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模板】
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零一九年七月1 概述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众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的有效途径。
通过公众参与广大社会公众可以充分了解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特点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大环境问题,并对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提出看法和意见。
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也可以向公众解释相关环境保护政策和评价结论,澄清一些理解偏差,实现建设单位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交流。
收集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关心的环境问题,有助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了解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得到了科学的分析评价,确保环境保护措施具有可行性,也有助于维护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使环境影响评价更加实事求是,更加具有针对性。
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位于咸阳市秦都区马泉镇陈家台村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
建设内容主要为:⑴对原有塑料输液瓶处置车间进行改造,改造后作为医疗废物焚烧车间,新增1套处理能力4.8t/d 医疗废物热解焚烧处理系统和相应的配套设施;⑴在现有办公楼北侧预留空地上新建1座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00m2,用于设置塑料输液瓶(袋)处置作业线。
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实现年处理医疗废弃物2640t/a。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配套文件相关要求,我公司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采取网络公示的方式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2019年6月环评单位编制完成《咸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后,我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配套文件相关要求,同步采用网络平台、报纸和工程所在地张贴公告三种方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由于本项目 2017 年 12 月 13 日委托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评报告,而《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此,未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 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 共网站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但我单位根据原公参暂 行办法进行了第一次公告,公示了①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②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④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和途径;⑤同时发放了问卷调查表。
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有填埋、堆肥以及焚烧,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占用大量的土 地,且容易造成大气、水源以及土壤的二次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堆肥由于垃圾成分复杂, 堆肥成本高,产品应用有限,经济效益不明显,且容易造成重金属迁移、病菌等二次污 染;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当今有效的垃圾处理手段,其占地少、处理周期短、无害化程度 高、资源化效果好,建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不仅可以有效地控制二次污染,进一步提 升环卫工作的面貌,改善人居环境,而且也能满足公众环保意识的快速提升,在许多发 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也已经成为中国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趋势。
我单位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确定了项目环评编制单位,2018 年 5 月 15 日进行了 第一次评审会,在这期间,我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暂行办法》进行了 2 次公示,并根据项目的敏感程度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以及座谈会、参观调研等一系列工 作。在报告的修改期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由生态环 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此,未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参与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次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根据 已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根据实际 做出的公众参与工作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书内容。
高密市南洋食品有限公司肉鸡屠宰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高密市南洋食品有限公司肉鸡屠宰线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1 概述2019年,我单位拟扩大厂内现有屠宰生产线规模,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在确定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依次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意见稿公示、报批前公示。
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 公开内容及日期2018年11月20日,我单位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11月23日,我单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公示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的相关要求。
2.2 公开方式2.2.1 网络我单位于2019年3月29日在我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载体选取符合性分析:我公司网站是外界通过网络途径了解我公司的一种快捷、官方途径,网站上有我公司产品展示模块、公司动态模块、公司介绍模块以及互动模块等;高密当地群众以及有合作意向的生意伙伴浏览该网站数量较多。
因此本次公示选的媒体受众人群较多,符合要求。
高密市南洋食食品有限公司网站公示截截图2.2.2其他无。
2.3 公众意见情况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我单位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及建议。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 公示内容及时限2019年3月29日,在项目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我单位组织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以上,具体公示内容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是指在规划和实施新项目时,对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的过程。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决策过程更加透明、公正,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并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公众是受到环境影响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也是项目所在地区的居民和社会成员。
他们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有着独特的感知和认识,可以提供珍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决策者更好地了解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其次,公众参与可以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和可接受性,避免因决策者的个人偏见和权力过度集中而导致的不公正决策。
通过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可以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需求,实现公正平衡,提高项目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最后,公众参与可以培养公民责任感和环保意识。
通过参与决策和监督,公众可以更加了解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增强环保的意识和主动性,推动社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
首先,公众参与应该早期介入,确保公众在项目决策的早期阶段就能够了解项目的内容和可能的环境影响,并能够提出自己的关注点和疑问。
其次,公众参与应该具有平等性和透明度,即所有参与者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了解和表达自己的意见,决策过程应该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对称性和真实性。
再次,公众参与应该包括多种形式和多个阶段,可以通过公众听证会、社区座谈会、在线调查等方式进行,确保不同群体的需求和意见得到充分考虑。
