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园区规章制度
科创园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科创园运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创园运营管理,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保障科创园内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遵循依法、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管理、服务、监督,推动科技创新和资源优化配置。
第三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评估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经营情况,对表现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违规经营的企业进行处罚。
第四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及相应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技委员会,负责对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项目进展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执行,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
第八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综合服务中心,为科技企业提供各类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
第九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创园入驻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入园条件、程序和标准,并按照规定审核入园企业。
第十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创园退出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入园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整改或强制退出。
第三章资源配置第十一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资源互通互享。
第十二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对科技企业的研发项目、科技成果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支持和资源。
第十三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产业政策咨询机制,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为第十四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机制,促进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第四章创新创业支持第十五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孵化器和加速器,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加速发展的支持。
第十六条科创园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创业比赛和项目路演,发掘和培育优秀创业项目,推动科技创新和创业发展。
创业基地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创业基地的管理,规范创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提高创业成功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创业基地内所有入驻企业及个人。
三、管理制度1. 入驻企业及个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创业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创业基地的声誉和形象。
2. 入驻企业及个人应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确保各项费用及时缴纳。
3. 创业基地内不得从事与创业无关的经营活动,如需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应向创业基地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 创业基地内禁止以下行为:(1)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影响消防、安全等设施的使用;(2)擅自改变室内装修,影响公共区域美观和功能;(3)占用公共区域,影响其他入驻企业及个人正常使用;(4)在创业基地内进行噪音、气味、振动等污染;(5)在创业基地内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5. 创业基地内应保持环境卫生,入驻企业及个人应自觉清理垃圾,保持办公场所整洁。
6. 创业基地内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7. 创业基地内应遵守用电规定,合理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8. 创业基地内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安装、修改、删除网络安全设备,不得从事网络攻击、侵入等违法行为。
9. 创业基地内应遵守交通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不得乱停乱放车辆。
10. 创业基地内应遵守来访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创业基地需登记个人信息。
11. 创业基地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入驻企业及个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运营状况、项目进展、团队建设等方面。
12. 创业基地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交流活动,提升入驻企业及个人的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奖惩措施1. 遵守本制度,表现良好的入驻企业及个人,创业基地管理部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创业基地管理部门将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入驻资格。
3.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概述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概述一、总则为了规范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促进创业项目的发展,保障创业团队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管理机构1.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本规章制度,对创业项目的入驻、培育和退出进行管理。
2.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并调整创业孵化基地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吸引和推荐优秀创业团队入驻;- 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支持,协助解决创业团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定期组织创业项目评审和进行退出管理。
三、入孵条件1. 创业团队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入孵:- 具备创业意愿和能力;- 具备合法营利性质;- 具备可行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前景;- 具备独特的技术或服务优势。
2. 创业团队入孵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基地管理机构审核。
四、服务支持1. 创业孵化基地为入孵创业团队提供以下服务支持:- 提供办公场地和基础设施;- 提供导师辅导和指导服务;- 提供专业培训和创业资源对接;- 提供资金支持和创业投资对接。
2. 创业团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相应的服务支持,并经过基地管理机构审批。
五、权益保障1. 创业团队在创业孵化基地享有以下权益:- 免费或优惠租用办公场地和设施;- 免费或优惠获得导师辅导和指导服务;- 免费或优惠获得创业培训和资源对接服务;- 优先获得资金支持和投资机会。
2. 基地管理机构承诺保障创业团队的合法权益,维护基地的公平和公正。
六、退出管理1. 创业团队在以下情况将被要求退出孵化基地:- 创业项目发展不符合基地规划和要求;- 创业团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创业团队未按规定使用基地资源。
2. 基地管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创业团队进行退出和重新规划。
七、违规处理1. 创业团队如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将被取消孵化资格:- 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信息;- 滥用基地资源或损坏公共设施;- 违法经营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基地管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创业孵化基地内各项管理工作,促进创业项目稳步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创业孵化基地内所有租用者及成员单位,包括企业、个人、机构等。
