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三章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1)
• eg.1999年1月,甲公司将其租赁给乙公 司的200个集装箱向保险公司投保集装箱 一切险,保险金额50万元,保险期限一 年。1999年7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负 责人逃匿,乙公司被查封,投保的集装 箱失踪,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 司认为甲公司未曾事先将集装箱交给乙 公司营运的事实告知保险人,因此而拒 赔。 你认为保险公司可拒赔吗?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对诚信的要求是“utmost”,因为保险合 同具有射幸性、信息不对称等特点 •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1、告知 A.投保人告知—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 哪些是重要事实? 形式-询问告知、无限告知 •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 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 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 投保人告知,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 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2、保证 A. 概念 B.形式 明示保证 默示保证 C.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D.与违反告知有何区别 3、弃权与禁止反言 引起弃权和禁止反言的主要原因有习 惯、误述、选择性权利的行使、虚假 陈述和承诺。
B.保险人的告知 说明合同内容 、 明确说明免责条款 在实务中如何履行此项义务? (17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 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 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 说明合同的内容。
•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 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 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 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 说明
C.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投保人违反— 解除合同、 不予赔偿等 (16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 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 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 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违反—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 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三章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即格式合同,是指由保险公司提供合同的内容,投保 人只能对合同内容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不能对合同的内容 进行修订。
案例分析
1997年8月1日,张某投保了人寿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同年8月30日,张某在工作中不慎将右手卷入分切机中, 致使右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残废,张某根据意外伤害保 险合同条款约定“一手中中指、无名指、小指残缺者各付 保险金18%,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36000元。保险 公司认为,张某右手小指部分缺失,中指、无名指只是部 分丧失功能,不符合残缺规定,只赔付保险金的2%,即 4000元。张某不服,告到法院。
案例分析
受益人案例
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 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管道煤气保险,并指 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 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妻与王妹 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
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新保险法明确:“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也 就是说在同时死亡情形下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被保险人 死亡在后,其立法意旨也是侧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毕竟 受益人的权利是来自被保险人的意志和让渡。
问:保险金该给谁?
某年11月,A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为她本人及丈夫投保了某 寿险,年缴保费2947元,保险金额7万元,被保险人分别是 A女士和她的丈夫。次年9月21日,A女士的丈夫因哮喘病急 性发作在家中去世,按照保险合同规定,A女士作为受益人 可以获得7万元保险金。于是,A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向保险 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审核,发现以A女士丈夫 为被保险人的这份保单中,A女士丈夫的名字是由A女士代签 的。
第三章 保险合同 课件 ppt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主要指保险受人的指定和变更
① 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投保时 指定。
② 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下,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均须经被保险人 同意。
➢ 受益人的法律地位
受益人是无偿享受保险合同权利的人, 其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金的请求权 而不需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一)保险代理人(Agent) ➢ 保险代理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① 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接受保险人 的委托,
② 代表保险人的利益,
③ 以保险人的名义,
④ 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保险人办理保险业 务。
➢保险代理人的种类 ① 专业代理人 ② 兼业代理人 ③ 个人代理人
表见代理。(127条)保险代理人没有代 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数量、品种、价值或存放地点的变化, 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的变更等变更。
三、保险合同的解除
➢ 法定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 直接依照保险法规的规定行使解 除权。
➢ 约定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 险合同中事先约定了合同的解除 条件,当该解除条件成就时,一 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保险合同。
四、保险合同的终止
(三)按风险转嫁程度分: ➢ 不足额保险合同 ➢ 足额保险合同 ➢ 超额保险合同
(四)按承保方式分: ➢ 特定式保险合同 ➢ 总括保险合同 ➢ 流动保险合同 ➢ 预约保险合同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辅助人和客体
• 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 也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① 为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计 划;
② 提供保险信息,为客户选择保险公司,。 ③ 为客户代办投保手续; ④ 监督保险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协助索赔
第三章: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合同课程大纲第一节:保险合同特征与种类第二节:保险合同的要素第三节: 保险合同订立、生效与履行第四节: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第五节: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第一节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二、保险合同的特征三、保险合同的种类一、保险合同定义: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保险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1. 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2. 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3. 保险合同必须合法二、保险合同的特征1、有偿合同2、保障合同3、有条件的双务合同4、附和合同5、射幸合同6、最大诚信合同1) 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享有合同的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即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经济保障,必须要支付保费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不必偿付相应的代价如:赠与合同2) 保障合同即保险合同从生效时起到终止整个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收到保险人的保障。
