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地下水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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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防护措施为防止物料、废物等跑、冒、滴、漏以及产生渗漏水污染地下水,特要求采取以下地下水防护措施:工程分三个防渗区域,分别为重点、一般、非防渗区,具体如下:①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镀锌车间、发蓝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间及事故水池等区域。
重点防渗区铺砌地坪地基必须采用粘土材料,且厚度不得低于100cm。
粘土材料的渗透系数≤10-7厘米/秒,在无法满足100cm厚粘土基础垫层的情况下,可采用30cm厚普通粘土垫层,并加铺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重点防渗区除对地坪地基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外,进一步采取如下的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事故收集池采用防渗混凝土+HDPE膜(1.5mm厚、渗透系数不高于1.0×10-11cm/s的HDPE膜作为防渗层);②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包括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其余部分地面,包括原料库、成品库,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1级的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约0.4×10-7cm/s,厚度不低于20cm)硬化地面。
③非防渗区非防渗区包括厂区绿化区域、办公楼、食堂等,不采取防渗措施。
除此之外,工程仍需要采取如下防治措施:1)实施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漏滴,将污染物的泄露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2)对厂内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站池体及排放管道均做防渗处理;3)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
4)建立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留等措施;5)厂区内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实时监测该区域地下水受污染情况。
一旦发3-22现地下水受到污染,应及时采取必要阻隔措施。
本项目分区防渗况具体见下表:表3.5-4 项目地下水防渗分区表序号车间名称分区类别防渗要求1 镀锌车间、发蓝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间及事故水池重点防渗区混凝土浇注+铺设HDPE防渗膜。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6万吨焦亚硫酸钠及年产2万吨无水亚硫酸钠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焦亚硫酸钠)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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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1203实施);
1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13、《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0号,20060220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09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
8、《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2015年4月24日修订);
2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发[2012]263号);
2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
2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
附件3项目规划证明
附件4侯镇项目区投资合同
附件5污水处理协议
附件6监测报告
附件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一览表附件8企业需做现状环境影源自评估报告文件附件9应急预案备案
附件10承诺函及改进计划
附件11安评意见
附件12罚款
附件13寿光市环保局监管意见
附件14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
1
1.1
1.1.1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04.24.修订,20150101实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dd7951f276a20029bc642d1d.png)
附件4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10月目次第一章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编制依据 (1)1.4 术语与定义 (2)1.5 指导原则 (3)1.6 组织编制单位 (3)第二章工作内容与流程 (4)2.1 工作内容 (4)2.2 工作流程 (4)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方法 (7)3.1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 (7)3.2 地下水脆弱性评估 (14)3.3 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 (19)3.4 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23)3.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24)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技术报告及成果图表 (29)4.1 报告编制大纲 (29)4.2 成果图 (29)4.3 成果表 (31)附录 A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评估结果分析表(参考式样) (32)附录 B岩溶区域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指标说明 (35)附录 C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说明 (40)附录 D权重和参数敏感度分析 (45)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1.2.1 本指南适用于区域尺度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评估区面积一般不小于0.4万km2,精度一般不小于1:25万。
1.2.2本指南主要包括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报告图集编制要求等方面。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GB/T 14175 水文地质术语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 15218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10 环境影响评估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T 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0.11)
![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0.11)](https://img.taocdn.com/s3/m/982756cd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c2.png)
中华人民XX国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eepage prevention works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GB ×××××-2011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XX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XX 月 日
xxx出版社
2011北 京
中华人民XX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xx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公告
现批准《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2011,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其中,第XXX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选择防渗方案时应重视施工、材料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要求。
