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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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范文

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范文

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介绍在当代社会中,为了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在追求卓越。

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需要不断争先创优、追求进步。

1.2 目的和意义为了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争先创优的活动中,我们制定了本细则,以便明确个人和集体评选的标准和程序,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个人评选细则2.1 评选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各行各业的个人评选。

2.2 评选标准个人评选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业绩、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等。

具体评选标准可根据不同行业和岗位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2.3 评选程序2.3.1 组织评议由有关单位组织评议小组,由专家学者、行业领导、职业人士等组成,进行评议。

2.3.2 材料评审评议小组通过审阅个人的工作材料,了解个人的业绩、能力、态度等情况。

2.3.3 面试考核评选对象需要参加面试考核,评选小组通过面试了解个人的工作经验、工作态度、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情况。

2.3.4 公示公示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评选结果也将向评选对象以及相关单位进行通知。

第三章:集体评选细则3.1 评选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各行各业的集体评选,包括团队、机构和组织等。

3.2 评选标准集体评选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团队成员的工作业绩、团队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团队的社会影响力等。

评选标准应根据不同集体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3 评选程序3.3.1 组织自评集体评选前,需要由评选对象进行自评,填写评选问卷,并提交相关材料。

3.3.2 材料评审评选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集体的工作业绩、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等情况。

3.3.3 现场考察评选委员会对评选对象进行现场考察,了解集体的工作环境、工作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3.3.4 公示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评选结果也将向评选对象以及相关单位进行通知。

南京理工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南京理工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南京理工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学校优良校风、学风、班风的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各项荣誉称号的设定第一条学生先进集体包括:先进班集体标兵、先进班集体和文明宿舍。

第二条学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包括“校长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科技活动积极分子”、“文艺活动积极分子”以及“体育活动积极分子”等。

第二章评选范围、标准和比例第三条评选范围(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当年在籍的全体本科毕业生;(二)其他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当年二至四年级在籍的所有本科生班级、本科生宿舍以及本科生;(三)转专业学生的当年评优在原专业进行。

第四条评选标准(一)先进班集体标兵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2、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积极开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教育、文体、科技活动,形成了自身特色,有典型的先进事迹;3、全体学生积极进步,有组织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及党员发展人数比例较高,党员骨干在学生中发挥了模范作用,威信高;4、注重班级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坚持班级民主管理,坚持班会制度等。

班级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5、全体学生在校级以上的各类活动、竞赛中获奖多、层次高;6、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不超过5%;7、体育达标率为100%;8、曾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9、一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二)先进班集体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2、班委、团支部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团结协调,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3、班级积极参加学风建设,学习风气浓,勤奋严谨,学习成绩好,考试无作弊现象。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了及时总结教育教学工作,鼓励教师提高班级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学生的积极性,每学期末在各年级和各班评选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
每年级评出三分之一班级,七年级4个,八年级4个,九年级4个。

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

⑴模范班主任
每年级评出的先进班集体,其班主任授予模范班主任。

⑵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班级人数×10%
优秀班干部:1人
优秀团干部:1人安全监督员:1人
卫生监督员:1人进步学生:3人
三、评选时间:
各班依据各类先进评选条件,进行期中初评,期末总评,并填写好班级表彰学生推荐表,上报政教处审批,最后由学校研究决定各类表彰人选,在学期末工作总结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中学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主任评选办法

中学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主任评选办法

中学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主任评选办法引言:随着中学教育的发展,先进班集体和先进班主任的评选成为推进学校教育发展的重要环节。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可以激励全体教师和学生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投身于教育教学活动中,促进班级建设和学校的整体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中学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主任评选的办法,以期提供有效的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和原则1. 评选目的:通过评选先进班集体和先进班主任,激励班级全体成员的进取精神,促进班级建设与改革。

2. 评选原则:公正公平、科学合理、服务教育教学改革。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1.评选范围:全校所有班级。

2.评选条件:(1)班级成绩优异,超过学校平均水平;(2)班级团结进取,班风良好;(3)班级活动丰富多样,充满创新;(4)班级教育管理规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评选程序:(1)征集材料:学校通过通知班级负责人,要求每个班级提交申报材料。

