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十条
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2014年1月,教育部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划定了“师德红线”,中小学教师十种“越线”行为将受严惩。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指出,教师若有以上十类中“触线”行为,所受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一、背离教书育人初心
教师作为育人工作者,应当恪守教书育人的初心,不得因私利或个人情绪影响教学质量,师生关系应该建立在互相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
二、违规收受礼品贿赂
教师应当保持廉洁自律,不得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贿赂。
应当坚持为人师表的原则,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
三、私自招揽补课生源
教师不得私自招揽补课生源,不得利用教学资源开设私教课程,影响正常学校教学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四、混淆工作和家庭
教师应当在工作和家庭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不得因工作原因疏于家庭责任或因家庭原因影响工作表现。
五、虐待学生
教师不得以打骂、体罚或虐待学生的方式处理纠纷或管理教学,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温和、关爱的方式教育学生。
六、传播不良信息
教师不得传播谣言或不良信息,不得在课堂或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当言论,应当注重言行举止,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七、违反校园纪律
教师应当尊重学校的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不得违规吸烟、饮酒或违反其他规章制度,应当自觉遵守校园秩序。
八、擅自变更教学内容
教师应当遵守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变更教学内容或教学方式,应当尊重学科知识的规律和学生的学习需求,确保教学质量。
九、与学生建立不正当关系
教师不得与未成年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侵害学生权益,应当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十、不尊重同行和管理者
教师应当尊重同行和管理者,不得恶语相向、内斗挑拨,应当团结同事、合作共事,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以上十项禁令是教育部对师德师风的要求,教师应当认真遵守,不断提升自身修养和专业素养,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简述关于严格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
简述关于严格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
关于严格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是教育部为了规范教师行为、
提高师德师风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这十条禁令的简要概述:
1. 禁止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包括但不限于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贪污挪用公款
等行为,要求教师始终保持廉洁奉公的态度。
2. 禁止教师在课堂上进行违法违规的行为,如散布谣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要求教师严守教育法律法规。
3. 禁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学生家长关系牟取不正
当利益等行为,要求教师维护公正公平的原则。
4. 禁止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虐待或侮辱等行为,要求教师以身作则,给予学
生尊重和关爱。
5. 禁止教师进行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等,要求教师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6. 禁止教师参与非法集会、组织或传播违法信息等行为,要求教师积极维护社
会稳定和安全。
7. 禁止教师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补课、私自变动教学内容等
行为,要求教师严守学校纪律。
8. 禁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性骚扰或性侵犯学生等行为,要求教师保护学生
的人身安全和尊严。
9. 禁止教师教学不负责任,不尽职尽责,要求教师认真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10. 禁止教师违反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其他规定,要求教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这些禁令的目的是确保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提供良好的
教育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应当严格遵守这些禁令,树立良好的师范
形象,为学生树立榜样。
2023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一)
2023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第一条:不得擅自修改学生档案教育工作者在管理学生档案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不得擅自修改学生档案内容,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条: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背景、疾病情况等敏感信息。
第三条:不得私自收受礼物教育工作者不得利用职权之便,私自收受学生或家长送来的礼物,避免可能引发的贿赂和不正当利益关系。
第四条:不得教唆学生作弊教育工作者应当以身作则,不得教唆学生作弊,应当坚守道德底线,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
第五条: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教育工作者不得使用体罚等粗暴手段对待学生,应当以温和、耐心的方式对待学生,注重心理健康的培养与关怀。
第六条:不得谩骂、歧视学生教育工作者在与学生交往中,不得使用侮辱、歧视等不文明用语,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七条:不得迟到早退教育工作者应当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尊重学生的学习时间和权利。
第八条:不得擅离职守教育工作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当认真履行教学职责,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不得教学内容不当教育工作者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传播错误信息或者不当言论,应当严格遵守学科规范,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不得违背师德师风规范教育工作者应当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规范,言行举止得体,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以上即为2023教育部颁布的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希望各位教育工作者牢记于心,时刻践行,共同为建设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教育部最近发布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详细列举了十项师德红线禁令。
无论
是公办还是民办教师,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否则将受到警告、记过、降职、撤职或开除等处分。
这十项禁令包括: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
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
生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
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
6.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
心伤害的;
7.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9.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
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10.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声
