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利管理办法
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

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的管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实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被认定为专利示范企业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专利示范企业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申请认定为专利示范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专利管理制度;(二)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且专利技术在本领域具有先进性;(三)专利技术已在生产、经营中得到有效实施,并对企业经济效益有显著贡献;(四)近三年内无重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五条专利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企业申请认定专利示范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申请书;(二)企业专利管理制度文件;(三)有效专利清单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四)专利实施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省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八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由省知识产权局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九条专利示范企业应当定期向省知识产权局报告专利工作情况,包括专利申请、授权、实施和保护情况。
第十条省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示范企业进行定期评估,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严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企业,取消其专利示范企业资格。
第十一条专利示范企业享有以下权利:(一)优先获得政府专利资助和奖励;(二)优先参与政府组织的专利技术交流、培训等活动;(三)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企业专利管理办法

企业专利管理办法企业专利管理办法一、背景概述在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专利技术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产物,也是推动科技进步与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对专利技术的管理和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企业专利管理办法,是指企业为了保护自身在专利技术领域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在运营过程中制定出的具有约束力的管理规定。
二、制定背景与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完善。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专利技术被认为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关键策略之一。
为了更好地应对此类挑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企业必须要建立系统、协调和严密的管理机制,从而保护企业已有的专利成果,实现更高的技术创新和商业价值。
三、企业专利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企业专利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1. 专利成果保护部门的建立专利成果保护部门作为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关键部分,起着预警、管理、审核、监控专利成果等重要作用。
这个部门的职责范围通常包括:收集、审核、咨询、出售等各种专利信息,定期进行专利清理和剔除,负责对内部员工进行专利知识培训,保持与国内外同行业的交流、合作等。
2. 专利成果申请与管理企业应确保在专利成果的申请过程中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在专利成果取得之后,需要对专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根据相应的价值和潜在的商业机会对专利进行分类、保护和管理,同时也需要时常进行更新和调整。
3.研究开发过程中的专利保护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要注意专利保护,特别是对于潜在成果的保护,企业应该加强技术保密措施,以保护企业与处理企业财产的关键代码、产品、技术方案等成果不被窃取。
4. 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企业需要做好专利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与转让,积极寻找合作机会,谋求更大的商业价值和合作发展机会。
在合作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对商业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涉及专利的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第三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三)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维护等工作;(四)监督企业知识产权的使用情况,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五)处理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五条企业各部门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研发部门负责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及时将创新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二)市场部门负责企业商标的使用和管理,防范商标侵权风险;(三)生产部门负责保护企业商业秘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四)财务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经费的预算和核算。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创造第六条企业鼓励员工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对取得重大知识产权成果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七条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过程中,应及时进行知识产权检索和分析,避免重复研发和侵权风险。
第八条企业对创新成果应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运用第九条企业应积极运用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可以通过实施专利技术、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转让知识产权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
第十条企业在实施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融合,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战略规划、绩效考核等管理体系。
公司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专利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专利工作,促进科技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二、专利保护范围公司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专利保护范围涵盖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技术、解决方案等。
对已获得的专利,公司将依法保护其权益,防止侵权行为。
三、专利申请流程1.发现创新点:员工可随时向专利工作小组提出专利申请建议,小组将评估其创新性和实用性。
2.评估申请可行性:专利工作小组将对提出的专利申请建议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专利保护要求。
3.制定申请方案:一旦确定专利保护的必要性,小组将制定申请方案,包括撰写申请材料、选择存放地等。
4.申请递交:完成申请材料后,小组将负责将申请递交到相关专利管理机构。
5.跟踪审批:小组将跟踪审批流程,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专利申请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
四、专利权管理1.专利权属:公司享有所有专利申请和专利授权的权益。
2.专利使用:公司内部各部门可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使用公司的专利,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3.专利转让:公司可根据经营需求,将专利进行转让,但需经过相关流程和程序。
五、专利管理工作1.专利孵化: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支持专利申请工作,鼓励实施专利孵化计划。
2.专利宣传:公司将定期开展专利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专利保护的认识。
