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企业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3•【字号】湖政办发[2006]139号•【施行日期】2006.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二○○六年十月十八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管严管好的总体要求,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7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下列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单纯购置土地、房屋、设备、以及征地拆迁、装修等)项目:(一)市财政预算内资金;(二)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三)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国有投资公司借贷资金;(四)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资金;(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含中央、省国债资金、贴息补助资金、各种捐款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二、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二)教育、文化、广电、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三)科技进步、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国家和省重点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四)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五)市政府明确规定的其他项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23•【字号】湖政发〔2017〕11号•【施行日期】201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17〕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23日湖州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倒逼各地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缩短审批服务时间,大幅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大幅提升网上审批能力,大幅降低审批服务收费,使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基本原则1.坚持需求导向。
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全面覆盖各地行使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全面覆盖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事项。
2.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跑多次的问题,全面梳理各类办事事项、制订清单,因地因事制宜、分类分步施策,分批公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科技导向。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10•【字号】湖政办发〔2023〕33号•【施行日期】2023.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湖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有关专项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附件:2023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10日湖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必须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各区县、各部门在2023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抓好8方面工作:一、深化产业提质增效,大力推动经济稳步增长(一)加快政策直达快享。
迭代升级"三聚三保三落实"助企纾困稳进提质攻坚行动,以最强政策供给全力稳增长。
抓住国家"五大政策"协同发力、省"8+4"政策体系落地实施等窗口期,出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56条",全市财政安排230.7亿元,争取政府债券200亿元以上、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20亿元以上,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落实好支持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10条",全力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拼抢订单、推进项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9.02•【字号】湖政发〔2015〕27号•【施行日期】2015.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湖政发〔2015〕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等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18号)》制定本意见。
一、推动工业加速转型升级(一)加大工业投入力度。
认真谋划一批“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
加快招引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确保全年引进72个以上工业大好高项目。
狠抓项目建设攻坚,力争全年亿元项目竣工率达到30%、“双百计划”开工率达到85%以上、竣工项目产能发挥达到70%以上,确保完成全年工业投资增长8%、工业技改投入增长23%的目标任务。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军事、航空等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率不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
(市经信委、市规划局牵头落实)(二)深入推进“机器换人”。
积极争取吴兴童装、南浔电梯等行业纳入省“机器换人”行业试点示范,持续推进30家“机器换人”企业试点。
加强“机器换人”中介服务,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为企业“机器换人”提供专业化的工程技术服务和配套性的融资服务。
落实省、市“机器换人”项目补助政策,切实提高企业技改投入的实效。
(市经信委牵头落实)(三)加快“腾笼换鸟”。
全面淘汰列入市2015年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全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200家以上,整治和淘汰安全、环保、能耗不达标或其他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作坊)1000家以上,腾出10万吨标煤以上的用能空间。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6•【字号】湖政办发[2008]66号•【施行日期】2008.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08〕66号)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夯实经济基础、增强发展后劲,现就加强我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是加快实现“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需要。
要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项目是抓手、是载体,必须科学谋划、动态储备,加快建设一批对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起重要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是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需要。
投资需求依然是目前我市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
按照我市“十一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左右的要求,必须加快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努力增加新开工的大项目数量。
(三)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是有效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的需要。
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日益加快的大背景下,缩小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就必须保持适度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要高度重视当前项目建设,更要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谋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形成良性机制,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高我市综合竞争能力。
(四)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是向上争取资金和对外招商引资的需要。
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不仅有利于加强项目投资的前瞻性和计划性,而且有利于争取国家扶持政策和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破解我市项目建设中资金短缺的难题。
