹个人信息后销毁2.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某错案的家属送达了国家赔偿书,共计赔偿约206万元,其依据是()法。

A.刑法B.行政诉讼法C.民法D.劳动法3.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全面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总体上()。

A.解决了温饱问题B.实现了小康C.还处在贫穷落后的状态D.跟其他国家还相差很远4.下面情形会运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是()。

A.张丽在红灯亮时横穿马路B.王斌的爸爸经常在酗酒后打他C.李华初中没毕业,家里人就让他辍学打工D.15周岁的蒋某被贩毒分子要挟参与贩卖毒品5.作为未成年人,要从小养成()的习惯。

A.小偷小摸B.寻衅滋事C.遵纪守法二.填空题(共10题,共34分)1.在我国,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为()。

2.全面提高()质量,不仅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而且对全民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具有重要的意义。

3.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体现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方面:通过对实施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及时()、(),将未成年人与可能诱发犯罪的环境()开来,以保护其健康成长。

4.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它的常设机关简称是()。

5.在我国未满()的公民为未成年人,()以上的公民为成年人。

6.我国将()月()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7.()年,我国设立国家宪法日,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8.在我们权利受到侵害时,需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法律,做()公民,不违反法律。

9.()是我国的宪法原则。

10.公民的身份证号码是由()位数字组成的。

三.判断题(共10题,共20分)1.“公民”一词最早出现于古希腊。

()2.我们可以滥用权利。

()3.小学生没有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 四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政 府 在
第 一 章 总 则
省、 自治区 、 直辖市人 民政府根据
促进就业工作 的需要 。建立促进 就业
第二章
第三章
政 策 支持
公 平 就 业
工作协调机制 ,协调解决本 行政 区域
就业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 有关部 门按照 各 自的职责分工 ,共 同做好促进就业
项 、 五 项 规 定 的 人 员 , 关 部 门 应 当 第 有
扶持和援助。 第 二 十六 条 用 人 单位 招 用 人 员、 职业 中介 机构从事 职业 中介 活动 , 应当 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 公平 的就业条件 , 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
施建设 ,建立健全 人力资源市场信息 服务体系 , 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
确的择业 观念 ,提高就业能力和仓 业 0
能力 ;鼓励劳动者 自主创业 、自谋职
就业的财政政策 , 加大资金投入 , 改善
就业环境 , 大就业。 扩 县 级 以上 人 民政 府应 当根 据 就业
第 一章
第一条


业。
为了促进就业 ,促进经
各级人 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 化程序 ,提高效率 ,为劳动者 自主创 业 、 职业提供便利 。 自谋
状况和就业工作 目标, 在财政预算中安
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 ,促进社会
和谐稳定 , 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 济社会发展 的突 出位置 ,实施积极 的 就业政策 , 坚持劳动者 自主择业 、 市场 调节就业 、 政府促 进就业 的方针 , 多渠 道扩大就业 。
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

部编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测试卷及答案(名校卷)

部编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测试卷及答案(名校卷)

部编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测试卷一.选择题(共10题, 共20分)1.以下人群中, 没有选举资格的是()。

①老年人②小学生③20岁青年④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A.①②B.①③C.③④D.②④2.公民受到非法侵害时, 应采取的正确态度是()。

A.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B.寻找机会用更严厉的手段报复对方C.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D.采取忍让退避的方式3.小明一家在出国旅游期间遇到了危险, 他们可以拨打()求助。

A.110B.12308C.12306D.123664.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本人出生在外国, 具有()国籍。

A.外国B.中国C.双重国籍5.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在()召开, 我国共取得奖牌总数是195枚。

A.美国B.日本C.中国D.英国6.以下没有选举人大代表资格的是?()A.小学生B.18周岁公民C.退休的老人7.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A.小辉主动向外国朋友介绍我们的文化和历史B.小强嘲笑外国的风俗习惯C.出国旅游在餐厅吃饭的时候, 不要大声说话8.古希腊的公民是()。

A.妇女B.奴隶C.本城邦并拥有财产的成年男性9.作为一名小学生, 我们享有()。

①受教育权②隐私权③选举权④名誉权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10.下列不属于中国公民的是()。

A.取得英国国籍的华人B.留学日本的中国青年C.我国未满18周岁的人D.取得中国国籍的俄罗斯人二.填空题(共10题, 共32分)1.宪法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还()了公民的基本义务。