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施工技术人员应掌握所承担防渗工程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施工中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做好施工记录。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监理,施工结束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
本规范共分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工程设计、防渗工程材料、防渗工程施工及质量检验、防渗工程验收、地下水污染监控。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石化集团XX石油化工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建议和意见反馈给中国石化集团XX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地址:XX省XX市中州西路27号;邮政编码:47100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根据地下水导则要求
![根据地下水导则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d0b73fe07c1cfad6195fa773.png)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主要特征
难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露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易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露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
分级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强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
弱
难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中—强
难
弱
易
一般防渗区
弱
易—难
其他类型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中—强
难
中
易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强
易
简单防渗区
中—强
易
其他类型
一般地面硬化
中
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10-6cm/s<K≦1×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弱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防渗分区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Fra bibliotek物控制难易程度
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https://img.taocdn.com/s3/m/474d9c4b55270722192ef7a0.png)
一、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安全系数 取150%,污染物水平迁移时间T一级保护区取100 d,二级保护区取1000d。
根据甘肃省天水地质工程勘察院《甘肃省泾川县城区供水水源地(屈潭沟—二十里铺)前期论证报告》、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测院《甘肃省泾川县县城供水水源地水文地质勘测报告》等报告提供的有关资料,确定水源地水文地质参数,结果见表1。
表1 泾川县水源地水文地质参数1.1 水源井保护区半径计算根据经验公式(1)计算得一、二级保护区半径见表2。
表2 泾川县各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半径经验公式计算值1.2 计算成果对比分析及保护区半径确定根据水源保护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对泾川县王村镇、水泉寺、杨柳湾3个水源地采用经验公式进行了计算。
对计算结果与技术规范提供的经验值(表3)表3 孔隙水潜水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验值进行比较,根据规范规定:“在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尽可能小”这一原则,结合水源地周围主要工程项目布局现状,最后确定王村镇、水泉寺2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半径为500 m,二级保护区半径均为5000 m,杨柳湾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半径为200 m,二级保护区半径均为2000 m。
泾川县水源地保护区实际采用半径见表4。
表4 泾川县水源保护区实际采用半径1.3水源保护区范围地下水一级保护区的划分,如果水源为单井,将以单井影响半径的外切正方形为保护区,如果水源为群井,则以单井影响半径画圆,各单井圆外切线交点所构成的多边形为保护区。
地下水二级保护区是在一级保护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半径扩大10倍进行划分。
1.3.1一级保护区范围泾川县城区饮用水3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共3个,总控制面积15.259 km2。
其中:王村镇水源地1个,控制面积11.27 km2,控制点W1—2、W1—3在泾河左岸一级阶地上;水泉寺水源地 1 个,控制面积3.07km2;杨柳湾水源地1个,控制面积0.919 km2。
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
![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91b514563968011ca30091ed.png)
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2019年9月目次第一章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编制依据 (1)1.4术语与定义 (2)1.5指导原则 (2)1.6组织编制单位 (2)第二章工作内容和流程 (4)2.1工作内容 (4)2.2工作流程 (4)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技术方法 (6)3.1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 (6)3.2地下水脆弱性评估 (13)3.3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16)3.4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 (18)第四章报告编制要求 (23)4.1报告文本 (23)4.2成果图 (23)4.3成果表 (25)附录A (资料性附录)岩溶区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指标说明 (26)附录B (资料性附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报告编制大纲 (30)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遏制我国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监督防治,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区域尺度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精度一般不低于1:25万。
1.3编制依据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 25.6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77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1.4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指污染源对地下水的影响程度,取决于污染源的类型、规模、释放污染物的可能性、污染物的毒性等。
地下水系统划分导则GWI-A5(11.17)
![地下水系统划分导则GWI-A5(11.17)](https://img.taocdn.com/s3/m/8bd2b710a300a6c30c229fc2.png)
GWI-A5地下水系统划分导则中国地质调查局2004年11月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导则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全国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问题调查评价》(以下简称“项目”)专门制定。
1.2 本导则规定了地下水系统的基本概念、地下水系统划分的原则,并阐述了地下水系统分区分级的基本原则要求。
1.3 本导则只适用于“项目”中地下水系统划分。
1.4 本导则可供有关调查评价工作参考。
2引用标准及规范供水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 50027-2001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0 000) GB/T 14158-93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 12719-91水文地质术语GB/T 14157-933术语与基本概念3.1地下水系统Groundwater system是具有水量、水质和能量输入、运移和输出的地下水基本单元及其组合。
是指在时空分布上具有共同地下水循环规律的一个独立单位。
它可以包括若干次一级的亚系统或更低的单位。
3.2地下水系统边界Groundwater system boundary地下水系统边界是指两个地下水系统之间或地下水系统与其环境之间所存在的界线。
