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库存实物检查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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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粮食清仓检查方案

2024年粮食清仓检查方案

2024年粮食清仓检查方案
紧急通知:各地粮食仓库清仓检查计划即将启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方案执行,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一、统一部署:各级粮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部署粮食清仓检查工作,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流程,确保任务顺利推进。

二、细致排查:全面排查各仓库的粮食存量和质量,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不漏一粒一斤。

三、列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不能掩盖隐患,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四、加强监督: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不留死角,杜绝疏漏。

五、全员参与:动员全员参与清仓检查工作,做好工作分工和配合,确保任务高效完成。

六、宣传教育: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粮食清仓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密切配合:各级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完成任务,确保清仓检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重要通知:各单位对于粮食清仓检查工作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上述方案认真执行,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如有违反或不合格,严肃处理,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及大局稳定为重要任务,切勿马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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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库存实物检查规程doc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规程doc

附件1:粮食库存实物检查规程1 总则1.1为规范粮食库存检查中的实物检查方法和程序,根据《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制定本规程。

1.2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应根据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和粮食储存形态选择合理的检查方法,检查企业粮食库存的性质、品种和数量。

1.3对中央储备粮库存实物的检查,应同时检查实际承储库点的分布状况和代储企业代储资格情况。

对地方储备粮库存实物的检查,应同时检查承储企业是否符合地方储备粮承储管理的有关要求。

2 工作准备2.1适时通知被检查企业做好以下准备:2.1.1准备与检查当日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明细表和分布平面图。

明细表和平面图中应包括被查企业全部粮食货位编号,每个货位粮食性质、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收获年度等信息,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1.2准备粮食库存相关账务资料。

包括粮食分仓保管账和保管总账以及相关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

2.1.3 丈量粮堆体积及测量粮食密度所需器具。

2.1.4采用称重法进行粮食库存实物检查的,应校准衡器,备好运输车辆、装卸设备、所需空仓(场地)、包装物、铺垫苫盖材料和作业人员。

2.1.5指定配合检查的仓储、检验等人员。

2.2粮食库存检查人员做好以下准备:2.2.1了解被检查企业粮食库存情况。

向被检查企业有关人员了解并核对有无外租仓储粮、委托储粮、受托储粮、在途粮食、政策性借粮以及未进行账务处理的损失、损耗等情况。

2.2.2确定检查工作顺序。

要根据被检查企业货位分布情况,合理确定检查顺序。

采用称重法检查的,要安排好粮食出、入仓顺序。

2.2.3了解粮食储存期间质量变化情况。

对被检查企业库存粮食水分、杂质、容重等质量指标进行核对分析,作为判定粮食储存期间发生损耗数量的依据。

3 实物检查3.1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为被检查单位,对企业的全部粮食货位进行逐一检查,查清每个货位粮食的性质、品种和数量情况。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通常采用测量计算法。

对少量不便测量计算的粮食,以及利用测量计算法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货位,采用称重法检查。

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一、前言。

粮食是国家的重要战略物资,粮食库存的管理和检查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粮食库存的安全和准确,制定和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二、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确保粮食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检查计划。

首先,需要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和具体的检查内容。

根据粮食库存的特点和规模,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确保全面、系统地开展检查工作。

2. 准备工作。

在进行检查前,需要对检查所需的工具、设备和资料进行准备。

确保检查人员具备必要的资格和能力,了解检查的目的和要求。

3. 实地检查。

在实地检查时,需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对粮食库存的数量、质量、储存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

同时,要注意保护粮食库存,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数据比对。

在检查结束后,需要对检查得到的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查。

5. 检查报告。

最后,需要编制检查报告,对检查工作的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确保检查工作的成果得到有效的应用和落实。

四、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守检查程序和规定,确保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 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加强对粮食库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粮食的安全和稳定。

4. 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粮食库存的安全和稳定。

五、总结。

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粮食管理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确保粮食库存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检查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粮食是国家的重要物资之一,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稳定。

