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信息技术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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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通用编码字符集(基本多文种平面)汉字15×16点阵字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中文信息技术产品所使用硬件设备得到提升,中文信息处理设备对点阵字型出现了新的需求,为了满足信息处理设备对15×16点阵的需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15年第三批“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中安排了本标准的制定工作,计划代号为20153659-T-469,标准名称为《信息技术通用编码字符集(基本多文种平面)汉字15×16点阵字型》。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仓颉博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标准主要起草人有代红、熊涛等。
2、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计划任务下达后,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和专家组,并制定了详细的标准研究实施方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负责字型设计、组织协调和标准文本起草,北京仓颉博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字型设计,火箭军装备研究院第四研究所和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负责字型纠错修改,专家组负责字型审查工作。
按照标准实施方案的要求,标准编制组于2016年6月底,分批提供了15×16点阵字型的设计初稿,并将字型设计初稿提供给字型专家审查,在设计点阵字型时对有疑问的字进行查证讨论,做到每个字的修改确定有据可查。根据字型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标准编制组对字型设计初稿进行修改,于2017年7月底前完成了对字型设计初稿的修改整理。在对字型设计稿修改的同时,标准编制组还进行了标准文本的起草工作,2017年10月完成了标准草案。2017年11月标准草案提交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进行标准专家内审,标准起草组根据标准内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形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向各位征求意见。
3、标准编制的主要成员单位及其所做的工作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仓颉博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火箭军装备研究院第四研究所等单位负责起草。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负责标准文本的起草、标准研究的组织协调,北京仓颉博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标准字型数据的制作和修改,火箭军装备研究院第四研究所负责标准字型数据的审查,其他单位参与标准起草工作。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主要内容的论据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标准依据编码字符集国家标准GB/T 13000中基本多文种平面中CJK统一汉字、CJK统一汉字扩充A及《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其余汉字的内容和编码顺序制定,汉字的位置与GB/T 13000中的编码位置相对应。字形依照196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和2013年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而设计,以确保字形的准确性与规范化。
本标准以GB/T 13000编码字符集基本多文种平面中CJK统一汉字、CJK统一汉字扩充A规定的27558个汉字及《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其余196个汉字为依据设计了15×16点阵字型。
本标准编制的原则是充分利用15×16点阵栅格进行设计,要求足格、清晰、准确。对点阵字的设计满足如下要求:
●准确:字形正确,笔形规范;
●清楚:黑白适中,笔画清晰;
●美观:字的结构端正,大小匀称,组合比例协调,充分体现汉字字体风格。
为适应中文信息处理的发展和国际信息交换及汉字的规范化、标准化需求,在研制汉字字型的过程中,考虑到本标准的使用范围、时间和影响等因素,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字形的正确性
常用字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依据容易确定,而超出规范字表的一些字在不同的字典里列出的字形不一致,因此,在字形整理时,不仅根据整理汉字字形的规则,还参考已有的标准及《康熙字典》、《汉语大字典》、《中华字海》等工具书,本着不放过任何一个疑问的原则,经过专家组的反复逐字审查讨论确定。
(2)规范性
虽然国家早已公布了规范字表,但是实际应用中,如报刊、杂志、书籍,甚至个别字典中,仍然有不规范的字出现。在设计和整理字形时,为保证每个字在字形结构、笔画数、笔形等方面做到准确、规范,编制组查证了大量的资料,并
进行了多次研究,特别对那些笔形容易出错的字进行了重点检查。在保证每个字形正确的前提下,整个字库要做到相同的部件尽量统一,防止出现前后矛盾。
(3)美观性
由于本标准所收的汉字数量多、字形结构复杂,笔画多的字占比大,受点阵字型像素空间的限制,给字型设计增加了难度。为了保证整副字的质量,在字形设计时,对字的结构特征做了分类,结合人的视觉因素和阅读效果,在进行实验对比的基础上,使整副字达到结构端正、大小一致、排列整齐、字形清晰。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无
四、知识产权情况说明
本标准不涉及知识产权及专利内容。
五、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
无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目前暂无与本标准相对应的国际标准。
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是为配合编码字符集国家标准GB/T 13000《信息技术通用编码字符集(UCS)》的使用而制定的,本标准依据GB/T 13000编码字符集基本多文种平面中CJK统一汉字、CJK统一汉字扩充A规定的27558个汉字及《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其余196个汉字设计了15×16点阵字型,字汇和字序与GB/T 13000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
建议本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
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建议本标准发布后,实施过渡期半年。
十一、替代或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替代GB 19966-2005。
十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有许多有关汉字字形共性的问题和一些字的个性问题需要一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