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条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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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
一.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足够的资产和能力类似有效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3000万以上。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环保等方面事故。
7.通过具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开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资料。
9.区外企业还需要提供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
10.是否被列入入鄂施工单位黑名单(建委网站无不良记录)。
11.外进企业在鄂需有在施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二.在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税务登记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 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区外企业还需要提供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副本、自觉遵守和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近二年诚信状态证明、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
8.投标单位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9.财务资信和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近三年来财务平衡表及财务审计情况等)包括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10. 目前正在承担在鄂已经中标的工程项目证明资料.
11.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资料
1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并按要求提供备选人员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