凡在孵化基地内开展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二、租用要求1.合作意向:租用者需向孵化基地提交合作意向书,明确双方合作意愿和期限。
2.租赁合同:租用者与孵化基地签署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4.入驻评审:孵化基地将对入驻申请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接受入驻。
5.交纳押金:租用者需要按照孵化基地规定的押金标准交纳相应的押金。
6.交纳租金:租用者需按时交纳孵化基地规定的租金,逾期交纳的,将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相应处理。
三、基地管理2.安全管理:孵化基地将保障租用者在基地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租用者也应做好相关安全保卫工作。
3.卫生管理:孵化基地负责保障基地内公共区域的卫生和环境整洁,租用者也应保持自己所在办公区域的卫生。
4.设施设备管理:租用者应妥善使用基地提供的各项设施和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5.管理规定:租用者需遵守基地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办公区域布局或违反相关规定。
四、经营规范1.物品存放:租用者应妥善保管个人或单位贵重物品,避免遗失或被盗。
2.电脑网络:租用者在基地内使用电脑和网络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办公行为:租用者应遵守基地规定的办公时间,并保持办公区域的良好秩序。
4.交流合作:租用者应积极参与基地组织的各项交流与合作活动,互相学习与交流。
5.商业机密:租用者之间应保守商业机密,不得窃取或泄露他人商业机密。
6.恶性竞争:租用者之间应保持良性竞争,不得进行恶意攻击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五、行为规范1.良好形象:租用者应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
2.言行举止:租用者应文明礼貌,不得发表辱骂、侮辱或歧视性言论。
3.环保守则:租用者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垃圾分类投放,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
创业园工作制度
创业园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创业园的管理,保障创业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创业成功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创业园管理目标1. 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服务;2. 促进创业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3. 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成功率;4. 推动创业园可持续发展。
三、创业园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对所有创业者平等对待,公正管理;2. 服务至上:以创业者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3. 创新发展:鼓励创新思维和实践,支持创业者发展;4. 合作共赢:与创业者、合作伙伴共同发展,实现共赢。
四、创业园管理组织架构1. 创业园设有一个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和监督管理工作;2.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应的工作;3. 各部门设有一位负责人,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
五、创业者的管理1. 创业者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创业精神;2. 创业者应当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经验和能力;3. 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园规章制度;4. 创业者应当积极参加创业园组织的各类活动;5. 创业者应当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六、创业项目的管理1. 创业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市场需求;2. 创业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发展潜力;3. 创业项目应当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 创业园对创业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和跟踪管理;5. 创业园为创业项目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政策支持。
七、创业园的服务与管理1. 创业园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实验室、会议室等设施和服务;2. 创业园为创业者提供项目申报、融资对接、市场推广等辅导服务;3. 创业园为创业者提供培训、交流、合作等机会和平台;4. 创业园对创业者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改进建议;5. 创业园定期组织各类活动,促进创业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八、违规行为的处理1. 创业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园规章制度的,创业园有权终止其入园资格;2. 创业者违反合同约定和创业园规定的,创业园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3. 创业园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创业园有权对其进行处理;4. 创业园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作为评价和决策的依据。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提供创新创业实践的平台,完善实践基地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基地规范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是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场所和资源的学校设施,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机构是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规划和发展。
基地管理委员会由基地主任、指导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便民、高效。
第五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服务宗旨是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创新创业资源和支持,帮助学生实现创新创业梦想。
第六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和服务以学生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丰富创新创业实践资源。
第二章基地管理第七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具体开放时间由基地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学生可以通过预约系统预约使用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设施和资源,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基地管理委员会的审核。
第九条学生在使用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时,必须遵守基地的规定并维护设施的安全和整洁。
第十条学生可以组织创新创业相关的活动,包括讲座、比赛、交流等,活动需提前向基地管理委员会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服务支持第十一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提供设施和资源,包括办公场所、会议室、电脑、网络等,供学生使用。
第十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由基地指导老师负责,定期举办创新创业相关讲座和培训,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比赛和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与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导师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资金支持。
第十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提供实践项目孵化服务,帮助学生将创新创业项目转化为实际的商业策划,并提供相应的资源支持。
第十五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立创新创业资源库,收集整理创新创业相关的资料和案例,供学生借阅和参考。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六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对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学生的项目成果和创新创业能力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全套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全套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业孵化基地是由政府或社会组织设立的为初创企业提供助力的场所,旨在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经济发展。