最后,公众参与应该是双向的,即不仅要真诚听取公众的意见,还要向公众反馈决策结果和采纳的意见,并解答公众的疑问,增加决策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操作可以采用以下步骤。
首先,制定参与计划,明确参与的目标、范围和方式。
其次,开展公众信息披露,向公众公开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和评价结果,通过多种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项目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一、背景介绍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各类建设项目在环境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评估和预防的一种制度性管理措施。
公众参与是指社会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有权利参与、表达意见和建议的一种民主参与方式。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提高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持续性,确保公众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和体现。
二、公众参与的原则1. 透明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结果应向公众公开,社会各界有权查阅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
2. 公正公平:公众参与应平等、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个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对待。
3. 信息对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信息应准确、全面地向公众提供,确保公众可以充分了解项目的背景、目标和可能的环境影响。
4. 及时回应:公众参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进行回应,并及时公布反馈结果。
5. 独立专业:公众参与的专家评审团队应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不受任何影响,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科学。
三、公众参与的程序1. 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项目申请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可能的环境影响等。
2. 征集公众意见:项目申请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听取公众意见、开展听证会等。
征集的意见应及时记录、整理和归纳,确保每个意见都得到适当的关注和回应。
3. 公开并回应意见和建议:项目申请单位应将征集到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公开,并对每条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应,表明接受与否以及后续处理措施。
4. 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申请单位应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解读说明。
公众有权对报告提出异议,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重新评估和处理。
5. 可行性研究前期公示:对于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前向社会公众公示,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的机制1. 建立公众参与专门委员会:由各方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公众参与专门委员会应定期组织会议,讨论和研究公众参与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参与采纳意见的说明(1)
XXXXXXXXXX项目环评公众参与意见的采纳说明为使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重大环境问题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得到辨析,有利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能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的看法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单位在年处理50万吨铝土矿废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期间,采取了一次公示、二次公示、入户访谈、发放调查表和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
在登封市环保局、评价单位、当地村组干部以及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下,公众参与工作进行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
调查结果表明,当地政府和群众普遍关心、支持本项目建设,希望本项目能够早日建成,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为当地群众造福。
同时,大家也希望我单位认真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使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水、废气、噪声等做到严格控制、达标排放。
同时也希望环保部门加强对项目后期建设和运营期间的日常监督检查,使各项环保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我公司将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各项意见,并在此说明和承诺如下:l、在工程后期施工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环境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要求,保证环保投资到位,认真进行实施,使各项环保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2、由公司副总专项负责,积极和文物保护管理部门沟通,完成文物勘探手续,在手续办理之前及环评批复前不再进行任何建设。
3、在运营期间,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选矿废水实现零排放,尾矿实现全部综合利用。
坚决做到不偷排漏排污染物。
4、积极接受河南省环保厅、郑州市环保局和登封市环保局日常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环保工作。
5、建立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和环境管理档案,确保环保设施连续稳定运行。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是指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遵循一定的程序.参与与其环境权益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使制定规划或者审批建设项目的决策活动符合广大公众的利益。
①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发展历程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最早出现于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
该法提出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要注意听取受影响者的意见。
90年代初.我国开始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推行公众参与.最早先是在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中实施。
1993年由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供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首次对公众参与提出明确要求:。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书)应设专门章节予以表述.使可髓受影响的公众或社会团体的利益得到考虑和补偿。
《通知)中提出的。
公众参与。
包括听取项目所在地(区、县)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圃体、学术团体或居委会、村委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瑗日所在地(区.县)人大、政协或群众团体,应征询受影响地区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一项基本规定。
1996年,在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13条中,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随后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也有了相同规定。
1螂年国务院通过的健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也规定了建设项目应当听取所在她的单位和居民意见。
在环评法出台之前,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广瑟性和深度还处于较低水平。
建设项目建设前一般不向大众公布.也无听证会形式。
报告书不公开,只在环评过程中通过发放问卷、个别走访收集公众意见,并且将专家意见、地方意见也视为公众意见。
因此,公众参与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2∞3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则顺应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了公众参与制度。
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程序和时机作了相应的规定。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新旧动能转换泰安特种建筑用钢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说明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新旧动能转换泰安特种建筑用钢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6月1概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公司对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新旧动能转换泰安特种建筑用钢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获取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监督。