3) 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的合同 有条件??投保人必须缴付保费,保险人才会在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4) 附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是作出取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5) 射幸合同是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履约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发生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射幸合同,这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尤为明显6) 最大诚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信息的不对称性使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它合同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投保人清楚。
保险内容的复杂和技术性保险人清楚三、保险合同的种类1.按照保险合同的性质分类: 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1) 补偿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的责任,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限,并不得超过保险金额(各类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合同都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2) 给付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由双方事先约定,在保险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标准金额给付,不得增减,也不用再行计算。
第三章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
富翁与金子
有一座华丽的宅邸,住着个大富翁,他吃的 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他并不开心, 每天晚上总是做噩梦,因为他担心万一他的财产 失去了,他就会过穷人的生活。 一天早晨起来,他听见土地公公在唱歌,他 就把他的苦恼给土地公公说了,土地公公说:" 这样你把你的金子给一袋给我,我保证在你生病 或遇到其它风险事故时给你五袋金子,在你老了 的 时候,每月都给你半袋金子."富翁同意 了.从此,他再也不做噩梦了。 财富重要,让财富安宁更重要。
开始了平安保险理赔之路 :保险公司拒 赔,原因是: 头像和实际年龄看起来有误差,不行。 (身份证是1988年签发,据说当时的人 口普查是手写的。工作人员把实际年龄 1945年写成1965年。
一 、保险合同和一般合同的共性 (了解) 二、保险合同特征(重点)
双务性合同 射幸性合同 补偿性合同 条件性合同 附和性合同
2011年2月13日,该厂发生火灾,财产 损失巨大。该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 公司拒赔,理由是并未收到该厂的保险 费,也未经核保签发保单。该厂诉至法 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 受理该案后,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3.保险公证人(了解)
受保险人或投保人、被保险人的 委托,对保险标的予以勘察、鉴 定、估算及理赔等机构,包括公 估人、理算人等。
2.保单所有人(了解)
注意:我国没有明确保单持有人概念
3.受益人
概念: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 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新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 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 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 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 指定受益人。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7篇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乙方提供的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
二、保险标的甲方就其所拥有的财产或人身安全向乙方投保,具体保险标的详见本合同附表。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 甲方选择的保险金额详见本合同附表。
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具体金额由乙方根据甲方的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核定。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年/月/日,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五、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承担保险责任。
2.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限额详见本合同附表。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3.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进行理赔工作。
七、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收到甲方的理赔请求后,应及时处理。
3.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关于保险事宜的询问给予明确答复。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若发生其他约定事项,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双方应依法处理。
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日期:____年__月__日附表:保险标的、保险金额及保险费明细表一、保险标的:1. 财产标的:详细列明投保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第3章-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与一般消费者和商家的商品买卖关系不同,保险商品的买卖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它是一种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人们根据法律规定而结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即根据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给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当约定事故发生时,履行给付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保险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它具有一般合同共有的法律特征。
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表现存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任何一方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进行非法干预。
第三,保险合同必须合法,否则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者争议双方依照仲裁协议,将彼此间的争议交由双疗共同信任、法律认可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居中调解,并作出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保险合同的特性与一般合同相比较,保险合同又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因此,它有着自己的特点。
这些特点主要体现在它的双务性、射幸性、补偿性、条件性、附和性和个人性等方面。
(一)双务性合同有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之分。
单务合同是对当事人一方只发生权利,对另一方只发生义务的合同。
如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借贷合同等都属于单务合同。
而双务合同则是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
在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我们说保险合同具有双务性,其理由在于,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负有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的义务,而保险人则负有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但保险合同与一般的双务合同又有不同。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5篇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乙方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合同概述1. 合同标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投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种类:__________保险。
3.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
4. 保险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保险责任1. 乙方承担因保险事故导致的甲方损失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范围及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及保险条款执行。
2. 乙方不承担以下损失赔偿责任:(请根据实际情况列举不承担的情形)三、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支付的保险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用至乙方指定账户。
3. 若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四、保险事故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保险条款执行赔偿。