(2)初评: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根据评选条件和评分标准,进行初步筛选。

(3)实地考察:评审小组对初选出的班级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班级的真实情况。

(4)评议:评审小组根据实地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并确定先进班集体名单。

(5)公示:学校将评选结果在校园公示,并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6)表彰:在校园进行隆重的表彰仪式,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品。

三、先进班主任评选办法1.评选范围:全校所有班主任。

2.评选条件:(1)班主任工作积极主动,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2)班主任管理能力突出,善于组织和协调班级事务;(3)班主任关心学生,倾听学生的需求和困难,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指导;(4)班主任与家长、学校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良好。

3.评选程序:(1)征集材料:学校通知所有班主任提交申报材料。

(2)初评: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根据评选条件和评分标准,进行初步筛选。

(3)面试:评审小组对初选出的班主任进行面试,考察其教育教学理念和管理能力。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制度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制度

05
相关附件
《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要点一
评选范围与条件
要点二
评选流程与标准
评选范围限定在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对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等集体 进行评估,并设置了一系列评选条件 。
评选流程包括班级推荐、学院初审、 学校审核和公示等环节,并明确了各 个阶段的标准和要求。
要点三
奖励措施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和激励措施,如颁发奖金、授予荣誉 称号等。
加强学生工作
通过评选活动,加强学生工作,提高学生工作水平,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评选原则
1 2
公开、公平、公正
评选过程应公开透明,评选标准要公平合理, 评选结果要公正客观。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在评选过程中,应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 合,全面客观地反师生普遍好评。
学生会部门
02
在组织建设、活动策划、团队协作、工作实效等方面成绩显著
,积极服务同学成长成才。
学生社团
03
在活动特色、会员发展、内部管理、社会影响等方面表现优异
,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评选流程
宣传动员
自主申报
院系推荐
学校评审
结果公示
通过校内媒体、公告栏 等多种渠道,宣传评选 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评选 标准。
3
广泛参与
评选活动应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参与,使更多 的学生受到激励和表彰。
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各学院、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正式注册的学生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先进班级和个人评比资格与条件格式

先进班级和个人评比资格与条件格式

评比资格与条件一、评比资格:1、先进班集体应为学院正式建制的教学班,其成员在本学年度受纪律处分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班总人数的10%。

2、拟评选先进个人者,在本学年度必须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评比条件:1、先进班级评比条件:(1)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评比学年内全班受处分人数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10%;(2)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维护社会公德;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班级同学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3)班、团制度健全,团组织生活和班会定期召开,内容充实、效果好;(4)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同学学习成绩优良;(5)积极参加实习,全班同学实习成绩良好;(6)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并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取得一定名次;(7)积极组织发动本班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成效显著;(8)班级干部严于律己、团结协作,班委会、团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基本上成为班级核心,班干部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2、三好学生评比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思想品德好。

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思想品德鉴定优秀。

(3)勤奋学习。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学年成绩名列全班前三名内,操行评定为优秀。

(4)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5)积极参加院、系、班组织的文体活动,成绩优良或为院、系、班争得一定荣誉者。

3、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职业素养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谨踏实,勤奋节俭,团结协作,仁爱宽怀;(3)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必须在班、团支部以上学生干部中产生;(4)学业总成绩排名列同专业(班级)学生数的前40%,同时操行评定应为优秀,原则上本学年不能有不及格科目;(5)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XXXX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遵循“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先进集体分为:(一)文明班级(二)文明宿舍第四条优秀个人分为:(一)十佳大学生(二)年度标兵(三)三好学生(四)优秀学生干部(五)优秀毕业生(注:就业处评选)(六)单项优秀个人:1.道德修养优秀个人2.学习进步优秀个人3.创新创业优秀个人4.文体活动优秀个人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文明班级条件按照《XXXX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校学函[202X)35号)中文明班级创建标准评定。

第六条文明宿舍条件按照《XXXX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校学函[202X)35号)中文明宿舍创建标准评定。