根据办法要求,调查内容分为第一次公众参与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报批前公示;调查形式主要包括: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信息公告等;具体内容如下。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我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委托环评单位后,于2019年1月3日在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第一次公告内容主要有: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意见表以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开内容及日期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
2.2公开方式2.2.1网络我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在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news_1002_7_7_37.html),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为对外公开网站,符合《办法》的要求。
公示截图如下:图2.2-1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截图2.3公众意见情况首次公告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邮件、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在报告书基本内容编制完成以后,我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12日通过网络、报纸、张贴三种方式同时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并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示方式符合《办法》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依据目的】为推进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公众参与,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三条【公参原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当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公参对象】公众参与对象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具体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
第五条【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形成时,如实公示以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第六条【征求意见】建设单位在公示材料中应当载明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内容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期间确保公示信息处于公开状态。
征求意见的内容应限于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影响。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
第七条【公示载体】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述两种方式发布公示信息:(一)在建设单位官方网站上发布,未开通的,应当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其他网站发布;(二)在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基层组织设置的公告栏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场所张贴。
鼓励建设单位在电视、广播、报刊及地方政府设立的统一网络平台上同步发布信息。
第八条【意见反馈】在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以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途径,直接向建设单位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出意见,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第九条【深度公参】征求意见期限截止后,建设单位应当对收到的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初步分析。
若受影响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相关内容质疑较多或关注程度较高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方式进一步开展针对性的公众参与:(一)对环境影响预测或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存在较多质疑的,应当召开公众座谈会。
环评报告公示:公众参与与说明、方式与途径
目录1概述 (1)2公示信息及征求意见 (2)2.1公开内容及日期 (2)2.2公示方式 (2)2.3公众意见情况 (6)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7)3.1公示内容及时限 (7)3.2公示方式 (8)3.3查阅情况 (12)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13)4其它公众参与 (13)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13)5.1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13)5.2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3)5.3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14)6其它 (14)7承诺 (14)1概述热镀锌(galvanizing)也叫热浸锌和热浸镀锌,是将钢、铸铁等金属浸入熔融液态锌金属或锌合金中获得镀层的一种工艺技术。
是一种有效的金属防腐方式,主要用于各行业的金属结构设施上。
是将除锈后的铸件浸入450℃左右融化的锌液中,使铸件表面附着锌层,从而起到防腐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高压输电、交通、通讯事业迅速发展,对铸件的防护需求越来越高,热镀锌型材需求量也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实现企业自身的发展,贵州华宏正元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拟在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蔡溪村(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租赁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已建成的标准化厂房,实施“年产8万吨热镀锌生产线新建项目”。
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可靠、选择的设备先进,产品质量稳定,生产成本低,是我国热镀锌加工最先进的技术。
主要是热镀锌加工,本项目主要为输电线路铁塔、通讯铁塔、铁构架及铁构件进行热镀锌,年热镀锌8万吨构件,其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原料→酸洗→水洗→助镀→热浸镀锌→冷却→无铬钝化→检验→包装→交付。
在项目建设和设备选购上选用当前国际国内和最新《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推荐使用的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低水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和先进的生产设备,保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先进性,资源、能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并根据热浸镀锌生产技术要求,按照现行国内先进的技术规范对工厂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生产车间按照国内最高标准建成标准化生产车间,确保产品质量全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12 章)
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⑤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 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2.1.2 公众参与的意义
⑴改革传统经济的发展模式,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⑵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政治。 ⑶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 ⑷监督项目建设方和环境行政机关。 ⑸减轻环境行政机关的压力。
公众参与
12.1.3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 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 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 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 者不采纳的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的公众参与: • ⑴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⑵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 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建设项目; • ⑶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 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陕西兄弟汇酒业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易于 项目所在地广大社会团体、周围公众知悉项目信息,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和建议,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因此,项目信息公开网络平台载体选取合适。