地下水系统边界具有时空四维性。
3.3地下水系统环境Environment of groundwater system地下水系统环境是指存在于地下水系统外的与之有密切联系的物质的、经济的、信息的和人际的相关因素的总称。
与地下水系统有密切联系的环境分为三类:自然环境、技术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
3.4地下水系统结构Groundwater system structure地下水系统结构是指不同多孔介质组成的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以及水化学演化的场所或由构造断裂、溶洞、裂隙、节理等组成的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以及水化学演化的空间网络。
地下水系统结构是地下水系统保持整体性以及具有一定功能的内在依据。
3.5 地下水系统分级Groundwater system classification地下水系统分级是指根据地下水系统结构、水动力或水化学特征等将一个独立的地下水系统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若干次级系统。
浅谈石化厂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分区防渗
![浅谈石化厂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分区防渗](https://img.taocdn.com/s3/m/baf05b1a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4e.png)
浅谈石化厂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分区防渗杜兴胜;喻佳【摘要】随着地下水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近年来对石化厂区地下水污染防渗要求分区日益严格,本文对石化厂区的各部位防渗进行了分区并给出了相应的要求,并提出在实际运用中进行防渗分区时还应考虑区域或部分的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及结合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来确定防渗等级.【期刊名称】《江西化工》【年(卷),期】2016(000)001【总页数】3页(P97-99)【关键词】石化厂区;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作者】杜兴胜;喻佳【作者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江西南昌330002;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江西南昌330002【正文语种】中文在人口压力与经济大力发展的压力下,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形势非常地严峻。
地下水资源是我国重要的供水水源。
近几十年来,由于预防污染意识不强,人类活动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出现了“水质型”缺水的问题。
由于近年来,石化领域因各种原因而引发的有毒污染物的泄漏,导致地下水污染的事件屡有发生,从而给地下水环境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所以人们越来越重视石化领域的环境保护。
石化厂区的物料、固体废物和污水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以长期的累积影响为主。
地下水污染与地表水污染有明显的不同,地下水污染具有隐蔽性和难以逆转性,地下水一旦受到了污染,便很难修复。
因此,地下水的污染防治需做到以预防为先,即控制地下水污染的源头,有效地切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的途径。
鉴于石化企业在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与事故下的物料泄漏在所难免,为有效地切断地下水的污染源,有必要采取适当的防渗措施。
石化项目占地面积大,从合理性与经济性两个角度考虑,不可能对厂区全部面积做被动防渗处理。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装置区、储罐区等区域,按其污染区域来确定防渗等级。
因此,根据厂区各生产装置、物料的污染程度、工艺过程的泄露可能性、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的布置,将厂区严格区分为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与重点污染防治区。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0cc2f46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be.png)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3.28•【文号】环土壤〔2019〕25号•【施行日期】2019.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城管委、建设局)、水利(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农业)厅(局、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地下水安全,现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附件:1.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技术要求2.加油站防渗改造核查要求3.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公布技术要求4、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2019年3月28日附件1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技术要求一、工作内容综合考虑地下水水文地质结构、脆弱性、污染状况、水资源禀赋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
二、工作范围以省、市、县行政区为评估范围。
三、工作流程(一)收集资料。
根据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功能价值、污染现状评估的指标体系,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并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工作。
(二)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和功能价值的指标体系评估。
根据资料分析结果,采用各指标体系的评估方法,开展地下水污染源荷载分区、地下水脆弱性分区、地下水功能价值分区等工作。
(三)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根据地下水质量目标、标准限值、对照值(或背景值)开展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评估指标主要是“三氮”、重金属和有机物等污染指标,形成污染分布图。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无锡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无锡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https://img.taocdn.com/s3/m/51b8616c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fe.png)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无锡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目录一、背景及意义 (1)二、划分原则 (1)三、划分结果 (2)四、管理要求 (3)一、背景及意义2019年5月,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2020年3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江苏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要求,我市组织开展无锡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形成分区管理、分类防控体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建议,科学指导区域水土污染协同防治和风险管控工作。
二、划分原则依据《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江苏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成果编制要点(试行)》(苏环办(2021)335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11 号)等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无锡市实际情况和生态环境部门管理工作需求,按照如下原则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
1、优先保护区,主要包括:(1)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应急或备用水源地及其补给区;(2)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及周边;(3)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4)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需纳入优先保护的区域。
2、治理区,主要包括:污染地块名录中需要开展地下水治理修复的地块。