誉和社会公信力的。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学生的权益,防止教师滥用职权,让教育教学活动更加公平公正。
任何教师都应该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一)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在教育领域,教师的师德师风一直被视为至关重要的标准。
为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教育部制定了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对教师的行为准则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十条禁令共同构成了教育工作者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底线,下面将逐一介绍这十条禁令。
一、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作为一名教师,首要的职责就是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教师应当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树立良好的榜样,传递正面价值观。
二、廉洁自律,清正廉洁教师应当保持廉洁自律,杜绝贪污腐化行为。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坚守廉洁原则,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声誉。
三、理性教学,尊重学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注重理性思维,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尊严,杜绝侮辱、歧视学生的行为,为学生成长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四、诚信待人,言必信,行必果诚信待人是教师的基本准则。
教师在日常生活和教学工作中应当言必信,行必果,言行一致,不得虚伪欺诈,保持真诚和诚信。
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学生隐私作为教师,必须严守秘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任何个人信息,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六、遵纪守法,严禁违法乱纪行为教师应当积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学校稳定。
七、勤勉尽责,不得懈怠教学工作教师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教学工作,积极投入教学过程,不得懈怠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负责,尊重教育职业。
八、文明礼貌,端正教师形象教师应当保持文明礼貌,举止得体,言行举止端正,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为学生做出良好示范。
九、热情耐心,关爱学生成长教师应当热情耐心,关爱学生成长,倾听学生诉求,关注学生发展,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引导。
十、尊老爱幼,培养学生爱心教师应当尊老爱幼,尊重教育理事会,培养学生爱心,传递正能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以上十条禁令构成了教育部对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
作为一名教师,要时刻牢记这些禁令,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践行师德师风,为教育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能逾越的道德底线。
这些红线的宣布旨在引导教师秉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师德十条红线包括:1. 勾结考试作弊行为。
教师不得与学生勾结,提供作弊工具或帮助学生作弊,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2. 涉黄涉毒违禁物品。
教师不得介入非法活动,不得携带、传播涉黄涉毒等违禁物品。
3. 暴力伤害学生。
教师应保护学生的身心安全,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对待学生。
4. 实施隐私侵犯。
教师应尊重学生和家长的个人隐私,不得擅自公开、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5. 大肆散布谣言或诽谤他人。
教师应以身作则,不得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损害他人的声誉。
6. 私自收取费用。
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收取学生和家长的费用,要坚持诚信办学。
7. 性骚扰学生。
教师应保持职业操守,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其他不当行为。
8. 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教师应秉持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地位谋取个人私利。
9. 教学质量失职。
教师应尽职尽责,不得敷衍塞责,保证教学质量。
10. 课堂纪律混乱。
教师应建立良好的课堂纪律,不得放任课堂纪律混乱。
教育部公布这些师德十条红线的目的在于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同时,这也是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提升教育品质。
教师是社会的灵魂工程师,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对学生和社会都具有重要影响。
教育部公布师德十条红线,要求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自我约束和规范,以良好的职业操守示范学生,为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
此外,教育部也将加强师德教育和考核,提高教师的师德意识和责任感。
通过加强教师师德建设,能够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的学生,为社会培养更多有道德、有责任心的公民。
教育部公布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背景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是教育部公布的对教师职业行为的规范,旨在引导和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师形象。
这十项准则包括:爱岗敬业、明礼诚信、关心学生、严守纪律、诚实守信、勤于学习、热爱集体、遵守法律、维护公平、尊重学生。
然而,在现实中,仍有一些教师存在违反这些准则的行为。
下面将列举一个典型案例,以展示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具体情况。
案例1. 背景某市某小学的数学老师王老师在任课期间,经常对待学生态度恶劣,批评和惩罚过度。
他经常用侮辱性语言对待学生,并且经常打骂学生。
2. 过程王老师在上课过程中经常发火,对学生进行羞辱和侮辱。
他经常大声呵斥学生,使得许多同学感到恐惧和压力。
有一次,他对一个学生在全班同学面前大声指责,说这个学生永远也学不好数学,并威胁要将其记过。
这样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此外,王老师还经常使用体罚来惩罚学生。
他经常用尺子打学生的手掌,或者拿书扔向不听话的学生。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学生的身体权益,也给他们带来了精神上的伤害。
3. 结果由于王老师的恶劣行为,许多家长对他提出了投诉,并要求教育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教育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并与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和调解。
经过调查核实后,教育部门决定对王老师采取相应措施。
首先,王老师被停职接受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和教育;其次,他被要求向涉事学生和家长公开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行为;最后,王老师被警告并将此事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此外,教育部门还通过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强了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的教育。
他们组织了一系列的讲座和研讨会,提醒教师们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并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学生,以提高整体教育质量。
启示这个案例展示了一个教师违反职业行为准则的情况,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首先,作为一名教师,应该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
不论在课堂上还是平时与学生交往中,都应该保持友善和尊重。
要避免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暴力手段对待学生。