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乙方向甲方说明理由。
3.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若甲方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乙方无法履行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合同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 在保险期限内,若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请根据实际情况列举解除合同的情形)六、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第三章保险合同
1A、作为保险合同法律特征之一的射幸性具体是指()。
P48A保险人必然履行赔付义务 B 保险人并不必履行赔付义务C 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必须履行赔付义务D保险人并不必然履行赔付义务2A、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其主要原因是()。
P48 A保险双方地位的不平等 B保险合同的复杂性C保险标的的不确定性 D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
3A、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的种类分为()。
P48A、定值保险合同和定量保险合同B、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C、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植保险合同D、个别保险合同和集体保险合同4B、某一定值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在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全损时,该保险标的的市场价值为80万元,对此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是()P49A、80万元B、64万元C、90万元D、100万元5B、在保险实务中,大多数财产保险业务采用的保险合同形式属于()。
P50A、定额保险合同B、不定值保险合同C、定值保险合同D、重置价值保险合同6A、由于农作物雹灾保险合同只对冰雹造成的农作物损失负赔偿责任,因而该合同类型属于A特定风险保险合同 B单一风险保险合同()。
P50 C特约式保险合同 D特定式保险合同7E、一切险合同中,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是指()。
P50A、被保险人所遇到的一切特殊风险B、被保险人所遇到的一切特定责任风险C、被保险人所遇到的一切风险D、保险合同中列明的除外不保风险之外的一切风险8B、按照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对比关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
其中足额保险合同是指()。
P50A、保险金额等于保险合同签订时的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B、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C、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估人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D、保险金额少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9A、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
P52A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和投保人 B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C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 D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10A、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6篇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6篇篇1保险合同协议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乙方提供的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合同的构成1.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批单以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二、保险标的2. 甲方自愿将下列财产(或人身)投保乙方提供的保险:____________(具体投保内容)。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3. 投保金额:____人民币。
4. 保费:____人民币,支付方式为____。
四、保险期限5. 本保险合同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保险责任6. 乙方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列举具体保险责任)。
对于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列举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
六、如实告知与通知义务7.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
如甲方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8. 在保险期间,如发生影响乙方承担保险责任的事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赔偿相关损失。
七、事故通知与理赔9.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理赔资料。
乙方收到完整的理赔资料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定并通知甲方理赔结果。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0. 合同双方均有权在合同期限内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时,双方应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九、争议解决1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___________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___________篇2保险合同协议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乙方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释义与总则一、保险合同是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约定以保险标的安全为对象,由甲方支付保险费,乙方承担保险责任的协议。
第三章保险合同案例一
第三章保险合同案例⼀第三章保险合同案例(⼀)⼀、被保险⼈被受益⼈杀害给付案(⼀)案情介绍8岁的⼩学⽣林冬冬在镇上的⼀所⼩学读书,学校为包括他在内的所有学⽣集体投保了学⽣团体平安保险,每⼈保险⾦额2000元,保险期限1年。
因为林冬冬的⽗母已经离婚,林冬冬和他的14岁姐姐由其母亲抚养,母亲在与前夫离婚后⼜与⼀个叫谢明强的男⼦结婚,所以在⽼师要林冬冬填写受益⼈的名字时.⼩男孩就写上了继⽗谢明强的名字。
再婚后,林冬冬的母亲与谢明强因感情不和,平⽇经常吵架,甚⾄数次提出要离婚分⼿。
保险期内的某⼀天,两⼈⼜⼀次⼤吵了起来,这⼀次是为离婚后的家庭财产分割与⼦⼥问题⽽争吵。
争吵中,谢明强毒打林冬冬的母亲。
林冬冬站在母亲⼀边与继⽗谢明强讲理,恼羞成怒的谢明强竟然拿起⼑砍伤了⼩男孩。
后来林冬冬不治⾝亡。
当时,林冬冬的母亲急冲上前与谢明强拼命,也被谢明强杀死。
凶杀案发⽣后.谢明强被逮捕归案不论,但⼩学⽣林冬冬被杀死⼀事却引发了他⽣前投保的学⽣团体平安保险的保险⾦应如何给付的问题。
(⼆)问题思考1.⼈⾝保险合同的法定责任免除有哪些?被保险⼈林冬冬被继⽗砍伤后死亡,保险公司是否承担给付保险⾦的责任?2.在哪些情况下,⼈⾝保险⾦应被视为被保险⼈的遗产,按照继承的法律关系来处理?你了解我国《继承法》有关继承⼈的规定吗?3.你认为对本案的保险⾦给付应如何正确处理?说出这样处理的理由。
⼆、被保险⼈前后有两个妻⼦的受益⼈⾝份认定案(⼀)案情介绍1998年5⽉,赵太太为⾃⼰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份终⾝寿险,保险⾦额为20万元。
在填写投保险单时,作为被保险⼈的赵太太在投保险单上的受益⼈⼀栏内只填写了“妻⼦”两个字。
2000年6⽉,赵太太回家乡探亲途中遇车祸死亡。
保险事故发⽣后,由谁来领取20万元保险⾦在被保险⼈的两个“妻⼦”之间产⽣争执。
被保险⼈赵太太怎么会有两个妻⼦?保险公司的理赔⼈员通过了解⽅知原委:原来,1998年5⽉赵太太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其妻为崔翠翠;⼀年以后赵与崔离婚,2000年春节,赵太太⼜与蔡彩彩结为夫妻。
第3章 保险合同
又称要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 并负有缴纳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案例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一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 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
(1)该企业于2001年2月12日发生火灾,损失金额为80万元, 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2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为什么?
(2)2001年12月12日因下暴雨,仓库进水而造成存货损失80 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企业财产实际价值为80万元,则保险 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分析
保险合同概述
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当受益人为数个人时,投保人 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 益份额的,则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是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 人不得单独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保险合同的要素
受益人的受益权的消灭
保险合同概述