为了确保粮食库存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粮食库存进行定期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本方案就粮食库存检查的相关内容和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促进粮食安全管理和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1.检查内容:a.粮食库房:检查粮食库房的建筑结构是否完好、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防潮、防鼠等设施是否健全。

b.粮食保存设备:检查仓储设备如粮食筒仓、平面仓、储货架等是否有损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

c.粮食质量:抽样检测粮食的水分含量、杂质含量、储存时间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d.粮食数量:核对粮食结存清册与实际库存数量是否一致。

e.粮食处理记录:核对粮食处理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2.检查方法:b.抽样检测:抽取合适的数量和规模的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和检测。

c.文件核对:核对粮食的出入库记录、处理记录和结存清册等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三、检查流程和时间安排1.检查流程:a.预备工作:制定检查计划、分配工作任务、准备检查所需的工具和仪器。

b.到达现场:按照计划到达粮食库存现场,了解情况并与管理员沟通。

c.实地检查:对粮食库房、仓储设备、粮食质量等进行逐一检查。

d.抽样检测:根据需要,在现场取样或将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

e.文件核对:对粮食出入库记录、处理记录和结存清册等文件进行仔细核对。

f.汇总和整理:将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归档。

g.撰写检查报告:对本次检查进行总结,撰写检查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2.时间安排:a.制定检查计划:在检查开始前,提前一周制定检查计划,并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

b.检查时间:根据库存粮食的数量和情况确定检查时间,并提前与库房管理员协商确认。

c.抽样检测时间:根据需要确定样品检测的时间,确保样品采集与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d.检查报告编写:在检查结束后的一周内完成检查报告的编写和整理工作。

四、人员和责任分工1.检查组成员:a.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和结果。

省储备粮库存检查办法

省储备粮库存检查办法

省储备粮库存检查办法第一条为准确掌握省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等情况,规范对省储备粮承储企业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和指导省储备粮承储企业加强库存管理,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吉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局组织实施的,对省储备粮承储企业(含代储企业)库存所有粮食(含成品粮储备)开展的检查,适用本办法。

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第三条省储备粮库存检查实行省局直接组织检查或委托市(州)开展检查方式,采取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两种形式,全面检查每年开展一次,检查前印发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企业和成品粮储备开展随机抽查。

工作经费由省局负责,检化验费用执行相关规定。

第四条检查内容库存粮食数量。

粮食库存实物数量、品种和粮权归属情况,以及不同年份、不同性质、不同品种粮食分仓(货位)储存管理情况。

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库存粮食质量。

省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

库存商品粮和成品粮储备不做质量检查。

检查企业质量检验人员、检化验设备配置情况,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储粮安全情况。

检查省储备粮是否存在粮温和水分异常,发热、霉变、生虫、雀鼠迹象等情况。

是否存在超期、超设计仓容储存及混存等情况。

对企业执行省储备粮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省储备粮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

每次检查的具体内容,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第五条检查方法执行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方法的通知》(国粮发〔2019〕52号)。

粮食质量扦样检验工作,委托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组织实施。

第六条检查的组织实施(一)制定方案。

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一、背景我国是世界上粮食生产大国,每年粮食产量在全球居于前列,但在粮食库存方面,我国粮食存量尚不足国际标准。

因此,保障粮食安全必须优先考虑增加粮食库存。

为加强粮食库存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粮食库存问题,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监督检查内容本方案所指监督检查内容为地方粮食主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乡、村粮食库存情况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粮食存储条件检查:对粮食仓库的环境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进行检查,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粮食质量检查:对已储存的粮食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样品中杂质、霉变情况、生虫情况等,并对储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3.粮食数量检查:通过粮食入库和出库记录以及库存清单,检查储存粮食数量是否与记录一致;4.粮食种类检查:根据储存粮食的种类和数量,检查粮食种类是否符合规定,并与储存单位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核对。

三、监督检查方案1.监督检查周期:一般为一个月一次,特别情况下可根据需求进行调整;2.监督检查对象:生产经营单位、乡、村等储存粮食的职能部门;3.监督检查方式:既可通过实地检查,也可通过检查材料、询问储存单位、阅读有关文件等方式进行;4.监督检查责任人:由地方粮食主管部门派出专人负责本次监督检查工作;5.监督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对于发现的粮食库存问题,将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情况予以处罚;6.监督检查报告:对于每一次监督检查,应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报告。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四、推广和宣传1.推广方式:通过各级媒体、宣传单页、宣传栏道等方式推广;2.宣传内容:宣传粮食库存监督管理意义、流程、方法及万一发现的各种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内容;3.推广效果的评估:通过定期抽查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结合对社会反响的分析等方式进行。

五、结语本方案的实施旨在加强对粮食库存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推广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工作,希望能在全社会营造关注粮食、珍惜粮食的良好氛围,推动粮食工作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粮食储存检查制度-仓储管理制度(核对整理)