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中小学教师师德“十条红线”
2014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划出中小学教师行为的“十条红线”,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第一条:严禁对学生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侮辱或虐待。
教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学生进行侮辱、体罚或其他形式的虐待行为。
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体现教育者的责任和担当。
第二条:不得涉足学生的家庭隐私。
教师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隐私权,不得在不恰当的场合或方式下涉足学生家庭生活,避免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条: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财物。
教师不得接受或索要学生或家长的财物、礼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保持清正廉洁的态度。
第四条:不能私自泄露学生信息。
教师要妥善保管学生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学生隐私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安全与保密。
第五条:不得进行不道德行为。
教师不得从事与师德相违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当性行为、不端庄的言行、不遵守职业操守等。
第六条:禁止利用教学资源谋取私利。
教师不得利用自己的教学资源和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利用学生学习时间或资源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第七条: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
教师在处理问题时,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言辞严厉也要保持尊重和礼貌。
第八条:不得利用职权对学生进行不公正待遇。
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根据学生个人原因或背景给予不公正的待遇。
第九条:不得利用学生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教师不得利用学生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如帮助作弊、参与不正当竞争等。
第十条: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种族、宗教、家庭背景等方面,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和差异。
以上十条禁令,是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应当切实遵守的师德师风规范,必须时刻提醒自己时刻以学生利益为重,坚守教育为先的初心,以言行举止成为学生可信赖的楷模。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总结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总结
师德师风是教师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教育和教学秩序的重要保障。
下
面总结了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要点:
1.不得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背教育法规,
否则将对教育系统和学生造成负面影响。
2.不得违反教育政策:教师要认真执行有关教育政策,不能擅自扰乱
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3.不得违背职业道德: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具备高尚的师德,
做学生的楷模。
4.不得贪图私利:教师不能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不能接受学生或家长
的礼物、好处。
5.不得传播错误信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传播错误信息或虚假知
识,应该严谨认真对待每一堂课。
6.不得辱骂学生:教师在与学生交流时要注意措辞,不能使用侮辱性
语言或暴力行为。
7.不得偏袒学生:教师在处理学生问题时不得偏袒某些学生,要公正
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
8.不得随意扣分:教师在批改学生作业或考试时要客观公正,不得随
意扣分或给予不合理评价。
9.不得传授不良思想:教师不得传授负面、不良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给
学生,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0.不得长期缺课:教师不能长期缺席教学工作,要认真履行教学职责,
做好学生的榜样。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是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应当遵守的十项规定,只有严格
遵守这些规定,才能更好地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引导。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
截止到我的知识更新日期为2021年,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如下:
不得以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侮辱、歧视、虐待学生。
不得利用学生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不得违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不得教唆、引导学生参与邪教、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受学生财物。
不得在教学过程中搞封建迷信、谣言教育等违法行为。
不得利用教育资源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虐待行为。
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
不得故意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包括心理虐待、侵犯学生隐私等。
这些红线是教育部为了维护教育系统的师德建设、保护学生权益而设立的底线要求,旨在规范教师的行为举止,确保教育环境的健康和谐。
请注意,具体的师德要求和红线规定可能会根据时间和地区的不同有所调整和更新,请您关注最新的教育部相关政策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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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2023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教育是一个国家的基石,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中的中流砥柱。
从古至今,教师师德师风一直被视为教育事业的灵魂。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提高师德师风水平,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教师行为准则,也就是十条师德师风禁令。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十条禁令,希望广大教师们引以为戒,做到师德师风的模范。
一、不得私自破坏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公共财物作为一名教师,应当以身作则,维护公共财物的完整,不得私自损坏或挪用。
任何对公共资源的盗用行为都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学生教育的不负责任。
师者,教也。
只有维护公共财物,才能成为学生的楷模。
二、不得擅自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至关重要。
教师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不得私自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学生的隐私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教师有责任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
三、不得违规收受学生礼物或财物接受学生礼物或财物可能会引发道德问题,甚至导致学生间的不公平。
因此,教师不应该违规收受学生礼物或财物,以免影响教学秩序,或被误解为不端行为。
四、不得擅自变更教学计划或教材教师应该尊重教学计划和教材,按照规定授课。
擅自变更教学计划或教材,容易造成教学混乱,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师德要求教师要严格遵循教育部门的规定,不得私自变更教学内容。
五、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歧视教师应该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歧视。