第七条十佳大学生和年度标兵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当学年内无补考,且获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五)十佳指在爱国守法、学习勤奋、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节约、敬业奉献、创新自强、进德弘毅、博学善建、身心健康十个方面表现突出。

(六)十佳大学生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平均绩点须位于专业前5%,年度标兵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平均绩点须位于专业前10虬第八条三好学生条件(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要求进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无受处分记录。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补考,且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位于专业班级前15%,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学生先进集体、个人评比办法

学生先进集体、个人评比办法

学生先进集体、个人评比办法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学生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活动。

通过评比,表彰在各个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激励更多的学生向他们学习,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二、评比范围和对象1. 评比范围:全校所有在籍学生。

2. 评比对象: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评比标准和条件1. 学生先进集体评比标准:(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团结协作,积极投身学生工作;(2)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异,全体成员无重大违纪行为;(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表现突出;(4)有特色的活动和成果,对其他同学有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 学生先进个人评比标准:(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2)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显著成绩;(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表现突出;(4)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

四、评比程序和时间1. 评比程序:(1)各班级、各学生组织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对象;(2)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对象进行评审;(3)公布评审结果,举行颁奖仪式。

2. 评比时间: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评比。

五、奖励措施1. 对评出的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2. 在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3. 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个人,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评选和表彰。

六、纪律要求1. 评比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2. 参评对象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3. 各班级、各学生组织要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4. 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七、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以上评比办法的实施,我们相信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学生工作的发展。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条1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面向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班集体。

第二章评选项目和标准条3条评选项目条1条校先进班集体;(2)校优秀学生干部;条3条校三好学生;(4)校三好学生标兵。

第四条评选标准(一)校先进班集体(2名)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级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学院可推荐1个),并同时具备下列五个方面的条件:1.班集体正气高,同学积极追求进步。

班集体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全班同学积极上进,申请入党同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高。

班集体在学年综合考评、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以及班级经费的收支与管理过程中,认真细致,无失误,且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

2. 班集体学风好,获奖人数名列前茅。

班集体学风、考风好;当学年班级同学平均学分绩点的平均值在2.5以上,奖学金获得者比例在同年级处于前列,外语、计算机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在同年级处于前列,且当学年考试平均每科不及格人次不超过该班级总人数的5%。

3. 班集体勇争先,集体荣誉多。

班级同学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任务。

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或竞赛,获得过团体荣誉,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积极的影响。

4.综合素质高,学子风采优。

班级同学在校级以上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职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奖人数(次)多,成果多,荣誉高。

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

5.干部作风正,富有凝聚力。

班级两委坚强有力,能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和服务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全体同学拥护,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校优秀学生干部(10名)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方面的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当学年综合考评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优秀;2.学习勤奋,当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校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者获得单项奖学金,工作成绩突出,并经班级50%以上同学提名推荐的;3.当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任期一般不少于一学期),能团结同学、积极工作、乐于奉献,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所在集体获得过院级以上的奖励,或在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4.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同学好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项目及评奖范围(一)学院先进班集体(一、二、三年级所有班级);(二)学院十大杰出青年(三年级学生);(三)优秀毕业生(三年级学生);(四)学院十大年度卓越人物(一、二、三年级学生);(五)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一、二年级学生);(六)全面发展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七)品德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八)爱心大使(一、二年级学生);(九)进步突出个人(一、二年级学生);(十)学业技能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十一)特长和社会活动能力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同一学年,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同时享受。

第三条评选标准(一) 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系班级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可推荐1个),在校三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班级成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全班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达70%或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高。

2.班风良好,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

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等中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

学院举办的活动或部署的工作中,参加人数、获奖人数比例高,成为所在系的典范。

班干部和学生党员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组织班级全体成员服务校园或社会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3.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

当学年必修课的及格率达80%以上;外语、资格证书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班级综合测评中扣分项目等违纪次数每学年合计少于人均0.5次,无受处分的个人。

(二) 学院十大杰出青年每系(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由学院进行差额评选出结果。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实施细则)[修改版]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实施细则)[修改版]

