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职业 专科 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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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近几年来,我国体育高等教育在众多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高校体育机构已经被视为体育发展和提升教育事业质量的重要支点,有效地推动了社会发展。

近年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特别是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的改革,更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鉴于此,为了引导学校体育教学科学有序发展,按照中央精神,特制定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一、总则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分制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体育活动管理条例》以及中央有关体育教育的规定,制定本纲要。

2、本纲要适用于全国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教学及体育课程教学指导。

二、目的本纲要的宗旨在于通过更准确地定义、提出和实施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进一步提升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的质量,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发展,激发学生运动潜能,构建理想的文化素质,提升社会运动参与率,增强学校体育教学质量改革的力度,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助推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原则1、以学生身心健康为宗旨,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把实施体育课程教学指导作为最终的目的。

2、注重以学生的实践能力发展为主,紧扣学生体育课程教学,注重学生体育与社会实践交往。

3、积极引入科学的教学体系,以改革的创新的思路,实施科学的体育教学模式,推动体育课程及教学改革。

4、注重体育课程教学和体育活动的完整性,切实加强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

5、采取“正规化、系统化、综合化”的指导思路,实施“以教师为主体,学生为主体”的体育教学管理。

四、体育课程的内容与教学要求1、体育课程的内容普通高校的体育课程内容包括三部分:有氧运动、室内体育和田径体育。

其中,有氧运动包括跑步、游泳、太极拳、跆拳道等;室内体育包括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田径体育包括足球、排球、田径等项目。

2、体育课程教学要求(1)加强学生体育课程教学质量管理。

学校要严格落实课程质量监控制度,加强体育教师的教学质量管理,实施体育课程建设的统一跟踪考核,真正实现“学分制”的质量追求。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2.08.06•【文号】教体艺[2002]13号•【施行日期】2002.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2002年8月6日教体艺[2002]13号)现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印发给你们,请各主管部门转发所属高校。

《纲要》自2002年新学年开始先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施行,以取得经验。

2003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国所有普通高校中施行。

各地、各校在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已经施行《纲要》的学校即不再施行教体〔1992〕11号文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使当代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准发布实行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精神,在总结高等学校体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大学生在体育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普通高等学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体育课程建设和评价的依据。

一、课程性质第一条体育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体育课程是寓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于身体活动并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第三条基本目标基本目标是根据大多数学生的基本要求而确定的,分为五个领域目标。

1.运动参与目标:积极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并基本形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能够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学习《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的思考

学习《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的思考

学习《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
要(试行)》的思考
张诗雄
【期刊名称】《当代体育科技》
【年(卷),期】2012(002)031
【摘要】本文首先对《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提出作出详细的介绍,然后对《纲要》的新理念与新要求作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其中包括对课程性质与任务,课程设置与结构等方面的论述,最后对《纲要》的学习与贯彻提出了一些思考与建议.
【总页数】2页(P86-87)
【作者】张诗雄
【作者单位】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湖北武汉43020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80
【相关文献】
1.高职院校如何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J], 赵苏喆;余卫平
2.学习《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的思考 [J], 张诗雄
3.普通高校体育课程目标评析——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修订的思考 [J], 鲍军超
4.广东省高职院校实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J], 陈绿波
5.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学习评价 [J], 陈军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纲要》自2002年新学年开始先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施行,以取得经验。

2003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国所有普通高校中施行。

各地、各校在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已经施行《纲要》的学校即不再施行教体〔1992〕11号文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使当代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准发布实行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精神,在总结高等学校体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大学生在体育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普通高等学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体育课程建设和评价的依据。

一、课程性质第一条体育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体育课程是寓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于身体活动并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第三条基本目标基本目标是根据大多数学生的基本要求而确定的,分为五个领域目标。

运动参与目标:积极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并基本形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能够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运动技能目标: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自己的运动能力;掌握常见运动创伤的处置方法。

身体健康目标:能测试和评价体质健康状况,掌握有效提高身体素质、全面发展体能的知识与方法;能合理选择人体需要的健康营养食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具有健康的体魄。

心理健康目标:根据自己的能力设置体育学习目标;自觉通过体育活动改善心理状态、克服心理障碍,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运用适宜的方法调节自己的情绪;在运动中体验运动的乐趣和成功的感觉。

