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审批流程图
专项规划办事流程示意图
专项规划办事流程示意图
市政设施专项规划审批办理流程图
本项目组织编制单位为:田东县市政管理局
本项目负责审批的行政部门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广西创宇规划设计公司
(一) 专项规划审批事项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田东县市政管理局(简称管理局)上报材料齐全,包括上报请示、规划成果(文本、图纸、附件)、部门及专家意见采纳情况的报告,以及公众意见汇总和采纳情况的报告;
2)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为管理局。
3)管理局在编制过程中,听取了与该专业系统相关的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获得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原则同意。
4)管理局在编制过程中,按照《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对专项规划进行了规划公示,并对公众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合理吸纳;
5)规划内容符合百色市田东县总体规划上位规划的要求;
6)规划内容符合地区发展的要求,与相关地区规划相一致,并符合市政交通项目实际建设要求。
7)规划深度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成果管理的要求。
(二) 专项规划审批事项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上报材料不齐全;
2)规划编制主体、程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规划内容符合不上位规划要求;
4)规划内容不符合地区发展要求或市政交通项目实际建设需求;
2)规划编制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成果管理的要求。
(三) 申请材料
1)形式标准
文本用A3或A4纸打印,胶装装订。
文件用A4纸打印。
2)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3)申请文书名称
关于请予审批《专项规划》的请示。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7 个 工 作 日 ︶监理、施工招标阶段︵ 11 个 工 作 日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用地预审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19个工作日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行)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5 个 工 作 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3个工作日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可并联)报︵ 3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图审查 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县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流程图
不 同 意
组织征求规划地段厉 害关系人意见, 报县人 民政府 同意 县规划局对控规修改 方案进行审查
区规划局及区人民政府进行 行政评审
修 改 后的 方案 经 区规划 局审查同意后,报人民政 府审批 公布宣传 实施情况的评估
不 符 合 要 求
县规划局签发控规修 改方案的批复
控规修改的审批程序
对控规强制性内容的修改 程序
县人民政府形成 初审意见
镇总体规划草案的形成
规划草案的形成
根据审查意见形成规划 方案审议稿, 由县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按照审议意见修改, 形成 规划方案送审稿草案
镇总体规划方案的形成
公 示 (时间不少于 30 日) 由县人民政府与市规划 局进行审查, 修改后形成 规划方案送审稿
公 布 ( 在 市人 民政 府 批准后 30 日内进行公示)
区城总体规划 草案的形成与公告
规划草案的形成
县人民政府按照审议意见修 改形成规划方案送审稿草案
公 告 (时间不少于 30 日)
区城总体规划方案的形成
由市规划局会同县人民政府 进行审查,修改后形成规划 方案送审稿
公 布 (在批准后 30 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将规划方案 送审稿及相关意见等资 料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
对控规一般性技术性内容 的修改程序(暂定)
-5-
县人民政府将规划方案 送审稿及相关意见等资 料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
-4-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编制计划进行制定并报批
择优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 编制单位承担控规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单位组织进行综 合 协调和论证
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初审, 提出专家意见
县规划局对控规修改 申请进行初审
控规性详细规划调整全流程图解
控规性详细规划调整全流程图解
数据及招商流程图
村集体完成招商文件编制并上报街道办
街道办审核通
过,并上报区更
新局
区更新局审定、
并抄报区政府
完成招商文件
村内公告
村民代表表决
通过招商文件
基础数据核查
公开引入合作企业
征求完相关单位意见
完成区政府审批
取得数据核查复函
完成招商文件、
表决结果村内
公示
开始招商文件
挂网公告
完成资格审查
完成资格审查
结果公示
完成招商文件
挂网公告(45
天)
表决通过确认
我司成为合作
企业
完成表决结果
公示
取得《竞得通知
书》
取得《合作改造
通知书》
签订合作协议。
最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规划审批流程
部门行政审批流程图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程图
2、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流程图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图
4、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流程
5、规划设计条件许可
6、开发资源、挖取砂石、土方、回填坑塘、河渠、设置垃圾场批准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根据情况可划分为方案及施工许可两阶段,每阶段程序相同)
8、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9、建设工程改变使用性质批准流程图
10、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
11、临时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包括时限延长)审批
12、区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审批及乡村规划审批