第一篇: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实施细则)重庆市XX中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我校“弘扬红岩精神,再创华蓥辉煌”,“珍爱生命、敬畏生命”为主题的法制安全教育,“学习雷锋精神,争做华蓥好人”主题教育和““洁净环境美化校园”为主题的环保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做好总结表彰工作,经研究,学校为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现制定出如下评选办法:一、学年度表彰名额:全校表彰先进班集体10个,以教学班为单位,三好学生3名,优秀学生干部2名,文明学生2名;优秀旗手若干名和国旗下讲话优胜选手10名。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条件:1、思想品德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国家大事,尊敬师长,关心他人,诚实正直,遵纪守法,爱护环境,热爱集体。

2、学习成绩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3、身体素质好。

坚持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诚实正直,文明守纪,敢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能模范地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章。

2、能积极完成学校党政工团等组织和班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与时俱进,作风民主,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较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三)文明学生条件:1、思想品德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国家大事,尊敬师长,关心他人,诚实正直,遵纪守法,爱护环境,热爱集体。

2、言行文明,礼貌待人。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

(四)先进班集体条件:1、班风好,班、团、队组织作用发挥好,全班同学团结友好,纪律严明,奋发向上,班级凝聚力强,开展多项活动成绩显著。

2、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章,无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的学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爱护校产校舍,爱护校园环境,早晚起床睡觉纪律好,两操出勤好。

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四篇)

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四篇)

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细则说明1. 评选对象:个人和集体。

2. 评选目的:激励个人和集体在工作或学习中追求卓越,促进个人和集体的成长与发展。

3. 评选标准:根据个人和集体的工作或学习绩效、创新能力、团队精神、领导才能等方面进行评选。

4. 评选程序:a. 预选阶段:- 个人:由个人或他人提名,提供个人简历、个人成就及工作业绩等材料。

- 集体:由内部成员或上级机构提名,提供集体简介、集体成绩及团队合作情况等材料。

b. 审核评审阶段:- 个人:评选委员会按照细则规定的标准对个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审。

- 集体:评选委员会对集体材料进行审核评审。

c. 终审阶段:- 个人:优秀的个人将进入终审环节,由专家组进行面试或实地考察,综合评估个人的素质和能力。

- 集体:优秀的集体将进入终审环节,由评选委员会组织集体展示或访谈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d. 结果公示和颁奖:- 公示: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及原因向公众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 颁奖:在相关的活动或仪式上,对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颁发证书或奖品。

5. 评选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6. 评选机构:设立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7. 公正公平原则:评选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利用任何非正当手段干扰评选结果。

8. 评选结果使用:评选结果可以用于个人和集体的职称评定、晋升任用、奖励优先等方面的决策参考。

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二)一、评选项目个人项目—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集体项目—文明寝室、优良学风班。

二、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三、评选范围优秀学生: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二年级及其以上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二年级及其以上,担任班委满一年或在各级团委、学生会及各行政部门学生组织副部级以上干部满一年的学生;优秀毕业生:在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优良学风班: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其以上学生班级;文明寝室: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寝室。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面向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班集体。

第二章评选项目和标准第三条评选项目(一)校先进班集体;(二)校优秀学生干部;(三)校三好学生;(四)校三好学生标兵。

第四条评选标准(一)校先进班集体(2名)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级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学院可推荐1个),并同时具备下列五个方面的条件:1.班集体正气高,同学积极追求进步。

班集体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全班同学积极上进,申请入党同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高。

班集体在学年综合考评、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以及班级经费的收支与管理过程中,认真细致,无失误,且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

2. 班集体学风好,获奖人数名列前茅。

班集体学风、考风好;当学年班级同学平均学分绩点的平均值在2.5以上,奖学金获得者比例在同年级处于前列,外语、计算机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在同年级处于前列,且当学年考试平均每科不及格人次不超过该班级总人数的5%。

3. 班集体勇争先,集体荣誉多。

班级同学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任务。

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或竞赛,获得过团体荣誉,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积极的影响。

4.综合素质高,学子风采优。

班级同学在校级以上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职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奖人数(次)多,成果多,荣誉高。

