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台风部分)
2024年防御台风应急处置预案
2024年防御台风应急处置预案一、概述自然界中的台风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自然灾害,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地应对2024年可能出现的台风,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本预案。
本预案的制定目的是组织各级部门和各个层面的力量,实现对台风的及时预警、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和全面恢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的损失。
二、预警和响应阶段1. 地方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气象数据和预测模型,及时发布台风预警和警报信息。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并组织实施台风预防和应急措施。
2. 各级政府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召开防汛会议,组织力量进行应急调度和应对准备工作。
3. 人民群众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相关信息,根据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三、疏散和避险阶段1. 各级政府要按照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疏散工作,将易受台风影响的地区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2. 防汛抗洪指挥部要加强对水库、堤防、河流等防洪设施的巡查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3. 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修筑临时避难场所,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有序地进入避难场所。
四、灾后恢复和重建阶段1. 台风过境后,各级政府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灾情调查和评估工作,做好受灾地区的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2. 政府要加强对受灾地区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的修复,确保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 政府要统筹协调重建工作,高度关注灾区人民的心理健康,开展心理疏导和援助工作。
4. 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开展台风影响下的农田重建和农作物补种工作,确保灾区农民的生活和收入。
五、组织和指挥体系1. 防汛抗洪指挥部是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和决策。
2. 各级政府要按照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组织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和救援情况。
3. 各级政府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发布灾情和救援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024年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标准版
2024年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标准版一、前言台风是我国沿海地区常见的自然灾害之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台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制定了本预案,旨在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任务和措施,做到预防为主、应急为辅,提高灾害应对的能力和效率。
二、预测预警阶段1. 预测预警组织(1)省、市、县级气象部门负责组织台风的预测预警工作,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2)应急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预测预警工作,协助气象部门提供数据和信息。
2. 预测预警措施(1)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测技术研究,提升台风预测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建立定期制度化的气象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做好信息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对台风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三、防御准备阶段1. 各级政府责任(1)省、市、县级政府要制定防台风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政府要做好各项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基础设施的安全性。
2. 人员疏散和避险安置(1)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避险安置工作。
(2)加强对危险区域和脆弱地区的监测和排查,确保人员安全。
(3)加强对易涝区域的排涝工作,确保防汛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运输保障(1)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公路、铁路、航空、水上交通的监测和管理,确保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
(2)加强对港口和码头的管理,确保船舶和货物安全。
四、应急响应阶段1. 现场救援工作(1)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工作,确保市民的人身安全。
(2)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力量,做好排水、抢修电力、抢修道路等工作,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2. 系统恢复和应急保障(1)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系统部门要加强监测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的稳定供应。
