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____再见时”写作指导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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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____再见时”写作指导及范文
【文题呈现】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人生,总是充满了再次相见的机缘。
儿时的那个玩伴,再见时已成翩翩少年;昔日的那条小径,再见时却已鲜花盛开。
还有,曾经读过的书、登过的山、老屋顶上升起的那缕炊烟……
请以“我与____再见时”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选择恰当的词语将题目补充完整;②立意自定;③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④不少于600字;⑤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校名、地名。
【文题解析】
这是一道提示语加半命题作文,这与近几年全命题作文不一样,显得更灵活,收放自如,将学生的主体性凸显出来,能够引导考生回味生活中的重大的人和事,比较接近学生生活,更加注重情感体验,让考生能够关注身边事,较大的自由度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有话可讲、有情可抒。
根据题中的提示语,这个“再见”不是“告别”,而是“再次相见”之意。
“初见”与“再见”之间,究竟隔着怎样的生命、生活与成长的历程?提示语中的“儿时玩伴”“昔日小径””“书”“山”“老屋”等词语都提醒考生可从校园、家乡、自然山水、书中天地等题材入手进行写作,可以说考生写作的选材是比较广泛的。
目前比较流行文体不限的写法,但初中还是以记叙文见长。
如果你的说理能力特别强,可以适当加点议论。
中考作文阅卷中,如果出现非常好的议论文,是要给高分的。
思路一:可以写和朋友再相见。
人生有相聚、有别离,和阔别多年的好友再次重逢,心情肯定是不一样的。
思路二:可以写与坚强再重逢。
我们还不够成熟,生活中、学业上遇到的挫折总是能轻易将自己打败。
在哪个地方跌倒了,就要学会从哪个地方爬起来。
思路三:可以写与师友再见时。
比如,网上有个段子就是很好的“再见时”:“20年后的一天,小明和妻子带着一对儿女逛街,对面蹒跚着走来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太婆,伸手向我递过一只碗……呀,这不是我的小学老师吗……(老师评语:下周你站着上课!)”这个段子虽然搞笑,但是不走题;虽然格调不到,但是给我们新思维。
【中考评分】
阅卷教师评阅作文,主要看四个方面:审题、立意、结构和语言。
审题主要看考生对题目要求是否领会,是否出现“离题万里”的情况;立意主要看文章立意高下;结构看的是考生文章的谋篇布局;语言看的是文章语言是否生动、流畅。
在分值上,作文分为五个档次。
一类文分值在54—60分,二类文分值在46—53分,三类文分值在36—45分,四类文分值在25—35分,24分以下为五类文。
作文字数要求是600字,考生作文如果结构完整,但没有达到600字的,每少50字扣一分;如果作文没有写完且不足400字的,按照四类文以下处理。
每两个错别字扣一分,最多扣3分。
如果考生作文书写工整、卷面整洁,最多加3分。
【优秀习作】
我与蔷薇再见时
满架蔷薇一院香。
——题记微风乍起,吹得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
我站在老旧的朱色铁门前头,仿佛看见时
光穿梭的身影,在小巷尽头消失不见。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香气。
“十六号,十七号……”雨水的洗刷,让原本新艳的门牌变得锈迹斑斑,难以辨认,蓦地,一股清香钻进鼻腔里,顿时从头至脚的清爽,“是了,阿婆家的蔷薇!”
很小的时候,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被奶奶牢牢地牵着,走路还是踉踉跄跄,却先学会了认路,小巷环环绕绕,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奶奶“走这里!”其中的奥秘,我从没同别人讲过,只是每次回到家里,都用力嗅嗅阿婆院里的花香,以便下一次,还能灵敏把回家的路认出来。
而如今十年已逝,未变的,还是这花香。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面容。
“吱呀”一声,门轴转动,果真是阿婆,带着慈祥的笑,愣住一会,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才惊讶地说道:“呦,小姑娘都长这么大了,快进来,快进来!”我小心翼翼地踏过门坎,抚摸青灰的墙壁,似乎许多事一齐涌到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浅浅笑了,“阿婆,蔷薇开得是那样好。
”我指着一株沉沉颔首的花,“是啊,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喜欢,来,我剪一朵给你。
”阿婆转身到屋里取剪刀,眼神里满是溺爱,笑得咧开了嘴,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
未变的,还是这笑容。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乡愁。
阿婆拿着一朵蔷薇,用纸包好递给我,“当心,有刺哦。
”我甜甜地应着,“城市,可没人种这么漂亮的花呢。
”“可不是,城里人忙,哪有工夫侍弄花草呢?”我把蔷薇凑近鼻尖,用力地嗅了嗅,我没有告诉阿婆,搬进高楼之后,我还未同邻居说过话。
我想,阿婆若知道,一定要说,“你要多对人家好,人家才会和你交朋友啊,是不是?”可是,阿婆,我觉得城里的高楼大厦隔开的,不仅是街道,更是人心。
未变的,只有这淡淡的乡愁。
家乡的定义,似乎永恒地静止,在这个斑驳的院落里。
想想,离开老屋有十年之久了,蔷薇啊,你抬起头告诉我,去哪里再找这样真挚的情,这样明澈的心,这样温柔的故乡?