2.中国是世界上第()个掌握载人深潜技术的国家, 我国自主研发的()在马里亚纳海沟下潜到7062米。

3.宪法规定, 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4.()是我们在海外证明中国国籍和中国公民身份的()。

5.目前, 我国已经参加了()项国际人权条约, 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义务, 开展()交流与合作, 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就业促进法_解读

就业促进法_解读

《就业促进法》解读谭劲(西北兵器工业管理局,陕西西安710054)摘要关键词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计9章69条,制定了针对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提出了“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该法规定了很多的大政方针,涉及宏观性的、政策性的措施,需要国家、政府部门、全社会去共同改善就业环境。

就业促进法;就业环境;机制;方针就业促进法是一部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草案,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就业促进法的制定使就业工作有法可依,依法保障,充分体现和涵盖了国家促进就业、减少失业和不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的目的、政策和措施,对实现依法保障就业,依法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

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在1000万个左右。

二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些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而一些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亟待提高。

三是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

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劳动者权益现象突出;一些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性别、年龄、身体残疾等原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制定《就业促进法》的必要性西部财会62本栏目由陕西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支持开办四是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

【课课练】部编版2022-2023年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1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课课练七(解析版)

【课课练】部编版2022-2023年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1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课课练七(解析版)

2022-2023年部编版六年级道德与法治第一学期课课练1.感受生活中的法律学校: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_一、基础知识我会填。

1.法律由国家__________和__________,具有强制力和权威性。

答案:制定颁布解析:与纪律、道德不同,法律由国家制定和颁布,具有强制力和权威性。

所有社会成员都要遵守法律,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2.___________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法律保障制度,它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答案:法律援助解析: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中的当事人如盲、聋、哑及未成年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它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

3.我们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善于运用__________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案:法律解析:法律如同武器,是保护我们的坚强盾牌。

我们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但不同的是___________由国家制定和颁布,具有强制力和权威性。

答案:纪律道德法律法律解析:略5.法律规范着我们的___________,保护着我们的 ___________,协调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答案:行为权利解析:略二、火眼金睛我会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徽随便踩踏玷污是违法行为。

( )答案:√解析: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

就业促进法知识问答

就业促进法知识问答

《就业促进法》知识问答一、总则1. 为什么要制定《就业促进法》制定《就业促进法》,是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国家应当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什么位置《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

3.我国的就业方针是什么《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劳动者自主择业”,指的是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他们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

“市场调节就业”指的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促进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

通过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和就业;通过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和劳动自主择业,实现供求双方相互选择;通过市场工资价位信息,调节动力的供求。

“政府促进就业”,指的是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

4.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什么权利《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5.《就业促进法》对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就业促进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

6. 国家倡导什么样的就业观念《就业促进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7. 根据《就业促进法》,在促进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与义务《就业促进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一、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就业促进法是国家在就业政策方面的一项重要法律,从总体上规范了就业市场的运行方式,建立健全了就业政策体系,以促进就业增长,保障就业者合法权益,推动就业市场健康发展。

1、建立就业服务体系
就业促进法要求国家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实行多种安排形式,就业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发布就业和招聘信息,向就业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职业指导和咨询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支持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流动。

2、规范就业服务
就业促进法要求国家对就业服务机构实施有效的监管,规范机构的服务行为,防止就业服务机构从中牟取暴利,维护就业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国家注重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动能力提升,支持企业提供优质的就业和职业培训课程,使劳动者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3、促进就业增长
就业促进法要求国家实施有力的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支持就业的税收政策,鼓励就业者参与社会保险等制度,支持就业者参加培训,改善就业环境,使更多的人得到更为充分的就业机会。

4、维护就业者的合法权益
就业促进法要求国家健全就业政策法规,对就业者的合法权益予以有效的保障,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保护就业者的劳动权益,并对
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依法处罚,使就业者能够在就业保护的环境中安全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判断题文章标题: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就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人民的就业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来全面评估该法律的基本内容,以便读者能更深入地了解和理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1. 宏观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确立了宏观政策,包括就业优先、多渠道就业、积极就业政策、培训就业等。

这些政策为就业提供了基本指导,促进了全社会的就业形势。

2. 就业服务:法律规定了就业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为求职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帮助。

3. 就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禁止性别歧视,保护特殊群体的就业权益。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出台为保障人民的就业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法律的实施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

四、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的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得以全面展现。

