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硕考研论述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系(2007年简答)
2017年司法考试民法重点精粹:民法的适用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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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适⽤与解释
⼀、民法的适⽤:民法的适⽤指对民事法律规范的运⽤。
应遵循以下原则:
1、特别法优于⼀般法。
2、强⾏法优于任意法。
3、例外规定排除⼀般规定。
4、具体规定优先于⼀般性条款。
⼆、民法的解释:分为⽂理解释和论理解释两种
1、⽂理解释:⼜称⽂义解释,指依据法律条⽂⽂句的字义或⽂义所进⾏的解释。
2、论理解释:指斟酌法律制定的理由以及其他⼀切情事,依推理⽽阐明法律规范的真意。
论理解释主要有以下⼏种: (1)扩张解释。
⼜称扩充解释,是指仅依法律⽂句的⽂义解释不⾜以表⽰⽴法的真意时,⽽扩张该条⽂⽂句的含义作出解释。
(2)限缩解释。
⼜称缩⼩解释、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的⽂句含义过于⼴泛时,对其含义应予以缩⼩的解释。
(3)反⾯解释。
⼜称反对解释,是指法律条⽂所规定的事项,就其反⾯的意思进⾏解释。
(4)类推解释。
是指对法律⽆直接规定的事项,选择法律关于类似事项的规定进⾏解释,以类推适⽤法律。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联考法理学核心考点-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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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第 1 页 共 1 页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联考法理学核心考点:法律解释一、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特点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
与一般解释相比,法律解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首先,法律解释往往由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
其次,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这是指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
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答: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由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规律所决定的,它有助于解决法律实施中原则性与灵活性、一般与具体的矛盾,是完备立法的需要。
第一,法律解释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的必要途径。
第二,法律解释是寻求对法律规范的统一、准确和权威的理解和说明的需要。
第三,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
第四,法律解释是调节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之关系的媒介。
法最后,法律解释还具有普及法律知识,推进法制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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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考研历年试题分类解释(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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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概述:法理学很多人说难,我想主要是难在最后一个大题目,因为那是一个跨度相对大一些的题目,考察的知识点关联性比较强,需要从整体上把握。
但是,由于法硕考试本身决定这个题目不会太难,而且其考试的重点基本上涉及到公正、平等、权利、法治这些基本的概念,只是从不同角度出题目让考生进行论述而已。
比如04年就让考生从宪法的、法制史的角度进行论述平等,今年就让考生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论述权利。
为了使解释更具有条理性,法理学的编排将放弃教材以及大纲的那些章节排列。
按照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法与社会四个方面进行编辑。
一、法的本体1、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历年试题:5.在法的本质问题上,神意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2005]A.西塞罗B.萨维尼C.托马斯·阿奎那D.托马斯·霍布斯68.结合给定的材料,分析法律作用的分类以及不同作用之间的相互关系。
[2005分析]材料1:《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材料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迷私有制社会中政府的职能时曾指出:“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材料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
”16、权利是可能的,义务是必须的。
[2001判断]17、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2001判断]三、简答题(本题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2001]简述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的区别4、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
[2002判断]41.简述法的指引作用的种类。
[2002]1、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
法硕联考法理学核心考点法律解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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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联考法理学核心考点:法律解释的方法一、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在进行法律解释时为了达到解释目标所适用的方法。
1、文法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义解释、文理解释,是指严格遵循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的一种以尊重立法者意志为特征的解释。
2、逻辑解释,是采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结构,以求得对法律的确切理解。
3、系统解释,又称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
4、历史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
5、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系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
我国建立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
相应地,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
1、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它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对法律的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解释的主要任务是:第一,阐明法律实施中产生的疑义,即对法律规定本身不十分清楚、明确的条文进行说明,或者规定本身虽然清楚明确,但实施者不了解立法精神.因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
第二,适应社会发展,赋予法律规定以新的含义。
当法律已经落后于社会发展时.在尚未对原有法律作出修改、补充或废止之前,可以通过立法解释赋予法律规定以新含义。
第三,解决法条冲突以及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
有时法条之间会发生冲突,当不能以法条竞合的一般规则解决时,就需要进行立法解释。
此外,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之间有冲突时,也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具有最高效力的立法解释。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课历年简答题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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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民国民法》的主要特点
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
简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制度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
主要特点
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 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规定及其意义
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特征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利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
和义务
使职权原则的内涵
仰自由的规定
议》到《大清例律》篇章体例
的发展演变
简述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
简述我国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 简述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
保护的规定
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简述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关系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