(2)加强对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组织救助和救济工作,提供食品、饮水、临时住所等帮助。
温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台风部分)
第三章 气象灾害时空分布特征3.1 台风时空分布据统计,温州台风影响最早在5月,最迟在12月,7-9月是台风影响盛期,平均2.9个,占全年的82%,其中8月最多,平均每年1个。
严重影响的台风9月最多,8月次之。
2006年8月10日登陆温州苍南县马站镇的超强台风“桑美”是建国以来登陆我国大陆最强的台风,2006年5月18日登陆广东东部的台风“珍珠”是影响温州最早的台风,2004年12月4日登陆台湾南部的台风“南玛都”为影响温州最晚的台风。
台风对温州影响按其移动路径及登陆地段大致归为四类:第一类在厦门至温州之间登陆,这类台风数量多,危害重,称正面袭击台风,建国后60年共77个,占有影响总数46%,以福建登陆最多,在温州登陆17个,平均四年一遇。
第二类在厦门以南登陆,称南登台风,共出现40个,占影响总数24%,主要是暴雨影响。
第三类是在温州乐清以北登陆,称北登台风,往往对温州北部地区影响较大,共23个,占总数13%。
第四类是紧靠温州沿海北上,称近海转向台风,以大风影响为主,海岛与海滨地带颇受其害,共出现29个,占影响总数17%,未见严重灾情。
图3.1.1 影响温州台风年际分布以温州市境内1个台站以上(包括1个台站)出现过程降水量≥50毫米或阵风≥17米/秒作为影响台风的标准。
1951~2009年影响温州的台风共有169个,年均2.9个。
最多的是1990年和1994年各有6个,1954、1979、1983、1993、1998等年份无台风影响。
年代际也有一定差异,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偏多,70年代到80年代前期较少,80年代后期相对较多,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相对较少,2003年以来较常年偏多(图3.1.1)。
图3.1.2 影响温州台风月际分布从影响台风的月际分布(图3.1.2)来看,每年的5~12月,温州都有可能遭受台风影响。
但主要集中在7-9月,占全年的82%,其中8月最多。
分析温州境内常规气象站台风期间的极大风速与降水极值,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台风致灾因子强度的空间分布。
温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台风部分)
第三章气象灾害时空分布特征3.1 台风时空分布据统计,台风影响最早在5月,最迟在12月,7-9月是台风影响盛期,平均2.9个,占全年的82%,其中8月最多,平均每年1个。
严重影响的台风9月最多,8月次之。
2006年8月10日登陆苍南县马站镇的超强台风“桑美”是建国以来登陆我国大陆最强的台风,2006年5月18日登陆东部的台风“珍珠”是影响最早的台风,2004年12月4日登陆南部的台风“南玛都”为影响最晚的台风。
台风对影响按其移动路径及登陆地段大致归为四类:第一类在至之间登陆,这类台风数量多,危害重,称正面袭击台风,建国后60年共77个,占有影响总数46%,以登陆最多,在登陆17个,平均四年一遇。
第二类在以南登陆,称南登台风,共出现40个,占影响总数24%,主要是暴雨影响。
第三类是在乐清以北登陆,称北登台风,往往对北部地区影响较大,共23个,占总数13%。
第四类是紧靠沿海北上,称近海转向台风,以大风影响为主,海岛与海滨地带颇受其害,共出现29个,占影响总数17%,未见严重灾情。
图3.1.1 影响台风年际分布以市境1个台站以上(包括1个台站)出现过程降水量≥50毫米或阵风≥17米/秒作为影响台风的标准。
1951~2009年影响的台风共有169个,年均2.9个。
最多的是1990年和1994年各有6个,1954、1979、1983、1993、1998等年份无台风影响。
年代际也有一定差异,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偏多,70年代到80年代前期较少,80年代后期相对较多,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相对较少,2003年以来较常年偏多(图3.1.1)。
图3.1.2 影响台风月际分布从影响台风的月际分布(图3.1.2)来看,每年的5~12月,都有可能遭受台风影响。
但主要集中在7-9月,占全年的82%,其中8月最多。
分析境常规气象站台风期间的极大风速与降水极值,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台风致灾因子强度的空间分布。
(若R<25,x为0)(若F<13.6,y为0)其中:R为台风过程降水量,F为台风过程最大风速,I为风雨综合指数,A 为降水权重系数,B为风速权重系数。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传播与停课误工规定(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传播与停课误工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5•【字号】温政办〔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传播与停课误工规定(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1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传播与停课误工规定(试行)》已经2018年1月2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5日温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传播与停课误工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科学应对极端天气,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构建科学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体系,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2号)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
第三条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信号名称、信号图标、信号含义和防御指南组成(见附件1)。
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霾、寒潮、低温、大风、大雾、雷电、霜冻、高温、干旱和冰雹等十四类。
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极端天气预警信号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和霾五类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见附件2)。
