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DOC 33页)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随着科技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职场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们需要不断地更新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来适应市场需求。
一些传统的技能已经过时,而不断出现的新技术和新工作方式则需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新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本文将会从各个角度讨论这个问题。
一、为什么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继续教育?1. 监管或行业规定有些行业或专业需要保持持续教育的要求。
政府、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可能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持续进行培训,以确保他们保持新技术、新标准、新规定的实时知识。
2. 市场需求科技社会中,新技术的出现和快速普及令许多专业技术从业者逐步变成了不断学习的人。
只有持续学习和不断成长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力。
3. 提高就业机会拥有更高的技术水平可以使专业技术从业者在求职市场上更具吸引力。
如果他们想在工作市场上获得成功,需要学习新技能和新知识。
4. 个人成长继续教育不仅可以让专业技术人员保持更新,而且可以使他们成长为更好的人,拥有更强的专业能力和领导力。
二、如何进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1. 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诸如Coursera、EdX、Udacity等在线平台上参加在线课程。
这些网站提供各种免费专业课程,也有一些付费的课程,可以让学员获得更深入的学习和培训。
2. 参加研讨会和会议良好的行业研讨会和会议可以提供广泛的初级和高级技术培训。
会议通常有许多不同的会议主题,其中一些涵盖了最新的趋势和技术,而另一些则深入到专业领域的更深层次。
3. 专业认证培训该行业的专业认证课程包含有趣而深入的认证课程,可以让学员掌握现代技术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通过取得这些认证,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更容易地在市场上找到较好的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培训的具体方法1. 了解行业的最新趋势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密切关注自己所在领域的最新趋势,以更好地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机会和挑战。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文件
加教字201111号各中小学、两乡中心校、教师进修校、成教中心现将《关于落实省人社厅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145号和《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函【2011】105号转发给你们望各校按照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黑教师函〔2011〕45号关于落实省人社厅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市行署教育局、省直有关企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商定现就全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对象根据黑人社函〔2011〕105号文件规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具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但其中2005年含2005年以来参加教育厅规定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进修等达到240学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于参加培训。
二、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的效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是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培训合格人员的学时可记入教育部门组织的本轮教师培训学时。
三、其他问题培训的报名、收费、开课时间等其他问题按照黑人社函〔2011〕105号文件执行。
2010年已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但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培训。
继续教育是国家的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需要也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和动员应培训人员积极参加培训省教育厅将实施对教育系统继续教育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度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中高级作业
度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中高级作业背景近年来,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不断推动着数字经济和智能经济的发展。
这一趋势背景下,技术更新速度加快,技能需求变化快速,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不断更新知识,提升技能水平以适应市场需求。
为了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需求,确保他们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黑龙江省开展了一系列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活动。
培训目标这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旨在通过有效的教育方式,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了解当下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掌握关键技术,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具体而言,培训的目标包括:•给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领域的知识和应用,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等等。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责的理解和业务流程的掌握。