高职院校如何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高职院校如何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Ho t w i l e t o mp e n m n
Ed c t n Cu rc lm e c i gGud l e o mm o u a o r i u T a hn iei sfrCo i u n n
I s t ts o g e n t u e fHih r L翰nl 喀 i i a i d a c d v c t n lc l g s i i n Ch n a v n e o a i a o l e I n o e Z- O S ・h ,Y e・ ig I u z e U W ipl I l
培养与提高 , 与现代 高速 发展 的知识经 济接轨 。在 此过程 ,
体现出高职院校 自己的特色 。如果说 , 以前高职体育的课程
设置 还可以依 附普通高校 的模式 , 十几年后也应该探索 出 自
己的路子了 , 遗憾的是状况仍没改变。
1 高职体 育课 程 改革的 依据
11 《 。 指导纲要> 的指导性 20 年我 国颁布了新的《 国普通 高等 学校体育课程教 02 全
Ke od :hs a E I o uruu h l G i le r oio stt fI0 I咄 y rsP yi l dc nC rclm I i u ensf iInI tu s0 -  ̄ J w c l i I g d i o C Ii n i e n i e V/ vctnl oee p 砌 euao u i l St oaoa clg ; h I  ̄ i l d ctncrc u i ru m
t erel dot fs ol 由 sol b re ravne oaoa pyi l dctncrclm b ok g r udua a c o 咖 a rn u 0 h hu efm df dacdvctnl hs a euao uru yw ri d o o i c i i u n

广东省高职院校实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广东省高职院校实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i g r Vo a i n lSc oo s i n Hi he c to a h l n Gua do o i c ng ng Pr v n e
CHEN Lv—b o
( e a m n o h s a E u a o f u n dn d s yT c ncl ol e G a gh u5 0 0 C ia D pr et f yi l d ct no a g o gI ut eh ia C l g , u n zo 5 0, hn ) t P c i G n r e 1
Absr t:Usngt e me h d fltr t r e iw ,e p r n e ve n t ac i h t o s o i a u e r ve e x e tit r iwi g,q si n ie n e tg to ue to nar si v sia in,t spa e n e tg tst e hi p ri v siae h
第2 9卷 第 6期 20 0 9年 1 1月
广州体育学 院学 报
J u a fGu n z o p r Unv ri o r lo a gh u S o iest n t y
V0. 9 No 6 12 .
No e. 09 v 20
广 东省 职 实施 《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体 育 课 程 高 院校 全 教 学指 导 纲 要》 的现 状 调 查 与 对 策 研 究
Re e r h n t m p e e a i n o s a c o he I l m nt to f“t a h n ui a e o ln o e c i g g d nc uti e f r 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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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高专)体育课程在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具有不可替代性。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职高专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5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在体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高职高专院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和对体育课程建设与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课程性质第一条体育课程是高职高专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达到增强体质(体能)、掌握体育知识、技术与技能、促进体育素养与健全人格养成,提高职业准备水平为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高职高专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体育课程是寓体育知识技能学习掌握与运用、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教育、职业综合素质养成教育于体育学习活动之中的教育过程,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高素质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第三条基本目标通过体育课程学习,培养学生体育兴趣,掌握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法,至少熟练掌握一项体育运动的基本技战术;全面发展体能素质;养成自觉参与锻炼的行为习惯,提高终身体育锻炼能力;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良好的人格特征、积极的竞争意识以及团队合作态度。

第四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是在实现基本目标的基础上,针对学有余力的同学及高职高专的专业特性制定的。

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体育运动处方,具有较高的体育文化知识素养、体育运动技能水平和体育观赏能力,形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与提高终身体育的能力。

结合今后从事职业的职业资格标准,利用体育的手段,掌握发展职业体能的方法,了解常见职业性疾病的成因与预防与体育康复的方法,促进良好职业综合素养的形成。

《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高专)体育课程在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具有不可替代性。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职高专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5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在体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高职高专院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和对体育课程建设与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课程性质第一条体育课程是高职高专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达到增强体质(体能)、掌握体育知识、技术与技能、促进体育素养与健全人格养成,提高职业准备水平为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高职高专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体育课程是寓体育知识技能学习掌握与运用、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教育、职业综合素质养成教育于体育学习活动之中的教育过程,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高素质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第三条基本目标通过体育课程学习,培养学生体育兴趣,掌握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法,至少熟练掌握一项体育运动的基本技战术;全面发展体能素质;养成自觉参与锻炼的行为习惯,提高终身体育锻炼能力;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良好的人格特征、积极的竞争意识以及团队合作态度。