第四条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预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3.12•【字号】温政办〔2013〕42号•【施行日期】2013.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预案的通知温政办〔2013〕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人员基本生活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12日温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发生自然灾害后,县(市、区)人民政府视情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公共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全市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03-温州市城市抗震减灾专项规划(正式)说明1
说明目录一、规划总则 (1)(一)规划编制目的 (1)(二)规划依据 (1)(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1)(四)规划目标与原则 (2)(五)规划编制模式 (2)(六)规划工作区划分 (2)二、基本概况 (3)(一)自然条件 (3)(二)行政区划 (4)(三)经济条件 (4)(四)城市建设 (4)(五)规划情况 (5)三、设防标准与总体策略 (6)(一)抗震御防目标 (6)(二)抗震设防标准 (6)(三)抗震防灾总体策略 (6)四、城市用地抗震防灾规划 (7)(一)区域地震活动情况 (7)(二)城市工程地质条件 (9)(三)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分区 (10)(四)城市用地抗震防灾措施 (11)五、城区建筑抗震防灾规划 (12)(一)城市建筑抗震概况 (12)(二)主城建筑抗震分析 (12)(三)城区重要建筑及抗震薄弱区抗震分析 (14)(四)城区建筑抗震防灾措施 (14)六、次生灾害防御规划 (15)(一)主要地震次生灾害的类别及防御重点 (15)(二)次生灾害危险源 (15)(三)次生灾害防御措施 (19)七、避震疏散系统规划 (20)(一)避震疏散模式、场所分类及规划标准 (20)(二)避震疏散系统工作及责任分区 (21)(三)避震疏散人口核算 (23)(四)现状避震疏散资源概况 (24)(五)相关专项规划简介 (25)(六)避震疏散场所规划 (26)(七)避震疏散通道规划 (30)八、基础设施保障规划 (32)(一)城市基础设施抗震综述 (32)(二)供水系统抗震规划 (33)(三)供电系统抗震规划 (34)(四)道路交通系统抗震规划 (35)(五)消防系统抗震规划 (36)九、规划实施建议 (38)(一)地震监测环境保护 (38)(二)近期项目实施建议 (39)(三)抗震防灾管理建议 (41)附件一:温市规函字[2008]175号文件《关于明确温州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设计任务书的函》附件二:温市规纪要[2011]60号文件《温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会审纪要》一、规划总则(一)规划编制目的抗震防灾规划的总体任务是:加强温州市的城市建设抗震防灾工作,逐步提高建设的防灾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影响。
气候变化背景下防灾减灾对策探索——以温州为例
气候变化背景下防灾减灾对策探索——以温州为例发表时间:2020-07-29T16:45:42.933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3月7期作者:林建忠[导读] 本文重点分析了气象灾害防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从加快精准监测预报体系建设筑牢防灾摘要:本文重点分析了气象灾害防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从加快精准监测预报体系建设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加快智慧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加快科学化的应急响应体系建设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等方面探索防灾减灾对策。
关键词:气象灾害,防灾减灾,智慧气象,对策1气象灾害防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1气象监测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存在不少监测盲区现有地面气象监测网密度5.5公里,覆盖不均匀、要素不齐全,难以捕捉到小尺度强天气,特别是灾害易发区站点密度明显不够。
新一代天气雷达网密度与杭州、宁波等城市相比明显落后,杭州、宁波分别拥有雷达为19部和12部,温州仅4部,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激光雷达等新型气象探测装备偏少,对于极易发生局地强对流天气的中低层探测盲区较大。
1.2灾害天气落区和量级预报的精准化水平亟待提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气象领域应用不广,智能预报的准确率和分辨率还难以满足防灾减灾的要求。
特别是是温州地形地貌复杂,特殊地形对不同天气系统的影响和极端降水预报的认知还不够,灾害性天气落区和量级的预报误差仍较大。
专家型预报员队伍尚未建立,高层次气象人才引进难,近5年全市共流失气象专业人才30多人。
1.3极端天气事件引发的致灾风险预报预警能力亟待加强精准预警、分区分类预警能力还不足,尤其是强对流天气的早期识别能力不够强,预警时效偏短,预警发布手段还不多,传播还不够广泛,接收机制还不健全,预警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难题尚未完全破解决。
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气象预报预警融入各行各业的防灾减灾的潜力还需要进一步挖掘。
同时一些机构和媒体存在着违法传播过时和虚假气象信息的现象,干扰了科学防灾减灾组织工作。
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参考Word)
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和本省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大风(龙卷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霜冻、道路结冰、冰雹、高温、干旱、雷电、大雾和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防御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公安、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旅游、质量技术监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供电、通信等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气象工作协理员和村(居)民委员会确定的气象工作信息员,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气象监测与传播设施维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应急联络、灾情收集和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公民应当学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关注气象灾害风险,增强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0年修正)