第二条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创业孵化基地所有入驻企业和个人,包括所有办公场所、设备和服务。
第四条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单位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警告、处罚或终止服务。
第二章入孵条件第五条入孵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自然人身份;2. 项目具有市场潜力和创新性;3. 具备一定的创业经验和团队能力;4. 同意遵守创业孵化基地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入孵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1. 企业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2. 项目介绍、商业计划书和创业简历;3. 其他管理单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第七条入孵企业经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入驻孵化基地。
第三章入驻管理第八条入孵企业需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在规定时间内入驻办公室,并遵守办公时间;2. 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和安全;3. 遵守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4. 维护基地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整洁与安全;5. 遵守网络使用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网络活动。
第九条入孵企业需配合管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如有不合规行为需积极整改。
第四章服务支持第十条创业孵化基地提供以下服务支持:1. 咨询导师指导;2. 孵化资金支持;3. 创业培训和活动组织;4. 联谊交流和资源对接;5. 其他企业需求的服务支持。
第十一条入孵企业有权享受上述服务支持,并应当配合管理单位的组织安排和要求。
第五章资源共享第十二条创业孵化基地提供以下资源共享:1. 办公设备和场所;2. 会议室和活动场地;3. 企业材料和文档资料;4. 其他资源共享服务。
第十三条入孵企业需要爱惜资源,合理使用共享设施,并保护环境。
第六章经济管理第十四条入孵企业应积极开展经济活动,如有收入需要向管理单位缴纳服务费用。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创业孵化基地是指为初创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导师指导、培训等资源与服务的机构,其任务是帮助初创企业进行市场培育、技术攻关、投资对接等工作,以推动初创企业的快速发展。
为了保证创业孵化基地能够顺利运营并发挥作用,制定一套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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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是我国促进创新创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孵化基地的运营和管理,保证孵化基地能够顺利发挥作用。
第二条孵化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为初创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导师指导、培训等资源与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进行市场培育、技术攻关、投资对接等工作。
第三条孵化基地的管理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孵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孵化基地的运营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不得出现不正当竞争、内部腐败等不良行为。
第五条孵化基地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密制度,确保创业者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孵化基地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孵化基地管理机构、导师代表、创业者代表等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孵化基地的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决策。
第七条孵化基地设立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具体负责孵化基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孵化基地设立技术导师团队,由行业专家、企业家等组成,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持、创业指导和资源对接等服务。
第三章孵化基地的管理第九条孵化基地应建立周到的入驻申请流程,申请者需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审核。
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入驻孵化基地。
第十条孵化基地应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办公场所,并根据创业者的需求进行配套设施提供。
同时,在办公场所内应设立公共区域,供创业者交流学习。
第十一条孵化基地应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创业者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培训内容可包括市场营销、融资投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二条孵化基地应帮助创业者与投资机构对接,提供项目的推荐和背书服务,促进创业者与投资机构的合作。
返乡创业园区管理规章制度
返乡创业园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返乡创业的发展,提升返乡创业园区的管理水平,保障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返乡创业园区内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返乡创业园区是指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支持和服务的场所,包括办公场地、共享设施等。
第四条返乡创业园区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维护公共秩序。
第五条返乡创业园区应当以服务返乡创业者为宗旨,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促进返乡创业的成功发展。
第六条返乡创业园区管理规章制度是园区管理的基本准则,园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
第二章园区入驻管理第七条返乡创业者在返乡创业园区入驻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创业计划书和相关材料。
第八条园区管理方应当对返乡创业者进行审核和筛选,严格控制入驻资格,确保园区内企业的质量和稳定发展。
第九条返乡创业者入驻园区后,应当遵守园区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园区内的各项活动,共同维护园区的良好秩序。
第十条返乡创业者应当按时足额交纳入驻费用,不得拖欠或违规减少费用支付。
第十一条返乡创业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园区内的设施和设备,不得私自擅改或私自使用。
第十二条园区管理方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批评、警告,严重者可取消入驻资格。
第三章园区服务管理第十三条返乡创业园区应当为入驻返乡创业者提供咨询、培训、推广等各项服务支持。
第十四条园区管理方应当建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等互动渠道,方便返乡创业者咨询和反馈。
第十五条园区应当定期举办各类培训、讲座等活动,提升返乡创业者的创业技能和经验。
第十六条园区应当为入驻企业提供营销推广、融资支持等服务,帮助其开拓市场,实现快速发展。
第十七条园区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打造共享创业生态圈。
第十八条园区管理方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返乡创业者的投诉和建议,解决矛盾纠纷。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园区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返乡创业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创新创业,支持就业创业项目,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是指为创业创新提供资源支持和服务的场所,是扶持创业项目的平台。
第三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秩序,保障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的宗旨是支持创新创业,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发展。
第五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者必须具备管理经验和相关能力,维护基地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创业项目入驻第六条符合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要求的创业项目可以申请入驻。
第七条入驻创业项目必须提交详细的创业计划书和经营方案,经管理者审核通过后方可入驻。