因此,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必须抓紧谋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成熟程度较高的重大项目。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3•【字号】湖政办发〔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3日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实施制造强市战略,高质量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全国绿色智造名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动产业创强赶超(一)加快布局重点赛道。
紧盯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围绕4210现代产业体系,聚力"2+8"平台生产力布局,重点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及光电、物流装备、生物医药、工程机械、合金特材、地理信息、数控机床产业链,加快突破第三代半导体、汽车电子、大数据、云计算等未来前沿领域。
(二)支持新兴产业投资扩量。
对制造业重点支持领域设备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项目,给予分档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0万元。
对半导体及光电重点建链产业项目,投产后按设备投资额的15%—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0万元;对新能源汽车、物流装备、生物医药、工程机械、合金特材、地理信息、数控机床等领域的成套、整机或核心关键零部件(材料)强链补链项目,投产后按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0万元;对其他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提升项目,投产后按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0万元。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2•【字号】湖政发[2011]40号•【施行日期】2012.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湖政发〔2011〕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湖州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按照“合法、高效、便捷、规范”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政府、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提速提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管理。
第四条建立健全前期服务工作机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在供地之前,由基层乡镇政府或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持土地公开出让联系单,市发改(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经信、规划、建设、环保、水利、文物、卫生等部门提出意见;基层乡镇政府或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办理前期水土保持方案、项目环评(化工、造纸、印染、酿造、电镀、冶金、皮革等工业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办理环评审批)、能评、防震、航道和涉及涉河涉堤(水域占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有关审批手续;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条件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国土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制定土地出让方案。
(二)限制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交通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范围。
除大型线性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外,不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需评估的,由基层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在土地出让之前完成;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地区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除交通设施项目、人流集中的公共设施、位于城市核心区、交通敏感区或主干路的大型企业以及建筑面积超3万平方米的居住类和建筑面积超1.5万平方米的公建类项目外,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除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外,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湖政办发[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六月六日湖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效率和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交付给使用单位的制度。
第三条推行代建制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试点项目首先在市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中进行,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推广。
实行代建制的市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总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市级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中心、社会事业项目、政法设施项目和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代建项目可以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始,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结束,实行全过程管理;也可以采用分阶段的代建方式,将代建项目分前期和实施两阶段委托代建单位进行管理。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4•【字号】湖政办发〔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8〕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4日湖州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函〔2017〕79号)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一窗服务”等改革要求,创新涉水审批监管模式,加快向“事先区域评价、事中承诺报备、事后加强监管”方式转变,大幅减轻企业审批负担,降低制度性成本。
二、基本原则——坚持充分衔接、融入大局。
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改革是全市“标准地”“一窗服务”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充分衔接融入全市“标准地”“一窗服务”改革大局,在实施范围、操作步骤、时序安排等方面保持一致,确保改革工作整体协调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提效优先。
抓住当前企业投资主体对涉水审批最不满意、最集中的问题,创新办法举措,最大程度减环节、减程序、减时间,让项目涉水审批更省时、更省心,切实增强企业投资主体的获得感。
——坚持事后监管、严格执法。
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后的监管,从严查处未按承诺做好涉水工作及对防洪、水域、水资源、水土保持造成影响的开发建设行为,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奖惩机制,加快形成诚信守信的市场环境。
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业务流程说明
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业务流程说明一、适用范围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83号)规定,承诺报备制业务流程适用于湖州市各类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范围内新引进的,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及区域评价负面清单外的企业投资工业类和服务业类项目(不含分割销售项目),适时扩展至所有一般企业投资项目。
二、项目准入阶段1、项目业主网上填报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和符合产业政策声明和相应材料)。
2、①投资主管部门对报备项目赋码登记。
“一窗服务”综合窗口根据上报材料判断是否适用承诺报备制。
符合承诺报备制改革条件的由项目业主自愿选择承诺报备制程序。
由“一窗服务”综合窗口将项目信息分送相关部门反馈具体项目准入条件,生成“三张清单”(承诺事项清单、报备资料清单和监管事项清单)②“一窗服务”综合窗口在收到并汇总各部门反馈意见后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地块全部规划建设条件和具体项目行业标准,项目业主据此签订承诺并予以公示(湖州信用网)。
代办员全程辅导代办。
三、方案报备阶段3、项目业主依据标准和承诺条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各类项目技术方案,自行组织或者由中介组织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民用建筑节能报告书(表)等技术方案评审,并按照报备资料清单要求向“一窗服务”综合窗口报送材料。