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1.27•【字号】•【施行日期】2020.11.27•【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正文本)(2017年3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三章监测、预报和预警第四章应急处置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和本省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大风(龙卷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霜冻、道路结冰、冰雹、高温、干旱、雷电、大雾和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防御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供电、通信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等工作。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4]108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4〕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21日温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灾减灾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31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防灾减灾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治理、抢险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等手段,不断完善防灾减灾体制机制,着力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将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防灾减灾工作。
合理部署重点防御工程和重点项目,着力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突出问题,达到综合减灾的目标。
--预防为主,协同推进。
突出灾害预防,加强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防御等工作。
坚持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协同推进灾害管理工作。
--依法实施,科学应对。
健全相关政策,依法推进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合理制订防灾减灾工作方案,科学组织实施。
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第一章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概述 (2)1.1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意义 (2)1.2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目标 (3)第二章气象灾害类型与特点 (3)2.1 气象灾害类型 (3)2.2 气象灾害特点 (4)第三章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4)3.1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方法 (4)3.1.1 数据收集与分析 (4)3.1.2 气象灾害风险指标体系构建 (5)3.1.3 风险评估模型建立 (5)3.1.4 风险评估结果验证与修正 (5)3.2 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5)3.2.1 确定区划原则 (5)3.2.2 确定区划指标 (5)3.2.3 划分风险等级 (5)3.2.4 制定区划方案 (5)3.2.5 区划结果应用 (6)第四章气象灾害预警体系 (6)4.1 预警体系构建 (6)4.2 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 (6)4.3 预警响应与处置 (6)第五章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演练 (7)5.1 应急预案编制 (7)5.2 应急预案演练 (8)第六章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措施 (8)6.1 工程措施概述 (8)6.2 工程措施设计与实施 (9)6.2.1 工程措施设计 (9)6.2.2 工程措施实施 (9)第七章气象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 (10)7.1 非工程措施概述 (10)7.2 非工程措施实施策略 (10)7.2.1 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体系 (10)7.2.2 建立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1)7.2.3 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 (11)7.2.4 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11)7.2.5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11)第八章气象灾害防御与社会参与 (11)8.1 社会参与机制 (11)8.1.1 概述 (11)8.1.2 构建社会参与机制的原则 (11)8.1.3 社会参与机制的主要内容 (12)8.2 社会参与方式 (12)8.2.1 企业参与 (12)8.2.2 社会组织参与 (12)8.2.3 公众参与 (13)第九章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13)9.1 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评估 (13)9.1.1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13)9.1.2 评估方法与流程 (13)9.1.3 评估结果应用 (13)9.2 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措施 (14)9.2.1 完善气象观测体系 (14)9.2.2 强化气象灾害预警系统 (14)9.2.3 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能力 (14)9.2.4 加强气象灾害防范与减灾工作 (14)9.2.5 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14)第十章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实施与监督 (14)10.1 规划实施 (14)10.1.1 组织架构 (14)10.1.2 宣传与培训 (14)10.1.3 资源配置 (15)10.1.4 技术支持 (15)10.1.5 协作与协调 (15)10.2 监督与评估 (15)10.2.1 监督机制 (15)10.2.2 评估体系 (15)10.2.3 信息反馈 (15)10.2.4 改进措施 (15)10.3 规划调整与完善 (15)10.3.1 定期评估 (15)10.3.2 调整方案 (16)10.3.3 修订规划 (16)10.3.4 持续改进 (16)第一章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概述1.1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意义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作为一种灾害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和本省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大风(龙卷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霜冻、道路结冰、冰雹、高温、干旱、雷电、大雾和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防御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公安、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旅游、质量技术监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供电、通信等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气象工作协理员和村(居)民委员会确定的气象工作信息员,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气象监测与传播设施维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应急联络、灾情收集和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公民应当学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关注气象灾害风险,增强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024年台风防御措施及应急预案
2024年台风防御措施及应急预案一、引言由于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加剧,台风频繁且强度增加成为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
作为位于亚洲东南沿海的国家,台风带来的灾害给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和压力。
为此,制定2024年台风防御措施及应急预案,是我国应对台风灾害的急迫任务。
二、台风防御措施1. 建设强化抗台风的基础设施(1)加强海堤和防波堤的建设,提高其抗台风能力,确保沿海地区的安全。
(2)增加排水设施和蓄洪区域的容量,防止台风引发的暴雨引发城市内涝。
(3)完善城市防洪设施,包括堤坝,泵站,以及防洪水系统。
2. 加强台风监测和预警系统(1)加强气象观测网格的建设,提高台风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对于气象监控领域的研究,开发新的台风预警技术。
(3)加强与国际气象组织的合作,共享台风信息和预警技术。
3. 加强社会防灾能力(1)开展台风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与社区和学校的合作,组织防台风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完善抗台风救灾预案,加强各级政府和救援机构的组织协调能力。
4. 建立台风灾害信息管理和分析体系(1)加强台风灾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建立全国范围的台风历史数据库。
(2)开展台风灾害统计和分析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台风防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与研究机构和大学的合作,开展台风灾害的科学研究。
三、台风应急预案1. 预警阶段(1)各级政府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力量进行应急准备工作。
(2)加强对海洋沿岸工程、渔船和沿海居民的安全警示。
2. 防范阶段(1)加强对沿海地区的防风加固,包括加强建筑物和设施的稳固性,排查和修复潜在的风险点。
(2)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对重要设施与交通运输系统的保护,防止灾害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3. 救援阶段(1)组织各类救援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温州台风应急响应文件
温州台风应急响应文件为了提高温州市防台风减灾救灾能力,确保台风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响应文件。
二、应急响应等级划分1.Ⅰ级响应:当台风已经形成,有可能对温州市造成较大影响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做好应对准备。
2. Ⅱ级响应:当台风距离温州市已经很近,预计将会对温州市造成较大影响时,应急指挥部应启动Ⅱ级响应,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准备。
3. Ⅲ级响应:当台风即将登陆或已经登陆,对温州市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急指挥部应启动Ⅲ级响应,各相关部门加强行动,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1.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台风动向、强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市水利局:负责对各类水库、水闸等水利设施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3.市交通局:负责对交通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危险物品,保障交通畅通。