粮食储存检查制度-仓储管理制度(核对整理)

粮食储存检查制度一、储粮期间三级检查1、保管员日检查按着“三三二一”的检温方法进行检温作业(仓、囤三层四面12点,粮堆三角转循环一条龙,逐货位检查“三温”变化,虫、霉、鼠、雀害情况。

有无上漏下潮情况,做好记录。

2、保粮小组旬检查检查粮情变化,复查核对粮温,以及苫垫、虫、鼠、雀防治和安全防火工作,库存形态作业质量,粮食水分、质量变化情况。

3、保粮委员会月检查复查保粮组的检查结果,对保粮货位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防范措施是否完备。

各项检查都要作出详细记录,分析研究粮情,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二、储藏期间不定期检查(1)检查内容第一,储粮形态上苫、下垫情况。

看粮仓是否漏雨、返潮。

第二,粮食温度和质量。

检查粮食的温度气味是否正常,粮堆是否有结露结顶现象。

第三,检查是否有霉变的粮食的粮食,虫、鼠、雀危害情况及防治设施是否完善。

第四,检查各项记录是否完整,有无伪造记录的现象。

第五,检查储粮形态周围环境卫生,看是否做到仓外“三不留”,仓内“面面光”。

(2)检查方式第一,对储粮型态进行不定期抽查,这样可以监督粮食保管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使安全保粮能够坚持始终。

第二,保粮责任者的不定期检查。

遇有雨、雾、雪、风的天气,保粮责任者要加强检查,对季节交替或危险粮,也要适当地加大检查次数。

三、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技术处理(1)高温粮的处理(热入仓密闭储藏的粮食除外)。

可采取自然通风、仓内翻倒、机械倒仓或机械通风等办法使粮温与仓温同步下降。

(2)发热粮的处理。

因粮食水分过大或生虫引起高温,应采取通风降温和杀虫处理;因粮食中含杂质过多引起发热者,应进行清杂降温处理。

(3)高水分粮的处理第一,晾晒降水。

应根据日照、气温、风力、粮食水分、粮粒大小和晒场地坪条件,决定粮食平摊厚度。

晾晒时扒沟向阳并尽可能顺风,适时翻动。

晾晒后的粮食要经过冷却(不包括需热入仓密闭储藏的粮食)和清除杂质后再入仓。

第二,机械干燥降水。

粮食实物检查流程及常见问题

粮食实物检查流程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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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粮食实物检查的一般流程及常见问题:一、检查流程1. 准备工作确定检查的粮食种类、数量和存放地点。

粮食清仓查库实物检查方法

粮食清仓查库实物检查方法

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70 85、80
3.标准麻袋皮重为927g, 实际常用麻袋重量为840860g
90
面粉
25
6
(三)围包散存
1. 仓容不足搭建的临时货位 2. 仓墙承重能力不适于储存散粮 3. 仓内分区储存不同品种、性质、质量等级的粮食
第一节 清仓查库工作流程
7
二、粮食储存场所
(一)仓内储存 房式仓、浅圆仓、 立筒仓、地下仓、 钢板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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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耗 粮食实际损耗数量超过合理额度的称为“超
耗”。检查发现下列情况的视为超耗: •采用称重法核定的账实差数大于应记粮食损耗。
第•比采一较用,测节差量率计超算过清法3时%仓,。检查查库计算工数与作保流管账程数量
• 历史未处理损耗占出库粮食数量的比例大于应 记粮食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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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能遇到的加工折差问题 指原粮加工成成品粮时,实际出品率与粮食行
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统计折合率之间的差额。
第例一如某:批节稻谷共清100仓0吨查,加库工成工大米作的流实际程出米率
为65%,而当地粮食库存统计制度规定的加工折 率为70%,则加工折差为5%,折合大米50吨,折 合稻谷71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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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入《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的损耗
第一节 清仓查库工作流程
• 历史未处理损耗 • 利用称重法核出的损耗 • 加工折差
5.指定配合检查的工作人员
第一节 清仓查库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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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对粮食库存保管账务资料
1. 保管总账、分仓保管账、货位明细表相互核对
第一节 清仓查库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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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对货位分布图标注是否准确
第一节 清仓查库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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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实是否有粮食出入库保管账尚未登记情况

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根据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石家庄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如下:一、检查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

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

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

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

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以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汇总整改等6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制定《石家庄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的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稽查分局要对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库存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动员、人员培训。