了解了该法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也得以深入思考和理解其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结语:本文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全面解读,以深度和广度的方式探讨了该法律的基本内容,以便读者更深入地了解和理解。

也共享了我对这个法律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

以上为我根据你提供的主题内容撰写的文章,希望能够满足你的要求。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与监督除了规定了就业促进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还明确了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该法规定了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义务,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就业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就业战略的实施和政策的改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劳动就业促
进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

该法于2007年1月1日
颁布,旨在促进劳动就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调整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促进劳动就业;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加强劳动力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争议解决。

根据该法,政府应制定促进劳动就业的政策、计划和措施,并提供劳动就业服务。

用人单位应公开招聘、平等就业,并保障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险等权益。

劳动者享有自主选择职业、平等就业和公平报酬的权利,并受法律保护。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为解决劳动纠纷提供法律保障。

劳动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推动劳动力市场的良性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下面是促进法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策支持第三章公平就业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六章就业援助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八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六年级上册期末轻巧夺冠道德与法治试卷(二)

六年级上册期末轻巧夺冠道德与法治试卷(二)

六年级上册期末轻巧夺冠道德与法治试卷(二)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小朋友,带上你一段时间的学习成果,一起来做个自我检测吧,相信你一定是最棒的!一、选择题1 . 1911年4月27日,()率领100多名敢死队员,臂缠白巾,手执枪械炸弹,进攻两广总督署。

A.孙中山B.喻培伦C.黄兴2 . 保护未成年人是下列哪些主体的共同责任?()①学校②家庭③国家④社会A.①②③④B.③④C.①③④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年修订的、A.2001B.2005C.20064 . 下列()单位属于国家机构。

A.学校B.监察委员会C.医院D.银行5 . ()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A.国务院B.人民法院C.监察委员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6 . 生活中很多平凡的小事能体现个人对社会、对人生的态度。

服务社会,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幸福。

下列行为属于服务社会的是()。

A.参加社区慰问孤寡老人的公益活动B.当你的同学被欺负时,不顾一切为他讨回公道C.期末考试帮助同学作弊提高成绩7 . 红领巾小学六年级二班同学召开了“宪法权威之我见”主题班会,同手们纷纷发言。

你认为谁说的没有道理()A.甲同学:宪法有权威,国家秩序才良好,人民生活才美好。

B.乙同学: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就必须全面实施宪法。

C.丙同学:我还是小孩子,宪法有无权威与我无关。

8 . 成年人林某和几个朋友经常在学校门口向低年级学生索要吃的,有时还抢学生的零花钱。

林某所犯的是()。

A.诽谤罪B.抢劫罪C.聚众斗殴罪D.侮辱罪9 . ()指导人们签订和履行合同,调整生产、贸易、消费等社会关系。

A.民法B.刑法C.行政法D.宪法二、填空题10 . ______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 ____ 和 ____的集中体现。

人民通过________管理国家。

11 . 道德与法律,是最基本的社会(___________)。

部编人教版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l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期末测试卷及答案(含五套题)

部编人教版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l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期末测试卷及答案(含五套题)

道德与法治试题 第1页(共34页) 道德与法治试题 第2页(共34页)部编人教版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测试卷六年级 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 时间:40分钟)一、反复比较,我会选。

(每小题3分,共24分)1.张军在自家小区被一条没有拴狗链的狗咬伤了,他的正确做法是( )。

A .自认倒霉B .找物业吵闹C .依法向狗主人索赔2.小圳的爸爸刚开的服装店被吊销了许可证。

可他不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就起诉到法依据( )判决认定: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予以撤销。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2020年沸沸扬扬的“张玉环杀人案”,最终被江西省高院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该院向张玉环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共计赔偿约496万元,以上内容说明了( )。

A .行政机关权力至高无上,不容他人损害其威严 B .冤假错案在所难免,赔些钱就可以息事宁人C .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行使权力,侵犯公民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

”这说明,在我国人大代表( )。

①对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②要倾听民意、反映民情③都是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 ④是行使人民权力的领导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5.下列校园论坛中的言行能体现公民自觉履行义务的是( ) A .“征兵工作开始了。

”“我符合条件,明天就去报名。

” B .“又要选举了。

”“嗯,让我想想怎样做才能选上我。

” C .“听说你父亲病了?”“这与我无关,我是他领养的。

” D .“妈,要交补习费。

”“我与你爸离婚了,向他要去。

” 6.( )被确定为世界人权日。

A .12月9日B .11月10日C .12月10日D .12月10日 7.每年的( )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