第八条入驻创业项目必须遵守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规定,接受基地的管理监督。
第九条入驻创业项目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和管理费用,否则将被要求离开。
第十条入驻创业项目必须接受基地的指导和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创业资源支持第十一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将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办公设备、场地租用等。
第十二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将向入驻创业项目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支持,帮助创业者顺利开展项目。
第十三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将组织各类创业活动和培训课程,提升创业者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四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将介绍优秀创业项目给投资人,为项目融资提供支持。
第四章创业孵化服务第十五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将为创业者提供完善的孵化服务,包括市场调研、商业模式设计等。
第十六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将为创业者提供法律咨询和知识产权保护支持。
第十七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将为创业者提供人才培训和团队建设支持。
第十八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将为创业者提供市场推广和营销支持。
第五章创业孵化评价第十九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将定期评估入驻创业项目的经营状况和创新能力,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支持。
第二十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将定期组织创业项目的汇报会议,交流经验和分享成果。
第二十一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将对入驻创业项目的成果进行评选和表彰,鼓励创新创业。
创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创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管理,规范创业者的创业行为,保障基地内创业项目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
第三条基地的管理工作由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创业者管理第四条创业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三)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创业者申请入驻基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身份证明;(二)创业计划书;(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管理机构对创业者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与其签订入驻协议,为其提供办公场地、设施设备等。
第七条创业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入驻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面积使用基地的办公场地;(二)不得将办公场地转租、转借或者改变使用用途;(三)遵守基地的作息时间,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四)不得在基地内进行违法活动;(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创业者退出基地的,应当提前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照入驻协议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九条管理机构应当对基地内的创业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简介、项目进展情况等。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对创业项目进行定期检查,了解项目运行情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当对创业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发展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当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市场推广、技术支持等服务,帮助项目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章基地管理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地的安全、消防、卫生等管理制度,确保基地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应当对基地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创业孵化基地的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和运行,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创业创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创业孵化基地注册的创业团队和个人。
第三条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机构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创业团队和个人进行认定和管理,保障创业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创业孵化基地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促进创业创新,提供资源支持,帮助创业团队顺利发展。
第六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创业团队和个人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资源支持。
第七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有权对创业团队和个人进行管理和监督,发现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做出相应处理。
第八条创业团队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将受到管理委员会的处理。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创业团队的认定第十条创业团队是指由2人及以上组成的创业者团队,具有创业意愿和项目计划的团队。
第十一条创业团队需提交创业计划书和相关资料,经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入驻孵化基地。
第十二条创业团队入驻基地后,需遵守基地的管理规定,配合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三条创业团队需按照基地的要求,配合管理委员会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活动。
第十四条创业团队需按时缴纳相应费用,未按时缴纳的,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创业团队需按照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提交阶段性的工作报告和项目进度报告,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报告的情况给予相应的资源支持。
第三章创业团队的退出第十六条创业团队如无法按照原计划继续创业,可向管理委员会申请退出。
第十七条创业团队如因违规或其他原因被管理委员会取消入驻资格,需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基地。
第十八条创业团队退出基地后,需及时清空和整理所使用的场地和设备。
第四章创业团队的资源支持第十九条创业团队可以向管理委员会提出资源支持的申请,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团队的需求和项目的情况给予相应的支持。
创新创业园区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园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管理、规范秩序、促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创新创业园区内的所有创业者、员工及访客。
第三条创新创业园区应坚持以创新创业为宗旨,服务创业者、引进高端人才,集聚创新资源,推动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创新创业园区应建立健全管理体制,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第五条创新创业园区应弘扬科学精神,倡导诚信原则,营造和谐创新创业环境。
第六条创新创业园区应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促进企业发展,塑造品牌形象。
第七条创新创业园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创新创业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创新创业园区应设置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整体管理工作。