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

5.干部作风正,富有凝聚力。

班级两委坚强有力,能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和服务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全体同学拥护,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校优秀学生干部(10名)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方面的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当学年综合考评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优秀;2.学习勤奋,当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校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者获得单项奖学金,工作成绩突出,并经班级50%以上同学提名推荐的;3.当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任期一般不少于一学期),能团结同学、积极工作、乐于奉献,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所在集体获得过院级以上的奖励,或在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4.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同学好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及奖励办法

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及奖励办法

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及奖励办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

二、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三、评定条件、比例及奖励办法(一)先进班级1.基本条件⑴班级学生积极要求进步,能积极参加业余党校培训,能通过主题团日、主题班会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

⑵班级具有优良学风、班风。

在创建作风纪律优胜班级、劳动教育课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文明寝室等活动中成绩突出;班级学生上课出勤率和成绩优良率位于各二级学院前列等。

⑶班级学生能积极参加学院、各二级学院组织的文艺晚会、校运会、大合唱等各类文体活动。

⑷班级学生能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认真撰写调查报告等。

⑸班级在学年内无重大违纪事件,无综合测评不及格学生,无受记过以上纪律处分学生。

2.比例:各二级学院班级数的10%,学生已毕业的班级不参评,且不占班级数。

3.奖励:1000元/班。

(二)作风纪律优胜班级1.条件:班级学生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作风纪律检查评比得分排名在二级学院前20%,班级学年内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学生。

2.比例:各二级学院班级数的20%,学生已毕业的班级不参评,且不占班级数。

3.奖励:500元/班。

(三)劳动教育课先进班级1.条件:全班劳动教育课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无不及格学生。

一学年内有两次劳动教育课的班级必须两次都符合条件。

2.比例:全院劳动班级数(一学年内有两次劳动教育课的班级算一个班级数)的20%。

(四)优秀大学生标兵1.条件:德智体综合测评为优,劳动教育为优,体育成绩为优;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课成绩为优秀,无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比例:学生人数的5%。

3.奖励:2000元/人。

(五)优秀大学生1.条件:德智体综合测评为优,劳动教育为优,体育成绩为良好以上,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成绩为良好以上,无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学院优良校风、学风、班风的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项荣誉称号的设定第一条学生先进集体包括:星级班级体、星级宿舍第二条学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学习活动积极分子”、“文艺活动积极分子”以及“体育活动积极分子”等。

第二章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标准和比例第三条评选范围(一)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当年二至四年级的所有学生班级、学生宿舍以及在籍学生;(二)转专业学生的当年评优在原专业进行。

第四条评选标准(一)星级班集体1.有一个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善于管理、热心为同学服务,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的班委,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2.遵纪守法,全班违纪人次不超过2人次,有考试作弊行为的班级取消评比资格;3.学习纪律严明,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学风良好;4.全班同学踊跃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各项集体活动出勤率达到80%以上;5.宿舍环境卫生好,年度星级宿舍率达到50%以上;6.必须申请参加当年度“星级班集体”创建并获得创建资格。

(三)星级宿舍1.遵守校纪和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无违纪,无处分;2.学习态度端正,学风状况好;3.尊敬师长,互相团结,举止文明,健康向上,无不文明行为;4.有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宿舍整洁,在当年度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记录;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四)三好学生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举止言谈文明,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学年品德考评为优秀。

2.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全学年各科总评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中学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主任评选办法范文

中学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主任评选办法范文

中学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主任评选办法范文为了提升中学班级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树立先进典型,激励班级集体和班主任的工作热情,特制定中学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主任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通过中学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主任的评选,旨在弘扬优秀的班级管理经验,激励全校教师提升班级管理水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从而推动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评选对象1. 先进班集体:在全校范围内,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面向全校在校学生。

2. 先进班主任:在全校范围内,以班主任为单位进行评选,面向全校教师。

三、评选内容1. 先进班集体评选内容:(1) 学生的学习成绩:班级中学生的学习成绩平均分和进步情况。

(2) 学生的综合素质:班级中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情况,包括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