督促企业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及时调整账务,平整粮面,备齐各种报表、工作底稿和器材等。

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市粮食局关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一、背景
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稳定的粮食供应对于人民的生活、社会稳定以及国家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是重要的粮食保障措施之一。

作为负责粮食储备工作的单位,市粮食局要认真组织和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粮食储备的安全和稳定。

二、检查目的
1.了解本地区粮食储备情况,准确掌握库存量及质量状况,发现库存遗漏等问题。

2.检查粮食库存管理制度和运转情况是否规范,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3.为国家制定粮食保障计划提供准确数据,为粮食储备提供保障。

三、检查对象
1. 市内粮食储备单位。

2. 粮食收储企业。

3. 粮食流通企业。

4. 粮食加工企业。

4. 操作流程。

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粮食是人类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粮食安全是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

而粮食库存则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检查市粮食库存是粮食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目的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流程,确保粮食库存的真实性和安全性,提高粮食管理水平,保证粮食供给安全。

三、检查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市级粮食库存检查,检查对象为市级粮食库存所有单位。

四、检查程序
(一)前期准备
1.明确检查目标和范围,确定检查时间和地点。

2.收集相关规定和标准,熟悉检查内容和程序,制定检查计划和清单。

3.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检查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组织会议,向检查对象通报检查程序和要求,确认检查时间和地点。

2024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2024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一、检查目标和范围目标本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确保粮食库存的安全、完整、准确,以及粮食储存条件的合规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范围检查范围涵盖全国各地粮食库存点,包括国家粮食储备库、地方粮食储备库、军粮供应站等各类粮食储存设施。

检查内容将覆盖库存粮食的数量、质量、安全储存情况等方面。

二、检查方法和流程方法本次检查采用随机抽样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粮食库存进行数量清点和质量鉴定。

同时,将对粮食储存设施、设备、环境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

流程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时间节点、人员分工等。

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和动员,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照计划进行实地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及时汇报。

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检查报告。

根据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三、检查内容和标准内容粮食数量:通过实地测量和抽样检查,核实库存粮食的数量是否准确。

粮食质量:对抽样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包括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等指标。

储存条件:检查粮食储存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安全管理:检查粮食储存区域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标准本次检查将依据国家粮食库存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工作组织和责任分配工作组织本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组织,各地粮食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同时,将抽调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检查工作。

责任分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协调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各地粮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检查工作,包括现场检查、数据汇总和整改跟踪等。

专家和技术人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解决检查中遇到的问题。

五、时间安排和进度时间安排本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将从即日起启动,预计历时三个月。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第一阶段(一个月):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培训,开展实地检查。

第二阶段(一个月):汇总和分析检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

实物检查内容方法及工作流程

实物检查内容方法及工作流程

实物检查内容方法及工作流程2009年开封市粮食清仓查库实物检查内容、方法及工作流程开封市粮食清查仓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一、粮食库存实物检查的内容1、利用测量计算法或称重法对被检查库点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粮食货位进行逐一清查,核实每个货位中粮食的性质、品种和实际数量,并与相应的粮食分仓保管账进行核对,并对检查核定的账实差数进行成因分析。

2、按照同性质、同品种的粮食单独归类,对企业全部货位的粮食数量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核定企业在实际查库日的粮食实物库存总量以及分品种、分性质数量,并与粮食保管总账进行核对,对实际查库日粮食库存账实相符的总体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3、结合实物数量清点检查企业储粮管理的相关工作。

一是对货位中粮食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验,重点检查粮食色泽气味是否正常,有无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情况。

二是检查企业储粮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保粮设施是否落实到位,仓储作业、储粮药剂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

三是检查储备粮“一符、三专、四落实”的管理规定是否落实到位,不同性质、品种、质量等级的粮食是否分仓储存。

二、粮食库存实物检查的方法及适用范围粮食库存实物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常用的方法有测量计算法和称重法。

1、测量计算法:适用于形状规则的散装粮堆、包围散装粮堆和非定量包装粮货位的数量检查。

便于快速估算粮食数量,但不是法定计量方法。

2、称重法:包括抽包检斤法和直接称重法。

抽包检斤法适用于定量包装粮的数量检查。

直接称重法适用于货位形状不规则,不具备测量条件的少量散装粮或非定量包装粮的数量检查,以及需要称重复核的情况。

称重法属于法定计量方法。

三、粮食实物检查的工作流程四、测量计算法工作流程(一)测量粮堆体积(1)确认粮堆形状,选择体积测量方法和相应的工作草稿。

(2)测量粮堆体积计算所需尺寸,计算粮堆测量体积。

如果粮堆形状不够规则,测量时应适当增加长、宽、高测量点,求取平均数做为最终测量数值,并在检查草表上做好详细记录。

粮食库存账务检查规程

粮食库存账务检查规程

附件2:粮食库存账务检查规程1 总则1.1为规范粮食库存检查中的账务检查方法和程序,根据《粮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制定本规程。