第九条管理委员会由园区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企业代表组成,设主任委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创新创业园区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创新创业园区应定期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创新创业者管理第十二条创新创业园区应择优引进符合园区发展方向、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团队或个人。
第十三条创新创业者须遵守园区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四条创新创业者在园区内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扰乱园区公共秩序。
第十五条创新创业者应积极参与园区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园区的凝聚力。
第十六条创新创业者在园区内的工作成果归园区所有,如有转化应进行合理分配。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七条创新创业园区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和福利待遇管理。
第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园区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九条员工应保守园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二十条员工应积极学习提升,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意识。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保持团队合作精神,共同为园区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创新创业园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创业者、员工和访客的安全。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
创业基地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企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创业基地内入驻的所有企业和个人。
二、入驻条件1、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创业团队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创业意愿和执行能力。
3、提交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并通过创业基地的评审。
三、入驻流程1、提交申请:创业者向创业基地提交入驻申请,包括商业计划书、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
2、项目评审:创业基地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发展潜力。
3、签订协议:通过评审的项目,与创业基地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入驻准备:创业者按照协议要求,做好入驻前的准备工作,如场地装修、设备购置等。
5、正式入驻:完成准备工作后,创业者正式入驻创业基地。
四、场地使用规定1、入驻企业应合理使用分配的场地,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或转借他人。
2、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和整理。
3、不得在场地内进行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损害场地的设施和设备。
4、如需对场地进行装修或改造,应提前向创业基地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服务与支持1、创业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服务。
2、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对接等创业辅导服务。
3、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4、定期组织创业交流活动,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六、财务管理1、入驻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
2、如实记录企业的收支情况,按时报送财务报表。
3、创业基地有权对入驻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知识产权保护1、入驻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2、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积极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3、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创业基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考核与退出1、创业基地定期对入驻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企业的发展状况、经营业绩、遵守规章制度等情况。
创业基地管理规章制度
创业基地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创业基地的管理,推动创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为创业者提供办公、科研、生产等场所,以及相关服务和支持的载体。
基地旨在促进创新、创业,培育企业家精神,支持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的发展。
第三条基地的管理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共享的原则,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条件。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基地设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基地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管委会由相关部门、高校、企业、金融机构等组成。
第五条管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基地管理制度;(二)确定基地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方向;(三)审核入驻企业的申请;(四)监督和评价基地的管理和服务质量;(五)处理入驻企业与基地之间的争议和问题;(六)组织基地的宣传活动和交流合作;(七)管委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基地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基地的日常工作。
管理办公室由基地运营团队组成,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服务、协调和对外联络等事务。
第三章入驻企业与管理第七条入驻企业(以下简称入驻企业)是指在基地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以及进行创新、创业的个人或团队。
第八条入驻企业的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二)具备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三)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经营计划;(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五)入驻企业应遵守基地管理制度,配合基地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入驻企业应按照基地提供的办公空间、设施和设备进行使用,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途;(二)不得在办公区域进行违法活动;(三)不得损害基地的声誉和形象;(四)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五)入驻企业应按照基地的要求参加相关活动和培训。
第十条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以下服务:(一)提供办公空间和设施;(二)提供政策咨询和创业指导;(三)提供融资对接和人才招聘服务;(四)组织创业培训和交流活动;(五)提供法律和事务代理服务;(六)提供其他与创业相关的服务。
国家创业园区管理制度
国家创业园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创新创业、推动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展创业孵化,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创新创业加快孵化器和创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创业园区是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为创业企业提供场地、服务和政策支持的空间载体。
创业园区管理制度是对创业园区的组织管理体制、责权划分、服务功能、入驻条件、退出机制等进行规范,统一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创业园区应着重培育和支持新兴产业领域的优秀企业,为其提供办公、研发、生产、培训等必要资源和服务,引导创业者创新创业,推动产业发展。
第四条国家创业园区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级创业园区,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地方性管理规定。