A .12月4日B .9月17日C .12月12日D .6月5日8.红领巾小学六年级(2)召开了“宪法权威之我见”主题班会,同学们纷纷发言,你认为谁的发言是错误的:( )A .刘同学:宪法有权威,国家秩序才良好,人民生活才美好。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4.30•【文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服务,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者求职与就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就业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求职与就业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五条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第六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求职。

第七条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

第八条劳动者应当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读尊敬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很荣幸有机会跟人大的领导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既高兴又紧张,题目虽然叫解读,但确实只是我多年从事就业工作,先于大家学习的一点体会跟各位领导汇报,不对的地方还请批评指正。

我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讲:一、《就业促进法》的立法背景2007年8月30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施行,开启了就业促进工作的新时代,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促进法》为解决日益严重的就业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虽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我国的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城镇新增就业每年平均近千万人。

但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劳动力资源最丰富、人口就业压力也最大的国家,我国就业问题的基本矛盾还远未得到根本解决,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仍在持续,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明显加大,局部地区供求矛盾尖锐。

劳动法律保障体系:《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建设以《宪法》为依据、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及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为主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劳动法律保障体系方面,又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基本内容:《就业促进法》共九章六十九条。

内容涵盖了政府责任、工作机制、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概括讲就是:一个方针、一面旗帜、六大责任、五项制度、十大政策。

一个方针法律明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

改“自主择业”为“自主就业”的意义在于一是更能体现和尊重劳动者在人力资源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二是更能显示就业方针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大学生找工作法律规定(3篇)

大学生找工作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青年步入大学校园,他们渴望在毕业后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然而,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

为了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定,以下将对大学生找工作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我国关于就业领域的基本法律,旨在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以下为该法中与大学生找工作相关的部分规定:1. 公平就业权《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视劳动者。

”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公平对待,不得因性别、年龄、学历等歧视。

2. 禁止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有以下行为:(一)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为由拒绝招用劳动者;(二)以残疾为由拒绝招用残疾人;(三)以家庭、婚姻、生育为由拒绝招用女性劳动者;(四)以年龄为由拒绝招用劳动者;(五)以其他违法理由拒绝招用劳动者。

”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如遇到用人单位存在上述歧视行为,可依法维权。

3. 职业培训《就业促进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

”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如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职业培训,可依法维权。

二、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关于劳动合同的基本法律,旨在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以下为该法中与大学生找工作相关的部分规定:1. 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释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我国政府为了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调整劳动关系而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行深入解释和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部法律。

二、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从总则中明确了促进就业的基本原则和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尊重劳动者的权利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政府将促进就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而企业和个人也有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这为我们的就业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和依据。

三、就业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还规定了就业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政府将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并建立健全的就业信息系统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这些规定为求职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招聘环境,从而促进了双向选择,更好地满足了供需双方的需求。

四、就业创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对于鼓励和支持创业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政府将出台扶持政策,提供创业培训和金融支持,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保障和便利。

这一部分内容的出台,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创业的机会和评台,也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更多的活力和创新。

五、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还对劳动关系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包括劳动合同、薪酬、劳动保护等内容。

通过这些规定,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健康的用工环境。

这体现了政府的立法理念和民生情怀,也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六、结语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解释和讨论,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这部法律的重要性和实际意义。

政府将促进就业作为一项重要政策进行推进,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作为个人,我们也应该更加积极地参与和支持这一政策的实施,共同推动我国的就业和经济发展。

希望本文能够为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理解提供一些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本法变迁史: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7月30日发布、2008年1月1日实施)2.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发布、2015年4月24日实施)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策支持第三章公平就业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六章就业援助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八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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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本法变迁史: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7月30日发布、2008年1月1日实施)2.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发布、2015年4月24日实施)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策支持第三章公平就业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六章就业援助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八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政策支持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三条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

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第十八条对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第二十一条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

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服务。

第三章公平就业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十九条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捐赠、资助。

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鼓励其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

第三十九条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岗位需求信息。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第四十三条国家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

统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力调查统计和就业、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调查统计和登记所需要的情况。

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四十四条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鼓励、指导企业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

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企业应当密切联系,实行产教结合,为经济建设服务,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四十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第五十一条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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