的关系
பைடு நூலகம்
及其表现
历史意义
简述执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我国宪法关于紧急状态的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
主要构成
简述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 简述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简述 1935 年《中华民国刑法》
的主要特点
简述我国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
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革的主要措施
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 简评我国现行宪法的解释体制 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别和联系
简述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内 简述 2004 年宪法修正案关于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的主
国家监督的内容
经济制度修改的内容
要特点
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 简述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 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
会规范
区自治的区别
容
简述法律责任的分类
简述我国公民选举权的平等性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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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 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 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 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 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 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 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 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 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B. 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C. 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D. 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 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 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 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 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B. 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C. 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 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
考研法律硕士基础知识点: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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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律硕士基础知识点: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
制
导读:本文考研法律硕士基础知识点: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第一个立法解释,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我们的《立法法》稍微作了一些规定,一般认为现在立法解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包括对宪法的解释和对法律的解释两部分。
第二个司法解释,包括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
第三个行政解释,它是指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在依法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时,对有关法律和法规所作的解释。
它包括下列几种情况:一是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和法规如何具体应用所作的解释。
这种解释往往包括在它们制定的实施细则中。
另一种情况是指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对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解释。
地方国家机关对它自己制定的一些东西也可以解释。
这种解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进行解释。
凡属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
另一种情况是,凡属地方性法规如何应用的问题,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法理学之简答题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法理学之简答题](https://img.taocdn.com/s3/m/01a9a90710661ed9ad51f3bc.png)
法理学1、法的(外在)特征:(1)法具有规范性:法是人们行为的标准或规则。
(2)法具有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的意志。
(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法具有普遍性:法的效力对象的广泛性;法的效力的反复适用性。
(5)法具有程序性:法是强调程序、规定程序和实行程序的规范。
(6)法的可诉性:法具有可争讼性和可裁判性。
2、法的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2)法的社会作用:维护社会秩序与和平、推进社会变迁、保障社会整合、控制和解决社会纠纷和争端、促进社会价值目标的实现3、法的作用之局限性的体现(真题2009年简答题2)(1)法的作用的范围不是无限的(2)法律只是调整法律所能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种方法(3)法律与事实之间的对应难题也不是法律所能够完全解决的(4)法律自身的缺陷也影响其发挥作用4、法律自身缺陷的体现:立法空白、法律的滞后性、法律的僵硬性、语言的歧义性5、权利和义务的相互联系(真题2006年简答题2)(1)从结构上看,二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一方的存在与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2)从数量上看,二者的总量是相等的。
(3)从产生和发展上看,二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
(4)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
古代社会义务本位,现代社会权利本位。
6、成文法相对于不成文法的优点(1)成文法明确具体(2)成文法修改废纸的程序严格(3)成文法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与自由(4)成文法有较好的预防作用(5)成文法有利于推进社会改革7、不成文法相对于成文法的优点(真题2011年简答题2)(1)不成文法易于适应社会现实:社会变化、成文机械(2)不成文法不存在背离立法原意的问题:条文表达、不完善不周密、需要解释、解释与立法原意(3)不成文法易于发挥司法官员的创造性8、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的比较(1)法的渊源不同:民法法系国家的正式法源只是指制定法,法源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的效力;在普通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法源,遵循先例是普通法系的一个重要原则。
全国联考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模拟题2020年(69)_真题-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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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联考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模拟题2020年(69)(总分150,考试时间180分钟)单选题1. 1.下列选项中,较为完整系统地表达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主义法律观的是( )A.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B. 《德意志意识形态》C. 《共产党宣言》D. 《资本论》2. 2.之所以认为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因为它与道德存在着重要的区别。