1.2粮食库存账务检查包括统计账检查和会计账检查,以及账账、账实相符情况的检查。

1.3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应积极配合粮食库存检查人员做好检查工作,如实回答粮食库存检查人员的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1.3.1商品周转粮(含粮权不属于企业的代管粮食)、地方储备粮、中央储备粮以及其他政策性粮食的统计资料、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原始凭据;1.3.2企业粮食实物货位卡、保管账(或经营台账)、相关辅助账表及原始凭证;1.3.3与储备粮计划规模和轮换有关的文件;1.3.4粮食库存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需要的其他材料。

2统计账检查2.1 粮食库存统计账检查,应重点对粮食库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账务处理的准确性进行检查。

2.2库存统计数据的检查。

核对各级统计汇总报表,询问了解相关情况,并填写《粮食库存统计账检查工作底稿》(附表2-1)。

2.2.1逐级核对统计报表。

根据统计报表报送的渠道和环节,自上而下逐级核对各级统计报表的库存数据,直至被检查企业,核实有无虚报、瞒报、错报等现象。

2.2.2逐月核对统计报表。

逐月核对各级汇总单位和被检查企业至少最近三个月报送的统计报表库存数据,核实各月度粮食库存统计数据是否衔接。

2.2.3核对分地区(企业)粮食库存汇总表。

核对每一级汇总单位的粮食总库存是否与其所有报表报送单位粮食库存的合计数一致。

2.2.4检查粮食收支平衡表各项目的平衡关系。

2.2.5检查相关统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2.3统计业务处理的真实性、及时性检查。

检查不同性质粮食是否分账记载。

核对检查时点(统计月报结报日)企业统计报表与粮食实物保管账(或经营台账)是否一致,并填写《粮食库存统计账与保管账核对工作底稿》(附表2-2)。

必要时可延伸检查有关原始凭证。

核对统计账与保管账时,应检查原粮、贸易粮和混合粮之间的换算是否正确,所使用的统计折率是否准确。

粮食库存检查制度

粮食库存检查制度

注重实效原则
CHAPTER
03
库存检查流程与方法
检查流程
总结评估
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库存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反思,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整改落实
根据汇总分析结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组织整改落实。
汇总分析
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准备工作
确定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和任务分配,准备好检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适用范围
制度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严格依法依规原则
建立科学规范的检查程序和方法,合理确定检查内容和标准,确保检查结果真实有效。
科学规范原则
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公开透明原则
紧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实地检查
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粮食库存进行实地检查,如实记录检查结果。
检查方法
检查内容与标准
检查粮食的品质、水分、脂肪酸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要求。
粮食质量
粮食数量
粮食品种
粮食卫生
核对粮食实物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短少或溢余。
检查粮食的品种、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是否与规定相符,是否存在假冒伪劣等情况。
改进建议与展望
CHAPTER
06
相关文件与参考文献
相关文件列表

参考文献列表
《粮食库存检查制度研究》
《粮食库存检查中的问题与对策》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粮食库存检查与粮食安全》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省分行、中储粮__分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省粮检〔2022年〕3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对我县辖区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和国家临储进口粮,下同)、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储相关政策性粮食的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一并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准确、及时等。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

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主要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并将2022年新收购粮食的质量安全作为检查重点。

同时,对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必要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3、储备粮轮换情况。

重点检查2022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

重点核实2022年度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国家临时存储粮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

一是资格资质情况。

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具有资格的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二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6、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

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是否存在“先收后转”“低收高转”“打白条”“转圈粮”、质价不符等违规行为。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办法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办法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办法【法规类别】粮食管理【发文字号】国粮检[2006]117号【发布部门】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发布日期】2006.07.25【实施日期】2006.07.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办法(国家粮食局2006年7月25日以国粮检[2006]117号发布)1.1 为规范粮食库存检查中的实物检查方法和程序,制定本办法。