•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注重团队合作、提高交流沟通和自我学习能力。
培训内容这次培训主要面向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人员、数据库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网络工程师等专业领域。
培训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应用计算机是当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工具,包括计算机的原理、操作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网络协议、服务器等等。
这些课程将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了解计算机领域的知识和应用。
2. 人工智能及应用人工智能已经成为热点领域之一,包括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等,这些领域的内容将贯穿整个培训过程。
培训通过讲解理论、案例学习和实践操作,让专业技术人员全面了解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领域。
3. 领导和管理技能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不仅需要承担各种技术开发任务,还需要着眼于团队整体效益的提升。
管理和领导技能的学习可以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了解公司组织和流程,针对团队工作中的协同效应和沟通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提供经验和方法。
培训形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采用线上和线下形式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第一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心得体会我有幸参加了这次远程继续教育培训,作为教师来说,我认为这种培训很有必要,因为资源应用的关键是教师,教师的发展是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基础,教师的进步是学校和学生进步的前提.使我在思想上、业务理论上、工作实践上都获益匪浅。
让我在专业理论知识上有了进一步的学习与提高,这次培训,使我更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新课改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反思了以往工作中的不足。
使我的教育教学观念进一步得到更新,真是受益至深。
远程教育学习充分发挥了它的优势。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下载网络课件,借助教师的讲解结合教材进行学习;然后运用所学知识去完成网上布置的作业,若此时碰到了疑难,也完全不必担心,可以和学习中心的在线老师或其他学员交流,讨论答疑,也可以在网上发贴留言与大家一同探讨,还有许多学员在分组交流,大家彼此学习,既撞击出智慧的火花,又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远程教育培训是在职教师继续教育改革的一项新举措,它不同于以往我们所接受的传统的教育培训,它是应用网络平台,搭建了一个教育空间,在这个崭新的学习环境中,参加培训的学员不需要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可以根据自己的计划随时进行学习。
这种全新的教育培训方式给我们充分自由的同时,也需要我们充分了解自己所处的学习环境,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掌握学习技巧、策略,最终学会学习。
远程教育不仅改变了我们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方式,更加强调了我们参与学习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充分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不断培养学习者的主体意识,不断摆脱原有的依赖性和被动性,使学习者不仅能够进行自主学习、学会学习对学习能力的培养、训练,还着眼于调动学习者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从而不断提高自主学习的独立性和自觉性,从而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
通过两年来网上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了解到2010年教材针是对教师关注的热点、教育教学中的难点,以及教师发展遇到的困境,围绕基础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这一主题,分基础教育改革总体形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础教育评价、学校文化建设、基础教育政策以及学生心理特点、教师伦理等七个专题,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从宏观到具体,为不同层次的教师提供通识性的新理念、新知识,使受训的学员,既能从宏观的角度了解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特别是课程改革的发展脉络,通过历时性梳理分析,明晰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特别是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又能从中观程度、操作层面掌握基础教育政策、学校文化建设、教育评价等方面的新动向、新方法,从而能够更好地适应岗位需求;更能从教与学的两个主体角度出发,对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教师伦理问题进行系统而具体的研究,对于学员明晰教育新理念、增强适应性和理解力、了解服务对象的基本特点、提高自身修养等大有裨益。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2012年公需科目作业1. 简述TRIZ理论的定义、核心思想、主要内容和体系架构。
学习本门课程有哪些好处?答: TRIZ理论是由前苏联发明家阿利赫舒列尔(G. S. Altshuller)在1946年创立的, Altshuller也被尊称为TRIZ之父。
1946年,Altshuller开始了发明问题解决理论的研究工作。
当时Altshuller在前苏联里海海军的专利局工作,在处理世界各国著名的发明专利过程中,他总是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当人们进行发明创造、解决技术难题时,是否有可遵循的科学方法和法则,从而能迅速地实现新的发明创造或解决技术难题呢?答案是肯定的!Altshuller发现任何领域的产品改进、技术的变革、创新和生物系统一样,都存在产生、生长、成熟、衰老、灭亡,是有规律可循的。
人们如果掌握了这些规律,就能能动地进行产品设计并能预测产品的未来趋势。
以后数十年中,Altshuller穷其毕生的精力致力于TRIZ理论的研究和完善。
在他的领导下,前苏联的研究机构、大学、企业组成了TRIZ的研究团体,分析了世界近250万份高水平的发明专利,总结出各种技术发展进化遵循的规律模式,以及解决各种技术矛盾和物理矛盾的创新原理和法则,建立一个由解决技术,实现创新开发的各种方法、算法组成的综合理论体系,并综合多学科领域的原理和法则,建立起TRIZ理论体系。