2. 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双方当事人事先不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而在保险事故
发生后在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 大多数普通财产保险采用这种方式承保。
保险合同概述
(四)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是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合同
不足额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概述
四、保险合同的形式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记载“声明事项”, 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单:简称保单。它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行为的一种正式书面 形式 保险凭证:也称小保险,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 书面凭证,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法律效力与保险单相同 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它是正式保单发出前的临时合同暂保单的法律效力 与正式保单完全相同 批单: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签订的保险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增删内 容时使用的,是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一种书面形式
保险学概论-第三章保险合同
合同的生效
在人身保险中,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各国一般对以他人生命为标的而订立的死亡保险合同加以限制。 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如果被保险人真实年龄与保险合同所记载的年龄不符,且其投保时真实年龄已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保险限度者,保险合同无效。
受益人
受益人的权利--收益权
受益人是由权利人在保险合同当中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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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确定
起诉权
受益人变更 当事人部分案例分析
劳动关系还是代理关系
谁为受益人
保险合同的条款,可分为基本条款及特约条款。
保险合同的内容即保险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表现为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固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关系意义上的合同内容。
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02
第二节保险合同的分类
根据保险价值在保险合同中是否事先予以确定 定值保险合同,指当事人双方缔约时,已经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载于保险单中,作为保险标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价值的保险合同。
客观评价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中
01
不定值保险合同,指保险标的的价值,于保险合同订立时并未约定,须待保险事故发生后,再评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价值的保险合同。
1996年10月18日上午,该车辆在行驶途中,突然起火,虽经奋力扑救,该车仍整车烧毁。后经厦门公安局开元分局消防科鉴定,该车起火原因系汽车化油器漏油遇电火花引起,原告蔡敦煌遂向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要求赔偿车损险人民币75000元,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以该车着火“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绝赔偿。原告遂向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可保)利益原则 近因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张某投保重大疾病终身险。保险代理人未对其 身体状况进行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事后也未要 求投保人做身体检查。保险期间内投保人不幸 病逝,其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 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在投保前因“帕金森综合 症”住院治疗的事实为由,拒绝理赔。受益人 遂上诉法院,要求给付保险金24万元。
2、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
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 险责任范围 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 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 之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3、权益的实现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 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 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 险人未经保险人的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 该行为无效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 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3、损失由多个原因连续发生所致
若损失是由两个以上的原因所造成,且各原因之 间的因果关系未中断的情况下,最先发生并造成 一连串事故的原因为近因 张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内张某外 出打猎时不慎从树上掉下来受伤。张某爬至公路 边等待救援,因夜间天冷染上肺炎死亡
4、损失由多个原因间断发生所致
2、以保险金额为限Leabharlann 3、以可保利益为限
可保利益是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保险赔款不得超过被 保险人对遭受损失的财产所具有的可保利益
北大10秋保险学第三章
等待电脑统一处理,投保人又急需凭证 法律效力? 容易被滥用:被保险人、保险代理人
保费收据:人寿保险中使用的,在保险公司发出正式保单之前出具的一个文件。 与暂保单的主要差异:效力问题 附条件的保费收据 无条件的保费收据
保险单
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18岁、16岁且无精神病 10岁 不能辨别 不能完全辨别)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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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合法
保险合同的特性
双务性 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 不同之处:同时且对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现在两方面
射幸性 对保险人来讲、对被保险人来讲 来源于 人寿保险合同 就总体来看
约束非对称性
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保险人的义务具有强制性,而在寿险中投保人缴费义务则不然
合同解释倾向投保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不同之处
为他人利益订立 财产保险为自己的利益,人寿保险为他人的利益
保障合同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给付或赔偿损失责任的人。
人身保险的道德风险比财产保险小
存在的时间: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存在即可。理由:
投保人支付得起保费
保险利益数额:投保数额不受保险利益范围的限制
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的条文。 条款类别 基本条款 附加条款 法定条款 任选条款 基本条款的主要内容
被保险人、所有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而投保人为另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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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和所有人为同一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不同的对象
02
投保人、被保险人、所有人和受益人均为不同的对象
03
保险利益概述 保险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3章 保险合同 《保险学概论》完整PPT课件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知识拓展】第一份保险合同——比萨保单(续)
可以称得上现代含义的保险合同是1384年订立的比萨合同。这张保 险单内容是承保从法国南部的阿尔兹至意大利比萨的一批货物和运 输风险。到1397年,佛罗伦萨出立的保单已经有承保“海上灾难、 天灾、火灾、抛弃、王子的禁止、捕捉”等字样,当时的保险单如 同其他商业合同一样,是由专业的撰状人起草的。13世纪中叶在热 那亚一带就有撰状人200个。据一位意大利的律师调查,1393年有 位热那亚的撰状人,一年就起草了80多份保险单。这个时期,意大 利在海上保险中独领风骚。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就写到海 上保险及其种类。第一家海上保险公司也于1424年在热那亚出现。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分析】一般来说,保险可分为给付性保险和补偿性保险。所谓给付性保险, 就是按照合同约定,对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全额给 付,比如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 保险公司就要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赔付保险金额,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的, 赔偿的保险金可以累加。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二、保险合同的特点