以下不是两者之间区别的是( )A. 法可以通过约束人的行为来影响他们的思想观念B. 法适用的对象是特定的C. 法约束的仅仅是人的外在行为D. 法不能调整人的内心情感3. 3.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私有制类型的法是( )A. 奴隶制法B. 封建制法C. 资本主义法D. 社会主义法4. 4.以下法律中,主要执行政治统治职能的是( )A. 道路安全法B. 食品卫生法C. 民法D. 刑法5. 5.我国×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该法规性质上属于行政法部门B. 该法规制定后,不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 该法规虽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性D. 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该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6. 6.关于法律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所有法律原则都有指导性B. 有些法律原则具有任意性C. 所有的法律原则都具有强制性D. 有的法律原则具有规范性7. 7.《立法法》第70条规定,行政法规一般由( )签署公布令A. 国务院总理B. 全国人大主席团C. 国家主席D. 行政法规涉及的相关行业部委8. 8.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这体现了执法的( )A. 合理行政原则B. 依法行政原则C. 诚实守信原则D. 权责统一原则9. 9.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B. 法律关系是一种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C.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D.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产生的前提10. 10.将法律制裁分为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和违宪制裁的标准是( )A. 根据违法者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内容B. 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序C. 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D. 违法者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性质和实施法律制裁的主体11. 11.关于法治,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法治强调良法之治B. 法治的目的在于依法行政C. 法治要求法律得到普遍遵守D. 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12. 12.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法律规范的内容相比较道德更加明确具体B. 道德调整的范围大于法律C. 法律规范的内容更具有统一性D. 法的出现早于道德多选题13. 13.现代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A. 富勒B. 德沃金C. 凯尔森D. 罗尔斯14. 14.下列选项中是奴隶制法典型代表作的有( )A. 《汉穆拉比法典》B. 《十二铜表法》C. 《法国民法典》D. 《唐律》15. 15.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天津市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实行车辆单双号限行制度,但在清明节期间又取消了单双号限行,这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解决方法中的个案平衡原则B. 在法的价值体系中,正义是法的价值的最高级,是制约其他法的价值的法律标准C. “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这句话体现了法的正义价值D. 法的价值是法的作用的具体体现,它反映了主体与法律之间的特定关系16. 16.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当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法官可以( )进行审判A. 依据新法优于旧法原则B. 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C. 依据上位法优位于下位法原则D. 按照溯及既往的原则,适用旧法17. 17.以下关于法律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A. 法律原则是法的要素之一,规定权利义务和确定的法律后果B. 法律原则可以是非常抽象的,也可以是具体的C. 法律原则包括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D. 具有可适用性的特点18. 18.关于类推解释的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适用的方法是类推的方法B. 可以参照法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C. 类推解释普遍适用于各个法律部门中D. 可以比照最相似的其他法律规定进行处理19. 19.关于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相对法律关系以某个人对某个人体现出来B. 相对法律关系以一切人对某个人体现出来C. 绝对法律关系以某个人对一切人体现出来D. 绝对法律关系以一切人对一切人体现出来20. 20.下列构成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 )A. 王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卫生局没收非法所得,并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B. 王某通话时,其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可选择以侵权或违约为由追究手机制造商的法律责任C. 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D. 王某用10万元假币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其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21. 21.关于执政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二者之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B. 二者的实施途径和保障方式不同C. 社会主义法是执政党政策的核心D. 执政党政策充分发挥作用,能够保障、促进社会主义法的实现简答题22. 22.简述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解析(非法学)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解析(非法学)](https://img.taocdn.com/s3/m/70be7934e2bd960590c6776e.png)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解析(非法学)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单2017.1}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单2017.2}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单2017.3}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单2017.4}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B.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C.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D.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单2017.5}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单2017.6}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B.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C.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单2017.7}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简答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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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简答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53题,2012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3题)正确答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
其特征是:(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
(3)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所谓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形式合法。
涉及知识点:民法学2.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53题)正确答案: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包括:(1)专有性(或排他性、独占性)。
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独占享有,同一智力成果之上不能有两项以上完全相同的知识产权并存;(2)地域性。
知识产权只在其产生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领域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3)时间性。
知识产权通常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超出法定保护期,知识产权即消灭。
(4)客体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而智力成果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这是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重大区别。
涉及知识点:民法学3.简述商标权的内容。
(2017年法学综合课简答第33题)正确答案:商标权主要包括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和转让权等内容。
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
禁止权,是指商标权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他人行使的权利。
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涉及知识点:民法学4.(2010年真题)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
正确答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简答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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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简答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56题)正确答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1)行为人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从事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法人则应在法定的活动范围内实施行为。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内心意愿由其自愿产生,行为人的外部表示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相一致。