心思想和基本特征现代TRIZ理论的核心思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无论是一个简单产品还是复杂的技术系统,其核心技术的发展都是遵循着客观的规律发展演变的,即具有客观的进化规律和模式。
其次,各种技术难题、冲突和矛盾的不断解决是推动这种进化过程的动力。
再就是技术系统发展的理想状态是用尽量少的资源实现尽量多的功能。
主要内容创新从最通俗的意义上讲就是创造性地发现问题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过程,TRIZ理论的强大作用正在于它为人们创造性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供了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工具。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2010----2014)第四年专业科目学习教材黑龙江大学2013年3月主编:杨建斌编委:王春梅杨振宏目录第一部分知识产权总论第一讲无形财产与知识产权 (1)一、财产与无形财 (1)二、知识产权的含义和范围 (1)三、知识产权的特征 (3)四、案例 (5)第二讲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和发展趋势 (6)一、著作权保护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6)二、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7)三、商标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8)第二部分文化创作、传播与著作权法律保护第三讲著作权的含义及其主体 (10)一、著作权的概念 (11)二、著作权的主体 (11)三、案例 (12)第四讲著作权及邻接权的保护对象和权利内容 (12)一、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和著作权的内容 (13)二、邻接权的保护对象和邻接权人的权利 (16)三、案例 (17)第五讲著作权的限制和侵权责任 (18)一、著作权的限制 (19)二、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19)三、案例 (23)第三部分科技创新与专利权法律保护第六讲专利权与专利权的保护对象 (23)一、发明 (24)二、实用新型 (25)三、外观设计 (27)四、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客体 (27)五、案例 (28)第七讲专利权的取得 (28)一、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 (28)二、专利申请的原则 (28)三、专利申请的文件 (29)四、几种不同的专利审查制度 (29)五、案例 (30)第八讲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30)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32)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33)三、案例 (34)第九讲专利权的限制和保护 (33)一、专利权的限制 (34)二、专利权法律保护的范围 (34)三、侵犯专利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35)四、受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机关 (35)五、案例 (36)第四部分商标与商标权法律保护第十讲商标权与商标权主体 (36)一、商标概述 (38)三、商标权概述 (39)四、商标权的主体 (39)五、案例.................................................................. . (40)第十一讲商标权的取得续.............................. ... .. (40)一、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41)二、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42)三、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及公告 (43)四、商标异议 (43)五、案例 (44)第十二讲商标权的保护和侵权责任 (44)一、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46)二、侵犯商标权的行政法律责任 (47)三、侵犯商标权的民事法律责任 (47)四、侵犯注册商标犯罪的刑事责任 (47)五、案例 (48)第十三讲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50)一、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 (51)二、中国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 (52)四、案例 (55)第五部分其他领域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第十四讲未披露的信息与商业秘密权利保护 (55)一、未披露信息与商业秘密 (56)二、商业秘密权 (57)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58)四、案例 (59)第一部分知识产权总论第一讲无形财产与知识产权一、财产与无形财产财产(property)是人类社会存在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保护的主要客体之一。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中小学教师(2010----2014)第三年专业科目学习教材黑龙江大学2012年3月目录专题一基础教育学生学业评价新趋向 (1)一、学生学业评价存在的问题分析 (1)二、新课程下学生学业评价新趋向 (4)三、国外学生学业评价新趋向 (5)四、学生学业评价改革新路径 (13)参考文献 (16)专题二学生心理发展再思考—心理发展的过程性 (17)一、发展的过程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阶段性任务——新精神分析理论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环境的影响——遗传与环境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社会学习的魅力——认知社会学习理论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强化的力量——操作学习理论观 (24)专题三聚焦学生文化——基础教育学生文化建设新路向 (27)一、认识学生文化——多角度的审视 (27)二、认同学生文化——态度的定位 (32)三、建设学生文化——策略的探寻 (35)参考文献 (40)专题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职业生涯常在常新的主题 (41)一、教师专业发展概述 (41)二、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基础 (43)三、教师专业标准——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向和要求 (47)四、扎根实践——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47)专题五基于过程哲学视野的知识理解 (70)一、知识的本质 (71)二、知识的给予 (73)三、知识的获取 (75)专题六教师专业养成新要求——政策解读 (81)一、《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解读 (81)二、《标准》的意义与价值 (84)三、《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解读 (85)四、《标准》的意义与价值 (88)专题一基础教育学生学业评价新趋向中小学生学业评价制度改革是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黑龙江省XX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机械工程专业2013年作业说明:初级职称学员“专业课作业一”为第1-8题;“专业课作业二”为9-15题。