13、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需提申请人提出申请交的材料:
1、批准建设项目的有未通过审批
关文件(立项文件、有关抄审查申请材料决定是告单及协调会纪要等); 否受
理(3个工作日)
2、土地权属证明(土
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许可
规划科经办人员初步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审查,组织现场查勘,
3、经规划科批准的总提出初审意见(5个工作日) 平面规划图;
4、经规划科批准的建
筑设计方案图;
规划科负责人审核,提5、经批准的绿化设计出审核意见(2个工作方案; 日)
6、建筑施工图(建施
部分);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报领导审定,作出审批意见(2个工作日)
送达许可决定(1个
工作日)
向社会公开。
项目审批流程图
项目审批流程图项目审批流程图是一种图形化的表达方式,用于展示项目在各个阶段中所需经过的审批流程。
它通过图形、箭头和文字等元素,清晰地展示了项目从开始到结束所经历的各个审批环节和审批顺序。
一、项目立项阶段1. 项目提出:由项目发起人提出项目计划书,并提交给相关部门或者领导。
2. 项目初步评估:相关部门对项目计划书进行初步评估,包括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等方面的评估。
3. 项目立项申请:项目发起人根据初步评估结果,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并提交给上级领导或者项目审批委员会。
4. 项目立项审批:上级领导或者项目审批委员会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审批,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的审批。
二、项目规划阶段1. 项目需求分析:由项目经理或者相关部门对项目需求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项目需求文档。
2. 项目计划制定: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需求文档,制定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目标、里程碑、资源需求等内容。
3. 项目计划审批:项目经理将项目计划书提交给相关部门或者领导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计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三、项目执行阶段1. 项目执行:根据项目计划书,项目团队开始执行项目,包括资源调配、进度控制、风险管理等。
2. 项目发展报告:项目经理定期向上级领导或者项目审批委员会提交项目发展报告,包括项目的完成情况、风险预警等。
3. 项目变更申请:在项目执行中,如果需要对项目计划进行变更,项目经理需要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并提交给相关部门或者领导进行审批。
4. 项目变更审批:相关部门或者领导对项目变更申请进行审批,包括变更的必要性、影响程度等方面的审批。
四、项目收尾阶段1. 项目验收准备:项目团队根据项目计划书和项目需求文档,进行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测试、文档整理等。
2. 项目验收申请:项目经理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提交给相关部门或者领导进行审批。
3. 项目验收审批:相关部门或者领导对项目验收申请进行审批,包括项目的完成情况、交付物的质量等方面的审批。
规划审批程序流程图-丰都
规划审批程序流程图(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流程图(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流程图(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图(并联)(五)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流程图丰都县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窗口:县行政服务大厅规划局办公(咨询)电话:(023)70702444审批项目: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核发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五、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六、特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一)城镇房屋解危改造规划许可(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项目名称: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实施主体:丰都县规划局主要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条、第四十一条;办理范围:1.需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2.项目位于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且符合城乡规划。
办理内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
受理机关:县规划局。
决定机关:县规划局。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发→公布。
申请条件:1、建设项目需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2、建设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3、项目位于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且符合城乡规划。
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建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3.项目立项或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4.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预审意见)(原件1份)或《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5.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拟选址范围的1:500(长距离市政工程视情况可为1:1000—1:10000)实测现状地形图(含地下管网及地下建构筑物)(原件1份、电子文档1份);6.经审查合格的拟选址范围的地灾评估报告(仅限未做地灾评估的区域,复印件1份、核原件、电子文档1份);7.建设项目所在辖区镇乡人民政府的审查意见(县城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除外,原件1份);8.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材料。
规划审批流程图
六、签发、制作文书 市长办公会不同意的工程,不予行政答应〔审批、确
认〕的,由经办处室起草不予行政答应〔审批、确认〕 通知书,通知书由经办人起草,处室负责人审查,分管 指导签审,局长签发后转审批窗口送达申请人。