第四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是在实现基本目标的基础上,针对学有余力的同学及高职高专的专业特性制定的。

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体育运动处方,具有较高的体育文化知识素养、体育运动技能水平和体育观赏能力,形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与提高终身体育的能力。

结合今后从事职业的职业资格标准,利用体育的手段,掌握发展职业体能的方法,了解常见职业性疾病的成因与预防与体育康复的方法,促进良好职业综合素养的形成。

三、课程设置与结构第五条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列入课表的必修课教学时数不得少于108学时,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评奖评优的必要条件之一。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内容涉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及教学重点。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出台,为全国中小学校的体育
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引导和支持,保证了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的体系化、系列化和规范化。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将体育教育作为高等学校教育体
系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积极探索体育课程开发与教育质量改善有效方式,开展体育课堂教学、体育实践和体育文化活动,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重点突出了体育教学的定位,牢
固树立“增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培养学生科学文明、乐观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理念,旨在营造学生健康、民族有文化、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发挥留学生素质、引领学生迈向成功的发展方程。

在体育教学的实施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着重强调
要回归体育本质,以实际教学为主,增强锻炼,强化理论学习,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教育服务。

让体育教育走深走实,走出一条素质教育与体育教育完美结合的教学路。

总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体
育教育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指导,有效推动了体育教育的发展,促进体育课堂教育改革,更好地助力了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解读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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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纲要相对于我们传统的课程教学而言是一个新的事物有一个认知的过程但它不是空穴来风它还是有着比较坚实的实践经验和科学的探索作为基础的它之所以引起了许多的疑惑这是新旧事物之间发生交替转换时的斗争表现它在某些方面比较超前的认识反映了制定者或推行者矫枉过正的思路与想法我们的体育课程在发展的道路上改革创新与传统经验是永恒的一对矛盾在传统经验的基础上改革创新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形成新的传统和经验这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

《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育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育教学指导纲要》
第十五条 积极开发与充分利用学校体育课程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发国家和省市优质、开放共享型课程资源,提升课程信息化、网络化、特色化和精品化的课程建设水平。
第十六条 体育课程教材的审定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统一规划与组织。鼓励各校采用“教指委”推荐的高职高专国家级规划教材;本着“一纲多本”和“保证质量”的原则,教材主编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各地、各校不得选用未经“教指委”审定通过的体育课程教材;各校自行编写的体育讲义,试用期不得超过一年。
五、课程建设
第十三条 体育教师要与时俱进,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养。学校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定期接受教育培训,完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逐步提高学历水平,体育师资队伍合理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
第十四条 学校应根据本纲要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体育教学大纲,制定教学目标,选择教学内容,制定体育学习评价标准,加强对体育教学过程控制和评价,提高体育课教学的质量与效益。根据体育课教学的特点,为确保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班人数一般以35人左右为宜。
第十一条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为主的教学形式,在运动实践教学中注意渗透相关体育理论知识,并运用多种形式和现代教学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体育理论课时数占体育总课程的比例在10%左右。
第十二条 改革体育教学方法,提倡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边互助活动,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体创造性。加强教法与对学法的研究,切实加强对学习方法和练习方法的指导,提高学生自学、自练的能力。
本纲要是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在体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高职高专院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和对体育课程建设与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课程性质
第一条 体育课程是高职高专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达到增强体质(体能)、掌握体育知识、技术与技能、促进体育素养与健全人格养成,提高职业准备水平为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高职高专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

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

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高等职业(专科)教育培养的是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职高专学生身心和谐发展,造就具有高技能高素质的应用型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务院批准发布实行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为基础,在总结近几年来高职高专院校体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高职高专学生在体育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标准和教学大纲,并对体育课程建设和评价的依据。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第一条:高职高专体育课程(全称为体育与职业体能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健康水平、完善与职业岗位相适应的身体素质储备、提升体育和职业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高专院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高职高专体育课程具有公共性特点,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所有学生,关注他们在全面发展体能、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对运动项目的选择和学习,培养运动爱好和专长,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提高体育实践能力,养成坚持体育锻炼的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高职体育课程同时具有职业专门性特点,学生通过体育课程的学习与身体锻炼,在体育基本素养和身体运动能力全面提高的基础上,结合高职高专教育特征与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针对职业岗位标准,利用合理的体育手段,促进职业专门性身体技能和身体素质的发展,达到发展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的目的,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高职院校如何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高职院校如何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How to implement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Teaching Guidelines for Common Institutes of Higher Learning in China in advanced vocational
colleges
作者: 赵苏喆[1];余卫平[1]
作者机构: [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广东深圳518055
出版物刊名: 体育学刊
页码: 81-84页
主题词: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高职院校;体育课程
摘要: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指导思想和职业劳动中“发展”与“补偿”的理论,认为高职体育课程应该着重从发展学生职业素质能力和学生个性发展价值取向两个方面着手,形成以体育课程教学为主,课外、校外相结合的体育课程体系。