中、高级职称学员“专业课作业”为1-20题;同时提交3000字左右“学习心得”一篇。
所有学员均需按要求提交“公需课作业”。
作业提交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
1、微小机器人概念中微小的含义由两种情况,一是指 机器人的大小 是微小的;另一层含义是指 作业对象 是微小的;微小所指的尺度是1×106-mm 。
2、目前医疗领域对 0.5~几 mm 、工业中对 1~几 cm 粗细的狭窄空间内作业微小机器人需求程度较高。
3、与常规齿轮加工方法相比,线切割电火花加工微小齿轮的最大优势是:可以采用数控加工的方法,没有刀具的限制;线切割法加工槽宽d s 与金属丝直径d w 、单侧放电间隙δr的关系式:d s = d w +2δr 。
4、用线切割方法加工的高精度微小齿轮时其模数的确定应满足:对外齿轮当Z ≥C Z 时m=()1tan 1cos 22--++•x ivt z d X F F C s ααα,当Z <C Z 时m=()2sin 1cos X F C s ivt k z d +•αα;对于内齿轮m=()()122cos 2121cos 222221K COS K K K K K K K K sZ d ----+⎭⎬⎫⎩⎨⎧βββ时条件,加工时所用金属丝材质一般为: 钨 丝。
5、 线切割电火花加工方法的特点有:1)使用直径细小的成品金属丝和电极,即可加工宽度非常窄小的沟槽;2)连续供给新的金属丝,预作工具(刀具)的大小一般能够维持在一定的圆形断面。
因此,电极的成形和消耗的补给不需要复杂的作业;3)与加工工件的硬度无关,可容易地加工高硬度的金属材料;4)与加工工件的厚度无关,可加工工件高宽比高的工件等。
6、微小行星齿轮减速器的作用(机能)主要有:(a )减速器输出轴的转数减小为输入轴的1/n ;(b )输出轴的输出力矩增大n 倍;(c )机械阻抗(惯性矩)变为原来的1/2n ;(d)与电机等驱动源组合使用,可实现小型化。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林学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林学1. 培训概述为进一步促进黑龙江省林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与提升,提高其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的能力,黑龙江省林业局制定了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其中林学专业是其中重点培训的项目之一。
本次林学专业继续教育培训旨在提供前沿的林学理论和技术知识,拓展技术人员的视野,熟悉新的工作方法和工具,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林业行业的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2. 培训内容2.1 林业资源管理林业资源管理是林业行业的核心内容,合理的林业资源管理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和利用、增加林业经济效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课程从树种选择、造林、抚育管理、病害诊断与防治、采伐和运输等方面,为专业技术人员讲解如何进行科学、规范和高效的林业资源管理。
2.2森林生态系统森林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改善作用。
本课程将介绍森林生态系统的组成、结构与演替、生态功能以及特殊环境因素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等知识,帮助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了解有关森林生态系统的知识和实践技术,提高对生态保护和环境改善的认识。
2.3森林资源保护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林业资源的利用、需求和压力越来越大,但是森林资源的保护也在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本课程主要介绍森林资源保护的背景与意义、保护政策与法规、保护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此课程的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有效了解如何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增强其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能力。
2.4林业经济与管理林业经济与管理是一个重要的课程模块。
本课程主要介绍林业经济与管理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包括林业经济学与分析、林业管理学原理、林业企业管理与市场营销等内容。
学习此课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熟悉林业经济体制、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拓展经济管理思路,更好地实现林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3. 培训方式为满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求,黑龙江省林业局特别开设了以线上直播结合线下面授为主的培训方式,让学员可以更加灵活地进行学习,并且提高学习效率。
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学习心得1、答:通过这些日子对林学的学习,了解林学是研究森林的形成、发展、管理以及资源再生和保护利用的理论与技术的科林、经营森林、保护森林和合理利用森林的学科,它是在其他自然学科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综合性的应用学科。
我已经深深地感受到林学工程涵盖的广泛,体味了前人取得的成就,也领悟了作为营林工作者的重大责任。
当然,我们不能沉浸于现已取得的辉煌成就,止步不前。
我们还应当与时俱进,去挖掘,去发现,去思考,去想象,去创新。
学习这门课我不仅仅了解到培育森林、经营森林、保护森林的理论与技术的科学。
在这段期间的学习中无论是课本知识还是实际操作都有所提高。
尽管人们学习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前提是一样的,那就是要学好它,让自己能够学到真正的东西。
每个人在学习的时候都会对这门课程有体会,要么在学习方法方面,要么是在收获方面,要么在学习中得到启发。
现在我回想起近自己的学习历程,内心有深深的体会。
2、答:通过这次实习,在林业方面我感觉自己有了一定的收获。
林学主要是为了今后在工作及业务上能力的提高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增强了我们今后的竞争力,为我们能在以后立足增添了一块基石。