第二章创业园区管理机构第五条国家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立在该园区内,负责全面协调、组织、管理创业园区的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年度创业园区工作计划及预算,实施创业园区政策;(二)负责创业园区日常经营管理,确保园区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三)推动创业园区发展,吸引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做好孵化服务;(四)做好对创业园区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五)定期对创业园区的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分为办公室、财务部、招商部、服务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责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园区情况确定。
第七条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一个专门的入驻审核委员会,负责对创业项目进行审核,核实其创新创业性以及项目可行性。
第八条国家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每年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园区监督机构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第三章创业园区服务功能第九条创业园区应配备一支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为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主要服务功能包括:(一)提供高质量的办公场地,为创业企业提供优惠租金;(二)提供科研设备和实验室,支持研发创新;(三)提供财务、法律、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企业运营管理;(四)组织创业培训、项目路演等活动,促进企业成长;(五)引进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帮助企业融资扩大规模。
创业园区工作制度
创业园区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创业园区的管理,提高园区工作效率,促进园区内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结构1. 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的整体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
2. 园区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遵守园区管理制度,享受园区提供的服务。
3. 园区服务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融资等方面的服务。
三、入园企业管理1. 入园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具有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入园企业应当向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园。
3. 入园企业应当遵守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
四、园区服务管理1. 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为入园企业提供以下服务:(1)政策宣传和解读;(2)企业注册、税务、海关等政务服务;(3)人才招聘、培训、职称评定等人才服务;(4)技术研发、转移、成果转化等服务;(5)融资对接、投资促进等服务;(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
2. 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入园企业的沟通,了解企业需求,及时解决企业问题。
3. 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各类活动,促进入园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园区创新发展1. 园区应当支持入园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2. 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入园企业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3. 园区应当鼓励入园企业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展览、论坛等活动,提升企业知名度。
六、园区安全管理1. 入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
2. 入园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入园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七、园区环境管理1. 入园企业应当遵守环保法规,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得到妥善处理。
科技创业园区管理制度
科技创业园区管理制度第一章基本概念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创业园区的健康发展,加强管理,维护园区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科技创业园区是指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办公场所、技术支持、投融资服务和行业资源整合等服务的园区。
第三条科技创业园区管理制度是指园区内统一的管理规则,适用于园区内各项活动及全部居住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科技创业园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园区相关投资方、企业家代表和技术专家等组成。
第五条科技创业园区设立运营公司,负责具体的园区经营工作。
运营公司由管理委员会委托经营。
第六条科技创业园区设立安保部门,负责园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入驻管理第七条企业想要入驻科技创业园区,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创新能力和市场前景;(二)遵守园区规章制度;(三)与园区业务发展相符合。
第八条企业向园区提出入驻申请,经过评审合格后,可以进入园区工作。
第九条入驻企业需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按照园区规定缴纳租金和管理费等。
第四章管理规定第十条科技创业园区内严禁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科技创业园区内严禁有害物质的生产和放置,对环境污染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十二条科技创业园区建立完善的防火设施,每个企业要严格遵守防火要求。
第十三条科技创业园区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入驻企业员工的安全。
第五章奖惩管理第十四条科技创业园区内对于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会给予奖励,如优渥的办公环境、金融支持等。
第十五条科技创业园区对于违规企业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有权终止入驻合同。
第十六条科技创业园区对于在园区内发生的紧急事件要及时处理,做好相应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七条科技创业园区对于管理制度的修改或补充要经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公布。
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一经实施即生效。
以上就是科技创业园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科技创业园区的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创业基地入驻企业规章制度
创业基地入驻企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创业基地入驻企业,保障基地运营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驻创业基地的企业,包括入驻企业的创始人、员工、合作伙伴等。
第三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关于创业基地的规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基地形象。
第四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应遵守基地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服从基地管理部门的指挥调度。
第五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应积极参与基地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同促进基地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第六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市场规则,竞争公平,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利益。
第七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尊重知识产权,保护自身的创新成果和商业机密。
第八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进驻条件第九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特的商业理念和创新能力;(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法经营资质;(三)提供完善的商业计划和发展规划;(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执行力。