(3) 班级的协作氛围:班级中同学之间相互支持、协作的态度和行为。

(4) 班级的管理规范:班级中学生对纪律要求的遵守程度,班规班纪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 先进班主任评选内容:(1) 班级管理能力:班主任在班级管理方面的能力和成效。

(2) 学生成绩管理:班主任对学生学习成绩的管理和指导情况。

(3) 学生思想教育:班主任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 班级文化建设:班主任对班级文化建设的组织和推动工作。

四、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 先进班集体推荐:各班级根据评选要求,提出推荐自己班级为先进班集体的申请,需提交相关材料及自评报告。

(2) 先进班主任推荐:全校教师根据课堂教学效果、班级管理情况等,通过推荐方式提名先进班主任,需提交相关材料及自评报告。

2. 评选阶段:(1) 先进班集体初评:根据班级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由校评选办公室初步筛选,并组织专家对初评通过的班级进行现场评审。

(2) 先进班主任初评:根据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由校评选办公室按一定比例进行初评,并组织专家对初评通过的班主任进行现场评审。

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学校优良校风、学风、班风的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大学学生管理规定》、《XX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学生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单项荣誉称号;先进集体指优良学风班等。

第三条三好学生(一)具体条件I、学年内素质综合测评排在本班级前10%;2、学年内素质综合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平均成绩应在95分或95分以上;3、学年内必须获得过一次一等或二等奖学金;4、学年内素质综合测评中体育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5、学年内无补考;6、学年内无纪律处分(处分解除除外)和通报批评。

(二)三好学生按学年评定。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一)具体条件1、大学期间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异,无补考;2、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毕业实习成绩优秀;3、连续三年素质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六名;4、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5、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6、获“多星级”大学生发展奖学金者可优先考虑。

(二)优秀毕业生按毕业年份评定,在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第五条单项荣誉(一)荣誉种类单项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学生干部,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就业创业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1、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热心为同学服务,群众基础良好,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

2、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科技活动,主持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研究项目并结题,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科创竞赛并获奖奖励,或公开发表至少2篇论文,或至少1项专利。

3、就业创业先进个人:有较强的就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凭借在学校练就的本领顺利就业,积极创业,有突出事迹。

4、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个人:思想觉悟高、有献身精神,在社会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在“三型”校园建设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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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项目及评奖范围
(一)学院先进班集体(一、二、三年级所有班级);
(二)学院十大杰出青年(三年级学生);
(三)优秀毕业生(三年级学生);
(四)学院十大年度卓越人物(一、二、三年级学生);
(五)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一、二年级学生);
(六)全面发展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七)品德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八)爱心大使(一、二年级学生);
(九)进步突出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十)学业技能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十一)特长和社会活动能力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同一学年,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同时享受。

第三条评选标准
(一) 学院先进班集体
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系班级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可推荐1个),在校三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班级成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全班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达70%或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高。

2.班风良好,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

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等中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

学院举办的活动或部署的工作中,参加人数、获奖人数比例高,成为所在系的典范。

班干部和学生党员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组织班级全体成员服务校园或社会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3.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

当学年必修课的及格率达80%以上;外语、资格证书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班级综合测评中扣分项目等违纪次数每学年合计少于人均次,无受处分的个人。

(二) 学院十大杰出青年
每系(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由学院进行差额评选出结果。

要求以下条件符合一大项以上。

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在当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品德行为测评分不低于85分;
2.学习勤奋,当学年综合测评总分在全班前25%;无不及格或补考科目;
3.在校期间荣获上述第二条评选项目中除(一)、(二)项外的奖项数量为所在系最多者。

或具备下列条件:
是在以下某一或某几方面作出卓越的贡献,树立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全国、全省、全市、全院范围内激励当代大学生作用显著的应届毕业生,在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推进文化建设、学生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或在专业创新、科技创新等方面有新突破,或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良好的社会反响,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三)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参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相关文件(粤农工商职院〔2012〕15号)。