(3)行为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
(4)行为形式合法:法律规定必须采取某种特定形式的,应遵守法律规定。
涉及知识点:民法学2.简述一般人格权的功能。
(2010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6题)正确答案: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包括以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为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以及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
一般人格权具有:权利主体的普遍性、权利客体的高度概括性、权利内容的广泛性,是人的基本权利的特征。
一般人格权因其保护的人格利益的不确定性而具有一般条款的功能。
其功能具体包括:(1)产生具体人格权。
(2)解释具体人格权。
(3)补充具体人格权。
涉及知识点:民法学3.简述表演者的权利与表演权的区别。
(2018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54题,2018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4题)正确答案:表演者的权利是表演者对作品的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著作权。
表演者的权利的客体是作品的表演活动;表演权的客体是作品。
表演者的权利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表演者的权利中的有些权利,如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演权则有保护期的限制。
涉及知识点:民法学4.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
(2011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54题)正确答案: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有:(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2)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3)环境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4)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5)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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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题目一二三四五六总分得分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 )。
A.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C. 后法优于前法D. 法律优于行政法规2.(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立法活动的有( )。
A. 198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废除111件法律B. 2004年国务院颁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C. 2005年某高校民法典研究所公布《绿色民法典》D. 2006年某出版单位出版《物权法立法意见》3.(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法律出自国家,具有国家性,这是因为( )。
A. 统治阶级的意志都体现为法律B. 法律是以国家的名义创制的C. 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以国家主权范围为界限的D.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的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保证法律实施的是( )。
A. 道德力量B. 社会舆论C. 国家强制力D. 风土人情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我国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法的( )。
A. 历史渊源B. 理论渊源C. 政治渊源D. 效力渊源6.(真题)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讨论法律制定问题,他们各自的观点中,正确的是( )。
A. 甲说:“法律的制定又称法的创立或立法,从根本上讲,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B. 乙说:“甲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的制定是指中共中央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C. 丙说:“我基本上同意甲的观点,法律制定的目标主要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是在现代社会,某些不产生国家意志的活动也属于法律制定活动”D. 丁说:“我认为你们三人的观点都不正确,从本质上讲,法律制定实际上就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立法技术运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立法效果的好坏”7.(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关于法学的性质;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由于法学在其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知识体系,并具有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故法学是一门科学B. 由于法学解决的是人们生活所面临的问题,要为人们在规则下生活提供精神导向,因此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C. 由于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它考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各种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与相互关系,研究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关系。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3)法理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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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3)法理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3分,共6分)1.公法;【答案】公法是在民法法系中和私法相对的一种法的分类.古罗马法学家将公法定义为有关国家利益的法律;现代法学一般认为凡是涉及到公共权利,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就是公法.包括行政法,刑法和组织法等.2.法系;【答案】法系的含义和划分标准并没有完全一致的共识.一般认为,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和由此表现出的不同的外部特征对法律进行的一种分类;凡是具有共同历史传统和相似外部特征的法就构成一个法系,法系是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法的总称.西方社会最主要存在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民法法系)和英美法系(普通法法系).二、判断题(本题共19小题,每小题1分,共19分;)原始社会的习惯就是习惯法。
【答案】错误。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本题主要考察古代法律的产生形态;重点区别原始社会习惯和习惯法的关系;【考点分析】法律的产生是一个长期渐进的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过程.社会关系的调整总是从个别调整再发展到一般调整.个别调整数量的增多,就需要形成一个一般的行为规则,以便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另一方面,法又经历了从自发调整到自觉调整的过程.习惯法是国家有关机关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习惯,属于法律的正式渊源,它和习惯相比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因此说原始社会的习惯并不就是习惯法。
故本题选错。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正确。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考点分析】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前者针对一般的情况、一般的主体发布,可以反复适用,属于法的范围。
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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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解释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解释(一)法律解释具有价值取向性,并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的区别在于有无普遍的约束力。
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又称无权解释、学理解释、任意解释。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位阶1.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次序是: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主观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
2.位阶次序可以被打破但是必须要有更强理由。