同意予以行政答应〔审批、确认〕的,由经办处室制 证,证书由经办人起草,处室负责人审查,分管指导签 审,局长签发。
规划审批流程图
规划管理流程简介:
国土部门申请 规划条件、红线图
申请选址意见
规划设计方案、 总平面图报批
申请建立用地 规划答应
申请施工图审查
申请建立工程规划答应
申请验线〔初验、复验〕
申请建立工程开工规划核实
规划建立工程申请答应事项流程 各答应事项申请所需的明细材料
规划建立工程申请答应事项总流程
❖ 1、申请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 ❖ 2、申请建立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 3、申请审批建立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 4、申请审批建立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 ❖ 5、申请核准建立工程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 6、申请核发建立用地规划答应证 ❖ 7、申请审批建立工程施工图 ❖ 8、申请核发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 ❖ 9、申请建立工程开工规划验收答应 ❖ 10、申请变更建立用地规划答应证 ❖ 11、申请变更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
文件 ❖ 6、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和相关
资料图文等
十、申请变更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
❖ 1、建立单位申请 ❖ 2、原批准的?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及原批准的建筑施
工图 ❖ 3、变更的内容、理由和法定根据 ❖ 4、变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电子文件〔JPG格式〕、
施工图3套〔A3格式文本及标注材质的主立面彩图〕及 电子文件〔CAD格式〕 ❖ 5、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相 关资料及图文等
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办理流程图
受理条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或计划许可批复文件、或计划许可受理(备案登记)通知书;二、土地预审意见(含附图),或国有土地挂牌出让、公开拍卖公告和出让、转让合同(含附图),或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含附图);三、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环保、水利、交通、文保等)书面审查意见
办理材料:
新建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用地性质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
代办注意要点:
新建项目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扩改建项目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办件流程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办件流程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的审批办件流程是指在规划和建筑方案制定阶段,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确认后,确保建筑项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以保障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
本文将介绍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的具体流程。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流程1.规划申请:业主或开发商向相关部门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用地规划许可、土地权属证明、规划设计说明等。
2.初审:相关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是否符合规划法规要求,是否存在严重违规情况。
3.现场勘查:部门进行现场勘查,验证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了解建筑环境情况,如地理位置、土地利用状况等。
4.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包括建筑设计、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
5.意见反馈:部门将专家评审意见与业主或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修改规划方案,确保符合法规和技术要求。
6.批复:经过前期审核和修改后,部门会出具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意见,批复通过后,可以进入建筑方案审批流程。
建筑方案审批办件流程1.方案编制:业主或开发商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编制建筑方案,包括建筑布局、结构设计、材料选用等内容。
2.方案提交:提交建筑方案申请资料,包括建筑设计说明、结构设计说明、消防设计说明等,同时附上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文件。
3.初审:相关部门对建筑方案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是否符合法规和规划要求。
4.专家审查:邀请建筑设计师、结构工程师等专家对建筑方案进行审查,评估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5.规划衔接:确认建筑方案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衔接情况,保证方案符合规划要求。
6.意见整合:整合专家审查意见和部门初审意见,与业主或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修正建筑方案。
7.审批:经过意见整合和修改后,部门出具建筑方案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业主或开发商可以开始施工。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办件流程图如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流程1. 规划申请2. 初审3. 现场勘查4. 专家评审5. 意见反馈6. 批复建筑方案审批办件流程1. 方案编制2. 方案提交3. 初审4. 专家审查5. 规划衔接6. 意见整合7. 审批通过以上流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办件可以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顺利进行,确保城市建设规划和建筑质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规划设计条件办理流程图