试行的《高职体育课程指导纲要》与《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对比研究

试行的《高职体育课程指导纲要》与《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对比研究

Sport年月总第期2013974投稿日期:2013-07-12作者简介:陈翔(1979~),讲师,硕士。

研究向:体育教育。

《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高职纲要》)是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总结近年来高职院校体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基础上制订出来的。

它取代了自2003年以来普通高职院校贯彻实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普高纲要》),成为高职高专院校开展体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实施《高职纲要》已经成为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育面临的重要工作。

本文将通过对2份指导纲要进行对比研究,从而加深对《高职纲要》的解读和认识,促进高职院校更好的贯彻实施《高职纲要》。

1 结果与分析1.1 教学指导思想的变化《普高纲要》的主要指导思想有:强调“健康第一”的观念;推行“终身体育”的理念;开展素质教育的思想;明确了高校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关系以及对课程进行综合评价的质量观等。

《高职纲要》的指导思想则在延续了《普高纲要》素质教育、“终身体育”“健康第一”的基础上创新性的提出了“利用体育手段,促进学生职业素养发展,为高职培养目标服务的思想”,从而赋予了高职体育课程新的目标和任务。

两相比较,《高职纲要》的课程教学指导思想是在《普高纲要》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与创新,从而更加符合高职教育的要求,体现了高职教育的特征。

1.2 课程性质的变化与《普高纲要》相比,《高职纲要》对体育课程的性质表述突出了“职业性”的特点,更加契合高职的培养目标。

《高职纲要》阐明了课程的性质:高职高专体育课程全称是体育与职业体能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健康水平、完善与职业岗位相适应的身体素质储备、提升体育和职业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高专院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体育【发文字号】教体艺[2002]13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2.08.06【实施日期】2002.08.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2002年8月6日教体艺[2002]13号)现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印发给你们,请各主管部门转发所属高校。

《纲要》自2002年新学年开始先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施行,以取得经验。

2003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国所有普通高校中施行。

各地、各校在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已经施行《纲要》的学校即不再施行教体〔1992〕11号文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使当代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准发布实行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精神,在总结高等学校体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大学生在体育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普通高等学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体育课程建设和评价的依据。

第一条体育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体育课程是寓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于身体活动并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基本目标基本目标是根据大多数学生的基本要求而确定的,分为五个领域目标。

1.运动参与目标:积极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并基本形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能够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高专)体育课程在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具有不可替代性。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职高专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5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在体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高职高专院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和对体育课程建设与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课程性质第一条体育课程是高职高专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达到增强体质(体能)、掌握体育知识、技术与技能、促进体育素养与健全人格养成,提高职业准备水平为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高职高专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体育课程是寓体育知识技能学习掌握与运用、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教育、职业综合素质养成教育于体育学习活动之中的教育过程,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高素质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第三条基本目标通过体育课程学习,培养学生体育兴趣,掌握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法,至少熟练掌握一项体育运动的基本技战术;全面发展体能素质;养成自觉参与锻炼的行为习惯,提高终身体育锻炼能力;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良好的人格特征、积极的竞争意识以及团队合作态度。

第四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是在实现基本目标的基础上,针对学有余力的同学及高职高专的专业特性制定的。

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体育运动处方,具有较高的体育文化知识素养、体育运动技能水平和体育观赏能力,形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与提高终身体育的能力。

结合今后从事职业的职业资格标准,利用体育的手段,掌握发展职业体能的方法,了解常见职业性疾病的成因与预防与体育康复的方法,促进良好职业综合素养的形成。

三、课程设置与结构第五条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列入课表的必修课教学时数不得少于108学时,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评奖评优的必要条件之一。

高职体育教学大纲

高职体育教学大纲

高职体育教学大纲一、引言体育教育是高职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具有培养学生身体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高职体育教学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大纲,以提供指导和标准,促进高职体育课程的全面优化和提升。