3.专利奖励:公司设立专利奖励制度,对取得显著成就的专利申请者予以奖励。
六、违纪处理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擅自侵犯他人专利权,盗用公司专利等行为的员工,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涉及专利工作管理的调整或修改,将及时进行公告。
以上为公司专利工作管理办法,敬请遵守。
希望这份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能够为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提供规范和指导。
专利管理制度_专利管理制度办法

专利管理制度_专利管理制度办法专利管理制度_专利管理制度办法为了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员工发明创造,应制定规范的专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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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积累专利资产,充分发挥专利资产的效益,根据《知识产权管理总则》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专利管理目标;在公司内牢固树立专利意识;技术创新与专利管理紧密结合,专利管理贯穿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
制订专利战略,把专利资产的形成和充分利用、专利资产效益的发挥列入公司战略的内容之一。
第三条专利名词解释本规定中所称的专利是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
本规定中所称的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发明创造;发明人履行本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本规定中所称的专利资产是批:专利申请权、专利权。
第二章专利管理机制第四条根据《知识产权管理总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主管和统筹公司专利工作。
第五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是专利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专利管理宏观调控和多方协调工作,以及有关专利的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
主要有以下方面:1、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2、专利评价、评估;3、专利资产运营,包括专利权转让、许可贸易、运用实施,专利作价投资,专利权质押;4、制定和落实公司技术活动中形成的与专利申请相关的技术档案的管理及对技术人员业务活动的规范:5、制定和落实涉及专利技术开发权益的流动人员相关活动的规范;6、落实专利权保护,包括专利侵权监视、专利诉讼及专利权保护;7、收集、研究与公司有关的信息,为公司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相关活动提出对策;8、落实有关专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9、提出修改本制度的意见、建议并提交决策层。
集团公司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利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专利工作,鼓励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统筹规划集团公司专利申请、运用、保护和放弃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含相对控股、间接控股)、经费单位,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利是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或获得专利权的专利;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或获得专利权的专利;在外国申请或获得专利权的专利,也包括获得境外申请优先权日的、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2.发明人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1 -3.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依法开展各项专利工作,并将专利工作作为本单位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并将其纳入本单位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推广、市场开拓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环节之中。
第六条各单位的专利指标完成情况和专利管理工作水平将作为评价考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各单位应执行本办法并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的专利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措施。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分别设置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九条科技设备部是集团公司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对全集团专利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其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落实上级专利管理部门的有关精神,对所属各单位的专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考核;2. 制定集团公司专利管理战略、制度和工作计划;3.开展专利法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4.组织对专利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以及与专利有关的学习、交流、奖励活动;- 2 -5.负责各单位专利权放弃等审批工作;6.负责集团公司职务发明专利的奖励与报酬兑现工作;7.专利集团公司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资质认证;8.负责建立和管理集团本部的专利信息档案;9.负责集团公司本部的专利及其经费管理;10.其它与专利管理相关的工作。
公司专利管理办法

公司专利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专利管理,鼓励发明创造,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专利申请、审查、授权、维护、运用和保护等活动。
二、专利管理机构及职责
1、设立专利管理小组,负责统筹公司的专利工作。
专利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制定专利战略、组织专利培训、审核专利申请、监督专利实施、处理专利纠纷等。
三、专利的申请
1、员工在完成发明创造后,应及时向专利管理小组提交专利申请报告。
2、专利管理小组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组织准备申请材料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四、专利的审查与授权
1、跟踪专利申请的审查进程,及时答复审查意见。
2、对获得授权的专利,进行登记和归档。
五、专利的维护
1、按时缴纳专利年费,确保专利的有效性。
2、定期评估专利的价值,对无价值或价值较低的专利,及时予以放弃。
六、专利的运用
1、积极推广和实施公司的专利技术,提高专利的转化率。
2、开展专利许可、转让等运营活动,实现专利的经济价值。
七、专利的保护
1、建立专利侵权监测机制,及时发现侵权行为。
2、对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保护公司的专利权益。
八、奖励与惩罚
1、对在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和部门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2、对违反本办法,导致公司专利权益受损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附则
1、本办法由专利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专利管理及奖励办法

公司专利管理及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明确技术研发、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管理的职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公司科技进步、推动自主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专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第三条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公司鼓励职工以职务发明的形式申报各种专利,公司职工有责任将设计和科研过程中的创造发明提出专利申请,并有保护专利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专利管理第四条公司科研管理办公室是专利申请、维护、转化的具体管理部门,管理内容包括:(一)专利技术开发;(二)专利申请、维护、放弃的确定;(三)专利评价、评估;(四)专利资产运营,包括专利权转让、许可贸易、运用实施,专利作价投资,专利权质押等;(五)公司技术活动中形成的与专利申请相关技术档案的管理及对技术人员业务活动的规范;(六)其它专利产权管理事项。