3、风险管控区,主要包括:(1)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运营、管理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需纳入风险管控的区域。
4、重点防控区,主要包括:治理区、优先保护区和风险管控区以外区域。
三、划分结果结合国家、省、市文件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实际需求,划分无锡市地下水优先保护区12个、治理区7个、风险管控区50个,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划为重点防控区。
水池地面防渗标准
![水池地面防渗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f2cd814e915f804d2b16c173.png)
水池地面防渗标准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渗参考标准污染区地面防渗方案设计根据不同分区分别参照下列标准和规范:(1)按分区类别,重点污染防治区属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2)按分区类别,一般污染物污染防治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⑶防渗方案本项目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①非污染防治区采取非铺砌地坪或普通混凝土地坪,不设置防渗层;②污染防治区首先设围堰,切断泄漏物料流入非污染区的途径,围堰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围堰高度不低于50cm,污染防治区的地面坡向排水口,最小排水坡度不得小于5‰,设有导流渠,以收集污水,并引入排污管网,送污水处理站处理。
在此基础上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的防渗层铺设方案;③厂区内一般污染防治区。
划归一般污染防治区内的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浓度有一种或一种以上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pH值在6~9 范围之外,因此,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Ⅱ类场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
厂区内一般污染防治区铺设配筋混凝土加防渗剂的防渗地坪,切断污染地下水的途径,详见污染防治区防渗结构图。
图一般污染防治区典型防渗结构图④重点污染防治区,按照污染分区,划归重点污染防治区内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按照《危险物质鉴别标准》(~7-2007)中的限值判定为危险物质,因此,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
重点污染防治区内防渗施工复杂,按生产装置区、产品罐区等分别设置不同的防渗层铺设方案,因地制宜,便于施工操作和保证施工质量。
a罐区防渗采取防渗混凝土地坪+HDPE膜和围堰。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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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10月目次第一章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编制依据 (1)1.4 术语与定义 (2)1.5 指导原则 (3)1.6 组织编制单位 (3)第二章工作内容与流程 (4)2.1 工作内容 (4)2.2 工作流程 (4)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方法 (7)3.1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 (7)3.2 地下水脆弱性评估 (14)3.3 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 (19)3.4 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23)3.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24)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技术报告及成果图表 (29)4.1 报告编制大纲 (29)4.2 成果图 (29)4.3 成果表 (31)附录 A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评估结果分析表(参考式样) (32)附录 B岩溶区域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指标说明 (35)附录 C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说明 (40)附录 D权重和参数敏感度分析 (45)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1.2.1 本指南适用于区域尺度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评估区面积一般不小于0.4万km2,精度一般不小于1:25万。
1.2.2本指南主要包括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报告图集编制要求等方面。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GB/T 14175 水文地质术语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 15218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10 环境影响评估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T 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4.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4.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https://img.taocdn.com/s3/m/cfca864b0b1c59eef9c7b415.png)
4.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4.4.1评价工作等级划分4.4.1.1划分依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的附录A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以及对拟建项目产业的特征分析,查表得到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4.4-1。
注:表中“环境敏感区”系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根据调查,不在生活供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保护区之内。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对周围分散居民饮用水源影响较小,因此确定场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4.4.1.2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综上分析,拟建项目属I类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4.4.2调查评价范围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要求的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范围以能够说明地下水环境的现状,反映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为基本原则,工作区地下水类型为松散岩类孔隙水,环境水文地质条件较为简单,因此调查评价范围未扩展至整个水文地质单元,故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工作范围为东至月牙河水库,西至后伏山村,南至保安村,北至张果老山.总面积约38km2,满足导则规定的评价要求。
4.4.3调查评价对象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形成的共识,评价及监测井点的层位应以潜水和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为主,本区含水岩组类型单一,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组,因此水质评价对象为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层。
4.4.3.1水文地质条件本区主要出露地层自新至老依次为:第四系冲洪积含砂、砾石粘性土;寒武系灰岩、砂岩、页岩;新元古界土门群页岩夹薄层灰岩、灰岩、砂岩及泰山岩群山草峪组变质岩系。
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2019年9月)
![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2019年9月)](https://img.taocdn.com/s3/m/a201592c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8b.png)