再见蔷薇,再见……
【简评】
本文内涵非常丰富。
作者通过对儿时和现在两个时段“蔷薇”的叙写,巧妙地将人、事、情交织到了一起,在我们心灵深处激起了阵阵的涟漪。
时代变了,生活变了,但“花香”没变,“笑容”没变,“乡愁”没变,这“变”与“不变”的辩证法就是生活的道理。
文章的描写颇有特色,语言的,动作的,神态的,心理的,都很自然贴切。
洋溢在全文中的还有作者对生活真挚的爱。
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好文章。
我和“春天”再见时
“哗啦”,什么东西仿佛被拉开,紧接着的是渐渐离去而越来越轻的脚步,我艰难地睁开眼,朦胧间看见一个离去的背影和留下的满室阳光。
阳光如黄油般晕染了整个阳台,似乎散发出一种温暖而柔腻的香气。
母亲正提着水壶给植物浇水,些许碎金般的阳光在她温柔的侧脸上跳跃、追逐着,给她岁年华老去的容颜镀上了一层美好的光泽。
她轻垂着眉眼,目光柔和,倾斜着的水壶发出“嘶——”的声音,如银链子般的水流落入略显干燥的土壤,土壤霎时间变得深褐肥沃。
我若有所思,母亲该是有一份精细的心情吧!目光下移,来到那盆植物上,微微一愣:这不是我曾种下的一粒大豆吗?只是没过几天便失了兴致,如今,它竟长成这样了?深褐的土壤里,一株浅绿的嫩芽冒出了身,茎细细弱弱的,但却努力撑起两片迎风起舞的绿叶。
阳光亲吻着它,水滴滋润着它,母亲的手轻轻抚摸着它。
我看见,在微风中,它仰着稚嫩的面孔“咯咯”笑着。
这样可爱的生命就此到来了吗?我微微惊讶,又十分羞愧。
不曾给予它关心的我,让它
只能困顿在黑暗干涩的泥土里,苦苦挣扎不得出;而给予它无限温情的母亲,让它这般欢喜地来到世上,笑声盈盈地享受着美好。
是啊,春天因为给予了万物温情,万物才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
而我也曾这样如春天般的给予过它关怀,可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愿意对它施舍一丝目光,不再日夜期盼它的成长了呢?
我曾丢失了温情,从而丢失了春天的美景,却仍在自我的世界里毫不自知。
今日今时,这迎风笑着的生命不正是那响亮的一巴掌,让我从黑暗梦魇里惊醒吗!
生命如此脆弱,又如此绚丽耀眼,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像春天般,怀有一份精细的心思,给予生命全部的温情,如此而已。
我相信,在这与生命、与温情、与春天的一次久别重逢里,我找到了那份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简评】
小作者很善于抓住细节,细腻地写出母亲为“我”种下的豆子浇水的生活场面,并自然引发感悟,抒发了自己对生命的礼赞和敬畏。
用词妥帖,画面感强。
从行文结构来看,建议将倒数第三小节提到文章开头,这样可以使行文更有波折,可以写出自己的心理变化和成长轨迹。
题目中有“再见”一词,那么“初见”又在哪里呢?小作者还要多多着墨才是。
孤独的纳兰
繁华靡靡的康乾盛世下,他一个人,孤独地走进黄昏。
一颗伤心,一段柔肠,是他留给世人的印象。
第一次认识纳兰,是在《康熙大帝》中,钟汉良饰演的纳兰性德温柔儒雅。
我曾为电视他和各个女角色的凄美爱情而落泪,也曾以为这个清朝第一才子就是这样一个有文才却总会犹豫的文弱书生。
直到,我在无锡的书城里真正地遇见他。
书城的格局很滑稽,左边是漫画书店,右边是名著屋。
左边热闹得像沸腾的开水,人多得让我喘不过气。
右边却冷冷清清,偶尔踏入一个人的冷寂让我很不习惯。
我看着书架上的《纳兰词》,眼前一亮,毫不犹豫地付了账。
装帧精美,厚厚实实的一本诗词,便宜得抵不上一本薄薄的32K漫画书,讽刺得令人想哭。
我回过头,看着两边不同的场景,颇有宝玉娶宝钗时,黛玉病逝在潇湘馆之感。
我看着封面上纳兰性德,对他说:“纳兰,你真孤独!”他只是看着我,不作声。
翻着《纳兰词》,我才知道电视剧上犯了多少错误!文武兼济的纳兰,忠心为国的纳兰,壮志难酬的纳兰,重视友情的纳兰,在电视剧里只成了一个小男人!