第十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经过基地管理部门审核,符合入驻条件的,可以签订入驻协议,正式进驻基地。
第十一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应按照基地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注册资料和经营证明,按时缴纳入驻费用。
第十二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与基地管理部门签订入驻协议后,应遵守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协议义务。
第三章经营行为第十三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确保经营稳定。
第十五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应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
第十六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应遵守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得逃避税收。
第十七条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应加强与其他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实现互利共赢。
创业基地管理规章制度
创业基地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创业基地是为了促进创业者的发展和创新而设立的公共场所。
为了有效管理创业基地的运营和协调创业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创业基地的管理行为,促进创业基地的良好运营。
二、创业基地的使用范围和条件1. 创业基地的使用范围包括办公空间、会议室、休息区等,并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
2. 创业者必须提交有效的创业计划书,并经过评估和审批后才能入驻创业基地。
3. 创业者需按时缴纳相应的使用费用,以确保创业基地的正常运转。
三、创业基地的管理规范1. 文明秩序创业者需遵守创业基地的文明秩序,不得在基地内吸烟、大声喧哗、乱泼垃圾等行为。
2. 设备设施管理创业者在使用创业基地的设备设施时,需爱护设备,不得损坏或私自搬移。
3. 会议室预约创业者在需要使用创业基地的会议室时,需提前预约,并按时使用,不得擅自占用或延长使用时间。
4. 安全管理创业者需遵守创业基地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行为。
5. 知识产权保护创业者需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6. 禁止传销和非法活动创业基地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和非法活动,创业者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四、创业基地的服务支持1. 创业基地将为创业者提供必要的商业咨询、法律顾问等支持服务。
2. 创业基地将定期组织创业培训、交流活动,提升创业者的专业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
3. 创业基地将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公共资源共享平台,促进创业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五、创业基地的管理机构和责任1. 创业基地由管理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支持,负责创业基地的运作和维护。
2. 创业基地的管理机构应依法行事,确保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3. 创业基地的管理机构需及时解决创业者的困难和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六、创业基地的纠纷处理1. 创业者之间的纠纷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管理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
2. 创业基地的管理机构将对纠纷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出具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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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园区规章制度【篇一:创业园区管理办法】创业园区管理办法1、创业园面向的人群:1)拥有较好创业项目的在校大学生;2)专科以上学历(包含大专)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2、创业园入驻条件:1)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①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②无知识产权纠纷;③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④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⑤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⑥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等。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4)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园后能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同时承诺其研发成果在徐州市域范围内转化。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6)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一)提出入园申请提交入园材料1、《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徐州大学生创业网下载)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吋近期彩色照片两张,以及《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在校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推荐信、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家长意见表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创业服务中心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二)入园评审1、创业企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2、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三)签署入园协议1、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在接到进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创业服务中心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园手续2、创业企业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四)场地配置标准1、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免费提供卡座区三年期限、建筑面积2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办公场所;隔断区域10平方米免费,剩下每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35元计算2、对具有高新技术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可根据创业项目的实施情况,经报批后适当增加创业办公场所配置面积或延长驻园时限二、管理制度(一)管理主体大学生创业园由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具体工作由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二)管理内容1、形象管理1)创业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 2)创业团队的“企业标识”由园区统一设计制作、安装,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拆装、更改;3)创业团队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4)创业团队每位成员应注意仪表仪容,遵守办公秩序。
2、相关收费1)创业团队入园时,须按照创业园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作为园区提供的办公设备及公共设施押金。
退出园区时,所有应缴费用都已缴纳完毕、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后,方可退还所有押金;如发现未缴齐以上费用或损坏设施者,科技园公司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押金;超出押金数额,科技园公司有权诉诸法律、要求赔偿损失。
2)创业团队在入驻园区期间,需按规定及时缴纳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使用费等相关费用,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者须缴纳相应滞纳金。
对于拒绝缴纳者,科技园公司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押金;超出押金数额,科技园公司有权诉诸法律、要求赔偿损失。