这次学习丰富了我在这方面的知识,使我向更深的层次迈进,对我在今后的社会当中立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我也认识到,要想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单靠这短短几个月的学习是不行的,还需要我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一点一滴的积累,不断丰富自己的经验才行。
我坚信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所获得的经验对我终身受益,在我的实际工作中将不断的得到验证,我会不断的理解和体会学习中所得到的知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
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
总之,经过这次学之后,我从专业技能到为人处事,都真真切切的在现实之中得到了提高。
为我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黑龙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_档案专业_学习心得
文件成稿后,拟稿人在填完“发文单位”、“标题”、“主题词”等选项后将文件存入待发文件夹中,然后通过机关内部网络,将文件草稿传给文书部门,文件便进入审核阶段。审核人签注审核意见,并规范签注姓名、时间,以示对文件审核工作负责。在文件处理系统中,审核人可对原文进行圈阅和批注,系统自动记录审批的详细过程,起草人也可以随时查询追踪自己的送审文稿的审核状况。本机关单独发出的文件,拟稿人员初拟完成后,转给有关领导审修,领导可在文件审批单领导批示栏内填写审修意见。文中修改部分,系统将自动记录修改过程,作为文件背景信息存在,以保证文件的完整性。文稿需反复修改者,系统自动标明并记录一稿、二稿、三稿,文档管理员根据文件的重要程度设置保留稿本功能,重要文件可自动保留各种稿本,并归入文件形成日志。
(3)签发
文件审核完毕,交由机关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发,领导人进入签发界面,填写签发意见和签发时间。如领导同意发出,则自动进行数字签名;如不予签发,则附有处理意见。
(4)会签
如果文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发出,拟稿完成后应将文稿交相关机关会签。会签机关可在发文处理单的会签栏内提出会签(修改)意见。文稿需反复修改者,可自动标记并记录一稿、二稿、三稿,重要文件系统自动保留各种稿本,并归入文件形成日志。
我在XXXXXXX生物技术系从事系秘书工作,主要日常工作是使用校园网络办公系统(OA),接发文件、通知,对学院、系内的各类文件进行整理归档。本次学习内容中的OA环境中的文档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确定归档范围、划分保管期限、编写立卷说明、档案信息化与纸质、照片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档案管理、数字化背景下文件档案信息的长期保存等内容恰好与我的日常工作内容吻合,使我受益匪浅。结合所学知识,先将我的日常工作流程总结如下:
黑龙江省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黑龙江省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背景和意义为了适应新时代科技快速发展、提升专业技能和素质,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在2010年度隆重举行。
本次培训旨在培养技术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发现优质资源的能力,若能获得此次培训的认证,将会得到黑龙江省认可的技术人员证书,成为专业技术人才中的精英。
培训内容第一阶段:IT技术本阶段培训以IT技术为主题,包括信息化思维、计算机操作技能、常用软件和办公应用等方面。
培训旨在帮助企业在快速变化的信息化环境中,为高效的工作和业务拓展提供稳健保障。
第二阶段:制造业技术本阶段培训以制造业技术为主题,主要包括设备运维、检测技术、材料加工、制造工艺等方面。
培训旨在增强企业对制造过程的理解和掌握,为行业技术升级打好坚实基础。
第三阶段:管理与市场营销本阶段培训主要着重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
培训旨在为公司中高层提供规范化的管理知识和营销技巧,提升企业领导者的决策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培训方式本次培训尽可能满足企业和个人的需求,推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
在疫情时期,为了避免聚集,大部分课程使用线上直播授课。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提供线下面授课程,增强学员学习的互动性和体验感。
课程认证参加黑龙江省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将会颁发黑龙江省认可的技术人员证书,成为该领域内具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获得技能认证的学员也会得到企业认可和重视,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黑龙江省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技术人才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的宝贵机会。
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我们应该认真学习,不断地迎接新的挑战,做到与时俱进,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最新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2011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1、简述合同分类?什么是要约承诺?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是什么?答:合同的分类: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
要约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该责任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受害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
2、比较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区别?答: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生效要件而不产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3、合同终止的情况,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2 )劳动合同期满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本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依照本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 条(即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42 条第2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4、简述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1)先期违约- 也叫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前,明示或默示其将来不能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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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DOC 33页)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2013年公需课程作业说明:所以级别的学员均需完成下列作业。