(五)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更甚于其他合同。最 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如 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 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费。同时,《保险法》也规定,订立保险合 同时,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也负有如实告知义合同概述
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按保险标的的性质划分
按保险标的的性质,保险合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1、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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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 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 力。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 但很多保险合同是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 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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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合同的履行 1、投保人的义务: 缴纳保费的义务 通知义务 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复习思考题: 1、保险合同有哪些区别于一般经济合同的特 点? 2、保险合同订立和生效的时间一致吗? 3 、保险合同的客体就是保险标的,对吗? 4 、投保人的义务有哪些? 5 、什么是受益人?人身保险对受益人有什么 规定? 6 、了解保险合同变更的几种情况。 7、合同发生纠纷时,本着什么原则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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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 人的变更,实际上就是保单的转让。 一般来说,主体变更主要是指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变更,而不是保险人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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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合同客体的变更 保险合同客体的变更主要是由于保险标 的价值的增减变化,从而引起保险利益发 生变化。 保险合同客体的变更,通常是由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提出,经保险人同意,加批单 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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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因某种法定事由的 出现,导致保险合同不复存在,保险合同 的效力灭失。 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 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保险合同因违约失效而终止 保险合同因解除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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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单 保险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 的正式书面文件。 4、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是保险人向投保 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书面凭证, 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 5、批单 保险人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中途 变更保险合同有关内容(受益人、住址变化等) 而出立的批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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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益人 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是指在保 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 请求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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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受益人不同于继承人。 受益人享有的是受益权,是原始取得; 而继承人享有的是遗产的分割,是继 承取得。 受益人没有用其领取的保险金偿还被 保险人生前债务的义务;而继承人在 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为被继承人偿 还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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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 又称“接受订约提议”,是承诺人向要约人表 示同意与其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作出承诺的人 称为承诺人或受约人。承诺须满足下列条件: 承诺不能附带任何条件,是无条件的; 承诺须由受约人本人或其合法代表理人作出; 承诺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保险合同的承诺也叫承保,通常由保险人或其 代理人作出。 若保险人提出反要约的,投保人无条件接受后, 投保人即为承诺人,保险合同也随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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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在主体不变的 情况下,改变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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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 中止——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内,由 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 时归于停止。 复效——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 以后又重新开始。
第三章 保险合同
学习目的:掌握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 主体、客体、内容、形式以及保险合同的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的相关内 容,了解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及争议处理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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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合同的订立、成立、生效 保险合同的履行及变更 保险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保险合同的履行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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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解除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期限 未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法 律行为。 保险合同解除的形式: 法定解除 协议解除 任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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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合同的无效 即合同虽然已经订立,但由于不具备 有效的条件,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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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合同独有的法律特征
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是条件合同
保险合同是补偿合同
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
保险合同是一种个人性合同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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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合同的分类