网络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5日-2019年1月18日(10个工作日),网址链接为: https://vh17681102.icoc.bz/nd.jsp?id=11#_np=105_39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1 概述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在项目环评时充分考虑受影响人群和非政府组织的意见, 以增进项目的可行性,公众参与是环评工作中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政府机构同 当地社会团体、厂址周围公众等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通过公众参与调查,使其 了解工程建设内容,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使该工程能被公众充分认可,并提高项目的环境和经济效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 略。
登报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3日,公开情况照片:
2.3 第一次网络公示 陕西兄弟汇酒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5日将项目有关建设情况等,以网上公 示的方式,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陕西兄弟汇酒业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
2.2 报纸 陕西兄弟汇酒业有限公司通过《城市金融报》报纸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有关的意见,《城市金融报》报纸是当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便于听取广大 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少于2 次,因此,本项目报纸公开选取合适。
浅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及对策
浅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及对策摘要:公众参与是我国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文中阐述了公众参与原则的内涵、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并就完善环境法中公众参与提出建议。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问题对策前言环境保护离不开公众参与。
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 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 阐明了环境权是人类应当享有的基本人权。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正是基于环境权派生出来的一项权利, 它包含三个子权利: 环境知情权、决策参与权、救济请求权。
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1 公众参与缺乏组织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广义上的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是指除开发及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的机关外,其他相关机关、地方政府、学者专家等,通过法定或非法定的方式,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的制作、审查与监督等阶段。
由于公众内部也存在着多种利益竞争,并且不是所有的公众都具有同等的知识以及环保意识,所以公众的非组织性的参与有着其固有的不足。
首先,一部分公众由于缺乏环保意识或者迫于外界压力而放弃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一部分公民可能由于缺乏相关的环境知识而夸大建设项目对其生活环境的影响。
其次,虽然公众对某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存在共同的利益,但是由于公众存在个体化的因素,他们在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中所提出主张的是有分歧甚至是内部冲突的。
最后,对于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部门来说,处理这些分散的、冲突的利益主张是一项繁琐的工作甚至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2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时机较晚,参与的阶段较少关于公众参与的时机以及阶段体现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之中,即对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时机是规划草案送报前;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时机是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1概述泰和医院二期工程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529号周南中学新校区对面,二期建设用地面积为37996.68m2,总建筑面积为178167.53m2,主要建设有病房楼、办公科研综合楼、培训+值班宿舍、康复楼(一)、康复楼(二)。
总投资为3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新增934张病床。
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项目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公示。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为了增加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发布环境信息公告,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显得尤为重要。
本项目与环评单位签订合同日期为2018年7月28日,本项目于2018年8月2日在湖南省环保管家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首次公示时间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
2.2公开方式2.2.1网络本项目选择于2018年8月2日在湖南省环保管家上进行公示,该网站了解的人相对较多,属于湖南人民政府网的管理平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公示网址为https:///eia/gongshi/373.html;公示截图如下:图1网上公示截图2.2.2公众意见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于2019年6月对项目拟建场址附近的单位、居民进行了调查走访,通过调查结果可知,附近居民及企业均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本项目于2019年6月5日在湖南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网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以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示。
同时于2019年6月11日及2019年6月13日进行了报纸公示,并提供了查阅纸质书的地址及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示期间并无收到反对意见。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满足《办法》要求。
3.2公示方式3.2.1网络本次网络公示选取的是湖南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网,于2019年6月5日进行了公示,公开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该网站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及公众认可性,是可行的,且该网站专门进行湖南的环评项目及排污许可相关的公示,符合项目要求。
陕西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模板】
XX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XX公司二0二0年七月1概述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旨在了解社会各界的态度和观点,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更加完善,更加合理。
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实施公众参与,可提高评价的有效性,并在公众参与的活动中提高了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实施公众参与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和长远利益,使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得到统一。
公众参与是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人士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观点,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公众参与力求调查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以确保整个调查过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本项目实施公众参与评价。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规定,使公众更了解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XX公司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进行《XX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在环评报告委托编制期间,分别通过网站公示、张贴公示和报纸公示等多种方式对项目情况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在向生态环境部主管部门上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并于2020年6月11日对拟上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在网络上进行了信息公示,同时在三秦都市报先后进行两次登报公示,公开的内容不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过程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公众参与过程有效、结果可信。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我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开展《XX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即于2020年4月14日在XX公司网站在线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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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1概述