作业提交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
1、结合案例分析网络游戏装备是否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答:案情介绍:李某在两年时间里,在一个名叫“红月”的游戏里积累和购买了各种虚拟装备,这些装备使他一度驰骋在虚拟世界的战场上。
8年2月的一天,当他再次进八游戏时,却发现白己在服务器的账号里所有的虚拟装备丢失,其中包括自己最心爱的3个头盔、1个战甲和2个毒药等物品。
于是,李某先与游戏运营商交涉,希望找到盗走其武器的玩家,结果游戏运营商以“玩家资料属个人隐私,不能提供”为由拒绝。
李某又到公安机关报案,也没有得到解决。
他用一纸诉状将游戏运营商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庭。
经法院审理认为,玩家与网络游戏运营商双方形成消费者与服务者的关系,由于原、被告之间没有签定其他的合同文本,双方之间所形成的消费者与服务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应适用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被告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欠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应的法律后果。
网络游戏装备,虽然虚拟装备是无形的,且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但并不影响虚拟物品作为无形财产的一种,获得法律上的适当评价和救济。
玩家参与游戏需支付费用,可获得游戏时间和装备的游戏卡均需以货币购买,这些事实均反映出作为游戏主要产品之一的虚拟装备具有价值含量。
所以网络游戏装备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
2、知识产权与其他私法上的权利相比有什么特点?答:知识产权是多种民事权利中的一种,与一般有形财产所有权、债权等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它有一些不同的特征。
(一)权利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客体是非物质化的劳动产品,即信息类无体物。
它的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如固态、液态、气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没有一定的质量,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实在的具体的控制,而是表现为认识和利用。
信息类无体物总是要通过一种物的形态表现出来。
如作品内容无形的,但表现出来或者是一本书,或者一幅画,或者是通过其它人们能看见的形式表现出来。
技术是无形的,但表现形式可以是产品。
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计算、转让价款计算的特殊性,这些价值的定量计算问题要远比有形财产的相关问题复杂的多。
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的最基本特征,它是探索一切知识产权问题的出发点。
(二)权利内容的双重性法权利有四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和目的。
根据权利的目的,可把民事权利分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精神权利是指以非物质的精神利益为目的的民事权利;所谓经济权利是指以物质利益为目的的民事权利。
大多数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中既有精神权利,也有经济权利,这与有形财产权一般主要体现经济权利内容有明显的不同。
知识产权的精神权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而:第一,知识产权权利人追求精神利益,如署名、获得荣誉奖等等;第二,当知识产权权利人同时也是成果完成人时,其完成人身份是不能改变的,既使知识产权经过多次转让,完成人身份也不能发生变化。
知识产权从理论上说也是一种财产权,它的经济权利内容必然是不可缺少的。
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权利的行使,可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的经济权利可以转让、继承。
(三)权利的依法认定性知识产权因国家主管机关依法确认或授予而产生,这是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所决定的。
纯粹无形财产没有形体,不占据空问,所有人不能实际控制,客观上可以由多人使用,所以知识产权专有性必须通过法律确认。
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想正常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无形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一般要依靠法律的特别保护,即通过国家主管机关授予专有权。
正因为知识产权要由国家机关认定,所以大部分知识产权的产生要经过中请和批准登记程序,如专利权、商标权等。
这既有利于权利的确认,又有利于权利的管理。
当然,由有一部分知识产权可以或只能自然产生而不需要履行任何程序,如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等。
(四)权利的独占性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这一点与一般有体物的所有权相类似。
即这种权利为权利人所专有,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侵犯这种权利,未经权利人的同意,不能享有或使用这种权利,权利人对这种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转让他人行使,并从中收取报酬。
(五)权利的地域性根据现有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有形财产的所有权一般是没有地域限制的,即这种所有权在不同的国家都给予确认。
也就是说无论是一个公民从一国移居男一国而转移的财产,还是一个法人因投资、贸易从一国进入另一国的财产,都照样归权利人所有,不会发生财产所有权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
知|只产权则不是如此,在一国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一般仅在本国有效。
(六)权利的时问性对于有形财产来说,只要该财产没有灭失,相应的财产权就存在,当该财产不存在时,相应的财产权就必然消失,这是合理的。