1.2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应根据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和粮食储存形态选择合理的检查方法,清查企业粮食库存的性质、品种和数量情况。

1.3 对中央储备粮库存的检查,应同时检查实际承储库点的分布状况和代储企业代储资格情况。

对地方储备粮库存的检查,应同时检查承储企业是否符合地方储备粮承储管理的有关要求。

2.1 适时通知被检查企业做好以下准备:2.1.1 准备与检查当日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明细表和分布平面图。

明细表和平面图中应包括被查企业全部粮食货位编号,每个货位粮食性质、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收获年度等信息,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1.2 准备粮食库存相关账务资料。

包括粮食分仓保管账和保管总账以及相关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

2.1.3 丈量粮堆体积及测量粮食密度所需器具。

2.1.4 采用称重法进行粮食库存实物检查的,应校准衡器,备好运输车辆、装卸设备、所需空仓(场地)、包装物、铺垫苫盖材料和作业人员。

2.1.5 指定配合检查的仓储、统计、检化验等人员。

2.2 粮食库存检查人员做好以下准备:2.2.1 了解被检查企业粮食库存情况。

与被检查企业有关人员共同核实有无外租仓储粮、委托储粮、受托储粮、在途粮食、政策性借粮以及未进行账务处理的损失、损耗等情况。

2.2.2 确定检查工作顺序。

要根据被检查企业货位分布情况,合理确定检查顺序。

采用称重法检查的,要安排好粮食出、入仓顺序。

2.2.3 了解粮食储存期间质量变化情况。

对被检查企业库存粮食水分、杂质、容重等质量指标进行核对分析,作为判定粮食储存期间发生损耗数量的依据。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粮食局、有关粮食储备企业:根据自治区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点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二、检查范围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四、检查办法及时间安排(一)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区)粮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含自治区直属粮食企业、北海粮库、军供站)。

(二)市粮食局4月6—9日对县(区)粮食局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各县(区)粮食局,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粮食局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五、检查工作组和具体分工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文全副组长:穆占有成员:尚勇屹李守玲张正东祁莉莉侯慧克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

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汇总粮食库存检查汇总表,(附件:汇总表一、二、三、四。

)六、要求各县(区)粮食局,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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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粮食库存实物检查规程1 总则1.1为规范粮食库存检查中的实物检查方法和程序,根据《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制定本规程。

1.2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应根据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和粮食储存形态选择合理的检查方法,检查企业粮食库存的性质、品种和数量。

1.3对中央储备粮库存实物的检查,应同时检查实际承储库点的分布状况和代储企业代储资格情况。

对地方储备粮库存实物的检查,应同时检查承储企业是否符合地方储备粮承储管理的有关要求。

2 工作准备2.1适时通知被检查企业做好以下准备:2.1.1准备与检查当日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明细表和分布平面图。

明细表和平面图中应包括被查企业全部粮食货位编号,每个货位粮食性质、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收获年度等信息,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1.2准备粮食库存相关账务资料。

包括粮食分仓保管账和保管总账以及相关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

2.1.3 丈量粮堆体积及测量粮食密度所需器具。

2.1.4采用称重法进行粮食库存实物检查的,应校准衡器,备好运输车辆、装卸设备、所需空仓(场地)、包装物、铺垫苫盖材料和作业人员。

2.1.5指定配合检查的仓储、检验等人员。

2.2粮食库存检查人员做好以下准备:2.2.1了解被检查企业粮食库存情况。

向被检查企业有关人员了解并核对有无外租仓储粮、委托储粮、受托储粮、在途粮食、政策性借粮以及未进行账务处理的损失、损耗等情况。

2.2.2确定检查工作顺序。

要根据被检查企业货位分布情况,合理确定检查顺序。

采用称重法检查的,要安排好粮食出、入仓顺序。

2.2.3了解粮食储存期间质量变化情况。

对被检查企业库存粮食水分、杂质、容重等质量指标进行核对分析,作为判定粮食储存期间发生损耗数量的依据。

3 实物检查3.1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为被检查单位,对企业的全部粮食货位进行逐一检查,查清每个货位粮食的性质、品种和数量情况。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通常采用测量计算法。

对少量不便测量计算的粮食,以及利用测量计算法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货位,采用称重法检查。