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间的关系分: 足额保险合同 不足额保险合同 超额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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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狭义: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法约定的 权利和义务。 广义:指以双方权利义务为核心的保 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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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是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基本权利和 义务的条文,是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 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 基本条款: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权 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按照其他法律一定要记 载的事项。 附加条款:保险人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增加承 保风险的条款。意味着扩大了标准保险合同的 承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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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 不同。 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保险 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 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时,投 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而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保险合同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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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原 则 对保险条款作有利于非起草方的解释, 也就是作有利于投保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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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于先加 的批注的解释原则 5.补充解释原则 6.整体解释原则 7.合同目的解释原则 8.尊重保险惯例的原则 9.效力从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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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 与履行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基于 意思表示一致而作出的法律行为。 1、要约 亦称“提议”,它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 同为目的而向对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一个有效 的要约应具备三个条件: 要约须明确表示订约愿望; 要约须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 要约在其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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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投保人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 可保利益,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 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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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人 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 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或 给付责任的人。一般须具有法人资格。
2合同的争议处理通常采用如下四种 方式: 1.协商 协商是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在平 等、互相谅解基础上对争议事项进行协商, 取得共识,解决纠纷的方法。 2.调解 调解是指在合同管理机关或法院的参与 下,通过说服教育,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平息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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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单所有人 保单所有人又称为保单持有人,是拥有保单 各种权利的人。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保 单所有人所拥有的权利: 变更受益人; 领取退保金; 领取保单红利; 以保单作为抵押品进行借款; 在保单现金价值的限额内申请贷款; 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 指定新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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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保险合同
全损时:依据保险价值全部赔偿(残值可折 价归被保险人) 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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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额保险合同(低额保险合同)
全损时:依据保险金额赔偿 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或投保比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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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保险合同
出于投保人善意的:超过部分无效;在保险事 故发生前,可以请求保险人返还无效部分 的保险费。 出于投保人善意的:保险合同全部无效,投保 人承担由此给保险人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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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1.文义解释的原则 文义解释是按照保险合同条款所使用文 句的通常含义,并结合上下文和合同的整 体内容对保险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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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图解释原则 意图解释是指在无法运用文字解释方式 时,通过其他背景村料进行逻辑分析来判 断合同当事人订约时的真实意图,由此解 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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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一、概念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 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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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 力; 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 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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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投保人于保险标的上 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 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 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 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 的生命、身体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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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
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保险标的 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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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合同的形式 保险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 1、投保单 投保单也称要保书,是指投保人为订立 保险合同而向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要约。 2、暂保单 暂保单也称临时保险单,是指由保险人 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订立的临时保险凭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