第五条专利申请登记:由课题执行单位向科研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备案登记申请文件后,向国家专利登记管理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第六条获得批准后的专利登记证书原件由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专利申请和维护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对与公司主业结合度高、技术先进性强的授权专利进行优先维护。
第八条专利权的转让应由专利完成人或单位向科研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可征求专家、律师和产权交易机构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按照程序进行。
第九条专利相关档案的管理、专利成果的宣传以及技术人员在专利活动方面的规范与培训由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三章专利奖励第十条公司设立专利奖,对获得授权专利,特别是专利成果得到有效转化的专利给予奖励。
专利奖分为专利申报奖和专利转化奖。
专利申报奖:给予授权专利的研发者或单位的专项奖励。
专利转化奖:给予在生产经营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相关专利研发、推广人员或单位的奖励。
企业专利管理办法

企业专利管理办法企业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加强专利管理,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专利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遵循各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制度,加强专利管理和维护专利权益。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利管理机构,配备专利管理人员,定期组织专利管理培训。
第五条企业应当制定专利投资计划,加强专利技术合作和科技创新,提高专利活动的效益。
第二章专利申请第六条企业应当在开展科技活动和技术创新时,密切关注相关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动态,及时认识到技术创新的前沿,并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第七条企业应当在专利申请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技术评估。
第八条企业申请专利时,应当确保专利申请文件精简准确,符合法律规定,并提前妥善处理与专利有关的竞争和纠纷。
第九条企业申请境外专利时,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
第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审查专利申请情况,并根据情况进行专利权的维护或放弃。
第三章专利运营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利权益管理制度,及时处理专利纠纷、维护专利权益,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专利运营和交易,提高自身专利价值,积极开展专利许可和授权,促进产业合作和技术创新。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和完善专利金融服务,提高专利的变现和价值,发挥知识产权财富的作用。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专利信息管理,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专利领域的信息,为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专利监测,及时了解和分析各种知识产权的变化和趋势,为企业的决策和规划提供支持。
第四章监管和制裁第十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企业专利申请、运营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企业,将依法给予行政制裁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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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积累专利资产,充分发挥专利资产的效益,保护企业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公司的专利管理目标,是在公司内部牢固树立专利意识,使技术创新与专利管理紧密结合,专利管理贯穿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
第三条专利名词解释本办法中所称的专利是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
本办法中所称的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发明创造;发明人履行本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本办法中所称的专利资产是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公司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专利申报中的职责:1.申报人:申报人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
申报人负责完成对发明创造的交底资料的撰写,并办理相关专利申报的审批流程.2.科技开发中心是公司专利统一管理部门。
主要负责:(1)日常专利事务,负责专利申报材料的递送;(2)组织对员工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适时办理专利申请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 (3)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4)指导发明人或设计人撰写技术交底书、专利请求书等有关专利申请文件;(5)组织公司专利技术的实施、许可和转让;(6)在专利授权后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奖励,在公司所属专利对外许可使用或实施后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酬金奖励;(7)对授权的专利产权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缴纳专利年费;(8)负责落实跟踪专利申请所获得的政府专利管理部门的专项资助和奖励的申请和落实到位情况;(9)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3。
规划发展部是公司专利申请的协办部门。
主要负责:(1)对公司的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与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处理; (2)专利的保密、专利法律保护;(3)保障本企业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的安全,以及对外知识产权谈判;(4)对侵犯本企业专利权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侵权纠纷,向有关责任人追偿由其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失;(5)对涉及本企业的专利纠纷,向公司提出处理建议,处理法律诉讼等相关事宜。
公司专利管理办法

公司专利管理办法一、综述公司作为一个创新型企业,具有多个核心技术和发明创造。
为了保护公司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提高市场竞争力,特制定公司专利管理办法,以规范专利申请、维护与管理的流程与要求。
二、专利申请1. 内部评估在新技术或发明出现后,技术人员应立即联系知识产权部门,并提交技术描述与原理图,由知识产权部门组织评估专利申请价值。
2. 专利搜索与评估知识产权部门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利搜索与评估,以确保申请的专利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创新和实用性要求。
3. 申请文件编制申请人应提供准确无误的技术描述和附图,并委托知识产权部门编制专利申请文件,包括摘要、权利要求、说明书等。
4. 专利审查知识产权部门负责监督专利申请进程并协助申请人与专利审查机构进行沟通和配合,确保专利的顺利审批。
三、专利维护与管理1. 缴纳专利费用公司应为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及时缴纳维持费用,避免专利权的失效。
2. 专利侵权监测知识产权部门应定期监测市场,发现有可能侵权的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专利权益,并提供相关证据和协助。
3. 专利许可与转让公司可根据战略需要,与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专利许可或转让交易,但应制定相应的合同与协议,并由法务部门审核确认。
4. 员工培训与意识普及公司应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员工对专利管理的认识与理解,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专利管理结果评估公司应建立专利管理评估机制,定期对专利的申请、维护与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识别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不断提高专利管理效率和质量。
五、违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公司专利管理办法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开除等。
六、附则本公司专利管理办法由知识产权部门制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执行;如有需要,可进行修订或调整,但需经公司领导班子和法务部门审批。