3.2 测量计算法检查粮食数量。

此法主要适用于形状规则的散装粮堆数量检查。

3.2.1测量计算粮堆体积。

测量被查粮堆的外形尺寸,计算粮堆体积。

测量计算过程中应扣除粮堆中通风管道等占用的空间。

3.2.2测量粮堆的平均密度。

测量粮堆的平均密度主要采用标准容重器法和特制大容器法。

3.2.2.1标准容重器法测量粮堆平均密度。

此法适用于小麦、玉米等粮堆平均密度的测定。

通过测量对比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和标准仓粮食容重确定修正系数,计算被查仓内粮堆的平均密度。

I确定标准仓。

从被查仓中选择储粮数量和粮堆体积已知,且在储粮品种、储粮仓型、入仓方式、储存时间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仓房作为标准仓。

II测量标准仓和其他被查仓粮食容重。

按照《粮食、油料检验容重测定法》(GB 5498-85)规定的方法,测量标准仓和被查仓粮食的容重。

III计算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

标准仓储粮数量(kg)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kg/m3) =标准仓粮堆体积(m3)IV确定修正系数。

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kg/m3)修正系数=标准仓粮食容重(g/l)×1000‰V计算被查仓粮堆平均密度。

被查仓粮堆平均密度(kg/m3)=被查仓粮食容重(g/l)×修正系数×1000‰3.2.2.2特制大容器法测量粮堆平均密度。

此法适用于稻谷、大豆等粮堆平均密度的测定。

通过测量对比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和标准仓单位体积粮食重量,确定修正系数,根据修正系数和被查仓单位体积粮食重量计算被查仓粮堆的平均密度。

I确定标准仓。

同3.2.2.1 I。

II测量标准仓和其他被查仓大容器单位体积粮食重量。

采用容积为0.25~1 m3的特制大容器,装入标准仓或被查仓的粮食,使粮食自流到容器中,呈自然堆积状态,刮平容器上缘后称重,所得粮食净重除以容器体积即为标准仓或被查仓大容器单位体积粮食重量。

即:大容器内粮食净重(kg)大容器单位体积粮食重量(kg/m3)=大容器体积(m3)III 计算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

同3.2.2.1 III。

IV确定修正系数。

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kg/m3)修正系数=标准仓大容器单位体积粮食重量(kg/m3)V 计算被查仓粮堆平均密度。

被查仓粮堆平均密度(kg/m3)=被查仓大容器单位体积粮食重量(kg/m3)×修正系数3.2.3 计算粮食数量。

根据被查仓粮堆体积和粮堆平均密度,计算粮堆的测量计算数量,将保管期间发生的粮食损耗记入测量计算数中,所得结果为检查计算数。

3.2.3.1 计算粮食测量计算数。

测量计算数(kg)=被查仓粮堆体积(m3)×被查仓粮堆平均密度(kg/m3)3.2.3.2 计算应记粮食损耗。

包括粮食保管期间已发生,但因粮食未出库或未出清,未记录的水分减(增)量、杂质减量以及粮食保管自然损耗。

I计算水分减(增)量。

(入库水分%-实测水分%)水分减(增)量(kg)=入库粮食重量(kg)×────────────(1-实测水分%)II计算杂质减量。

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小麦、玉米、大豆和稻谷入库后杂质减量均不应超过入库重量的1%。

(入库杂质%-实测杂质%)杂质减量(kg)=粮食入库重量(kg)×────────────(1-实测杂质%)III计算粮食保管自然损耗。

保管自然损耗=入库粮食重量(kg)×0.2%×粮食储存年数IV 计算应记粮食损耗应记粮食损耗(kg)=水分减(增)量(kg)+杂质减量(kg)+粮食保管自然损耗(kg)3.2.3.3计算粮食检查计算数。

检查计算数(kg)=测量计算数(kg)+应记粮食损耗(kg)3.2.4认定粮食实际数量。

3.2.4.1计算粮食检查计算数与粮食分仓保管账数量的差数和差率。

差数(kg)=粮食分仓保管账数量(kg)-检查计算数(kg)差数(kg)差率(%)= ×100%粮食分仓保管账数量(kg)3.2.4.2 账实相符情况判断及认定粮食实际数量。

粮食检查计算数与分仓保管账数量差率的绝对值在允许的测量计算误差范围内的,认定库存实际数量与分仓保管账数量相符,分仓保管账数量即为检查当日粮食实际数量;差率超过允许测量计算误差范围的,要查明原因和具体数量,重新审核分仓保管账数量,并重新计算账实差率。