而对于无形财产而言,无形财产本身是不会灭失的,如果财产不灭失独占权就存在,则就有问题了。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旨在采取特殊的法律手段调整因纯粹无形财产的创造、使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既要促进科学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又要注重保护智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知识产权独占性与无形财产社会性的矛盾。
知识产权时间限制的规定即反映了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这种社会需要。
绝大多数知识产权的有效期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期是不确定的,如技术秘密的保护期即是如此。
3、什么是著作权?公益性广告的广告词有无著作权?答:著作权,也称版权,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著作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二者均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
广义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狭义著作权仅指作者对作品享有的权利。
文字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之一。
公益性广告的广告词具有独创性,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依法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4、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如何规定的?答: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
职务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两年的期限从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2、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或法律、政治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3、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职务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并享有著作权人的权利。
5、什么是邻接权?答: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邻接权体现了对传播作品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的保护,具体包括表演者的权利、音像制作者的权利、广播组织者的权利和图书出版者的权利。
6、各邻接权人的权利有哪些?答:1、表演者权表演者权,是指表演名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
表演名的权利包括:(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并获得报酬。
表演者权也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中,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同时,表演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1)表演他人作品,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2)表演演绎作品,应分别取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音像制作者权音像制作权,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
录音录像制作过程中,制作者付出了创造性劳动,理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即享有复制权、技行权、出租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这些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音像制作者应承担下述义务:(1)使用他人作品制作音像制品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使用演绎作品应分别取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3)录音制作名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史付报酬;(4)应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3、广播组织者权广播组织者权是指电台、电视台的广播组织对其编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的允许或禁止他人进行营业性的传播、录制和复制的权利,以及因授权许可他人使用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广播组织者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以及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及复制音像载体的权利。
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广播电视组织者的义务包括:(1)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制报酬;播放他人已发表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2)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3)播放他人电影作品,应取得制片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录像制品,应取得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还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4、出版者权出版者权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刊的版式、装帧设计享有的权利。
出版者的权利包括:(1)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享有专有出版权,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2)版式设计权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等的版式、装帖设计享有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
该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3)文字修改权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享有对作品修改、删节的权利;报社、期刊社,有权不经作者同意,对作品作文字性的修改、删节。
(4)先载权和转载权作品的新颖性直接关系到报刚的声誉,订户的多少和发行量的大小,因此,《著作法》第32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纸、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