七、结语通过制定和执行公司专利管理办法,公司将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提高核心竞争力,不仅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支持,也为员工的创新激励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公司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某集团有限公司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使专利机制成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机制和保护机制,激发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为集团公司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第三条开展专利工作是企业技术进步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将专利工作纳入技术开发、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市场开拓以及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将专利申请量、获权量和实施效益情况,作为评价、考核各单位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一个重要依据.第二章专利工作的管理机构与任务第四条集团公司分管科技工作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为专利工作的主管领导,技术中心是集团公司专利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所属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是本单位专利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总工程师是本单位专利工作的主管领导;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专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和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及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专利工作人员,并定期参加专利知识培训,取得企业专利工作者证书。
第六条集团公司专利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制定集团公司开展专利工作的规划、计划和管理制度;二、负责对职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三、支持职工的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四、办理集团公司专利申请事宜,管理集团公司所有的专利权.受集团公司委托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五、参与组织专利技术的实施和管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六、管理、利用与集团公司有关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研究集团公司专利战略,为经营决策服务,保护集团公司的专利权并注意防止侵犯他人专利权;七、负责技术和产品进出口中有关的专利工作;八、办理对职务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
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专利工作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使专利制度成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机制和保护机制,鼓励和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共同负责对企业专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
企业的专利状况指标及专利管理水平作为评价考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
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自身状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具体专利管理规章制度。
地方各级专利管理机关、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制定适合本地企业情况的具体实施措施办法。
第一章企业专利工作人员及机构第五条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专职专利工作人员,建立专门机构。
其他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承担专利工作的机构和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企业专利工作机构的具体组织结构及管理模式,可根据本办法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灵活建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主管和统筹企业专利工作。
第六条企业缺乏条件配备专利工作者,可以从社会中介机构聘请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任企业专利顾问,帮助企业开展专利工作。
企业专利顾问应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履行职务,保守企业秘密。
第七条企业要明确企业专利工作者、企业专利顾问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保障他们应有的权利,支持他们参加专利以及其它相关业务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八条各级专利管理机关应对企业专利顾问及其执业活动予以业务指导。
要适时组织企业专利工作者、企业专利顾问开展业务培训及业务交流等活动。
第二章专利产权管理第九条企业要制定适应本企业情况的覆盖企业各相关环节的专利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专利产权管理的内容包括:(一)专利技术开发;(二)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三)专利评价、评估;(四)专利资产运营,包括专利权转让、许可贸易、运用实施,专利作价投资,专利权质押等;(五)企业技术活动中形成的与专利申请相关技术档案的管理及对技术人员业务活动的规范;(六)对涉及专利技术开发权益的流动人员相关活动的规范;(七)专利权保护,包括专利侵权监视、专利诉讼及专利权边境保护等;(八)其它企业专利产权管理事项。
企业专利管理办法

1 目的为规范强公司及其子公司专利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进一步明确专利管理、专利申请、专利产权管理、专利技术实施、委托申请合同管理、专利奖励等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3 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责董事长办公室是公司专利临时管理的责任部门。
主要负责:3.1 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专利战略,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服务;3.2 组织对员工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适时自行办理专利申请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3.3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3.4 指导发明人或设计人撰写专利请求书等有关专利申请文件;3.5 组织公司专利技术的实施、许可和转让;3.6 在专利授权后对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3.7 公司专利的产权管理;3.8 专利申报材料的递送;3.9 对公司的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与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处理,公司法务协助;3.10 对授权的专利产权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缴纳专利年费;3.11 负责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进行专项资助和奖励的申请和落实;3.12 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4 专利申请4.1 申请目的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获得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现在和潜在市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4.2 申请要求4.2.1 公司员工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技术改造、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具备申请专利条件并适宜用专利加以保护的技术,应及时申请专利取得法律保护。
4.2.2 各部门对于具有市场前景或者在某领域处于领先,并适于申请专利的技术,在方案构思基本成熟后,可以利用专利申请在先的原则尽早提交申请文件。
4.2.3 对具有良好国外市场前景,适宜于向外国申请的专利,应办理国外专利申请。
4.2.4 凡通过审定申请专利的技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下发以前,不得组织技术鉴定、新产品发布、新产品展示或发表相关文章等,以免丧失申请专利所应具备的新颖性要求。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规定一、概述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维护公司的创新和竞争力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在其中,专利管理办法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规范公司专利的申请、授权、维护和运用。
二、专利申请1. 申请条件公司员工在创造性工作中产生的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申请专利的范围和条件,才可以向公司提交专利申请。