“一窗服务”综合窗口分送各主管部门受理报备。
各主管部门核对材料齐全后即时反馈“一窗服务”综合窗口出具报备受理回执(各主管部门分别具章后综合窗口送达)。
4、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全部施工图纸后,向“一窗服务”综合窗口报送全套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相关材料(代办员报送综合窗口流转)。
综合窗口送住建部门受理报备(代办员流转),住建部门在上述资料齐备后即日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09•【字号】湖政发[2004]67号•【施行日期】2004.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发[2004]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湖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月九日湖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投资方向,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暂行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结构现状和发展趋势,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原则第二条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增量,优化存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我市资源和比较优势,稳定发展第一产业,加快发展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现代农业和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第三条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调节为主和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的产业结构调整新机制;坚持吸引外资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进一步推进我市对外开放,积极参与长三角经济区的经济合作。
第三章当前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第四条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鼓励发展优质、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大力支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以及有机食品优势产业带基地建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03•【字号】湖政办发〔2023〕30号•【施行日期】2023.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3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州市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领导小组名单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3日湖州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7年)港口航运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服务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发挥好湖州内河航运优势,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交通强国、交通强省战略部署,聚焦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奋力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加快建设设施一流、生态智能、安全便捷、融合高效的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为加快建成高水平交通强市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创成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先行示范区,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标志性成果,湖州港综合实力力争保持全国前十,长三角辐射力、全国影响力明显增强,在综合交通运输中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20万标箱,集装箱海河联运规模实现翻番,港口排名争先进位。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1•【字号】湖政办发〔2017〕114号•【施行日期】2017.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1日湖州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等文件精神,为精耕细作用好土地,推行“四破”经验,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决定在全市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等各类低效用地(以下简称“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四新”主题实践,牢固树立“有限空间、无限发展”理念,以服务保障“六重”为重点,切实做好“五未”土地处置,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优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为加快赶超、实现“两高”提供坚强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目标任务(一)全方位查明情况。
对省供地系统反映的37740亩批而未供土地、6105亩供而未用土地进行全面核实;对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查明总量、类型、成因、现状,并逐宗落实到具体地块和项目业主。
(二)分类别处置到位。
把处置措施办法落实到每一个地块、每一个项目、每一个业主。
1.批而未供六类土地的处置。
对符合供地条件的27533亩,精准高效用好,切实使批而未供总量下降;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安置社区等未供已用的3597亩,依法补办手续;对绿化、安全间距、代征地等实际不能利用的又不能置换的边角地655亩,实行全面核销;对发证融资的2942亩,要按照风险防范和规范融资的要求,抓紧妥善处置;对因拆迁、前期开发未完成等原因造成的2012亩,列入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加快做成“净地”;对因规划调整的1001亩,置换到规划内。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8•【字号】湖政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湖政发〔202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8日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政策协同,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扎实开展扩大有效投资“十百千万”攻坚,以扩总量为核心、以优结构为重点,着力聚焦项目建设,强化资源要素保障,重点支持制造业、交通、能源和社会民生等领域投资。
2024年,滚动推进百个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左右。
(一)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
紧盯百个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实行3亿元以上项目滚动管理、动态监测,做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推进全市“十百千万”重大项目攻坚行动年度计划,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
推动投资“赛马”激励措施充分快速兑现。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全市财政2024年预算拟安排78.25亿元。
其中,先进制造业基地领域资金9.75亿元,综合交通强省领域资金20.82亿元,水网安澜提升领域资金3.94亿元,城镇有机更新领域资金12.36亿元,农业农村优先领域资金0.63亿元,文化旅游融合领域资金1.25亿元,民生设施等其他领域资金29.5亿元。
DB33_T 2172-2018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理规范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T 2172—2018
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理规范
Managenment specification for the acquisition of "construction land with regulatory standards" in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jects
I
DB33/T 2172—2018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清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奚经龙、潘洋、应珊婷、刘畅、张统、章洪春、沈斌莉、刘彦林、费新章、章 雷、吕翔。
4.3 市、县(市、区)控制性指标体系制定
各市、县(市、区)政府参照全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参见附录B),根据功能 区划、相关区域评估、产业准入要求,建立符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的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的投资、 建设、能耗、环保、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体系,并实行动态调整。
4.4 地块具体指标确定
3 操作流程