重新计算后,差率在允许测量计算误差范围内的,重新核定的保管账数量即为检查当日粮食实际数量。

差率仍然超过允许测量计算误差范围的,可用称重法重新检查。

测量计算法允许误差由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

3.3仪器测量法检查粮食数量。

仪器测量法是利用仪器测量粮堆的体积和平均密度,计算粮堆储粮数量的方法,适用范围与测量计算法相同。

3.4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

称重法适用于:标准定量包装粮食(简称标包粮,下同)的抽包检斤;非标准定量包装粮食(简称非标包粮,下同)的数量检查;数量较少且体积不易测量的散装粮食的数量检查。

3.4.1标包粮数量检查。

3.4.1.1 标包粮抽查。

采用抽包检斤的方法,检查标包粮是否符合定量标准。

抽包之前要检查包装袋是否有散口和破损情况,如包装完好,按5%的比例抽包检斤。

I测定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

抽包粮食毛重(kg)-抽包粮食包装物重量(kg)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kg)= ──────────────抽包数量单个包装物的实际重量通过抽取少量包装物(一般10~20条)称重后取平均值的方法确定。

II计算单包粮食测算平均净重。

单包粮食测算平均净重(kg)=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kg)+水分减(增)量(kg)+粮食保管自然损耗(kg)其中:(入库水分%-实测水分%)水分减(增)量(kg)=标包重量(kg)×────────────(1-实测水分%)保管自然损耗=标包重量(kg)×0.2%×粮食储存年数III 判断是否为标包粮。

单包粮食测算平均净重与标包定量标准(见附表1-2)差数在0.5公斤以内的,判定为标包粮,否则为非标包粮。

3.4.1.2点包计算标包粮实际粮食数量。

被查货位实际包装数量与标包定量的乘积即为实际粮食数量。

3.4.1.3账实相符判断。

标包粮点包计算所得实际粮食数量应与粮食分仓保管账记载粮食数量完全一致,否则判定为账实不符,要查明原因。

3.4.1.4认定标包粮实际数量。

标包粮点包计算所得实际粮食数量,即为检查当日粮食实际数量。

3.4.2非标包粮以及数量较少且体积不易测量的散装粮食的数量检查。

对非标包粮以及数量较少且体积不易测量的散装粮食,原则上使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称重结果扣除皮重即为检斤粮食净重。

对数量较多不易称重、且粮堆形状规则的非标包粮,也可用测量计算法检查粮食数量。

3.4.2.1计算粮食测算重量。

粮食测算重量(kg)=检斤粮食净重(kg)+应记粮食损耗(kg)其中:应记粮食损耗计算方法同3.2.3.2 IV。

3.4.2.2 计算粮食测算重量与粮食分仓保管账数量差数和差率。

差数(kg)=粮食分仓保管账数量(kg)-粮食测算重量(kg)差数(kg)差率(%) = ×100%粮食分仓保管账数量(kg)3.4.2.3账实相符判断。

利用称重法对非标包粮和散装粮数量进行检查,粮食测算重量与粮食分仓保管账数量之间的差率在称重法测量系统误差范围之内的,判定账实相符,否则要查明原因。

称重法误差根据所使用的衡器类型及检斤方式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0.5%。

3.4.2.4粮食实际数量的认定。

利用称重法对非标包粮和散装粮数量进行检查的,如判定为账实相符,分仓保管账数量即为检查当日粮食实际数量;如判定为账实不符,检斤粮食净重即为检查当日粮食实际数量。

3.5粮食保管账数量的调整。

称重法为法定的粮食重量计量方法,单个货位的粮食经过称重后,可在库存检查结束后依据检查结果对粮食分仓保管账和粮食保管总账记载的粮食数量进行相应修正。

测量计算法为非法定计量方法,测量计算的结果只用于判断账实相符情况,不能作为修正粮食保管账的依据。

3.6 检查工作底稿的填写。

根据粮食库存实物数量检查的各类原始数据及测量计算结果,填写《粮食实物检查工作底稿》(附表1-1、1-2或1-3),并将全部货位检查的情况汇总填入《粮食实物检查结果登记底稿》(附表1-4)。

工作底稿由检查人员及被检查企业保管责任人、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留存。

4账实核对4.1检查粮食库存保管账账务处理情况。

检查不同性质粮食是否分账记载;各项粮食经营业务的记载是否完整,与有关原始凭证反映的业务情况是否一致,账面记载的数字有无涂改,账本是否完整,账页是否连续等。

4.2实物检查结果与粮食分仓保管账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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