突然间,有点理解他的孤独,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孤独。
偶然,在校报上看到了一个大大的版面,都是同学们写的关于纳兰的文章。
心中窃喜,纳兰,你可以不用再孤独了,你看你看,有人来陪你了。
可是读过之后,却是失望。
讲的尽是儿女之事,甚至很多都是从电视剧中得出的错误观念,“小梅”从何得出?我只知纳兰的最后一任夫人叫沈婉,是个汉家才女,可不是什么丫鬟!绮丽的文字,将纳兰的感性无限放大,却将纳兰的一腔豪情击碎得彻底。
听说又要拍电视剧了,所讲的,又是纳兰容若与他的表妹、妻子间不得不说的事。
他的人生,又要被重新编排了,只留下风流韵事!
我很替纳兰难过,就像初中时替徐志摩难过一样,娱乐的大肆包装,将他们的清净、才情、豪情彻彻底底地被打包,扔走。
他们的世界里,只剩下女人和情诗。
热闹之下,有的只是更加孤独。
突然响起书店里对纳兰说的:“你真孤独!”我想,他宁愿那样孤独。
只愿大众能饶过他,让他那样继续的孤独下去。
【变式提示】
这篇范文,可以变为《我与孤独的纳兰再见时》。
初见纳兰,是在《康熙大帝》中,初步印象是——这个清朝第一才子就是这样一个有文才却总会犹豫的文弱书生。
再见纳兰,是在无锡的书城《纳兰词》里,印象逐渐丰满——文武兼济的纳兰,忠心为国的纳兰,壮志难酬的纳兰,重视友情的纳兰,为他的孤独而难过……
我与小巷再见时
小巷故事多,充满喜和乐。
——题记
记得第一次来到这里,没有什么建筑,素面朝天,不施粉黛,像极了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可爱的婴儿,我不曾想过它会变了模样。
当我与小巷再见时,缕缕历史的清香拂面而来,街旁装饰古朴典雅的建筑,为小巷添上了一层淡淡的红色经典,挺拔庄严的名人馆屹立在小巷的中央,千百年来,小城人全心全意地守护着它。
曾经,舍生取义的伟大化作一股坚不可摧的力量,也飘在小城的上空……
记得那时这里人烟稀少,很少有人到这里做生意,有时候,就算你在这儿喊几声,也会听到回声,冷清清的会把自己吓倒,我不曾想过它会变了模样。
当我与小巷再见时,小巷很早就热闹了起来,叫卖声、晨练声、讨价还价声,“青菜一块钱一斤!”“卖包子啦!”……小巷的人毫不羞涩,扯开嗓子大喊道。
卖菜的人不会提很高的价格,买菜的人也不会还很低的价格,所以小巷总是充满欢声笑语,偶尔有晨练的老奶奶摔倒了,人们会赶忙扶起她,有的想把她送回家,有的想把她送到医院检查一下,小巷的人就像湛蓝的天空,蓝得纯洁,蓝得善良。
记得那几年小城还不是很富裕,偶尔听说那条小巷有谁谁家的孩子有出息了,走出小城,走向世界了,全家人都替他高兴,是啊,可是又有多少人回来呢?我不曾想过它会变了模样。
当我与小巷再见时,小巷迅速发展,已然成为小城的灵魂,小城的标志,在外的游子每年都会定期回来看看,走一走这条几百米长的小巷,嗅着这里特有的气息,感受着落叶对根永恒不变的情结。
是啊,小巷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家,一个可以安居乐业的地方,小城的点点滴滴,他们全知道。
小巷的景是古朴典雅的,小巷的人是纯洁善良的,小巷的情是永恒不变的。
曾经多次幻想着小城的美丽,竟与小巷呈现出来的那么相似。
或许,小巷真的是小城的一个缩影吧。
人生道路上总会出现再次相见的机缘,有些无法预测出现的变化,只是我知道,他定会给你你所想要的惊喜与感动。
【简评】
本文通过对比,侧重写今天的小巷发生的巨大变化。
小巷的文化味浓了,生活味浓了,人情味浓了。
尤其是小巷的早市,热闹的场景让人们感受到了新生活的幸福。
卖菜和买菜的人在价格方面体现出了“人”的厚道与善良,不多的几句话传神地表达出人的精神面貌。
对小巷走出的人又回来看看的叙写,增加了文章内容的厚度。
语言流畅,句式富有变化,同样为文章添色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