规划设计条件办理流程图
《规划审批流程图》课件
决策内容:规划方案、建设 规模、用地性质、建筑高度
等
决策结果:批准、不予批准、 修改后批准等
规划实施:按照审 批通过的规划进行 实施,确保项目按 照规划进行
监督机制:建立完 善的监督机制,确 保规划实施过程中 符合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
信息公开:公开规 划实施过程中的相 关信息,接受社会 监督
反馈与调整:根据 实施过程中的反馈 和问题,及时调整 规划实施方案,确 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审查内容: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图纸、 环境影响评价等
审查方式:专家评审、公众参与、政 府审批等
公示方式: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社 区公示等
公示时间:根据项目规模和影响程度 确定,一般为15-30天
公示反馈: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对 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决策程序:受理、审查、决 定、公示、公告等
决策依据:法律法规、政策 文件、规划条件等
公示阶段:对审查通过的规 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 公众意见
审批阶段:相关部门对公示 无异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 审批,颁发规划许可证
实施阶段:按照规划许可 证的要求进行建设,并接 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验收阶段:建设完成后,相 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是否 符合规划可证的要求
Part Three
申请条件:符合规划要求,具备相关资质 申请材料:规划方案、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 受理机构: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 受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受理申请
数字化审批: 利用信息技术 提高审批效率
和透明度
绿色审批:注 重环境保护, 推动可持续发
展
公众参与:加 强公众参与, 提高审批的公 正性和透明度
智能化审批: 利用人工智能 和大数据技术 提高审批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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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3、申请审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4、申请审批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5、申请核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6、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申请审批建设项目施工图 8、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许可 10、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申请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申请核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1、建设单位申请 2、已完成审批的方案批复 3、市规划部门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 4、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10份及CAD格式电子光盘
五、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划拨土地 1、建设单位申请 2、选址意见(书)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经审定的项目总平面图 5、设计条件及红线图 出让土地 外资要选址,不可直接办用地证。 1、建设单位申请 2、市规划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房地产建设项目须提供市发改委批文,工业项目提供区发改局的 核准批复(通知)
规划管理业务流程
2010年9月
规划管理流程简介:
申请选址意见
国土部门申请
规划设计方案、 总平面图报批 规划条件、红线图 申请施工图审查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申请验线(初验、复验) 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申请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
规划建设项目申请许可事项流程 各许可事项申请所需的明细材料
规划建设项目申请许可事项总流程
五、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政项目 1、建设单位申请
2、国土资源局有关部门土地预审 3、省、市发改委的建设项目可研批复 4、市规划局建设项目的方案批复
六、申请审批建设项目施工图
1、建设单位申请 2、经市规划部门核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批件 3、建筑单体施工图(含标注材质的主立面彩图)一式三份 (A3格式文本) 4、内容与纸质文件严格一致的光盘1份 5、属改造、扩建工程应附抗震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已完成市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 划的批件 7、市规划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8、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施工图申报(规划报建)建筑面积明 细表
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市政: 道路建设 1、道路建设部门提出申请 2、该道路的现势地形图 3、发改委的立项批文 除道路外其他项目(如:加气站、加油站、污水泵站等 ) 1、建设单位申请 2、拟选址位置的现势性地形图 3、发改委的立项批文
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九、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申请 2、原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原件 3、变更的内容、理由和法定依据 4、变更后的国土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5、变更后的市发改委关于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 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和相关 资料图文等
市政: 供电线路路径 1、由供电公司提出供电方案申请
内容主要包括:现状道路供电通道情况,拟选线路与道 路的关系,本次预埋几条线路,能否满足周边地块下 一步的开发需求。