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全流程管理包括出让前准备、按标出让、审批服务、按标施建、对标 验收、监督管理六个主要环节,具体操作流程图参见附录A。
4 出让前准备
4.1 地块前期开发 各市、县(市、区)政府或其确定的部门(机构)应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
4.2 区域评估 4.2.1 省级以上各类经济开发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特 色小镇以及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可根据需要对企业投资项目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估、节能评估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09•【字号】湖委发[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委发〔2013〕30号)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现将《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9日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体〔2010〕155号),结合湖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把自主创新作为城市发展核心战略,以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集聚创新要素、增强创新活力、转化创新成果,着力将湖州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示范区、高素质人才创新创业集聚区,为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创新驱动,服务发展。
始终坚持科技优先发展,适应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广聚国内外创新人才、创新资本和创新机构,不断增强创新发展新动力。
2.坚持产业推动,协调发展。
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培育产业,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着力扩大实体经济规模,同步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一、二、三产在更高层次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7•【字号】湖政办发[2011]125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1〕1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集聚集约、创新发展,根据《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委发〔2011〕23号)的精神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投资项目管理要求、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及产业准入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十二五”重点规划区62.73 平方公里范围内实施的各类产业项目,必须实行准入管理。
第二条准入条件(一)业主要求项目业主应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良好的社会信用以及成熟的技术水平,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能力。
(二)产业要求1.产业层级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要求,符合产业高增长性和高成长空间要求;符合省、市发展规划和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属于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
2.产业布局要求。
依托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资源要素条件,在产业引入和发展中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符合差异化发展和特色竞争优势要求。
其中,“十二五”开发建设区范围内的南太湖生物医药产业园(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定位为生物医药产业;康山环保新能源产业园(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定位为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长东旅游度假新区(太湖旅游度假区)定位为水上旅游、商务会议、休闲度假等现代服务业;织东光伏新能源产业园(吴兴区)定位为新能源和生物医药产业;临港重型装备产业园(吴兴区八里店南片、南浔区旧馆片)定位为重型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产业;临沪高性能机电产业园(南浔区)定位为机电制造产业;李家巷新型机电与纺织产业园(长兴县)定位为机电、新型纺织产业。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12.01
•【字号】浙政办函〔2017〕79号
•【施行日期】2017.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函〔2017〕79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湖州市要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为全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
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要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综合协调,省级有关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共同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1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75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湖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九日湖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下列资金进行基本建设的项目:(一)市财政预算内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二)市财政预算外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三)转让、出售国有资产和经营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用于建设的资金;(四)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国有投资公司借贷用于建设的资金;(五)各种专项资金(基金)、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含中央、省补助资金,各种捐款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二)部门合理分工,协同共管;(三)坚持以评审控制概算,以概算控制决算;(四)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条市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为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计划编制和下达等综合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基建财务、工程竣工决算、竣工财务决算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建设、交通、水利、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协同管理和监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州xx生产加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一)项目名称
湖州xx生产加工项目
(二)项目建设性质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依托xxx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创新氛围,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全力打造以xx为核心的综合性产业基地,年产值可达3200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
xxx有限公司
三、报告咨询机构
泓域咨询机构
四、项目提出的理由
我国是古老的农业大国,有机肥在中国传统农业生产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
传统农业依赖施用有机肥获得高产、优质农产品的历史已为世界农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但涉及商品有机肥的历史却只有短短的十几年。
化肥在农业生产中的大量施用,大大提高了农产品产量,但也造成
了农产品品质下降、土壤板结、污染水源等不利影响,而通过合理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等方法可以有效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土壤养分含量。
五、项目选址及用地综述
(一)项目选址方案
项目选址位于xxx,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建设条件良好。
湖州市是浙江省下辖地级市,是长江三角洲中心区27城之一、环杭州
湾大湾区核心城市、G60科创走廊中心城市,地处浙江省北部,东邻嘉兴,南接杭州,西依天目山,北濒太湖,与无锡、苏州隔湖相望,是环太湖地
区因湖而得名的城市。
处在太湖南岸,东苕溪与西苕溪汇合处。
下设2区3县,面积5820.13平方千米。
2019年常住人口306万人。
湖州是一座具有2300多年历史的江南古城,建制始于战国,有众多的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
景观,如莫干山、南浔古镇等。