3、经营管理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2)遵守创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 3)各团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安全管理1)各创业团队必须做到最后离开园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2)创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不得带与工作不相干的人员入内; 3)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各创业团队成员发现安全隐患,有义务及时向物业办公室或者创业园服务中心报告。
违反以上安全管理规定,科技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5、卫生管理1)各创业团队应保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创业服务中心每半月进行定期整顿、检查,检查不合格者给予相应警告。
2)各创业团队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6、大学生创业园作息时间1)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园作息时间,大学生创业园上班时间为8:00-- 18:00。
18:00后如需加班,须在当天17:00前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加班,并且加班时间不得超过22:00,22:00后201、202房间电源自动关闭,造成一切损失自己负责。
2)创业团队有义务保证加班期间的卫生安全,并承担加班期间的水、电、网络等相关费用。
三、评估考核1、业绩考核1)创业服务中心应建立全方位的评估指标体系,并负责对入驻的创业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
定期评估每年进行两次,每半年一次。
2)考核程序:①管理服务中心发出书面通知;②团队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③管理服务中心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估;④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3)创业团队应积极配合创业服务中心的评估考核工作,对拒不接受评估的团队,将视为评估考核不合格,并责令退园。
2、创业团队的出勤考核1)服务中心每天对创业团队进行出勤考核,在进行相关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出勤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2)创业团队应积极配合出勤考核工作,对拒不接受考核的团队,将视为评估考核不合格,并责令退园。
3、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
入驻团队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的企业将责令退出创业园1)创业团队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每月出勤率未达到30%。
(不包含周六、周日)2)累计两次未按时向服务中心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严重失实;3)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4)主要负责人触犯法律或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5)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应缴费用;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7)因安全、卫生问题,受到二次以上警告;8)因园区重要活动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受到二次以上警告。
四、退出机制1、退出形式1)合同期满退出入园团队与创业园合同期满,到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2)自动申请退出入园企业在创业实施中,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和项目内容,中止、提前或延期计划实施等变动,创业企业须提前15天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场手续。
3)孵化成功后退出:对成功孵化出壳的企业,创业企业须提前15天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场手续。
4)勒令退出【篇二:创业园区制度汇编】园区制度汇编信息报送制度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创业孵化园各入园企业重要情况信息,更好地管理和服务入园企业。
决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1、各入园企业法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确定专门负责信息工作的人员,信息工作人员要保证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2、信息工作要围绕创业园工作,年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临时工作进行,各企业开展的各项活动、涉及创业园最新动态及安全稳定的人和事、典型工作经验和闪光点等,均可作为信息上报。
上报工作要及时,内容充实,突出创新性、超前性。
3、报送信息、报表文字简明、语言平实,具有真实性,反映本企业工作的客观真实情况;具有时效性,及时反映企业工作动态及情况;具有创新性,反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4、重大事件信息与突发紧急事件信息即时报送,贻误时机、影响信息上报者,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5、各企业须定期上报聘用人员名册、有关税务及财务报表等。
6、报送的信息、报表以电子文档发送或以书面形式报送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孵化园)综合部。
7、各部门、企业所报送的信息及报表将由综合部统一存档管理。
卫生管理制度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吉林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孵化园)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各入园企业、各楼层的共享设施,如:会议室、休闲区、卫生间、走廊、门窗等公共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走廊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卫生间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三、卫生清理实行企业责任制,企业负责人为责任人。
各企业办公室的卫生,由各企业负责日常保洁。
公共卫生清理由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四、公共设施的卫生清理保证每天至少4次,卫生间的卫生实行跟踪服务。
五、各入园企业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为保护创业园内公共设施,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发挥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入园企业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规定所称的公共设施是指创业园内的会议室、公共休闲区、鱼池、产品展厅、卫生间及内部设备、垃圾箱、消防栓等。
二、各园内企业要自觉遵守园内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园内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损坏公共设备,有人为损坏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三、不得在公共区域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楼内过道、楼梯间等处堆放物品,禁止向鱼池投掷砖头等物品,要保证楼内安全通道在工作期间正常开启。
四、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孵化园)做好公共区域内的绿化工作及保洁工作,请各单位、入园企业配合保持。
五、各单位、入园企业不得随意在外墙走廊和公共区域内的墙壁和门窗上粘贴宣传广告及拆卸建筑装饰。
六、园区监控室、多功能培训厅灯光音响等为设备重地,除园区办公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非请莫入。
七、参会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会议室。
安全防盗制度为了加强园内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入园企业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佳木斯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1、做好创业园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园内企业的切身利益,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2、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集中精力,不擅自离岗,对形迹可疑的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态度应亲切严谨,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园区管理。
3、为保证园内企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园内企业应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个别单位确有特殊情况延长加班时间的,需提前与保安人员取得联系。
4、各园内企业不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做到关灯、关水、关电、关窗,锁好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