无机类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有色金属废物、含铜污泥、焚烧处置残渣等。
有色金属危险废物包括冶炼渣、浸出渣、浮渣、电炉渣、赤泥、阳极泥、烟尘、尘泥、采矿废石和选矿尾矿等。
有色金属工业矿石生产过程中废物排量大,生产1t有色金属要开釆数十吨到上千吨矿石,排放大致相同的废料;冶炼过程复杂,工序多,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多、毒性大。
据了解,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降低,堆存的有色金属矿渣、尾矿达4~5亿吨。
由于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6含镍废物和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等危险废物中含有多种有价金属元素,数量较大,回收利用价值较高,开发利用的潜力较大,如果对其进行综合利用,对改善环境质量具有显著意义。
做好这些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一直是环保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于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缓解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日趋严重的资源环境约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岳阳富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亿元选址于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建设19.8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采用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富氧侧吹熔池熔炼技术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实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综合回收目的。
本项目拟建设1条火法熔炼生产线及配套生产辅助设施,采用富氧侧吹熔池熔炼工艺对按一定比例混合、干燥后的固体危险废物进行
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产出多金属合金体14794.29t/a。
本项目设计无机类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9.8万吨/年(湿基),种类包括: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6含镍废物和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项目占地约11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库及干燥间、原料库及配料间、熔炼车间、成品仓库、渣库及余热锅炉房、产品仓库、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等。
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建设的项目。
本公司已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了岳阳富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8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原项目名称为:岳阳富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具体工作过程如下:委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以网络公示的形式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以网络形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以报纸公示形式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以张贴形式进行了张贴公示,并编制完成了岳阳富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8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公开内容及日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本次评价对项目采用了网站公告的形式对外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
价信息公开,于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4日在汨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基本概况,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主要工作程序及内容、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及公众参与的方式等。
2.2公开方式
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汨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4日
网址:汨罗市人民政府网站
/mlzfw/25308/27701/27724/27986/content_1 541345.html
公示截图:
2.3公众意见情况
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4日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意见。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公示内容及时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本次评价对项目采用了网站公告的形式对外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于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30日在汨罗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
并于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7日在岳阳晚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在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后,于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17日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在新市街社区居委会、新阳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张贴公示。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报送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前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30日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在新市街社区居委会、新阳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张贴公示。
3.2公示方式
3.2.1网络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30日
网址:汨罗市人民政府网站
/25221/25222/26735/26757/27392/content_157 7990.html
公示截图:
第二次报纸公示照片
3.2.3张贴
张贴区域选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方在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后,于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17日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在新市街社区居委会、新阳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张贴公示。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报送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前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30日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在新市街社区居委会、新阳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张贴公示。
照片:
3.3查阅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场所设置在岳阳富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无评价范围内周边居民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本次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和张贴公示都未征集到公众意见。
4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4.1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本项目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和张贴公示都未征集到公众意见。
4.2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本次公众意见无未采纳情况。
5其他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报纸均在岳阳富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档备查。
6诚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