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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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概况 (3)

新闻中心章程 (4)

采编部章程 (9)

办公室章程 (12)

新闻中心培训预案 (13)

宣传部新闻中心(以下简称“新闻中心”)是在我校党委领导下对校内外宣传学习工作的窗口。新闻中心以关注校园生活、传播校园文化、弘扬校园精神为理念,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校园为要求,努力实现服务学校改革和发展、服务学校各项工作、服务全校师生的根本宗旨。

新闻中心下设采编部以及办公室两大部门组成。

人员结构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宣传部新闻中心(以下简称“新闻中心”)是在党委宣传部领导下对校内外宣传团委学习工作的窗口。

第二条:新闻中心以关注校园生活、传播校园文化、弘扬校园精神为理念,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校园为要求,努力实现服务学校改革和发展、服务学校各项工作、服务全校师生的根本宗旨。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新闻中心下辖采编部以及办公室两个常规性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新闻搜集、编辑、发布、宣传等工作。各部设部长1名。

第四条:各部门具体职能:

采编部——主要负责每天腾飞新闻的初步审核以及校报文章的

收集审核工作;

办公室——负责新闻稿件的收集以及存档工作,并将新闻稿发至指定对外媒体,同时负责办公室所有电脑维护工作以及各项档案的存档。

第三章任务

第六条:在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下,通过广大师生的积极参与和与其它学生组织的坦诚合作,全面关注校园热点,引导校园舆论,追踪各院系部门动态,及时报导校园活动信息,密切学校与学生的联系,使师生迅速了解校园各时势动态。

第七条:致力于关注校园生活、传播校园文化、弘扬校园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校园,服务于学校改革和发展、服务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宣传。同时倡导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为构建和谐校园而努力。

第八条: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为优化对外宣传、学院及学生风采的自我展示打造了一个快捷、便利、高效的新闻资源信息平台。

第四章管理

第九条:为了把新闻中心建成一个学校与社会之间沟通和交流的工作平台,一个教师与学生互动交流的平台,一个展现我校成果的宣传平台,同时使学习和工作能顺利进行以及保证中心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新闻中心所有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

第二、师生共同维护和分享新闻中心的资源,有参与建设的权力,并有维护部门的正常运作,建设、完善和维护新闻中心健康形象的义务。

第十条:新闻中心每年招新一次,凡我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通过面试和试用期后,符合条件的可进入每个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每年各个小组在各组成员中择优任命。

第十二条:新闻中心干部和学生记者每学期考核一次,按照工作贡献程度和上交的稿件质量分等级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综合测评加分的依据。

第十三条:对违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闻中心章程》者,新闻中心有权给批评和处罚,主要的形式有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解除成员关系等。

第十四条:为了鼓励新闻中心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中心对优秀工作者和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第五章例会

第十五条:召开例会,新闻中心全部成员必须到达开会地点并签到。

第十六条:会迟到者必须写明到达时间和原因。

第十七条:只有在得到负责人允许的情况下才能不参加会议,否则按照无理由不参加会议处理。

第十八条: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话,应在事前向该组负责人请假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由办公室负责所有人员的签到工作,并统计每次开会的出席情况,作为期末考评参考。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条: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布置任务的干事,经所在部负责人向新闻中心分管老师提名,经讨论,可

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二十二条:新闻中心干事可向中心管理部提出部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者将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表彰。一般意见和建议给予口头表扬,较突出的意见和建议将给予部门内部通报表扬并装入秘书处档案,对部门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二十三条:获得多次中心管理部口头表扬的干事,年末将授予“优秀学生干事”称号。

第二十四条:干事长期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者,可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名新闻中心管理部讨论,学期末授予“优秀新闻中心工作者”称号。

第二十五条:干事一年内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名并交新闻中心管理部讨论,年末授予“优秀新闻中心干事”称号。

第二十六条:新闻中心干事不执行或消极对待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第一次给予口头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批评,直至劝其辞职。

第二十七条:无故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口头通报,依次类推,直至劝其辞职。

第二十八条: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无故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的视情节给予口头批评直至劝其辞职的处罚。

第二十九条:无故不参加新闻中心组织的活动的,第一次给予口头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依次类推,直至劝其辞职。

第三十条:新闻中心召开的各种会议,干事迟到,一次给予口头

警告,二次给予口头通报,依次类推,直至劝其辞职。干事旷会,一次给予口头通报,二次给予书面通报,依次类推,直至劝其辞职。

第三十一条:新闻中心财产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外借部门财产,否则发现一次给予书面通报,二次劝其自动辞职。

第三十二条: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失误者,悔过并及时挽回大部分损失者,留职常看,否则,解除干事职务;若造成违纪或犯罪的,追加纪律处分或交由学校学生处处理(失误程度由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决定)。

第七章考核

第三十三条:考核目的:为了加强新闻中心的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促进新闻中心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新闻中心的水平。

接受考评者首先进行自我评定,按自己实情填写考评项目,可是表现优异的,也可是表现不足之处,再对其给分,并填写完成情况。之后由负责人进行考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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