4.市消防局: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市卫生局:负责做好防疫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6.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民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7.市供电公司:负责巡视电力设施,及时排除电力故障。
8.市河道局:负责对各条河流进行巡查,确保河道畅通,防止水患发生。
9.市教育局:负责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四、应急物资储备1.食品:应急储备大米、面粉、食用油、饼干、方便面等。
2.饮用水:应急储备饮用水、矿泉水等。
3.应急药品:应急储备感冒药、消炎药、止疼药、创可贴等。
4.救援物资:应急储备救生衣、救生圈、绳索等。
五、应急预案1.疏散预案:根据台风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分级疏散预案。
2.救援预案:制定各种情况下的救援预案,确保抢险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3.供电预案:制定供电抢修预案,确保电力设施恢复运行。
4.通信预案:制定通信抢修预案,确保通信设施恢复运行。
六、总结温州市台风应急响应文件是加强防台风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
2024年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
2024年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____年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一、背景介绍台风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带来极大破坏。
中国沿海地区每年都要面临多次台风的袭击,并且有时候台风席卷内陆地区带来的暴雨也会引发洪涝灾害。
随着气候变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台风的频次和强度可能会增加,因此,建立完善的台风防御工作预案至关重要。
二、预测和警报系统1. 加强台风预测的技术研究和人员培训,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建立有效的警报系统,并将其与地方政府和媒体进行有效沟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到位。
3. 提高公众的台风防御意识,通过媒体、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向公众发布台风警报和预防措施。
三、人员撤离和避难措施1. 制定完善的人员撤离计划和避难所建设方案,确保人员能够安全撤离和避难。
2. 加强对避难所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充足的基本生活物资和医疗服务。
3. 鼓励居民在台风到来之前做好个人和家庭的准备工作,存粮、备用水、药品以及必要的应急用品。
四、基础设施防护和抢修措施1. 加强对海堤、防洪堤、水库、桥梁等基础设施的日常巡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在重要的基础设施上设置防洪挡板和防护设施,提高其抗台风的能力。
3. 加强抢修队伍的建设,确保台风过后能够及时修复受损的基础设施和道路。
五、灾后救援和恢复重建1. 建立统一的灾后救援指挥系统,包括政府、军队、公安、消防、医疗等各方力量的协调合作。
2. 预先储备救援物资和人员,确保能够迅速投入到灾区救援工作中。
3. 制定灾后重建方案,恢复灾区的基础设施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六、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1. 加强对公众的台风防御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台风防御的意识和能力。
2. 组织科学家进行台风的研究和预测,提高台风预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汇集和分享台风灾害的防治经验和教训,为后续的防灾工作提供参考。
七、预算和资源保障1. 增加对台风防御工作的财政投入,提供足够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
《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发布时间:2010-2-20我国是世界上气象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气象灾害损失占所有自然灾害总损失的70%以上。
气象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
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的大背景下,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更加频繁,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
防御气象灾害已经成为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指导各级气象防灾体系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国家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工作的有关要求,并与《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特制定《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期为2009-2020年。
本《规划》由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规划》中所指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包括城市气象灾害、农业气象灾害、林业气象灾害、水文气象灾害、海洋气象灾害、交通气象灾害、地质气象灾害、航空气象灾害、电力气象灾害等。
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近期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要求提高应对极端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抵御能力和减灾能力。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社会对气象灾害倍加关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取得可喜进展。
温州市台风概况及应对机制建设
温州市台风灾害概况及应对机制建设摘要:台风灾害是中国东南部地区夏季频发的自然灾害,等级较高的台风会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衣食住行,由台风带来的二次灾害更是为居民的生活埋下后患。
温州市位于浙江省东南部,瓯江下游南岸,是一座沿海港口城市。
台风以及台风引起的洪涝灾害一直是温州市夏季主要的灾害,对其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负面影响巨大,历来得到温州市政府和各部门的重视,也是全市市民几乎每年都需要应对的自然灾害。