二、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包括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度等方面的发展;2. 培养学生良好的运动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个人综合素质;3. 培养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作能力;4. 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和热爱,并能够长期坚持锻炼。

三、教学内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体育技能的训练,如跑步、跳远、投掷等;2. 常见体育项目的规则和技巧教学,如足球、篮球、羽毛球等;3. 健身操和有氧运动的学习和实践;4. 团队合作项目的训练,如接力赛等;5. 体育知识和体育伦理道德的教育。

四、教学方法为了提高教学效果,本课程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示范和讲解:通过示范和讲解,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技能和规则;2. 练习和实践:通过反复练习和实践,巩固学生的技能,并提升其身体素质;3. 比赛和演示:通过组织比赛和演示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和竞争意识;4. 团队合作:通过团队合作项目的训练,培养学生的合作和沟通能力;5. 讨论和思考:通过讨论和思考,引导学生深入理解体育知识和伦理道德。

五、教学评估为了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效和教学效果,将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性格评估:评估学生的运动品质、运动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2. 体能测试:评估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3. 技能测试:评估学生掌握的体育技能和运动项目的水平;4. 课堂表现: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表现和进步情况;5. 个人报告:要求学生撰写个人报告,总结学习体会和自我评价。

六、教学资源为了支持教学工作的开展,将提供以下教学资源:1. 体育器材和场地:提供适当的体育器材和场地,以支持教学实践;2. 参考资料和教材:提供相关的参考资料和教材,供学生学习和参考;3. 多媒体设备:提供多媒体设备,以辅助教学和演示。

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

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

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试行)高等职业(专科)教育培养的是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职高专学生身心和谐发展,造就具有高技能高素质的应用型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务院批准发布实行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为基础,在总结近几年来高职高专院校体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高职高专学生在体育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标准和教学大纲,并对体育课程建设和评价的依据。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第一条:高职高专体育课程(全称为体育与职业体能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健康水平、完善与职业岗位相适应的身体素质储备、提升体育和职业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高专院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高职高专体育课程具有公共性特点,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所有学生,关注他们在全面发展体能、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对运动项目的选择和学习,培养运动爱好和专长,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提高体育实践能力,养成坚持体育锻炼的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高职体育课程同时具有职业专门性特点,学生通过体育课程的学习与身体锻炼,在体育基本素养和身体运动能力全面提高的基础上,结合高职高专教育特征与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针对职业岗位标准,利用合理的体育手段,促进职业专门性身体技能和身体素质的发展,达到发展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的目的,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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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
要(试行)
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高专)体育课程在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具有不可替代性。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职高专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5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在体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高职高专院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和对体育课程建设与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课程性质
第一条体育课程是高职高专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达到增强体质(体能)、掌握体育知识、技术与技能、促进体育素养与健全人格养成,提高职业准备水平为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高职高专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体育课程是寓体育知识技能学习掌握与运用、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教育、职业综合素质养成教育于体育学习活动之中的教育过程,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高素质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
第三条基本目标
通过体育课程学习,培养学生体育兴趣,掌握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法,至少熟练掌握一项体育运动的基本技战术;全面发展体能素质;养成自觉参与锻炼的行为习惯,提高终身体育锻炼能力;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良好的人格特征、积极的竞争意识以及团队合作态度。

第四条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是在实现基本目标的基础上,针对学有余力的同学及高职高专的专业特性制定的。

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体育运动处方,具有较高的体育文化知识素养、体育运动技能水平和体育观赏能力,形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与提高终身体育的能力。

结合今后从事职业的职业资格标准,利用体育的手段,掌握发展职业体能的方法,了解常见职业性疾病的成因与预防与体育康复的方法,促进良好职业综合素养的形成。

三、课程设置与结构
第五条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列入课表的必修课教学时数不得少于108学时,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评奖评优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六条学校应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多种类型的体育课程:可打破原有的院(系)别、班级建制,重新组合上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需要;各校可供学生选择的体育项目数应不少于8个;学生接受同一项目的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学年。

第七条在必修课的基础上,应根据学生体育兴趣、专业(群)人才培养实际需求开设体育选修课。

对部分因病、因伤、肢体残疾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要学习目标的体育课程。

第八条要强化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体育锻炼工作的管理,保证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落实。

第九条应努力将公共体育课教学与专业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体育锻炼、运动训练与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体育社团活动等纳入体育课程化管理,形成课内外、校内外有机联系和具有鲜明职业特点的课程体系。