(四)学院十大年度卓越人物
评选条件参照团委“感动校园”年度卓越人物评选的相关文件。

(五)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其中班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班学生总数的5%;院、系级学生干部评选合计不超过所在系一、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

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方面的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在当学年综合
测评中的品德行为测评分不低于85分;全班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达50%或以上;
2.学习勤奋,当学年综合测评总分在全班前25%;无不及格或补考科目;
3.当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任期一般不少于一学年),能团结同学、积极工作、乐于奉献,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所在集体获得过院级以上的奖励,或在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4.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勇于制止不良行为,受到同学好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当学年参加义务劳动达50小时或以上。

(六)全面发展先进个人
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系一、二年级学生总数的5%,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递交入党申请书;在当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品德行为测评分不低于80分;
2.学习勤奋,当学年综合测评总分在全班前15%。

获得省级以上技能比赛奖项者优先评选。

3.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勇于制止不良行为,受到同学好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当学年参加义务劳动达40小时或以上;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

(七)品德先进个人
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系一、二年级学生总数的5%,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递交入党申请书;在当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品德行为测评分不低于85分;
2.学习勤奋,全勤(请假3次以上不能算全勤,病假、因公请假除外);
3.当学年参加义务劳动达40小时或以上;勇于制止不良行为,对所在班、所在宿舍的同学有良好的影响作用;
成为当代大学生道德模范,受到官方媒体报道,树立学院良好形象的,优先评选,不受评选名额限制。

(八)爱心大使
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系一、二年级学生总数的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在当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品德行为测评分不低于80分;
2.综合测评中,品德行为测评加分栏目第六条第(二)项分数在该年级参评学生总数的前2%。

(九)进步突出个人
综合测评中,品德行为或学业技能单项比上一年度进步明显,每系(学院)2人。

(十)学业技能先进个人
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系一、二年级学生总数的5%,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在当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品德行为测评分不低于70分;
2.学习勤奋,学业优秀,满足以下(1)或(2):
(1)学业技能测评分为所在专业的前5%;
(2)学业技能测评分为所在专业的前15%、学业技能测评加分为所在专业的前3%。

3.参加义务劳动达20小时或以上。

(十一)特长和社会活动能力先进个人
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系一、二年级学生总数的5%,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在当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品德行为测评分不低于70分;
2.学习勤奋,无不及格科目;
3.综合测评中,特长与社会活动能力测评单项得分为参评学生总数的前10%;
4.参加义务劳动达20小时或以上。

第五条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学院学生评优领导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实施、评审;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辅导员、系学生会主席1人组成“系学生评优工作小组”(小组人数为单数)负责复核、监督;由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和随机抽取非班、团干代表2人组成5人“班评优小组”主持班级的评选工作、初审。

具体流程如下:
1.宣传发动:各系通过宣传栏、校园网、QQ群、文件宣读等形式做好评选宣传工作,以扩大典范影响力。

2.班级申报、初审:班评优小组按照评选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申报人填写《学生评优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由班评优小组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填写《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初审后,通过校园宣传栏、Q群、短信或实习点公布等形式完成3天公示,报系学生评优小组(申报先进班集体、十大杰出青年、十大年度卓越人物、优秀学生干部需另提交2000字申报事迹报告)。

3.各系复审:系学生评优小组复审,在系内公示5天,将复评名单连同《学生评优申报表》、《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负责人签加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学生工作处(纸质版及电子版)。

典型特例需系领导办公会议通过并书面报学生处审批。

4.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对各系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项目抽查,完成5天公示,报学院审批。

5.学院审定:学院审批,发文表彰。

6.三年级的奖项在大三学年第二学期初开始,完成个人申报、
班级初审、系复审后报学生处,5月底前进行发文表彰。

第六条工作要求
1.各系以评优为契机,鼓励在校学生加强品德修养、努力学习,加强专业技能训练,做全面发展的公民。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系需成立系学生评优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对照条件,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宁缺勿滥。

3.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评选名额,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评选工作各阶段结束后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4.已被评为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如在表彰前后该学年违纪违法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5.《文明班级、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励暂行条例》不再适用。

第七条本条例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2.学生评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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