因此,了解温州市台风灾害历史,建设更完善的应对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历史上影响温州市的台风众多,几乎每年都会有一个台风给温州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小的损失,更有甚者带来重创;建设应对机制一直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科技水平的提高正趋于完善。
关键词:台风灾害应对机制温州市温州市地处中国大陆环太平洋岸线(约18000公里)的中段,浙江省东南部。
全境介于北纬27.03'-28.36'、东经119.37'-121.18'之间。
东濒东海,南与福建省宁德地区的福鼎、柘荣、寿宁三县毗邻,西及西北部与丽水市的缙云、青田、景宁三县相连,北和东北方与台州市的仙居、黄岩、温岭、玉环四县市接壤。
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温州成为台风的多发之地,每年靠近温州的热带风暴都会引起温州市气象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近十年来温州台风概况相对稳定的气象特征和不变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温州历史上的台风灾害可以追溯到非常遥远的古代,囿于篇幅和资料限制,笔者此处只谈新世纪十年来对温州造成一定影响的台风。
近十年来平均每年会给温州带来一定影响的台风接近1个,较小的影响有暴雨和大风,较大的影响则是大暴雨、十级及以上台风,严重的灾害有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及由此造成的房屋被淹或坍塌。
21世纪初至今十多年来,影响温州的台风已经屈指难数,其中有碧利斯(2000年10号)、飞燕(2001年02号)、桑拉克(2002年16号)、云娜(2004年14号)、艾利(2004年18号)、海棠(2005年05号)、卡努(2005年15号)、碧利斯(2006年04号)、桑美(2006年08号)、罗莎(2007年16号)、凤凰(2008年08号)、莫拉克(2009年08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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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气象灾害时空分布特征3.1 台风时空分布据统计,温州台风影响最早在5月,最迟在12月,7-9月是台风影响盛期,平均2.9个,占全年的82%,其中8月最多,平均每年1个。
严重影响的台风9月最多,8月次之。
2006年8月10日登陆温州苍南县马站镇的超强台风“桑美”是建国以来登陆我国大陆最强的台风,2006年5月18日登陆广东东部的台风“珍珠”是影响温州最早的台风,2004年12月4日登陆台湾南部的台风“南玛都”为影响温州最晚的台风。
台风对温州影响按其移动路径及登陆地段大致归为四类:第一类在厦门至温州之间登陆,这类台风数量多,危害重,称正面袭击台风,建国后60年共77个,占有影响总数46%,以福建登陆最多,在温州登陆17个,平均四年一遇。
第二类在厦门以南登陆,称南登台风,共出现40个,占影响总数24%,主要是暴雨影响。
第三类是在温州乐清以北登陆,称北登台风,往往对温州北部地区影响较大,共23个,占总数13%。
第四类是紧靠温州沿海北上,称近海转向台风,以大风影响为主,海岛与海滨地带颇受其害,共出现29个,占影响总数17%,未见严重灾情。
图3.1.1 影响温州台风年际分布以温州市境内1个台站以上(包括1个台站)出现过程降水量≥50毫米或阵风≥17米/秒作为影响台风的标准。
1951~2009年影响温州的台风共有169个,年均2.9个。
最多的是1990年和1994年各有6个,1954、1979、1983、1993、1998等年份无台风影响。
年代际也有一定差异,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偏多,70年代到80年代前期较少,80年代后期相对较多,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相对较少,2003年以来较常年偏多(图3.1.1)。
图3.1.2 影响温州台风月际分布从影响台风的月际分布(图3.1.2)来看,每年的5~12月,温州都有可能遭受台风影响。
但主要集中在7-9月,占全年的82%,其中8月最多。
分析温州境内常规气象站台风期间的极大风速与降水极值,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台风致灾因子强度的空间分布。
(若R <25,x 为0) (若F <13.6,y 为0)其中:R 为台风过程降水量,F 为台风过程最大风速,I 为风雨综合指数,A 为降水权重系数,B 为风速权重系数。
综合历年台风风雨影响情况,得出台风风yAx I B 8.313.6-F y 5025R x +==-=雨影响分布如图3.1.3所示,综合影响强度呈明显的东西向阶梯式分布,东部温州市区、乐清、瑞安、平阳和苍南等沿海平原以及洞头诸海岛受台风风雨影响十分严重,西部永嘉、文成和泰顺等山区风雨致灾因子综合强度相对小些。
图3.1.3 温州市台风影响综合强度空间分布图台风暴雨具有来势猛、强度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极易造成涝灾。
如1960年8月1日,7号台风在福建连江登陆,温州市区日雨量300毫米,过程降水437毫米,乐清庄屋(水文雨量站)最大日雨量460毫米,1-2日暴雨量778毫米。
紧接着8号台风又于8月9日在福建漳浦登陆,顺溪(水文雨量站)最大日雨量449毫米,两次台风连续降水1428毫米(南北雁荡山一般为年平均降水量1000-1300毫米),大雨如注,山洪暴发,导致在建桥墩水库垮坝失事,造成299人死亡,143万亩农田受淹,11062间民房倒塌等惨重损失。
台风挟带狂风不仅来势凶猛,且持续时间较长,破坏力极大。
建国后60年中内陆共出现风灾38次(最大风力≥10级),极大风速达40米/秒以上。
而在沿海岛屿,最大风力达12级以上有51次。
例如,受超强台风“桑美”影响,苍南的霞关出现我市有记录以来的最大风速,达68米/秒(随后该仪器被大风毁坏),13级以上大风持续5个多小时。
全市共有223个乡镇(街道)受灾,受灾人口达213.3万人;温州苍南全县因灾死亡153人,失踪1人,房屋倒塌20310间,损坏170710间,全县受灾人口123万人,成灾人口60万人,无家可归20000多人,渔船沉没646只,受损822只。
经济损失达91.24亿。
台风登陆如遇农历月初或月中两次天文大潮,会造成严重的风暴潮灾害。
如9005号台风,于6月23—25日正面袭击我市,东部平原及沿海最大风力9-11级,恰逢初一大潮,狂风推着潮水,挟着暴雨,掀起巨浪,使温州417公里堤防受到严重摧毁,瓯江、飞云江、鳌江三大江口潮位均创建国以来最高水位,全市海堤被毁500处,长51公里,江堤被毁541处,长88公里,夜潮入城,四望如海,农田受淹百余万亩,直接经济损失2.35亿元。
第4章灾害设防气象指标4.1 暴雨指标给温州带来灾害的暴雨主要包括短时暴雨和连续性暴雨,短时暴雨是引发城镇积涝主要因素之一,持续的强降水是造成温州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
短时暴雨强度指标对评价暴雨特征及其气候背景,提供防汛决策服务有实际应用价值;同时,也是城镇排水管网设计的依据。