体罚是违法行为,歧视更是对学生的伤害。
教师要以爱心和耐心来对待每个学生,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六、不得在学校内进行违法活动或不良行为学校是一个社会化的组织,教师在学校内应该做好示范,不参与违法或不良行为。
任何一名教师都应该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学生树立榜样。
七、不得辱骂或侮辱学生、家长或同事教师要有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修养,不能辱骂或侮辱学生、家长或同事。
言语是教师的工作工具,要善用言语来教育学生,以身作则,做他们的榜样。
八、不得私借公物或公款公物和公款是学校的重要资源,教师不得私借或私用公物公款。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1)不准参与邪教活动,宣传封建迷信,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吸毒、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3)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或商业活动;
(4)不准出现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商品;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金、财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
不接受学生家长任何形式的宴请;
(6)不上无备之课、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
(7)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擅自停课、缺课,在工作时间不饮酒、下棋、炒股、玩游戏、聊天;
(8)不准上课期间接听电话或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9)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获考试泄密、徇私舞弊,搞学钱交易;
(10)不准破坏团结、阳奉阴违,侮辱伤害同事和领导。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是什么(一)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是什么在教育领域,师德师风一直被视为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准则,是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师生关系和谐的重要保障。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门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基本准则》,其中包含了“师德师风十条禁令”,这些禁令旨在要求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好榜样,以身作则。
下面我们将逐条分析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1.严禁违背师德师风的职业道德准则。
教师应当恪守教育教学纪律,言行举止端正,以身作则,以德服人。
2.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侵犯学生的人身权、知情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
3.严禁肆意打骂学生。
教师在处理问题时应冷静理智,严禁使用暴力手段对待学生,不能污蔑诽谤、羞辱学生。
4.严禁利用职权凌驾于他人之上。
教师不得滥用职权,不能威胁、打压学生或同事,应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
5.严禁徇私舞弊、贪污受贿。
教师不得收受礼金、礼品,不得为他人谋取私利,应当清正廉洁,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
6.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
教师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时,不得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得在校园内组织迷信活动,确保学校教育健康、科学发展。
7.严禁课堂纪律混乱。
教师在上课时应当维护课堂纪律,确保教学秩序,不得私自离开教室、迟到、早退等行为。
8.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教师在进行科研工作时,应当遵守学术规范,禁止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发布虚假科研成果。
9.严禁虐待学生。
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不得体罚、虐待学生,应当采取适当的教育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10.严禁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教师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时,应该尊重学生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涵盖了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当遵守的基本规范和规定。
教师作为社会的传播者和引导者,应该以身作则,以优良的师德师风影响和引导学生成长,致力于教书育人,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教师师德十条禁令
教师师德十条禁令第一篇:教师师德十条禁令教师师德十条禁令一、严禁教师散布、传授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有害思想和观点。
二、严禁讽刺、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以各种借口将学生撵出课堂。
三、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或通过介绍、暗示、诱导学生,为社会培训机构等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四、严禁在评优、晋级、晋职、调动、招生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五、严禁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六、严禁教师参与赌博、参加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学习辅导资料等用品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盈利性教辅资料。
八、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得向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罚款。
九、严禁教师旷课、随意停课,以及在工作时间炒股、娱乐。
十、严禁酒后进入课堂授课及课堂上吸烟、接听电话等有悖教师形象的形为。
教师违反上述禁令的,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对于影响恶劣的上报教育局,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校长签字:教师签字: 2014年5月19日第二篇:教师师德十不准、六条禁令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具体内容近期,中央相继出台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引发社会各行业关注,究竟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是什么?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师德十条禁令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1、严禁教师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教师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4、严禁教师侮辱、歧视、孤立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骚扰或侵害学生。
5、严禁教师动员、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6、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或收受学生和家长的财物。
7、严禁教师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
8、严禁教师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估、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9、严禁教师在工作时间炒股、娱乐,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接听电话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教师指责和训斥家长。
师德简介师德准确地说应该是教师公德,是教师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应该遵守的社会公共道德。