(四)我国法律解释体制1.立法解释:(1)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2)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的情形: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3)两央、两高、两委(专门委员会、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解释的要求。
(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和被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
2.司法解释:(1)两高的司法解释在公布后的30日内必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两央、一高、一委可以书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其他主体提出的被称为审查的建议。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3.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4.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
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推理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律推理(一)法律推理的涵义所谓法律推理,法律推理就是在法律论辩中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
司考法理学名预习笔记——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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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法理学名预习笔记——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1.立法解释主要掌握《立法法》以下条文:第42条【法律解释权及其解释的情形】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法律教育网第43条【法律解释提案主体】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44条【法律解释草案与议程】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45条【法律解释草案的审议】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46条【通过与公布】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47条【法律解释的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行政解释:主要指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法律的解释。
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的解释。
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
凡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4.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
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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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正确答案:C解析: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A项错误。
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的是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不是历史法学派,B项错误。
社会法学派强调研究“现实的法学”,研究法律现实的各个方面,C 项正确。
分析法学派主张恶法亦法,试图将价值考虑排除在法理学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D项错误。
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正确答案:A解析:中华法系是礼法结合的法律,礼教是法律的最高原则,A项正确。
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在法国民法典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是德国民法典,B项错误。
英美法系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不是以美国法为基础,C项错误。
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历史传统,而不是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D项错误。
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 )。
A.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正确答案:B解析: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法律继承是法系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A项错误。
2017法律硕士考研真题之民法学简答和辨析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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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律硕士考研真题之民法学简答和辨析题解析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今年大的题目,总体来讲体现了民法里传统的重点。
就简答题有两道题目,一道考民法里最最重要的、最最传统考点,表件代理的构成问题。
上课当中我们都提到了。
表件代理的构成要件。
民法理论上有一定难度,经过长期学习和复习,这个考点掌握得比较牢固了。
另外一道题目稍微偏一点点,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考前没有特别强调这个题目,这个题目本身从内容来讲不太适合出简答题,今年命题人把它设计成了简答题。
这个题目属于民法里传统重点,没有在考前针对这个考点从简答题角度进行准备,考场上临时发挥应付这样的题目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我们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了8种方式。
八种方式不能全部列出来,大部分都可以把它列出来。
第一类是损害预防类的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包括返还财产。
主要是损害预防类的责任方式。
另外一类主要适用于财产领域的,包括恢复原装、赔偿损失。
还有针对精神损害的方式,包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和名誉。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不属于民法里偏的考点,而是民法里传统重点。
这样的考点也是民法里的送分题目。
今年简答题出得比较友好的,是考生友好型简答题。
辨析题,今年对于很多考生来讲有点意外,考的不是传统重点而是2013年商标法里新增考点,未注册商标保护问题。
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学了民法以后知道这样的是错误的,未注册商标受保护,只是保护程度弱于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基本原则是自愿注册,即便未注册商标照样受法律保护。
他人如果抢注,被抢注可以撤销自己未注册商标的商标。
未注册商标也受保护。
假冒未注册商标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样要赔偿,但是有可能基于正当理由被他人予以注册。
这时候允许别人申请注册商标。
总体来讲未注册商标问题两个角度把握。
第一个是照样受法律保护。
保护限度弱于注册商标。
这个考点民法里比较难的一个考点。
大家注意到最近几年我们的知识产权法部分出现了很多考题,每一年都有大题,包括简答、辨析题、案例分析之类的,可能会给知识产权相关,今年继续出现了有关知识产权的主观题,就是辨析题,未注册商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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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硕考研: 论述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系(2007年简答)
答: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
我国建立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
相应地,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
(1)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它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对法律的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解释的主要任务是:第一,阐明法律实施中产生的疑义,即对法律规定本身不十分清楚、明确的条文进行说明,或者规定本身虽然清楚明确,但实施者不了解立法精神.因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
第二,适应社会发展,赋予法律规定以新的含义。
当法律已经落后于社会发展时.在尚未对原有法律作出修改、补充或废止之前,可以通过立法解释赋予法律规定以新含义。
第三,解决法条冲突以及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
有时法条之间会发生冲突,当不能以法条竞合的一般规则解决时,就需要进行立法解释。
此外,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之间有冲突时,也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具有最高效力的立法解释。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行政解释。
行政解释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这种解释包括:国务院和各主管部门对法律、法规的解释;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对法规的解释。
此外,国家军事机关的法律解释、若干国家行政机关联合进行的解释和国家行政机关与非国家机关联合进行的解释,也可归入行政解释。
(3)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
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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