2. 申请流程员工在发现可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后,应当向公司知识产权部门提交专利申请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知识产权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协助员工完成专利申请流程。
三、专利授权1. 授权程序经过专利申请的审查和答辩,如果专利局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将授权发明人或公司专利权。
2. 专利权保护公司应加强专利权的保护,积极维护专利权,以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创新成果。
四、专利运用1. 专利运用授权公司应根据专利权的具体情况,制定专利运用策略,授权将专利技术运用到具体的产品和服务中,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2. 专利技术转移公司可以通过许可、合作、转让等方式,将专利技术转移到其他公司,共同推动产业发展。
五、专利管理1. 专利监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专利管理制度,包括专利信息维护、专利费用支付、专利维护等管理措施,确保专利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专利风险防范公司应及时跟踪专利技术动态,防范他人对公司专利权的侵权行为,保障公司的发展利益。
六、总结公司在知识产权管理中,专利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规范的专利管理办法,可以有效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和竞争优势,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够为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企业专利管理办法

企业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与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与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是指发明、有用新型与外观设计。
第三条本公司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事实上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制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与经济效益。
第四条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者要紧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制造为职务发明制造。
职务发明制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
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制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制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与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制造的发明人或者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制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与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六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二章专利的管理第七条本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是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含:(一)制定并实施公司专利战略,并纳入技术进步与现代企业制度规划中;(二)负责对员工进行专利法与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三)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制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四)办理本公司专利申请、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认定登记与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与专利广告证明等事宜;(五)保护本公司专利权与防止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六)管理公司专利资产,防止专利资产的流失;(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实施许可贸易;(八)管理、利用与本公司有关的专利文献与专利信息,为科研、生产、贸易经营全过程服务;(九)研究制定本公司的专利战略,为经营决策服务;(十)做好技术与产品进出口中有关的专利工作:(十一)依法办理对职务发明制造的发明人或者者设计人的奖励与报酬;(十二)筹集与管理本公司的专利进展专项资金;(十三)其他与公司专利工作有关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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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本公司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
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六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二章专利的管理第七条本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是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实施公司专利战略,并纳入技术进步和现代企业制度规划中;(二)负责对员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三)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四)办理本公司专利申请、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认定登记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专利广告证明等事宜;(五)保护本公司专利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六)管理公司专利资产,防止专利资产的流失;(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实施许可贸易;(八)管理、利用与本公司有关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为科研、生产、贸易经营全过程服务;(九)研究制定本公司的专利战略,为经营决策服务;(十)做好技术和产品进出口中有关的专利工作:(十一)依法办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与报酬;(十二)筹集和管理本公司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十三)其他与公司专利工作有关的事务。
第八条本公司专利资产管理包括如下内容:(一)专利技术开发;(二)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科研档案和发明或设计人员流动的管理;(三)专利评价、评估;(四)专利申请、优先权、署名权、专利权;(五)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及专利权质押;(六)专利战略研究与制定;(七)专利诉讼和向海关提请知识产权备案;(八)其他与专利资产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本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专利资产评估:(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二)以国有专利资产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或者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三)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四)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公司的专利资产评估,应委托有专利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办理。
第十一条本公司在产品、技术开发立项之前,知识产权管理部必须和相关业务部门一起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与分析,避免重复研究与侵权,同时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能获得最大市场利益的有关技术路线和技术解决方案的建议。
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及完成后,要进行必要的跟踪检索第十二条公司开展对外贸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进行项目专利检索:(一)技术、成套设备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二)未在国内销售过的原材科和产品的进口;(三)未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过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出口。
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十三条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获得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现在和潜在市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法律的保护。