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师德,是教师应有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是全社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青少年学生道德修养的楷模之一。
从实践的角度看,具有高尚情操、渊博学识和人格魅力的教师,会对其学生产生一辈子的影响。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师劳动所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
师德特点道德意识的自觉性、道德行为的示范性、道德结果的深远性。
自觉性是指每个教师都应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不能去违背它;示范性是指优秀的教师的言行会给周围的个体主要是学生带来很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从而影响这些人的言行;道德结果的深远性主要是指老师的道德行为的影响力对接受教育的学生来说是持久的、深远的,老师优良的道德行为结果会对学生的一生都产生积极的影响。
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警示教育
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警示教育
教师是社会的重要职业,其职业行为必须符合职业准则。
以下是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及其警示教育:
1. 侵犯学生权益,包括体罚、辱骂、性骚扰等。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权益,用爱和理解来教育和引导学生;
2. 玩忽职守,缺乏敬业精神。
教师应该尽职尽责,对学生负责,积极发挥自己的教育职能;
3. 教学方法落后,缺乏创新。
教师应该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适应时代发展;
4. 擅自调整教学计划,随意变更教材。
教师应该遵循课程标准和规定,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5. 舞弊作弊,损害考试公正性。
教师应该维护考试公正和学生的学术诚信;
6. 接受贿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教师应该保持清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7. 泄露学生隐私,侵犯学生个人权益。
教师应该保护学生个人隐私,避免泄露学生信息;
8. 私自招生,违规收费。
教师应该严格遵守招生规定,不得违规招生和收费;
9. 离职后不交接工作,对学生和学校造成影响。
教师应该积极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学生和学校正常运转;
10. 违反法律法规,犯罪行为。
教师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
一个合法的公民和职业人员。
以上行为的违规行为应该受到警示教育和惩罚,教师应该树立职业操守,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教育水平。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不准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不准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国家的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然而,也存在个别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能认真履职尽责,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
针对这些问题,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明确提出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力求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能胜任新时代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概括起来包括十项准则”和十不准”。
一、坚定政治方向。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必须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自觉爱国守法。
教师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坚守教育阵地,传播优秀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三、传播优秀文化。
教师要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平。
四、潜心教书育人。
教师要忠诚于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因材施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五、关心爱护学生。
教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成长,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学生提供平等、公正、关爱的教育环境。
六、坚持言行雅正。
教师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做到言传身教,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为学生树立正确的榜样。
七、遵守学术规范。
教师要严谨治学,遵守学术道德,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尊严和教育公平。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笔记(一)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笔记教育部发布的师德师风十条禁令,旨在规范教师的言行举止,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和社会形象。
这些禁令不仅仅是行为准则,更是对教师责任和使命的明确要求。
下面将对师德师风十条禁令进行详细的解读和思考。
第一条:不得偷越红线教师应该牢记自己的岗位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触碰道德底线。
偷越红线的行为不仅有损自身形象,更可能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条:不得带头学生违法作为教师,应该起到模范的作用,绝不能带头学生违法。
教育不仅仅在于知识传授,更要教导学生遵守法纪,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念。
第三条:不得侮辱学生和家长教师要以身作则,尊重每一个学生和家长,不能侮辱他们的人格和尊严。
只有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才能更好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条:不得传播虚假信息在教育工作中,教师要言行一致,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更不能散播不良信息。
要以真诚和正直的态度对待教育事业,传播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第五条:不得擅自改变教学大纲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不能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和节奏。
只有严谨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学习。
第六条:不得迟到早退作为教育工作者,要有责任心和使命感,不能轻视工作时间,不能迟到早退。
教师应该时刻以学生为重,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中。
第七条:不得私传学校内部信息教师要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不得私下传播学校内部信息,更不允许将校园信息泄露给外部。
保护学校信息安全是每位教师的职责所在。
第八条:不得破坏学校公物教师要爱惜学校的公物,不得破坏学校的设施设备和环境。
只有维护好学校的整洁和秩序,才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九条:不得克扣学生作品教师要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不得克扣学生的作品和成绩。
只有给予学生足够的关爱和支持,才能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第十条:不得借机牟取私利教师要本着为人师表的原则,不得借教育工作之机牟取私利。
教育是神圣的事业,只有对教育怀有崇高的敬畏之心,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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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十条
“违反师德”的10种行为: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
6、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7、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9、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10、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