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2019年9月目次第一章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编制依据 (1)1.4术语与定义 (2)1.5指导原则 (2)1.6组织编制单位 (2)第二章工作内容和流程 (4)2.1工作内容 (4)2.2工作流程 (4)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技术方法 (6)3.1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 (6)3.2地下水脆弱性评估 (13)3.3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16)3.4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 (18)第四章报告编制要求 (23)4.1报告文本 (23)4.2成果图 (23)4.3成果表 (25)附录A (资料性附录)岩溶区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指标说明 (26)附录B (资料性附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报告编制大纲 (30)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遏制我国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监督防治,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区域尺度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精度一般不低于1:25万。
1.3编制依据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 25.6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77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1.4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指污染源对地下水的影响程度,取决于污染源的类型、规模、释放污染物的可能性、污染物的毒性等。
北京地区环境敏感区
![北京地区环境敏感区](https://img.taocdn.com/s3/m/8f1b9d58767f5acfa1c7cd21.png)
北京地区环境敏感区1、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敏感区主要指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官厅水库地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京密引水渠和永定河引水渠两岸100米。
具体位置及范围的界定详见表1。
表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敏感区划定2、城市地下饮用水水源防护敏感区包括北京市区第一、二、三、四、五、七、八水厂防护区以内范围,具体范围见表2。
表2北京市地下水水源防护敏感区划定3、各区县地下饮用水水源防护敏感区指郊区县城和主要城镇供水的地下水水源井保护区,保护区范围详见表3。
表3 各区县地下饮用水源防护敏感区划定4、北京市II、III类水体及城市河湖敏感区指北京市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清洁水体的河流划定见表4-1、城市河湖划定见4-2。
表4 -1北京市II、III类水体敏感区划定表4-2 城市河湖敏感区5、北京市自然保护敏感区(见表5)指北京市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物保护区,见表5。
表5 北京市国家、市、区县级自然保护敏感区划定6、北京市森林公园敏感区北京市森林公园敏感区划定见表6表6 北京市森林公园敏感区7、北京市风景名胜敏感区北京市总体规划确定风景名胜区划定具体见表7表7北京市风景名胜敏感区8、重点文物及名胜古迹敏感区北京市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范围。
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及其位置见表8 表8北京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敏感区划定9、生态敏感与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敏感区北京市生态敏感区与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汇水范围,详见表9表9生态敏感与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敏感区划定10、北京市交通噪声敏感区北京市交通噪声敏感区指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和城市次干路两侧,具体划分见表10。
表10北京市交通敏感区划定11、北京市集中式居民居住区北京市集中式居民居住区是指北京市建成区及各区县县城内有集中式居民住宅的地区。
二OO二年十二月九日11。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实行标准对照表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实行标准对照表](https://img.taocdn.com/s3/m/cd985bce856a561252d36fe2.png)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实行标准对照表评估指标评估依据标准截流措施1)各个环境风险单元设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措施,设防初期雨水、泄漏物、受污染的消防水(溢)流入雨水和清净下水系统的导流围挡收集措施(如防火堤、围堰等),且相关措施符合设计规范;且2)装置围堰与罐区防火堤(围堰)外设排水切换阀,正常情况下通向雨水系统的阀门关闭,通向事故存液池、应急事故水池、清净下水排放缓冲池或污水处理系统的阀门打开;且3)前述措施日常管理及维护良好,有专人负责阀门切换,保证初期雨水、泄漏物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排入污水系统。
1)《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6.2.3 采样、溢流、检修、事故放料以及设备管道放净口排出的料液或机泵废水,应设置收集系统。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3.2.7(第二款)当储罐泄漏物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或附近环境时,堤内地面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3.2.8 防火堤内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火堤内应设置集水设施。
连接集水设施的雨水排放管道应从防火堤内设计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截油排水装置。
2 在年降雨量不大于200mm或降雨在24h内可渗完,且不存在环境污染的可能时,可不设雨水排除设施。
3.3.7油罐组内应设置集水设施,并设置可控制开闭的排水设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5.2.28 凡在开停工、检修过程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0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
6.2.17 (第5款)在防火堤内雨水沟穿堤处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流出堤外的措施(可以采用安装有切断阀的排水井,也可采用排水阻油器等)。
2)《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5.3.1装置围堰5.3.1.1凡在开停工、检修、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含有对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碳四及以上液化烃泄漏、漫流的装置单元区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50mm的围堰及配套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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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1 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
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
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
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
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
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4.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1)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
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 地下水质量评价
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 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6.3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
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6.3.1 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
6.3.2 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
6.3.3 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