2、设计图的关系
二、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属招拍挂的国有土地) 1、建设单位申请 2、土地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3、用地红线图或1/500现势地形图2份及电子光盘(CAD格式) 4、用地范围内有地下管线的需提供地下管线图(1/500~1/2000) 及电子光盘(CAD格式) 国土部门申请供招拍挂使用的 1、国土部门申请 2、老城区的土地所有人相关地籍资料(土地证的附图) 3、属农用地的已转成建设用地的范围图(周边用地属性)
六、签发、制作文书 市长办公会不同意的项目,不予行政许可(审批、 确认)的,由经办处室起草不予行政许可(审批、确认) 通知书,通知书由经办人起草,处室负责人审查,分管 领导签审,局长签发后转审批窗口送达申请人。 同意予以行政许可(审批、确认)的,由经办处室 制证,证书由经办人起草,处室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 签审,局长签发。
十、申请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申请 2、原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原批准的建筑 施工图 3、变更的内容、理由和法定依据 4、变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电子文件(JPG格式)、施 工图3套(A3格式文本及标注材质的主立面彩图)及电 子文件(CAD格式) 5、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相 关资料及图文等
三、申请审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2、连云港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
3、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红线图;
4、用地批准文件及用地界址图; 5、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规划设计方案文本6套及其电子 文件(CAD和JPG格式)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图应落放在 1:500或1:1000现势性地形图上,单体设计方案应包 括平、立、剖面图,以及重要试点的透视图;
七、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土地的需提供土地批准 文件、出让土地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用地红线图或1/500现势地形图1份及电子文件(CAD格式) 4、规划局核准的总平面图和施工图1套(复印件) 5、房地产项目提供市发改委批文,工业项目提供区发改局 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6、属于原有建筑改建、扩建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并附抗 震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二、业务人员初审 业务处室初审人员在接到审批窗口转来的申请材料 后,通过踏勘现场、查阅档案、审阅材料等形式对申请 事项依法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审查。
三、处长审查 处室负责人在了解初审意见后,根据实际情况对有 关问题通过踏勘现场、查阅档案、审阅材料等形式进行 复查,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拟交办公 会讨论。
四、业务办公会讨论 所有项目并提出上报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的,完 善上报市政府的市长会议讨论的相关手续;不同意的, 给予不予许可通知书。业务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 为星期二。 五、市长办公会讨论 对局长办公会同意的项目,由相关处室填相关的审批 表格,完善分管局长、局长、处长签字手续后,上报政府, 召开市长办公会之前,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局领导陪分管市 长查看建设项目现场。市长办公会一般情况下,每半个月 一次,由建设口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
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划拨用地 1、建设单位申请 2、意向选址位置的现势地形图(1/500或1/1000)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用地范围内有地下管线的需提供地下管线图 (1/500~1/2000)及 电子光盘(CAD格式) 4、工业项目应附环境评估报告和环保部门意见 出让用地 1、建设单位申请 2、经招拍挂出让的经营性建设项目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工业项目(除外资企业)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七、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政项目 1、建设单位申请
2、市规划局核发的管线工程核定表(要有相关各部 门的盖章) 3、建设项目施工图
八、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许可
1、建设单位申请 2、规划条件、红线图、方案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 权证(复印件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核准的总平面图、单体施工图及变更 图件 4、建设项目的竣工测量报告、光盘及测绘单位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图纸要求为CAD格式、JPG格式两种) 5、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验线证明文件(图纸要求为CAD格式、 JPG格式两种) 6、涉及容积率调整或变更用地性质的项目,应持有已到国土部门完 善的土地相关审批文件 7、社区及其他用房已移交证明文件 8、原有建筑、施工用房、临时建筑拆除等报告或违法建设相关部门 的处理情况文件
七、发证、归档 审批窗口在接到业务处室的办理结果后,通知申请 人前来领取。业务处室经办人整理相关材料及时归档。
八、规划公示(不计算工作日) 规划公示分为批前公示、批后公示。 批前公示期限为10天,批后公示期自许可证发放后 止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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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行政管理内部程序
一、受理
审批窗口就到报件申请后,经办人员根据法定受理 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 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 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或“不予受理通 知书”。 经受理的申请材料,由审批窗口转业务处室初审人 员签收。(工作日为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