湖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有双渎雪藕、太湖百合等土特产品,同时
也是近代湖商的发源地。
2018年12月,被评为2018中国大陆最佳地级城
市30强,2018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第20名。
(二)项目用地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48484.23平方米(折合约72.69亩),土地综合
利用率100.00%;项目建设遵循“合理和集约用地”的原则,按照xx
行业生产规范和要求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布局,符合规划建设要求。
六、土建工程建设指标
项目净用地面积48484.23平方米,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3123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665.92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44500.35平方米,项目规划绿化面积4056.57平方米。
七、设备购置
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共计162台(套),主要包括:xxx生产线、xx 设备、xx机、xx机、xxx仪等,设备购置费5016.52万元。
八、产品规划方案
根据项目建设规划,达产年产品规划设计方案为:xxxxx单位/年。
综合考xxx有限公司企业发展战略、产品市场定位、资金筹措能力、
产能发展需要、技术条件、销售渠道和策略、管理经验以及相应配套
设备、人员素质以及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与运输条件、xxx有限公司的投资能力和原辅材料的供应保障能力等诸多因素,项目按照规模化、
流水线生产方式布局,本着“循序渐进、量入而出”原则提出产能发
展目标。
九、原材料供应
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有:xxx、xxx、xx、xxx、xx等,xxx有限公司所选择的供货单位完全能够稳定供应上述所需原料,供货商可以完全保障项目正常经营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供应,同时能够满足xxx有限公司今后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的预期要求。
十、项目能耗分析
1、项目年用电量1035545.08千瓦时,折合127.27吨标准煤,满
足湖州xx生产加工项目项目生产、办公和公用设施等用电需要
2、项目年总用水量21690.55立方米,折合1.85吨标准煤,主要
是生产补给水和办公及生活用水。
项目用水由xxx市政管网供给。
3、湖州xx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年用电量1035545.08千瓦时,年总
用水量21690.55立方米,项目年综合总耗能量(当量值)129.12吨标准煤/年。
达产年综合节能量38.57吨标准煤/年,项目总节能率
21.40%,能源利用效果良好。
十一、环境保护
项目符合xxx发展规划,符合xxx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国家的产
业发展政策;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严
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
明显的影响。
项目设计中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应用清洁原材料,生产清洁产品,同时采取完善和有效的清洁生产措施,能够切实起到消除和减少
污染的作用。
项目建成投产后,各项环境指标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清洁
生产的标准要求。
十二、项目建设符合性
(一)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性
由xxx有限公司承办的“湖州xx生产加工项目”主要从事xx项
目投资经营,其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有关条款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
(二)项目选址与用地规划相容性
湖州xx生产加工项目选址于xxx,项目所占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此外,项目建设前后,未改变项目建设区域环境
功能区划;在落实该项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确保污染物
达标排放,满足xxx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因此,建设项目符合项目建
设区域用地规划、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要求。
(三)“三线一单”符合性
1、生态保护红线:湖州xx生产加工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水源区、风景区、自
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该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不低于项目所在地环
境功能区划要求,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营运过程消耗一定的电能、水,资源消耗
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该项目所在地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
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
够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十三、项目进度规划
本期工程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
项目建设单位要制定严密的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以此为依据,详细编制周、月施工作业计划,
以施工任务书的形式下达给参与工程施工的施工队伍。
项目承办单位
要在技术准备、人员配备、施工机械、材料供应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
十四、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项目预计总投资17811.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063.12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3.34%;流动资金4748.6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66%。
(二)资金筹措
该项目现阶段投资均由企业自筹。
(三)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项目预期达产年营业收入32435.00万元,总成本费用24592.17
万元,税金及附加323.75万元,利润总额7842.83万元,利税总额9248.35万元,税后净利润5882.12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3366.23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44.03%,投资利税率51.92%,投资回报率33.02%,全部投资回收期4.53年,提供就业职位574个。
十五、报告说明
项目报告由具有丰富报告编制案例的团队撰写,通过对项目的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方面的分析,对项目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科学预测,从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客观的、可靠的项目投资价值评估及项目建设进程等咨询意见。
所谓产业(项目)规划是国家或地方各
级政府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行业、专项和区域的发展目标、规模、速度,以及相应的步骤和措施等所做的设计、部署和安排。
十六、项目评价
1、本期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xxx及xxxxx行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项目的建设对促进xxxxx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
2、xxx有限责任公司为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拟建“湖州xx生产加工项目”,本期工程项目的建设能够有力促进xxx经济发展,为社
会提供就业职位574个,达产年纳税总额3366.23万元,可以促进xxx 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地方财政收入做出积极的贡献。
3、项目达产年投资利润率44.03%,投资利税率51.92%,全部投
资回报率33.02%,全部投资回收期4.53年,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
4.53年(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增强以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
以民企民资为重点,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打
造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和知名品牌示范区。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无论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还是环
境保护、清洁生产都是积极可行的。
十七、主要经济指标
附表1: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附表2:土建工程投资一览表
附表3:节能分析一览表
附表4:项目建设进度一览表
附表5:人力资源配置一览表
附表6: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附表7:流动资金投资估算表
附表8:总投资构成估算表
附表9: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附表10:折旧及摊销一览表
附表11:总成本费用估算一览表
附表1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附表13:盈利能力分析一览表。