四、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
第十条选择和确定体育课程内容,应紧扣课程的主要目标,实现健身性、实效性、科学性、人文性、职业准备性的有机统一。

以“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作为确定课程内容的基本出发点,以身体练习为作为体育课程的主要载体;根据学生体育兴趣、地域、气候、场馆设施以及专业(群)等特点选择课程内容,强化身体素质练习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内容在
课内的体现,提高课程对学生健康的促进作用;以人为本,遵循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兴趣爱好,适应学生个性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素质结合专业(群)人才培养规格,反映职业岗位所需要的职业体能、职业病康复体育处方和职业综合素养。

第十一条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为主的教学形式,在运动实践教学中注意渗透相关体育理论知识,并运用多种形式和现代教学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体育理论课时数占体育总课程的比例在10%左右。

第十二条改革体育教学方法,提倡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边互助活动,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体创造性。

加强教法与对学法的研究,切实加强对学习方法和练习方法的指导,提高学生自学、自练的能力。

五、课程建设
第十三条体育教师要与时俱进,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养。

学校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定期接受教育培训,完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逐步提高学历水平,体育师资队伍合理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

第十四条学校应根据本纲要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体育教学大纲,制定教学目标,选择教学内容,制定体育学习评价标准,加强对体育教学过程控
制和评价,提高体育课教学的质量与效益。

根据体育课教学的特点,为确保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班人数一般以35人左右为宜。

第十五条积极开发与充分利用学校体育课程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发国家和省市优质、开放共享型课程资源,提升课程信息化、网络化、特色化和精品化的课程建设水平。

第十六条体育课程教材的审定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统一规划与组织。

鼓励各校采用“教指委”推荐的高职高专国家级规划教材;本着“一纲多本”和“保证质量”的原则,教材主编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各地、各校不得选用未经“教指委”审定通过的体育课程教材;各校自行编写的体育讲义,试用期不得超过一年。

六、组织与保障
第十七条学校应按核定的生师比配备合格的体育专任教师,外聘体育教师人数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体育教师应享受与校内其它学科老师同等的课酬、工作量补贴等待遇。

学校应确保每年度体育教师服装等其它劳动保障条件。

体育教师应及时准确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汇总、上报工作,并开展结果分析以及促进对策研究,学校应参照每个体育教学班不少于8学时的教学工作量计酬。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厅[2004]6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场地器材的规划和建设,国家及各省市示范性、骨干类高职院校应达到发展配备类标准。

采取措施提高体育场地、器材与设施的利用率,合理延长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时间,满足体育课程和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实际需要。

第十九条学校应为体育课程提供基本的运行费用,单独设立体育教学专项经费,除体育固定资产、大型运动竞赛投入外,每年度生均日常体育维护费不少于学校生均经费的4%。

第二十条学校要逐步实现体育课程的科学化、系统化和网络化管理,建立学校体育综合管理系统,完善学校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体育场馆设施服务等科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完善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后勤处、卫生所(医务室)等部门与体育教学部门共同构建学校在体育课程教学、运动训练与竞赛、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类社团(俱乐部活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的保障机制和协作机制。

体育教师人数超过10人的院校应将体育教学部门设置为独立的二级教学部门。

七、课程评价
第二十二条学生的学习评价应是对学习效果和过程的评价,主要包括体育与健康知识、学习态度与运动参与、体能素质与职业体能、运动技能、
健全人格与体育素质等,通过学生自评、互评、书面考核和教师评定等方式进行。

评价中应强化激励、发展功能,注重过程评价,将学生的进步幅度纳入评价内容。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学生参与纳入课程化管理阳光体育活动(课余体育锻炼情况)情况,也应反映评价结果之中。

第二十三条教师的教学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师业务素养(专业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学工作量)和课堂教学两个方面,通过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课程建设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结构体系、课程内容、教材与体育课程资源建设、课程管理、师资配备与培训、体育经费、场馆设施以及课程目标的达成程度等,采用多元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评价过程中,应重视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反应,重视社会、专业(群)有关方面的评价意见。

第二十五条体育课程建设的评价由教育部门组织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评价方案,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和表彰奖励工作,以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评价的主要条目应纳入学校年度工作报告之中,向社会公示。

七、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纲要》适用于全国普通高等职业(专科)类院校,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及高职高专院校体育类专业不适用于本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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