第十五条专利申请的提出(一)凡欲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填写本公司《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见附件),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填写“申请专利的主要内容”栏时,应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技术特点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有益效果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并根据已知技术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性作出评价;(二)部门专利管理员应在“部门初审的意见”栏,就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法有关规定作出初审的意见;(三)部门专利管理员将此表交至知识产权管理部;(四)专利申请审批需要加快的,专利申请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需加快理由,同《专利申请表》一并交到知识产权管理部。
第十六条专利申请的审批(一)知识产权管理部由专职人员对申请专利的友明创造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专利性审查,并将检索的情况及专利三性审查意见填入《专利申请表》中;(二)知识产权管理部领导审查《专利申请表》并签字;(三)知识产权管理部将《专利申请表》报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四)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知识产权管理部将《专利申请表》复印件返回到申请部门,进行专利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专利申请的办理(一)专利申请根据其经济价值、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分为:普通级,重要级、重大级。
1 .普通级专利申请,是指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均一般的专利申请;2 .重要级专利审请,是指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或市场竞争价值的专利申请;3 .重大级专利审请,是指创造性高,属国内外首创,代表技术潮流或发展方向,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使公司处于市场优势地位的专利申请。
(二)部门专利管理员通知发明人或设计人按《专利申请须知》(附件)的要求,提供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或专利申请文件交知识产权管理部。
(三)知识产权管理部根据专利申请重要性等级的不同,按不同的方式办理。
1.普通级专利申请的办理: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管理部直接办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管理部直接办理或组织本公司专利申请人办理;2.重要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管理部在组织本公司专利代理人、发明人、相关技术人员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进行讨论,确定最佳保护范围和方式后,组织公司内部专利代理人或委托专利事务所代理;3.重大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管理部组织本公司优秀专利代理人、发明人、相关技术骨干或资质较深的专利代理机构优秀代理人员进行详细讨论,确定最佳保护范围和方式后,组织公司内部优秀专利代理人或委托资质较深的专利事务所代理。
第四章专利的许可使用第十八条本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签订相关合同时,合同应当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等技术成果归属的条件,并符合国家和本公司相应规定第十九条本公司与国内外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的合同中应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和相关技术秘密的归属;(二)本公司与合作方或者承接方对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的转让、许可等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方式;(三)本公司与合作方或者承接方投入的物质条件、资金及研究人员智力劳动各自所占比例以及对专利实施取得收益的分享办法和比例。
未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未约定的,项目中产生的专利权和相关权益由承担者持有或所有第二十条本公司在引进技术,进口产品或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外方技术、产品作为投资时,责任部门应将其技术、产品包含的专利技术项目,报知识产权管理部进行检索。
知识产权管理部根据检索情况,提供检索报告,为谈判、签约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引进技术涉及第三方专利时,应有担保条款,明确双方在涉及第三方专利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应积极为公司实施国内外专利技术服务。
各部门对公司持有或所有的专利技术,应积极实施,本公司无条件或不能充分实施的,应适时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实施他人专利技术或许可他人实施本公司专利技术,应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到合同签订地或者被许可方机构注册地或专利实施地专利管理机关认定登记。
第二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含有专利许可内容的技术转让合同的谈判、签订,应有知识产权管理部专利管理人员参加,并按照国家和本公司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专利的保护第二十五条公司及员工有权保护本公司专利权不受侵犯,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报知识产权管理部;并帮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可请示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公司应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侵犯本公司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一)未经我公司许可生产、销售与本公司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二)未经我公司许可进口与本公司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三)将我公司专利号标记在产品上进行销售,假冒本公司专利产品的行为。
(四)使用上述侵权产品的行为。
(五)未经我公司许可展示与本公司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和技术,以及从事招投标活动。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专利权益涉及海关保护的,要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
第二十八条请求调处专利纠纷和进行专利诉讼。
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办理,必要时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法律事务部办理。
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诉讼的,应有法律事务部参与,并将有关材料送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对其专利或专利申请,应依法及时交纳年费或申请维持费,维持其有效。
对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或终止的专利和专利申请,要予以论证确认并建立管理档案。
具体事宜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
第三十条本公司应充分利用专利信息,掌握与本企业有关的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动向,对有损于本公司权益且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他人专利,应及时提出撤销专利权请示或提出宣告无效请示,排除不应授权的专利。
具体事宜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办法同时废止0附件: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编号: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提供资料的要求:1. 所属的技术领域及有关的现有技术、引证反映现有技术的文件,写明所做的检索或查阅到的现有技术资料,包括本技术的历史背景和现状,说明现有技术的缺陷、不足或存在的弊病。
2. 在对背景技术作了简要描述和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结合发明所取得的效果提出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也就是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任务3. 清楚、完整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内容,以发明必要技术特征综合形式来阐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以必要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