持续降水强度指标是评价洪涝发生的客观指标,对防洪防汛工程设计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依据温州市各气象观测站历年5分钟、10分钟、15分钟、20分钟、30分钟、45分钟、60分钟、90分钟、120分钟等9种历时的最大值,采用耿贝尔分布求极值方法(以下相同),计算每种历时降水不同频率的强度为暴雨设防指标,如图4.1-4.14所示:图4.1 5分钟降水强度概率分布图图4.2 10分钟降水强度概率分布图图4.3 15分钟降水强度概率分布图图4.4 20分钟降水强度概率分布图图4.5 30分钟降水强度概率分布图图4.6 45分钟降水强度概率分布图图4.7 60分钟降水强度概率分布图图4.8 90分钟降水强度概率分布图图4.9 120分钟降水强度概率分布图4.2 雷暴指标依据温州市各气象观测站历年雷暴日数,计算出各种频率下的雷暴日数指标,如下图。
图4.10 雷暴日指标4.4 大风指标依据温州市各气象观测站历年极大风速资料,计算出各种频率下的大风日数指标和极大风值指标,如下图。
图4.12 大风日数指标图4.13 极大风值指标4.8 风压指标风压是垂直于风向的水平面上单位面积所受到的风压力。
基本风压是指当地一般空旷平坦地面上离地10米高度概率统计所得到的50年一遇10 分钟平均最大风速所致压力。
图4.17 温州市基本风压空间分布图基本风压是建筑物或其他结构设施风荷载主要设计指标。
图4.17是依据温州市各气象观测站最大风速资料,经计算得到温州市基本风压的分布图。
第5章气象灾害风险区划5.1气象灾害风险基本概念及其内涵气象灾害风险是指气象灾害发生及其给人类社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气象灾害风险既具有自然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无论自然变异还是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气象灾害发生。
气象灾害风险性是指若干年(10年、20年、50年、100年等)内可能达到的灾害程度及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根据灾害系统理论,灾害系统主要由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和承灾体共同组成。
在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中,危险性是前提,易损性是基础,风险是结果。
气象灾害风险性可以表达为:气象灾害风险= 气象灾害危险性×承灾体潜在易损性其中:气象灾害危险性是自然属性包括孕灾环境和致灾因子,承灾体潜在易损性是社会属性。
灾害风险评估包含两个层次,一是对灾害风险区内的某种灾害进行风险评价;二是对灾害风险区内一定时段内可能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之和即综合灾害风险进行评价。
气象灾害风险是政府制定规划和项目建设开工前需要充分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减小气象灾害可能带来的风险,其中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以确定辖区内气象灾害的种类、强度及出现的概率和分布。
将风险评估与灾害性天气(致灾因子)和气象灾害预报紧密联系起来,与防灾减灾、灾前灾中评估挂钩,为政府及相关部门防御决策提供依据,为制定气象灾害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防御方案、防御管理等提供基础性支撑。
5.2风险区划的原则和方法5.2.1 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的原则气象灾害风险性是孕灾环境、脆弱性承灾体与致灾因子综合作用的结果。
它的形成既取决于致灾因子的强度与频率,也取决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背景。
开展我市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时,主要考虑以下原则:●以开展灾害普查为依据,从实际灾情出发,科学做好气象灾害的风险性区划,达到防灾减灾规划的目的,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区域气象灾害孕灾环境的一致性和差异性。
●区域气象灾害致灾因子(灾害指标)的组合类型、时空聚散、强度与频度分布的一致性和差异性。
●根据区域孕灾环境、脆弱性承灾体以及灾害产生的原因,确定灾害发生的主导因子及灾害区划依据。
●划分气象灾害风险性等级时,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对划分等级的依据和防御标准作出说明。
●可修正原则:紧密联系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我市的承灾体脆弱性进行调查。
根据我市的发展以及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与能力的提高,及时对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进行修改与调整。
5.2.2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的方法本区划主要根据气象与气候学、农业气象学、自然地理学、灾害学和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等基本理论,采用风险指数法、层次分析法、加权综合评分法等数量化方法,在GIS技术的支持下对温州市气象灾害风险分析和评价,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
本区划使用的数据主要包括温州市及其周边常规气象站和自动气象站的气象数据、气象灾害的灾情数据(如受灾面积、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地理空间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河网分布等)、社会经济数据(如人口、GDP等)。
这些数据主要来自温州市气象局、国土局、水利局、统计局、民政局等部门的相关统计年鉴。
由于研究中所需数据量大,而GIS又是收集、存储、整合、更新、显示空间数据的基本工具,因此首先建立了基于GIS的气象灾害数据库作为风险分析与识别、风险评价与区划的信息平台。
本区划的技术流程如图5.1所示。
1.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的评价指标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主要是能够引发灾害的气象事件,对气象灾害致灾因子的分析,主要考虑引发灾害的气象事件出现的时间、地点和强度。
气象灾害强度、出现概率来自我市境内及周边常规气象站和自动站的气象要素资料,包括降水、温度、风、冰雹、低能见度、冰冻、大雪等致灾因子的出现概率和分布。
孕灾环境与承灾体潜在易损性,包括人类社会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河流水系分布、土地利用现状),社会经济条件(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等),人类的防灾抗灾能力(防灾设施建设,灾害预报警报水平,减灾决策与组织实施的水平)。
2. 气象灾害风险评价指标的量化根据不同灾种风险概念框架选取不同的指标。
由于所选指标的单位不同,为了便于计算,选用以下公式将各指标量化成可计算的1~10之间的无量纲指标:imaxj ij ij 'X 10X X ⨯=其中:ij 'X 与ij X 相应表示象元j 上指标i 的量化值和原始值,imaxj X 表示指标i 在所有象元中的最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